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救災禍難
關燈
小
中
大
女在驚慌中從空降落,僅受虛驚,并未受傷。
而所帶衣箱等,均為飛機起火燒毀。
來台後,自謂仗持大悲咒能幸免災劫也。
二、機障安返民國三十八年六月餘至廣州就任軍法局秘書,七月随局遷重慶,偕内子鄭侶梅先乘中航班機,起飛甫半小時,右翼螺旋漿忽生故障,機斜欲墜,急朗念觀音聖号,應聲旋轉,安返廣州白雲機場,得免墜毀于粵桂邊區之萬山叢中而殉難。
據檢查報告:‘機件損傷甚大,即難修複。
’次日換梭飛渝,平安到達。
三、雲開安降三十九年二月二日偕内子由海南島乘軍機飛台南午餐,繼飛台北,忽天變雲迷,不能降落。
沿海低飛,正油盡勢危,急朗念觀音聖号,突雲開機升,安降新竹。
第七節救刑獄 一、神附得出淩淨因居士,湖南平江縣人,兄三皆信佛。
民國十六年共黨方熾,農會大興,以文言不慎,緻忤當道而被捕,生命堪虞!即于獄中結跏趺坐,默念觀世音菩薩,竟蒙加被,于第三夜,身如神附,破獄而出。
複感電光燭照,得離險境。
二、死刑獲釋湖南常德适西居士,業中醫,民國十六年因整理醫學而遭誣陷,被判死刑,惟虔念觀音聖号不息。
迨執行令到之日黎明,菩薩于獄中現八尺金身相,光采晃耀。
初見生畏,旋悟為菩薩救我,相遂隐。
随得親友營救而獲釋,即皈依三寶,持戒念佛。
三、冤獄昭雪江蘇怵陽書吏李墀三,毛景周居士之内弟也。
民國二十一年四月四日被人誣陷,由駐軍二十五路獨立旅團部拘禁,嚴刑逼供,死而複活,竟誣服,引頸待斃。
毛憫之,勸速持觀音聖号,以求免難。
且引北洋畫報居先生在南京監獄誦觀音經,腳鐐屢次脫落事,以堅其信向。
李聞而谛信,晝夜默持不稍間。
至第三日覆審時,由西關看守所乘黃包車,至東關團部約三裡餘,偃卧車中,心無雜念,惟存聖号,行甫一裡,腳鐐忽铮然作響而脫開。
同提數人與押解士兵,俱愕然驚顧,詫為異事。
冤獄亦由此昭雪,從此執淨業為常課矣。
四、上訴雪冤房次襄,甯波人,經商杭州。
一日至煙館訪友,時禁令森嚴,偵探密布,緻遭牽累,由法院指定醫生調驗,妄斷有輕微煙瘾,交保候審。
越數日傳訊未到,經追保拘捕,判刑六月,并科罰金兩百元。
自念實無此癖,而受不白之冤,心殊不甘。
在獄枯寂無聊,忽憶友贈普門品雲:觀音菩薩能救苦厄,即請經至獄中,終日虔誦,藉解煩悶,而祈慈祐。
一日正誦經時,忽覺身在圍牆内,惶恐萬分!突見金光閃铄,門開婦入,端嚴無比,囑曰:‘明日判決書到,汝即上訴,當能出罪。
’言訖不見,猶如夢醒,問獄中人,适所見聞,得非夢乎?鹹曰:‘汝始終喃喃誦經,毫無間斷,何曾有夢?’随将所見,為衆言之,均不贊成,以曾避不到案,恐上訴必敗,或且加重,遂猶豫不決。
夜夢婦又至,曰:‘囑汝上訴,何不依從,勿聽旁人言,免緻誤事。
’晨起細思,方悟為觀音菩薩現身指示,乃私計曰:‘若今日判決書至,餘決上訴。
’果聞判決書到,即延律師上訴,而律師亦恐上訴不利,極力勸阻,毅然不為所動。
按例上訴案件,非經旬日不開庭,讵三日即提審。
房辯:‘實不吸煙,上次檢查,确屬誤會,請再派員實地檢驗。
’法官許之,果改判無罪而出獄,非蒙大士啟示,不敢上訴,冤終不白矣。
第八節救傷害與竊拐 一、摔傷即安台東某阿婆,七十歲,民國四十四年某晚在海山寺聽講佛法後回家,由樓上摔下,周身疼痛,不能行動,請弘法人員為之消災救苦。
林法圓居士即與寺内當家師及慧霖居士同往其家,見其卧床呻吟,即跪佛前誠懇祈禱雲:‘此老信女昨聞法回家摔傷,因我等誠心來此勸人念佛,改惡行善,使離苦得樂。
不幸出此意外之災,伏懇祐此老人,即複健康,而免被謗佛法無靈。
’禱畢,念普門品及觀世音菩薩,并加持大悲水一杯交飲,教念觀音聖号,即痛止身安。
