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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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也。
第一品之燈明論說,生起次第為一次第,圓滿次第為緣心等四次第。
即彼論雲:‘總攝諸續義。
’謂于續中所诠一分,不作五次第而攝一切主要義也。
福緣稱論師等以論雲:‘善修密咒身。
’謂亦說金剛念誦。
西藏智者則謂,身遠離、語遠離,皆攝入緣心。
此說較善。
以與金剛鬘續,解本續序品密說,于心密時,說初二遠離,極相順故。
五次第論略标中,聖者以金剛念誦為第一次第,分圓滿次第為五次第,是随順金剛鬘釋續未品所說而作。
攝行論雲:‘五實性’者,與彼相同。
其廣釋中,則将身遠離,單作一品,亦說六次第。
建立次第論亦雲:金剛念誦次第。
以此為一次第。
說緣心為第二次第,與五次第論略标相同。
故亦許為五種次第。
聖者,除于第三次第中,雲身遠離,略說其名外,未明顯說身遠離義。
攝行論中乃廣宣說。
如攝行論,說彼于語遠離之前,聖者何以不說耶?此中迦濕彌羅拉彌與褔緣稱二師,謂‘善住生次第’一句,俱說三種三摩地之生起次第與身遠離。
是許聖者亦于語遠離前,說身遠離也。
身遠離句,宣說身遠離者,月光疏等,說身遠離為生起次第者,亦須許爾。
五義論雲:‘聖者許幻身中具足生起次第,故不别說。
’四義論雲:‘于幻身中攝生起次第,以為前行。
’意許,身遠離起天身與幻身起金剛持,二理相同。
且許彼二,俱是生起次第。
故雖言‘幻身攝生起次第’。
實是說身遠離幻身,皆生起次第攝。
即是離生起次第外,不别說身遠離之義也。
此說與聖派諸清淨教皆不相順。
亦未通達五次第略明論義而妄說也。
自宗則許,身遠離中,有二次第之二分。
其第二次第之身遠離,聖者未于語遠離前說者,意謂金剛念誦次第中攝。
以是當知,或将初二遠離收入緣心,圓滿次第,作四次第。
或分出金剛念誦次第,将身遠離收入彼中,作五次第。
或亦将身遠離分出,作六次第。
僅是開合,都不相違。
又集密後續雲:‘承事分六支,當修上成就,若作餘修者,不得上悉地。
别攝與靜慮,命力及執持。
随念三摩地,名加行六支。
’此說圓滿次第勝承事中,有别攝支等加行六支也。
其初四句說,若不以六支修上成就,則不能得上品成就。
故無上續,一切修上品成就者,皆須具足六支。
然非各派所釋六加行之理,完全相同。
若不爾者,應一切圓滿次第,皆成一義。
若爾,一切生起次第,理亦應同。
是則為利無量所化,說無邊續,應成無用。
以說一續即完足故。
如生起次第修法,以初加行等三三摩地所攝,雖多相同,然為彼三義,須修幾許事,則有多種差别。
如是圓滿次第,須六支建立雖皆相同。
然義有多差别。
故别攝等名同,義不必同。
一名多義,一義多名,顯密教中,其例無邊故。
壬二、五次第攝六支之理。
分二。
癸一、列諸異派。
癸二、觀察彼等應不應理。
初又分二。
子一、列諸釋派。
子二、列藏師派。
今初 此中能攝,謂連身遠離之六次第。
所攝,謂加行六支。
此中複有三菩薩釋派。
曼殊室利親教及随行派。
握花論派。
教授穗論派。
如來金剛,依盧伊巴勝樂所說六加行等。
名同義殊之多派。
此中非說彼等相攝之理。
是說燈明論解後續義所說六支相攝之理也。
月光疏雲:‘總略次第、生起次第、攝别攝與靜慮二支。
其别攝者,謂修諸尊。
以世俗勝義理,觀察諸尊,即尋伺支。
次由趣問真實義故,即喜樂支心專住空性,即心一境性。
是為靜慮五支也。
說于不壞收攝諸風,為命力支。
雖未說明五次第中歸何所攝。
然是金剛念誦所攝。
說幻性金剛持身光明為體,是執持支。
故執持支,即為幻身光明中攝。
于光明後,刹那圓成金剛持身,是随念支。
修彼即以雙運為體,是三摩地。
說後二支,雙運中攝。
此乃總攝随行燈明論,心要之說。
’善明燈論說:别攝靜慮二支,心遠離攝。
