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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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現色不相應染”和第五“能見心不相應染”。

    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雲:“細中之粗者,後三染心俱名為細,于中前二,謂能見能現是也,同是不相應,故名為細。

    ” ⑧菩薩境界:此泛指十地以内菩薩所知的境界。

     ⑨細中之細:指六染心中最後的“根本業不相應染”。

    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雲:“細中之細者,謂根本業不相應染。

    能所未分,行相極細故。

    ” ⑩依因、依緣:依因,指以無明為因;依緣,指以妄境界為緣。

    此意謂依無明因,生三細不相應心;依境界緣,生三粗相應心。

     ?因滅、緣滅:因滅,指根本無明斷滅;緣滅,指無明所幻現的現識境界随之斷滅。

     ?心滅:此應指相應心滅。

     ?相續:指不相應心相續不斷。

     ?究竟滅:指染心的完全斷滅。

    法藏認為,這即指不相應心的斷滅。

     ?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心相,指染心的粗、細相狀;心體,指粗、細染心的本體,即如來藏心。

    此句有二層含義,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雲:“境界滅時,唯心粗相滅,非心自體滅;又以無明滅時,唯心細相滅,亦非心體滅。

    ” ?心智:指心的本覺智體。

     譯文 (4)生滅相類型 再次,生滅之相可以劃分二種類型。

    哪兩種呢?一是粗生滅相,它具有與心相應的性質;二是細生滅相,它不具有與心相應的性質。

    此二類生滅相又可細分為:“粗中之粗”相,即與執相應的染心,這是凡夫的境界;“粗中之細”相,即不斷相應、分别智相應,這兩類染心與細中之粗相,即現色不相應、能見心不相應這兩類染心,這是初地以上菩薩所證悟的境界。

    至于“細中之細相”,即根本業不相應的染心,這是佛可證悟的境界。

     這粗、細二類生滅相,都是由于根本無明熏習真如而産生的。

    即是所說的以無明為因,以妄境界為緣。

    所謂的“依因”,就是以無明熏習為因,生出三細不相應染心;所謂“依緣”,就是以妄境界為緣,生出三粗相應染心。

     如果根本無明斷滅,那麼無明所幻現的現識境界的染緣也随之斷滅。

    即是說,因為三細不相應心,依無明因而生,所以如果無明斷滅時,不相應染心也随之斷滅;因為三粗相應染心,依緣境界而生,所以境界染緣斷滅時,相應染心也随之斷滅。

     有人問:如果相應染心斷滅了,為什麼不相應染心還能相續不斷地存在呢?如果還有不相應心的存在,為什麼又說染心可以完全斷滅呢? 回答是:所謂斷滅,隻是說染心的動态形相斷滅,并不是指如來藏心本體的斷滅。

    猶如風必須依靠水,才能産生波浪的動相。

    如果水斷滅了,那麼,風的動相因為沒有水為依靠,也就無法産生出波浪的動相。

    正是由于水不會斷滅,所以風的波浪動相,才能夠相續不斷。

    當風斷滅了,水波的動相就随之斷滅,而并非水的本體斷滅。

    無明也是這樣,它依靠如來藏心的本體才顯現出動相來,如果如來藏心的本體斷滅,那麼一切衆生所依存的心、意、意識也将随之斷滅,因為沒有了依靠。

    正因為如來藏心的本體不會斷滅,所以三細染心才得以相續不斷。

    唯無明是會斷滅的,一切粗細染心的相狀才會随之斷滅,但這并非心的本覺智體會斷滅。

     原典 複次,有四種法,熏習①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

    雲何為四?一者淨法②,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③,名為業識④;四者妄境界⑤,所謂六塵⑥。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于⑦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

    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于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⑧。

    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⑨。

     雲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依真如法⑩故,有于無明。

    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

    以熏習?故,則有妄心。

    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

    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

    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着?,造種種業,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

    二者增長分别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系苦?故。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

    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别事識義故。

     雲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

    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

    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随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

    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

    以無起故,境界随滅。

    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分别事識熏習。

    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

    二者意熏習?。

    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真如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自體相熏習?,二者用熏習?。

