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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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國品第五
前如來入定放光,現不思議事。
後從定起,知十六大國王意,欲問護國因緣。
佛先為說護佛果因緣,護十地行因緣,此品方明護國。
前為内護,此為外護。
因内護既彰,故外護當顯。
夫國者,衆生共業所感之果報土也。
國運之興替,皆以人心為轉移。
若上自王者,下及人民,各各能順般若正理,則舉國無争。
若全世界人類,能順般若正理,則全世界無争。
般若正理,乃明真空,離一切相。
無我相、無法相、無衆生相、無國土相,亦無能護所護之可言。
今言護國者,依俗谛門中,随緣建立世界衆生,乃有人我之見興焉。
彼此對待,封疆各立,互愛其群,互尊其國,故有鬥争侵略之事起。
人心日積日漓,世道愈趨愈下。
佥欲益己,不顧損他。
人與人争,國與國戰,以緻國界不得安甯,人民日受痛苦。
可見世界之擾亂,皆由人心所造成。
故佛說此經,以挽救人心,為護持國土,人心能順般若正理,宏揚般若大教,則稱可佛心。
天龍鬼神,鹹生歡喜,願護國土,故說此品。
爾時佛告大王:‘汝等善聽,吾今正說護國土法用,汝當受持“般若波羅密”。
佛告大王:雖告匿王,即并告十六大國王。
誡以汝等善聽者:冀其皆能耳聞心領也。
吾今正說法用者:明護國行法力用,勸令受持般若。
‘當國土欲亂,破壞劫燒,賊來破國時。
此論須護時節。
人心不順般若正理,則百善不成,諸聖隐匿。
七難将起,災害疊生,國土欲亂。
國王若不修德禳災,必至破壞國土,如同劫燒,難以保存。
劫燒者乃大三災,劫火洞然,大千燒壞也。
賊來破國,賊有内賊外賊,外賊即叛國之賊,有欲破壞國家。
内賊即王民心中煩惱之賊,各各擾動,違般若正理,釀成破國之時劫。
時,即當護之時。
‘當請百佛像,百菩薩像,百羅漢像,百比丘衆,四大衆,七衆,共聽。
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
此明護國行法,先請三寶。
佛像是佛寶,般若是法寶,餘皆僧寶。
四大衆者:影響衆、當機衆、發起衆、結緣衆。
七衆者: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
後五衆亦未來僧寶。
三寶是大福田。
先請者,乃祈求福力加被,禳除災難也。
七種皆用百數者,以百為滿數故。
‘百師子吼高座前,燃百燈,燒百和香,百種色華,以用供養三寶。
三衣什物,供養法師。
小飯中食,亦複以時。
次修供養。
師子座:座上師子名,表說法無畏。
燈能破暗,以表智;香能辟穢,以表戒;華能結果,以表因。
用此供養三寶。
三衣什物,供養法師者:三衣:一、僧伽黎:此雲雜碎衣,即大衣。
有九品:上三品,四長一短;中三品,三長一短;下三品,二長一短。
二、郁多羅僧:此雲入衆衣,亦二長一短。
三、安陀會:此雲作務衣,一長一短。
什物:即缽具等諸物,以供養法師。
小飯中食,亦複以時:小飯,即小食。
中食者,中午之食。
亦複以時而進,不得過午。
以表事師之誠。
‘大王!一日二時講經。
汝國土中,有百部鬼神。
是一一部,複有百部。
樂聞是經。
此諸鬼神,護汝國土。
此明感護。
二時分午前午後。
能講此經,必得感護。
汝國土中,有百部鬼神者:按‘金銀仙人義經’雲;鬼神根本有十部,一大神部,至十羅刹神部。
一一部,各有十部,故雲百部也。
一部複有百部者:合成萬部。
彼等樂聞是經:若能講演,故感擁護,令無七難。
七難既無,可以常時講演,常得聞法也。
‘大王!國土亂時,先鬼神亂。
鬼神亂故,萬民亂,賊來劫國,百姓亡喪。
君臣太子,王子百官,共生是非。
天地怪異,二十八宿,星道日月,失時失度。
多有賊起。
此明七難俱起。
國土亂時,先由鬼神亂:鬼神不聞正法,惡心增長,所以擾亂。
因鬼神亂故,惱亂萬民,所以萬民複亂。
惡賊而來,劫奪國土。
百姓因而死亡殂喪。
此屬鬼神難,與劫賊難。
君臣太子,王子百官,共生是非者:因人我意見分歧,上下利祿是競,故緻互生是非,彼此不睦,以為禍國之因。
此屬君臣難。
天地怪異者:由人心不善,緻傷天和,緻感地震。
怪異:即風雨愆期,江河泛溢等。
種種不祥之災象見焉。
