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诘所說經無我疏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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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幽溪沙門 傳燈 着
○三遣大迦葉尊者二。
初如來來遣。
佛告大迦葉。
汝行詣維摩诘問疾。
○二尊者固辭四。
初總辭不堪。
迦葉白佛言。
世尊。
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二。
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
憶念我昔曾于貧裡而行乞。
○二叙其折辭二。
初總折不等。
時維摩诘。
來謂我言。
唯大迦葉。
有慈悲心。
而不能普。
舍豪富從貧乞。
肇公曰。
迦葉以。
貧人昔不植福。
故生貧裡。
若今不積善。
後複彌甚。
愍其長苦。
多就乞食。
淨名以其舍富從貧。
故譏其不普也。
燈曰。
更有因緣。
以迦葉行頭陀苦行。
惟慕粗粝。
以禦饑寒。
故偏從貧裡乞也。
若今之所呵。
則以前釋為正。
○二别明平等四。
初示以乞方四。
初示等心行乞。
迦葉。
住平等法。
應次行乞食。
肇公曰。
生死輪轉。
貴賤無常。
或今貧後富。
或今富後貧。
大而觀之。
苦樂不異。
是以凡住平等之為法。
應次第行乞。
不宜去富而就貧也。
燈曰。
住平等法者。
即下示以不受而受。
心行中道。
皆所以住平等法也。
○二示以不受而受。
為不食故。
應行乞食。
為壞和合相故。
應取揣食。
為不受故。
應受彼食。
夫法性之身。
量等虛空。
固不須食。
色身有待。
故須行乞。
觀身實相。
即有待而本無有待。
以無待視有待。
雖乞食猶不食也。
夫以無待視有待。
則雖急若緩。
雖存若亡。
不以貪等為宗矣。
什公曰。
和合相。
即揣食。
即四種食之一。
燈曰。
揣食固以四大和合而為之相矣。
身待此食。
乃以外四大之和合。
而資内四大之和合也。
若觀身實相。
則本無和合。
本無和合。
是壞和合義。
如是取食。
乃以不受以為之受。
亦不以貪等為宗也。
如是乞食。
乃為不受故。
而行乞食。
不受之受。
是為正受。
于無可受中。
吾故受之。
故曰應受彼食。
○三示不受之方二。
初示總相。
以空聚想。
入于聚落。
聚落。
即鄉村也。
說文雲。
落。
居也。
人所聚居。
故謂村落屯落院落聚落。
然又有内聚落。
六根是也。
外聚落。
六塵是也。
金光明空品雲。
是身虛僞。
猶如空聚。
六入村落。
結賊所止。
一切自住。
各不相知。
今雲以空聚想。
令觀内六入猶如空聚也。
入于聚落。
令觀外六塵猶如空聚也。
此示不受而受之總相。
若下文見色與盲等。
方是别示。
一一句中。
皆兼二義。
○二示别相。
所見色與盲等。
所聞聲與響等。
所嗅香與風等。
所食味不分别。
受諸觸如智證。
知諸法如幻相。
無自性。
無他性。
本自不然。
今則無滅。
此别示以空聚相入于聚落也。
所見色。
即聚落之一塵。
與盲等。
即空聚相之一根。
下去仿此。
既見色盲等。
聞聲響等。
嗅香風等。
食味不分别。
受觸智證。
知法幻相。
則令于六塵諸法。
以不受而受。
皆歸于正受也。
何則。
蓋入聚落乞食之時。
必六根遍曆于六塵。
苟不體達以空聚入于聚落。
必起緣塵分别之心。
乃以受而為受。
皆歸于邪受。
何足以稱真乞士哉。
故令當入聚時。
要須見色與盲等。
夫有目之徒。
固于色而起分别矣。
盲不見色。
何分别哉。
然而非曰杜視聽。
絕見聞。