命力,金剛念誦攝。
執持,光明攝。
随念與三摩地,雙運中攝。
心鏡論中亦如是說。
彼二俱是五次第攝燈明論所說六加行之理。
十二首論師說:‘十根’等一頌所明别攝支,是身遠離基礎。
次‘五欲’等四頌所明靜慮支,即身遠離。
此所依經中,似無‘密續’等二句。
次‘五智’等兩頌所明命力支即語遠離。
次‘自在’等二句,所明執持支,即心遠離。
‘别顯從彼生’句,即明幻身。
如是說者,是為折伏智者慢故,于第五支後,隐密安立。
現證光明之方便中其一合執,謂由‘方便慧等至’句,說于父母金剛蓮花瑜伽中,方便般若等至顯示。
其随滅者,由‘總說一切法,由團理所攝’二句顯示。
爾時引生五相之理,由‘心成滅金剛’等二頌半宣說也。
光明即大密,故于第五、第六二支中,混亂宣說。
彼意謂‘心成滅金剛’等為第五支。
‘方便慧’等三句,為第六支之文也。
‘堅固’等五句,明雙運。
彼計,幻身、光明、雙運三法,皆從随念支中分出。
‘中央色’等三句所明三摩地支,為任運道。
宣說第六支之三句,即說光明,已如前說。
故第六支,亦須許為光明之一分也。
此中雖未親引證燈明論文。
然亦是依據燈明論所釋後續義,說明六支。
故亦是攝彼之理。
子二、列藏師派。
往昔廓派智者倫說:六支為真實三摩地與彼随順行,二事所攝。
别攝支、攝幻身位諸行。
餘五支明三摩地。
其靜慮支之尋伺,攝身遠離。
喜,攝身遠離之勝利。
命力,攝語遠離。
樂,攝彼勝利。
心一境性,攝心遠離。
言‘諸佛’句,明靜慮之勝利,攝幻身。
執持支攝光明。
随念與三摩地,明雙運。
此亦是攝燈明論所說六支之理。
瑪派有說:别攝身遠離攝,靜慮心遠離攝,命力金剛念誦攝,執持心遠離攝。
随念幻身攝。
次言光明與雙運,三摩地攝。
實應說,後者為前二所攝也。
此是許攝時輪所說六加行之理。
西藏後期智者有雲:無畏師說,别攝靜慮為生起次第,不應道理。
以與後續中說,生起次第之四金剛承事,修共悉地,又說若離六支作餘修者不能得上悉地。
謂六支,是修上品成就之不共承事,生起次第非修上品之法,成相違故。
倫師說,别攝明行,靜慮明身遠離,尤不應理,以修上悉地之前,先得諸行,次第相違故
第一品之燈明論說,生起次第為一次第,圓滿次第為緣心等四次第。
即彼論雲:‘總攝諸續義。
’謂于續中所诠一分,不作五次第而攝一切主要義也。
福緣稱論師等以論雲:‘善修密咒身。
’謂亦說金剛念誦。
西藏智者則謂,身遠離、語遠離,皆攝入緣心。
此說較善。
以與金剛鬘續,解本續序品密說,于心密時,說初二遠離,極相順故。
五次第論略标中,聖者以金剛念誦為第一次第,分圓滿次第為五次第,是随順金剛鬘釋續未品所說而作。
攝行論雲:‘五實性’者,與彼相同。
其廣釋中,則将身遠離,單作一品,亦說六次第。
建立次第論亦雲:金剛念誦次第。
以此為一次第。
說緣心為第二次第,與五次第論略标相同。
故亦許為五種次第。
聖者,除于第三次第中,雲身遠離,略說其名外,未明顯說身遠離義。
攝行論中乃廣宣說。
如攝行論,說彼于語遠離之前,聖者何以不說耶?此中迦濕彌羅拉彌與褔緣稱二師,謂‘善住生次第’一句,俱說三種三摩地之生起次第與身遠離。
是許聖者亦于語遠離前,說身遠離也。
身遠離句,宣說身遠離者,月光疏等,說身遠離為生起次第者,亦須許爾。
五義論雲:‘聖者許幻身中具足生起次第,故不别說。
’四義論雲:‘于幻身中攝生起次第,以為前行。
’意許,身遠離起天身與幻身起金剛持,二理相同。
且許彼二,俱是生起次第。
故雖言‘幻身攝生起次第’。
實是說身遠離幻身,皆生起次第攝。
即是離生起次第外,不别說身遠離之義也。
此說與聖派諸清淨教皆不相順。
亦未通達五次第略明論義而妄說也。
自宗則許,身遠離中,有二次第之二分。
其第二次第之身遠離,聖者未于語遠離前說者,意謂金剛念誦次第中攝。
以是當知,或将初二遠離收入緣心,圓滿次第,作四次第。
或分出金剛念誦次第,将身遠離收入彼中,作五次第。
或亦将身遠離分出,作六次第。
僅是開合,都不相違。
又集密後續雲:‘承事分六支,當修上成就,若作餘修者,不得上悉地。
