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善惡勸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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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緻堕落耳。

    師聞訃心痛,念世之不知忌諱而殒命者甚多,若不設法預為防護,殊失如來慈悲救苦之道,特取不可錄而增訂排印廣布,以期舉世鹹知忌諱,不緻誤送性命也。

     按印光大師欲海回狂普勸受持流通序雲:‘天下有極慘極烈至大至深之禍,動辄喪身殒命,而人多樂于從事,以身殉之,雖死不悔者,其唯女色乎?彼狂徒縱情欲事,探花折柳,竊玉偷香,滅理亂倫,敗家辱祖,惡名播于鄉裡,毒氣遺于子孫,生不盡其天年,死永堕于惡道者,姑置勿論。

    即夫婦之倫,倘一沉湎,由茲而死者何可勝數?本圖快樂,卒緻死亡,鳏寡苦況,實多自取,豈全屬命應爾哉?彼昵情床第者,已屬自取其殃,亦有素不狎昵,但以不知忌諱,冒昧從事,緻遭死亡者亦複甚多。

    吾常謂世間人民,十分之中,由色欲直接而死者有其四分,間接而死者亦有四分,以由色欲虧損,受别種感觸而死。

    此諸死者無不推之于命,豈知貪色者之死,皆自戕其生,何可謂之為命乎?本乎命者,乃居心清貞,不貪欲事,依命而生,命盡而死,不過一二分耳。

    由是知天下多枉死之人,此禍之烈,世無有二,可不哀哉!可不畏哉!亦有不費一錢,不勞微力,而能成至高之德行,享至大之安樂,遺子孫以無窮之福蔭,俾來生得貞良之眷屬者,其唯戒淫乎。

    夫婦正淫,前已略說利害,至于邪淫之事,無廉無恥,極穢極惡。

    乃以人身行畜生事。

    是以豔女來奔,妖姬獻媚,君子視為莫大之禍殃而拒之,必緻福曜照臨,皇天眷佑;小人視為莫大之幸福而納之,必緻災星莅止,鬼神誅戮。

    君子則因禍而得福,小人則因禍而加禍,故曰禍福無門,唯人自召。

    世人苟于女色關頭,不能徹底看破,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樂,以及子孫無窮之福蔭,來生貞良之眷屬,斷送于俄頃之歡娛也,哀哉!懇祈海内仁君子,大發救世之心,父誨其子,兄勉其弟,師誡其徒,友告其侶,俾人人知其禍害,立志如山,守身如玉,不但不犯邪淫,即夫婦正淫,亦知撙節,将見鳏寡孤獨,從茲日少,福壽康甯,人各悉得,身家由茲清吉,國界于以安甯,穢德轉為懿德,災殃變作祯祥,畢竟不費一錢,不勞微力,而得此美滿之效果,仁人君子,諒皆當仁不讓而樂為之也。

    ’又複甬江某居士書雲:‘色欲一事,乃舉世人之通病,不特中下之人被色所迷,即上根之人,若不戰兢自持,幹惕在念,亦難免不被所迷。

    試觀古今來多少出格豪傑,固足為聖為賢,祗由打不破此關,反為下愚不肖,永堕惡道者,蓋難勝數。

    楞嚴經雲:“若諸世界六道衆生,其心不淫,則不随其生死相續。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

    ”學道人,本為出離生死,苟不痛除此病,生死斷難出離。

    即念佛法門,雖帶業往生,若淫習固結,便與佛隔,難于感應道交矣。

    欲絕此禍,莫如見一切女人,皆作親想、怨想、不淨想:親想者、見老者作母想,長者作姊想,少者作妹想,幼者作女想,欲心縱盛,斷不敢于母姊妹女邊起不正念,則理制于欲,欲無由發矣。

    怨想者,凡見美女,便起愛心,由此愛心,便堕惡道,長劫受苦,不能出離。

    如是,則所謂美麗嬌媚者,此劫賊虎狼,砒霜鸩毒,烈百千倍,于此極大怨家,尚猶戀念,豈非迷中倍人?不淨想者、美貌動人,隻外面一層薄皮耳。

    若揭去此皮,則不忍見矣,骨肉膿血,屎尿毛發,淋漓狼藉,了無一物可令人愛。

    但以薄皮所蒙,妄生愛戀,苟不戰兢幹惕,痛除此習,則愛箭入骨,不能自拔。

    平素如此,欲其殁後不入女腹,不可得也。

    入人女腹猶可,入畜女腹,則将奈何,試一思及,心神驚怖!常作上三種想,則見境自可不随境轉,否則,縱不見境,意地仍複纏綿,終被淫欲習氣所縛,固宜認真滌除惡業習氣,方可有自由分。

