維摩诘所說經無我疏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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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
答曰。
同而不同。
不同而同。
曷為同。
佛即如來。
如來即佛。
豈有二體。
是故同也。
修性因果。
二門各異。
故不同也。
蓋佛道屬果。
菩薩行于非道。
因能通果。
今如來種。
猶約衆生因地以論。
一不同也。
豈非前答論修今答說性。
二不同也。
故曰同而不同。
言不同而同者。
前答菩薩行于非道通達佛道。
皆是性惡法門中事。
人獨知菩薩能行于非道通達佛道。
不知此之法門其來有本。
正文殊所答。
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
皆是佛種。
惟其如此非道。
皆是佛種。
是故菩薩。
于其果上。
證此法門。
随機化導。
稱性行之。
而與佛道不相違背。
而能通之達之。
故曰不同而同也。
故予所著性善惡論。
約六即以明性惡法門。
正在乎此。
○二文殊答二。
初約有為明種二。
初曆法明種五。
初總指苦道即法身。
文殊師利言。
有身為種。
身即苦道。
有身即有苦故也。
迷之則法身為苦道。
悟之則苦道即法身。
故為如來種。
此指正因佛性以為種也。
○二指惑道即般若。
無明有愛為種。
貪恚癡為種。
四颠倒為種。
五蓋為種。
此之四法。
皆煩惱道攝。
迷之則即智明以為癡暗。
悟之則即癡暗以為智明。
故為如來種。
此指了因佛性以為種也。
○三重指苦道即法身。
六入為種。
前雲眼耳鼻舌身意皆為淨土。
故六入皆為種也。
此亦指正因為種也。
○四重指惑道即般若。
七識處為種。
八邪法為種。
九惱處為種。
什公曰。
初禅中。
除劫初梵王及劫初諸小梵。
自後合為一識住。
劫初唯有梵王。
未有餘梵。
梵王念欲有餘梵。
餘梵爾時遇會來生。
梵王因起邪見。
謂是己造。
餘梵亦自謂從梵王生。
雖有精粗。
其邪想不異。
是名異身一想。
第二識住也。
二禅形無優劣。
而心有若幹。
除入解脫。
種種異念。
是名一形異想。
是第三識住也。
三禅形無精粗。
心無異想。
所謂一樂想。
是第四識住也。
并無色前三地。
是名七識住地。
識住。
識得安住也。
識念分明。
無有惱患。
無壞者。
是名為住。
惡趣則苦痛壞。
四禅則無想壞。
非想滅定壞。
亦彼地心想微昧。
念不分明。
故識不安住也。
問曰。
欲界亦惡趣所壞。
雲何立識住也。
答曰。
取地壞。
不取界壞。
欲界惡趣善趣。
趣乖地異。
苦樂殊緻。
義不相涉。
故不相壞也。
燈曰。
七識雖住。
未破煩惱。
皆煩惱道。
煩惱即菩提。
故為如來之種。
八邪準常說。
亦屬煩惱道。
九惱處。
什公曰。
愛我怨家。
憎我知識。
惱我己身。
一世則三。
三世則九。
又義雲。
九結亦煩惱道攝。
○五指業道即解脫。
十不善道為種。
十不善。
惡業道也。
迷之即解脫而為纏縛。
悟之即纏縛而為解脫。
故為如來之種。
此指緣因佛性以為種也。
○二舉要明種。
以要言之。
六十二見。
及一切煩惱。
皆是佛種。
六十二見。
及一切煩惱。
皆惑道攝。
文殊所示。
如來之種。
總不外三道。
即三佛性。
其所說三道。
又不外三世十二因緣。
蓋一切諸法。
即三德性。
衆生無始迷故。
以為三道染。
此三道染。
又散殊為十二因緣。
如經文所指有身。
六入。
七識處為種。
即十二支中現在識。
名色。
六入觸。
受五支。
并未來生緣老死二支。
