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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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得初靜慮者,如轉輪王尚有妙樂,況善通達二無我性。
如是由得增上歡喜故,說初地名極喜地。
答曰:實爾。
然此非俱生樂。
故非大樂。
初發業位亦非方便。
如說針孔,是虛空孔。
非此便與虛空平等。
’此謂,若全未通達無我,得初靜慮者,尚能引生廣大安樂。
何況波羅密多乘人,無倒通達二無我義久時修習,引生修空之大樂。
初地名極喜者,亦因彼地樂極增盛,故立彼名。
故無上乘,非由安樂,超勝波羅密多乘也。
答此難雲:彼雖實有修空大樂。
然彼非俱生樂。
故非是無上部所說大樂。
波羅密多乘亦未曾說初發業位引發俱生樂之方便。
故非由大樂門不能超勝也。
又彼論雲:‘若爾,般若波羅密多中,亦說無上正等菩提大樂。
答曰:雖亦說此,然未說彼方便。
其方便說是俱生大樂故。
故彼唯此次第乃能通達。
’此說波羅密多乘,未說菩提果樂之方便,因道俱生大樂。
故雖果位大樂二乘之差别極大也。
密成就論亦雲:‘真實住續中,集密續所顯。
廣說諸戲論餘經秘未說。
事行諸差别,及經藏等中,唯一勝歡喜,非一相而住。
五蘊寶器中,有情意樂别,善隐秘彼性,諸佛所安立。
’此說俱生歡喜真實性,下三續部及經藏中皆隐秘未說。
故言唯一勝歡喜性,于彼等中,非一相而住者,意謂欲漸次引導于勝歡喜實性。
說為非一相。
非說彼等中,宣說彼實性。
若不爾者,彼等之中,亦須宣說上諸灌頂。
以未傳秘密灌頂等,不準宣說大樂實性故。
如是所說俱生樂,乃不共餘乘及餘續部之最上勝法。
無上續部及一切定量釋論,雖皆宣說,然恐文繁不錄。
如是無倒定解空性而修之無漏安樂,然有無量非俱生樂,凡學習此理,而粗知波羅密多乘者,皆能了知。
又即彼樂,縱與堅固天瑜伽随轉,亦非無上圓滿次第之義。
凡其粗知下三續部者,亦能了知。
然值慧力極弱之時,故有衆多,竟将前說第一種樂,執為無上樂空和合之大樂者也。
以是應知,所言樂空和合之樂,是俱生樂。
彼初起時,是由左右二風,行入中脈之力,然猛利火溶化菩提心而引生。
是故彼樂,與前說諸樂,樂名雖同,義差别殊大,故當辯别莫令錯亂也。
又此乘中亦說彼名無緣大悲。
如教授穗論雲:‘方便謂無緣大悲,饒益衆生俱生大樂為性。
’如此說者甚多。
壬三、釋樂空無别和合義。
分二。
癸一、正義。
癸二、斷淨。
今初 若爾,無緣大悲之樂與空,無别和合之理雲何。
此如桑補劄續雲:‘無戲論自性,共名為般若,如如意摩尼,利有情名悲。
無緣處般若,無緣大悲性,與覺同一體,如虛空合空。
’決擇方便般若成就論,亦說彼義雲:‘智于所知顯,加行遍觀察,諸法無自性,說名為般若,無餘度苦海,及度衆苦因,悲愛諸有情,故說名貪愛。
’此說,分别觀察色心,決定無自性者,名慧。
由何方便能利衆生,其大貪俱生樂,名悲。
又雲:‘如水乳交融,以無二加行,所有二和合,名般若方便。
’此說當如水乳交融而和合也。
若謂彼樂與彼法性體無别者。
任何法生,即與自空性、體無差别而生,此不須瑜伽成無差别。
如是亦非餘智通達空性,以樂印證。
及生樂之後以餘空見印證。
以彼譬如以無我見攝持施等,非即施等,成為彼見體性。
如是彼樂與通達空性慧,非是互為一體故。
若爾,雲何。
謂能知智,生為俱生樂體性。
以彼無倒通達空性境義。
即此境智和合,乃名樂空無别。
此于勝義俱生時,境智一味如水乳合。
微細二相悉皆清淨。
未生勝義俱生以前,由未親證真實義故,僅能以勝解作意,悟入真實義。
故于一味,唯能勝解。
