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覺普明國師語錄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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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在佛法中應受寒餓苦。
不可為利養受檀越供。
甯在佛法中長作孤陋身。
不可以谄佞媚權勢人。
甯在佛法中被人所讒害。
不可生嗔恨報他冤仇。
甯在佛法中長作貧病身。
不可貪身命破清淨戒。
甯在正法中受萬人非謗。
不可貪世褒作不義事。
甯在正法中逢衆口罵詈。
不可徇世情棄公道言。
甯在佛法中長作貧踐者。
不可違佛制貯畜長物。
甯在佛法中長作粥飯僧。
不肯耽名利作法社主。
夫偷盜妄語世禮尚以堅禁遏之。
況為釋氏亂行殺淫等。
酒是發狂。
若人狂亂。
何重不犯。
過莫大焉。
肉斷慈悲。
葷發淫嗔。
為療幻病。
甯死不犯金言。
長病時節除非時食。
總别誓願非唯今生。
盡未來際不可毀犯。
三千威儀八萬細行。
譬如網目随大綱舉。
根本深固花果自成。
願我念念住在般若。
總别誓願皆悉圓滿。
生生世世乘戒俱急。
以此深心将報佛恩。
若有違逆所發誓願(妙葩)。
現身乃被上所奉請三寶諸天幽譴冥罰。
今生乃作白癞黑癞。
在在處處被人唾罵。
違斯願故獲罪如是。
或複即作卑人乞者。
當乏衣食受饑寒苦厄。
犯斯願故獲罪如是。
我見諸佛異口同說一乘結緣如食金剛。
縱犯斯願現身獲罪。
依斯願故轉重受輕。
當來必須成今日願。
上來誓願功德。
并用回向十方盡虛空遍法界六道四生一切有情。
平等忏悔。
無始以來諸業障海。
當念清淨見性成佛。
專願(妙葩)及與法界衆生。
行願堅固如金剛山。
智慧宏深似香水海。
塵塵刹刹建立法幢。
世世生生紹隆佛種(妙葩)。
縱未開悟遭諸魔難。
以大願心當下泯絕。
彼如黑闇亦如猛風。
我願如空亦如赫日。
彼如片雪亦如堅冰。
我願如湯如大火聚。
如火聚故片雪不留。
歸大熱湯堅冰即泮。
赫日現處黑闇全無。
空性無為猛風不動。
虛空有盡。
我願無窮。
法性有邊。
我願無際。
四恩三有平等報資。
普度迷流到涅槃岸。
貞和六祀歲次庚寅春二月改且啟祚令辰。
(妙葩)九拜謹書斯文。
秉拂警策。
法道醇漓。
弘之實在吾宗識見高明之士而緻然也。
秉拂小佛事之類。
略為疏陳其說。
知我罪我。
其惟春秋乎。
秉拂提綱不必押韻。
但據平生參學所見。
滔滔地說将去。
所貴宗眼正手段高。
如臨濟德山趙州雲門。
可以為法則。
若能如是。
古風可複。
古來但雲說禅不言做禅。
叙謝住持。
多則八字。
少則四字。
務簡要。
前輩雲。
頭首叙謝住持。
謝辭繁雜乃反辱住持。
此最沒道理。
化皆無宗門高見之流。
籍叙謝言多為長。
敗壞宗教無甚于此。
久立厭聽。
自今叙謝住持兩班耆舊。
不許多談。
小佛事不須押韻。
但要正有收有放。
除疑破執。
解粘去縛。
七通八達得大自在。
自然縱放可觀。
切勿以難學為辭。
習熟自不難也。
清拙曰。
秉拂叙謝不必多矣。
多則非禮。
古來傳曰。
能置謝詞不過八字。
凡除首尾禮話之外。
二句四以至六句也得。
今時間有以詞少謂無才者。
實是好笑夫。
上人叙謝下則以多為禮。
具盡其德也。
下之贊歎上則以少為禮者。