    每日除己職分外,專心念佛,朝暮佛前,竭誠忏悔無始宿業,如是久之,當有不思議利益,得于不知不覺中。

    法華經雲:“若有衆生多于淫欲,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欲。

    嗔恚愚癡亦然。

    ”是知能至誠念彌陀觀音聖号者,貪嗔癡三惑自可消除也。

    更宜常閱戒淫因果報應之書,遠離狂蕩匪鄙之友,則内志正而外誘絕,淨業自可成就矣。

    勉之勉之!’羅居士患病垂危,因妾懇禱而即愈,因不知忌諱犯淫而即死,壽康寶鑒載‘保命立身戒期及天地人忌’甚詳,普勸天下男女青年,願共信受奉行,并常念彌陀觀音聖号,以離淫欲,而成淨業,永保福壽康甯也。

     五、渎佛遭火江西湖口縣,沿江東下三十裡,有黃茅潭,周匝數十裡環以高山,中系荒洲,潤約三裡,内通流澌橋,為水陸通商之鎮市,外溢長江,相距匪遙,夏季江水泛濫,與潭彙合,緻成連年水災。

    地方士紳發起在荒洲築堤防水,掘出方石一塊,刻有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及唵嘛呢叭彌吽、悉呾哆缽呾啰,四方排列,乃樹于東山之麓,藉申敬意!永和洲某君因造屋材料不敷,睹此方石,深夜擡去,充作門限。