由與空性境和合無二之理,如是,故通達空性慧與樂體性,和合無二之理,即彼二心,生為共同安危之一體也。
決定空性見解之軌,較中論所說更無過上。
故此乘與波羅密多乘,于空性見,實無勝劣。
所定解之義雖同,然能定解之心,如俱生樂定解空性之力,餘心定解,則無彼力。
故空性雖無差别,然樂方便,則大有差殊也。
若未定解無我空性,則必不能解脫生死。
其能解心若未發起俱生大樂,則無咒道最勝要義。
故一分不足,必須雙俱。
如薩惹哈雲:‘若離悲心修空性,彼不能獲最勝道。
若人但修于悲心,淪落生死不解脫。
若人能修二和合,不住生死不涅槃。
’朵哈中說,俱生智為道之心要。
故此所言悲心,即是俱生大樂也。
若生如前所說俱生樂者,諸粗分别自息,内心自然安住不動。
倘唯修樂心于任何境不流散不分别,即是修空義者,則說唯修樂不能解脫生死,不應道理,故必須善決擇無我義,修習定智也。
癸二、斷诤。
若修以俱生樂定解無我義之定智,即修空性者,桑補劄雲:‘不應修習空,不應修不空,瑜伽不離空,亦不離不空,執空及不空,生不少分别,欲離廣分别,故遍斷彼二。
’此說,随執空不空俱不應修,則成相違。
彼經之義,教授穗論作如是釋:‘由色等勝義有空,遠離常邊,由世俗有不空,遠離斷邊。
故執世俗有空,與勝義有不空,而修,俱被遮遣。
色等勝義無自性,即世俗色等之體性。
故遠離勝義空,與世俗不空之體,不應道理。
’以是應知,若執勝義不空,及執名言無之空,俱生邊執分别。
若離勝義空,則生堕常邊之分别。
若離名言不空,則生斷執業果之分别。
是彼經義。
非如汝等所說。
即彼經前文亦雲:‘法界平等性,應執如芭蕉。
’此說執無堅實故。
又彼經雲:‘欲盡一切苦,欲得佛勝樂,堅心勤觀察,彼自性無事。
’此說,力勵觀察定解無自性,是盡一切苦,及得最勝樂之因故。
複次,執事谛實即執不空。
諸事雖不實,若執實事所空之空性,為谛實者,即執空義。
如方便般若成就論雲:‘欲除諸錯亂,知識斷事執,雖名有殊異,分别無異故,智者舍事執,亦不計無事,如燈然可息,息則難再滅,執事則可為,執無事不爾。
’此說執事實有
如是由得增上歡喜故,說初地名極喜地。
答曰:實爾。
然此非俱生樂。
故非大樂。
初發業位亦非方便。
如說針孔,是虛空孔。
非此便與虛空平等。
’此謂,若全未通達無我,得初靜慮者,尚能引生廣大安樂。
何況波羅密多乘人,無倒通達二無我義久時修習,引生修空之大樂。
初地名極喜者,亦因彼地樂極增盛,故立彼名。
故無上乘,非由安樂,超勝波羅密多乘也。
答此難雲:彼雖實有修空大樂。
然彼非俱生樂。
故非是無上部所說大樂。
波羅密多乘亦未曾說初發業位引發俱生樂之方便。
故非由大樂門不能超勝也。
又彼論雲:‘若爾,般若波羅密多中,亦說無上正等菩提大樂。
答曰:雖亦說此,然未說彼方便。
其方便說是俱生大樂故。
故彼唯此次第乃能通達。
’此說波羅密多乘,未說菩提果樂之方便,因道俱生大樂。
故雖果位大樂二乘之差别極大也。
密成就論亦雲:‘真實住續中,集密續所顯。
廣說諸戲論餘經秘未說。
事行諸差别,及經藏等中,唯一勝歡喜,非一相而住。
五蘊寶器中,有情意樂别,善隐秘彼性,諸佛所安立。
’此說俱生歡喜真實性,下三續部及經藏中皆隐秘未說。
故言唯一勝歡喜性,于彼等中,非一相而住者,意謂欲漸次引導于勝歡喜實性。
說為非一相。
非說彼等中,宣說彼實性。
若不爾者,彼等之中,亦須宣說上諸灌頂。
以未傳秘密灌頂等,不準宣說大樂實性故。
如是所說俱生樂,乃不共餘乘及餘續部之最上勝法。
無上續部及一切定量釋論,雖皆宣說,然恐文繁不錄。
如是無倒定解空性而修之無漏安樂,然有無量非俱生樂,凡學習此理,而粗知波羅密多乘者,皆能了知。
又即彼樂,縱與堅固天瑜伽随轉,亦非無上圓滿次第之義。
凡其粗知下三續部者,亦能了知。
然值慧力極弱之時,故有衆多,竟将前說第一種樂,執為無上樂空和合之大樂者也。
