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指掌疏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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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之法。
今觀音直說第一而不雲如己所證者。
顯是通修之法。
此不待文殊已自寓揀别意耳。
總上衆說本因竟。
三文殊揀選三。
一如來先現瑞相。
二敕令文殊揀選。
三文殊奉旨說偈。
初三。
一悟體含用相。
二乘悟起修相。
三行成果滿相。
初三。
一表根性體用。
二表餘門體用。
三表耳門易悟。
初。
爾時世尊于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
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
彼諸如來亦于五體同放寶光。
從微塵方來灌佛頂。
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事論則衆聖各說本因華屋有門可入。
自佛他佛皆生歡喜故各放五體之光。
以示自慶。
互灌佛頂及衆頂者。
既示自慶。
又示慶他。
蓋以圓通之門既啟則諸佛本懷可暢。
一切衆會可接均可慶焉。
若作表法者。
世尊本佛表此界本根。
本根既啟。
則修因趣果安住無畏。
故以師座表之。
不惟安住無畏且五根并脫。
故以五體同光表之。
遠灌佛頂者表上與諸佛同一慈力。
及灌菩薩頂者表下與衆生同一悲仰。
良以本根既啟體必含用。
所謂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别者于此可見。
彼諸如來乃他界之佛。
表餘五根同具此性。
一根反元五根并脫故亦以五體同光表之。
來灌佛頂及衆頂者。
亦表上合下合義也。
據此則五根雖不及于耳門。
猶遠勝乎塵識等諸圓通矣。
二表餘門體用。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
交光相羅如寶絲網。
事論既生佛同慶天地亦應呈祥。
故使林木池沼皆演法而交光也。
若作表法者。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
表塵識等皆具聖性。
既皆具聖性則門門互通。
故以交光相羅表之。
得此光者可以嚴體攝生。
故以如寶絲網表之。
蓋寶取莊嚴義。
網取攝持義也。
三表耳門易悟。
是諸大衆得未曾有。
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事論則既見生佛同慶又見天地呈祥故皆得未曾有。
從此發心永無退轉故成金剛三昧。
若作表法者。
大衆乃此會之衆表本界之機。
本界之機一聞耳根圓通則機教相投。
故以得未曾有表之。
既機教相投則易得悟入。
故以普獲金剛三昧表之。
前雲金剛王寶覺如幻三摩提即密指耳根圓通。
是知能表所表俱稱金剛三昧。
但能表唯約發心不退。
所表乃取斷障無礙。
淺深異耳。
然此已上三科。
表法勝劣曆然可明。
知此義者則無勞文殊更揀選矣。
悟體含用相竟。
二乘悟起修相。
即時天雨百寶蓮華。
青黃赤白間錯紛糅。
事論則會衆受益。
故緻天雨寶華而作供養之具。
間錯紛糅者。
謂青黃赤白相間錯落。
紛然雜糅。
雖攢華簇錦未足方其美也。
若作表法者。
既悟耳根圓通則性天湛朗。
依此修因則萬用俱含。
因果該徹。
故以天雨寶蓮表之。
論行布則住行向地四位迢然。
故以青黃赤白表之。
論圓融則一即一切。
一切即一。
故以間錯紛糅表之。
清涼雲。
萬行紛披。
比華開錦上。
亦斯義也。
三行成果滿相。
十方虛空成七寶色。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
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
梵呗詠歌自然敷奏。
事論則四華在空交映而成七寶之色。
如雨遍界彌漫而隐山河之形。
故曰俱時不現。
然山河既已不現鐵圍無複突兀。
故惟見十方塵國合成一界。
際斯瑞應諸天慶贊。
故又聞梵呗詠歌自然敷奏。
梵呗謂梵音呗贊。
詠歌謂吟詠歌唱也。
若作表法者。
乘悟起修則從真涉俗。
故以虛空成色表之。
從真涉俗則即俗即真。
故以山河不現表之。
既真俗互融則妙合中道。
故以塵國合一表之。
住果攝生法音普被。
故以梵呗詠歌表之。
随緣而應任運而說。
故以自然敷奏表之。
敷奏謂敷宣節奏也。
合上科觀之。
則修因證果之相已先兆其瑞矣。
如來先現瑞相竟。
二敕令文殊揀選二。
一通論随修似不須揀。
二别就本機應須揀擇。
初。
于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
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
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各說最初成道方便。
皆言修習真實圓通。
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别。
現相表法密示難明。
應須顯說故如來告文殊也。
佛不自說者。
以歸元無二無可揀擇。
揀則成偏。
自教相違。
以今經所說是圓教故。
必告文殊者。
以方便多門不揀則濫。
揀則須智。
文殊獨檀以諸經皆推文殊為大智故。
前雖粗聞未及谛觀。
故教以汝今觀此。
蓋必如聞而觀乃悉其所證之實故。
二十五聖皆稱無學者。
有二義。
一約遠本。
二約本法。
約遠本則久證佛果示居因門。
如觀音菩薩過去為正法明如來是也。
約本法則悟證齊佛。
即同修證。
以圓頓行人修即無修故也。
各說等者謂各各自說最初入手成道方便。
如根塵識等各據一門是也。
皆言等者。
謂諸聖皆言自所修習為真圓通。
如二十五聖各稱第一是也。
實無優劣者。
有四義。
一方便多門歸元無二。
如千迳九逵鹹會王城故。
二通論十方各随方宜。
如香積味塵不瞬眼根等。
三宿習不同各選易入。
如空生曠劫心得無礙等。
四惑習不同各選對治。
如火頭多淫佛教觀火等。
是知對症即稱良藥。
易入便屬妙門。
況夫根随方利。
攝化不專一道。
聖性平等究竟甯有二緻。
既無優劣則在前修習。
如富樓那從曠劫來辨才無礙等。
在後修習。
如優波離随佛逾城出家受戒等。
亦複無有差别。
故統言實無優劣及前後等。
據此則二十五門似應無所揀矣。
二别就本機應須揀擇。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
二十五行誰當其根。
○兼我滅後。
此界衆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
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初正為阿難。
欲令開悟須選對機之門。
故特命文殊決擇于二十五行之中誰當其根。
後文殊偈雲。
堪以教阿難。
正應此意。
○兼我下兼為未來。
滅後根鈍開悟猶難。
此界衆生耳根偏利。
設不對根縱有入菩薩乘求無上道者。
亦難究竟。
