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廣解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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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茂蔥茏林薄間。
住阿練若,雖有怨親等住於其前,悉不能以憂惱損害等,擾亂此住森林者,修随念如來等,解脫及一切智道,故智者應離愦鬧住林間也。
巳三、故我應依阿練若: 無多憂惱常安适,一切散亂皆寂靜。
是故住極其欣悅身心安樂之森林,易得養命之具,無多擾惱,無病等故,能生安樂,一切散亂悉皆寂靜,我應一人孑然獨住,損惱少善法增長故。
子二、斷邪分别。
分二: 醜一、於五欲修厭患;醜二、於阿練若修歡喜。
初中分三: 寅一、思維受用五欲果有怖畏;寅二、思維身等體性不淨;寅三、思維能生衆多不可受樂事。
初中分二: 卯一、勸勤修善法;卯二、思維五欲過患。
今初: 舍置别餘邪思維,為令此心平等住, 亦為調伏自心故,我當一心勤精進。
欲心害心等,别餘思維,悉皆舍置,修二種菩提心,我當專注一心思維法,平等住心,亦當依彼修實際義伏斷煩惱,故應勵力發勤精進也。
《勇猛長者所問經》雲:「複次長者出家菩薩,住寂靜處,應當思維,我今何故住寂靜處,唯住寂靜非善行也。
乃至何故我今住寂靜處,應令所修善法圓滿故也。
」 卯二、思維五欲過患: 若於今世若後世,諸欲唯能生衰損, 今生殺縛及刑刖,後世能成地獄苦。
貪着五欲,現生後世,諸欲能生廣大衰損聚,此生若殺若縛若割截刑刖,後世能成地獄等。
《妙月女請問經》雲「以欲為因有情堕地獄,貪着五欲成餓鬼畜生」雲等。
寅二、思維身等體性不淨。
分二: 卯一、觀屍林相思維過患;卯二、配合生時現法思維。
初中分六: 辰一、所貪味者無果;辰二、最後不外棄於屍林;辰三、於自他身不應悭貪守護;辰四、不應施以裝飾;辰五、應極怖畏;辰六、於衣所覆者不應貪着。
今初: 匍匐男女鬼卒前,為彼再三作祈請,或諸罪業或惡名,為彼一切非所畏。
我甯趣入恐怖中,亦甯耗損諸财物,若於彼身能抱持,善哉我心亦歡喜。
彼唯骸骨更無他,不能自主亦非我,何故於彼深好樂,愛着不能趣涅盤。
於男女鬼卒之前,再三啟請,唯願我之匹偶,與我某甲,常得共住。
為彼女故,我甯不避諸罪,或被惡名,乃至殺戮等災禍怖畏,亦甯趣入。
為彼之故,耗損一切财物,亦所不恤,但於彼女之身,常能抱持,不亦善哉。
如是好樂貪着之身,骸骨之外,更無他物,從初以來,非有自在,亦未屬於我,毫無所用,何故極其愛樂,周遍貪着不趣涅盤?應斷欲貪,勤趣解脫道也。
辰二、最後不外棄於屍林: 初時殷勤好護持,後時驚愕何如此,先為他見或未見,恒以衣等覆其面。
汝昔迷戀貪着者,今仍如前現量轉,鳥鸢啄去現其形,何故汝今欲逃避。
若彼女人,初美妙時,殷勤愛樂,藏護扶持,及時觀之,乃大驚愕。
未至屍林以前,他人或見或否,有衣等覆其面。
汝煩惱貪着之面,今正現量轉,死時於屍林中為鳥鸢等啄去其衣,極其顯明,如是見時,何故逃避?爾時亦應貪着也。
辰三、於自他身不應悭貪守護: 昔時若為他眼見,汝心悭惜極防護, 雲何今為他啄食,汝心不惜不防守。
