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祖壇經箋注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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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儒言經文錯簡者、起于劉向之校尚書、(見漢書藝文志)猶有古文可據也。
疑經文脫簡者、始于鄭玄之注玉藻、(見禮記注)然尤不敢移其次第也。
至北宋以後、始各以已意改古書。
有所不通、辄言錯簡。
六經幾無完本。
餘波所漸、遂及叢林。
于是六祖壇經、有言其錯簡者、則移其次第。
有言其脫簡者、則以他書補入。
餘以正德舊刻本校之、其竄亂之迹、尚未盡泯也。
大凡古書之傳于今者類如此、不獨壇經為然。
而餘又考壇經之所傳述者、即釋迦佛在靈山會上付與初祖大迦葉之正法眼藏也。
由初祖傳至二十八祖達磨大師、始來中國。
是為東土初祖。
又傳五代至弘忍大師、凡三十有二祖、皆密密相傳、以一傳一、餘人不能得其法。
自忍大師傳法于六祖、六祖遂廣傳其法于天下。
其門人又詳叙之而為壇經。
即今之所傳者是也。
其淵源遠有端緒如此。
餘獨怪壇經為宗門切要之書自唐以來千二百餘年間、未見有人為之注者何也。
豈視為淺近易曉、人人可以盡解耶。
抑道在心悟、不在文字。
我宗門下客、不必求知求解耶。
夫以指指月、指本非月。
非馬喻馬、馬非非馬。
指與非馬、猶之文字。
借指可以見月、借非馬可以明馬。
猶之借文字可以通經義。
通經義可以明心見性。
故文字為傳道之器、得道則其器可投。
文字如渡海之筏、到岸則其筏可舍。
若未到岸未得道之時、文字究不可以不求甚解。
此壇經之所以不可無箋注也。
雖然。
注書之雖。
自古言之。
漢儒注經、必引會數經、勘契密合、而後下筆。
不第時代近古、多得遺聞而已。
魏晉以降、儒者不遵師說、意主穿鑿附會、漢學于是浸廢矣。
其後如杜征南之注左氏傳、顔秘書之注兩漢書。
雖瞻博絕世、猶有摘其舛駁者。
徐無黨注五代史、寥寥數語、其于大義、毫無補益勿論矣。
惟裴松之之注三國志、劉孝标之注世說新語、郦道元之注水經、皆能補原書所不載。
其辭又雅馴、頗見魏晉風軌。
李善之注文選、止引經史、不釋述作意義。
東坡嘗稱之、而诋五臣注為荒陋。
凡此皆可為箋注家之鑒戒者也。
後世之注佛經者皆宜據事征典、不妄加義。
不可如王輔嗣之注易、郭子玄之注莊、屏實骛華、唯在發揮一己之意。
蓋佛氏之微言奧義、惟佛與佛能知其究竟。
即二乘菩薩亦不可空談妙悟、妄為度量也。
善夫蓮池大師之言曰、如經所言、有諸盲人、群手摸象。
其摸象鼻者、雲象如箕。
其摸股者、雲象如柱。
其摸尾者、雲象如帚。
其摸腹者、雲象如石。
乃至摸眼則雲如鼓風橐。
摸耳則雲如倒垂葉。
摸蹄則雲如覆地杯。
人執所摸、互相是非、觀者捧腹。
今日談經、何以異是。
佛已涅槃、咨詢無繇。
出情識手、為想像摸。
彼此角力、如盲譏盲、予實慨焉。
蓮池之說、可為經疏家空譚之藥石也。
昔李商隐為文、多檢閱書冊、左右鱗次、時号獺祭魚。
毛西河作試帖、陳書滿幾案、其夫人亦诋為獺祭。