二十八宿,星道日月,失時失度者:天上星宿極多,二十八宿,以為其主。
東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轸;西方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北方七星,鬥牛女虛危室壁。
星道:即金木水火土五星,與太陽太陰之日月。
度數錯亂,時候失準,故曰失時失度。
天象之顯現,以應人間之災兆,故多有賊起。
如月暈七重,漢明帝有重圍之難等。
此屬星宿難。
‘大王!若火難,水難,風難,一切諸難,亦應講此經。
法用如上說。
火難,水難,風難,為三災。
此非大三災,若大三災,不獨一國受難,劫火洞然,能燒初禅,水淹二禅,風掃三禅。
此之三災,但此國受,彼國不受;一方見,他方不見。
此屬小三災難。
一切諸難,總括之詞。
如遇七難起時,亦應講此經。
法力之功能力用,亦如上說。
此明護國行法竟。
‘大王!不但護國,亦有護福。
求富貴官位,七寶如意。
行來求男女,求慧解,名聞,求六天果報,人中九品果報。
亦講此經。
法用如上說。
此明般若法用,不但護國,亦有護福,能護臣民,令得九福。
求富得富饒。
求貴得官位。
求七寶:金、銀、琉璃、玻璃、砗磲、赤珠、瑪瑙是為七,所求如意。
求行來,即行止去來,安樂無病。
或求男女,或求慧解,或求名聞,或求六天果報,得生欲界。
或求人中九品者:上中下三品,各分三品,合為九品。
上上品道種性,金輪王;上中品性種性,銀輪王;上下品習種性,銅輪王;中上品鐵輪王;中中品粟散王;中下品小國王;下上品刹利大姓;下中品婆羅門;下下品居士等。
諸果報,亦講此經,法用皆如上文所說。
‘大王!不但護福,亦護衆難。
若疾病苦難。
杻械枷鎖,檢系其身。
破四重罪,作五逆因。
作八難罪,行六道事。
一切無量苦難,亦講此經。
法用如上說。
此明般若法用,不但護福,亦護衆難。
先病難,次刑難。
杻械枷鎖,是刑具,在手曰杻,在足曰械,在項曰枷,練身曰鎖。
檢者:封檢;系者:系縛。
以身閉囹圄,不得自由。
破四重罪者:指殺、盜、淫、大妄語,四重律儀,破之必獲重罪。
作五逆因者:一弑父,二弑母,三弑阿羅漢,四破轉法輪和合僧,五出佛身血,作此五逆重罪,必堕五無間地獄。
作八難罪,行六道事:八難,不出六道。
三途為三難,四生在佛前佛後難,五生邊地難,六盲聾喑啞難,七世智辯聰難,八生長壽天難。
一切無量苦難者:總括其餘。
亦講此經,法用亦如上說。
若講此經,仗此般若經功法力,能滅衆難。
問:般若一經,何以能滅衆難?答:般若如火能燒衆薪,如燈能破諸暗,雖無間重罪,亦不難滅除矣。
當知:斯經雖有滅罪之功,切不可故作四重、五逆、三途等罪,而求幸免。
講讀此經,須依般若智以常明,自可宿罪銷除,新罪不作矣。
以上明護國行法已竟。
‘大王!昔日有王,釋提桓因,為預生王來上天,欲滅其國。
時帝釋天王,即如七佛法用,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頂生即退。
如“滅罪經”中說。
此引古為證。
先引帝釋天,證明般若能護國土。
從昔有天羅國下,證明般若能護身命。
釋提桓因,譯為能主。
‘賢愚經’“頂生王品”雲:于過去世,有大國王名善住,時頂上欻生一胞,其形如玺,後漸轉大。
一日豁開,便得童子,甚為端正,頭發绀青,身紫金色。
即召相師占,知有大德,必為聖王,統領四域,因立名字頂生。
年已長大,年德遂著。
父王既崩,諸王臣等,願付國位。
頂生答言:有福應為王者,要令四王、及帝釋來相迎,爾乃登位。
立誓已竟,四天王下,各持寶瓶,盛滿香水,以灌其頂。
時天帝釋,複持寶冠,來為蓋之。
于閻浮提,五欲自恣,經八萬四千歲。
時夜叉神,從地湧出,請遊東洲、西洲、上四天王天。
複領象馬車步四軍,升忉利天。
諸天怖畏,王城重關。
頂生兵衆,直趣不礙。
帝釋尋出,與共相見,自請入宮,與共分座而坐,天上受欲。
頂生出,遂發惡心,欲滅帝釋。
帝釋天王,即如七佛法用者:如,即依也。
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此即七佛法用,帝釋依而行之,頂生王即退兵。
如‘滅罪經’中說者:即‘涅槃經’第十二說。
‘大王!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欲登王位。