若他人目視汝之婦女,汝亦耽耽防守其身,今為鳥鸢等啄食之時,汝何不守護?應仍貪着守護也。
辰四、不應施以裝飾: 若見如斯朽肉堆,鳥鸢狐狸所食啖, 何於鳥獸肴膳前,花鬘旃檀莊嚴供。
複次,於屍林中,鳥鸢狐狸等見此朽肉,亦以為食。
於鳥等所食之物,何故以花鬘旃檀金等莊嚴而供養之?生時亦不應施以莊嚴也。
辰五、應極怖畏: 久死屍骸不動搖,汝今見之猶怖畏, 全身搖曳如起屍,汝今見之何不畏。
住於屍林之時,見久死之屍骸不動者,汝猶怖畏逃避,今於生時猶如起屍,無論如何,應盡力發起如是思維之意樂。
作如是想,雲何不畏?應如是起屍不應貪着也。
辰六、於衣所覆者不應貪着: 若其覆蔽猶貪着,何不貪愛未覆者, 若於屍骸非所樂,何故抱持衣覆者。
若於衣覆之身,尚且貪着,棄於屍林之時,彼無蓋覆,何不愛樂?應亦愛之也。
若棄於屍林者非所好,汝何故抱持衣覆者,等不淨故。
卯二、配合生時現法思維。
分三: 辰一、現量不淨不應貪着;辰二、比量決定不應貪着;辰三、破淨執。
初中分五: 巳一、於觸不應貪;巳二、破淨想;巳三、身心别别非所貪處;巳四、思維其罪歸於自身;巳五、形色非可貪處。
今初; 同依於一食物中,出生便溺及津唾,此中便溺非所愛,汝於津唾何愛樂。
若其樂着唯細滑,兜羅棉枕何不貪,謂無氣味及漏洩,欲者唯為不淨迷。
諸具欲貪下愚人,謂兜羅棉雖細滑,不能兩兩相交會,由斯不樂兜羅棉。
若謂所好為女人之津唾,二者之因,同為食物,果成便溺及津唾二者,此中不好便溺,何故獨好津唾?等是從不淨因生之不淨果故。
於細滑兜羅棉枕,不能好樂,如觸女人,謂不如女人身有漏洩氣味,是諸具欲者,於不淨愚以為淨貪着之所行也。
諸具欲愚昧之惡人,謂兜羅棉雖細滑,不能兩相交會,故不愛兜羅棉,此乃颠倒執着,故於觸不應貪也。
巳二、破淨想: 若謂所貪非不淨,唯餘骨瑣筋絡纏,血肉污泥塗其外,此物何故置懷中。
汝身自具多不淨,即彼堪供汝受用,何故於他不淨囊,貪求不淨生貪慾。
若謂所貪非為不淨,於骨瑣筋絡纏結之上,塗以肉泥,於彼女人,何故抱持?非所應也。
複次汝身亦有衆多不淨,汝恒可自受用,何故於他人不淨皮囊,貪着渴慕,於自身不滿足,愛樂女人之身?不應爾也。
巳三、身心别别非所貪處: 若謂所好為肌膚,妙着美觀為所欲,肌膚色質本無心,汝於是中何可樂。
若貪其心是何物,不可觸知不可見,誰能觸見所未聞,無故抱持何所為。
若謂我不愛兜羅棉,而愛他身之肌肉,故欲觸欲見,則所樂者,非心自性,死人肌肉,汝何不愛樂?應當愛樂,然不如是,故不應貪着也。
若謂貪着他人之心,汝所愛樂之心,複是何物?彼既不可觸亦不可見,未聞有能觸之者,於無義之身,抱持貪着,何為?毫無利益,不應貪着也。
巳四、思維其罪歸於自身: 他身自性唯不淨,若不了知未為奇, 自身性亦唯不淨,若不了知深可怪。
複次於别人之身,若不了知性為不淨,未足為奇,常時漏洩不淨之身,若亦不知性是不淨,深可怪也。
此加重之語也。
既知不淨,應破貪着也。
巳五、形色非可貪處: 離雲淨日照開敷,新茁蓮房偏棄置, 未知汝貪不淨心,耽斯穢窟有何樂。
離雲日光照射開敷之妙蓮,妙觸美觀等悉皆具備,汝貪着不淨之不淨心,何故舍彼而愛此不淨穢窟?不應愛樂,故於形色不應貪也。
辰二、比量決定不應貪着。