    落成未久,突遭焚毀,高房大廈,頓成瓦礫之場。

    佥議失火之由,與石有關,某亦竊疑及此,已後悔莫及,将石送還。

    會有同洲某不信其事,造屋亦用此石為門限,工竣數月,亦遭天火,房屋俱成灰燼,惟此石絲毫無損。

    始信此石之靈異,更悔所行之孟浪,将石送回舊處。

    裡人鹹生敬心,不敢再輕慢矣。

     六、毀像瘋癫黃夫人,結婚十年未生兒女,心甚焦急!聞求觀音菩薩,必遂所願,即虔誠禱告,求賜一子,如滿所求,誓願盡此一生供奉觀音菩薩,茹素念經。

    果即孕生一男,次年又生一女。

    大陸陷匪後,全家遷居台灣,其夫事業更順利,子女聰明孝順,同肄業台灣大學。

    知此一切皆蒙菩薩慈恩,早晚禮念,更加虔誠。

    因鄰居多信洋教,見其吃素拜佛,種種譏笑誘惑,尚未動心。

    民國四十七年某日鄰居又雲:‘某人之子及某夫人之女,到美留學,皆由教會幫助。

    汝子即将畢業,如想留美,若得教會幫忙,決無問題。

    ’心便動搖,願随往教會參加幾次禮拜後,決聽牧師及鄰居煽惑,接受洗禮,将家中所供觀音聖像,撕碎焚毀,而紙灰赫然顯現聖容,予以警告。

    猶不知忏悔,強拉其夫及兒女參加教堂聚會,忽然瘋癫,舞手動腳,哭笑狂呼,理智全失,連丈夫兒女均不認識。

    強抱回家,哭笑無常,數日不食,牧師教友為求上帝耶稣,禱告無靈,遍請名醫注射麻醉,依然無效。

    其友鄭夫人詳告大慈佛社馬紹謙居士,代求醫治,馬雲:‘彼一生蒙菩薩庇祐,有求必應,忽忘恩背誓,改信洋教,若不撕毀聖像,不緻有此現報。

    因撕毀佛像,必堕無間地獄,菩薩慈悲,故一再示警,令速回頭,而免堕落。

    請轉告其夫及兒女,仍在家供奉觀音菩薩,跪為忏悔,願此後虔誠念佛行善,永不退轉,求諸佛菩薩及護法鬼神,宥其無知,病可即愈,無須醫治也。

    ’讵不聽勸告,不肯回頭,菩薩雖慈悲,亦無可奈何也。

     按紙畫木雕之聖像,筆寫石刻之佛号,皆應視同真佛,恭敬供養,得福無量,輕慢亵渎,惡報無邊。

    佛說:‘破壞塔寺,焚燒經像,或取佛法僧物,是名第一根本重罪,應堕無間地獄,受苦無窮。

    ’某先後造屋而取同一石牌作門限,亵渎佛号,均遭天火示警而送還。

    惟黃奉觀音而得福報,忽信洋教而毀聖像,立發瘋癫示警而不悔。

    雖諸佛菩薩大慈大悲,幻軀猶舍,豈為一石碑紙像而嗔恨報複耶?蓋護法諸神欲彰現報,寓勸于懲,令即悔悟回頭,免堕地獄之後報。

    且懲一警百,使鹹生敬信,得福無量,是懲惡實以勸善也。

     第二一節現報轉吉 一、孝母得度廣東汪先丁,年少不信佛教,偶有談者,辄嗤為異端。

    然事母孝謹,其母笃信觀音大士,修持無間。

    民國十八年忽罹惡疾,曆請名醫,多謂不治。

    其母及妻彷徨失措,惟求大士垂救。

    忽有黑衣老僧來募化,見母垂淚,詢知究竟,乃教以持念南無阿彌陀佛,定能轉禍為福。

    母信之,遂舉家跪繞病榻,合掌念佛。

    及夜半,汪在昏迷中夢黑衣僧語曰:‘念汝事母孝謹,汝母事佛虔誠,拯汝一命,嗣後當供佛修持,不可再渎聖教。

    ’驚覺大汗,病去大半,急以告母,母亦以日間所遇告之,始信為大士降臨。

    翌日醫至,謂已轉吉,必有神助,服藥三劑而愈。

    從此大感佛恩,廣修佛堂,持齋念佛,朝夕過其門者鹹聞魚磐之聲焉。

     按因渎聖教而遭惡疾之現報,因孝母而蒙大士之拯救,病愈而持齋念佛,可橫超三界,免堕三途之後報,轉禍為福,皆從一孝字中得來也。

     二、行善得度釋明曦法師,俗名趙慎安,衡州人。

    民國四年五月初二日偶患足疾。

    雙膝骨痛異常,而外不紅腫,醫藥罔效。

    自省生平雖無善行,未敢作惡,深慚業重,竟無佛神垂救,不覺淚下。

    夜靜就枕,夢至一所,内寂無人,信步直入,見案有冥陽善惡記一冊,檢之,内有己名,下有朱書半頁,而墨書者一頁半,果有足疾罪一條,知定業難逃,慨然自釋。

    忽有一人自外入,衣青衣,持綠楊,高聲雲:‘此人與我有緣,特來相度。

    ’内應雲:‘謹遵慈命!’聞其聲,未見其人,心甚惑之!青衣人诏即頂禮而出,頓獲輕安,直淩霄漢,遍周峰嶽,至五雲峰而驚醒,汗流浃背,足疾如遺,而慈悲之音猶在耳,時初五日子時也。