謂之見色與盲等。
要當即見聞。
而了達乎體虛。
了達乎體虛。
則眼不入色。
而色亦不入乎眼。
又能如楞嚴。
所謂了達眼為性見覺明。
覺精明見。
色為性色真空。
性空真色。
一一清淨本然。
周遍法界。
尚何緣塵分别之有。
而不歸于正受者哉。
肇公曰。
得漏盡智無生智。
自證成道。
舉身柔軟快樂。
而不生着。
身受諸觸。
宜若此也。
什公曰。
指會成拳。
故無自性。
指亦如是。
故無他性。
生公曰。
從他生故。
無自性也。
既無自性。
豈有他性哉。
然則本自不然。
有何滅乎。
故如幻。
燈曰。
亦應雲無共性無無因性。
文無者略。
○四示以受之之方三。
初示即邪而正。
迦葉。
若能不舍八邪入八解脫。
○二示以邪相入正。
以邪相入正法。
○三示以回為敬由。
以一食施一切。
供養諸佛及衆賢聖。
然後可食。
法智尊者雲。
佛之與魔。
相去幾何。
邪之與正。
有何欠剩。
正以法無邪正。
邪正由心。
心邪則諸法皆邪。
心正則諸法皆正。
故曰以真智觀衆生。
衆生皆妙。
以妄想觀諸佛。
佛亦成邪。
蓋邪正之法。
有性焉相焉。
苟緣相以求法。
則邪正不能不以之而分塗。
苟略相以觀性。
則邪正不能不以之而合轍。
今令不舍八邪以入解脫。
即邪相以入正法者。
本為飲光先事邪教後入正道。
是乃棄邪以歸正。
猶撥波以求水。
非所謂圓頓之至道也。
故居士谕之。
俾其不舍八邪入八解脫。
以邪相入正相。
既能以是而入道。
複能觀食皆法界。
了食唯心。
則七食皆法界。
粒粟納須彌。
以茲法界之食。
施于一切饑餓衆生。
亦以之供養諸佛及諸賢聖。
此則自利利他。
行願無盡。
果能具如是行。
然後可以食人之食。
不空受乎施也。
肇公曰。
無閡施者。
凡得食。
要先作意施一切衆生。
然後自食。
若得法身。
則能實充足一切。
如後一缽飯也。
若未得法身。
但作意等施。
即是無閡法施。
此亦先賢之格言。
初學之贻謀也。
○二結成功德四。
初約所破結成中道功德。
如是食者。
非有煩惱。
非離煩惱。
肇公曰。
有煩惱食。
凡夫也。
離煩惱食。
二乘也。
若能如上平等而食。
則是法身之食。
非有煩惱而食。
非離煩惱而食也。
燈曰。
能觀食為法界。
性是中道。
故非即煩惱之有邊。
非離煩惱之空邊。
○二約所修結成中道功德。
非入定意。
非起定意。
肇公曰。
小乘入定則不食。
食則不入定。
法身大士終日食。
而終日定。
故無出入之名也。
燈曰。
法身雖然。
而初心豈不然。
應亦觀食法界。
心心中道。
能如是觀。
則雖終日食。
終日不食。
雖不食而不妨乎食。
○三約所住結成中道功德。
非住世間。
非住涅槃。
肇公曰。
欲言住世間。
法身絕常俗。
欲言住涅槃。
現食同人欲。
○四約福田結成中道功德。
其有施者。
無大福。
無小福。
不為益。
不為損。
以尋常有相言之。
則所施之田。
而有大小。
能受施人。
而有損益。
今所乞食。
乃以中道無相為宗。
雙非乎二邊。
正行乎中道。
能施之者。
苟了乎此。
則雖施三寶。
福不為大。
雖施六道。
福不為小。
能受之者。
有德不為益。
無德不為損。
以其皆能超之故也。
○三結成佛果。
是為正入佛道不依聲聞。
佛果以中道為因。
既具此因。
則正入佛道。
聲聞法中。
不能有此。
故曰不依。
○四結成不空。
迦葉。
若如是食。
為不空食人之施也。
夫乞食之法。
為益而不為損。
是故不觀食空。
益于有。
非益于涅槃。
不觀食假。
益于涅槃。
不益于菩薩道。
不觀食中。
益于二邊。
不益于佛道。
益于有。
則沉淪乎生死。
益于空假。
則耽湎乎偏乘。
惟行中道。
則非益非損。
不益之益。
是為大益。
故曰不空食人施。
○三結成已益。
時我世尊。
聞說是語。
得未曾有。
即于一切菩薩。
深起敬心。
複作是念。
斯有家名。
辯才智慧乃能如是。