皆苦道也。
所指無明。
有愛。
貪恚癡。
四颠倒。
五蓋。
八邪。
九惱。
六十二見。
一切煩惱。
即十二支中過去無明支。
現在愛取二支。
皆惑道也。
所指十不善道。
即十二支中。
過去行支。
現在有支二支。
皆業道也。
所謂迷法身以為苦道。
故此法身。
因在迷故。
而轉名為正因佛性。
迷般若以為惑道。
故此般若。
因此迷故。
而轉名了因佛性。
迷解脫以為業道。
故此解脫因在迷故。
而轉名緣因佛性。
三因佛性。
即如來種也。
故大般涅槃經雲。
十二因緣。
名為佛性。
天台大師釋雲。
無明愛取。
既是煩惱。
煩惱即是菩提。
菩提通達。
無複煩惱。
煩惱既無。
即究竟淨。
了因佛性也。
行有是業道。
即是解脫。
解脫自在。
緣因佛性也。
名色老死是苦道。
即法身。
法身無苦無樂。
是名大樂。
不生不死。
是常。
正因佛性也。
故經言無明與愛是二中間。
即是中道。
無明是過去。
愛是現在。
若邊若中。
無非佛性。
并是常樂我淨。
無明不生。
亦複不滅。
是名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
是故衆生。
迷此以為三道三識三因佛性。
菩薩修之。
轉為三般若三菩提三大乘。
諸佛果上。
成就三身三涅槃三寶三德。
故文殊菩薩指之。
以為如來種也。
○二斥無為非種二。
初問起。
曰。
何謂也。
問意謂。
法有有為無為。
種則俱種。
非則俱非。
何獨指有為。
而不言無為耶。
○二釋明二。
初單斥無為之過。
答曰。
若見無為入正位者。
不能複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十二因緣之觀有二種。
一生起。
二還滅。
生起觀者。
所謂無明緣行。
行緣識。
乃至生緣老死憂悲苦惱。
還滅觀者。
無明滅則行滅。
行滅則識滅。
乃至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菩薩修之。
則以寂滅為滅。
觀三道相無三道性。
故能觀苦道即法身。
煩惱道即般若。
業道即解脫。
二乘則以絕滅為滅。
必破三道。
以成無為。
一證無為。
而即入正位。
以灰身滅智而為究竟涅槃。
證此涅槃。
不複更于三界受身。
發菩提心。
而化導衆生也。
○二雙譬無為有為三。
初重法譬明有為無為功過二。
初譬喻。
譬如高原陸地。
不生蓮華。
卑濕淤泥。
乃生此華。
○二合法。
如是見無為法入正位者。
終不複能生于佛法。
煩惱泥中。
乃有衆生起佛法耳。
此正喻二乘見無為而入正位。
猶如高原陸地。
不生蓮華。
若反喻菩薩見無為而不入正位。
則譬如高原陸地能生好堅。
是則菩薩得二喻。
無地而非可。
二乘得一喻。
獨可取喻于高原陸地不生蓮華耳。
○二重法譬明有為無為功過二。
初譬喻。
又如殖種于空。
終不得生。
糞壤之地。
乃能滋茂。
○二合法。
如是入無為正位者。
不生佛法。
起于我見如須彌山。
猶能發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生佛法矣。
是故當知。
一切煩惱。
為如來種。
此亦正喻二乘見無為而入正位。
猶如殖種于空終不得生。
若反喻菩薩。
初在凡夫糞壤。
殖菩提種而得滋茂。
次則菩提樹長。
依空婆娑。
而蔭覆一切。
是則菩薩得二喻。
無适而非可。
二乘得一喻。
獨可取喻殖種于空終不得生也。
○三重法喻獨顯有為之功二。
初譬喻。
譬如不下巨海。
不能得無價寶珠。
○二合法。
如是不入煩惱大海。
則不能得一切智寶。
肇公曰。
二乘既見無為。
安住正位。
虛心靜漠。
宴寂恬怡。