别攝與靜慮,命力及執持。
随念三摩地,名加行六支。
’此說圓滿次第勝承事中,有别攝支等加行六支也。
其初四句說,若不以六支修上成就,則不能得上品成就。
故無上續,一切修上品成就者,皆須具足六支。
然非各派所釋六加行之理,完全相同。
若不爾者,應一切圓滿次第,皆成一義。
若爾,一切生起次第,理亦應同。
是則為利無量所化,說無邊續,應成無用。
以說一續即完足故。
如生起次第修法,以初加行等三三摩地所攝,雖多相同,然為彼三義,須修幾許事,則有多種差别。
如是圓滿次第,須六支建立雖皆相同。
然義有多差别。
故别攝等名同,義不必同。
一名多義,一義多名,顯密教中,其例無邊故。
壬二、五次第攝六支之理。
分二。
癸一、列諸異派。
癸二、觀察彼等應不應理。
初又分二。
子一、列諸釋派。
子二、列藏師派。
今初 此中能攝,謂連身遠離之六次第。
所攝,謂加行六支。
此中複有三菩薩釋派。
曼殊室利親教及随行派。
握花論派。
教授穗論派。
如來金剛,依盧伊巴勝樂所說六加行等。
名同義殊之多派。
此中非說彼等相攝之理。
是說燈明論解後續義所說六支相攝之理也。
月光疏雲:‘總略次第、生起次第、攝别攝與靜慮二支。
其别攝者,謂修諸尊。
以世俗勝義理,觀察諸尊,即尋伺支。
次由趣問真實義故,即喜樂支心專住空性,即心一境性。
是為靜慮五支也。
說于不壞收攝諸風,為命力支。
雖未說明五次第中歸何所攝。
然是金剛念誦所攝。
說幻性金剛持身光明為體,是執持支。
故執持支,即為幻身光明中攝。
于光明後,刹那圓成金剛持身,是随念支。
修彼即以雙運為體,是三摩地。
說後二支,雙運中攝。
此乃總攝随行燈明論,心要之說。
’善明燈論說:别攝靜慮二支,心遠離攝。
命力,金剛念誦攝。
執持,光明攝。
随念與三摩地,雙運中攝。
心鏡論中亦如是說。
彼二俱是五次第攝燈明論所說六加行之理。
十二首論師說:‘十根’等一頌所明别攝支,是身遠離基礎。
次‘五欲’等四頌所明靜慮支,即身遠離。
此所依經中,似無‘密續’等二句。
次‘五智’等兩頌所明命力支即語遠離。
次‘自在’等二句,所明執持支,即心遠離。
‘别顯從彼生’句,即明幻身。
如是說者,是為折伏智者慢故,于第五支後,隐密安立。
現證光明之方便中其一合執,謂由‘方便慧等至’句,說于父母金剛蓮花瑜伽中,方便般若等至顯示。
其随滅者,由‘總說一切法,由團理所攝’二句顯示。
爾時引生五相之理,由‘心成滅金剛’等二頌半宣說也。
光明即大密,故于第五、第六二支中,混亂宣說。
彼意謂‘心成滅金剛’等為第五支。
‘方便慧’等三句,為第六支之文也。
‘堅固’等五句,明雙運。
彼計,幻身、光明、雙運三法,皆從随念支中分出。
‘中央色’等三句所明三摩地支,為任運道。
宣說第六支之三句,即說光明,已如前說。
故第六支,亦須許為光明之一分也。
此中雖未親引證燈明論文。
然亦是依據燈明論所釋後續義,說明六支。
故亦是攝彼之理。
子二、列藏師派。
往昔廓派智者倫說:六支為真實三摩地與彼随順行,二事所攝。
别攝支、攝幻身位諸行。
餘五支明三摩地。
其靜慮支之尋伺,攝身遠離。
喜,攝身遠離之勝利。
命力,攝語遠離。
樂,攝彼勝利。
心一境性,攝心遠離。
言‘諸佛’句,明靜慮之勝利,攝幻身。
執持支攝光明。
随念與三摩地,明雙運。
此亦是攝燈明論所說六支之理。
瑪派有說:别攝身遠離攝,靜慮心遠離攝,命力金剛念誦攝,執持心遠離攝。
随念幻身攝。
次言光明與雙運,三摩地攝。
實應說,後者為前二所攝也。
此是許攝時輪所說六加行之理。
西藏後期智者有雲:無畏師說,别攝靜慮為生起次第,不應道理。
以與後續中說,生起次第之四金剛承事,修共悉地,又說若離六支作餘修者不能得上悉地。
謂六支,是修上品成就之不共承事,生起次第非修上品之法,成相違故。
倫師說,别攝明行,靜慮明身遠離,尤不應理,以修上悉地之前,先得諸行,次第相違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