蓋管見不可窺蒼蒼之義耳。
且複彼此久立之勞。
豈不慮之乎。
近代如趙子昂序韻府。
天下美其十六字盡焉曰。
上涉群經。
下苞諸子。
賢于回溪史韻多矣。
如序之文。
猶以簡為得。
其簡最為難能焉。
亦祭無準和尚之文。
複用七字曰。
嗚呼嗚呼又嗚呼。
美以大文而能盡哀。
天下判曰。
古來哀詞無出之者。
飾詞作文非真實之哀矣。
大禮如此。
敢煩首座。
報諸頭首以為向後法矣。
住山比丘(妙葩)拜白。
佛牙舍利緣起。
涅槃經雲。
佛告帝釋。
我今與汝牙舍利。
于天上起寶塔可供養。
令福德無盡。
帝釋至荼毗處受佛牙。
是時二捷疾羅刹。
随帝釋後往取一牙。
衆皆不見之。
太平廣記雲。
道宣律師問北天王太子張瓊曰。
我聞捷迅思于涅槃會上拔佛牙走。
北天王追落之。
此事實欤。
答曰。
實也。
其佛牙今何在。
答曰。
我持之。
宣求瞻禮。
瓊便獻牙舍利。
北天王名是毗沙門。
領捷疾羅刹。
佛祖統記雲。
唐代宗問綱律師曰。
先師所秘之佛牙今何在乎。
綱曰。
我傳之。
即迎朝拜瞻。
曆代會要志雲。
仁宗迎禁中拜瞻。
得分舍利制贊籠塔中。
佛海禅師住靈隐寺。
宋孝宗正月八日。
幸靈隐燒香。
親持舍利捧額敬之。
召對佛海禅師問舍利因緣。
師演說曰。
漢朝已前不知佛。
東漢孝明帝永平七甲子年。
帝夢。
金人身長丈六。
項佩日輪。
飛至殿庭。
于是召群臣令占夢。
通人傳毅奏曰。
臣按。
周書昭王二十四年甲寅四月八日。
西域有聖人生。
暴風起宮殿舍宅悉震動。
夜有五色光。
爾來今至一千一十年也。
今所夢是乎。
西域聖人年長謂之佛。
佛長丈六。
帝聞之信。
即遣王遵秦憬等十有八人于月氏國求佛末孫。
遂遇迦葉摩騰竺法蘭。
攜之歸洛陽。
馱經白馬來。
所以建寺号白馬。
與騰蘭居是。
帝乃幸其寺。
騰蘭問曰。
此寺東何館。
帝曰。
夜有光。
民呼為聖冢。
摩騰曰。
阿育王分如來舍利八斛四鬥藏天下。
凡八萬四千處。
于支那震且十有九處。
是其一也。
帝大驚即幸拜之。
忽圓光現冢上。
呼侍衛萬藏。
帝喜甚。
壬申正月朔日。
道士一千三百餘人。
上表诽謗釋門。
于是騰蘭曰。
佛經與餘經燒之要見火驗。
即正月十五日。
集餘經凡七百四十餘卷。
白馬寺築壇置之。
褚善信費叔才之徒。
焚香持咒。
火之則悉成灰。
見之褚費自害而死。
次積釋門經。
火之則曾不燒。
神變希有。
自是佛法猶流布天下。
于此日本相州鐮倉都督右府将軍源實朝夢。
度大宋國到一寺。
則長老升座說法。
實朝向僧問此寺号。
答曰。
能仁寺。
又問長老名。
答曰。
道宣律師。
又問。
律師入滅年久。
何得現在。
答曰。
聖者生死無差别。
今有律師再誕。
汝知之乎。
答曰。
不知。
僧曰。
日本鐮倉實朝将軍也。
又問。
左邊侍者是誰。
僧曰。
鐮倉良真僧都。
實朝夢覺成奇異想處。
良真夢此趣。
壽福寺開山千光和尚亦夢之。
三夢依相同。
實朝信之。
爾來希拜瞻張瓊所獻道宣律師之牙舍利。
乃作大船。
積美木金銀貨财等。
度十二人于大明國。
到京師能仁寺。
則衆皆問曰。
因何到此哉。
使者竊說夢。
由是來獻此美木金銀貨财。
願一年可借賜佛牙。
明年複積美木金銀貨财來獻。
應返謝舍利。
一衆議而以借與使者。
傳受之歸朝。
乃立飛腳報實朝。
實朝甚歡。
出館待小田原。
奉載舍利于神輿歸鐮倉。
便建寺名大慈安舍利。
每歲以十月十有五日為會。
萩原天皇後醍醐天皇。
雖有可進上旨。
依為鐮倉鎮守不獻之。
圓覺寺建舍利殿。
遷大慈寺舍利以禱國家安甯。
