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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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舍先有身殼,轉作餘形。
’引彼文後,次雲:‘如是名為異生中有,成流轉因。
’如前所引。
彼經雖非顯說幻身,然說唯從風心成就支分圓滿色身,及離舊蘊等,明示決擇幻身之喻。
意謂無方便者,現起中有之風心。
善方便者,能現如幻天身。
故說彼經,顯了宣說。
攝行論于幻身時引毗盧遮那成佛經雲:‘猶如虹霓身,修實性當得。
’彼文雖非說修幻身法。
然總成立修真實義,能成如虹霓身。
則亦成立别修心遠離之真實義,亦能成如虹霓之幻身。
故可引證。
巳二、明說修法及諸功德。
如是修幻身者,要以修力,能将粗細二身,各别分離也。
此複若是以識上行,及轉入他舍之瑜伽,分離彼二者,則如三補紮教授穗所說,先善修瓶相風等加行,數數觀想,乘風之識,脫離識所依處之心藏,此非修彼。
是以餘勝方便令分離也。
此複譬如,從地入水,乃至死有光明,次第現前時,由彼次第,任運分離粗細二身。
如是由修金剛念誦等内外命力,凡心遠離前行諸法皆到究竟。
如地入水等死有次第,圓滿生起心遠離時,即以彼力分離二身。
唯從諸空之風心,修成加持我之幻身也。
言我者,謂施設我名言所依之風心。
将此生為金剛持身,是謂加持。
此與以轉舍功能,分離風心細身,由勝解作意,觀想自成金剛持身者,有大差别。
此非唯由勝解觀想。
是即風心生為天身。
故與修時唯心顯現彼相之天身不同。
其得有學雙運幻身,以後,則彼種類恒無間斷,故說為實事。
金剛身之名相完滿。
第三次第之幻身,于勝義光明現前時,仍須消滅。
故雖名金剛身,然彼名相不具。
以彼不如前者常住,唯就瑜伽師心前安住,故名智身,亦不相違。
若未分别真實随順,除說第三次第幻身之名言外,謹就意前,從粗身中,分出細相之天身,莫執為真實加持我之幻身也。
除說‘從心遠離三明風心,修成幻身’之外,其于順逆諸空何時,修幻身,則父子五師論中均未明說。
拉彌等說,如水中魚,從光明中,頓起金剛持身者,名頓次第。
其從光明,現起近得,次起增相,次現明相,從此現起金剛持身者,名從近得等漸方便。
自宗于雙運時當說。
其從舊身分離,非決定須遠離舊身方位而住。
如前已說。
燈明論說,安住清淨幻蘊箧中,亦可了知。
若得心遠離之瑜伽師,由粗細二蘊轉依之理,修幻身者,則父子論中,說唯從風心,修成幻身,不應道理。
如從衆紗編織成布,不可于中僅說從一二紗編織成布。
初修成時,雖必從諸空風心修成。
然成已住時,即明增得三智不現在前,亦有多位能有幻身。
故非彼三滅時,幻身随滅,有幻身定有彼三也。
由何種牽引力,修成幻身之理,父子餘論中均未宣說。
唯攝行論說中有成佛時,‘當起是念,棄舍常蘊趣入光明,當以加持自我次第而起。
’依此道理,應當了知。
此于随順幻身時,皆當例知。
如斯天身,集智金剛續,以十二幻喻表示宣說。
十二喻者,謂幻、水月、光影、陽焰、夢境、谷響、尋香城、變化、虹霓、閃電、水泡、鏡中像。
雖僅取一幻喻,而言十二幻喻者,以彼初喻,亦例餘喻,或約是幻身之喻而說。
其中唯從風心,所起金剛持身,雖亦完具一切支節,然除風心更無餘物,故如幻人。
遍一切處,猶如水月。
無骨肉等,故如光影,即人影像。
刹那變動,猶如陽焰。
以是唯從風心所成身,如同夢中離粗身外,所起夢身。
雖與異熟身同體所攝,然現似異體,故如谷響。
此身之能依所依曼荼羅,如尋香城。
雖是一體現似多身,猶如變化。
