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廣解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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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尊正士諸具大悲心者足下恭敬頂禮。
誰之智慧盡除諸罪,相好功德熾然四身,輪超法界際,大悲流露六十支分韻音,無垢光明普照無邊諸衆生,任運成辦,恒常無間,善能破除無邊衆生愚癡諸黑暗,於諸能仁自在上師大士聖妙吉祥足前,我今恭敬禮。
為己一切生中備谘詢,亦為利他與我同類機, 遵依正士智者之所許,入菩薩行論釋今當作。
自見取執絹網所系縛,謂言欲證小乘菩提果, 不須證入甚深真如性,願舍諸颠倒說而谛聽。
入菩薩行論 梵語:菩提薩埵雜雅阿瓦打[冒-目+阿] 藏語:降曲生巴覺巴那[覺/勿]巴 我佛能仁自在,初於殊勝菩提發心,中於衆多無數大劫,修行施等波羅蜜多,圓滿二種資糧,最後現證圓滿大覺。
三轉法輪,初於四聖谛,三轉十二行宣說,有具聲聞種姓相續成熟者,唯說四谛,便能悟入緣生,離戲論邊際。
如龍樹菩薩之論及月稱論師《六十正理論釋》,於小乘諸經中,亦曾多次正說細分無我也。
次說廣中略三種經,廣明補特伽羅及法無我,轉第二法輪。
次說具廣大方便分之不退轉輪,轉第三法輪。
於此三轉法輪中,總釋一切契經密意,别者圓滿顯釋大乘經藏密意,於一切契經皆是一具大乘種姓者成佛道之支分,及雲何修行之理,廣加抉擇,入正法行者,是此論之所明也。
本論作者,聖者寂天論師,於一切契經密意已能圓滿通達,自他互換,具大悲心,不唯自利是視,一向唯求為他利樂,特由修行無上瑜伽極無戲論之門,於大乘道已獲圓滿。
其所造《入菩薩行論》分四:甲一、釋題;甲二、皈敬;甲三、正義;甲四、結義。
今初: 梵語有四種,此是桑支達語也。
此論題名「菩提」,藏語降曲;「薩埵」,藏語「生巴」;「雜雅」,藏語「覺巴」;阿瓦打[冒-目+阿]藏語「[覺/勿]巴。
」 第一卷 頂禮一切諸佛菩薩。
甲二、譯文皈敬。
明所屬之品類也。
複為息滅譯事之障難。
當知本論雖總釋全藏密意,主要唯正釋經藏也。
卷數易知。
甲三、正釋論義。
分二: 乙一、将釋大乘道次第之所作;乙二、正釋道次第。
初複分三: 丙一、皈敬;丙二、誓說;丙三、謙言樂欲造論之因。
初複分三: 丁一、所為義;丁二、回向義;丁三、文詞義。
丁初所為義者,由稱揚殊勝皈境功德而修皈依,能令自身證正士果,息滅造論障難,究竟得決定勝。
亦令餘所化者随順趣入,妙善資糧悉皆成辦也。
丁二總攝義者,言三寶及應敬禮者,顯亦禮其餘也。
丁三文詞義者, 善逝具足法身及佛子,一切應禮敬處敬禮已, 蘇嗄達言,有斷證二解。
斷德圓滿之功德者,如人像善,煩惱障盡斷,端嚴而逝,故曰善逝。
如疫病善,淨治已,不随煩惱,自在複堕輪回,故曰善逝。
又如瓶善,充盈不染污,無明盡斷故,無餘而逝,故曰善逝。
善謂妙善等,逝者達彼自性也。
彼三者,如其次第顯勝出外道離欲、預流、一來等,及小乘阿羅漢也。
若就證德圓滿而言,聖智現證二種無我真如,智堅固,無餘知,是為善逝。