    從此行步仍舊,悲喜交集,對空焚香再拜,謹謝神恩,并求解脫。

    後出家岐山,見西方三聖像,左輔大士,手持綠楊,方知夢中垂救者,乃大悲觀世音菩薩也。

     按冥陽善惡記,乃陰曹記人善惡之冊藉,墨書者惡業也,内有現報足疾罪一條,令自檢閱,知定業難逃也。

    幸有朱書之善行半頁,故蒙大士救度,疾愈出家,而得解脫,轉兇為吉。

    望各勉行衆善,勿以善小而不為也。

     三、戒殺得度劉曉愚居士,名景烈,法名德誠,江西贛縣人。

    曾留學日本,任第一屆國會議員及職方司司長。

    喜打鳥網魚,殺生甚多,緻生對口瘡,病危痛極,遂發願戒殺,斷此惡習。

    因念觀音菩薩救苦救難,忽聞異香,病遂漸愈。

    城中壽量古寺,供二十尺之鐵質觀音聖像,土人藉辦國民小學之名,謀占盤踞,經發起請大春和尚兼任主持,以資保護。

    民國廿二年開馬路,全寺将盡毀,劉适避難蘇州,率全家皈依印光大師,吃花素,修淨業,襄助德森法師奔走呼号,得以保全該寺而重興。

    廿五年返裡,寺務尤賴維持。

    廿七年秋末,又因殺業所感,大病纏綿,痛苦難堪,命長子發旺彙洋數百圓,供養印光,并乞代作功德,始函勸長素而斷葷。

    延至次年三月十九日自知時至,遺囑後事,諸根悅豫,痛苦毫無,請僧助念,随衆念佛,舍報安詳,決定生西。

    享壽六十一,喪葬宴客,概用素筵。

     按病危痛極,乃殺業所感現報以示警也。

    幸即回頭,戒殺念佛,而獲卻病延年。

    後又大病纏綿者,轉後報重報為現報輕報,故得臨終瑞相,決定生西,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者也。

     四、茹素得救鄭俠力居士,住台北市通河街十八巷。

    抗戰時任警備工作,曾槍殺日軍及漢奸甚多,雖奉命執行,難免有誤殺情事。

    緻患嚴重腸胃病達二十年之久,先後住院動手術四次,常服中西藥均無效。

    後信佛茹素亦十餘年,常誠忏悔,忽在蒙眬中見觀世音菩薩指示:‘要忍耐業報,病方可愈。

    ’自恐業報尚未受完,民國五十二年腸胃病複發甚重,大量出血而暈倒,經送台大醫院急診施救,血停而痛止,囑留院治療,堅持離院回複工作,正辦出院手續時,突又胃痛,留院急救。