     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

    依此二義,恒常熏習。

    以有力故,能令衆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發心修行。

     注釋 ①熏習:又謂熏習,身、口、意所造業的善惡氣氛,留于阿賴耶識,叫作種子或習氣,這種子與習氣的作用叫熏習。

    唯識學多講熏習之義。

     ②淨法:清淨之法,與染法相對。

    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中解釋淨法有三種含義:(一)從法體上說,指其本來清淨;(二)從體相上說,指此法能以内熏之力,返染成淨;(三)從用上說,指能應機成淨緣。

     ③妄心:虛妄分别之心,此處指上述六種染心。

     ④業識: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識,亦即阿賴耶識。

    此中也包括了“分别事識”。

     ⑤妄境界:由妄心幻現的虛妄境界,泛指一切世間的認識對象。

     ⑥六塵:指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

    此六境像塵埃一樣,能污染人的情識,故名之。

     ⑦“于”,《石》本作“有”。

     ⑧染相:真如受熏而顯現的相狀。

     ⑨淨用:指生滅門中本覺真如熏習不覺,返流順真的作用。

     ⑩法:此指法體。

     ?熏習: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認為《起信》講兩種熏習義。

    一是習熏,即熏習體,成染淨等,也就是對真如理體的直接熏習,如根本無明熏染真如;二是資熏,即現行心境及諸惑相資等,也就是各種染識之間互相熏習,增其不足之處,如業識熏無明,妄心、妄增界之間互熏等。

    此處熏習,即是習熏義。

     ?熏習:此處為資熏義。

     ?念着:唐譯本為差别執着。

    念即憶念不忘,着即執着,包括我、法二執。

     ?“則”,《資》《碛》《普》《南》本均作“增”。

     ?增長念熏習:唐譯本為增長分别熏。

    指由虛妄境界熏染之力,不斷增長意識中的智相與相續相的分别妄念。

     ?增長取熏習:唐譯本為增長執取熏。

    指由虛妄境界熏染之力,不斷增長意識中的執取相和計名字相,産生出人、我、見、愛等煩惱。

     ?“義”字下,《金》本有“則”字。

     ?業識根本熏習:指業識能資熏根本無明,以産生轉相、現相等。

     ?阿羅漢:梵文Arhat,亦譯阿羅诃,略稱羅漢。

    為小乘修習的最高果位。

     ?辟支佛:梵文Pratyekabuddha,亦譯辟支迦佛陀、緣覺、獨覺等,指不從他聞,自覺觀悟十二因緣之理而得道者。

     ?生滅苦:佛教把生死分為二類:一類為分段生死,指一般衆生有壽命長短的生死;一類是變易生死,指心識,主要是阿賴耶識的生滅變異。

    阿羅漢、辟支佛、菩薩,雖然無壽命限制,猶有賴耶變異之苦。

     ?分别事識:意識,《起信》亦名“分離識”。

    此識為《楞伽經》所說三識之一,泛指阿賴耶識以外其他七識的總稱。

     ?業系苦:指由善惡之業而生起的分段生死之苦。

     ?根本熏習:指根本無明熏動真如成業等諸識。

     ?見愛熏習:見,梵文Dar?ana,指錯誤的看法;愛,梵文Trsna,指貪愛、愛欲等。

    此處分别指見、愛煩惱,亦即枝末無明。

    見愛熏習,指枝末無明熏習心體,成分别事識。

     ?厭求:厭,謂厭離生死之苦;求,謂欣求涅槃之樂。

     ?熏習真如:指由真如熏習後的妄心淨用,返熏真如,法藏釋為新熏。

    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雲:先明真如内熏無明,令成淨業;後即此淨用返熏真如,增勢力。