分四: 巳一、是不淨生源作不淨想;巳二、是不淨果故作不淨想;巳三、喻明身不淨;巳四、於自身作不淨想。
今初: 地面若為不淨污,偶一觸之生厭惡, 他身不淨出生處,汝今何故欲相觸。
複次若地方為嘔吐等不淨所污,偶一觸之,亦深厭惡,他人之身,為不淨出生之處,汝何好樂觸之?不應爾也。
巳二、是不淨果故作不淨想: 若於不淨既憎嫌,從不淨田所出生, 從於不淨種子出,他身何故置懷抱。
若非貪於不淨,從母胎不淨田所出生,胎中種子父母精血所生他人之身,汝何故置諸懷抱?不應貪着也。
巳三、喻明身不淨: 從不淨生不淨蟲,於彼小蟲非所喜, 衆多不淨自性身,從不淨生何可樂。
複次,汝於不淨中所生不淨小蟲,既不愛樂,汝於衆多不淨自性之身,從三十六種不淨物自性所生,何故愛樂? 汝今非唯於自身,不淨自性不诃厭, 乃複於他不淨囊,貪求不淨生貪慾。
汝不唯於自不淨不知诃厭,乃複於他不淨蘊,貪求不淨以充其不淨囊,而生貪慾也。
巳四、於自身作不淨想。
分二: 午一、身不淨想;午二、若貪着彼應亦貪着屍林之身。
今初: 龍腦旃檀可意香,香粳時蔬諸美食, 但令入口複吐之,地也沾污成不淨。
龍腦等可意香,大米或青菜,但令入口複吐棄之,地亦為不淨所污,故不應貪着也。
午二、若貪着彼應亦貪着屍林之身: 現見不淨有如此,若猶於此心狐疑,當往觀於屍林中,所棄他人不淨體。
若知朽壞皮裂時,能令人生大恐怖,何故複於自他身,後時貪着生歡喜。
若現見此身如是不淨,仍作淨想而起狐疑,當觀屍林中所棄他人不淨之身。
既知其身皮破皺裂,極可怖畏,雲何此後複於自身及他婦女之身,數數生起愛樂?非所應故,當觀等同屍林死屍,斷貪着也。
辰三、破淨執。
分三: 巳一、故為莊嚴不能使身淨;巳二、身不免可怖性;巳三、作可厭想。
初中分二: 午一、身不淨不能以旃檀等香使淨;午二、不相系屬外來之香不能為貪着之因。
今初: 身所薰染之香氣,亦唯旃檀等非餘, 何故依於餘物香,於餘人身起貪着, 若彼自性本臭惡,於彼不貪何不可。
若謂身雖不淨,以旃檀等妙香薰之,故應愛樂身所薰染之香,亦唯是龍腦旃檀等,非餘人身所有。
何故以無關外來之香為貪着他身之因?若身自性臭惡,於彼不貪有何不可?身貪能為衆苦之因故。
午二、不相系屬外來之香不可為貪着之因: 世間貪着無義人,雲何於彼以香塗, 是則芬芳出旃檀,於此身中何所有, 何故依於餘物香,於餘人身起貪着。
世間貪着無義之人,為身貪故,盡力以旃檀等妙香薰之,然彼妙香,是旃檀之力,身於此中有何香力?絕無之也。
何故依外在之香,於人身起貪?不應爾也。
巳二、身不免可怖性: 若時發長爪甲深,牙齒污穢垢膩染, 人身自性本如是,袒露觀之堪怖畏, 如此刀劍傷自身,雲何於彼勤剪剔。
若謂剪薙發爪端嚴可愛,發長齒垢,穢氣所染是身自性,袒觀可畏,如以刀劍自殺其身,何故勤加剪薙?不應爾也。
巳三、作可厭想: 我執愚癡力所蒙,於地颠狂頻洗濯, 僅見久死舊屍骸,若於屍林猶壓舍, 搖曳屍骸遍城邑,於此屍林何喜愛。
故諸人以愚我故,煩惱颠狂擾亂其心徒勞勤苦,洗濯地大體性凡人皆如是也。
若偶見屍林枯骨,於屍林中身便生厭患,由彼意樂增上,於彼動搖枯骨遍滿之城邑屍林,尚愛樂否?不應愛樂也。
寅三、思維能生衆多不可愛樂事。
分二: 卯一、總明;卯二、别釋。
今初: 況複如是不淨物,不酬其值不可得, 為成此事費勤劬,亦遭地獄等災害。
