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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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非屬方便續。

    如是又雲:‘初佛中宣說,便身非瑜伽,唯慧亦非是,方便慧等至,佛說名瑜伽。

    ’金剛心疏中亦如是說。

    彼說集密非方便續,歡喜金剛非般若續者,是遮彼二,觀待樂空之方便般若,為各别續。

    非說彼二,自宗不許為父續母續也。

    父母續中,彼二種經乃共所知,故偏說之。

    非除彼二,不許有餘方便般若續也。

     己二、除疑。

     如歡喜金剛等瑜伽母續,多說大樂。

    集密等父,未如是廣說大樂,多由四空宣說。

    依是便計,大樂為母續不共法。

    或計父續,不以大樂為道之正行。

    莫作是執,如黑行大師雲:‘瑜伽諸續中,所言如是等,瑜伽母續說,如火餘如草。

    意金剛說彼,自性無差别。

    ’此說方便續中所言,如是我間等序品正義,謂樂空無别和合,彼亦即是瑜伽母續之義。

    故彼二續樂空和合之體性,佛說全無差别也。

    尤其抉擇集密經如是我聞等序品之義,如密成就論雲:‘行者依真實,無禁亦能成,雖修百禁行,真實劣不成。

    ’又雲:‘真實住續中,集密中明顯。

    ’又雲:‘造續意金剛,說者,說亦爾,離此更無餘;除大樂無說,如是聞句文,及雲住在句,是意金剛尊,親為諸佛說,吉祥大樂尊,說住在妙句,如所說微妙,我今略宣說。

    一時中略示,謂何時佛說,諸佛續谛義,是大樂體性。

    ’此說有真實則有,無真實則無。

    共所贊之真實,即是樂空無别和合之義。

    贊說己非一次也,此論乃大樂阿阇黎,又名蓮花金剛所造。

    攝行論中,亦數引此論為根據,故與聖派相符。

    數數宣說,樂空和合為道之正行,乃集密之義,故住持聖派諸師,定須知此。

    如此宣說,一切無上續,皆以樂空之方便般若二體無别和合,為道之正行,都無差别。

    以是當知,随入二續何道,皆須自身生起,樂空之方便般若,二體無别,不容或少。

    其樂與空,亦非略解便足,必須深得樂空之不共微細要點也。

     戊二、說明方便般若各别續之義。

    分二。

    己一、無垢光等所說。

    己二、金剛幂等所說。

    今初 方便般若不二續之方便般若,既如上說。

    方便般若各别續之方便般若雲何。

    安立彼理,且如無垢光等所說:‘若何續中,于世間世俗,以大圓鏡智等差别,由蘊界清淨,為随鈍根有情意樂增上,如來說為方便般若品。

    ’此說由蘊清淨安立為方便之男天,與界清淨安立為般若之女天,而建立方便般若各别續。

    如斯之方便般若,觀待前述勝義方便般若,則屬世俗。

    是随鈍根意樂增上而說也。

    由天男女門,許為方便般若續之理,如彼論雲:‘以世俗故,若何續中,諸瑜伽母動,主尊不動,是為瑜母續。

    若何續中,諸方便動,般若不動,是方便續。

    ’此說,若于三昧耶尊作鈎召智尊等事時,諸天女行動,天子不動,是般若續。

    與上相違,是方便續。

    金剛心疏亦如是說。

     若爾,應許時輪為方便續。

    倘許爾者,無垢光雲:‘由三年差别,瑜伽母續決定。

    ’此于以三年中夜數,明瑜伽母續諸尊數量時,說為瑜伽母續,則成相違。

    由天男女門,安立二續之理,亦約多分說,非決定爾。

    例如聖派集密,雖是方便續,然鈎召智尊等時,亦有不用天子者,如是定量母續,亦有不以天女作鈎召等事者。

    其明二續共同建立之經續,亦有俱明彼二者,皆不相違故,以是應知,如金剛鬘,雖是二續所共之釋續,然彼自體,說屬方便續。

    又如時輪,雖俱說二理,然其自體,似屬瑜伽母續也。

    于如是理,有說,以彼道理,應安立為不二續。

    彼雖欲立為不二續,然未了解,如無垢光意趣安立之理。

    無垢光中,不二續義,是如前說,由勝義方便般若門安立。

    其方便般若動不動之方便般若,說随世俗鈍根意樂增上而安立故。

    此說,由所修天男女門,安立為父母續之方便般若,是随鈍根意樂增上而立。

    非說,安立父續母續之一切方便般若,皆如是也。

    無垢光說:‘方便續中,由晝夜相齊清淨,故諸尊父母,面臂相等。

    般若續中,由前後時間清淨,故諸尊父母,面臂不等。

    ’即以此作二續能立。

    承勢進說,主尊父母面臂不等,眷屬相等,為不二續。

    此非善說。

    彼僅說明,二續所說面臂等不等之因相,非是安立方便般若二續之義故。

    彼中全無父母或方便般若之義故。

    又為成立不二續者,意欲成立較餘續殊勝。

    然以彼因相成立為不二續,亦非特殊勝法。

    即使主尊父母面臂數不等,眷屬諸尊數等,二事俱備,僅就彼分亦無甚深義故。

    對于此理,諸餘似能立,亦應了知。

     己二、金剛幂等所說。

    分二。

    庚一、破餘妄計邊。

    庚二、安立善說品。

    初又分二。

    辛一、列他宗。

    辛二、破彼執。

    今初 藏師有說:金剛幂第四品雲:‘此乃一切佛,空行母勝會,為修五空行,說空行母續。

    ’又雲:‘為攝勤殺生,及諸邪見者,并諸女衆故,樂方便不繁,文略義廣大,下智易通達,諸咒差别故,今說諸續心,空行母勝續。

    ’此說前四句欲明如來示現空行母身,以女為主尊。

    或眷屬中多分女眷圍繞,是為母續。

    若如來示現五部佛身,眷屬中多分男眷圍繞,是為父續。

    意謂彼續,正說前義,兼說後義也。

    如是後續義,謂為調伏,愛樂殺生,發生邪見,趣向邪道,外道補特伽羅,故說母續。

    即以此故,為欲調伏,具足正見欲修菩提自教有情,故說父續。

    即計彼二,為安立二續之差别。

    又金剛幂第十三品雲:‘為調士夫故,說諸瑜伽續。

    為攝女衆故,說瑜伽母續。

    ’為彼二義,故說二續,即計彼二,為二續之能立。

    明秘密真實中雲:‘由生滿起次,明生起瑜伽,及滿瑜伽母。

    ’遂計此說,明生起次第真實者為父續,明圓滿次第真實者為母續也。

     辛二、破彼執。

     前續之義,是說五部諸佛,為修空行母眷屬衆會圍繞,五部空行曼荼羅故,說空行母金剛鬘續。

    彼前文所說已極明顯,故彼非明母續之義。

    又五部空行,亦如前文:‘說五曼荼羅,有金剛、常住,及金剛威德,蓮花舞自在,馬王為第五。

    ’彼即五部如來。

    非說,曼荼羅主尊為天女,故彼解釋前續不應正理。

    所釋第二續義,亦非彼義。

    即彼前文,謂不動等諸佛,試問諸菩薩,于此金剛幂中,如何攝受諸瑜伽母及空行母。

    彌勒菩薩等答曰:‘初金剛持尊,先發菩提願,我當度一切,卵生等衆生。

    何故棄女衆。

    ’為攝勤殺生,乃至勝續。

    如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