    前即本熏,後即新熏。

     ?“信”,《金》本作“言”。

     ?遠離法:指通過修行尋思等觀,唯識無塵等行,可以遠離一切妄念,故名之。

     ?随順行:随順,随從之義,此指随從真如的圓滿行為。

     ?不取不念:不取,即指遠離心緣之相,無所執取;不念,即指離名字相與言說相。

     ?心:此指妄心。

     ?因緣:因謂無明,緣謂妄境。

     ?自然業:唐譯自在業。

    指不待造作、任運而為的諸佛才能成就的不可思議的業用。

     ?妄心熏習:指由真如熏習後的妄心淨用反熏真如,即法藏所釋的新熏。

     ?無上道:又稱菩提道,佛教修行的最高境界。

     ?意熏習:這裡指業識,通而論之,即上述五種意。

     ?真如熏習:指真如直接熏習無明。

     ?自體相熏習:唐譯為體熏。

    體謂真如本體;相指真如無漏功德法相。

    此即指真如自身的體、相對無明的熏習。

     ?用熏習:用,指真如理體的業用。

    此指真如的業用對無明的熏習。

     ?無漏法:一切能斷除煩惱之法,名無漏法。

    此指真如本體具有的無漏功德。

     ?不思議業:指此法冥熏衆生,業用微妙,非思慮能了之義。

     ?作境界之性: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曰:“作境界之性者,明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厭求,成能觀智,亦乃與其觀智,作所觀境界也。

    ”即指通過能觀之智,與所觀之境,亦即真如理體所具有的,顯現一切勝妙境界的體性,為熏習無明的方法。

     譯文 (5)淨、染互熏義 再次,有四種“法”互起熏習作用的緣故,使雜染現象和清淨現象經常生起而相續不斷,哪四種呢?一是清淨之法,名為真如;二是一切雜染法的内因,名為無明;三是虛妄分别之心,名為業識;四是虛妄境界,即指所謂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

     所謂熏習的意義,猶如世間的衣服,本來沒有什麼香氣,如果人們以香不斷熏之,就會留下香氣。

    法的熏習也是如此,真如清淨之法,本性是沒有任何雜染的,隻是由于無明熏習,則産生各種雜染的相狀。

    無明的雜染之法,本來沒有清淨的善業,隻是由于真如的不斷内熏,會産生清淨的作用。

     為何因熏習而能生起染法而不斷滅?如上所述,由于依真如法體,而有無明生起;又由于有無明的雜染作為内在原因,能不斷熏習真如,從而産生出虛妄的分别心。

    因為有妄心,又反過來資熏無明。

    由于不了解真如法體本來清淨的道理,不知不覺中有妄念生起,幻現出虛妄的境界。

    因為有虛妄境界這一雜染現象作為外緣,又能資熏妄心,使其起念執着,造出各種業(身心活動),從而遭受各種身心痛苦的果報。

     關于妄境界資熏妄心的含義,則有二種。

    哪二種呢?一是增長念熏習,即由虛妄境界熏染之力,使妄心生起,念念執着心外有法,形成“分别法執”。

    二是增長取熏習,即是由虛妄境界熏染之力,使妄心生起,不斷執取我及我所,形成“分别我執”。

     關于虛妄分别心反過來資熏無明的含義,也有兩種。

    哪兩種呢?一是業識根本熏習,即由業識與妄心資熏無明,使其不能離念,從而産生轉相、現相等;這種資熏,能使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仍依阿賴耶識而受變易生死之苦。

    二是增長分别事識熏習,即由分别事識資熏無明,産生見、愛等粗惑,造種種業;這種資熏,能使凡夫随業系縛,受分段生死的苦報。

     至于無明熏習真如的含義,也有兩種。

    哪兩種呢?一是根本熏習,即由根本無明熏習真如,從而産生阿賴耶識等諸業識。

    二是所起見、愛熏習,即由虛妄境界所幻起的見、愛等枝末無明熏習真如,從而産生一般人分别事相的認識,即分别事識。

     為何熏習能使淨法生起而不斷滅?這是因為真如法性能熏習無明。

    真如熏習無明的因緣之力,能使虛妄之心,厭離生死之苦,欣求涅槃之樂。

    正因為此虛妄之心有厭離生死,欣求涅槃,它便可以返熏真如(以促成真如覺性的覺醒)。

    從而使之自信自我本有真如覺性,認識一切境界,都是妄心作用而生,沒有實在的現前境界。

    修習尋思等觀,唯識無塵等行,因為能真實了知沒有實在的現前境界,采取種種方便的修習方法,發起順從真如的圓滿行為,遠離一切心緣之相,無所執取,遠離一切名字言說之相,使念不生。

