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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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一能壞諸行,二與不覺知作相續因」。

    此等是說識以無明及行為因。

    如是已顯示要有颠倒因緣,乃有識生。

    由此無故彼無雲何?複如經雲:「無明滅故諸行滅者,由無無明緣故,令行斷滅更無扶助。

    諸行滅故識滅者,由無諸行緣故,令識斷滅更無扶助」。

    乃至廣說。

    又雲:「複作是念:諸有為法和合則轉,離則不轉;緣聚則轉,不聚不轉:我如是知此有為法多諸過患,應當斷除和合緣聚。

    然為成熟諸衆生故,亦不畢竟滅除諸行。

    佛子菩薩如是觀察有為,多諸過患,無有自性,不生不滅」。

    誰有心者見此教已,計識實有,如是計者唯由自見之所迷耳!故知經說唯心,是為顯示唯心為主,非說無色,為顯心為主故。

    頌曰: 有情世間器世間種種差别由心立經說衆生從業生心已斷者業非有 有情世間,謂諸有情各由自業煩惱所得我事。

    器世間,謂由有情共業所感,下自風輪上至色究竟天宮。

    如孔雀等翎各種雜色,是由孔雀等不共業所感。

    蓮花等各種雜色,是由一切有情共業所感,餘亦應知。

    經雲:「随有情業力應時起黑山,如地獄天宮,有劍林寶樹」。

    如是一切衆生皆由業生,業複依心,唯有心者業乃有故,其無心者,業亦無故。

    故衆生流轉,心是主要因,餘則不爾。

    故經安立唯心為主,不立外色。

    頌曰: 若謂雖許有色法然非如以為作者則遮離心餘作者非是遮遣此色法 色指塵聚,此中有計自性等為作者,有計内心為作者:色非作者俱無诤也。

    故應觀察自性等作者。

    為破彼無作者相故,說有作者功能之唯心乃是作者。

    由破自性等作者,自即得據所诤之境。

    如有二王欲王一國,逐走敵人,自即得有其園。

    民衆是二王所共需者,故于國民都不損害。

    如是此色亦是二所共需都不損害。

    故定應知此色是有,由上所說道理。

    頌曰: 若謂安住世間理世間五蘊皆是有若許現起真實智行者五蘊皆非有 由是當知。

    頌曰: 無色不應執有心有心不可執無色 若時以正理了達色非有者,亦應了達心非是有,二法俱無正理故。

    若時了達心是有者,亦應通達色有,二法俱是世間共許故。

    即由聖教應知亦爾。

    頌曰: 般若經中佛俱遮彼等對法俱說有 色等五蘊對法藏中由自相共相等門俱分别解說為有,佛于般若波羅蜜多經則同遮五蘊故。

    如雲:「須菩提!色自性空」。

    廣說乃至「識自性空」。

    如是頌曰: 二谛次第縱破壞汝物已遮終不成 汝計無色唯有内識,是俱破壞上來所說由聖教正理所成立之世俗勝義次第。

    即使破壞二谛次第,然汝之實物終不得成。

    何以故?由前已遮實物,故汝徒勞無果。

    頌曰: 由是次第知諸法真實不生世間生 問曰:此經之義雖如是說,然由餘經定能成立唯心。

    如雲:「外境悉非有,心變種種相,似身受用處,故我說唯心」。

    身謂眼等諸處,受用謂色等諸境,處謂器世間。

    由離内心無外境故,唯識生時變似根身,受用,處所,故身等境事,似離内識别有外境,是故三界唯心。

    曰:此經亦是有密意者,頌曰: 經說外境悉非有唯心變為種種事是于貪著妙色者為遮色故非了義 當知彼經是不了義,謂諸有情以貪妙色為緣,随貪嗔慢等轉,不得自在。

    由貪著彼故造諸重罪,退失福德智慧資糧。

    世尊密意為破以色為緣所起煩惱,故說唯心。

    如于有貪衆生說能除外境貪之骨鎖,雖非實有亦如是說。

    複次此經是不了義非是了義,由何決定?由教及理。

    頌曰: 佛說此是不了義此非了義理不成 非但此經是不了義,餘經亦然。

    頌曰: 如是行相諸餘經此教亦顯不了義 如是行相經為何等?謂如解深密經,說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三自性中,遍計執無性,依他起有性。