然處。
後光嚴院法皇。
佛牙舍利事。
敕夢窗國師有拜瞻求。
國師達敕命旨于圓覺寺。
重而被成下綸旨。
是時竟奉獻斯舍利。
應安七年甲寅正月十七日。
法皇诏對拙叟直賜此牙舍利。
何賜如之。
因以贻之後代兒孫妙葩。
鹿王院遺誡。
本寺住持請所以。
辱承源相公祖祢三代顧問。
其位升五山之最。
其号加一國之師。
豈非恩渥之至者哉。
況亦本寺開基之兆。
出嘗感瑞夢。
此則伏三寶覆護之力者也。
然則凡在本寺僧衆。
外嚴戒律内修禅定專能精進勿緻怠慢。
特祈國家安泰而增檀越之福壽。
此則報恩之至者也。
是以凡請住持時。
先本院主與門中老宿相議以撰其人。
而後可承大檀越尊意矣。
本院塔主宜小師之中請以道為念以戒修身以公道辨事者。
塔主進退宜以三十六之月為限。
若也衆緣不合。
須信其意。
守塔侍者并免僧。
宜于常住小師之中請之。
莫以客僧充之。
免僧宜乎随從院主以管領院中事。
不得信意漫遊。
如有别事可辨請暇。
則可請餘人也。
每日晨昏常住諷經之次。
院中僧衆詣釋迦窟前。
誦大悲咒一遍。
以表報師恩及資小師僧尼亡魂之儀。
又誦大悲咒一遍。
以奉資大檀越諸位尊靈及信男信女幽魂。
日中之時。
院中僧衆可就院主客堂讀誦金剛經一卷·心經五卷·大悲咒·消災咒奉祈佛法繁昌國家安穩。
院中事無大小。
院主與主事僧和合而行焉。
若有大事難辨。
則本寺長老與門徒老宿相俱評議而斷之。
莊園管領亦不可自專焉。
院中人數莫過七員(中塔院主。
侍者。
免僧一人。
行者一人。
人力二人。
常住打給錢)。
此外不費常住。
别養四五人。
以充院中禅誦之衆。
佛前每日(行者捧來侍者獻之)兩塔日日靈供并同前(行者二人。
人力三人。
以院中常住養之)。
常住臨時打嚫(佛前中塔院主。
侍者。
免僧)。
共五錢可請之。
每日佛供臨時嚫物兩塔供具等。
二人行者為承仕而受用之(兩行者雖為承仕。
亦宜奉事院主。
院主錢行者一人。
人工一人免之)。
院主得錢宜參拾六貫。
主事僧拾貳貫。
守塔侍者參貫六百。
此外塔主主事侍者等。
諸寮炭油及院中細細資具并修理等。
宜用當院公物也。
當院資緣若有阙乏時。
須系常住辨焉。
資緣若有餘剩。
亦宜資常住。
莫效尋常以論本寺塔頭之異(本寺在園等一千餘貫錢。
以山僧管領地所寄附也。
院中僧外若有公界耆舊老宿寄栖。
則其寮炭油自常住可送之。
但如而今常住土貢寺家受用不足安衆。
況有餘剩乎。
然而各别檀那寄附田地多矣。
若獲入手。
豐足有日。
思之)。
佛光國師年忌(九月初三)佛國國師年忌(十月二十日)如祖師忌院中辨之植兒孫福。
正覺國師年忌(九月三十日)如祖師忌常住可辨之。
月忌靈供就院中可辨之。
大檀那百年後年忌月忌等。
須如法精修。
若别有田園。
宜月月書寫法華以嚴飾仙駕結清衆緣。
切莫怠慢(此事系常住)。
尋常塔頭守塔侍者。
于影像前晨昏表奉事之儀。
其理宜然。
古者雲。
事死當如事生矣。
雖然先師平生尚不要煩人。
滅後亦略之。
矧于老拙乎。
東西兩塔年忌月忌及旦望諷經之時。
兩序宜在佛前中央立班。
佛國先國師忌辰諷經時。
須挂其頂相于中塔内老僧影像前而立班其前。
諸忌佛事并不得莊嚴堂内圓寂潇灑是真佛事也。
老拙滅後中陰百日小祥大祥等諸忌。
隻要随家豐儉做之。
不須僧俗小師各出資财役役營為。
每月忌齋亦不許遺弟輪番以作之。
一切須以先師遺誡為本。
别莫立規繩。
老拙影像左右各挂一枚大牌。
小師之中不問存亡。
書其名字以資亡殁諸靈。
兼祈存者福壽。
