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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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生而不破壞世間名言。
如薄伽梵說:「諸法名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
寶鬘論雲:「此有故彼有,如有長說短,此生故彼生,如燈燃發光」。
中論雲:「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除此緣起外,更無成業因。
如破業作者,受受者亦爾,及餘一切法,亦應如是破」。
如是宣說唯有此緣性之緣起,非但不落無因生等分别,其餘常、無常,有事、無事等二邊分别,亦皆非有。
為顯此義。
頌曰: 由說諸法依緣生 非諸分别能觀察 是故以此緣起理 能破一切惡見網 唯由此緣起理,諸世俗法便得成立,非由餘理。
故此緣起道理,能斷前說一切惡見之網。
唯以此緣性立為緣起義,不許少法是有自性。
如雲:「若依彼彼生,即自性不生,自性不生者,雲何得名生」。
中論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經亦雲:「若從緣生即不生,此中無有生自性,若法依緣即說空,知空即是不放逸」。
若不許自性,無自性中即不有前說之生;要有自性,彼生乃有自然生,或自生、他生、共生、自在等生。
複有生已安住之常,及壞已斷滅等分别,餘則不爾。
為顯此義。
頌曰: 有性乃生諸分别 已觀自性鹹非有 無性彼等即不生 譬如無薪則無火 由前所說道理成立諸法皆無自性,故瑜伽師證聖道時,以無所見之理而見真實義,于諸法上不見有塵許自性,即無始所習色、受、善、不善、有事、無事等分别皆得息滅。
如眩翳人塗以安膳那藥,滅除毛發等分别即所得果,非令毛發等相轉成餘性為境也。
是故頌曰: 異生皆被分别縛 能滅分别即解脫 智者說滅諸分别 即是觀察所得果 由諸異生,不能如是了知法性,被分别縛。
故諸聖者,由能如是通達法性即得解脫。
故破盡一切分别見,即是龍猛菩薩中論等中觀察之果。
如雲:「若法有自性,見空有何德,虛妄分别縛,彼是此所破」。
是故頌曰: 論中觀察非好诤 為解脫故顯真理 龍猛菩薩于中論中廣為觀察,當知非好诤論,為降伏他而說。
中論觀察顯示真理者,謂念雲何能使有情無倒通達真實而得解脫耶?故如是說。
問曰:汝于論中豈非列舉敵者所許而廣破斥,故汝造論是為诤論,雲何可說唯滅分别為所得果?答曰:此諸觀察雖非為诤論而發,然由顯示真實義時,他宗本性脆弱,自然不能建立,如近光明冥闇自息,故我等無咎。
頌曰: 若由解釋真實義 他宗破壞亦無咎 如雲:「諸佛雖無心,說法摧他論,而他論自壞,如野火焚薪」。
若為诤論而說法者,決定無疑,嗔他有過宗,愛自應理宗,必不能滅貪嗔分别。
何以故?頌曰: 若于自見起愛著 及嗔他見即分别 分别不滅,即是系縛,終不解脫,若時說法不為诤論,頌曰: 是故若能除貪嗔 觀察速當得解脫 如雲:「智者無诤論,彼即無所宗,自宗尚非有,雲何有他宗」。
又雲:「若汝愛自宗,他宗則不喜,不能證涅槃,二行無寂滅」。
經雲:「若聞此法起貪愛,聞說非法動嗔心,被憍慢摧成颠倒,由憍慢力受衆苦」。
如是已以聖教正理明法無我。
今當明人無我,頌曰: 慧見煩惱諸過患 皆從薩伽耶見生 由了知我是彼境 故瑜伽師先破我 薩伽耶見,謂計我我所為行相之染污慧,彼從生故,名從薩伽耶見生。
彼複雲何?謂諸煩惱,及諸過患。
煩惱謂貪等,諸過患謂生、老、病、死、愁等,彼等皆從薩伽耶見生。
經雲:「薩伽耶見為根本,薩伽耶見為因,薩伽耶見為集。
」此說一切煩惱皆以薩伽耶見為因,由未斷除薩伽耶見,能起諸行,能招生等衆苦,故說皆以薩伽耶見為因也。
此見之所緣謂我,以我執唯緣我為境故,欲斷一切煩惱及過患者,唯應斷除薩伽耶見。
複由通達無我乃能斷除,故瑜伽師先唯應達無我。
若達無我,薩伽耶見既即随斷,煩惱過患皆當滅除。
