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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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間,領受一樂。
又彼四處,各分三分,每一分間,由降塵門,各分下中上三種樂。
此極微細,修者應知。
教授穗論,說堅固四喜,是俱生喜中,分為下、中、上、上上。
故堅固四樂,須較降注四樂廣大也。
堅固喜時,乃至未到頂輪,樂不堅固。
頂中堅固,乃名堅固。
即前續雲:‘其次風上意,由相違流注,住蓮花蕊中,其後成堅固,依怙不動轉。
如無孔器中,水安住不盡,爾時樂堅固,堅故俱生喜。
是故瑜伽師,定得無盡佛。
’教授穗論說:意謂明點。
相違謂逆次。
堅固謂住頂上。
拉彌師說:由頂上降注菩提心時為明相,降至一切支節時為增相,從金剛端分一點時為近得。
于頂端堅住時,引生光明。
又前二相同,至金剛端或中部時為近得。
住摩尼中央時,引生光明。
亦說彼等名四歡喜。
餘多同此。
能仁祥說,至金剛根為明相。
至摩尼中央為近得。
至摩尼端引生光明。
由此須許,從金剛根至摩尼項間,引生增相。
大印點論,說四喜為明增得三及光明為四也。
集密本釋諸續,及聖五父子諸論,皆未說四喜即為四空。
五父子亦未說,溶解菩提心,降至何處,引生四喜或四空之何空。
僅說由風融入,引生明相,由心融入引生增相等。
聖五父子之諸餘随行,除說從頂乃至密處金剛,由降菩提心之次第,引生四空外,未說其餘道攝四空智等。
若不許者,則不能通達此派要義。
後當廣說。
如是由降菩提心次第,引生四喜之理,此取何事?曰:如下所說之殊勝四喜,是由專注心間要穴而生,此時雖不能生。
然彼随順四空,此亦可生。
如能仁祥所說,似較相符。
此中大樂,乃道之命根。
彼堅固者,要依堅固之樂。
故引生彼理,最為切要。
如教授穗雲:‘彼現起者,謂從摩尼乃至臍間。
未流散之菩提心,正增長中,向上遊行。
’若如文義,似從摩尼,初未流散,自然回轉。
然非彼義。
以有雖未流散,然不依前下降之道,而不知何往者。
亦有雖能回轉,然不定直達頂上,而散布低處者。
以是上回直達頂者,須瑜伽師特加修為。
金剛鬘續雲:‘風真實為先,令彼向上行,瑜伽師修為。
從此至化輪,當知名歡喜。
’次行至法輪,次行至受用輪,要由瑜伽師修為而成也。
如是由修細相,風融入規,現諸相理,然猛利火溶菩提心下降之理、上回之理,及從彼二,引生降注堅固之十六分歡喜,及十二分等。
其于臍間及密處,然猛利及降注,與于彼處安布諸字、空點,及于彼處修瓶相風等,亦皆相同。
故知于彼一切均極重要,尤當了知是瑜伽母續道要義,不錯誤之方便也。
此于下門修微細點,則下除風,易向上轉。
故猛利火然力強大。
及善表示降注俱生,須菩提心于摩尼中長時安住,故有于彼長時住等多種所為。
恐繁不書。
醜三、已發生時,根本後得修習之理。
如是若能引生上下俱生歡喜,則須配合真如清淨無我正見。
故于定中當修彼二心同一安危,空性與大樂,合為境與有境也。
次由風動增上起彼定後修學之理,如金剛鬘續雲:‘諸根行境時,随住善防護,空無二幻等,世俗增上修。
慧智灌頂等,修習生大樂。
由念大樂故,諸根從境退。
’空性謂光明位,無二謂雙運位,世俗謂幻身位,等字攝彼以下諸位。
此明諸位皆須增上受行諸境。
故語遠離以前,凡引四空之一切位中,随所現境,皆須以樂空印定。
如此所說,皆當了知。
謂當憶念真實第三灌頂時所受大樂,及等字所攝如前所說大樂,受用境時以彼印定。
防護與彼相違作意。
一切所現境皆成樂體。
此後由大樂熾盛因緣,令根門轉動諸風,皆向内轉。
亦攝根識。
故風融入,如前引生大樂也。
如第一次第時,随内外一切所見,皆須現為天身。
如是第二次第時,亦随一切所見,皆須現為大樂變相也。
彼是已得圓滿次第俱生大樂以後所有,此中說,由身遠離門,當觀一切所見,皆為大樂變化者,是為令一切所見,皆現為樂體也。