一名班足太子,為外道羅陀師受教,應取千王頭,以祭冢神,自登其位。
已得九百九十九王,少一王,即北行萬裡,即得一王,名普明王。
此證明般若能護身命。
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因足班駁,名曰班足。
欲登王位,禮外道羅陀為師,即受其教。
外道曰:冢間有神,名摩诃迦羅,此譯大黑,系天神。
若禮彼神,可以增加威德,舉事如意,戰則勝,攻必取。
唯其飨祀之物,非人之血肉不可。
太子應取千王之頭,以祀冢神,而神必愈加護佑也。
班足聞信邪說,即起惡念。
自登位以來,已捉得九百九十九王,惟少一王。
即北行萬裡,複捉得一王,名普明王,千數已滿,欲行殺祭冢神。
‘其普明王白班足王言:“願聽一日,飯食沙門,頂禮三寶。
”其班足王,許之一日。
此普明王乞假踐信。
時普明王泣曰:生平持戒,今日失信。
班足問言:汝有何言?普明王白班足王言:我允入布施,願聽一日,飯食沙門,頂禮三寶。
班足王遂許一日之假,語曰:放汝行施,事畢就我。
普明王歡喜,速歸本國,作大施會。
‘時,普明王即依過去七佛法,請百法師,敷百高座,一日二時,講“般若波羅密”,八千億偈竟。
普明歸國,即依過去七佛般若行法,請僧講讀‘般若經’。
‘其第一法師,為王即設偈言: “劫燒終訖,乾坤洞煞, 須彌巨海,都為灰揚。
天龍福盡,于中凋盡, 二儀尚殒,國有何常? 其第一法師,即百法師中,道高德重之人。
為普明王說偈開示,共說八偈,無常、苦、空、無我,名二偈。
先說無常偈。
劫燒者:梵語劫波,此雲時分,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
吾人所依住之世界,有成住壞空四劫。
按人壽,從十歲,過百年增一歲,增至八萬歲,有雲八萬四千歲。
增極,則過百年減一歲,至十歲。
一增一減,為一小劫。
二十番增減,為一中劫。
成住壞空,各二十小劫,合八十小劫為一大劫。
此世界壞時,大三災起。
先火災,有七日出現,江海枯竭,山石爆火,焚燒宇宙,曰劫燒。
終訖者:劫火燒時,一切終盡,初禅天以下俱壞,故曰乾坤洞然。
須彌巨海,都為灰揚者:梵語須彌,此雲妙高。
四寶所成,曰妙;迥出群峰,曰高;世界山之最大者。
巨海水之最深者。
劫燒時,都為灰揚。
天龍福盡,于中凋喪者:火災燒至初禅,初禅以下,天、人、及天龍、山龍、海龍等,其福都盡,于中凋喪。
凋喪即死亡也。
二儀尚殒,國有何常者:二儀,一陰一陽,能生能成,名為二儀。
尚且殒滅,世間國土,有何常住之可言。
當知諸法無常,無可愛樂。
“生老病死,輪轉無際, 事與願違,憂悲為害。
欲深禍重,瘡疣無外, 三界皆苦,國有何賴? 此二偈明苦。
中有八苦:首句具四苦,生居胎獄,老為衰變,病時悲痛,死則殒滅。
由生而老,而病而死,輪轉不休。
死而複生,生而複死,死死生生,無有邊際。
未證聖果,莫能解脫。
事與願違者:即愛别離苦,求不得苦。
大凡恩愛,欲合偏離;若有所求,不得如意;俱屬事與願違。
憂悲為害者:冤僧會苦,世間冤家,欲離偏合,會者合也。
如眷屬中,同事中,冤憎聚會,無法可避。
每日憂愁悲惱,恐為陷害。
欲深禍重,瘡疣無外者:五陰熾盛苦。
衆生五陰煩惱,熾然焚燒,妄起貪著。
貪著五欲之心既深,其受禍害之報必重。
如生瘡疣,必由自身有毒氣方生。
能生所生,皆不離于身外。
毒氣喻貪欲,瘡疣喻禍害。
自作自受,故曰無外。
三界皆苦,國有何賴者:三界依正,無非是苦。
欲界五趣是苦苦;六欲天,初二三禅,是壞苦;第四禅及四空,是行苦。
諸天三界,尚且無安,人間國土,穢惡充滿,有何可賴。
“有本自無,因緣成諸, 盛者必衰,實者必虛。
衆生蠢蠢,都如幻居, 聲響俱空,國土亦如。
此二偈明空。
一切有為法,無非幻有,本自無體可得,如虛空華。
因緣成諸者:由因緣和合,虛妄所成;如虛空華,由病眼所成故,本無所有。
諸字,是助語詞。
盛者必衰:世間有為諸法,有盛必衰。
實者必虛:衆生不了,妄執為實。
内執五陰為實我,外執三界為實法,究竟非實必虛。
衆生蠢蠢都如幻居者:衆生愚蠢無智,無我空智,不知此身本不有,都如幻居一般。
無法空智,不知諸法亦非真,如聲響俱空。
響是谷響,本來空故。
諸法如是,所以國土亦如是。
“識神無形,假乘四蛇, 無明供養,以為樂車。
形無常主,神無常家, 形神尚離,豈有國耶?” 此二偈明無我。
識神無形者:指八識,本無形相。
假乘四蛇,即神識托居四大色身之内。