如是不淨女人之身,仍非酬以财物等值不能得,為彼與我身故,求取資财現生辛苦,費大勤劬,後世複能成地獄等災害也。
卯二、别釋。
分二: 辰一、不能得所愛樂;辰二、衆多不可愛樂過失随逐。
初中分四: 巳一、無愛樂之時杌;巳二、疲困所苦不能享樂;巳三、跋涉遠道難遇所欲之事;巳四、為他所自在能緻衆多非愛樂事。
今初: 少年無力緻資财,及年方長此何用, 消磨歲月積财富,老矣得之有何益。
童稚少年之時,不能為求女色而緻資财,及其盛年,未得所求,以此資财複何所用?盛年能積财富,歲月既逝,身亦衰老,何用所欲?不能享受也。
巳二、疲困所苦不能享樂: 或有貪慾下劣人,黎明而起極勤劬, 抵暮歸家身疲極,僵然而卧如死屍。
或有具欲之仆役等下劣之人,黎明而起,服勞執役,身極疲頓,抵暮歸家,僵然而卧,猶如死屍,既不念欲,亦不能受欲也。
巳三、跋涉遠道難逢所欲: 或由煩惱遊異域,跋涉長途受諸苦, 心欲求於諸女色,而諸女色終難遇。
或有煩惱重者,遊諸異域舍離鄉裡,跋涉長途,受諸苦惱,欲逢女色,而諸女色,終不得見,何況受欲。
巳四、為他自在能緻衆多非愛樂事: 欲求自利諸愚人,為彼彼事鬻自身, 彼不可得定無義,徒為他業風所吹。
諸欲求自利者,昧於方便,為财利等事,鬻其自身。
然不得其值,於己無益,徒為他人事業風所動搖,自無主宰,其後二人皆當受苦,不得所求也。
辰二、衆多不可愛樂過失随逐。
分五 巳一、自無主宰速疾舍壽;巳二、為他自在諸苦随逐;巳三、能障解脫唐捐暇滿;巳四、思維過患發解脫心;巳五、思維貪着欲境為一切過患生源。
今初: 或有出賣自己身,他所雇傭無自在,仍懼妻室育子時,樹下祠中無宅舍。
欲貪欺诳諸愚人,常稱求活故謀生,不顧生命臨軍陣,為利甘為人役使。
或複有人,自鬻其身,為人奴役,自無主宰,聽他使令,彼之妻室生子之時,仍恐自無家宅,或在樹下,或在神祠,随其所遇随地生産。
為欲所狂之愚人,欲求長生
住阿練若,雖有怨親等住於其前,悉不能以憂惱損害等,擾亂此住森林者,修随念如來等,解脫及一切智道,故智者應離愦鬧住林間也。
巳三、故我應依阿練若: 無多憂惱常安适,一切散亂皆寂靜。
是故住極其欣悅身心安樂之森林,易得養命之具,無多擾惱,無病等故,能生安樂,一切散亂悉皆寂靜,我應一人孑然獨住,損惱少善法增長故。
子二、斷邪分别。
分二: 醜一、於五欲修厭患;醜二、於阿練若修歡喜。
初中分三: 寅一、思維受用五欲果有怖畏;寅二、思維身等體性不淨;寅三、思維能生衆多不可受樂事。
初中分二: 卯一、勸勤修善法;卯二、思維五欲過患。
今初: 舍置别餘邪思維,為令此心平等住, 亦為調伏自心故,我當一心勤精進。
欲心害心等,别餘思維,悉皆舍置,修二種菩提心,我當專注一心思維法,平等住心,亦當依彼修實際義伏斷煩惱,故應勵力發勤精進也。
《勇猛長者所問經》雲:「複次長者出家菩薩,住寂靜處,應當思維,我今何故住寂靜處,唯住寂靜非善行也。
乃至何故我今住寂靜處,應令所修善法圓滿故也。
」 卯二、思維五欲過患: 若於今世若後世,諸欲唯能生衰損, 今生殺縛及刑刖,後世能成地獄苦。
貪着五欲,現生後世,諸欲能生廣大衰損聚,此生若殺若縛若割截刑刖,後世能成地獄等。
《妙月女請問經》雲「以欲為因有情堕地獄,貪着五欲成餓鬼畜生」雲等。
寅二、思維身等體性不淨。
分二: 卯一、觀屍林相思維過患;卯二、配合生時現法思維。