    以至于通過長久真如熏習的力量,達到斷滅無明的境界。

    因為無明已斷滅,虛妄心念無從生起。

    因為虛妄之心不起,一切境界也随之而斷滅。

    因為無明之因與妄境之緣同時斷滅,一切心相也都斷滅,這就叫證得涅槃,成就任運自然、不可思議的微妙作用。

     虛妄之心返熏真如的含義有二種。

    哪兩種呢?一是分别事識熏習(即意識返熏真如),這種熏習,靠凡夫與聲聞、緣覺二乘人等,厭離生死之苦,随其力量所能,逐漸趨向無上的菩提妙道。

    二是意熏習(即五意的微細精神活動返熏真如),這種熏習,靠一切菩薩發菩提心,勇猛精進,迅速趨向涅槃。

     真如熏習無明的含義也有二種。

    哪兩種呢?一是自體相熏習,即真如本有的理體及其法相對無明的熏習。

    二是用熏習,即真如理體的業用對無明的熏習。

     所謂自體相熏習,是指一切衆生,從無始以來,就具有真如本體的無漏功德法相,又具備不可思議的業用;能通過能觀之智與所觀之境,變現一切勝妙境界。

    依靠這二層含義,它可以恒常熏習無明,這種熏習十分有力,能使衆生厭離生死之苦,欣求涅槃之樂,自信自己即具有真如覺性,從而發起信心,實踐修行。

     原典 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衆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①。

    雲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别?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答曰:真如本一②,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來,自性差别,厚薄③不同故。

    過恒沙④等上煩惱⑤,依無明起差别。

    我見⑥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别。

    如是一切煩惱,依于無明所起,前後無量差别,唯如來能知故。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

    因緣具足,乃得成辦。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

    衆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遇⑦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

    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内淨法未有熏習力⑧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若因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為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

    以修善根成熟故⑨,則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用熏習者,即是衆生外緣之力。

    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⑩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差别緣?,二者平等緣?。

     差别緣者,此人依于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于中若見若念?。

    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怨家,或起四攝?,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衆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此緣有二種,雲何為二?一者近緣?,速得度故。

    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

    是近遠二緣,分别複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衆生,自然熏習,恒常不舍,以同體智力?故,随應見聞而現作業。

    所謂衆生?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此體用熏習,分别複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未相應。

    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

    未得無分别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

     二者已相應。

    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别心,與諸佛智用相應。

    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複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