四蛇喻四大,地水二蛇,其性就下;風火二蛇,其性上升。
四大和合,假名為身。
依無明力,保養此身,以為樂車,為識所乘。
形無常主,神無常家者:四大幻形,有生必滅,故無常住之主宰。
神識依業受報,舍生趣生,輪回六道,故無常家。
形神尚離:離即滅也,因緣别離,虛妄名滅,此正明無我。
滅則一切都無,我尚回得,豈有國耶? ‘爾時,法師說此偈已,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王自證得虛空等定,聞法悟解。
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
下明聞法悟解,起化他行。
法師說偈已竟,當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悟知諸法性空。
王自身得證空三昧,聞法悟解。
遂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
此還至有二意:一則、踐約就死,持不妄語戒。
儒雲:朝聞道,夕死可矣。
釋氏雲:甯有戒死,不無戒生。
二則、自得法益,欲行化他。
欲以般若正法,覺悟諸王,并轉班足之惡心。
‘衆中,即告九百九十九王言;就命時到,人人皆應誦:過去七佛“仁王問般若波羅密經”中偈句。
此勸化諸王。
告言:就命時到,即死期已至,應誦般若妙法。
諸王依言同誦。
‘時,班足王問諸王言:“皆誦何法?”普明王即以上偈答王。
王聞是法,得空三昧。
九百九十九王,亦聞法已皆證三空門。
此感化班足。
時班足王問誦何法,普明王即說前偈。
班足王聞法即得空三昧,可謂善惡本無定,聖凡轉念間。
九百九十九王,亦聞法得定,證三空門;即三解脫門,三三昧也。
諸王久植善根為因,得聞妙法為緣。
因緣俱勝,故悟證亦速也。
‘是時,班足王極大歡喜。
告諸王言:我為外道邪師所誤,非君等過。
汝可還本國,各各請法師,講“般若波羅密”名味句。
極大歡喜:是法喜充滿。
空定既證,慧眼頓開,知為邪師所誤,枉屈諸王。
故深自悔責,各放還國。
以自得般若法益,故勸諸王,各請法師,講解‘般若波羅密’名味句。
名即名言,句即文句,味即義味,俱屬文字般若。
欲冀一切衆生,因文字而悟實相,故廣令流布也。
‘時,班足王以國付弟,出家為道,證無生法忍。
如“十王經”中說:“五千國王,常誦是經,現世生報。
” 班足王既得空定,視天下國家,有如敝屣。
故即以國付弟,出家為道,頓證無生法忍。
不見有少法生滅,名無生法忍。
如‘十王經’中說,五千國王,常誦是經,由經功法力,現世生中,即得果報利益。
‘大王!十六大國王!修護國之法,應亦如是,汝當受持。
天上人中,六道衆生,皆應受持,七佛名味句。
未來世中,有無量小國王,欲護國土,亦複爾者,應請法師,說“般若波羅密”。
’ 此勸持般若,先勸十六大國王,次勸天下人中,後勸未來小國王,欲修護國之法,應依七佛行法,請法師說‘般若波羅密’。
爾時,釋迦牟尼佛說‘般若波羅密’時,衆中五百億人,得入初地。
複有六欲諸天子八十萬人得住空地。
複有十八梵,得無生忍,得無生法樂忍。
複有先已學菩薩者,證一地二地三地,乃至十地。
複有八部阿須輪王,得一三昧門,得二三昧門。
得轉鬼身,天上正受。
在此會者,皆得自性信,乃至無量空信。
此大衆得益。
初、人道五百億人,得初地。
二、六天八十萬人,得性空地,在四地以上。
三、十八梵,得無生忍,及無生法樂忍,在七地以上。
四、複有已學菩薩,證初地,乃至十地。
五、八部阿須輪王:即八種阿修羅,解見序品。
得一三昧門,得二三昧門者:即三三昧,或得一或得二也。
六、鬼趣,聞法獲轉鬼身得天上正受,即有漏禅定。
七、在此會者,皆得自性信:即四不壞信,信自性三寶,及戒,在十信位。
乃至無量空信者,習種性以上,名空信。
吾今略說,天等功德,不可具盡。
此總結。
略說如此,廣說無盡。
散華品第六 正宗文有六品。
前觀空品、菩薩教化品、二谛品,此三品明内護。
而護國品,明外護。
十六大國王,意欲問護國土因緣,已蒙如來廣說,聞法得益,故此散華供養,以表敬佛之誠,因以名品。
從序品起,次第在第六。
此品文有四段:一散華供養,二發願印贊,三現通成益,四普勸修持。
爾時,十六大國王,聞佛說十萬億偈‘般若波羅密’,歡喜無量。
即散百萬億行華,于虛空中,變為一座。
十方諸佛共坐一座,說‘般若波羅密’。