由觀察我即是修解脫之方便,故瑜伽師先當觀察,何為薩伽耶見所緣之我。
薩伽耶見所緣之我其相雲何?且述外道計。
頌曰: 外計受者常法我 無德無作非作者 依彼少分差别義 諸外道類成多派 數論計雲:「根本自性非變異,大等七性亦變異,餘十六法唯變異,神我非性非變異」。
由能生果故名自性。
于何時生?謂見神我起欲時生。
若時神我欲受用聲等境,自性了知神我欲已,即與神我相合,出生聲等。
生起次第,謂自性生大,大生慢,慢生十六法。
複從十六法中之聲等五唯生五大。
言非變異者,謂唯是能生,非如大等亦通變異,大等七法既是自性亦是變異。
觀待自果即是自性,觀待自性即是變異。
五知根等十六法唯是變異。
故雲:「十六唯變異」。
神我既非能生,亦非變異。
故雲:「神我非性非變異」。
由此次第出生一切變異。
神我雲何受用耶?曰:由意加持耳等五知根,即便攝取聲等五境,覺即于彼發生貪著,神我思惟覺所著義,由神我本性有思,故,,說神我受用諸境。
若時神我由習少欲,于境離欲,漸修靜慮,得天眼通。
次以天眼觀察自性,彼即羞恥如他人婦,即便脫離神我。
一切變異亦皆逆轉,入自性中隐滅不現。
爾時神我獨存,故名解脫。
變異雖滅,而神我不滅常時獨立,故名為常。
自性是作者,諸變異中亦有一分屬于作者,以是神我少事而住,故非作者,是受者義,如前已說。
由無喜憂闇三德自性故,名無功德。
遍一切故,名無作用。
此即神我之差别義。
前雲自性是作者,諸變異中亦有一分屬作者,未審諸變異中何等屬作者,何等非作者。
今當略說:其中喜憂闇三謂三德,憂以動轉為性,闇以重覆為性,喜以輕明為性,苦樂癡三即此三之異名。
三德平等時名為冥性,此時功德為主最寂靜故。
三德未變時名為有性。
從自性生大,大即覺之異名。
從大生慢,慢有三種,曰變異慢、喜慢、闇慢。
從變異慢生五唯,謂色聲香味觸。
從五唯生五大,謂地水火風空。
從喜慢生十一根,曰五作根,謂口手足大小便道。
曰五知根:謂眼耳鼻舌皮,及通二性之意根。
闇慢能發動餘二慢,其中大慢五唯,通自性與變異,十根意及五大,唯是變異。
自性則不通于變異。
依數論計之少分差别,轉成多派外道。
謂勝論師,計我有九德。
曰覺、樂、苦、欲、嗔、勤、勇、法、非法、行勢。
覺謂能取境
如薄伽梵說:「諸法名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
寶鬘論雲:「此有故彼有,如有長說短,此生故彼生,如燈燃發光」。
中論雲:「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除此緣起外,更無成業因。
如破業作者,受受者亦爾,及餘一切法,亦應如是破」。
如是宣說唯有此緣性之緣起,非但不落無因生等分别,其餘常、無常,有事、無事等二邊分别,亦皆非有。
為顯此義。
頌曰: 由說諸法依緣生 非諸分别能觀察 是故以此緣起理 能破一切惡見網 唯由此緣起理,諸世俗法便得成立,非由餘理。
故此緣起道理,能斷前說一切惡見之網。
唯以此緣性立為緣起義,不許少法是有自性。
如雲:「若依彼彼生,即自性不生,自性不生者,雲何得名生」。
中論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經亦雲:「若從緣生即不生,此中無有生自性,若法依緣即說空,知空即是不放逸」。
若不許自性,無自性中即不有前說之生;要有自性,彼生乃有自然生,或自生、他生、共生、自在等生。
複有生已安住之常,及壞已斷滅等分别,餘則不爾。
為顯此義。
頌曰: 有性乃生諸分别 已觀自性鹹非有 無性彼等即不生 譬如無薪則無火 由前所說道理成立諸法皆無自性,故瑜伽師證聖道時,以無所見之理而見真實義,于諸法上不見有塵許自性,即無始所習色、受、善、不善、有事、無事等分别皆得息滅。
如眩翳人塗以安膳那藥,滅除毛發等分别即所得果,非令毛發等相轉成餘性為境也。
是故頌曰: 異生皆被分别縛 能滅分别即解脫 智者說滅諸分别 即是觀察所得果 由諸異生,不能如是了知法性,被分别縛。
故諸聖者,由能如是通達法性即得解脫。
故破盡一切分别見,即是龍猛菩薩中論等中觀察之果。