故又命文殊決擇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後文殊偈雲。
及末劫沉淪。
正應此意。
敕令文殊擇選竟。
三文殊奉旨說偈二。
一經家叙儀标說。
二文殊詳演偈頌。
初。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
頂禮佛足。
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旨意也。
佛敕揀選意在開悟阿難。
遐益滅後故曰慈旨。
至尊有命智臣宜承。
故文殊遵奉而偈對也。
座起禮佛者受命常儀。
承佛威神者說仗佛加。
蓋以二十五聖。
文殊齊肩者衍有其人。
非仗如來威神焉敢自行品量。
不以文對而以偈對者。
貫華易持令聞已而思修也。
二文殊詳演偈頌三。
一預開選端。
二通揀餘門。
三獨取耳根。
初三。
一泛明從真起妄。
二略示返妄歸真。
三承明應須揀選。
初。
覺海性澄圓。
圓澄覺元妙。
元明照生所。
所立照性亡。
迷妄有虛空。
依空立世界。
想澄成國土。
知覺乃衆生。
覺海二字法喻雙彰。
如吳興雲。
真覺之性譬如大海是也。
澄圓圓澄義通法喻。
喻中謂海性澄清圓現萬象。
法中謂覺性澄湛圓含萬有。
但海之澄圓易見。
覺之澄圓難知。
欲令即海明覺故通以澄圓目之。
此即寂而照也。
又海性雖圓現萬象而澄清不改。
覺性雖圓含萬有而澄湛不移。
故又以圓澄目之。
此即照而寂也。
即照而寂則覺性元妙。
以妙即不變義故。
即寂而照則覺性元明。
以明即随緣義故。
然既曰元妙元明。
則一念不生法爾具足。
若乃起心欲照則是瞥起無明。
由此轉生業識而成所有之相。
如前雲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是也。
所立等者。
謂所相既已妄立又複生汝妄能。
(見分)反将所欲照之性益成晦昧。
故曰亡也。
迷妄等者。
謂所照之性既亡則性覺真空迷于妄惑之中。
舉體全成頑虛故曰有空。
如前雲晦昧為空是也。
依空等者。
謂空見相對堅執欲緣。
其奈空體本不可緣。
由堅執故遂于虛空之中妄見有世界之相。
故曰立界。
如前雲空晦暗中結暗為色是也。
想澄二句乃别明依空立界之相。
言世界有二。
一謂妄想澄凝結成國土名器世界。
二謂知覺運動攬為衆生名情世界。
又此雖情器具足且約本識中細相言之。
不言粗相者。
為示迷途未遠見歸源之易故。
二略示返妄歸真。
空生大覺中。
如海一漚發。
有漏微塵國。
皆依空所生。
漚滅空本無。
況複諸三有。
上雲迷妄有虛空則虛空生于覺心中也。
然人皆知虛空為大而不知覺心更大。
若以虛空與覺心較之則虛空如漚。
覺心如海。
故雲如海一漚發。
又以海喻心以漚喻空者。
有二義。
一者海體唯一漚乃有多。
喻心唯一體。
空有多方。
仍複以一漚喻一界之空為最小也。
二者海體常住。
漚相起滅。
喻覺心絕待。
虛空待成。
仍複以一漚喻一界之空為至妄也。
有漏二字即前之情世界。
微塵國即前之器世界。
前雲依空立界。
此雲皆依空生。
蓋是重牒前意以顯其較之虛空益最小而益至妄故。
然虛空既如一漚。
因漚之易滅便知空之本無。
空且本無況複三有情器。
又在虛空之中豈真有哉。
知此意者則情器雙超。
空色俱盡。
真歸元之要訣也。
三承明應須揀選。
歸元性無二。
方便有多門。
○聖性無不通。
順逆皆方便。
初心入三昧。
遲速不同倫。
初二句明對根須選。
言果能如上頓悟當下歸元。
則覺性本無二緻。
但衆生根器不齊。
而對機方便乃有許多門路。
誠不可以不選也。
○聖性下明難易須選。
言成聖之性無法不通。
或以六根順性而修。
或以塵識逆性而修。
俱為方便。
但初心欲入三昧有遲待多劫。
有速經少時。
難易自不同倫。
又不可以不選也。
通上預開選端竟。
二通揀餘門四。
一揀六塵。
二揀五根。
三揀六識。
四揀七大。
初六。
一揀沙陀色塵。
二揀陳那聲塵。
三揀香嚴香塵。
四揀藥王味塵。
五揀?陀觸塵。
六揀迦葉法塵。
初。
色想結成塵。
精了不能徹。
如何不明徹。
于是獲圓通。
色想結成塵者。
言唯色不能成塵。
必因識想堅執交相結縛而有染蔽之義。
乃成塵故。
既已成塵則染蔽本根。
于彼精真了然之性不能明徹。
其猶久客他鄉雖還家有路而不知也。
如何等者言圓通唯明徹可入。
如何以不明徹之色塵而能于是獲得圓通。
是固不待辨而知其難矣。
二揀陳那聲塵。
音聲雜語言。
但伊名句味。
一非含一切。
雲何獲圓通。
音聲二字離釋則屈曲為音。
徑直為聲。
合論則音聲者。
謂具音之聲唯取屈曲義故。
雜語言者。
謂依彼具音之聲雜出而成衆多語言也。
伊猶彼也。
但伊二句。
應作一氣讀之。
謂但彼名句義味。
诠顯各别。
一名不能含于多名。
乃至一味不能含于多味。
是固知聲塵之不圓耳。
此中曰名曰句曰味者。
名诠自性。
如雲火唯是燒性。
句诠差别。
如雲艾火非炭火等。
此二皆為能诠。
味即是義乃為所诠。
能诠中不言文者。
以彼但是名句聯合非别有體故。
所诠中不言理者。
以彼但是悟後方知非方便故。
又理能遍含兼之則揀義不成。
故但言名句味也。
末句言既非遍含。
則違圓通。
雲何以是能獲。
蓋反言以揀之。
三揀香嚴香塵。
香以合中知。
離則元無有。
不恒其所覺。
雲何獲圓通。
香以合中知者。
謂香塵必待合于鼻中方能知故。
離則元無有者。
謂不合于鼻則香相元無所有。
是香塵固不恒矣。
不恒其所覺者。
謂香既或有或無不得常恒。
則根中覺性亦不能恒現也。
不言嗅而言覺者。
以元是一體可互說故。
又鼻舌身三皆合中知。
俱得言覺故。
末句言圓通以覺性為體。
若以香觀則覺且無恒。
雲何依之而能獲耶。
四揀藥王味塵。
味性非本然。
要以味時有。
其覺不恒一。
雲何獲圓通。
味性非本然者。
謂味塵體性非本然自有也。
要以味時有者。
謂既非本然要必待味合之時方能有故。
味合方有。
不合則無。
是味塵先且不恒一矣。
末二句言味既不能恒一。
況根中覺性自然不能恒常一如。
雲何依之而獲圓通。
固知其不能耳。
五揀?陀觸塵。
觸以所觸明。
無所不明觸。
合離性非定。
雲何獲圓通。
首句上觸字指觸塵。
即冷暖澀滑違順等相。
下觸字指色塵。
謂身根所觸着之物色。
意言冷暖澀滑違順等相必以身根所觸着之物色乃得發明顯現。
次句言設無所觸則不能發明觸塵之相。
故與上之二塵同為合中知也。
末二句言初心貴專。
今觸塵既合時方有。
離時便無。
其體性尚非一定雲何依之而能獲圓通。
六揀迦葉法塵。
法稱為内塵。
憑塵必有所。
能所非遍涉。
雲何獲圓通。
正脈雲。
法塵非外五塵之實質乃五塵落謝影子。
唯意所緣。
屬獨影境。
故稱内塵。
憑塵下不依正脈義釋。
正脈以起意緣時但專一境名為憑塵有所。
今謂憑塵者。
既屬内塵必憑外塵落謝也。
既憑外塵落謝必有所落謝之影方稱内塵。
是則外塵為能謝。
内塵為所謝。
但外塵有五落謝必有先後。
内塵亦五影子非無甲乙。
如是則能謝所謝二皆五相曆然。
非能互遍互涉。
然塵且不圓雲何能獲得圓通。
宜在所揀矣。
揀六塵竟。
二揀五根(耳根中選。
故揀中唯五)五。
一揀那律眼根。
二揀周利鼻根。
三揀憍梵舌根。
四揀畢陵身根。
五揀空生意根。
初。
見性雖洞然。
明前不明後。
四維虧一半。
雲何獲圓通。
首句縱許洞然。
謂縱許其照境分明洞然不混也。
次二句奪其有虧。
準前雲。
前方全明。
是總約正前方及前兩隅而言。
後方全暗。
是總約正後方及後兩隅而言。
觀其全字可知。
今雲明前乃唯約正前方言。
不明後亦唯約正後方言。
以皆無全字故。
四維乃是四隅。
前方二隅能明。
後方二隅不明。