餘謂注佛經者、獨宜多檢書冊、以期多得考證。
惟不可太涉泛濫、以失說經家謹嚴之體焉耳。
若但為簡單之經注、宜仿廖瑩中世彩堂本韓文注、(徐氏翻刻本名東雅堂韓文)朱子諸集傳例、及離騷集注例、悉削去諸家姓氏、彙輯群說、自為
疑經文脫簡者、始于鄭玄之注玉藻、(見禮記注)然尤不敢移其次第也。
至北宋以後、始各以已意改古書。
有所不通、辄言錯簡。
六經幾無完本。
餘波所漸、遂及叢林。
于是六祖壇經、有言其錯簡者、則移其次第。
有言其脫簡者、則以他書補入。
餘以正德舊刻本校之、其竄亂之迹、尚未盡泯也。
大凡古書之傳于今者類如此、不獨壇經為然。
而餘又考壇經之所傳述者、即釋迦佛在靈山會上付與初祖大迦葉之正法眼藏也。
由初祖傳至二十八祖達磨大師、始來中國。
是為東土初祖。
又傳五代至弘忍大師、凡三十有二祖、皆密密相傳、以一傳一、餘人不能得其法。
自忍大師傳法于六祖、六祖遂廣傳其法于天下。
其門人又詳叙之而為壇經。
即今之所傳者是也。
其淵源遠有端緒如此。
餘獨怪壇經為宗門切要之書自唐以來千二百餘年間、未見有人為之注者何也。
豈視為淺近易曉、人人可以盡解耶。
抑道在心悟、不在文字。
我宗門下客、不必求知求解耶。
夫以指指月、指本非月。
非馬喻馬、馬非非馬。
指與非馬、猶之文字。
借指可以見月、借非馬可以明馬。
猶之借文字可以通經義。
通經義可以明心見性。
故文字為傳道之器、得道則其器可投。
文字如渡海之筏、到岸則其筏可舍。
若未到岸未得道之時、文字究不可以不求甚解。
此壇經之所以不可無箋注也。
雖然。
注書之雖。
自古言之。
漢儒注經、必引會數經、勘契密合、而後下筆。
不第時代近古、多得遺聞而已。
魏晉以降、儒者不遵師說、意主穿鑿附會、漢學于是浸廢矣。
其後如杜征南之注左氏傳、顔秘書之注兩漢書。
雖瞻博絕世、猶有摘其舛駁者。
徐無黨注五代史、寥寥數語、其于大義、毫無補益勿論矣。
惟裴松之之注三國志、劉孝标之注世說新語、郦道元之注水經、皆能補原書所不載。
其辭又雅馴、頗見魏晉風軌。
李善之注文選、止引經史、不釋述作意義。
東坡嘗稱之、而诋五臣注為荒陋。
凡此皆可為箋注家之鑒戒者也。
後世之注佛經者皆宜據事征典、不妄加義。
不可如王輔嗣之注易、郭子玄之注莊、屏實骛華、唯在發揮一己之意。
蓋佛氏之微言奧義、惟佛與佛能知其究竟。
即二乘菩薩亦不可空談妙悟、妄為度量也。
善夫蓮池大師之言曰、如經所言、有諸盲人、群手摸象。
其摸象鼻者、雲象如箕。
其摸股者、雲象如柱。
其摸尾者、雲象如帚。
其摸腹者、雲象如石。
乃至摸眼則雲如鼓風橐。
摸耳則雲如倒垂葉。
摸蹄則雲如覆地杯。
人執所摸、互相是非、觀者捧腹。
今日談經、何以異是。
佛已涅槃、咨詢無繇。
出情識手、為想像摸。
彼此角力、如盲譏盲、予實慨焉。
蓮池之說、可為經疏家空譚之藥石也。
昔李商隐為文、多檢閱書冊、左右鱗次、時号獺祭魚。
毛西河作試帖、陳書滿幾案、其夫人亦诋為獺祭。
餘謂注佛經者、獨宜多檢書冊、以期多得考證。
惟不可太涉泛濫、以失說經家謹嚴之體焉耳。
若但為簡單之經注、宜仿廖瑩中世彩堂本韓文注、(徐氏翻刻本名東雅堂韓文)朱子諸集傳例、及離騷集注例、悉削去諸家姓氏、彙輯群說、自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