五種身色無礙無雜,猶如虹霓。
安住異熟身蘊之中,如雲中閃電。
從空性中突然現起,如淨水中突起水泡。
圓滿具足一切支節,猶如鏡中所現金剛持像。
此等是表有學幻身之理。
其表無學幻身時,第六喻與第十喻,當順彼位配釋。
加持我論中,言如影者,即光影義。
其變化喻以雲代替。
諸名異門,即彼說名加持自我。
如雲:‘由說如幻相,定表诠此性,世俗谛、幻性,亦圓滿報身,即尋香有情,亦是金剛身,金剛薩埵體。
’得此幻身之勝利,謂于現生定當成佛。
又五次第論雲:‘一切樂為性,大薩埵行坐,住處衣食等,刹那于空得,當斷截諸有,于衆現勝身,諸天鹹供養,數數勤敬禮。
’攝行論說,當得諸佛灌頂。
根本續亦雲:‘身語意金剛,善修金剛妙,展向身語心,當同金剛妙。
金剛盛光焰,周遍百由旬,衆莊嚴所飾,現為歡喜體。
梵猛等諸天,終不能睹見。
’燈明論雲:‘金剛妙者,謂以意為性之幻身。
不但于自身語意修彼,當修展布到三界一切身語意。
故當與金剛妙相同。
遍百由旬金剛熾盛,即自身光明,照耀廣大無量世界。
有三十二相等莊嚴嚴身。
獲得如斯智慧身者,大梵等天尚不能見,何況餘人。
是不退轉所行境故。
此妙吉祥大三摩地,由諸異生不見不觸,故名不現三摩地。
’此後又雲:‘此幻性身,由光明淨治,所修習故。
’說此幻身,由二種靜慮,令入光明。
未說雙運幻身,由二種靜慮令入光明。
故是第三次第之幻身。
由住此位未得聖地,至下當說,故此中言:異生不能見者,謂除自身,餘不能見。
此如前說:大梵天等所不能見。
即未得幻身之異生所不能見。
有諸三摩地,全無此等少分功德,而妄指為,已得真實智慧幻身者,是于修此身界限,修此身法,及修習有何功德等,全無所知之過失。
生起次第之咒身,與圓滿次第之智身,二種天身生起之理,諸餘論中均未明說。
故餘派諸師,多将宣說生起圓滿次第時,天身之理,皆執為生起次第。
學習此派者,雖分二種天身差别,然能善分彼差别者,亦極稀少。
為想令此最秘密處,不緻隐沒
’引彼文後,次雲:‘如是名為異生中有,成流轉因。
’如前所引。
彼經雖非顯說幻身,然說唯從風心成就支分圓滿色身,及離舊蘊等,明示決擇幻身之喻。
意謂無方便者,現起中有之風心。
善方便者,能現如幻天身。
故說彼經,顯了宣說。
攝行論于幻身時引毗盧遮那成佛經雲:‘猶如虹霓身,修實性當得。
’彼文雖非說修幻身法。
然總成立修真實義,能成如虹霓身。
則亦成立别修心遠離之真實義,亦能成如虹霓之幻身。
故可引證。
巳二、明說修法及諸功德。
如是修幻身者,要以修力,能将粗細二身,各别分離也。
此複若是以識上行,及轉入他舍之瑜伽,分離彼二者,則如三補紮教授穗所說,先善修瓶相風等加行,數數觀想,乘風之識,脫離識所依處之心藏,此非修彼。
是以餘勝方便令分離也。
此複譬如,從地入水,乃至死有光明,次第現前時,由彼次第,任運分離粗細二身。
如是由修金剛念誦等内外命力,凡心遠離前行諸法皆到究竟。
如地入水等死有次第,圓滿生起心遠離時,即以彼力分離二身。
唯從諸空之風心,修成加持我之幻身也。
言我者,謂施設我名言所依之風心。
将此生為金剛持身,是謂加持。
此與以轉舍功能,分離風心細身,由勝解作意,觀想自成金剛持身者,有大差别。
此非唯由勝解觀想。
是即風心生為天身。
故與修時唯心顯現彼相之天身不同。
其得有學雙運幻身,以後,則彼種類恒無間斷,故說為實事。
金剛身之名相完滿。
第三次第之幻身,于勝義光明現前時,仍須消滅。
故雖名金剛身,然彼名相不具。
以彼不如前者常住,唯就瑜伽師心前安住,故名智身,亦不相違。
若未分别真實随順,除說第三次第幻身之名言外,謹就意前,從粗身中,分出細相之天身,莫執為真實加持我之幻身也。