初中分六: 辰一、所貪味者無果;辰二、最後不外棄於屍林;辰三、於自他身不應悭貪守護;辰四、不應施以裝飾;辰五、應極怖畏;辰六、於衣所覆者不應貪着。
今初: 匍匐男女鬼卒前,為彼再三作祈請,或諸罪業或惡名,為彼一切非所畏。
我甯趣入恐怖中,亦甯耗損諸财物,若於彼身能抱持,善哉我心亦歡喜。
彼唯骸骨更無他,不能自主亦非我,何故於彼深好樂,愛着不能趣涅盤。
於男女鬼卒之前,再三啟請,唯願我之匹偶,與我某甲,常得共住。
為彼女故,我甯不避諸罪,或被惡名,乃至殺戮等災禍怖畏,亦甯趣入。
為彼之故,耗損一切财物,亦所不恤,但於彼女之身,常能抱持,不亦善哉。
如是好樂貪着之身,骸骨之外,更無他物,從初以來,非有自在,亦未屬於我,毫無所用,何故極其愛樂,周遍貪着不趣涅盤?應斷欲貪,勤趣解脫道也。
辰二、最後不外棄於屍林: 初時殷勤好護持,後時驚愕何如此,先為他見或未見,恒以衣等覆其面。
汝昔迷戀貪着者,今仍如前現量轉,鳥鸢啄去現其形,何故汝今欲逃避。
若彼女人,初美妙時,殷勤愛樂,藏護扶持,及時觀之,乃大驚愕。
未至屍林以前,他人或見或否,有衣等覆其面。
汝煩惱貪着之面,今正現量轉,死時於屍林中為鳥鸢等啄去其衣,極其顯明,如是見時,何故逃避?爾時亦應貪着也。
辰三、於自他身不應悭貪守護: 昔時若為他眼見,汝心悭惜極防護, 雲何今為他啄食,汝心不惜不防守。
若他人目視汝之婦女,汝亦耽耽防守其身,今為鳥鸢等啄食之時,汝何不守護?應仍貪着守護也。
辰四、不應施以裝飾: 若見如斯朽肉堆,鳥鸢狐狸所食啖, 何於鳥獸肴膳前,花鬘旃檀莊嚴供。
複次,於屍林中,鳥鸢狐狸等見此朽肉,亦以為食。
於鳥等所食之物,何故以花鬘旃檀金等莊嚴而供養之?生時亦不應施以莊嚴也。
辰五、應極怖畏: 久死屍骸不動搖,汝今見之猶怖畏, 全身搖曳如起屍,汝今見之何不畏。
住於屍林之時,見久死之屍骸不動者,汝猶怖畏逃避,今於生時猶如起屍,無論如何,應盡力發起如是思維之意樂。
作如是想,雲何不畏?應如是起屍不應貪着也。
辰六、於衣所覆者不應貪着: 若其覆蔽猶貪着,何不貪愛未覆者, 若於屍骸非所樂,何故抱持衣覆者。
若於衣覆之身,尚且貪着,棄於屍林之時,彼無蓋覆,何不愛樂?應亦愛之也。
若棄於屍林者非所好,汝何故抱持衣覆者,等不淨故。
卯二、配合生時現法思維。
分三: 辰一、現量不淨不應貪着;辰二、比量決定不應貪着;辰三、破淨執。
初中分五: 巳一、於觸不應貪;巳二、破淨想;巳三、身心别别非所貪處;巳四、思維其罪歸於自身;巳五、形色非可貪處。
今初; 同依於一食物中,出生便溺及津唾,此中便溺非所愛,汝於津唾何愛樂。
若其樂着唯細滑,兜羅棉枕何不貪,謂無氣味及漏洩,欲者唯為不淨迷。
諸具欲貪下愚人,謂兜羅棉雖細滑,不能兩兩相交會,由斯不樂兜羅棉。
若謂所好為女人之津唾,二者之因,同為食物,果成便溺及津唾二者,此中不好便溺,何故獨好津唾?等是從不淨因生之不淨果故。
於細滑兜羅棉枕,不能好樂,如觸女人,謂不如女人身有漏洩氣味,是諸具欲者,於不淨愚以為淨貪着之所行也。
諸具欲愚昧之惡人,謂兜羅棉雖細滑,不能兩相交會,故不愛兜羅棉,此乃颠倒執着,故於觸不應貪也。
巳二、破淨想: 若謂所貪非不淨,唯餘骨瑣筋絡纏,血肉污泥塗其外,此物何故置懷中。
汝身自具多不淨,即彼堪供汝受用,何故於他不淨囊,貪求不淨生貪慾。