此亦如其次第勝出三種補特伽羅。
以上明贊佛寶。
界自性清淨離諸垢染之法身,是為法寶。
彼依何而有?謂依善逝。
善逝法身,先後二名,亦攝二種色身。
法身亦表菩薩滅道,故佛寶及大乘法寶悉是皈敬境。
佛子者,菩薩聖人,并為三寶。
彼等及餘所應禮敬和尚阿闍黎等,悉三門恭敬作禮。
已者,如言浴已受食,引起下文也。
丙二、誓說。
分四: 丁一、辨所诠;丁二、顯離臆造過;丁三、斷妨難;丁四、明所為等。
今初: 如來勝子律儀趣入處,遵依經教總攝當宣說。
此中所诠,援引有據。
何所引據?謂如來子諸菩薩等,從初發菩提心,修施等波羅蜜行,乃至證大覺位,道之次第,悉皆含攝之律儀也。
注家有唯釋為戒者,非頌文義也。
丁二顯離臆造過。
此得毋由汝臆造,何足為據耶?無如是過。
欲釋一切大乘道次第,是依本師所說契經而說故。
丁三斷妨難者,若爾唯依契經即可通達,何用造斯論乎?所難無過。
為令經義,易於通達,總攝而說,故造斯論。
丁四明所為者,大乘道及果,俱為所诠。
依於此論於彼證入,依彼究竟證得佛果。
若無前前後後不生,相關屬故,是其所為。
誓願造論之所為,令所願作究竟成辦故。
丙三、謙言樂欲造論之因。
分三: 丁一、謙言非正為他義而作;丁二、樂欲造論之因;丁三、明亦為利他同類之機。
今初: 昔所未聞此中既未述,韻音善巧亦非我所能。
故我亦非意樂為利他,唯為自心煉修造斯論。
若遵依契經而說,即依契經已可通達,何用造此論耶?我造此論,非為利益别餘補特伽羅,唯依契經即於其義易能通達者。
往昔契經所诠義所未見者,於此論中亦絕未诠說。
義既無别,於詞句中文藻華飾韻音善巧,亦非我能有所增益。
造論之因,如下科說。
丁二、樂欲造論之因: 為修善法我心淨信力,因作斯論萬一能增長。
我,寂天論師自稱。
今作斯論,有其所為。
為先所知不令失壞且益增長,自心煉修故。
上文所說,意謂論師自心圓滿,非謂即以造此論為
誰之智慧盡除諸罪,相好功德熾然四身,輪超法界際,大悲流露六十支分韻音,無垢光明普照無邊諸衆生,任運成辦,恒常無間,善能破除無邊衆生愚癡諸黑暗,於諸能仁自在上師大士聖妙吉祥足前,我今恭敬禮。
為己一切生中備谘詢,亦為利他與我同類機, 遵依正士智者之所許,入菩薩行論釋今當作。
自見取執絹網所系縛,謂言欲證小乘菩提果, 不須證入甚深真如性,願舍諸颠倒說而谛聽。
入菩薩行論 梵語:菩提薩埵雜雅阿瓦打[冒-目+阿] 藏語:降曲生巴覺巴那[覺/勿]巴 我佛能仁自在,初於殊勝菩提發心,中於衆多無數大劫,修行施等波羅蜜多,圓滿二種資糧,最後現證圓滿大覺。
三轉法輪,初於四聖谛,三轉十二行宣說,有具聲聞種姓相續成熟者,唯說四谛,便能悟入緣生,離戲論邊際。
如龍樹菩薩之論及月稱論師《六十正理論釋》,於小乘諸經中,亦曾多次正說細分無我也。
次說廣中略三種經,廣明補特伽羅及法無我,轉第二法輪。
次說具廣大方便分之不退轉輪,轉第三法輪。
於此三轉法輪中,總釋一切契經密意,别者圓滿顯釋大乘經藏密意,於一切契經皆是一具大乘種姓者成佛道之支分,及雲何修行之理,廣加抉擇,入正法行者,是此論之所明也。
本論作者,聖者寂天論師,於一切契經密意已能圓滿通達,自他互換,具大悲心,不唯自利是視,一向唯求為他利樂,特由修行無上瑜伽極無戲論之門,於大乘道已獲圓滿。
其所造《入菩薩行論》分四:甲一、釋題;甲二、皈敬;甲三、正義;甲四、結義。