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我從是來。
不複勸人以聲聞辟支佛行。
此正結飲光尊者。
聞此大法。
獲恥小慕大。
得生酥益也。
○四結成不堪。
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約教釋者。
如為不食故應行乞食等。
以通别圓三義消之。
無所不可。
如曰受諸觸如智證得漏盡智無生智。
豈非三教破通惑果位而皆能之。
若曰不舍八邪入八解脫。
以邪相入正相。
非有煩惱非離煩惱。
自非圓頓。
卒莫能通。
觀心解者。
夫眼以色為食。
耳以聲為食。
乃至身以觸為食。
意以法為食。
抟食為體。
則五塵俱該。
覽入内根。
則為法塵。
觀心即空。
則見色與盲等。
聞聲與響等。
觀心即假。
則以一食施一切供養諸佛及衆賢聖。
然後可食也。
觀心即中。
則非有煩惱。
非離煩惱。
非入定意。
非起定意。
非住世間。
非住涅槃。
無大福。
無小福。
不為益。
不為損也。
○四遣須菩提尊者二。
初如來來遣。
佛告須菩提。
汝行詣維摩诘問疾。
肇公曰。
須菩提。
秦言善吉。
諸弟子中。
解空第一也。
○二尊者固辭三。
初總辭不堪。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
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三。
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
憶念我昔入其舍從乞食。
時維摩诘取我缽盛滿飯。
生公曰。
維摩迹在居士。
有吝惜之嫌。
若未與食而便诘之者。
物或謂之然也。
故先盛滿飯。
而不授之。
恐須菩根得缽便去。
不盡言論勢也。
○二叙其折辭二。
初總折示其平等。
謂我言。
唯須菩提。
若能于食等者。
諸法亦等。
諸法等者。
于食亦等。
如是行乞。
乃可取食。
總示等心觀于法界也。
蓋世間萬法。
皆以法界圓融不思議真如以為之體。
正以真如具不變随緣之能。
故随緣所造一切諸法。
一一皆真如不變之體。
一切依正。
無非法界。
故曰。
刹海法界也。
一塵亦法界也。
既皆法界。
有何一法不即法界。
是則刹海法界不大。
一塵法界不小。
今維摩正示以法界之體。
适當善吉乞食。
即以食而示其法界。
令觀食等以等諸法。
故曰。
于食等者諸法亦等。
諸法等者于食亦等。
如是行法界之乞。
然後可以受法界之食也。
此猶總示。
下文乃示以法等。
然此亦對善吉舍貧從富。
心不平等之聖藥。
譬如還丹九轉。
以之治榮衛不調之微疴。
善吉服之。
宜其不惟可以愈病延年。
将必因之以成大覺金仙也矣。
○二别折示其平等三。
初正示平等三。
初約即逆而順示二。
初約法而示二。
初約三道即三德示。
若須菩提。
不斷淫怒癡。
亦不與俱。
不壞于身。
而随一相。
不滅癡愛。
起于明脫。
以五逆相。
而得解脫。
亦不解不縛。
不斷淫怒癡亦不與俱。
不滅癡愛起于明脫。
示惑道即般若也。
不壞于身而随一相。
示苦道即法身也。
以五逆相而得解脫。
亦不解不縛。
示業道即解脫也。
總示中雲。
于食等者于法亦等。
于法等者于食亦等之所以然。
正在乎此。
前不雲乎。
法界圓融不思議體。
作我一念之心。
亦複舉體作生作佛。
作依作正。
既全法界而作。
有何一法不具諸法。
雖然須知有性善焉。
性惡焉。
修善焉。
修惡焉。
性善性惡。
真如不變之體也。
修善修惡。
真如随緣之用也。
始既不變以随緣。
終則随緣而不變。
經雲淫怒癡。
即修染也。
身相與夫五逆相。
修惡也。
惟其能了修染即性染。
修惡即性惡。
性之染惡與彼性淨性善。
體本融通。
一而無二。
但觀修惡即是性惡。
而修惡之相。
任運是道。