既無生死之畏。
而有無為之樂。
淡泊自足。
無希無求。
孰肯蔽蔽以大乘為心乎。
凡夫沉淪五趣。
為煩惱所蔽。
進無無為之歡
答曰。
同而不同。
不同而同。
曷為同。
佛即如來。
如來即佛。
豈有二體。
是故同也。
修性因果。
二門各異。
故不同也。
蓋佛道屬果。
菩薩行于非道。
因能通果。
今如來種。
猶約衆生因地以論。
一不同也。
豈非前答論修今答說性。
二不同也。
故曰同而不同。
言不同而同者。
前答菩薩行于非道通達佛道。
皆是性惡法門中事。
人獨知菩薩能行于非道通達佛道。
不知此之法門其來有本。
正文殊所答。
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
皆是佛種。
惟其如此非道。
皆是佛種。
是故菩薩。
于其果上。
證此法門。
随機化導。
稱性行之。
而與佛道不相違背。
而能通之達之。
故曰不同而同也。
故予所著性善惡論。
約六即以明性惡法門。
正在乎此。
○二文殊答二。
初約有為明種二。
初曆法明種五。
初總指苦道即法身。
文殊師利言。
有身為種。
身即苦道。
有身即有苦故也。
迷之則法身為苦道。
悟之則苦道即法身。
故為如來種。
此指正因佛性以為種也。
○二指惑道即般若。
無明有愛為種。
貪恚癡為種。
四颠倒為種。
五蓋為種。
此之四法。
皆煩惱道攝。
迷之則即智明以為癡暗。
悟之則即癡暗以為智明。
故為如來種。
此指了因佛性以為種也。
○三重指苦道即法身。
六入為種。
前雲眼耳鼻舌身意皆為淨土。
故六入皆為種也。
此亦指正因為種也。
○四重指惑道即般若。
七識處為種。
八邪法為種。
九惱處為種。
什公曰。
初禅中。
除劫初梵王及劫初諸小梵。
自後合為一識住。
劫初唯有梵王。
未有餘梵。
梵王念欲有餘梵。
餘梵爾時遇會來生。
梵王因起邪見。
謂是己造。
餘梵亦自謂從梵王生。
雖有精粗。
其邪想不異。
是名異身一想。
第二識住也。
二禅形無優劣。
而心有若幹。
除入解脫。
種種異念。
是名一形異想。
是第三識住也。
三禅形無精粗。
心無異想。
所謂一樂想。
是第四識住也。
并無色前三地。
是名七識住地。
識住。
識得安住也。
識念分明。
無有惱患。
無壞者。
是名為住。
惡趣則苦痛壞。
四禅則無想壞。
非想滅定壞。
亦彼地心想微昧。
念不分明。
故識不安住也。
問曰。
欲界亦惡趣所壞。
雲何立識住也。
答曰。
取地壞。
不取界壞。
欲界惡趣善趣。
趣乖地異。
苦樂殊緻。
義不相涉。
故不相壞也。
燈曰。
七識雖住。
未破煩惱。
皆煩惱道。
煩惱即菩提。
故為如來之種。
八邪準常說。
亦屬煩惱道。
九惱處。
什公曰。
愛我怨家。
憎我知識。
惱我己身。
一世則三。
三世則九。
又義雲。
九結亦煩惱道攝。
○五指業道即解脫。
十不善道為種。
十不善。
惡業道也。
迷之即解脫而為纏縛。
悟之即纏縛而為解脫。
故為如來之種。
此指緣因佛性以為種也。
○二舉要明種。
以要言之。
六十二見。
及一切煩惱。
皆是佛種。
六十二見。
及一切煩惱。
皆惑道攝。
文殊所示。
如來之種。
總不外三道。
即三佛性。
其所說三道。
又不外三世十二因緣。
蓋一切諸法。
即三德性。
衆生無始迷故。
以為三道染。
此三道染。
又散殊為十二因緣。
如經文所指有身。
六入。
七識處為種。
即十二支中現在識。
名色。
六入觸。
受五支。
并未來生緣老死二支。
皆苦道也。
所指無明。
有愛。
貪恚癡。
四颠倒。
五蓋。
八邪。
九惱。
六十二見。
一切煩惱。
即十二支中過去無明支。
現在愛取二支。
皆惑道也。
所指十不善道。
即十二支中。
過去行支。
現在有支二支。