    過數日又堅持出院,突又大寒大熱,見觀音菩薩降臨床前,指示‘不可出院,任由醫生治療,業報方可報盡。

    ’遂同意留院續治,接受檢驗,當晚實施第五次外科手術,傷病速愈,迅複健康,方業報還清,永不再發。

     按一切業報,殺業最重,殺生尚應嚴戒,況殺人乎?雖奉命行殺,亦果報難逃,幸常茹素忏悔,蒙觀音慈祐,轉重為輕,仍須受五次手術之痛苦,方報盡病愈,轉兇為吉。

    凡操生殺之權者,願慎刑無枉,免受業報之苦也。

     五、為願得救彭利文,青年時,期待科學洗禮,憧憬物質文明,迷信馬克斯唯物邪說,謗佛老為異端。

    民國廿九年忽大病,卧床不起,鹹認無救。

    惟姨母為之發願,每日禮拜觀音菩薩,持大悲咒。

    病果漸愈。

    旋得馮慧孝居士之指示,研究佛經,始恍然深信淨土法門。

     六、複信得救呂黃義民居士,前高雄要塞司命呂國桢之妻也。

    向認佛教為迷信,當不信菩薩之靈感。

    在某軍事首長家突患奇症,痛難忍受,卧床悲号不已,不能下床上車,遂連床擡上大卡車,送到醫院打麻藥針使其昏迷後,方能移上病床。

    醫治三月餘,毫未見效,惟有勉遵孫張清揚居士之勸,誠念觀音聖号,當即轉輕,遂日日拜念,果複健康,驚喜萬分。

    往告某軍事首長,認為拜佛運動所緻,便減低信心,回到高雄,原病複發,日日醫療,始終無效。

    後又遵信孫勸,往鳳山蓮社皈依三寶,虔誠拜佛,專念聖号。

    忽夢至蓮社參加念佛會,一女士交水一杯,囑飲病好,甚喜喝下,醒即不藥而愈,此由于菩薩之慈悲拯救,使不得不複誠信而皈依。

     按謗佛謗法謗僧之因,乃邪見也。

    華嚴經雲:‘邪見之罪,亦令衆生堕三惡道。

    ’彭與汪先丁謗佛為異端,呂謗佛為迷信,皆以邪見而得惡疾奇症之現報,以示薄懲,使皆病愈深信而念佛。

    惟呂病愈後忽減信而複發,使不得不複誠信皈依而即愈,此皆寓勸于懲,俾起信轉吉而得救,免堕三途之惡報也。

     七、試念回生吳湘浦居士,法名普戒,字了悟,安徽合肥縣人。

    清末在基督教領受洗禮,精研‘聖經’,任查經會會長垂三十年,皆推為上帝真實信徒。

    民國廿二年已壽逾花甲,忽大病垂危,屢禱上帝,毫無感應,乃試念佛及觀音聖号,未及三日,即見種種殊勝境界,竟蒙佛力加被,起死回生。

    因此感應,遂起正信,發大菩提心,脫離邪教,皈依三寶,誦經念佛,日有定課。

    逢佛則拜,經卷随身,遇沉迷衆生,即普勸崇信佛教,專修淨業。

    遇多年教友,即普勸曰:‘我前一生已了,今蒙佛再生,故專信佛法,以報佛恩!諸君亦應研究西方不二法門,不可固執我見,此餘脫離邪教,對于諸君最後之忠告也。

    ’ 八、念即化險張小漁居士,法名弘道,生長上海。

    自幼就學耶稣教會學校,深染洋化,疑謗佛教。

    長就商,耽于逸樂,放浪暴戾,心亂痛苦,不可言喻。

    後遇張志方恩師之指導,始誠信佛教,吃素念佛,方覺心神泰然,且多靈感。

    如民國廿三年九月妻因小事而萌厭世之念,幾釀變故,因念觀音聖号,妻忽省悟,得以化險為夷。

    一日途遇裝貨汽車疾駛而至,及身而止,僅微損手臂皮膚,幸免折腿喪身,益深信非蒙菩薩加被,其可得乎? 九、改信眼愈餘東郊居士,海軍工程署辛署長之女婿也,與妻同信基督教,忽鼻痛後左眼紅腫,大如芒果,眼皮全成膿包,眼珠似要裂開,針藥無效,求主無靈,經眼科專家檢查,左眼已非人力所能挽救。

    嶽母倪涵瑛居士信佛多年,皈依鳳山蓮社煮雲法師。

    在萬分悲痛中,想求菩薩救護,乃往蓮社求大悲水一杯,當日下午交飲,次晨再經眼醫檢查,忽大有轉機,可以痊愈。

    受此恩德,即改信佛教,皈依三寶,作一忠實信徒,果數日眼複原狀。

     十、甫念即應李潤生,安徽宿縣人。

    現服務台中縣政府,家住豐原。

    曾讀書基督教含英小學,參加福音堂,笃信基督。

    民國三十年二月三十五歲,服務福建南屏縣工程處,住普通坊。

    染鼠疫,中西醫藥罔效,求主亦無靈,經西醫檢查,大腸已斷,久不進食,奄奄一息,見妻捧觀音聖像,忽憶幼入理門,告以五字真言‘觀世音菩薩’,若遇困難,面向東南,大念三聲,即可得救。

    遂念觀音三聲,即睡至次晚,忽見一老婦,和善可親,由袋内取一小罐雲:‘此接腸藥,須汝用手送進肛門,即可接好。

    ’于是将藥敷上,問接好否?答:‘好了,我要去了。

    ’回頭一看,妻正熟睡,即呼醒焚香謝神。

    次晨大瀉一次,腹中一清,病果漸愈。

    先吃米湯一茶杯,漸漸加多,兩月餘方能起床。

    一日警報,妻扶去防空洞,見門外廳上供奉觀音菩薩,始悟為菩薩顯靈。

    此後由閩來台,疊遇災難,衣物均失,惟供奉之觀音聖像及佛經,始終不離。

     十一、持咒腫消黃寬翔居士,江西人,研究佛學,深信佛法,家設佛堂,虔誠禮拜。

    妻信異教。

    民國廿一年頸忽腫癢,流臭黃水不止,時值炎夏,尤為難受,中西醫治無效,求主亦無靈,心甚焦急!黃因婉勸雲:‘我倆宗教信仰各異,在醫藥無辦法時,隻好求諸菩薩,汝須體我苦心,虔念白衣神咒一萬二千遍,用蠶豆記數,或得感應痊愈。