此正示圓修行人不必斷九界淫怒癡之修染。
以求佛界般若之性淨。
故言之若此。
而曰亦不與俱者。
此又以法奪情也。
蓋曰。
今雲不斷三毒者。
俾即染以觀染。
猶即波以觀水。
非曰因其淫怒癡
初如來來遣。
佛告大迦葉。
汝行詣維摩诘問疾。
○二尊者固辭四。
初總辭不堪。
迦葉白佛言。
世尊。
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二。
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
憶念我昔曾于貧裡而行乞。
○二叙其折辭二。
初總折不等。
時維摩诘。
來謂我言。
唯大迦葉。
有慈悲心。
而不能普。
舍豪富從貧乞。
肇公曰。
迦葉以。
貧人昔不植福。
故生貧裡。
若今不積善。
後複彌甚。
愍其長苦。
多就乞食。
淨名以其舍富從貧。
故譏其不普也。
燈曰。
更有因緣。
以迦葉行頭陀苦行。
惟慕粗粝。
以禦饑寒。
故偏從貧裡乞也。
若今之所呵。
則以前釋為正。
○二别明平等四。
初示以乞方四。
初示等心行乞。
迦葉。
住平等法。
應次行乞食。
肇公曰。
生死輪轉。
貴賤無常。
或今貧後富。
或今富後貧。
大而觀之。
苦樂不異。
是以凡住平等之為法。
應次第行乞。
不宜去富而就貧也。
燈曰。
住平等法者。
即下示以不受而受。
心行中道。
皆所以住平等法也。
○二示以不受而受。
為不食故。
應行乞食。
為壞和合相故。
應取揣食。
為不受故。
應受彼食。
夫法性之身。
量等虛空。
固不須食。
色身有待。
故須行乞。
觀身實相。
即有待而本無有待。
以無待視有待。
雖乞食猶不食也。
夫以無待視有待。
則雖急若緩。
雖存若亡。
不以貪等為宗矣。
什公曰。
和合相。
即揣食。
即四種食之一。
燈曰。
揣食固以四大和合而為之相矣。
身待此食。
乃以外四大之和合。
而資内四大之和合也。
若觀身實相。
則本無和合。
本無和合。
是壞和合義。
如是取食。
乃以不受以為之受。
亦不以貪等為宗也。
如是乞食。
乃為不受故。
而行乞食。
不受之受。
是為正受。
于無可受中。
吾故受之。
故曰應受彼食。
○三示不受之方二。
初示總相。
以空聚想。
入于聚落。
聚落。
即鄉村也。
說文雲。
落。
居也。
人所聚居。
故謂村落屯落院落聚落。
然又有内聚落。
六根是也。
外聚落。
六塵是也。
金光明空品雲。
是身虛僞。
猶如空聚。
六入村落。
結賊所止。
一切自住。
各不相知。
今雲以空聚想。
令觀内六入猶如空聚也。
入于聚落。
令觀外六塵猶如空聚也。
此示不受而受之總相。
若下文見色與盲等。
方是别示。
一一句中。
皆兼二義。
○二示别相。
所見色與盲等。
所聞聲與響等。
所嗅香與風等。
所食味不分别。
受諸觸如智證。
知諸法如幻相。
無自性。
無他性。
本自不然。
今則無滅。
此别示以空聚相入于聚落也。
所見色。
即聚落之一塵。
與盲等。
即空聚相之一根。
下去仿此。
既見色盲等。
聞聲響等。
嗅香風等。
食味不分别。
受觸智證。
知法幻相。
則令于六塵諸法。
以不受而受。
皆歸于正受也。
何則。
蓋入聚落乞食之時。
必六根遍曆于六塵。
苟不體達以空聚入于聚落。
必起緣塵分别之心。
乃以受而為受。
皆歸于邪受。
何足以稱真乞士哉。
故令當入聚時。
要須見色與盲等。
夫有目之徒。
固于色而起分别矣。
盲不見色。
何分别哉。
然而非曰杜視聽。
絕見聞。
謂之見色與盲等。
要當即見聞。
而了達乎體虛。
了達乎體虛。
則眼不入色。
而色亦不入乎眼。
又能如楞嚴。
所謂了達眼為性見覺明。
覺精明見。
色為性色真空。
性空真色。
一一清淨本然。
周遍法界。
尚何緣塵分别之有。
而不歸于正受者哉。
肇公曰。
得漏盡智無生智。
自證成道。
舉身柔軟快樂。