皆業道也。
所謂迷法身以為苦道。
故此法身。
因在迷故。
而轉名為正因佛性。
迷般若以為惑道。
故此般若。
因此迷故。
而轉名了因佛性。
迷解脫以為業道。
故此解脫因在迷故。
而轉名緣因佛性。
三因佛性。
即如來種也。
故大般涅槃經雲。
十二因緣。
名為佛性。
天台大師釋雲。
無明愛取。
既是煩惱。
煩惱即是菩提。
菩提通達。
無複煩惱。
煩惱既無。
即究竟淨。
了因佛性也。
行有是業道。
即是解脫。
解脫自在。
緣因佛性也。
名色老死是苦道。
即法身。
法身無苦無樂。
是名大樂。
不生不死。
是常。
正因佛性也。
故經言無明與愛是二中間。
即是中道。
無明是過去。
愛是現在。
若邊若中。
無非佛性。
并是常樂我淨。
無明不生。
亦複不滅。
是名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
是故衆生。
迷此以為三道三識三因佛性。
菩薩修之。
轉為三般若三菩提三大乘。
諸佛果上。
成就三身三涅槃三寶三德。
故文殊菩薩指之。
以為如來種也。
○二斥無為非種二。
初問起。
曰。
何謂也。
問意謂。
法有有為無為。
種則俱種。
非則俱非。
何獨指有為。
而不言無為耶。
○二釋明二。
初單斥無為之過。
答曰。
若見無為入正位者。
不能複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十二因緣之觀有二種。
一生起。
二還滅。
生起觀者。
所謂無明緣行。
行緣識。
乃至生緣老死憂悲苦惱。
還滅觀者。
無明滅則行滅。
行滅則識滅。
乃至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菩薩修之。
則以寂滅為滅。
觀三道相無三道性。
故能觀苦道即法身。
煩惱道即般若。
業道即解脫。
二乘則以絕滅為滅。
必破三道。
以成無為。
一證無為。
而即入正位。
以灰身滅智而為究竟涅槃。
證此涅槃。
不複更于三界受身。
發菩提心。
而化導衆生也。
○二雙譬無為有為三。
初重法譬明有為無為功過二。
初譬喻。
譬如高原陸地。
不生蓮華。
卑濕淤泥。
乃生此華。
○二合法。
如是見無為法入正位者。
終不複能生于佛法。
煩惱泥中。
乃有衆生起佛法耳。
此正喻二乘見無為而入正位。
猶如高原陸地。
不生蓮華。
若反喻菩薩見無為而不入正位。
則譬如高原陸地能生好堅。
是則菩薩得二喻。
無地而非可。
二乘得一喻。
獨可取喻于高原陸地不生蓮華耳。
○二重法譬明有為無為功過二。
初譬喻。
又如殖種于空。
終不得生。
糞壤之地。
乃能滋茂。
○二合法。
如是入無為正位者。
不生佛法。
起于我見如須彌山。
猶能發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生佛法矣。
是故當知。
一切煩惱。
為如來種。
此亦正喻二乘見無為而入正位。
猶如殖種于空終不得生。
若反喻菩薩。
初在凡夫糞壤。
殖菩提種而得滋茂。
次則菩提樹長。
依空婆娑。
而蔭覆一切。
是則菩薩得二喻。
無适而非可。
二乘得一喻。
獨可取喻殖種于空終不得生也。
○三重法喻獨顯有為之功二。
初譬喻。
譬如不下巨海。
不能得無價寶珠。
○二合法。
如是不入煩惱大海。
則不能得一切智寶。
肇公曰。
二乘既見無為。
安住正位。
虛心靜漠。
宴寂恬怡。
既無生死之畏。
而有無為之樂。
淡泊自足。
無希無求。
孰肯蔽蔽以大乘為心乎。
凡夫沉淪五趣。
為煩惱所蔽。
進無無為之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