無量大衆共坐一座,持金羅華,散釋迦牟尼佛上,成萬輪華蓋,蓋大衆上。
此散華供養。
華表因行,供佛表以因趣果。
爾時,即佛說内護外護已竟之
後從定起,知十六大國王意,欲問護國因緣。
佛先為說護佛果因緣,護十地行因緣,此品方明護國。
前為内護,此為外護。
因内護既彰,故外護當顯。
夫國者,衆生共業所感之果報土也。
國運之興替,皆以人心為轉移。
若上自王者,下及人民,各各能順般若正理,則舉國無争。
若全世界人類,能順般若正理,則全世界無争。
般若正理,乃明真空,離一切相。
無我相、無法相、無衆生相、無國土相,亦無能護所護之可言。
今言護國者,依俗谛門中,随緣建立世界衆生,乃有人我之見興焉。
彼此對待,封疆各立,互愛其群,互尊其國,故有鬥争侵略之事起。
人心日積日漓,世道愈趨愈下。
佥欲益己,不顧損他。
人與人争,國與國戰,以緻國界不得安甯,人民日受痛苦。
可見世界之擾亂,皆由人心所造成。
故佛說此經,以挽救人心,為護持國土,人心能順般若正理,宏揚般若大教,則稱可佛心。
天龍鬼神,鹹生歡喜,願護國土,故說此品。
爾時佛告大王:‘汝等善聽,吾今正說護國土法用,汝當受持“般若波羅密”。
佛告大王:雖告匿王,即并告十六大國王。
誡以汝等善聽者:冀其皆能耳聞心領也。
吾今正說法用者:明護國行法力用,勸令受持般若。
‘當國土欲亂,破壞劫燒,賊來破國時。
此論須護時節。
人心不順般若正理,則百善不成,諸聖隐匿。
七難将起,災害疊生,國土欲亂。
國王若不修德禳災,必至破壞國土,如同劫燒,難以保存。
劫燒者乃大三災,劫火洞然,大千燒壞也。
賊來破國,賊有内賊外賊,外賊即叛國之賊,有欲破壞國家。
内賊即王民心中煩惱之賊,各各擾動,違般若正理,釀成破國之時劫。
時,即當護之時。
‘當請百佛像,百菩薩像,百羅漢像,百比丘衆,四大衆,七衆,共聽。
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
此明護國行法,先請三寶。
佛像是佛寶,般若是法寶,餘皆僧寶。
四大衆者:影響衆、當機衆、發起衆、結緣衆。
七衆者: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
後五衆亦未來僧寶。
三寶是大福田。
先請者,乃祈求福力加被,禳除災難也。
七種皆用百數者,以百為滿數故。
‘百師子吼高座前,燃百燈,燒百和香,百種色華,以用供養三寶。
三衣什物,供養法師。
小飯中食,亦複以時。
次修供養。
師子座:座上師子名,表說法無畏。
燈能破暗,以表智;香能辟穢,以表戒;華能結果,以表因。
用此供養三寶。
三衣什物,供養法師者:三衣:一、僧伽黎:此雲雜碎衣,即大衣。
有九品:上三品,四長一短;中三品,三長一短;下三品,二長一短。
二、郁多羅僧:此雲入衆衣,亦二長一短。
三、安陀會:此雲作務衣,一長一短。
什物:即缽具等諸物,以供養法師。
小飯中食,亦複以時:小飯,即小食。
中食者,中午之食。
亦複以時而進,不得過午。
以表事師之誠。
‘大王!一日二時講經。
汝國土中,有百部鬼神。
是一一部,複有百部。
樂聞是經。
此諸鬼神,護汝國土。
此明感護。
二時分午前午後。
能講此經,必得感護。
汝國土中,有百部鬼神者:按‘金銀仙人義經’雲;鬼神根本有十部,一大神部,至十羅刹神部。
一一部,各有十部,故雲百部也。
一部複有百部者:合成萬部。
彼等樂聞是經:若能講演,故感擁護,令無七難。
七難既無,可以常時講演,常得聞法也。
‘大王!國土亂時,先鬼神亂。
鬼神亂故,萬民亂,賊來劫國,百姓亡喪。
君臣太子,王子百官,共生是非。
天地怪異,二十八宿,星道日月,失時失度。
多有賊起。
此明七難俱起。
國土亂時,先由鬼神亂:鬼神不聞正法,惡心增長,所以擾亂。
因鬼神亂故,惱亂萬民,所以萬民複亂。
惡賊而來,劫奪國土。
百姓因而死亡殂喪。
此屬鬼神難,與劫賊難。
君臣太子,王子百官,共生是非者:因人我意見分歧,上下利祿是競,故緻互生是非,彼此不睦,以為禍國之因。
此屬君臣難。
天地怪異者:由人心不善,緻傷天和,緻感地震。
怪異:即風雨愆期,江河泛溢等。
種種不祥之災象見焉。
二十八宿,星道日月,失時失度者:天上星宿極多,二十八宿,以為其主。
東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轸;西方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北方七星,鬥牛女虛危室壁。