    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于未來。

    此義雲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注釋 ①等皆熏習:指平等受熏習。

     ②本一:指真如本性平等如一,沒有差别。

     ③厚薄:指無明的厚薄。

    厚者,指不信佛法;薄者,指對佛法有一些信仰。

     ④過恒沙:指數量之多,超過恒河沙數。

    “過恒沙”,《石》本作“過恒河沙”;《資》《碛》《普》《南》《徑》《清》本均作“有過恒河沙”。

     ⑤上煩惱:佛教把煩惱分為若幹類,上煩惱,指所知障中的粗分。

     ⑥我見:梵文Satkāyadar?ana,在諸煩惱中,屬四住煩惱,指把五蘊假合而成的心、身,視為恒常實在的錯誤觀念。

    又謂我執。

     ⑦“不遇”,《石》《麗》本作“不值遇”。

     ⑧内淨法未有熏習力:此不是指真如本覺缺少内熏之力,而是意指内熏力量不夠。

    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中雲:“雖本覺内熏,然未有力故。

    ” ⑨“故”,《資》《碛》《普》《南》《徑》《清》本均無。

     ⑩“說”,《石》本作“有”。

     ?差别緣:各種不同的外緣。

    指從分别事識發心者,随着衆生類别的不同而示現出不同的化身為之助緣。

     ?平等緣:平等如一的外緣。

    指從業識發心者,會示現平等無二的法身為之助緣。

     ?若見若念:見,謂見佛菩薩之化身;念,謂念佛菩薩之功德。

     ?給使:仆使之義。

     ?四攝:梵文Catursangrahavastu,亦稱四攝法、四攝事、四事攝法。

    即指佛菩薩攝化衆生的手段有四件事: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行緣:指菩提行緣。

     ?近緣:指根機成熟衆生,受佛攝化,容易成就,故名之。

     ?遠緣:指根機未熟之衆生,未能直接受佛菩薩、善知識攝化,而是間接受益,不易即時成就,故名之。

     ?增長行緣:唐譯為增行緣。

    指增長衆生對佛教的信仰,慈悲等善根的外緣。

     ?受道緣:唐譯為入道緣。

    指佛菩薩化身說法,使衆生由行道而進一步證道的助緣。

     ?同體智力:此義,法藏及其他诠釋都過于簡略,含混不清,可參看智旭的《大乘起信論裂網疏》相關注,意指衆生與佛,體性不二,這種智慧能使人了知一切凡聖染淨平等。

     ?衆生:此處指初地以上諸菩薩等。

     ?三昧:梵文Samādhi,又名三摩地,意譯為禅定,指心專注一境而不散亂的精神狀态。

     ?平等見諸佛:悉見一切諸佛平等無别。

     ?意、意識:意,指第七末那識,菩薩以此熏習真如;意識,指第六識,凡夫、二乘以此熏習真如。

     ?“能”,《資》《碛》《普》《南》《徑》本均無。

     ?自在業:亦稱自在業智、後得智,指證得本覺真如以後能夠随心應化的業用能力。

     ?法身菩薩:指登地以上的、親證真如,以真如法為身的菩薩。

     譯文 人們問:照上述之意,一切衆生都有真如法性,應該平等受到熏習,為什麼說還有信佛與不信佛及信佛早與遲等等前後不同的差别存在呢?按理應該在同一時間都了知自身内有真如法性,勤修各種方便法門,同時證入涅槃。

     回答說:真如本性是平等一如,沒有差别的。

    然而,由于有無量無邊的無明,從開始以來,就有各種自性差别,或厚或薄,由于無明的不同,産生超過恒河沙數的煩惱;而“我見”“我愛”等等煩惱,也是依無明而生起的差别。

    這樣,一切煩惱,都由無明所生起而有前後無量的差别,(這種複雜的現象)隻有如來才能了知。

     又一切佛法的成就,都有内因與外緣二方面,二者同時具備,才能成辦道果。

    猶如木材具有火的屬性,這是木材燃燒的“内因”。

    但如果沒有人了解,不采用各種鑽木取火的方法,說木材會自己燃燒起來,決不會有這樣的事。

    衆生也是如此,雖然他們具備成佛的内在熏習力量,如果沒有遇見諸佛、菩薩以及善知識等,作為助發的外緣,說他們可以自斷煩惱,證入涅槃,同樣不會有這樣的事。

    如果雖然有諸佛、菩薩與善知識助發的外緣力量,而自身本覺内熏的力量尚未成熟的話,也不能夠完全厭離生死之苦,欣求涅槃之樂。

    如果内因與外緣同時具備,即所謂自身有本覺内熏的力量,同時又為諸佛、菩薩的慈悲願力所護持,就會産生厭離生死苦惱的心願,相信有涅槃之境界的存在,勤修各種善根。

    一旦善根修習成熟,就會遇到諸佛菩薩的開示、教誡,獲得利益與大歡喜,從而能夠精進地趨向涅槃之道。

     所謂“真如”的業用熏習無明,即是指衆生的外緣力量。

    這種外緣力量含義非常豐富,簡略說有二種。

    哪兩種呢?一是差别緣,二是平等緣。

     所謂差别緣,是指衆生依靠諸佛菩薩的慈悲護持,從開始發心求道起,直至證得真如佛性為止。

    在這一過程中,或見諸佛菩薩之身,或念諸佛菩薩之功德。

    諸佛菩薩或示現為眷屬,或示現為父母諸親,或示現為仆使,或示現為知友,或示現為怨家,或為攝化衆生而現起“四攝”(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等四事)乃至一切所作都可作為無量的修行助緣。