故雲虧一半也。
不言左右旁觀者。
偈略難收。
可以口會。
如雲既明前不能明後。
而四維又虧一半。
縱使左右旁觀統論功德亦唯三分之二。
既阙一分即不圓通。
故以雲何句揀之。
二揀周利鼻根。
鼻息出入通。
現前無交氣。
支離匪涉入。
雲何獲圓通。
鼻息者鼻中氣息。
出入通者謂出而送舊則通于外。
入而嗅新則通于内。
如前雲有出有入是也。
然出屬過去。
入屬未來。
出入少停之時名曰現前。
無交氣者無有交接之氣。
既無交接之氣則無功德。
如前雲而缺中交是也。
據此則三分論功缺于一分。
已失圓義。
況夫出入支分。
現前斷離。
三際不相涉入。
又失通義。
雲何以是而獲圓通。
明知其不易耳。
三揀憍梵舌根。
舌非入無端。
因味生覺了。
味亡了無有。
雲何獲圓通。
首句言舌非入味。
無有端由生覺。
次句言必因味塵方生覺了之性。
三句言味若亡時了性依然無有。
此即同前覺不恒一故亦以雲何句揀之(問。
耳根離聲聞靜許其為常。
今舌根離味嘗淡何不許耶。
答。
靜非是聲故離聲猶可聞靜。
淡本是味。
故離味迥無所嘗。
此二性常不常之異也)。
四揀畢陵身根。
身與所觸同。
各非圓覺觀。
涯量不冥會。
雲何獲圓通。
所觸即指觸塵。
前雲觸以所觸明。
無所不明觸。
今身根亦然。
故雲與所觸同。
謂身之覺性亦因所觸物色發明顯現。
設無所觸不得發明。
文殊妙辨省詞取例為言也。
次句各字通指能例所例。
直揀其不是圓通覺觀。
(初心起修名覺。
後心相應名觀)故雲非也。
涯量句出塵揀意。
謂此身之與觸合有離無。
其性不定。
與彼圓通妙體涯際分量不得冥合契會。
理在可揀故。
末句結揀可知。
五揀空生意根。
知根雜亂思。
湛了終無見。
想念不可脫。
雲何獲圓通。
知根謂能知之根。
即意根也。
意根即是末那。
恒審思量與彼意識亂思。
粗心難辨故雲雜也。
湛了終無見者。
謂依之修習欲求澄湛明了終不可見。
如是則妄想念慮尚不可脫。
雲何能獲圓通。
是不可以不揀也。
揀五根竟。
三揀六識六。
一揀舍利眼識。
二揀普賢耳識。
三揀孫陀鼻識。
四揀富那舌識。
五揀波離身識。
六揀目連意識。
初。
識見雜三和。
诘本稱非相。
自體先無定。
雲何獲圓通。
識見者。
眼識緣境随念粗略。
無多緣慮略同根性緣境故無妨說見。
雜三和者。
謂内依根及根性外托色塵。
内外交雜。
三緣和合而得生故。
诘本者。
于三緣中窮诘其本也。
窮诘其本三處都無。
一者不從根生。
唯根無塵不自生故。
二者不從色生。
色塵無知非識因故。
三者不從性生。
性澄識動不相類故。
既三處叵得。
則虛妄無實。
故稱非相。
自體即識之自體。
緣合似有。
诘本實無。
是先且無有定實。
依之修習終無實果。
故末句以雲何揀之。
二揀普賢耳識。
心聞洞十方。
生于大因力。
初心不能入。
雲何獲圓通。
首句謂識心稱性。
同性圓聞。
故能洞徹十方自在無礙。
生于大因力者。
謂由菩薩多劫修習廣大願行所感生故。
修習此等法門須是深位菩薩。
初心淺修攀仰不及。
故不能入。
末句結揀可知。
三揀孫陀鼻識。
鼻想本權機。
隻令攝心住。
住成心所住。
雲何獲圓通。
鼻想者。
如觀鼻端白引起鼻識。
自想鼻中氣也。
本權機者。
謂原佛教觀本為對治難陀散心。
權設機用非鼻識本有機用故。
次二句言所謂權機者。
隻為攝其散心令住一境。
若果住一境而一境便成心所住處。
是心有定在矣。
末句言心有定在則不圓通。
雲何能獲也。
四揀富那舌識。
說法弄音文。
開悟先成者。
名句非無漏。
雲何獲圓通。
前二句言舌識說法。
唯是撥弄音聲及于文字。
不合得大開悟。
而富樓那所以得大開悟成阿羅漢者。
乃是先劫久成辨才獨擅說法。
适今時節已至因緣會遇故能爾耳。
後二句言初心若依說法。
而所說之法惟是名句。
尚屬有為不相應行。
非是無為無漏之法。
有乖圓通。
雲何能獲。
五揀波離身識。
持犯但束身。
非身無所束。
元非遍一切。
雲何獲圓通。
持犯者謂身識不起殺盜淫事。
執持犯戒之罪。
不令犯故。
初心依此但能約束其身。
不過執身不動。
設若非身所攝。
如妄言绮語惡口兩舌等。
則識無所從束。
是知身識執持尚不遍于口意二業。
況夫菩薩清淨律儀。
乃至三千威儀八萬細行一切法門。
自然不遍故雲元非。
謂本來非遍也。
不遍則不圓。
故承此以雲何句揀之(吳興問雲。
波離執身次第執心。
俱得通利。
今何但雲束身。
今疏答曰。
此約初心言之。
大凡初心持戒先斷淫殺盜妄。
妄猶可緩。
而最所宜急者唯淫殺盜耳。
但執心誠難故先以身識束身。
如身識不起邪覺離于惡觸。
自然無複殺盜淫事。
是為束身。
至若心動淫殺盜機。
口出妄言绮語等。
非不欲斷但非身識能持。
人不盡皆波離。
豈能依此入圓。
嶽師答詞。
正脈已雲混淆不錄)。
六揀目連意識。
神通本宿因。
何關法分别。
念緣非離物。
雲何獲圓通。
首句言目連神通雖由旋識複湛心光發宣。
而究其深本乃宿因久修。
觀其初遇佛時須??自落袈裟着身足知其有由來矣。
次句言既由宿因。
與彼現前法塵上所起分别意識了不相幹。
故雲何關法分别也。
念緣句言法上分别乃屬妄念攀緣。
雖依法塵實托外物。
若離外物則法且不有。
何況于識。
故雲非離物也。
末句言既不離物則被物所局。
雲何能獲圓通。
揀六識竟。
四揀七大七。
一揀持地地大。
二揀月光水大。
三揀烏刍火大。
四揀琉璃風大。
五揀空藏空大。
六揀彌勒識大。
七揀勢至根大。
初。
若以地性觀。
堅礙非通達。
有為非聖性。
雲何獲圓通。
若以地性而觀。
則地性堅礙非初心便能通達。
是必久修乃通。
此揀體析觀也。
若以平地為功。
則平地有為非順聖性。
是必平心乃順。
此揀平地行也。
據此則觀行俱失圓義雲何能獲圓通。
二揀月光水大。
若以水性觀。
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
雲何獲圓通。
若以水性觀者。
如月光童子初觀身中水性無奪。
次觀與香水海等無差别。
如是皆由想念成境。
及乎出定唯身無水。
足知其非是真實。
若必欲契會如如之理。
須待證水合空得無生忍。
非初心覺觀可能。
蓋以如如之理離念不動。
一有覺觀動相現而如如隐矣。
末句揀意可知。
三揀烏刍火大。
若以火性觀。
厭有非真離。
非初心方便。
雲何獲圓通。
若以火性而觀。
如烏刍瑟摩者乃因厭欲而見有火相。
設無厭欲之心則火相便無。
是知觀火之法但為多淫者一時對治非真能離欲也。
然初心不盡多淫之機。
豈必藉此以為方便。
縱使藉此初心亦非真離。
雲何能獲圓道。
信知其不易耳。
四揀琉璃風大。
若以風性觀。
動寂非無對。
對非無上覺。
雲何獲圓通。
若以風性觀如琉璃光者。
初觀諸動無二等無差别。
次觀來無所從去無所至。
乃由動入寂也。
由動入寂相待成觀。
故非無對。
既非無對。
自是有對之法能所角立。
豈稱無上覺體。
自應非是。
既非覺體因果不類。
以圓通即覺體故。
雲何句準上。
五揀空藏空大。
若以空性觀。
昏鈍先非覺。
無覺異菩提。
雲何獲圓通。
以空性觀者。
如虛空藏谛觀四大無依。
妄想生滅。
虛空無二等也。
然虛空以昏冥鈍頑為相。
自體先且非覺。
非覺即是無覺。
既無覺知即異菩提。
以梵語菩提此雲覺道故。
既異菩提則圓通難入。
故揀其雲何能獲。
六揀彌勒識大。
若以識性觀。
觀識非常住。
存心乃虛妄。
雲何獲圓通。
若以識性觀者。
如彌勒菩薩谛觀十方唯識。
以識性為因心也。
但所觀之識生滅不停。
是自體先非常住。
而存心觀之其猶蒸砂作飯。
乃屬虛妄。
故揀以雲何獲也。
七揀勢至根大。
諸行是無常。
念性元生滅。
因果今殊感。
雲何獲圓通。