若謂所貪非為不淨,於骨瑣筋絡纏結之上,塗以肉泥,於彼女人,何故抱持?非所應也。
複次汝身亦有衆多不淨,汝恒可自受用,何故於他人不淨皮囊,貪着渴慕,於自身不滿足,愛樂女人之身?不應爾也。
巳三、身心别别非所貪處: 若謂所好為肌膚,妙着美觀為所欲,肌膚色質本無心,汝於是中何可樂。
若貪其心是何物,不可觸知不可見,誰能觸見所未聞,無故抱持何所為。
若謂我不愛兜羅棉,而愛他身之肌肉,故欲觸欲見,則所樂者,非心自性,死人肌肉,汝何不愛樂?應當愛樂,然不如是,故不應貪着也。
若謂貪着他人之心,汝所愛樂之心,複是何物?彼既不可觸亦不可見,未聞有能觸之者,於無義之身,抱持貪着,何為?毫無利益,不應貪着也。
巳四、思維其罪歸於自身: 他身自性唯不淨,若不了知未為奇, 自身性亦唯不淨,若不了知深可怪。
複次於别人之身,若不了知性為不淨,未足為奇,常時漏洩不淨之身,若亦不知性是不淨,深可怪也。
此加重之語也。
既知不淨,應破貪着也。
巳五、形色非可貪處: 離雲淨日照開敷,新茁蓮房偏棄置, 未知汝貪不淨心,耽斯穢窟有何樂。
離雲日光照射開敷之妙蓮,妙觸美觀等悉皆具備,汝貪着不淨之不淨心,何故舍彼而愛此不淨穢窟?不應愛樂,故於形色不應貪也。
辰二、比量決定不應貪着。
分四: 巳一、是不淨生源作不淨想;巳二、是不淨果故作不淨想;巳三、喻明身不淨;巳四、於自身作不淨想。
今初: 地面若為不淨污,偶一觸之生厭惡, 他身不淨出生處,汝今何故欲相觸。
複次若地方為嘔吐等不淨所污,偶一觸之,亦深厭惡,他人之身,為不淨出生之處,汝何好樂觸之?不應爾也。
巳二、是不淨果故作不淨想: 若於不淨既憎嫌,從不淨田所出生, 從於不淨種子出,他身何故置懷抱。
若非貪於不淨,從母胎不淨田所出生,胎中種子父母精血所生他人之身,汝何故置諸懷抱?不應貪着也。
巳三、喻明身不淨: 從不淨生不淨蟲,於彼小蟲非所喜, 衆多不淨自性身,從不淨生何可樂。
複次,汝於不淨中所生不淨小蟲,既不愛樂,汝於衆多不淨自性之身,從三十六種不淨物自性所生,何故愛樂? 汝今非唯於自身,不淨自性不诃厭, 乃複於他不淨囊,貪求不淨生貪慾。
汝不唯於自不淨不知诃厭,乃複於他不淨蘊,貪求不淨以充其不淨囊,而生貪慾也。
巳四、於自身作不淨想。
分二: 午一、身不淨想;午二、若貪着彼應亦貪着屍林之身。
今初: 龍腦旃檀可意香,香粳時蔬諸美食, 但令入口複吐之,地也沾污成不淨。
龍腦等可意香,大米或青菜,但令入口複吐棄之,地亦為不淨所污,故不應貪着也。
午二、若貪着彼應亦貪着屍林之身: 現見不淨有如此,若猶於此心狐疑,當往觀於屍林中,所棄他人不淨體。
若知朽壞皮裂時,能令人生大恐怖,何故複於自他身,後時貪着生歡喜。
若現見此身如是不淨,仍作淨想而起狐疑,當觀屍林中所棄他人不淨之身。
既知其身皮破皺裂,極可怖畏,雲何此後複於自身及他婦女之身,數數生起愛樂?非所應故,當觀等同屍林死屍,斷貪着也。
辰三、破淨執。
分三: 巳一、故為莊嚴不能使身淨;巳二、身不免可怖性;巳三、作可厭想。
初中分二: 午一、身不淨不能以旃檀等香使淨;午二、不相系屬外來之香不能為貪着之因。
今初: 身所薰染之香氣,亦唯旃檀等非餘, 何故依於餘物香,於餘人身起貪着, 若彼自性本臭惡,於彼不貪何不可。
若謂身雖不淨,以旃檀等妙香薰之,故應愛樂身所薰染之香,亦唯是龍腦旃檀等,非餘人身所有。
