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鈔辨疑誤卷上(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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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述。
初明開合。
次開中明五教。
後明判攝。
而但科雲權實對辨者。
上科于始終二教三宗對辨。
此以别為總。
如清涼。
此科雲藏教所攝。
先明藏攝。
次明教攝。
然教有二。
一通相十二分教。
二别明諸師。
于中取賢首第五圓教。
攝此大經。
故明教攝。
今分出第二科。
名教乘分攝對。
清涼此正别明教攝故。
清涼亦于始終二教。
對辨權實。
但不名空宗爾。
設大疏廣于西域對辨。
然亦分三教中一義爾。
科雲約教所攝。
則不妨于中對辨權實。
意在實教攝此經宗爾鈔或雲無彼真常故名為無常。
此多一真字。
此中全寫演義鈔爾。
古本略鈔。
亦無此真字。
此是後人于齊師闆上。
刬開添入真字。
刬痕宛然。
每行二十一字此行多一字。
然古二解如會解引第五釋。
抄叙南中注。
于三時五時中雲。
一小乘有教。
二大乘空教。
三不空不有中道教。
五時中注雲。
加第四時法華同歸教第五時涅槃常住教。
評曰。
既标齊梁晉宋之間南中諸師。
同判三教。
初頓。
二漸。
三不定。
于漸中。
分此三時五時。
據南中有二五時。
劉虬。
初雲人天。
二有。
三空。
四同歸。
五常住。
又觀師。
初有。
二空。
三抑揚。
四五同前。
若約三時。
岌法師。
初有。
次空。
第三常住。
雖清涼謂大同。
奘師所立并真谛三輪。
然以常住為第三。
故雲大同。
亦非約有空中道為次。
然中道正奘師所立。
又 唐時今指南中不應直指。
若前後泛說三時五時不妨作此說爾。
此中叙南中。
便以奘師三銘之。
似手小濫。
鈔總标雲法華楞伽涅槃皆唯一性也。
誤作為字。
第四卷 六處 抄假名及中道但約空說下注雲如前不分教五教中所辨。
評曰。
即前約中論四宗人解之不同處也。
前鈔雲如大鈔中說。
此亦失對。
抄瞥起亦非真知下。
此小鈔并大鈔。
皆脫一句故。
彼疏雲瞥起亦非真知故非心境界。
今抄亦入此句下注之可也。
以釋此四句皆結就經文。
何獨此句不結入經。
乃寫時脫也。
問如次雲心體離念無念非有念可離可無。
問明疏元不雲無念并可離。
此四句是今抄主加之。
此既如之。
何妨前是略之。
乃是脫耶。
答所以問明疏但雲心體離念。
即有非念可念者。
彼鈔自雲。
以起信心體離念。
會南北二宗。
以北宗宗于離念。
南宗宗于無念。
而南宗破北雲。
離念則有念可離。
無念則本自無之。
離念如拂鏡。
無念如本淨。
故今會之。
約起信既雲心體離念。
亦本自離。
非有念可離。
亦同無念可無。
即性淨也。
今鈔主加四字者。
欲人易知南北義。
以演義文影略故也。
由是前結釋定不可略知是脫也。
況大鈔不加四字。
亦前一句理無疑也。
抄引問明疏注雲此下粗書是彼疏注書是彼抄。
今評。
疏抄皆有加句。
疏如上辨。
抄從又前唯佛果權實下并非演義文。
更詳。
又從然上兩重下。
方是圭山評語。
若爾應演義元脫第二重科揀。
既注中一半不是演義。
何注書是彼抄耶。
後人如下對看。