凡有動作皆屬行陰。
故曰諸行。
一涉遷流即非常住。
故曰無常。
而念性亦屬行陰遷流。
同為無常。
故雲元生滅也。
以此為因。
生方見佛。
未為不可。
若欲現證圓通。
成常住果。
則能感所感性自懸殊。
故末句揀之也。
(問。
勢至都攝六根淨念相繼。
則耳根亦在其中何乃并揀。
答。
勢至雖都攝六根卻不以根性為入門。
及取念佛求生已落行陰。
故在所揀)。
(正脈雲。
通論二十四聖深證必等觀音。
而原其入門略有四義當揀。
一者不對方宜。
二者不便初心。
三者别有資藉。
四者非常修學。
反顯耳根對方宜。
便初心。
不勞資藉。
通常可修。
至下偈中自見)。
通揀餘門竟。
三獨取耳根四。
一正對方宜。
二不勞資藉。
三可常修學。
四最便初心。
初三。
一對方定宜。
二歎人顯法。
三斥迷教修。
初。
我今白世尊。
佛出娑婆界。
此方真教體。
清淨在音聞。
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既揀餘門宜定本根。
故重以啟白世尊。
欲定本根須對方宜。
故先言佛出娑婆。
準維摩經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
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
乃至或以圓林台觀。
或以虛空影向。
或以音聲語言。
或以寂無言說。
各随方宜。
教體不同。
今就娑婆言之故雲此方教體。
而言真者。
以是三根普被合界鹹宜。
揀彼偏對一機不名為真故。
清淨在音聞者。
三真實中一有不備則非清淨。
以有礙有局則濁而不清。
有生有滅則染而非淨故。
據此則音聞二字乃取對音之聞。
以惟音無聞非真教體。
故前陳那聲塵已在所揀。
欲取三摩指初心習定之人。
實以聞入者。
确指耳門獨為娑婆本根。
舍此則三摩難成故(問。
能诠教體門中首取聲名句文。
今何偏取聞性。
反遺音聲。
莫是清涼圭峰猶未識楞嚴旨乎。
答清涼立教體為十門。
前劣後勝。
音聲既列于首已顯非真。
至圭峰束為四門。
而聲名句文但是随相門中一義。
然既曰随相知是權宗假立。
唯識似真。
歸性分真必是無礙。
乃為究竟真實教體。
今聞性具三真實正是無礙。
則文殊所選與清涼圭峰若合符節。
故無妨偏取)對方定宜竟。
二歎人顯法二。
一歎人殊勝。
二顯法真實。
初。
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
○于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
得大自在力無畏施衆生。
妙音觀世音。
梵音海潮音。
救世悉安甯。
出世獲常住。
初自利圓滿。
解六結越三空二死不系故曰離苦。
超世間并出世一切無礙故雲得解。
良有二義。
一誠也。
乃指實之詞。
如雲離苦得脫。
誠哉不虛者。
唯觀世音耳。
二善也。
乃贊美之語。
如雲善哉觀音。
其自利已若此矣。
○于恒下利他殊勝。
正脈雲。
劫數恒沙則時為極長。
顯常也。
國數微塵則處為極廣。
顯遍也。
得大自在。
義攝三十二應及第一不思議德。
以三十二應後有無作妙力自在成就之語。
第一不思議後有救護衆生得大自在之言。
無畏施生。
義攝十四無畏及第二不思議德。
以十四無畏後有施無畏力福備衆生之語。
第二不思議後有能以無畏施諸衆生之言。
妙音二句乃足上三十二應及前二不思議中說法說咒之音。
以上言入微塵國似有現身現形之義。
卻無說法說咒之音。
今乃補足以顯身說并示。
妙音者。
同體形咒一音而含衆妙。
觀世音者。
異體形咒觀世而現殊說。
三十二應破他障而現梵音。
應說即說不失時而稱海潮。
十四無畏惟是冥應。
故不配音也。
準普門品更有勝世間音。
乃總上四音顯世音莫及。
今舉别略總耳。
救世二句義攝後二不思議德。
以世人悭貪積聚患得患失。
妻子長壽所求不遂。
皆緻不安。
而第三不思議中破悭感求。
第四不思議中有求皆遂。
則救世悉安甯。
至雲求大涅槃得大涅槃則出世獲常住也。
此皆觀音自陳中意。
文殊錯落言之。
欲令求圓通者仰慕其人而法之也。
歎人殊勝竟。
二顯法真實三。
一圓真實。
二通真寶。
三常真實。
初。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
譬如人靜居。
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
此則圓真實。
我者文殊自謂。
啟如來者欲顯真實求佛作證故。
次句言欲求真實本根誠如觀音所說。
是文殊先以總許非指下偈。
以下偈所說非觀音自陳中意故。
譬如一偈。
乃文殊取前耳根功德中如耳周聽十方無遺之義。
以顯圓真實義也。
權借聞鼓一事以例聞一切聲。
故雲譬如。
靜居者揀非鬧時。
以鬧時聞雖常圓不自覺故。
正脈雲。
十方俱擊鼓者一時同擊也。
十處一時聞者聞無先後也。
末句乃就此以克定其為圓。
且是真圓實圓非虛妄說圓者可比拟故。
二通真實。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複然。
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
○隔垣聽音向遐迩俱可聞。
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初揀五根皆局。
目指眼根。
非觀障外者如隔窗紙不見外之物色。
隔皮膚不見内之髒腑。
是局而非通也。
口鼻亦然者但例其局而非通。
非例其不見障外。
故孤山謂口鼻二句語倒。
若将下句為上其義方順。
以三者俱是合中知故。
隔離不通亦名為局。
又口字應是舌字。
以舌在口中用口代稱故。
心指意根。
恒審思量略同意識故名為念。
如前雲。
知根雜亂思是也。
紛無緒者被念所雜。
唯覺生住異滅紛然無有頭緒。
如前雲湛了終無見是也。
如是則想念尚不能脫豈能通乎。
○隔垣下顯耳根獨通。
隔垣聽音向者。
如中隔牆垣聞環佩聲。
是障不能局。
遐迩俱可聞者。
如動若迩遙。
靜無邊際。
是離亦能通。
障不能局則眼根莫比。
離亦能通則三根莫配。
且靜無邊際不同意根湛了無見。
故五根所不齊也。
據此則五根皆局。
唯耳獨通。
是通可謂真且實矣。
三常真實。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
無聲号無聞非實聞無性。
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
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
○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初對聲顯常。
(此取擊鐘驗常中義)音聲性動靜者。
如前羅睺擊鐘。
正擊之時則音聲性動。
擊久聲銷則對動說靜。
是唯一聲性形顯而有動靜相故。
聞中為有無者。
謂動靜二相于聞性湛然體中循環代謝。
動則曆然有聲為有。
靜則寂爾無聲為無。
世人颠倒不知此義。
因于無聲之際則号無聞。
殊不知無聲之時更覺聞性無邊無際。
故曰非實聞無性也。
聲無二句謂如上所說聲無之時聞性既無有滅。
例知聲有之時聞性亦非有生。
是知聞性湛然以任聲有聲無。
而自體了無生滅。
既了無生滅是二相圓離。
揀非對斷說常。
為虛為妄。
故曰常真實也。
○縱令下就夢顯常。
(此取引夢驗常中義)言世人不知聞性常住。