而不生着。
身受諸觸。
宜若此也。
什公曰。
指會成拳。
故無自性。
指亦如是。
故無他性。
生公曰。
從他生故。
無自性也。
既無自性。
豈有他性哉。
然則本自不然。
有何滅乎。
故如幻。
燈曰。
亦應雲無共性無無因性。
文無者略。
○四示以受之之方三。
初示即邪而正。
迦葉。
若能不舍八邪入八解脫。
○二示以邪相入正。
以邪相入正法。
○三示以回為敬由。
以一食施一切。
供養諸佛及衆賢聖。
然後可食。
法智尊者雲。
佛之與魔。
相去幾何。
邪之與正。
有何欠剩。
正以法無邪正。
邪正由心。
心邪則諸法皆邪。
心正則諸法皆正。
故曰以真智觀衆生。
衆生皆妙。
以妄想觀諸佛。
佛亦成邪。
蓋邪正之法。
有性焉相焉。
苟緣相以求法。
則邪正不能不以之而分塗。
苟略相以觀性。
則邪正不能不以之而合轍。
今令不舍八邪以入解脫。
即邪相以入正法者。
本為飲光先事邪教後入正道。
是乃棄邪以歸正。
猶撥波以求水。
非所謂圓頓之至道也。
故居士谕之。
俾其不舍八邪入八解脫。
以邪相入正相。
既能以是而入道。
複能觀食皆法界。
了食唯心。
則七食皆法界。
粒粟納須彌。
以茲法界之食。
施于一切饑餓衆生。
亦以之供養諸佛及諸賢聖。
此則自利利他。
行願無盡。
果能具如是行。
然後可以食人之食。
不空受乎施也。
肇公曰。
無閡施者。
凡得食。
要先作意施一切衆生。
然後自食。
若得法身。
則能實充足一切。
如後一缽飯也。
若未得法身。
但作意等施。
即是無閡法施。
此亦先賢之格言。
初學之贻謀也。
○二結成功德四。
初約所破結成中道功德。
如是食者。
非有煩惱。
非離煩惱。
肇公曰。
有煩惱食。
凡夫也。
離煩惱食。
二乘也。
若能如上平等而食。
則是法身之食。
非有煩惱而食。
非離煩惱而食也。
燈曰。
能觀食為法界。
性是中道。
故非即煩惱之有邊。
非離煩惱之空邊。
○二約所修結成中道功德。
非入定意。
非起定意。
肇公曰。
小乘入定則不食。
食則不入定。
法身大士終日食。
而終日定。
故無出入之名也。
燈曰。
法身雖然。
而初心豈不然。
應亦觀食法界。
心心中道。
能如是觀。
則雖終日食。
終日不食。
雖不食而不妨乎食。
○三約所住結成中道功德。
非住世間。
非住涅槃。
肇公曰。
欲言住世間。
法身絕常俗。
欲言住涅槃。
現食同人欲。
○四約福田結成中道功德。
其有施者。
無大福。
無小福。
不為益。
不為損。
以尋常有相言之。
則所施之田。
而有大小。
能受施人。
而有損益。
今所乞食。
乃以中道無相為宗。
雙非乎二邊。
正行乎中道。
能施之者。
苟了乎此。
則雖施三寶。
福不為大。
雖施六道。
福不為小。
能受之者。
有德不為益。
無德不為損。
以其皆能超之故也。
○三結成佛果。
是為正入佛道不依聲聞。
佛果以中道為因。
既具此因。
則正入佛道。
聲聞法中。
不能有此。
故曰不依。
○四結成不空。
迦葉。
若如是食。
為不空食人之施也。
夫乞食之法。
為益而不為損。
是故不觀食空。
益于有。
非益于涅槃。
不觀食假。
益于涅槃。
不益于菩薩道。
不觀食中。
益于二邊。
不益于佛道。
益于有。
則沉淪乎生死。
益于空假。
則耽湎乎偏乘。
惟行中道。
則非益非損。
不益之益。
是為大益。
故曰不空食人施。
○三結成已益。
時我世尊。
聞說是語。
得未曾有。
即于一切菩薩。
深起敬心。
複作是念。
斯有家名。
辯才智慧乃能如是。
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我從是來。
不複勸人以聲聞辟支佛行。
此正結飲光尊者。
聞此大法。
獲恥小慕大。
得生酥益也。
○四結成不堪。
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約教釋者。