豈不誤他耶。
疏破相宗對性宗中。
佛德空有約性宗。
身智通光一一無盡等。
抄釋以十身等。
評曰。
此是圓别教中義。
既于此中明之。
何用第五圓教耶。
今原此文似失較勘。
以此文元于大疏具之。
又頓序亦具。
而大疏約西域二師三時教三宗料揀不妨。
以性宗通一切了義經。
用之無妨。
禅源都序亦立三教。
于第三顯示真心。
即性教亦攝一切了義經。
并得通用。
今此略疏。
乃于五教中。
前始終對辨三宗。
性宗雖通終頓。
然依終教對破故。
前抄雲除圓頓稱教外自有三宗。
今于終教。
便引十身十智無盡等義。
豈失較勘耶。
止可但約常樂等四德并起信具性實有。
自可揀顯也。
教所被機中。
大疏元約信解修證分二。
于信解中。
初揀樂著名相等五。
次收離之是器。
于修證中。
初揀着我人等四相。
次收離作止等四病是器。
又普收畢。
複以五性三聚收機。
(雲雲如彼)今略疏删去第二修證一科并五性三聚之義。
唯存信解并普收深淺之義。
評曰。
據此略疏抄。
亦似少琢磨。
何者既抄釋自恃天真約于任病。
其作止滅三病。
亦非其器。
何獨不言。
又約益淺深中。
約悟入即當機。
三根修證兼為。
則是信解。
于熏聞中。
約五性中。
無性凡外闡提。
又注中缺于引為權為。
若以前滞行位者。
即是引位中權乘。
亦不收二乘。
雖引出現雲二處不作生長利益。
然不厭舍。
此是清涼元雙證權為遠為。
既正明唯約無性凡外。
亦不約二乘熏聞。
引證則雙證。
正用則獨然。
下釋修羅蚊虻飲海。
乃至喻菩薩二乘受持。
此亦經自收于二乘。
反小是器。
據今略疏鈔。
則三病不揀。
二乘不收。
豈非似少琢磨耶。
若大疏抄。
總反四病皆收五性。
義則無遺。
此可疑處。
若雲于普收中皆收故收二乘者。
何不揀三病耶。
智者詳之。
鈔宗中圓融具德。
約天親造十地論等。
舊謂大疏并起信本無。
又前四宗。
皆約宗論。
今約釋論。
乃後人添入。
今檢古木略抄。
元有此文。
但取立六相圓融義。
應修略抄添入爾。
第五卷 二十三處 生公疏雲等。
據大鈔乃生公序故。
次所以稱常。
即雲常必滅累複曰般泥洹也。
必是序爾。
抄四字一字對中。
引證唯覺字是法。
于中雲。
依幻說覺。
亦名為幻。
若說有覺。
猶未離幻。
說無覺者亦複如是。
評曰。
若前後所覺字。
正是法體。
若如此之覺字。
乃約同幻之覺。
此是所拂之覺幻。
乃同幻之覺。
非是所目法體。
此一期引之。
宜加思忖。
抄釋了義中。
約權實判。
皆如玄談權實對辨中廣說。
注雲正在西域兩種三時教中及性相十别中。
評曰。
此亦失檢對。
然大疏廣叙二三時。
而性相十别。
對辨權實。
皆在西域二三時中叙故。
大鈔作此指前。
今略疏既削之。
又移十别。
在始終二教中辨。
豈得亦同大疏鈔如是指耶。
隻合注雲正在前性相十别中。
鈔天竺國有五印度四方及中。
評曰。
此雲印度。
未詳緻此重繁。
以天竺印度皆梵音楚夏。
如次引釋。
此合雲西域有五印度可也。
鈔印度罽賓皆未詳唐語。
而大疏疑釋教錄雲罽賓。
海藏疏雲羯濕彌羅故。
疏雲素承此人(謂诠師也)學廣而道高。
不合孟浪。
(此意由孟浪故雲羯濕彌羅)應國名無别。
但梵音之殊。
待更根尋。
續學記載。
評曰。
觀今抄雲未詳故。
疏疑于國名或同或異。
然華嚴菩薩住處亦雲。
迦葉彌羅國有一住處。
名曰次第。
從昔以來。
諸大菩薩于中止住。
大疏雲。
迦葉彌羅晉譯為罽賓此翻阿誰入。
即末田乞地之所。