将謂夢想之境唯是獨頭意識所現。
于彼外境全無所思自應全無所聞。
聞性應滅。
殊不知縱令在于夢想于外境全無所思。
而此聞性亦不為彼無思即便滅無。
如前
今觀音直說第一而不雲如己所證者。
顯是通修之法。
此不待文殊已自寓揀别意耳。
總上衆說本因竟。
三文殊揀選三。
一如來先現瑞相。
二敕令文殊揀選。
三文殊奉旨說偈。
初三。
一悟體含用相。
二乘悟起修相。
三行成果滿相。
初三。
一表根性體用。
二表餘門體用。
三表耳門易悟。
初。
爾時世尊于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
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
彼諸如來亦于五體同放寶光。
從微塵方來灌佛頂。
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事論則衆聖各說本因華屋有門可入。
自佛他佛皆生歡喜故各放五體之光。
以示自慶。
互灌佛頂及衆頂者。
既示自慶。
又示慶他。
蓋以圓通之門既啟則諸佛本懷可暢。
一切衆會可接均可慶焉。
若作表法者。
世尊本佛表此界本根。
本根既啟。
則修因趣果安住無畏。
故以師座表之。
不惟安住無畏且五根并脫。
故以五體同光表之。
遠灌佛頂者表上與諸佛同一慈力。
及灌菩薩頂者表下與衆生同一悲仰。
良以本根既啟體必含用。
所謂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别者于此可見。
彼諸如來乃他界之佛。
表餘五根同具此性。
一根反元五根并脫故亦以五體同光表之。
來灌佛頂及衆頂者。
亦表上合下合義也。
據此則五根雖不及于耳門。
猶遠勝乎塵識等諸圓通矣。
二表餘門體用。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
交光相羅如寶絲網。
事論既生佛同慶天地亦應呈祥。
故使林木池沼皆演法而交光也。
若作表法者。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
表塵識等皆具聖性。
既皆具聖性則門門互通。
故以交光相羅表之。
得此光者可以嚴體攝生。
故以如寶絲網表之。
蓋寶取莊嚴義。
網取攝持義也。
三表耳門易悟。
是諸大衆得未曾有。
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事論則既見生佛同慶又見天地呈祥故皆得未曾有。
從此發心永無退轉故成金剛三昧。
若作表法者。
大衆乃此會之衆表本界之機。
本界之機一聞耳根圓通則機教相投。
故以得未曾有表之。
既機教相投則易得悟入。
故以普獲金剛三昧表之。
前雲金剛王寶覺如幻三摩提即密指耳根圓通。
是知能表所表俱稱金剛三昧。
但能表唯約發心不退。
所表乃取斷障無礙。
淺深異耳。
然此已上三科。
表法勝劣曆然可明。
知此義者則無勞文殊更揀選矣。
悟體含用相竟。
二乘悟起修相。
即時天雨百寶蓮華。
青黃赤白間錯紛糅。
事論則會衆受益。
故緻天雨寶華而作供養之具。
間錯紛糅者。
謂青黃赤白相間錯落。
紛然雜糅。
雖攢華簇錦未足方其美也。
若作表法者。
既悟耳根圓通則性天湛朗。
依此修因則萬用俱含。
因果該徹。
故以天雨寶蓮表之。
論行布則住行向地四位迢然。
故以青黃赤白表之。
論圓融則一即一切。
一切即一。
故以間錯紛糅表之。
清涼雲。
萬行紛披。
比華開錦上。
亦斯義也。
三行成果滿相。
十方虛空成七寶色。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
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
梵呗詠歌自然敷奏。
事論則四華在空交映而成七寶之色。
如雨遍界彌漫而隐山河之形。
故曰俱時不現。
然山河既已不現鐵圍無複突兀。
故惟見十方塵國合成一界。
際斯瑞應諸天慶贊。
故又聞梵呗詠歌自然敷奏。
梵呗謂梵音呗贊。
詠歌謂吟詠歌唱也。
若作表法者。
乘悟起修則從真涉俗。
故以虛空成色表之。
從真涉俗則即俗即真。
故以山河不現表之。
既真俗互融則妙合中道。
故以塵國合一表之。
住果攝生法音普被。
故以梵呗詠歌表之。
随緣而應任運而說。
故以自然敷奏表之。
敷奏謂敷宣節奏也。
合上科觀之。
則修因證果之相已先兆其瑞矣。
如來先現瑞相竟。
二敕令文殊揀選二。
一通論随修似不須揀。
二别就本機應須揀擇。
初。
于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
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
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各說最初成道方便。
皆言修習真實圓通。
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别。
現相表法密示難明。
應須顯說故如來告文殊也。
佛不自說者。
以歸元無二無可揀擇。
揀則成偏。
自教相違。
以今經所說是圓教故。
必告文殊者。
以方便多門不揀則濫。
揀則須智。
文殊獨檀以諸經皆推文殊為大智故。
前雖粗聞未及谛觀。
故教以汝今觀此。
蓋必如聞而觀乃悉其所證之實故。
二十五聖皆稱無學者。
有二義。
一約遠本。
二約本法。
約遠本則久證佛果示居因門。
如觀音菩薩過去為正法明如來是也。
約本法則悟證齊佛。
即同修證。
以圓頓行人修即無修故也。
各說等者謂各各自說最初入手成道方便。
如根塵識等各據一門是也。
皆言等者。
謂諸聖皆言自所修習為真圓通。
如二十五聖各稱第一是也。
實無優劣者。
有四義。
一方便多門歸元無二。
如千迳九逵鹹會王城故。
二通論十方各随方宜。
如香積味塵不瞬眼根等。
三宿習不同各選易入。
如空生曠劫心得無礙等。
四惑習不同各選對治。
如火頭多淫佛教觀火等。
是知對症即稱良藥。
易入便屬妙門。
況夫根随方利。
攝化不專一道。
聖性平等究竟甯有二緻。
既無優劣則在前修習。
如富樓那從曠劫來辨才無礙等。
在後修習。
如優波離随佛逾城出家受戒等。
亦複無有差别。
故統言實無優劣及前後等。
據此則二十五門似應無所揀矣。
二别就本機應須揀擇。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
二十五行誰當其根。
○兼我滅後。
此界衆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
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初正為阿難。
欲令開悟須選對機之門。
故特命文殊決擇于二十五行之中誰當其根。
後文殊偈雲。
堪以教阿難。
正應此意。
○兼我下兼為未來。
滅後根鈍開悟猶難。
此界衆生耳根偏利。
設不對根縱有入菩薩乘求無上道者。
亦難究竟。
故又命文殊決擇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後文殊偈雲。
及末劫沉淪。
正應此意。
敕令文殊擇選竟。
三文殊奉旨說偈二。
一經家叙儀标說。
二文殊詳演偈頌。
初。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