    通過這些,生起大悲熏習的力量,使衆生增長他們的善根,如同親見親聞佛菩薩攝化一樣,獲得大利益。

    這種差别緣又可分為兩種。

    哪兩種呢?一是近緣,指根機成熟衆生能速證菩提;二是遠緣,指根機未熟衆生,需經長久的時間,才能證得菩提。

    這近、遠二緣,分别又可分為二種。

    哪兩種呢?一是增長行緣,指能增長善行的外緣。

    二是受道緣,指能證得果位的外緣。

     所謂平等緣,即指諸佛、菩薩,誓願度脫一切衆生,自然地熏習攝化衆生,恒常不斷。

    因為有與衆生相同的本覺真如,所以可從随應化現,表現出不可思議的業用。

    初地以上的菩薩,依靠三昧的禅定,就能平等無别地見到諸佛的法身與化身。

     真如的“自體相熏習”與“用熏習”,分别又有兩種。

    哪兩種呢? 一是未相應,即未與真如的“體”“用”相适應,乃指凡夫、聲聞、緣覺二乘和初發心修行的初住菩薩等,分别以意與意識熏習真如,依靠堅定的信心力量,能夠實地修行,尚未證得“無分别智”,還沒有與本覺真如的“體”“相”相應,沒有獲得随心應化的妙用,所以尚未與本覺真如的業用相應。

     二是已相應,即已與本覺真如的“體”“用”相應,乃指法身菩薩,證得無分别智,能夠與諸佛的本覺之體和自在的業用相應。

    隻要依靠本覺真如的力量,任運自然修行,即可熏習真如,斷滅無明。

     再次,污染之法,從無始以來,一直熏習不斷,直到證得佛果之後,“無明”才會最後斷滅。

    淨法的熏習,則永遠不會斷滅,一直到未來遙遠之世,仍不會斷滅。

    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真如法的不斷熏習,虛妄的無明之心斷滅;妄心斷滅,則真如法身顯現,生起不可思議的無窮妙用,故淨法熏習,永不斷絕。

     原典 複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①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②,畢竟常恒。

     注釋 ①“有”字下,《金》本有“差别”。

     ②非前際生,非後際滅:比喻真如理體常恒不滅的性質。

    前際,指前世、過去世;後際,指後世、未來世。

     譯文 關于真如體相義 再次,對“真如”的本體與相狀,作進一步說明。

     真如體大:真如的本體,對于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和諸佛,都是平等一如,在聖不增,在凡不減的。

    這一本體無始無終,既不是過去世所生起,又不是未來世所能變滅的,它畢竟常住,恒無斷絕。

     原典 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

    所謂自①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②義故,真實識知③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④義故,清涼⑤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于恒沙,不離、不斷、不異⑥、不思議⑦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⑧。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

    雲何複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 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

    此義雲何?以無分别,離分别相,是故無二。

     複以何義得說差别?以依業識生滅相示⑨。

    此雲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⑩,實無于念?。

    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

    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

     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

     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

    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

    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注釋 ①“自”,《碛》本作“身”。

     ②法界:此處指理、事、理事無礙、事事無礙等四法界。

     ③真實識知:唐譯為如實了知。

    指能真實、正确地了知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的智慧。

     ④常樂我淨:指涅槃的四種屬性。

    常,謂永恒;樂,謂不為所苦;我,謂自在無縛;淨,謂不為煩惱諸惑所染。

    此四德是《大般涅槃經》中所闡述的涅槃四德,《起信論》用以申述真如之理體,表明其受到《涅槃經》的影響。

     ⑤清涼:與熱惱相對。

    形容真如理體,超脫煩惱的一種清淨狀态。

     ⑥不離、不斷、不異:唐譯為非同非異。

    這裡指真如之相與真如之體的不二關系。

    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雲:“性德塵沙,不離真體,故雲不離也;無始相續,故雲不斷也;……與體同味,故雲不異。