次午已安然無恙,精神愉快,由其孫陪同來寺禮佛,并向衆道謝。
二、腿斷奇迹謝冰瑩居士,現在美國舊金山。
民國六十一年八月卅一日晚在太平洋複旦輪上跌斷右腿,當無醫藥,惟念普門品、大悲咒及聖号,以減痛苦。
讵至紐約醫院檢查,醫甚驚訝,腿斷骨碎已二十餘日,竟未發炎,亦未紅腫,此實觀音菩薩垂祐,獲此奇迹。
三、貓犬皆愈餘次子毛志仁,喜養小動物,曾數養狗,皆因病屢醫無效而死。
民國六十一年養一花貓,次年忽病重不食,喂以大悲水而立愈。
因貓殺生,六十三年三月改養一甫滿月之小黃狗,四月五日晚餐後,忽由樓上走廊失足摔至院内水泥地上,大叫一聲,即足伸頸直,卧不能動,僅存一息,生命垂危。
急焚香跪求大悲水一杯,一面為念觀音聖号,一面攀開唇齒,灌水一滴,頭即能動,再灌一滴,前身坐起,甫灌三滴,并以水灑其全身及後足,即能行動。
次晨能上山大小便,惟尚不食,求大悲水調奶粉喂之,即飲食活潑如常。
在佛前為說三皈依後,喜素食。
後又如前跌傷,亦飲水而即愈。
五月一日晨忽受風寒而患赤痢甚重,十五日複連屙蟲甚多,皆不飲不食,飼以大悲水調奶粉而痊愈。
按菩薩等觀一切衆生,猶如一子,雖貓犬之微,皆有苦必救,并無人畜之分。
希養牲畜者,家供觀音聖像,常念觀音聖号,以求人畜均安。
如遇病傷,雖不會念大悲咒,即誠念聖号,求水和食料喂之,即可痊愈。
因現無高明獸醫,徒花錢費力,仍難救治也。
四、現燈免竊南通西鄉曹智谟居士,茹素念佛,樂善弘法。
民國廿五年正月于東社普陀寺舉行觀音七,參加者随緣樂助,不足則自任之。
十六日起,每日四五十人恭念觀音聖号,廿三日圓滿之晨,其家人來報:耕牛夜半被竊。
近數日内,鄰右被盜者三家,賴自衛團冒雪追蹤,得擒盜匪三人。
據供:‘廿二日伺曹在東社念佛,家皆婦孺,拟入室行竊,及抵門外,見室内燈燭輝煌,疑其已返,不敢入室,在車篷中牽牛而逸。
’實則曹仍留守,家人皆熄燈酣睡,當蒙觀音菩薩默祐,賴免竊盜無疑矣。
其牛後亦緝獲送回。
而所帶衣箱等,均為飛機起火燒毀。
來台後,自謂仗持大悲咒能幸免災劫也。
二、機障安返民國三十八年六月餘至廣州就任軍法局秘書,七月随局遷重慶,偕内子鄭侶梅先乘中航班機,起飛甫半小時,右翼螺旋漿忽生故障,機斜欲墜,急朗念觀音聖号,應聲旋轉,安返廣州白雲機場,得免墜毀于粵桂邊區之萬山叢中而殉難。
據檢查報告:‘機件損傷甚大,即難修複。
’次日換梭飛渝,平安到達。
三、雲開安降三十九年二月二日偕内子由海南島乘軍機飛台南午餐,繼飛台北,忽天變雲迷,不能降落。
沿海低飛,正油盡勢危,急朗念觀音聖号,突雲開機升,安降新竹。
第七節救刑獄 一、神附得出淩淨因居士,湖南平江縣人,兄三皆信佛。
民國十六年共黨方熾,農會大興,以文言不慎,緻忤當道而被捕,生命堪虞!即于獄中結跏趺坐,默念觀世音菩薩,竟蒙加被,于第三夜,身如神附,破獄而出。
複感電光燭照,得離險境。
二、死刑獲釋湖南常德适西居士,業中醫,民國十六年因整理醫學而遭誣陷,被判死刑,惟虔念觀音聖号不息。
迨執行令到之日黎明,菩薩于獄中現八尺金身相,光采晃耀。
初見生畏,旋悟為菩薩救我,相遂隐。
随得親友營救而獲釋,即皈依三寶,持戒念佛。
三、冤獄昭雪江蘇怵陽書吏李墀三,毛景周居士之内弟也。
民國二十一年四月四日被人誣陷,由駐軍二十五路獨立旅團部拘禁,嚴刑逼供,死而複活,竟誣服,引頸待斃。
毛憫之,勸速持觀音聖号,以求免難。
且引北洋畫報居先生在南京監獄誦觀音經,腳鐐屢次脫落事,以堅其信向。
李聞而谛信,晝夜默持不稍間。
至第三日覆審時,由西關看守所乘黃包車,至東關團部約三裡餘,偃卧車中,心無雜念,惟存聖号,行甫一裡,腳鐐忽铮然作響而脫開。
同提數人與押解士兵,俱愕然驚顧,詫為異事。
冤獄亦由此昭雪,從此執淨業為常課矣。
四、上訴雪冤房次襄,甯波人,經商杭州。