星道:即金木水火土五星,與太陽太陰之日月。
度數錯亂,時候失準,故曰失時失度。
天象之顯現,以應人間之災兆,故多有賊起。
如月暈七重,漢明帝有重圍之難等。
此屬星宿難。
‘大王!若火難,水難,風難,一切諸難,亦應講此經。
法用如上說。
火難,水難,風難,為三災。
此非大三災,若大三災,不獨一國受難,劫火洞然,能燒初禅,水淹二禅,風掃三禅。
此之三災,但此國受,彼國不受;一方見,他方不見。
此屬小三災難。
一切諸難,總括之詞。
如遇七難起時,亦應講此經。
法力之功能力用,亦如上說。
此明護國行法竟。
‘大王!不但護國,亦有護福。
求富貴官位,七寶如意。
行來求男女,求慧解,名聞,求六天果報,人中九品果報。
亦講此經。
法用如上說。
此明般若法用,不但護國,亦有護福,能護臣民,令得九福。
求富得富饒。
求貴得官位。
求七寶:金、銀、琉璃、玻璃、砗磲、赤珠、瑪瑙是為七,所求如意。
求行來,即行止去來,安樂無病。
或求男女,或求慧解,或求名聞,或求六天果報,得生欲界。
或求人中九品者:上中下三品,各分三品,合為九品。
上上品道種性,金輪王;上中品性種性,銀輪王;上下品習種性,銅輪王;中上品鐵輪王;中中品粟散王;中下品小國王;下上品刹利大姓;下中品婆羅門;下下品居士等。
諸果報,亦講此經,法用皆如上文所說。
‘大王!不但護福,亦護衆難。
若疾病苦難。
杻械枷鎖,檢系其身。
破四重罪,作五逆因。
作八難罪,行六道事。
一切無量苦難,亦講此經。
法用如上說。
此明般若法用,不但護福,亦護衆難。
先病難,次刑難。
杻械枷鎖,是刑具,在手曰杻,在足曰械,在項曰枷,練身曰鎖。
檢者:封檢;系者:系縛。
以身閉囹圄,不得自由。
破四重罪者:指殺、盜、淫、大妄語,四重律儀,破之必獲重罪。
作五逆因者:一弑父,二弑母,三弑阿羅漢,四破轉法輪和合僧,五出佛身血,作此五逆重罪,必堕五無間地獄。
作八難罪,行六道事:八難,不出六道。
三途為三難,四生在佛前佛後難,五生邊地難,六盲聾喑啞難,七世智辯聰難,八生長壽天難。
一切無量苦難者:總括其餘。
亦講此經,法用亦如上說。
若講此經,仗此般若經功法力,能滅衆難。
問:般若一經,何以能滅衆難?答:般若如火能燒衆薪,如燈能破諸暗,雖無間重罪,亦不難滅除矣。
當知:斯經雖有滅罪之功,切不可故作四重、五逆、三途等罪,而求幸免。
講讀此經,須依般若智以常明,自可宿罪銷除,新罪不作矣。
以上明護國行法已竟。
‘大王!昔日有王,釋提桓因,為預生王來上天,欲滅其國。
時帝釋天王,即如七佛法用,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頂生即退。
如“滅罪經”中說。
此引古為證。
先引帝釋天,證明般若能護國土。
從昔有天羅國下,證明般若能護身命。
釋提桓因,譯為能主。
‘賢愚經’“頂生王品”雲:于過去世,有大國王名善住,時頂上欻生一胞,其形如玺,後漸轉大。
一日豁開,便得童子,甚為端正,頭發绀青,身紫金色。
即召相師占,知有大德,必為聖王,統領四域,因立名字頂生。
年已長大,年德遂著。
父王既崩,諸王臣等,願付國位。
頂生答言:有福應為王者,要令四王、及帝釋來相迎,爾乃登位。
立誓已竟,四天王下,各持寶瓶,盛滿香水,以灌其頂。
時天帝釋,複持寶冠,來為蓋之。
于閻浮提,五欲自恣,經八萬四千歲。
時夜叉神,從地湧出,請遊東洲、西洲、上四天王天。
複領象馬車步四軍,升忉利天。
諸天怖畏,王城重關。
頂生兵衆,直趣不礙。
帝釋尋出,與共相見,自請入宮,與共分座而坐,天上受欲。
頂生出,遂發惡心,欲滅帝釋。
帝釋天王,即如七佛法用者:如,即依也。
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此即七佛法用,帝釋依而行之,頂生王即退兵。
如‘滅罪經’中說者:即‘涅槃經’第十二說。
‘大王!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欲登王位。
一名班足太子,為外道羅陀師受教,應取千王頭,以祭冢神,自登其位。
已得九百九十九王,少一王,即北行萬裡,即得一王,名普明王。
此證明般若能護身命。
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因足班駁,名曰班足。