    ”此段義在申述相多(異)不一而唯有一體(一味,不二)的現象與本體的關系。

     ⑦不思議:指上述理事無礙、性相融通、染淨無二等,難以心量計較分别的境界。

     ⑧如來藏、如來法身:均指如來本體,隻是側重面不同。

    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釋雲:“隐時能出生如來,名如來藏。

    顯時為萬德依止,名為法身。

    ” ⑨以依業識生滅相示:此義為,真如相屬生滅門,乃是就生滅等而言真如的一種方便施設。

    真如理體絕名言,斷思慮,言其相,乃是因指見月的“巧說”,不要理解為“直說”,真如不可直說。

     ⑩心:此指如來藏清淨心。

    即真如本體。

     ?無于念:超念。

    這表明一切事物都是超越無明之念。

    無明之念是不真實的,因為它們為妄心、虛假分别而成。

    換言之,實在與妄念分别無關。

     ?“不”,《金》本作“無”。

     ?見:原指對事物的一種看法,在佛教中,常指一種錯誤的見解,此亦指虛妄之見。

     ?無有自性:指一切妄念心相,皆無自體,體現真如本覺一元論思想。

     ?熱惱:指無明煩惱産生的一種不安心态。

     ?“法”字下,《金》本有“是”。

     譯文 真如相大:從一開始,真如本性就充滿了一切無漏的功德。

    所謂的真如本體具有本覺之智的無限光明;能普遍地照耀四大法界無所不周;具有正确了知一切世間、出世間的智慧;其本性清淨無染;具有常、樂、我、淨四德;具有清涼不變、自在的本性。

    真如本體充滿了上述這些德性,其數量之多,勝于恒河沙數。

    這些相狀不離真如本體,恒常不斷,與真如本體平等無二,這種隻有佛才能了知的法,具有難以言狀的勝妙境界,以至它能滿足一切,無少欠缺,所以才叫作“如來藏”,或叫作“如來法身”。

     有人問:上述真如本體,平等一如,遠離一切言說差别之相,為什麼又說真如本體有這各種各樣的無漏功德呢? 回答說:盡管真如本體有上述各種不同的無漏功德,但(從體性上說)卻沒有任何差别之相,都是平等無二、如一法味,都以同一真如作為本體。

    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真如本體的本性是沒有分别,遠離一切虛妄差别的相狀,所以叫作“無二”。

     其所以又說它有種種不同的差别相狀,是因為衆生具有無明業識,才以生滅相狀相示。

    它是如何顯示的呢?因為一切法,從根源上說,都是由唯一真如心所變現的,本來沒有其他心外之法可念。

    然而,因為有妄心,不覺生起虛妄分别之念,并幻現出各種虛妄境界,所以說這是“無明”。

    如果真如清淨之心,不起妄念,就是本覺智慧的大光明。

     如果清淨之心幻起各種“妄見”,那麼就一定還會有一些看不到的各種相狀;如果清淨之心遠離各種妄見,就能普遍地照耀四大法界。

     如果清淨之心有動念,就不是真正了知的真智慧,就是妄染而沒有自性。

    不具有常、樂、我、淨四德,生起種種熱惱與衰變,不能獲得大自在,以至生起超過恒河沙數之多的虛妄污染。

    正是針對這一現象而言,說清淨之心寂然不動,具有超過恒河沙數之多的清淨功德之相表現出來;如果妄心生起,不斷念着于心外之法,就會有所欠缺。

    淨法所具有的無量功德,就是真如清淨之心所顯示的相狀,沒有一絲妄念,所以圓滿具足,叫作“法身”或“如來之藏”。

     原典 複次,真如用者。

    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①,發大慈悲,修諸波羅密②,攝化衆生。

    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衆生界③。

    亦不限劫④數,盡于未來。

    以取一切衆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衆生相。

    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衆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别異故。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⑤,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

    即與真如等⑥,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

    何以故?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

    第一義谛⑦,無有世谛⑧境界,離于施作,但随衆生見聞得⑨益,故說為用。

     此用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依分别事識。

    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⑩。

    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二者依于業識。

    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

    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

    種種莊嚴,随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

    随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

    如是功德,皆同諸波羅密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

     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粗色。

    随于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

     複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于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

    然此菩薩,猶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

    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疊相見故。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于色相者,雲何能現色相?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于色。

    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

    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

    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

    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随心能示十方世界。

    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

    各各差别,皆無分齊,而不相妨?。

    此非心識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注釋 ①因地:相對成佛之果位而言,指處于修習佛道的階位。

     ②波羅密:梵文pāramitā,又譯波羅密多、度、到彼岸、度彼岸等,指從生死流轉的此岸世界到達菩提涅槃的彼岸世界的修習方法。

    佛教通常有六種波羅密,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