其中,先須抉擇諸法,本性清淨,了知一切有法,皆是空性變相。
次由樂空和合門,當修大樂變相。
略說彼義,如攝行論雲:‘言:我自性清淨者,謂當發起堅固我性。
增上勝解三種金剛之體性,即大金剛持者,說名加持瑜伽。
’此于一部身遠離位,說瑜伽師,了知自我本性清淨,發堅固勝解,修為大金剛持者。
非僅自身,凡遠離所依一切身。
非僅一部時,百部等時,亦皆相同。
以是抉擇一切遠離所依法,本來由自相空之本性清淨體性。
了知即此無自性之空性,現為彼諸有法。
是為諸法,乃空性變相之義。
諸法雖有多種不同,然由所破谛實而空,則無差别。
是故空性亦同一味,無多差殊。
俱生大樂,即緣此空性為境。
現在境與有境,雖未能如水注水。
然須如是勝解。
爾時,由勝解樂空一味關系,如知是空性變相。
由勝解力,亦易安立為大樂變相。
此即憶念定中樂空,印定一切所見之正确因相也。
由如是觀一切有法,皆是樂空一味變相之力,則知生死果法,與惑業等因,亦是大智所變現。
故尋常生死與彼因法,皆無處現起。
攝行論中,百部身遠離時引經雲:‘蘊界及諸處,分别五、五性,如來各加持,甯起生死業。
如是五外境,各各由五佛,各别自加持,正住三、五智。
’卡師所譯甚善。
由見此義,故薩惹哈雲:‘不應分二應合一,種性不分諸差别,三界無餘此一切,轉為一色大貪性。
此無初中後,非有非涅槃,最勝大樂中,無我亦無他,前後及十方,随所見彼性,今知是依怙,不須詢他人。
’大貪謂俱生智。
如是如百部等所說,先以聞思決擇。
于修學時,先學别攝,當觀一切所見皆是樂空變化。
善學彼已,當學究竟身遠離,觀彼一切,現為大密金剛持一尊。
亦修自身現為樂空金剛持行相。
複與佛母平等和合。
金剛持為藍色拟為白色,父子論中皆未明說。
若未能生如前說之大樂,僅能生溶解樂者,可住彼上而修。
若彼亦無者,則由善解樂空和合,與根本後得修習之理,而修學之。
其修大樂為道者,于此根本後得修習大樂之理,由修習堅固之力,随所見一切,皆成增盛大樂之助伴。
是不容缺少之方便。
故諸續論所說多法,此派于身遠離時,明了宣說。
當善知已,數數學習,乃善增長此道種性之不共堪能也。
癸二、學語遠離語金
又彼四處,各分三分,每一分間,由降塵門,各分下中上三種樂。
此極微細,修者應知。
教授穗論,說堅固四喜,是俱生喜中,分為下、中、上、上上。
故堅固四樂,須較降注四樂廣大也。
堅固喜時,乃至未到頂輪,樂不堅固。
頂中堅固,乃名堅固。
即前續雲:‘其次風上意,由相違流注,住蓮花蕊中,其後成堅固,依怙不動轉。
如無孔器中,水安住不盡,爾時樂堅固,堅故俱生喜。
是故瑜伽師,定得無盡佛。
’教授穗論說:意謂明點。
相違謂逆次。
堅固謂住頂上。
拉彌師說:由頂上降注菩提心時為明相,降至一切支節時為增相,從金剛端分一點時為近得。
于頂端堅住時,引生光明。
又前二相同,至金剛端或中部時為近得。
住摩尼中央時,引生光明。
亦說彼等名四歡喜。
餘多同此。
能仁祥說,至金剛根為明相。
至摩尼中央為近得。
至摩尼端引生光明。
由此須許,從金剛根至摩尼項間,引生增相。
大印點論,說四喜為明增得三及光明為四也。
集密本釋諸續,及聖五父子諸論,皆未說四喜即為四空。
五父子亦未說,溶解菩提心,降至何處,引生四喜或四空之何空。
僅說由風融入,引生明相,由心融入引生增相等。
聖五父子之諸餘随行,除說從頂乃至密處金剛,由降菩提心之次第,引生四空外,未說其餘道攝四空智等。
若不許者,則不能通達此派要義。
後當廣說。
如是由降菩提心次第,引生四喜之理,此取何事?曰:如下所說之殊勝四喜,是由專注心間要穴而生,此時雖不能生。
然彼随順四空,此亦可生。
如能仁祥所說,似較相符。
此中大樂,乃道之命根。
彼堅固者,要依堅固之樂。
故引生彼理,最為切要。
如教授穗雲:‘彼現起者,謂從摩尼乃至臍間。
未流散之菩提心,正增長中,向上遊行。
’若如文義,似從摩尼,初未流散,自然回轉。
然非彼義。
以有雖未流散,然不依前下降之道,而不知何往者。
亦有雖能回轉,然不定直達頂上,而散布低處者。