如為不食故應行乞食等。
以通别圓三義消之。
無所不可。
如曰受諸觸如智證得漏盡智無生智。
豈非三教破通惑果位而皆能之。
若曰不舍八邪入八解脫。
以邪相入正相。
非有煩惱非離煩惱。
自非圓頓。
卒莫能通。
觀心解者。
夫眼以色為食。
耳以聲為食。
乃至身以觸為食。
意以法為食。
抟食為體。
則五塵俱該。
覽入内根。
則為法塵。
觀心即空。
則見色與盲等。
聞聲與響等。
觀心即假。
則以一食施一切供養諸佛及衆賢聖。
然後可食也。
觀心即中。
則非有煩惱。
非離煩惱。
非入定意。
非起定意。
非住世間。
非住涅槃。
無大福。
無小福。
不為益。
不為損也。
○四遣須菩提尊者二。
初如來來遣。
佛告須菩提。
汝行詣維摩诘問疾。
肇公曰。
須菩提。
秦言善吉。
諸弟子中。
解空第一也。
○二尊者固辭三。
初總辭不堪。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
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三。
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
憶念我昔入其舍從乞食。
時維摩诘取我缽盛滿飯。
生公曰。
維摩迹在居士。
有吝惜之嫌。
若未與食而便诘之者。
物或謂之然也。
故先盛滿飯。
而不授之。
恐須菩根得缽便去。
不盡言論勢也。
○二叙其折辭二。
初總折示其平等。
謂我言。
唯須菩提。
若能于食等者。
諸法亦等。
諸法等者。
于食亦等。
如是行乞。
乃可取食。
總示等心觀于法界也。
蓋世間萬法。
皆以法界圓融不思議真如以為之體。
正以真如具不變随緣之能。
故随緣所造一切諸法。
一一皆真如不變之體。
一切依正。
無非法界。
故曰。
刹海法界也。
一塵亦法界也。
既皆法界。
有何一法不即法界。
是則刹海法界不大。
一塵法界不小。
今維摩正示以法界之體。
适當善吉乞食。
即以食而示其法界。
令觀食等以等諸法。
故曰。
于食等者諸法亦等。
諸法等者于食亦等。
如是行法界之乞。
然後可以受法界之食也。
此猶總示。
下文乃示以法等。
然此亦對善吉舍貧從富。
心不平等之聖藥。
譬如還丹九轉。
以之治榮衛不調之微疴。
善吉服之。
宜其不惟可以愈病延年。
将必因之以成大覺金仙也矣。
○二别折示其平等三。
初正示平等三。
初約即逆而順示二。
初約法而示二。
初約三道即三德示。
若須菩提。
不斷淫怒癡。
亦不與俱。
不壞于身。
而随一相。
不滅癡愛。
起于明脫。
以五逆相。
而得解脫。
亦不解不縛。
不斷淫怒癡亦不與俱。
不滅癡愛起于明脫。
示惑道即般若也。
不壞于身而随一相。
示苦道即法身也。
以五逆相而得解脫。
亦不解不縛。
示業道即解脫也。
總示中雲。
于食等者于法亦等。
于法等者于食亦等之所以然。
正在乎此。
前不雲乎。
法界圓融不思議體。
作我一念之心。
亦複舉體作生作佛。
作依作正。
既全法界而作。
有何一法不具諸法。
雖然須知有性善焉。
性惡焉。
修善焉。
修惡焉。
性善性惡。
真如不變之體也。
修善修惡。
真如随緣之用也。
始既不變以随緣。
終則随緣而不變。
經雲淫怒癡。
即修染也。
身相與夫五逆相。
修惡也。
惟其能了修染即性染。
修惡即性惡。
性之染惡與彼性淨性善。
體本融通。
一而無二。
但觀修惡即是性惡。
而修惡之相。
任運是道。
此正示圓修行人不必斷九界淫怒癡之修染。
以求佛界般若之性淨。
故言之若此。
而曰亦不與俱者。
此又以法奪情也。
蓋曰。
今雲不斷三毒者。
俾即染以觀染。
猶即波以觀水。
非曰因其淫怒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