頂禮佛足。
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旨意也。
佛敕揀選意在開悟阿難。
遐益滅後故曰慈旨。
至尊有命智臣宜承。
故文殊遵奉而偈對也。
座起禮佛者受命常儀。
承佛威神者說仗佛加。
蓋以二十五聖。
文殊齊肩者衍有其人。
非仗如來威神焉敢自行品量。
不以文對而以偈對者。
貫華易持令聞已而思修也。
二文殊詳演偈頌三。
一預開選端。
二通揀餘門。
三獨取耳根。
初三。
一泛明從真起妄。
二略示返妄歸真。
三承明應須揀選。
初。
覺海性澄圓。
圓澄覺元妙。
元明照生所。
所立照性亡。
迷妄有虛空。
依空立世界。
想澄成國土。
知覺乃衆生。
覺海二字法喻雙彰。
如吳興雲。
真覺之性譬如大海是也。
澄圓圓澄義通法喻。
喻中謂海性澄清圓現萬象。
法中謂覺性澄湛圓含萬有。
但海之澄圓易見。
覺之澄圓難知。
欲令即海明覺故通以澄圓目之。
此即寂而照也。
又海性雖圓現萬象而澄清不改。
覺性雖圓含萬有而澄湛不移。
故又以圓澄目之。
此即照而寂也。
即照而寂則覺性元妙。
以妙即不變義故。
即寂而照則覺性元明。
以明即随緣義故。
然既曰元妙元明。
則一念不生法爾具足。
若乃起心欲照則是瞥起無明。
由此轉生業識而成所有之相。
如前雲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是也。
所立等者。
謂所相既已妄立又複生汝妄能。
(見分)反将所欲照之性益成晦昧。
故曰亡也。
迷妄等者。
謂所照之性既亡則性覺真空迷于妄惑之中。
舉體全成頑虛故曰有空。
如前雲晦昧為空是也。
依空等者。
謂空見相對堅執欲緣。
其奈空體本不可緣。
由堅執故遂于虛空之中妄見有世界之相。
故曰立界。
如前雲空晦暗中結暗為色是也。
想澄二句乃别明依空立界之相。
言世界有二。
一謂妄想澄凝結成國土名器世界。
二謂知覺運動攬為衆生名情世界。
又此雖情器具足且約本識中細相言之。
不言粗相者。
為示迷途未遠見歸源之易故。
二略示返妄歸真。
空生大覺中。
如海一漚發。
有漏微塵國。
皆依空所生。
漚滅空本無。
況複諸三有。
上雲迷妄有虛空則虛空生于覺心中也。
然人皆知虛空為大而不知覺心更大。
若以虛空與覺心較之則虛空如漚。
覺心如海。
故雲如海一漚發。
又以海喻心以漚喻空者。
有二義。
一者海體唯一漚乃有多。
喻心唯一體。
空有多方。
仍複以一漚喻一界之空為最小也。
二者海體常住。
漚相起滅。
喻覺心絕待。
虛空待成。
仍複以一漚喻一界之空為至妄也。
有漏二字即前之情世界。
微塵國即前之器世界。
前雲依空立界。
此雲皆依空生。
蓋是重牒前意以顯其較之虛空益最小而益至妄故。
然虛空既如一漚。
因漚之易滅便知空之本無。
空且本無況複三有情器。
又在虛空之中豈真有哉。
知此意者則情器雙超。
空色俱盡。
真歸元之要訣也。
三承明應須揀選。
歸元性無二。
方便有多門。
○聖性無不通。
順逆皆方便。
初心入三昧。
遲速不同倫。
初二句明對根須選。
言果能如上頓悟當下歸元。
則覺性本無二緻。
但衆生根器不齊。
而對機方便乃有許多門路。
誠不可以不選也。
○聖性下明難易須選。
言成聖之性無法不通。
或以六根順性而修。
或以塵識逆性而修。
俱為方便。
但初心欲入三昧有遲待多劫。
有速經少時。
難易自不同倫。
又不可以不選也。
通上預開選端竟。
二通揀餘門四。
一揀六塵。
二揀五根。
三揀六識。
四揀七大。
初六。
一揀沙陀色塵。
二揀陳那聲塵。
三揀香嚴香塵。
四揀藥王味塵。
五揀?陀觸塵。
六揀迦葉法塵。
初。
色想結成塵。
精了不能徹。
如何不明徹。
于是獲圓通。
色想結成塵者。
言唯色不能成塵。
必因識想堅執交相結縛而有染蔽之義。
乃成塵故。
既已成塵則染蔽本根。
于彼精真了然之性不能明徹。
其猶久客他鄉雖還家有路而不知也。
如何等者言圓通唯明徹可入。
如何以不明徹之色塵而能于是獲得圓通。
是固不待辨而知其難矣。
二揀陳那聲塵。
音聲雜語言。
但伊名句味。
一非含一切。
雲何獲圓通。
音聲二字離釋則屈曲為音。
徑直為聲。
合論則音聲者。
謂具音之聲唯取屈曲義故。
雜語言者。
謂依彼具音之聲雜出而成衆多語言也。
伊猶彼也。
但伊二句。
應作一氣讀之。
謂但彼名句義味。
诠顯各别。
一名不能含于多名。
乃至一味不能含于多味。
是固知聲塵之不圓耳。
此中曰名曰句曰味者。
名诠自性。
如雲火唯是燒性。
句诠差别。
如雲艾火非炭火等。
此二皆為能诠。
味即是義乃為所诠。
能诠中不言文者。
以彼但是名句聯合非别有體故。
所诠中不言理者。
以彼但是悟後方知非方便故。
又理能遍含兼之則揀義不成。
故但言名句味也。
末句言既非遍含。
則違圓通。
雲何以是能獲。
蓋反言以揀之。
三揀香嚴香塵。
香以合中知。
離則元無有。
不恒其所覺。
雲何獲圓通。
香以合中知者。
謂香塵必待合于鼻中方能知故。
離則元無有者。
謂不合于鼻則香相元無所有。
是香塵固不恒矣。
不恒其所覺者。
謂香既或有或無不得常恒。
則根中覺性亦不能恒現也。
不言嗅而言覺者。
以元是一體可互說故。
又鼻舌身三皆合中知。
俱得言覺故。
末句言圓通以覺性為體。
若以香觀則覺且無恒。
雲何依之而能獲耶。
四揀藥王味塵。
味性非本然。
要以味時有。
其覺不恒一。
雲何獲圓通。
味性非本然者。
謂味塵體性非本然自有也。
要以味時有者。
謂既非本然要必待味合之時方能有故。
味合方有。
不合則無。
是味塵先且不恒一矣。
末二句言味既不能恒一。
況根中覺性自然不能恒常一如。
雲何依之而獲圓通。
固知其不能耳。
五揀?陀觸塵。
觸以所觸明。
無所不明觸。
合離性非定。
雲何獲圓通。
首句上觸字指觸塵。
即冷暖澀滑違順等相。
下觸字指色塵。
謂身根所觸着之物色。
意言冷暖澀滑違順等相必以身根所觸着之物色乃得發明顯現。
次句言設無所觸則不能發明觸塵之相。
故與上之二塵同為合中知也。
末二句言初心貴專。
今觸塵既合時方有。
離時便無。
其體性尚非一定雲何依之而能獲圓通。
六揀迦葉法塵。
法稱為内塵。
憑塵必有所。
能所非遍涉。
雲何獲圓通。
正脈雲。
法塵非外五塵之實質乃五塵落謝影子。
唯意所緣。
屬獨影境。
故稱内塵。
憑塵下不依正脈義釋。
正脈以起意緣時但專一境名為憑塵有所。
今謂憑塵者。
既屬内塵必憑外塵落謝也。
既憑外塵落謝必有所落謝之影方稱内塵。
是則外塵為能謝。
内塵為所謝。
但外塵有五落謝必有先後。
内塵亦五影子非無甲乙。
如是則能謝所謝二皆五相曆然。
非能互遍互涉。
然塵且不圓雲何能獲得圓通。
宜在所揀矣。
揀六塵竟。
二揀五根(耳根中選。
故揀中唯五)五。
一揀那律眼根。
二揀周利鼻根。
三揀憍梵舌根。
四揀畢陵身根。
五揀空生意根。
初。
見性雖洞然。
明前不明後。
四維虧一半。
雲何獲圓通。
首句縱許洞然。
謂縱許其照境分明洞然不混也。
次二句奪其有虧。
準前雲。
前方全明。
是總約正前方及前兩隅而言。
後方全暗。
是總約正後方及後兩隅而言。
觀其全字可知。
今雲明前乃唯約正前方言。
不明後亦唯約正後方言。
以皆無全字故。
四維乃是四隅。
前方二隅能明。
後方二隅不明。
故雲虧一半也。
不言左右旁觀者。
偈略難收。
可以口會。
如雲既明前不能明後。
而四維又虧一半。
縱使左右旁觀統論功德亦唯三分之二。
既阙一分即不圓通。
故以雲何句揀之。
二揀周利鼻根。
鼻息出入通。
現前無交氣。
支離匪涉入。
雲何獲圓通。
鼻息者鼻中氣息。