廣如西域第三。
演義引彼雲。
北印度境。
末田乞地即羅漢名也。
迦濕彌羅國。
周七十餘裡。
(雲雲具如五十一演義說)然梵語少異。
唐經雲迦葉。
西域記雲迦濕。
今疏雲羯濕
初明開合。
次開中明五教。
後明判攝。
而但科雲權實對辨者。
上科于始終二教三宗對辨。
此以别為總。
如清涼。
此科雲藏教所攝。
先明藏攝。
次明教攝。
然教有二。
一通相十二分教。
二别明諸師。
于中取賢首第五圓教。
攝此大經。
故明教攝。
今分出第二科。
名教乘分攝對。
清涼此正别明教攝故。
清涼亦于始終二教。
對辨權實。
但不名空宗爾。
設大疏廣于西域對辨。
然亦分三教中一義爾。
科雲約教所攝。
則不妨于中對辨權實。
意在實教攝此經宗爾鈔或雲無彼真常故名為無常。
此多一真字。
此中全寫演義鈔爾。
古本略鈔。
亦無此真字。
此是後人于齊師闆上。
刬開添入真字。
刬痕宛然。
每行二十一字此行多一字。
然古二解如會解引第五釋。
抄叙南中注。
于三時五時中雲。
一小乘有教。
二大乘空教。
三不空不有中道教。
五時中注雲。
加第四時法華同歸教第五時涅槃常住教。
評曰。
既标齊梁晉宋之間南中諸師。
同判三教。
初頓。
二漸。
三不定。
于漸中。
分此三時五時。
據南中有二五時。
劉虬。
初雲人天。
二有。
三空。
四同歸。
五常住。
又觀師。
初有。
二空。
三抑揚。
四五同前。
若約三時。
岌法師。
初有。
次空。
第三常住。
雖清涼謂大同。
奘師所立并真谛三輪。
然以常住為第三。
故雲大同。
亦非約有空中道為次。
然中道正奘師所立。
又 唐時今指南中不應直指。
若前後泛說三時五時不妨作此說爾。
此中叙南中。
便以奘師三銘之。
似手小濫。
鈔總标雲法華楞伽涅槃皆唯一性也。
誤作為字。
第四卷 六處 抄假名及中道但約空說下注雲如前不分教五教中所辨。
評曰。
即前約中論四宗人解之不同處也。
前鈔雲如大鈔中說。
此亦失對。
抄瞥起亦非真知下。
此小鈔并大鈔。
皆脫一句故。
彼疏雲瞥起亦非真知故非心境界。
今抄亦入此句下注之可也。
以釋此四句皆結就經文。
何獨此句不結入經。
乃寫時脫也。
問如次雲心體離念無念非有念可離可無。
問明疏元不雲無念并可離。
此四句是今抄主加之。
此既如之。
何妨前是略之。
乃是脫耶。
答所以問明疏但雲心體離念。
即有非念可念者。
彼鈔自雲。
以起信心體離念。
會南北二宗。
以北宗宗于離念。
南宗宗于無念。
而南宗破北雲。
離念則有念可離。
無念則本自無之。
離念如拂鏡。
無念如本淨。
故今會之。
約起信既雲心體離念。
亦本自離。
非有念可離。
亦同無念可無。
即性淨也。
今鈔主加四字者。
欲人易知南北義。
以演義文影略故也。
由是前結釋定不可略知是脫也。
況大鈔不加四字。
亦前一句理無疑也。
抄引問明疏注雲此下粗書是彼疏注書是彼抄。
今評。
疏抄皆有加句。
疏如上辨。
抄從又前唯佛果權實下并非演義文。
更詳。
又從然上兩重下。
方是圭山評語。
若爾應演義元脫第二重科揀。
既注中一半不是演義。
何注書是彼抄耶。
後人如下對看。
豈不誤他耶。
疏破相宗對性宗中。
佛德空有約性宗。
身智通光一一無盡等。
抄釋以十身等。
評曰。
此是圓别教中義。
既于此中明之。
何用第五圓教耶。
今原此文似失較勘。
以此文元于大疏具之。
又頓序亦具。
而大疏約西域二師三時教三宗料揀不妨。
以性宗通一切了義經。
用之無妨。