何故以無關外來之香為貪着他身之因?若身自性臭惡,於彼不貪有何不可?身貪能為衆苦之因故。
午二、不相系屬外來之香不可為貪着之因: 世間貪着無義人,雲何於彼以香塗, 是則芬芳出旃檀,於此身中何所有, 何故依於餘物香,於餘人身起貪着。
世間貪着無義之人,為身貪故,盡力以旃檀等妙香薰之,然彼妙香,是旃檀之力,身於此中有何香力?絕無之也。
何故依外在之香,於人身起貪?不應爾也。
巳二、身不免可怖性: 若時發長爪甲深,牙齒污穢垢膩染, 人身自性本如是,袒露觀之堪怖畏, 如此刀劍傷自身,雲何於彼勤剪剔。
若謂剪薙發爪端嚴可愛,發長齒垢,穢氣所染是身自性,袒觀可畏,如以刀劍自殺其身,何故勤加剪薙?不應爾也。
巳三、作可厭想: 我執愚癡力所蒙,於地颠狂頻洗濯, 僅見久死舊屍骸,若於屍林猶壓舍, 搖曳屍骸遍城邑,於此屍林何喜愛。
故諸人以愚我故,煩惱颠狂擾亂其心徒勞勤苦,洗濯地大體性凡人皆如是也。
若偶見屍林枯骨,於屍林中身便生厭患,由彼意樂增上,於彼動搖枯骨遍滿之城邑屍林,尚愛樂否?不應愛樂也。
寅三、思維能生衆多不可愛樂事。
分二: 卯一、總明;卯二、别釋。
今初: 況複如是不淨物,不酬其值不可得, 為成此事費勤劬,亦遭地獄等災害。
如是不淨女人之身,仍非酬以财物等值不能得,為彼與我身故,求取資财現生辛苦,費大勤劬,後世複能成地獄等災害也。
卯二、别釋。
分二: 辰一、不能得所愛樂;辰二、衆多不可愛樂過失随逐。
初中分四: 巳一、無愛樂之時杌;巳二、疲困所苦不能享樂;巳三、跋涉遠道難遇所欲之事;巳四、為他所自在能緻衆多非愛樂事。
今初: 少年無力緻資财,及年方長此何用, 消磨歲月積财富,老矣得之有何益。
童稚少年之時,不能為求女色而緻資财,及其盛年,未得所求,以此資财複何所用?盛年能積财富,歲月既逝,身亦衰老,何用所欲?不能享受也。
巳二、疲困所苦不能享樂: 或有貪慾下劣人,黎明而起極勤劬, 抵暮歸家身疲極,僵然而卧如死屍。
或有具欲之仆役等下劣之人,黎明而起,服勞執役,身極疲頓,抵暮歸家,僵然而卧,猶如死屍,既不念欲,亦不能受欲也。
巳三、跋涉遠道難逢所欲: 或由煩惱遊異域,跋涉長途受諸苦, 心欲求於諸女色,而諸女色終難遇。
或有煩惱重者,遊諸異域舍離鄉裡,跋涉長途,受諸苦惱,欲逢女色,而諸女色,終不得見,何況受欲。
巳四、為他自在能緻衆多非愛樂事: 欲求自利諸愚人,為彼彼事鬻自身, 彼不可得定無義,徒為他業風所吹。
諸欲求自利者,昧於方便,為财利等事,鬻其自身。
然不得其值,於己無益,徒為他人事業風所動搖,自無主宰,其後二人皆當受苦,不得所求也。
辰二、衆多不可愛樂過失随逐。
分五 巳一、自無主宰速疾舍壽;巳二、為他自在諸苦随逐;巳三、能障解脫唐捐暇滿;巳四、思維過患發解脫心;巳五、思維貪着欲境為一切過患生源。
今初: 或有出賣自己身,他所雇傭無自在,仍懼妻室育子時,樹下祠中無宅舍。
欲貪欺诳諸愚人,常稱求活故謀生,不顧生命臨軍陣,為利甘為人役使。
或複有人,自鬻其身,為人奴役,自無主宰,聽他使令,彼之妻室生子之時,仍恐自無家宅,或在樹下,或在神祠,随其所遇随地生産。
為欲所狂之愚人,欲求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