如雲:「若法有自性,見空有何德,虛妄分别縛,彼是此所破」。
是故頌曰: 論中觀察非好诤 為解脫故顯真理 龍猛菩薩于中論中廣為觀察,當知非好诤論,為降伏他而說。
中論觀察顯示真理者,謂念雲何能使有情無倒通達真實而得解脫耶?故如是說。
問曰:汝于論中豈非列舉敵者所許而廣破斥,故汝造論是為诤論,雲何可說唯滅分别為所得果?答曰:此諸觀察雖非為诤論而發,然由顯示真實義時,他宗本性脆弱,自然不能建立,如近光明冥闇自息,故我等無咎。
頌曰: 若由解釋真實義 他宗破壞亦無咎 如雲:「諸佛雖無心,說法摧他論,而他論自壞,如野火焚薪」。
若為诤論而說法者,決定無疑,嗔他有過宗,愛自應理宗,必不能滅貪嗔分别。
何以故?頌曰: 若于自見起愛著 及嗔他見即分别 分别不滅,即是系縛,終不解脫,若時說法不為诤論,頌曰: 是故若能除貪嗔 觀察速當得解脫 如雲:「智者無诤論,彼即無所宗,自宗尚非有,雲何有他宗」。
又雲:「若汝愛自宗,他宗則不喜,不能證涅槃,二行無寂滅」。
經雲:「若聞此法起貪愛,聞說非法動嗔心,被憍慢摧成颠倒,由憍慢力受衆苦」。
如是已以聖教正理明法無我。
今當明人無我,頌曰: 慧見煩惱諸過患 皆從薩伽耶見生 由了知我是彼境 故瑜伽師先破我 薩伽耶見,謂計我我所為行相之染污慧,彼從生故,名從薩伽耶見生。
彼複雲何?謂諸煩惱,及諸過患。
煩惱謂貪等,諸過患謂生、老、病、死、愁等,彼等皆從薩伽耶見生。
經雲:「薩伽耶見為根本,薩伽耶見為因,薩伽耶見為集。
」此說一切煩惱皆以薩伽耶見為因,由未斷除薩伽耶見,能起諸行,能招生等衆苦,故說皆以薩伽耶見為因也。
此見之所緣謂我,以我執唯緣我為境故,欲斷一切煩惱及過患者,唯應斷除薩伽耶見。
複由通達無我乃能斷除,故瑜伽師先唯應達無我。
若達無我,薩伽耶見既即随斷,煩惱過患皆當滅除。
由觀察我即是修解脫之方便,故瑜伽師先當觀察,何為薩伽耶見所緣之我。
薩伽耶見所緣之我其相雲何?且述外道計。
頌曰: 外計受者常法我 無德無作非作者 依彼少分差别義 諸外道類成多派 數論計雲:「根本自性非變異,大等七性亦變異,餘十六法唯變異,神我非性非變異」。
由能生果故名自性。
于何時生?謂見神我起欲時生。
若時神我欲受用聲等境,自性了知神我欲已,即與神我相合,出生聲等。
生起次第,謂自性生大,大生慢,慢生十六法。
複從十六法中之聲等五唯生五大。
言非變異者,謂唯是能生,非如大等亦通變異,大等七法既是自性亦是變異。
觀待自果即是自性,觀待自性即是變異。
五知根等十六法唯是變異。
故雲:「十六唯變異」。
神我既非能生,亦非變異。
故雲:「神我非性非變異」。
由此次第出生一切變異。
神我雲何受用耶?曰:由意加持耳等五知根,即便攝取聲等五境,覺即于彼發生貪著,神我思惟覺所著義,由神我本性有思,故,,說神我受用諸境。
若時神我由習少欲,于境離欲,漸修靜慮,得天眼通。
次以天眼觀察自性,彼即羞恥如他人婦,即便脫離神我。
一切變異亦皆逆轉,入自性中隐滅不現。
爾時神我獨存,故名解脫。
變異雖滅,而神我不滅常時獨立,故名為常。
自性是作者,諸變異中亦有一分屬于作者,以是神我少事而住,故非作者,是受者義,如前已說。
由無喜憂闇三德自性故,名無功德。
遍一切故,名無作用。
此即神我之差别義。
前雲自性是作者,諸變異中亦有一分屬作者,未審諸變異中何等屬作者,何等非作者。
今當略說:其中喜憂闇三謂三德,憂以動轉為性,闇以重覆為性,喜以輕明為性,苦樂癡三即此三之異名。
三德平等時名為冥性,此時功德為主最寂靜故。
三德未變時名為有性。
從自性生大,大即覺之異名。
從大生慢,慢有三種,曰變異慢、喜慢、闇慢。
從變異慢生五唯,謂色聲香味觸。
從五唯生五大,謂地水火風空。
從喜慢生十一根,曰五作根,謂口手足大小便道。
曰五知根:謂眼耳鼻舌皮,及通二性之意根。
闇慢能發動餘二慢,其中大慢五唯,通自性與變異,十根意及五大,唯是變異。
自性則不通于變異。
依數論計之少分差别,轉成多派外道。
謂勝論師,計我有九德。
曰覺、樂、苦、欲、嗔、勤、勇、法、非法、行勢。
覺謂能取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