    ’遂不堅持異見,即誠信淨意念至一萬餘遍時,癢即自止,腫亦自消,脫皮而愈。

     按基督教謗佛菩薩為偶像,不許崇拜,列為十誡之二,此邪見也。

    舊約創世記第九章‘上帝垂誡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

    ’此假傳聖旨,教人殺生食肉,廣造惡業也。

    吳等以此邪見惡業感召病苦之現報,求主無靈者,因天道好還,福善禍淫,決不徇私庇護也。

    一念誠信悔改而求觀音,即離苦得樂者,因菩薩大慈大悲,救苦救難,皆予自新之機也。

     第二二節後報轉吉 一、誠孝超度錢文卿,浙江人。

    曆任縣令,性嚴酷,好用非刑。

    後回家患怪症,慘痛号呼,見諸鬼紛來索命,或加以鐵索,或擊以巨棍,惟長女純德與妻在旁誦經,痛苦稍減,病兩月而卒。

    妻又重病,純德虔誦普門品、大悲咒,禱于觀音大士,願舍身為尼,求愈母病,并脫父地獄之苦。

    如是七日,母夢老妪飲以甘露而即愈。

    遂依大悲庵蓮善尼師祝發,三日後與母同夢父衣冠而來,持蓮華,欣欣然有喜色而告之曰:‘已因女之誠孝,與出家功德,而超升離苦矣。

    ’由是全家持齋奉佛,後均出家。

     按公門中好修行,亦易造孽,嚴刑之下,必多冤屈,既得怪症而死之現報,必受永堕地獄之後報,因女之誠孝而超升離苦,轉禍為福,幸也,蒙大士救度之恩也。

    普勸天下有司刑之權者,應慎刑以立德,毋造孽而遭報。

    有父母在堂者,應勸念彌陀觀音聖号,求生享福壽,死生極樂。

    若父母死時,應為念佛超度,使超升離苦,洵孝之大者也。

     二、行善化解湖州丁國棟,性狡而行詐,好嫖賭煙酒,販賣蔬菜,得錢便賭,必傾囊始歸。

    妻吳氏,性慈善,生男女各一,屢勸不聽,使常虞凍餒而吵鬧。

    适同裡姚冠文居士過其門,吳以實告,憐其子女嗷嗷待哺,助丁銀二十元作賣菜之資,并誡勿賭。

    丁受而謝,又入賭窟,一場未終而空,不敢回家,偶遇姚,再助五元,令購米回家,夫妻感謝不已。

    姚為三寶弟子,常念觀音聖号,營布商,擁資甚厚,适有四川之行。

    吳以夫在家嗜賭,懇姚提攜出外求财,以維家計,姚允之,臨行給吳安家費五十元,率丁赴川重營舊業。

    出資付丁作肩挑小貿,朝出暮歸,數月得利三百餘元,又潛入賭場輸盡,不敢見姚,在外流浪。

    歲将暮,被喚同回家鄉,至同安舍舟登陸,休息林中,姚甚累席地而卧。

    丁見地僻無人,乘其熟睡縛之,欲投深坑,奪其行李中之白銀三千兩。

    姚驚醒大罵:‘何恩将仇報?銀可盡取,願留性命。

    ’丁曰:‘饒汝性命,必有禍根。

    ’姚無奈,善言求曰:‘我素待汝不薄,即欲置我于死,亦當使做飽鬼,買些菜飯來與我食之,感汝之情不淺。

    ’丁雖見利忘義,聞亦不忍,即往買菜飯以飽之。

    姚見其去遠,乃大聲念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忽一村婦過林下,訴請解救,婦曰:‘吾乃汝平日所念菩薩,早知其情,汝二人夙孽牽纏,該受此報。

    此地尚有骸骨未化,即丁之前身,被汝謀财害命,劫去白銀三千兩,今世冤冤相報,念汝回心向善,特來化解。

    ’言畢,手指地上,地裂骨露,婦忽不見。

    丁已買菜飯來,令視地中骸骨,具言菩薩指示因果,丁聞之毛骨悚然!細思前世他殺我,今世我殺他,來世他又殺我,世世如此,從何了局,遂頓悟因果循環冤冤相報之理,急解縛扶起,叩頭請罪。