出入通者謂出而送舊則通于外。
入而嗅新則通于内。
如前雲有出有入是也。
然出屬過去。
入屬未來。
出入少停之時名曰現前。
無交氣者無有交接之氣。
既無交接之氣則無功德。
如前雲而缺中交是也。
據此則三分論功缺于一分。
已失圓義。
況夫出入支分。
現前斷離。
三際不相涉入。
又失通義。
雲何以是而獲圓通。
明知其不易耳。
三揀憍梵舌根。
舌非入無端。
因味生覺了。
味亡了無有。
雲何獲圓通。
首句言舌非入味。
無有端由生覺。
次句言必因味塵方生覺了之性。
三句言味若亡時了性依然無有。
此即同前覺不恒一故亦以雲何句揀之(問。
耳根離聲聞靜許其為常。
今舌根離味嘗淡何不許耶。
答。
靜非是聲故離聲猶可聞靜。
淡本是味。
故離味迥無所嘗。
此二性常不常之異也)。
四揀畢陵身根。
身與所觸同。
各非圓覺觀。
涯量不冥會。
雲何獲圓通。
所觸即指觸塵。
前雲觸以所觸明。
無所不明觸。
今身根亦然。
故雲與所觸同。
謂身之覺性亦因所觸物色發明顯現。
設無所觸不得發明。
文殊妙辨省詞取例為言也。
次句各字通指能例所例。
直揀其不是圓通覺觀。
(初心起修名覺。
後心相應名觀)故雲非也。
涯量句出塵揀意。
謂此身之與觸合有離無。
其性不定。
與彼圓通妙體涯際分量不得冥合契會。
理在可揀故。
末句結揀可知。
五揀空生意根。
知根雜亂思。
湛了終無見。
想念不可脫。
雲何獲圓通。
知根謂能知之根。
即意根也。
意根即是末那。
恒審思量與彼意識亂思。
粗心難辨故雲雜也。
湛了終無見者。
謂依之修習欲求澄湛明了終不可見。
如是則妄想念慮尚不可脫。
雲何能獲圓通。
是不可以不揀也。
揀五根竟。
三揀六識六。
一揀舍利眼識。
二揀普賢耳識。
三揀孫陀鼻識。
四揀富那舌識。
五揀波離身識。
六揀目連意識。
初。
識見雜三和。
诘本稱非相。
自體先無定。
雲何獲圓通。
識見者。
眼識緣境随念粗略。
無多緣慮略同根性緣境故無妨說見。
雜三和者。
謂内依根及根性外托色塵。
内外交雜。
三緣和合而得生故。
诘本者。
于三緣中窮诘其本也。
窮诘其本三處都無。
一者不從根生。
唯根無塵不自生故。
二者不從色生。
色塵無知非識因故。
三者不從性生。
性澄識動不相類故。
既三處叵得。
則虛妄無實。
故稱非相。
自體即識之自體。
緣合似有。
诘本實無。
是先且無有定實。
依之修習終無實果。
故末句以雲何揀之。
二揀普賢耳識。
心聞洞十方。
生于大因力。
初心不能入。
雲何獲圓通。
首句謂識心稱性。
同性圓聞。
故能洞徹十方自在無礙。
生于大因力者。
謂由菩薩多劫修習廣大願行所感生故。
修習此等法門須是深位菩薩。
初心淺修攀仰不及。
故不能入。
末句結揀可知。
三揀孫陀鼻識。
鼻想本權機。
隻令攝心住。
住成心所住。
雲何獲圓通。
鼻想者。
如觀鼻端白引起鼻識。
自想鼻中氣也。
本權機者。
謂原佛教觀本為對治難陀散心。
權設機用非鼻識本有機用故。
次二句言所謂權機者。
隻為攝其散心令住一境。
若果住一境而一境便成心所住處。
是心有定在矣。
末句言心有定在則不圓通。
雲何能獲也。
四揀富那舌識。
說法弄音文。
開悟先成者。
名句非無漏。
雲何獲圓通。
前二句言舌識說法。
唯是撥弄音聲及于文字。
不合得大開悟。
而富樓那所以得大開悟成阿羅漢者。
乃是先劫久成辨才獨擅說法。
适今時節已至因緣會遇故能爾耳。
後二句言初心若依說法。
而所說之法惟是名句。
尚屬有為不相應行。
非是無為無漏之法。
有乖圓通。
雲何能獲。
五揀波離身識。
持犯但束身。
非身無所束。
元非遍一切。
雲何獲圓通。
持犯者謂身識不起殺盜淫事。
執持犯戒之罪。
不令犯故。
初心依此但能約束其身。
不過執身不動。
設若非身所攝。
如妄言绮語惡口兩舌等。
則識無所從束。
是知身識執持尚不遍于口意二業。
況夫菩薩清淨律儀。
乃至三千威儀八萬細行一切法門。
自然不遍故雲元非。
謂本來非遍也。
不遍則不圓。
故承此以雲何句揀之(吳興問雲。
波離執身次第執心。
俱得通利。
今何但雲束身。
今疏答曰。
此約初心言之。
大凡初心持戒先斷淫殺盜妄。
妄猶可緩。
而最所宜急者唯淫殺盜耳。
但執心誠難故先以身識束身。
如身識不起邪覺離于惡觸。
自然無複殺盜淫事。
是為束身。
至若心動淫殺盜機。
口出妄言绮語等。
非不欲斷但非身識能持。
人不盡皆波離。
豈能依此入圓。
嶽師答詞。
正脈已雲混淆不錄)。
六揀目連意識。
神通本宿因。
何關法分别。
念緣非離物。
雲何獲圓通。
首句言目連神通雖由旋識複湛心光發宣。
而究其深本乃宿因久修。
觀其初遇佛時須??自落袈裟着身足知其有由來矣。
次句言既由宿因。
與彼現前法塵上所起分别意識了不相幹。
故雲何關法分别也。
念緣句言法上分别乃屬妄念攀緣。
雖依法塵實托外物。
若離外物則法且不有。
何況于識。
故雲非離物也。
末句言既不離物則被物所局。
雲何能獲圓通。
揀六識竟。
四揀七大七。
一揀持地地大。
二揀月光水大。
三揀烏刍火大。
四揀琉璃風大。
五揀空藏空大。
六揀彌勒識大。
七揀勢至根大。
初。
若以地性觀。
堅礙非通達。
有為非聖性。
雲何獲圓通。
若以地性而觀。
則地性堅礙非初心便能通達。
是必久修乃通。
此揀體析觀也。
若以平地為功。
則平地有為非順聖性。
是必平心乃順。
此揀平地行也。
據此則觀行俱失圓義雲何能獲圓通。
二揀月光水大。
若以水性觀。
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
雲何獲圓通。
若以水性觀者。
如月光童子初觀身中水性無奪。
次觀與香水海等無差别。
如是皆由想念成境。
及乎出定唯身無水。
足知其非是真實。
若必欲契會如如之理。
須待證水合空得無生忍。
非初心覺觀可能。
蓋以如如之理離念不動。
一有覺觀動相現而如如隐矣。
末句揀意可知。
三揀烏刍火大。
若以火性觀。
厭有非真離。
非初心方便。
雲何獲圓通。
若以火性而觀。
如烏刍瑟摩者乃因厭欲而見有火相。
設無厭欲之心則火相便無。
是知觀火之法但為多淫者一時對治非真能離欲也。
然初心不盡多淫之機。
豈必藉此以為方便。
縱使藉此初心亦非真離。
雲何能獲圓道。
信知其不易耳。
四揀琉璃風大。
若以風性觀。
動寂非無對。
對非無上覺。
雲何獲圓通。
若以風性觀如琉璃光者。
初觀諸動無二等無差别。
次觀來無所從去無所至。
乃由動入寂也。
由動入寂相待成觀。
故非無對。
既非無對。
自是有對之法能所角立。
豈稱無上覺體。
自應非是。
既非覺體因果不類。
以圓通即覺體故。
雲何句準上。
五揀空藏空大。
若以空性觀。
昏鈍先非覺。
無覺異菩提。
雲何獲圓通。
以空性觀者。
如虛空藏谛觀四大無依。
妄想生滅。
虛空無二等也。
然虛空以昏冥鈍頑為相。
自體先且非覺。
非覺即是無覺。
既無覺知即異菩提。
以梵語菩提此雲覺道故。
既異菩提則圓通難入。
故揀其雲何能獲。
六揀彌勒識大。
若以識性觀。
觀識非常住。
存心乃虛妄。
雲何獲圓通。
若以識性觀者。
如彌勒菩薩谛觀十方唯識。
以識性為因心也。
但所觀之識生滅不停。
是自體先非常住。
而存心觀之其猶蒸砂作飯。
乃屬虛妄。
故揀以雲何獲也。
七揀勢至根大。
諸行是無常。
念性元生滅。
因果今殊感。
雲何獲圓通。
凡有動作皆屬行陰。
故曰諸行。
一涉遷流即非常住。
故曰無常。
而念性亦屬行陰遷流。
同為無常。
故雲元生滅也。
以此為因。
生方見佛。
未為不可。
若欲現證圓通。
成常住果。
則能感所感性自懸殊。
故末句揀之也。
(問。
勢至都攝六根淨念相繼。
則耳根亦在其中何乃并揀。