一日至煙館訪友,時禁令森嚴,偵探密布,緻遭牽累,由法院指定醫生調驗,妄斷有輕微煙瘾,交保候審。
越數日傳訊未到,經追保拘捕,判刑六月,并科罰金兩百元。
自念實無此癖,而受不白之冤,心殊不甘。
在獄枯寂無聊,忽憶友贈普門品雲:觀音菩薩能救苦厄,即請經至獄中,終日虔誦,藉解煩悶,而祈慈祐。
一日正誦經時,忽覺身在圍牆内,惶恐萬分!突見金光閃铄,門開婦入,端嚴無比,囑曰:‘明日判決書到,汝即上訴,當能出罪。
’言訖不見,猶如夢醒,問獄中人,适所見聞,得非夢乎?鹹曰:‘汝始終喃喃誦經,毫無間斷,何曾有夢?’随将所見,為衆言之,均不贊成,以曾避不到案,恐上訴必敗,或且加重,遂猶豫不決。
夜夢婦又至,曰:‘囑汝上訴,何不依從,勿聽旁人言,免緻誤事。
’晨起細思,方悟為觀音菩薩現身指示,乃私計曰:‘若今日判決書至,餘決上訴。
’果聞判決書到,即延律師上訴,而律師亦恐上訴不利,極力勸阻,毅然不為所動。
按例上訴案件,非經旬日不開庭,讵三日即提審。
房辯:‘實不吸煙,上次檢查,确屬誤會,請再派員實地檢驗。
’法官許之,果改判無罪而出獄,非蒙大士啟示,不敢上訴,冤終不白矣。
第八節救傷害與竊拐 一、摔傷即安台東某阿婆,七十歲,民國四十四年某晚在海山寺聽講佛法後回家,由樓上摔下,周身疼痛,不能行動,請弘法人員為之消災救苦。
林法圓居士即與寺内當家師及慧霖居士同往其家,見其卧床呻吟,即跪佛前誠懇祈禱雲:‘此老信女昨聞法回家摔傷,因我等誠心來此勸人念佛,改惡行善,使離苦得樂。
不幸出此意外之災,伏懇祐此老人,即複健康,而免被謗佛法無靈。
’禱畢,念普門品及觀世音菩薩,并加持大悲水一杯交飲,教念觀音聖号,即痛止身安。
次午已安然無恙,精神愉快,由其孫陪同來寺禮佛,并向衆道謝。
二、腿斷奇迹謝冰瑩居士,現在美國舊金山。
民國六十一年八月卅一日晚在太平洋複旦輪上跌斷右腿,當無醫藥,惟念普門品、大悲咒及聖号,以減痛苦。
讵至紐約醫院檢查,醫甚驚訝,腿斷骨碎已二十餘日,竟未發炎,亦未紅腫,此實觀音菩薩垂祐,獲此奇迹。
三、貓犬皆愈餘次子毛志仁,喜養小動物,曾數養狗,皆因病屢醫無效而死。
民國六十一年養一花貓,次年忽病重不食,喂以大悲水而立愈。
因貓殺生,六十三年三月改養一甫滿月之小黃狗,四月五日晚餐後,忽由樓上走廊失足摔至院内水泥地上,大叫一聲,即足伸頸直,卧不能動,僅存一息,生命垂危。
急焚香跪求大悲水一杯,一面為念觀音聖号,一面攀開唇齒,灌水一滴,頭即能動,再灌一滴,前身坐起,甫灌三滴,并以水灑其全身及後足,即能行動。
次晨能上山大小便,惟尚不食,求大悲水調奶粉喂之,即飲食活潑如常。
在佛前為說三皈依後,喜素食。
後又如前跌傷,亦飲水而即愈。
五月一日晨忽受風寒而患赤痢甚重,十五日複連屙蟲甚多,皆不飲不食,飼以大悲水調奶粉而痊愈。
按菩薩等觀一切衆生,猶如一子,雖貓犬之微,皆有苦必救,并無人畜之分。
希養牲畜者,家供觀音聖像,常念觀音聖号,以求人畜均安。
如遇病傷,雖不會念大悲咒,即誠念聖号,求水和食料喂之,即可痊愈。
因現無高明獸醫,徒花錢費力,仍難救治也。
四、現燈免竊南通西鄉曹智谟居士,茹素念佛,樂善弘法。
民國廿五年正月于東社普陀寺舉行觀音七,參加者随緣樂助,不足則自任之。
十六日起,每日四五十人恭念觀音聖号,廿三日圓滿之晨,其家人來報:耕牛夜半被竊。
近數日内,鄰右被盜者三家,賴自衛團冒雪追蹤,得擒盜匪三人。
據供:‘廿二日伺曹在東社念佛,家皆婦孺,拟入室行竊,及抵門外,見室内燈燭輝煌,疑其已返,不敢入室,在車篷中牽牛而逸。
’實則曹仍留守,家人皆熄燈酣睡,當蒙觀音菩薩默祐,賴免竊盜無疑矣。
其牛後亦緝獲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