    姚曰:‘因果報應,吾死無恨,今君能悟而活我,願分銀之半與君,以解宿冤。

    ’丁受之,各自回家,從此痛改前非,與姚結為異姓兄弟,被勸入佛門,皈依三寶。

    後皆光大門庭,子孫昌盛,福報無窮。

     按姚前生既造殺盜二業之因,今生因緣會遇,必得财命兼償之果,報應無差。

    幸已皈依三寶,回心向善,蒙觀音示現化解,曉以前因後果,并裂地露骨為證,使丁聞見頓悟,解縛請罪,一念之善,即轉惡報為福報也。

     三、持齋得救陳美月居士,福建永春縣人,現住基隆市愛二路博愛裡八号三樓。

    廿三歲随夫來台謀生,夫因做工積勞而成肺病,醫治數年而死。

    時甫卅三歲,攜子女各一,生活困苦,叔勸招夫撫子,介與台灣人黃石良同居數年,生活安定。

    因日據時,本省人不能與外省人結婚,戶籍隻能登記姘居,常為此煩惱,并受人譏笑:‘為人養子女而不能為戶長,何不舍陳另娶本省人為妻呢?’黃雲:‘美月既不能讓我入戶,甯可殺她,亦不願讓與傍人。

    ’某年八月廿五夜,乘陳熟睡,持一日本刺刀,連刺陳腹三刀,砍兩肩兩臂十餘刀,當不知痛,亦不知逃。

    後聞斬草要除根,一個也不留,再殺十四歲女兒,傷重欲逃,跳樓而死,子尚呆立一傍,陳呼快逃,黃又追殺,陳因搶刀,指被劃斷。

    子幸逃出,呼人營救,黃見人來,自殺未遂,被人奪刀報警,陳隻顧念子女生死,不知受傷,衆指其渾身是血,傷勢甚重,則血已流盡而倒。

    送院急救,為驗血而兩耳及周身都抽不出血來。

    為納腸縫肚,則腸斷外流,屎已冒出,且部份已爛,便草草了事,将腸亂塞進去,縫上刀口,放太平間待死。

    黃自殺兩刀,住隔壁醫傷,問何殺妻?無話可答,但雲:‘這賤女人定要殺死,不知會不會好?’看護雲:‘不會好,今夜必死。

    ’陳聞自歎命苦,忽想起觀音菩薩,從小就念聖号及白衣神咒,後皈依三寶,吃花齋,為一虔誠佛教徒,今遭此不幸而死,恐今後無人肯信佛教,甚至譏笑皈依無用,即閉目淨心念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約二十餘聲,忽見房中光明充滿,觀音菩薩現身在前,後站無數人為合掌念佛,頓覺輕松入睡,直至天明,毫無痛苦。

    法院派法醫來檢驗,陳尚未死,轟動一時。

    傷愈出院,常在觀音像前痛哭雲:‘想平生未做壞事,為何遭此痛苦,夫死招此毒心男人,為何殺我?女亦慘遭毒手,前生作何壞事?求菩薩指示!’一日念佛時忽昏去,變為公子,手持弓箭,見一猩猩,即一箭射倒,仆随拖回殺死。