今初: 梵語有四種,此是桑支達語也。
此論題名「菩提」,藏語降曲;「薩埵」,藏語「生巴」;「雜雅」,藏語「覺巴」;阿瓦打[冒-目+阿]藏語「[覺/勿]巴。
」 第一卷 頂禮一切諸佛菩薩。
甲二、譯文皈敬。
明所屬之品類也。
複為息滅譯事之障難。
當知本論雖總釋全藏密意,主要唯正釋經藏也。
卷數易知。
甲三、正釋論義。
分二: 乙一、将釋大乘道次第之所作;乙二、正釋道次第。
初複分三: 丙一、皈敬;丙二、誓說;丙三、謙言樂欲造論之因。
初複分三: 丁一、所為義;丁二、回向義;丁三、文詞義。
丁初所為義者,由稱揚殊勝皈境功德而修皈依,能令自身證正士果,息滅造論障難,究竟得決定勝。
亦令餘所化者随順趣入,妙善資糧悉皆成辦也。
丁二總攝義者,言三寶及應敬禮者,顯亦禮其餘也。
丁三文詞義者, 善逝具足法身及佛子,一切應禮敬處敬禮已, 蘇嗄達言,有斷證二解。
斷德圓滿之功德者,如人像善,煩惱障盡斷,端嚴而逝,故曰善逝。
如疫病善,淨治已,不随煩惱,自在複堕輪回,故曰善逝。
又如瓶善,充盈不染污,無明盡斷故,無餘而逝,故曰善逝。
善謂妙善等,逝者達彼自性也。
彼三者,如其次第顯勝出外道離欲、預流、一來等,及小乘阿羅漢也。
若就證德圓滿而言,聖智現證二種無我真如,智堅固,無餘知,是為善逝。
此亦如其次第勝出三種補特伽羅。
以上明贊佛寶。
界自性清淨離諸垢染之法身,是為法寶。
彼依何而有?謂依善逝。
善逝法身,先後二名,亦攝二種色身。
法身亦表菩薩滅道,故佛寶及大乘法寶悉是皈敬境。
佛子者,菩薩聖人,并為三寶。
彼等及餘所應禮敬和尚阿闍黎等,悉三門恭敬作禮。
已者,如言浴已受食,引起下文也。
丙二、誓說。
分四: 丁一、辨所诠;丁二、顯離臆造過;丁三、斷妨難;丁四、明所為等。
今初: 如來勝子律儀趣入處,遵依經教總攝當宣說。
此中所诠,援引有據。
何所引據?謂如來子諸菩薩等,從初發菩提心,修施等波羅蜜行,乃至證大覺位,道之次第,悉皆含攝之律儀也。
注家有唯釋為戒者,非頌文義也。
丁二顯離臆造過。
此得毋由汝臆造,何足為據耶?無如是過。
欲釋一切大乘道次第,是依本師所說契經而說故。
丁三斷妨難者,若爾唯依契經即可通達,何用造斯論乎?所難無過。
為令經義,易於通達,總攝而說,故造斯論。
丁四明所為者,大乘道及果,俱為所诠。
依於此論於彼證入,依彼究竟證得佛果。
若無前前後後不生,相關屬故,是其所為。
誓願造論之所為,令所願作究竟成辦故。
丙三、謙言樂欲造論之因。
分三: 丁一、謙言非正為他義而作;丁二、樂欲造論之因;丁三、明亦為利他同類之機。
今初: 昔所未聞此中既未述,韻音善巧亦非我所能。
故我亦非意樂為利他,唯為自心煉修造斯論。
若遵依契經而說,即依契經已可通達,何用造此論耶?我造此論,非為利益别餘補特伽羅,唯依契經即於其義易能通達者。
往昔契經所诠義所未見者,於此論中亦絕未诠說。
義既無别,於詞句中文藻華飾韻音善巧,亦非我能有所增益。
造論之因,如下科說。
丁二、樂欲造論之因: 為修善法我心淨信力,因作斯論萬一能增長。
我,寂天論師自稱。
今作斯論,有其所為。
為先所知不令失壞且益增長,自心煉修故。
上文所說,意謂論師自心圓滿,非謂即以造此論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