答。
勢至雖都攝六根卻不以根性為入門。
及取念佛求生已落行陰。
故在所揀)。
(正脈雲。
通論二十四聖深證必等觀音。
而原其入門略有四義當揀。
一者不對方宜。
二者不便初心。
三者别有資藉。
四者非常修學。
反顯耳根對方宜。
便初心。
不勞資藉。
通常可修。
至下偈中自見)。
通揀餘門竟。
三獨取耳根四。
一正對方宜。
二不勞資藉。
三可常修學。
四最便初心。
初三。
一對方定宜。
二歎人顯法。
三斥迷教修。
初。
我今白世尊。
佛出娑婆界。
此方真教體。
清淨在音聞。
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既揀餘門宜定本根。
故重以啟白世尊。
欲定本根須對方宜。
故先言佛出娑婆。
準維摩經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
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
乃至或以圓林台觀。
或以虛空影向。
或以音聲語言。
或以寂無言說。
各随方宜。
教體不同。
今就娑婆言之故雲此方教體。
而言真者。
以是三根普被合界鹹宜。
揀彼偏對一機不名為真故。
清淨在音聞者。
三真實中一有不備則非清淨。
以有礙有局則濁而不清。
有生有滅則染而非淨故。
據此則音聞二字乃取對音之聞。
以惟音無聞非真教體。
故前陳那聲塵已在所揀。
欲取三摩指初心習定之人。
實以聞入者。
确指耳門獨為娑婆本根。
舍此則三摩難成故(問。
能诠教體門中首取聲名句文。
今何偏取聞性。
反遺音聲。
莫是清涼圭峰猶未識楞嚴旨乎。
答清涼立教體為十門。
前劣後勝。
音聲既列于首已顯非真。
至圭峰束為四門。
而聲名句文但是随相門中一義。
然既曰随相知是權宗假立。
唯識似真。
歸性分真必是無礙。
乃為究竟真實教體。
今聞性具三真實正是無礙。
則文殊所選與清涼圭峰若合符節。
故無妨偏取)對方定宜竟。
二歎人顯法二。
一歎人殊勝。
二顯法真實。
初。
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
○于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
得大自在力無畏施衆生。
妙音觀世音。
梵音海潮音。
救世悉安甯。
出世獲常住。
初自利圓滿。
解六結越三空二死不系故曰離苦。
超世間并出世一切無礙故雲得解。
良有二義。
一誠也。
乃指實之詞。
如雲離苦得脫。
誠哉不虛者。
唯觀世音耳。
二善也。
乃贊美之語。
如雲善哉觀音。
其自利已若此矣。
○于恒下利他殊勝。
正脈雲。
劫數恒沙則時為極長。
顯常也。
國數微塵則處為極廣。
顯遍也。
得大自在。
義攝三十二應及第一不思議德。
以三十二應後有無作妙力自在成就之語。
第一不思議後有救護衆生得大自在之言。
無畏施生。
義攝十四無畏及第二不思議德。
以十四無畏後有施無畏力福備衆生之語。
第二不思議後有能以無畏施諸衆生之言。
妙音二句乃足上三十二應及前二不思議中說法說咒之音。
以上言入微塵國似有現身現形之義。
卻無說法說咒之音。
今乃補足以顯身說并示。
妙音者。
同體形咒一音而含衆妙。
觀世音者。
異體形咒觀世而現殊說。
三十二應破他障而現梵音。
應說即說不失時而稱海潮。
十四無畏惟是冥應。
故不配音也。
準普門品更有勝世間音。
乃總上四音顯世音莫及。
今舉别略總耳。
救世二句義攝後二不思議德。
以世人悭貪積聚患得患失。
妻子長壽所求不遂。
皆緻不安。
而第三不思議中破悭感求。
第四不思議中有求皆遂。
則救世悉安甯。
至雲求大涅槃得大涅槃則出世獲常住也。
此皆觀音自陳中意。
文殊錯落言之。
欲令求圓通者仰慕其人而法之也。
歎人殊勝竟。
二顯法真實三。
一圓真實。
二通真寶。
三常真實。
初。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
譬如人靜居。
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
此則圓真實。
我者文殊自謂。
啟如來者欲顯真實求佛作證故。
次句言欲求真實本根誠如觀音所說。
是文殊先以總許非指下偈。
以下偈所說非觀音自陳中意故。
譬如一偈。
乃文殊取前耳根功德中如耳周聽十方無遺之義。
以顯圓真實義也。
權借聞鼓一事以例聞一切聲。
故雲譬如。
靜居者揀非鬧時。
以鬧時聞雖常圓不自覺故。
正脈雲。
十方俱擊鼓者一時同擊也。
十處一時聞者聞無先後也。
末句乃就此以克定其為圓。
且是真圓實圓非虛妄說圓者可比拟故。
二通真實。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複然。
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
○隔垣聽音向遐迩俱可聞。
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初揀五根皆局。
目指眼根。
非觀障外者如隔窗紙不見外之物色。
隔皮膚不見内之髒腑。
是局而非通也。
口鼻亦然者但例其局而非通。
非例其不見障外。
故孤山謂口鼻二句語倒。
若将下句為上其義方順。
以三者俱是合中知故。
隔離不通亦名為局。
又口字應是舌字。
以舌在口中用口代稱故。
心指意根。
恒審思量略同意識故名為念。
如前雲。
知根雜亂思是也。
紛無緒者被念所雜。
唯覺生住異滅紛然無有頭緒。
如前雲湛了終無見是也。
如是則想念尚不能脫豈能通乎。
○隔垣下顯耳根獨通。
隔垣聽音向者。
如中隔牆垣聞環佩聲。
是障不能局。
遐迩俱可聞者。
如動若迩遙。
靜無邊際。
是離亦能通。
障不能局則眼根莫比。
離亦能通則三根莫配。
且靜無邊際不同意根湛了無見。
故五根所不齊也。
據此則五根皆局。
唯耳獨通。
是通可謂真且實矣。
三常真實。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
無聲号無聞非實聞無性。
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
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
○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初對聲顯常。
(此取擊鐘驗常中義)音聲性動靜者。
如前羅睺擊鐘。
正擊之時則音聲性動。
擊久聲銷則對動說靜。
是唯一聲性形顯而有動靜相故。
聞中為有無者。
謂動靜二相于聞性湛然體中循環代謝。
動則曆然有聲為有。
靜則寂爾無聲為無。
世人颠倒不知此義。
因于無聲之際則号無聞。
殊不知無聲之時更覺聞性無邊無際。
故曰非實聞無性也。
聲無二句謂如上所說聲無之時聞性既無有滅。
例知聲有之時聞性亦非有生。
是知聞性湛然以任聲有聲無。
而自體了無生滅。
既了無生滅是二相圓離。
揀非對斷說常。
為虛為妄。
故曰常真實也。
○縱令下就夢顯常。
(此取引夢驗常中義)言世人不知聞性常住。
将謂夢想之境唯是獨頭意識所現。
于彼外境全無所思自應全無所聞。
聞性應滅。
殊不知縱令在于夢想于外境全無所思。
而此聞性亦不為彼無思即便滅無。
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