    後見猩猩來報仇,即念觀音聖号,大士忽出現,将猩猩帶走雲:‘關它八年,如能改過,放它出來。

    ’忽驚醒,似夢非夢,明示前生為公子,女系仆人,猩猩是黃石良。

    前射猩今被殺傷,仆殺猩今被殺死,黃傷愈送法院刑判十五年,隻坐八年,遇大赦放出,前因後果,絲毫不爽。

    自知前世打獵,殺生必多,今生痛苦,蒙大士慈悲,化重報為輕報,惟有誠懇念佛,消災減罪。

    而吃飯咳嗽都很痛苦,有時睡下翻身,腸在腹内滾動,據醫師雲:‘當時決定會死,就馬虎将腸塞進,連布條納入,縫起了事。

    ’因貧無錢,醫不熱心,渾身三大傷,十三小傷,又前後經三次大開刀,十三次小開刀,仍不能根治。

    後氣憤不再醫,惟求大士加被,雖刀傷發炎數次,夜夢大士來治,将針打入,有一白物冒出,次日一看,乃一小布條從傷口吐出,旋即痊愈,屢皆如此。

    原一字不識,現已六十六歲,能誦法華經,精進修持,皆謂佛法不可思議。

     按菩薩畏因,衆生畏果,既造惡因,必得惡果。

    陳美月前生打獵,殺生必多,惟射猩一箭,即被殺十六刀,腸斷血盡,蒙觀音垂救而不死,仍開刀十六次,久受痛苦。

    仆殺猩而女被殺,子無關而幸逃出,因果分明,後報尤可畏也。

    幸早皈依三寶,持齋念佛,獲壽逾六旬,仍精進修持,定可轉兇為吉,帶業往生,普度怨親,共生極樂,免受輪回之苦也。

    黃石良前生被殺,而還報殺人,蒙大士化解,予以改過自新之機,而免受冤冤相報,永無已時也。

     四、持咒病愈師謙居士,念佛四年,行住坐卧,聲默不斷,寒暑不辍。

    民國三十一年七月次女繼華患病甚劇,全身潰爛,坐卧難安,鹹謂不治。

    師無奈,惟有每日朝暮課後,與妻加念觀音聖号及大悲咒,虔求默祐,兩月以來,痛苦頓減,漸告痊愈。

     按餓鬼報應經雲:‘尊者目連,佛弟子中神通第一,洞見六道報應,善惡不爽。

    時恒水邊有一鬼問尊者言:我舉身潰爛,苦不堪忍,何罪所緻?尊者答言:汝為人時,喜啖諸肉,殺害衆生,今受華報,果報在地獄。

    ’師女全身潰爛,乃宿世食肉殺生之華報也。

    虔求觀音默祐而愈,轉重為輕也。

     五、皈依得救上海有一屠夫,宰牛為業,無惡不作,因聞印光大師之名,而往普陀山皈依,仍惡習難除。

    後赴普陀進香,随衆往梵音洞看前世,雖各人所見不同,惟伊見黃牛睡洞中,狀似很苦,悚然不安!急回寺将所見禀問大師:‘難道我前世是一黃牛耶?’師雲:‘非也,此汝來生,如曾殺牛,乃因果難逃。

    ’一聞死後變牛,即甚惶恐,魂飛汗流,跪求垂救。

    師雲:‘幸有善根,蒙菩薩現牛示警,汝實告我,曾殺生若幹,我可在佛前代汝忏悔。

    汝亦應請僧超度冤家債主,并忏悔發願,痛改前非,再不殺害生命,且常念佛放生,努力為善,以贖前愆,方能保持人身,否則觀音菩薩亦難救汝。

    ’深恐變牛被殺,無不一一應承。

    從此改業自新,為一虔誠佛教徒,不再存壞心,存做壞事,凡有利益人群者,無不熱忱幫助也。

     六、稱名得救蕉湖赭山寺住持,民國四年夢一豬跪地作人言:‘餘前生為本市屠夫某,以殺業故轉生為豬,明晨将為吾子所殺,因曾一稱南無觀世音菩薩,得來求師慈悲救命。

    ’晨起,見一人逐一豬,狂奔入寺,異而詢之,果符所夢,因以實告,其子不信,乃曰:‘果系吾父,吾連呼三聲,彼能連應三聲,吾即信其真為吾父也,不但不殺,其所需放生之糧,概由吾供給。

    ’果三呼三應,大驚悲哽,留豬寺中,供其食糧,由飯頭師喂之。

    此豬愛潔,每大小便,均自至曬谷場下,從無一失。

    有呼以豬齋公者,即昂頭搖尾以應之,見者莫不驚奇。

    此為自銘法師挂單赭山寺時所親見,面告修侖法師,為撰屠夫轉世為豬記。

     按殺牛變牛,殺豬變豬,乃自作自受,因果報應之定律也。

    殺牛者因已皈依三寶,使知來生變牛以示警,即改業行善,念佛放生,求保人身。

    變豬者因曾一稱聖号,得入寺求救,使子知豬為父,放生寺中,常聞佛名,而得解脫。

    否則恐其戴角披毛,宛轉于刀釜之間,不知曆幾千萬世始能償其殺報也。

    嗟乎!百藝皆可養身,何必操刀業屠,自招惡報,受苦無窮,故孔子有擇術不可不慎之誡也。

    普勸天下之業屠者,請速改業,常念彌陀觀音聖号,忏悔發願:‘願我見佛得道之後,度盡從生以來一切所殺衆生,皆生淨土。

    ’如此念久純熟,亦生極樂世界。

    若轉以化人,使更相勸化,現世即消除惡業,身後亦福報無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