除說‘從心遠離三明風心,修成幻身’之外,其于順逆諸空何時,修幻身,則父子五師論中均未明說。
拉彌等說,如水中魚,從光明中,頓起金剛持身者,名頓次第。
其從光明,現起近得,次起增相,次現明相,從此現起金剛持身者,名從近得等漸方便。
自宗于雙運時當說。
其從舊身分離,非決定須遠離舊身方位而住。
如前已說。
燈明論說,安住清淨幻蘊箧中,亦可了知。
若得心遠離之瑜伽師,由粗細二蘊轉依之理,修幻身者,則父子論中,說唯從風心,修成幻身,不應道理。
如從衆紗編織成布,不可于中僅說從一二紗編織成布。
初修成時,雖必從諸空風心修成。
然成已住時,即明增得三智不現在前,亦有多位能有幻身。
故非彼三滅時,幻身随滅,有幻身定有彼三也。
由何種牽引力,修成幻身之理,父子餘論中均未宣說。
唯攝行論說中有成佛時,‘當起是念,棄舍常蘊趣入光明,當以加持自我次第而起。
’依此道理,應當了知。
此于随順幻身時,皆當例知。
如斯天身,集智金剛續,以十二幻喻表示宣說。
十二喻者,謂幻、水月、光影、陽焰、夢境、谷響、尋香城、變化、虹霓、閃電、水泡、鏡中像。
雖僅取一幻喻,而言十二幻喻者,以彼初喻,亦例餘喻,或約是幻身之喻而說。
其中唯從風心,所起金剛持身,雖亦完具一切支節,然除風心更無餘物,故如幻人。
遍一切處,猶如水月。
無骨肉等,故如光影,即人影像。
刹那變動,猶如陽焰。
以是唯從風心所成身,如同夢中離粗身外,所起夢身。
雖與異熟身同體所攝,然現似異體,故如谷響。
此身之能依所依曼荼羅,如尋香城。
雖是一體現似多身,猶如變化。
五種身色無礙無雜,猶如虹霓。
安住異熟身蘊之中,如雲中閃電。
從空性中突然現起,如淨水中突起水泡。
圓滿具足一切支節,猶如鏡中所現金剛持像。
此等是表有學幻身之理。
其表無學幻身時,第六喻與第十喻,當順彼位配釋。
加持我論中,言如影者,即光影義。
其變化喻以雲代替。
諸名異門,即彼說名加持自我。
如雲:‘由說如幻相,定表诠此性,世俗谛、幻性,亦圓滿報身,即尋香有情,亦是金剛身,金剛薩埵體。
’得此幻身之勝利,謂于現生定當成佛。
又五次第論雲:‘一切樂為性,大薩埵行坐,住處衣食等,刹那于空得,當斷截諸有,于衆現勝身,諸天鹹供養,數數勤敬禮。
’攝行論說,當得諸佛灌頂。
根本續亦雲:‘身語意金剛,善修金剛妙,展向身語心,當同金剛妙。
金剛盛光焰,周遍百由旬,衆莊嚴所飾,現為歡喜體。
梵猛等諸天,終不能睹見。
’燈明論雲:‘金剛妙者,謂以意為性之幻身。
不但于自身語意修彼,當修展布到三界一切身語意。
故當與金剛妙相同。
遍百由旬金剛熾盛,即自身光明,照耀廣大無量世界。
有三十二相等莊嚴嚴身。
獲得如斯智慧身者,大梵等天尚不能見,何況餘人。
是不退轉所行境故。
此妙吉祥大三摩地,由諸異生不見不觸,故名不現三摩地。
’此後又雲:‘此幻性身,由光明淨治,所修習故。
’說此幻身,由二種靜慮,令入光明。
未說雙運幻身,由二種靜慮令入光明。
故是第三次第之幻身。
由住此位未得聖地,至下當說,故此中言:異生不能見者,謂除自身,餘不能見。
此如前說:大梵天等所不能見。
即未得幻身之異生所不能見。
有諸三摩地,全無此等少分功德,而妄指為,已得真實智慧幻身者,是于修此身界限,修此身法,及修習有何功德等,全無所知之過失。
生起次第之咒身,與圓滿次第之智身,二種天身生起之理,諸餘論中均未明說。
故餘派諸師,多将宣說生起圓滿次第時,天身之理,皆執為生起次第。
學習此派者,雖分二種天身差别,然能善分彼差别者,亦極稀少。
為想令此最秘密處,不緻隐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