以是上回直達頂者,須瑜伽師特加修為。
金剛鬘續雲:‘風真實為先,令彼向上行,瑜伽師修為。
從此至化輪,當知名歡喜。
’次行至法輪,次行至受用輪,要由瑜伽師修為而成也。
如是由修細相,風融入規,現諸相理,然猛利火溶菩提心下降之理、上回之理,及從彼二,引生降注堅固之十六分歡喜,及十二分等。
其于臍間及密處,然猛利及降注,與于彼處安布諸字、空點,及于彼處修瓶相風等,亦皆相同。
故知于彼一切均極重要,尤當了知是瑜伽母續道要義,不錯誤之方便也。
此于下門修微細點,則下除風,易向上轉。
故猛利火然力強大。
及善表示降注俱生,須菩提心于摩尼中長時安住,故有于彼長時住等多種所為。
恐繁不書。
醜三、已發生時,根本後得修習之理。
如是若能引生上下俱生歡喜,則須配合真如清淨無我正見。
故于定中當修彼二心同一安危,空性與大樂,合為境與有境也。
次由風動增上起彼定後修學之理,如金剛鬘續雲:‘諸根行境時,随住善防護,空無二幻等,世俗增上修。
慧智灌頂等,修習生大樂。
由念大樂故,諸根從境退。
’空性謂光明位,無二謂雙運位,世俗謂幻身位,等字攝彼以下諸位。
此明諸位皆須增上受行諸境。
故語遠離以前,凡引四空之一切位中,随所現境,皆須以樂空印定。
如此所說,皆當了知。
謂當憶念真實第三灌頂時所受大樂,及等字所攝如前所說大樂,受用境時以彼印定。
防護與彼相違作意。
一切所現境皆成樂體。
此後由大樂熾盛因緣,令根門轉動諸風,皆向内轉。
亦攝根識。
故風融入,如前引生大樂也。
如第一次第時,随内外一切所見,皆須現為天身。
如是第二次第時,亦随一切所見,皆須現為大樂變相也。
彼是已得圓滿次第俱生大樂以後所有,此中說,由身遠離門,當觀一切所見,皆為大樂變化者,是為令一切所見,皆現為樂體也。
其中,先須抉擇諸法,本性清淨,了知一切有法,皆是空性變相。
次由樂空和合門,當修大樂變相。
略說彼義,如攝行論雲:‘言:我自性清淨者,謂當發起堅固我性。
增上勝解三種金剛之體性,即大金剛持者,說名加持瑜伽。
’此于一部身遠離位,說瑜伽師,了知自我本性清淨,發堅固勝解,修為大金剛持者。
非僅自身,凡遠離所依一切身。
非僅一部時,百部等時,亦皆相同。
以是抉擇一切遠離所依法,本來由自相空之本性清淨體性。
了知即此無自性之空性,現為彼諸有法。
是為諸法,乃空性變相之義。
諸法雖有多種不同,然由所破谛實而空,則無差别。
是故空性亦同一味,無多差殊。
俱生大樂,即緣此空性為境。
現在境與有境,雖未能如水注水。
然須如是勝解。
爾時,由勝解樂空一味關系,如知是空性變相。
由勝解力,亦易安立為大樂變相。
此即憶念定中樂空,印定一切所見之正确因相也。
由如是觀一切有法,皆是樂空一味變相之力,則知生死果法,與惑業等因,亦是大智所變現。
故尋常生死與彼因法,皆無處現起。
攝行論中,百部身遠離時引經雲:‘蘊界及諸處,分别五、五性,如來各加持,甯起生死業。
如是五外境,各各由五佛,各别自加持,正住三、五智。
’卡師所譯甚善。
由見此義,故薩惹哈雲:‘不應分二應合一,種性不分諸差别,三界無餘此一切,轉為一色大貪性。
此無初中後,非有非涅槃,最勝大樂中,無我亦無他,前後及十方,随所見彼性,今知是依怙,不須詢他人。
’大貪謂俱生智。
如是如百部等所說,先以聞思決擇。
于修學時,先學别攝,當觀一切所見皆是樂空變化。
善學彼已,當學究竟身遠離,觀彼一切,現為大密金剛持一尊。
亦修自身現為樂空金剛持行相。
複與佛母平等和合。
金剛持為藍色拟為白色,父子論中皆未明說。
若未能生如前說之大樂,僅能生溶解樂者,可住彼上而修。
若彼亦無者,則由善解樂空和合,與根本後得修習之理,而修學之。
其修大樂為道者,于此根本後得修習大樂之理,由修習堅固之力,随所見一切,皆成增盛大樂之助伴。
是不容缺少之方便。
故諸續論所說多法,此派于身遠離時,明了宣說。
當善知已,數數學習,乃善增長此道種性之不共堪能也。
癸二、學語遠離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