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三

關燈
佛。

    善修法無我,當得一切智。

    ’此說,善知一種瑜伽,往靜處勤修,現生即能成佛。

    其瑜伽者,即修法無我。

    如斯甚多。

    如是斷除實執,及通達無我,必須破除實執所執之境,了知其無。

    非僅于實執境,攝心不散,便為完足。

    如正理自在雲:‘未破除此境,不能斷彼執。

    ’聖天亦雲:‘若見境無我,當滅三有種。

    ’入中論亦雲:‘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了知我即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

    ’先引生無我見決定認識之理。

    密咒與中觀論所說無别。

    如釋菩提心論雲:‘諸修密咒行菩薩,如是先發願自性世俗菩提心已,次以修習力,發勝義菩提心。

    故當說彼自性。

    ’其後廣破外道所計補特伽羅我,内道聲聞部所計能取所取異體實有,瑜伽師所計能取所取異體性空,内心實有之法我。

    抉擇無我。

    說密咒師以修習力發勝義菩提心,先求無我見之理,如中觀論所說故。

    聲聞部說有外境二宗,計能取所取實有,聲聞獨覺一切聖者,不許如是。

    入彼道之異生,則有二種應知。

     癸三、破計不同。

     此中有說,自所許見,如略标雲:‘觀諸蘊空性,無實如芭蕉,具衆相殊勝,空性則不爾。

    ’故說以觀察慧,觀察決擇我執境空,修彼空性,非密咒規也。

    汝謂以正教理決擇無我義,定解修習,為無堅實之修者,誠可謂有觀慧者也。

    彼教之義,如第五品無垢光大疏雲:‘觀察極微合集性法為空,當遠離彼斷空。

    ’是說未善了解,中觀正因所破界限,僅以正理觀察蘊等,誤以生滅等全無所有,為無自性義。

    乃遮此斷空。

    非遮觀慧之一切觀察也。

    若不爾者,第二品無垢光大疏雲:‘謂識勝義有,智者亦不許,離一異性故,猶如虛空花。

    ’此說以離一異因,如空花喻,觀察識蘊無自性。

    又雲:‘此是中觀師所了。

    ’又雲:‘成立無我等。

    此是略标中說。

    廣如大論應知。

    ’此說彼教略說無我,廣如中觀等餘論應知。

    皆成相違。

    又大疏雲:‘金剛謂不可壞、不可斷。

    此即是乘,故名金剛乘。

    咒理與波羅密多理,果因體性和合為一。

    ’此說因乘波羅密多空性見,與果乘咒乘大樂,合成一體故。

    故有說特輪規,不同波羅密多乘決擇之見,另有決擇之理者,極不應理也。

    如是決擇空性見根本續中雖多處宣說。

    然第二品,毗盧遮那說菩提心雲:‘離一切實事,蘊界及諸處,能所取皆離,法無我平等,自心本不生,即空性體性。

    ’釋菩提心論謂決擇空分也。

    其中初句,破外道所計我。

    次二句,破小乘兩部所計實有異體能所取。

    餘句,破唯識宗所計實有内心。

    其後又雲:‘言事即分别,無分别即空,若處有分别,彼中甯有空,所别能别心,如來皆不見,若有能所别,彼豈有菩提。

    ’此所說之分别,即如彼續雲:‘佛說菩提心,我蘊等及識,分别不能覆,恒為空性相。

    ’是說計補特伽羅我等三種分别,非說一切分别也。

    根本續第十五品,說一切法如夢。

    釋論解為加持我之次第。

    以觀察慧思擇之理,根本續第九品之釋續授記密意中,雖說于因不妄計果。

    然是說觀察時,以都無所住之理而觀察也。

    金剛鬘第十六品,說于三世,各分為三漸次觀察。

    同品方便續,金剛心莊嚴續亦說:于諸色法,以微塵方分觀察。

    于諸心法,分刹那三分觀察,決擇空性。

    故求正見之理,皆如波羅密多乘而說也。

    密成就論亦雲:‘以一異性善觀察,三世諸法皆無性。

    ’又雲:‘究竟至有頂,三界一切性,以道善觀察,諸蘊非實有。

    由誰能觀察,此中何所觀,力勵求實性,随幾時觀察,爾時皆光明。

    ’此非僅說初求正見時,是說後修習時也。

    然此中第四喜俱生喜,與第四空光明現起,樂空和合時,則不以觀察慧數數觀察。

    唯起定後得位中,乃如是觀察。

    波羅密多乘,說勝解行位,定中修毗缽舍那,須以觀慧,數數觀察而修。

    則與此不同也。

    總之,諸大論所說空見品,有高下四級。

    謂如經部所決擇之補特伽羅無我,除應成派中觀外,一切大乘宗派所許相同。

    瑜伽師許,能所取異體空,及增益諸法自性差别自相實有遍計執空之空性。

    自續派中觀師,不破名言自相成就,破谛實有,許為空性。

    應成派師,于二谛中俱破自相成就,為無自性。

    故有四見。

    其中若依無上咒乘如寶所化補特伽羅增上,說樂空和合之空見,是第四種。

    依餘所化說樂空和合之空見,以所化增上空有唯識自續二見。

    觀待無我見,彼四為下品、中品、上品、上上品。

    密宗諸論,雖有依唯識見增上,說樂空和合之規。

    然未有依如上說補特伽羅無我見增上,說彼和合者也。

    以是當知,樂空和合之空,最低亦須于唯識宗異體二取空之空性,獲得定解。

    此等建立,餘處廣說。

     壬二、釋樂義。

     若爾,樂空和合之樂雲何。

    此中若唯修心一境性三摩地,引心輕安。

    由彼力故,身内風大得妙堪能,起順益相内身輕安。

    即依此故,引生身心廣大樂喜。

    如瑜伽師地論所說者,此是内外二道,大小二乘,顯密二教,皆所共有。

    凡能令心不分别住,久久修習,皆可生起。

    彼理及教證,于菩提道次第中,已廣宣說。

    是故彼樂,非此中樂。

    又如相乘所說修出入息。

    及事續後靜慮經,行續毗盧遮那成佛經所說,停止出息,于内攝持修天瑜伽,名曰命力。

    依修彼故,亦能引生妙三摩地,起身心大樂。

    然彼非是專住内身脈輪要穴風息瑜伽。

    故彼安樂,亦非無上乘所說,樂空和合之樂。

    與金剛念誦,及瓶相風之命力亦不相同。

    佛密論師,于瑜伽續,亦說停止外息,内持修天。

    除此等外,有于心經疏中,說修瓶相風,及于下續部,說上部專住身要等,是未善知顯密教,及上下續部諸道差别者之所杜撰,不可憑信。

    總之,瑜伽續以下三續部,及相乘中,雖多宣說,無倒修習空義,出世間無漏樂。

    然皆未說,專住内身脈輪要穴,由風入中脈之力,然猛利火,溶菩提心之樂。

    故彼皆無樂空和合所說之樂也。

    教授穗論亦雲:‘若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