欲登王位,禮外道羅陀為師,即受其教。
外道曰:冢間有神,名摩诃迦羅,此譯大黑,系天神。
若禮彼神,可以增加威德,舉事如意,戰則勝,攻必取。
唯其飨祀之物,非人之血肉不可。
太子應取千王之頭,以祀冢神,而神必愈加護佑也。
班足聞信邪說,即起惡念。
自登位以來,已捉得九百九十九王,惟少一王。
即北行萬裡,複捉得一王,名普明王,千數已滿,欲行殺祭冢神。
‘其普明王白班足王言:“願聽一日,飯食沙門,頂禮三寶。
”其班足王,許之一日。
此普明王乞假踐信。
時普明王泣曰:生平持戒,今日失信。
班足問言:汝有何言?普明王白班足王言:我允入布施,願聽一日,飯食沙門,頂禮三寶。
班足王遂許一日之假,語曰:放汝行施,事畢就我。
普明王歡喜,速歸本國,作大施會。
‘時,普明王即依過去七佛法,請百法師,敷百高座,一日二時,講“般若波羅密”,八千億偈竟。
普明歸國,即依過去七佛般若行法,請僧講讀‘般若經’。
‘其第一法師,為王即設偈言: “劫燒終訖,乾坤洞煞, 須彌巨海,都為灰揚。
天龍福盡,于中凋盡, 二儀尚殒,國有何常? 其第一法師,即百法師中,道高德重之人。
為普明王說偈開示,共說八偈,無常、苦、空、無我,名二偈。
先說無常偈。
劫燒者:梵語劫波,此雲時分,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
吾人所依住之世界,有成住壞空四劫。
按人壽,從十歲,過百年增一歲,增至八萬歲,有雲八萬四千歲。
增極,則過百年減一歲,至十歲。
一增一減,為一小劫。
二十番增減,為一中劫。
成住壞空,各二十小劫,合八十小劫為一大劫。
此世界壞時,大三災起。
先火災,有七日出現,江海枯竭,山石爆火,焚燒宇宙,曰劫燒。
終訖者:劫火燒時,一切終盡,初禅天以下俱壞,故曰乾坤洞然。
須彌巨海,都為灰揚者:梵語須彌,此雲妙高。
四寶所成,曰妙;迥出群峰,曰高;世界山之最大者。
巨海水之最深者。
劫燒時,都為灰揚。
天龍福盡,于中凋喪者:火災燒至初禅,初禅以下,天、人、及天龍、山龍、海龍等,其福都盡,于中凋喪。
凋喪即死亡也。
二儀尚殒,國有何常者:二儀,一陰一陽,能生能成,名為二儀。
尚且殒滅,世間國土,有何常住之可言。
當知諸法無常,無可愛樂。
“生老病死,輪轉無際, 事與願違,憂悲為害。
欲深禍重,瘡疣無外, 三界皆苦,國有何賴? 此二偈明苦。
中有八苦:首句具四苦,生居胎獄,老為衰變,病時悲痛,死則殒滅。
由生而老,而病而死,輪轉不休。
死而複生,生而複死,死死生生,無有邊際。
未證聖果,莫能解脫。
事與願違者:即愛别離苦,求不得苦。
大凡恩愛,欲合偏離;若有所求,不得如意;俱屬事與願違。
憂悲為害者:冤僧會苦,世間冤家,欲離偏合,會者合也。
如眷屬中,同事中,冤憎聚會,無法可避。
每日憂愁悲惱,恐為陷害。
欲深禍重,瘡疣無外者:五陰熾盛苦。
衆生五陰煩惱,熾然焚燒,妄起貪著。
貪著五欲之心既深,其受禍害之報必重。
如生瘡疣,必由自身有毒氣方生。
能生所生,皆不離于身外。
毒氣喻貪欲,瘡疣喻禍害。
自作自受,故曰無外。
三界皆苦,國有何賴者:三界依正,無非是苦。
欲界五趣是苦苦;六欲天,初二三禅,是壞苦;第四禅及四空,是行苦。
諸天三界,尚且無安,人間國土,穢惡充滿,有何可賴。
“有本自無,因緣成諸, 盛者必衰,實者必虛。
衆生蠢蠢,都如幻居, 聲響俱空,國土亦如。
此二偈明空。
一切有為法,無非幻有,本自無體可得,如虛空華。
因緣成諸者:由因緣和合,虛妄所成;如虛空華,由病眼所成故,本無所有。
諸字,是助語詞。
盛者必衰:世間有為諸法,有盛必衰。
實者必虛:衆生不了,妄執為實。
内執五陰為實我,外執三界為實法,究竟非實必虛。
衆生蠢蠢都如幻居者:衆生愚蠢無智,無我空智,不知此身本不有,都如幻居一般。
無法空智,不知諸法亦非真,如聲響俱空。
響是谷響,本來空故。
諸法如是,所以國土亦如是。
“識神無形,假乘四蛇, 無明供養,以為樂車。
形無常主,神無常家, 形神尚離,豈有國耶?” 此二偈明無我。
識神無形者:指八識,本無形相。
假乘四蛇,即神識托居四大色身之内。
四蛇喻四大,地水二蛇,其性就下;風火二蛇,其性上升。
四大和合,假名為身。
依無明力,保養此身,以為樂車,為識所乘。
形無常主,神無常家者:四大幻形,有生必滅,故無常住之主宰。
神識依業受報,舍生趣生,輪回六道,故無常家。