禅源都序亦立三教。
于第三顯示真心。
即性教亦攝一切了義經。
并得通用。
今此略疏。
乃于五教中。
前始終對辨三宗。
性宗雖通終頓。
然依終教對破故。
前抄雲除圓頓稱教外自有三宗。
今于終教。
便引十身十智無盡等義。
豈失較勘耶。
止可但約常樂等四德并起信具性實有。
自可揀顯也。
教所被機中。
大疏元約信解修證分二。
于信解中。
初揀樂著名相等五。
次收離之是器。
于修證中。
初揀着我人等四相。
次收離作止等四病是器。
又普收畢。
複以五性三聚收機。
(雲雲如彼)今略疏删去第二修證一科并五性三聚之義。
唯存信解并普收深淺之義。
評曰。
據此略疏抄。
亦似少琢磨。
何者既抄釋自恃天真約于任病。
其作止滅三病。
亦非其器。
何獨不言。
又約益淺深中。
約悟入即當機。
三根修證兼為。
則是信解。
于熏聞中。
約五性中。
無性凡外闡提。
又注中缺于引為權為。
若以前滞行位者。
即是引位中權乘。
亦不收二乘。
雖引出現雲二處不作生長利益。
然不厭舍。
此是清涼元雙證權為遠為。
既正明唯約無性凡外。
亦不約二乘熏聞。
引證則雙證。
正用則獨然。
下釋修羅蚊虻飲海。
乃至喻菩薩二乘受持。
此亦經自收于二乘。
反小是器。
據今略疏鈔。
則三病不揀。
二乘不收。
豈非似少琢磨耶。
若大疏抄。
總反四病皆收五性。
義則無遺。
此可疑處。
若雲于普收中皆收故收二乘者。
何不揀三病耶。
智者詳之。
鈔宗中圓融具德。
約天親造十地論等。
舊謂大疏并起信本無。
又前四宗。
皆約宗論。
今約釋論。
乃後人添入。
今檢古木略抄。
元有此文。
但取立六相圓融義。
應修略抄添入爾。
第五卷 二十三處 生公疏雲等。
據大鈔乃生公序故。
次所以稱常。
即雲常必滅累複曰般泥洹也。
必是序爾。
抄四字一字對中。
引證唯覺字是法。
于中雲。
依幻說覺。
亦名為幻。
若說有覺。
猶未離幻。
說無覺者亦複如是。
評曰。
若前後所覺字。
正是法體。
若如此之覺字。
乃約同幻之覺。
此是所拂之覺幻。
乃同幻之覺。
非是所目法體。
此一期引之。
宜加思忖。
抄釋了義中。
約權實判。
皆如玄談權實對辨中廣說。
注雲正在西域兩種三時教中及性相十别中。
評曰。
此亦失檢對。
然大疏廣叙二三時。
而性相十别。
對辨權實。
皆在西域二三時中叙故。
大鈔作此指前。
今略疏既削之。
又移十别。
在始終二教中辨。
豈得亦同大疏鈔如是指耶。
隻合注雲正在前性相十别中。
鈔天竺國有五印度四方及中。
評曰。
此雲印度。
未詳緻此重繁。
以天竺印度皆梵音楚夏。
如次引釋。
此合雲西域有五印度可也。
鈔印度罽賓皆未詳唐語。
而大疏疑釋教錄雲罽賓。
海藏疏雲羯濕彌羅故。
疏雲素承此人(謂诠師也)學廣而道高。
不合孟浪。
(此意由孟浪故雲羯濕彌羅)應國名無别。
但梵音之殊。
待更根尋。
續學記載。
評曰。
觀今抄雲未詳故。
疏疑于國名或同或異。
然華嚴菩薩住處亦雲。
迦葉彌羅國有一住處。
名曰次第。
從昔以來。
諸大菩薩于中止住。
大疏雲。
迦葉彌羅晉譯為罽賓此翻阿誰入。
即末田乞地之所。
廣如西域第三。
演義引彼雲。
北印度境。
末田乞地即羅漢名也。
迦濕彌羅國。
周七十餘裡。
(雲雲具如五十一演義說)然梵語少異。
唐經雲迦葉。
西域記雲迦濕。
今疏雲羯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