    如是又雲:「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别執為我」。

    此等如雲:「如對諸病者,醫生給衆藥,如是對有情,佛亦說唯心」。

    此教顯彼是不了義。

    如是,世尊于契經中說:「如來藏,自性光明,本來清淨,具足三十二相,一切有情身中皆有一。

    世尊複說:「如無價寶垢衣纏裹,此被蘊界處衣之所纏裹,為貪嗔癡之所障蔽,為分别垢之所染污,然是常住堅固不變」。

    「世尊!如來所說此如來藏,與諸外道所說神我有何不同?世尊!諸外道類,亦說神我,常住、非作、無德、周遍、不壞」。

    世尊告曰:「大慧!我所宣說如來藏者,不同外道所說神我。

    大慧!如來應正覺等,是于空性、實際、涅槃、不生、無相、無願等句義說名如來藏。

    為除愚夫無我恐怖,由如來藏門,顯示無分别處,無相境界。

    大慧!現在未來諸菩薩摩诃薩,不應執我。

    大慧!譬如陶師,于一泥聚,由彼自手藝,杖、水、繩、功用等故,這種種器。

    大慧!如是如來,于法無我離一切相,由異種種智慧巧便,遂以種種字句異門,說如來藏或說無我。

    大慧!是故我所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神我。

    大慧!如來為欲引攝,貪著神我諸外道故,說如來藏」。

    故說如來藏,是欲令諸堕實我見意樂有情,由先成就三解脫門意樂,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彼經又雲:「大慧!空性不生、不二、無自性相」。

    皆悉遍入一切佛經。

    是故如是行相契經,唯識師計為了義者,已由此教顯彼一切皆非了義。

    次以正理明非了義。

    頌曰: 佛說所知若非有則亦易除諸能知由無所知即遮知是故佛先遮所知 諸佛世尊漸導衆生令入無自性。

    如修植福德者易悟入法性故,修福即是悟入法性之方便,故先說布施等。

    如是遮遺所知,亦是悟入無我之方便。

    故諸佛世尊先遮所知,以了達所知無我者,易入能知無我故。

    諸了達所知無我者,有唯以自力,便能了達能知無自性,有因他略說即能悟者,故佛先說遮遺所知。

     諸有慧者亦應如是解釋餘經。

    頌曰: 如是了知教規已凡經所說非真義應知不了而解釋說空性者是了義 凡諸契經未明了宣說不生等緣起者,當說彼是悟入無自性之因。

    如雲:「大種非眼見,眼甯見彼造,佛為破色執,于色如是說」。

    經雲:「無常義者,是謂無義」。

    當知說空性者是真了義。

    如雲:「當知善逝宣說空,是諸了義經差别,若說有情數取士,當知彼法不了義」。

    又雲:「我于千世界,所說諸契經,不能盡宣說,文異義唯一。

    若能修一事,即遍修一切,盡一切諸佛,所說無量法,諸法皆無我。

    若人善解義,能于此處學,不難得佛法」。

    當知無盡慧經等亦如是廣說。

     今當略說少分。

    如蛇于盤繩之緣起上,是遍計執,以彼于此非是有故。

    彼于其蛇上是圓成實,非遍計故。

    如是自性,于依他起所作法上是遍計執。

    論曰:「自性名無作,不待異法成」。

    故自性非所作法,如于現見之緣起所作如幻法上遍計執者,于佛境界乃是真理,非遍計故。

    由不觸著所作性事唯證自性,證悟真理名為佛故。

    當了達如是逼計執,依他起,圓成實之三性建立,而解說契經密意也。

     所取能取,離依他起無别事故,說彼二取于依他起上是遍計執性。

    是應思惟,傍論已了,應辯正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