形神尚離:離即滅也,因緣别離,虛妄名滅,此正明無我。
滅則一切都無,我尚回得,豈有國耶? ‘爾時,法師說此偈已,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王自證得虛空等定,聞法悟解。
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
下明聞法悟解,起化他行。
法師說偈已竟,當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悟知諸法性空。
王自身得證空三昧,聞法悟解。
遂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
此還至有二意:一則、踐約就死,持不妄語戒。
儒雲:朝聞道,夕死可矣。
釋氏雲:甯有戒死,不無戒生。
二則、自得法益,欲行化他。
欲以般若正法,覺悟諸王,并轉班足之惡心。
‘衆中,即告九百九十九王言;就命時到,人人皆應誦:過去七佛“仁王問般若波羅密經”中偈句。
此勸化諸王。
告言:就命時到,即死期已至,應誦般若妙法。
諸王依言同誦。
‘時,班足王問諸王言:“皆誦何法?”普明王即以上偈答王。
王聞是法,得空三昧。
九百九十九王,亦聞法已皆證三空門。
此感化班足。
時班足王問誦何法,普明王即說前偈。
班足王聞法即得空三昧,可謂善惡本無定,聖凡轉念間。
九百九十九王,亦聞法得定,證三空門;即三解脫門,三三昧也。
諸王久植善根為因,得聞妙法為緣。
因緣俱勝,故悟證亦速也。
‘是時,班足王極大歡喜。
告諸王言:我為外道邪師所誤,非君等過。
汝可還本國,各各請法師,講“般若波羅密”名味句。
極大歡喜:是法喜充滿。
空定既證,慧眼頓開,知為邪師所誤,枉屈諸王。
故深自悔責,各放還國。
以自得般若法益,故勸諸王,各請法師,講解‘般若波羅密’名味句。
名即名言,句即文句,味即義味,俱屬文字般若。
欲冀一切衆生,因文字而悟實相,故廣令流布也。
‘時,班足王以國付弟,出家為道,證無生法忍。
如“十王經”中說:“五千國王,常誦是經,現世生報。
” 班足王既得空定,視天下國家,有如敝屣。
故即以國付弟,出家為道,頓證無生法忍。
不見有少法生滅,名無生法忍。
如‘十王經’中說,五千國王,常誦是經,由經功法力,現世生中,即得果報利益。
‘大王!十六大國王!修護國之法,應亦如是,汝當受持。
天上人中,六道衆生,皆應受持,七佛名味句。
未來世中,有無量小國王,欲護國土,亦複爾者,應請法師,說“般若波羅密”。
’ 此勸持般若,先勸十六大國王,次勸天下人中,後勸未來小國王,欲修護國之法,應依七佛行法,請法師說‘般若波羅密’。
爾時,釋迦牟尼佛說‘般若波羅密’時,衆中五百億人,得入初地。
複有六欲諸天子八十萬人得住空地。
複有十八梵,得無生忍,得無生法樂忍。
複有先已學菩薩者,證一地二地三地,乃至十地。
複有八部阿須輪王,得一三昧門,得二三昧門。
得轉鬼身,天上正受。
在此會者,皆得自性信,乃至無量空信。
此大衆得益。
初、人道五百億人,得初地。
二、六天八十萬人,得性空地,在四地以上。
三、十八梵,得無生忍,及無生法樂忍,在七地以上。
四、複有已學菩薩,證初地,乃至十地。
五、八部阿須輪王:即八種阿修羅,解見序品。
得一三昧門,得二三昧門者:即三三昧,或得一或得二也。
六、鬼趣,聞法獲轉鬼身得天上正受,即有漏禅定。
七、在此會者,皆得自性信:即四不壞信,信自性三寶,及戒,在十信位。
乃至無量空信者,習種性以上,名空信。
吾今略說,天等功德,不可具盡。
此總結。
略說如此,廣說無盡。
散華品第六 正宗文有六品。
前觀空品、菩薩教化品、二谛品,此三品明内護。
而護國品,明外護。
十六大國王,意欲問護國土因緣,已蒙如來廣說,聞法得益,故此散華供養,以表敬佛之誠,因以名品。
從序品起,次第在第六。
此品文有四段:一散華供養,二發願印贊,三現通成益,四普勸修持。
爾時,十六大國王,聞佛說十萬億偈‘般若波羅密’,歡喜無量。
即散百萬億行華,于虛空中,變為一座。
十方諸佛共坐一座,說‘般若波羅密’。
無量大衆共坐一座,持金羅華,散釋迦牟尼佛上,成萬輪華蓋,蓋大衆上。
此散華供養。
華表因行,供佛表以因趣果。
爾時,即佛說内護外護已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