以是應知,所言樂空和合之樂,是俱生樂。
彼初起時,是由左右二風,行入中脈之力,然猛利火溶化菩提心而引生。
是故彼樂,與前說諸樂,樂名雖同,義差别殊大,故當辯别莫令錯亂也。
又此乘中亦說彼名無緣大悲。
如教授穗論雲:‘方便謂無緣大悲,饒益衆生俱生大樂為性。
’如此說者甚多。
壬三、釋樂空無别和合義。
分二。
癸一、正義。
癸二、斷淨。
今初 若爾,無緣大悲之樂與空,無别和合之理雲何。
此如桑補劄續雲:‘無戲論自性,共名為般若,如如意摩尼,利有情名悲。
無緣處般若,無緣大悲性,與覺同一體,如虛空合空。
’決擇方便般若成就論,亦說彼義雲:‘智于所知顯,加行遍觀察,諸法無自性,說名為般若,無餘度苦海,及度衆苦因,悲愛諸有情,故說名貪愛。
’此說,分别觀察色心,決定無自性者,名慧。
由何方便能利衆生,其大貪俱生樂,名悲。
又雲:‘如水乳交融,以無二加行,所有二和合,名般若方便。
’此說當如水乳交融而和合也。
若謂彼樂與彼法性體無别者。
任何法生,即與自空性、體無差别而生,此不須瑜伽成無差别。
如是亦非餘智通達空性,以樂印證。
及生樂之後以餘空見印證。
以彼譬如以無我見攝持施等,非即施等,成為彼見體性。
如是彼樂與通達空性慧,非是互為一體故。
若爾,雲何。
謂能知智,生為俱生樂體性。
以彼無倒通達空性境義。
即此境智和合,乃名樂空無别。
此于勝義俱生時,境智一味如水乳合。
微細二相悉皆清淨。
未生勝義俱生以前,由未親證真實義故,僅能以勝解作意,悟入真實義。
故于一味,唯能勝解。
由與空性境和合無二之理,如是,故通達空性慧與樂體性,和合無二之理,即彼二心,生為共同安危之一體也。
決定空性見解之軌,較中論所說更無過上。
故此乘與波羅密多乘,于空性見,實無勝劣。
所定解之義雖同,然能定解之心,如俱生樂定解空性之力,餘心定解,則無彼力。
故空性雖無差别,然樂方便,則大有差殊也。
若未定解無我空性,則必不能解脫生死。
其能解心若未發起俱生大樂,則無咒道最勝要義。
故一分不足,必須雙俱。
如薩惹哈雲:‘若離悲心修空性,彼不能獲最勝道。
若人但修于悲心,淪落生死不解脫。
若人能修二和合,不住生死不涅槃。
’朵哈中說,俱生智為道之心要。
故此所言悲心,即是俱生大樂也。
若生如前所說俱生樂者,諸粗分别自息,内心自然安住不動。
倘唯修樂心于任何境不流散不分别,即是修空義者,則說唯修樂不能解脫生死,不應道理,故必須善決擇無我義,修習定智也。
癸二、斷诤。
若修以俱生樂定解無我義之定智,即修空性者,桑補劄雲:‘不應修習空,不應修不空,瑜伽不離空,亦不離不空,執空及不空,生不少分别,欲離廣分别,故遍斷彼二。
’此說,随執空不空俱不應修,則成相違。
彼經之義,教授穗論作如是釋:‘由色等勝義有空,遠離常邊,由世俗有不空,遠離斷邊。
故執世俗有空,與勝義有不空,而修,俱被遮遣。
色等勝義無自性,即世俗色等之體性。
故遠離勝義空,與世俗不空之體,不應道理。
’以是應知,若執勝義不空,及執名言無之空,俱生邊執分别。
若離勝義空,則生堕常邊之分别。
若離名言不空,則生斷執業果之分别。
是彼經義。
非如汝等所說。
即彼經前文亦雲:‘法界平等性,應執如芭蕉。
’此說執無堅實故。
又彼經雲:‘欲盡一切苦,欲得佛勝樂,堅心勤觀察,彼自性無事。
’此說,力勵觀察定解無自性,是盡一切苦,及得最勝樂之因故。
複次,執事谛實即執不空。
諸事雖不實,若執實事所空之空性,為谛實者,即執空義。
如方便般若成就論雲:‘欲除諸錯亂,知識斷事執,雖名有殊異,分别無異故,智者舍事執,亦不計無事,如燈然可息,息則難再滅,執事則可為,執無事不爾。
’此說執事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