旨趣載前。
若有檀那為大牌所載亡魂作佛事。
則假書其位牌安卵塔階。
或為本院有大功者。
于大小刹作長老者。
或尊貴異常之人。
别安其牌。
其餘切莫安之。
恐牌上迫窄。
後者無所容焉。
大牌(右比丘信男。
左比丘尼信女)。
本寺并末寺契券等正文。
宜收院中。
院主能護持勿令散失。
守口攝意勿緻鬥诤。
既是以道聚頭。
縱是法談。
如及诤論則不可。
矧為閑事長無明乎。
然彼此同是凡夫。
瞥喜瞥瞋難得而禁。
如有小紛争。
則勸令和合。
及于相罵相打。
則不論理非兩俱出。
若複有不
不可為利養受檀越供。
甯在佛法中長作孤陋身。
不可以谄佞媚權勢人。
甯在佛法中被人所讒害。
不可生嗔恨報他冤仇。
甯在佛法中長作貧病身。
不可貪身命破清淨戒。
甯在正法中受萬人非謗。
不可貪世褒作不義事。
甯在正法中逢衆口罵詈。
不可徇世情棄公道言。
甯在佛法中長作貧踐者。
不可違佛制貯畜長物。
甯在佛法中長作粥飯僧。
不肯耽名利作法社主。
夫偷盜妄語世禮尚以堅禁遏之。
況為釋氏亂行殺淫等。
酒是發狂。
若人狂亂。
何重不犯。
過莫大焉。
肉斷慈悲。
葷發淫嗔。
為療幻病。
甯死不犯金言。
長病時節除非時食。
總别誓願非唯今生。
盡未來際不可毀犯。
三千威儀八萬細行。
譬如網目随大綱舉。
根本深固花果自成。
願我念念住在般若。
總别誓願皆悉圓滿。
生生世世乘戒俱急。
以此深心将報佛恩。
若有違逆所發誓願(妙葩)。
現身乃被上所奉請三寶諸天幽譴冥罰。
今生乃作白癞黑癞。
在在處處被人唾罵。
違斯願故獲罪如是。
或複即作卑人乞者。
當乏衣食受饑寒苦厄。
犯斯願故獲罪如是。
我見諸佛異口同說一乘結緣如食金剛。
縱犯斯願現身獲罪。
依斯願故轉重受輕。
當來必須成今日願。
上來誓願功德。
并用回向十方盡虛空遍法界六道四生一切有情。
平等忏悔。
無始以來諸業障海。
當念清淨見性成佛。
專願(妙葩)及與法界衆生。
行願堅固如金剛山。
智慧宏深似香水海。
塵塵刹刹建立法幢。
世世生生紹隆佛種(妙葩)。
縱未開悟遭諸魔難。
以大願心當下泯絕。
彼如黑闇亦如猛風。
我願如空亦如赫日。
彼如片雪亦如堅冰。
我願如湯如大火聚。
如火聚故片雪不留。
歸大熱湯堅冰即泮。
赫日現處黑闇全無。
空性無為猛風不動。
虛空有盡。
我願無窮。
法性有邊。
我願無際。
四恩三有平等報資。
普度迷流到涅槃岸。
貞和六祀歲次庚寅春二月改且啟祚令辰。
(妙葩)九拜謹書斯文。
秉拂警策。
法道醇漓。
弘之實在吾宗識見高明之士而緻然也。
秉拂小佛事之類。
略為疏陳其說。
知我罪我。
其惟春秋乎。
秉拂提綱不必押韻。
但據平生參學所見。
滔滔地說将去。
所貴宗眼正手段高。
如臨濟德山趙州雲門。
可以為法則。
若能如是。
古風可複。
古來但雲說禅不言做禅。
叙謝住持。
多則八字。
少則四字。
務簡要。
前輩雲。
頭首叙謝住持。
謝辭繁雜乃反辱住持。
此最沒道理。
化皆無宗門高見之流。
籍叙謝言多為長。
敗壞宗教無甚于此。
久立厭聽。
自今叙謝住持兩班耆舊。
不許多談。
小佛事不須押韻。
但要正有收有放。
除疑破執。
解粘去縛。
七通八達得大自在。
自然縱放可觀。
切勿以難學為辭。
習熟自不難也。
清拙曰。
秉拂叙謝不必多矣。
多則非禮。
古來傳曰。
能置謝詞不過八字。
凡除首尾禮話之外。
二句四以至六句也得。
今時間有以詞少謂無才者。
實是好笑夫。
上人叙謝下則以多為禮。
具盡其德也。
下之贊歎上則以少為禮者。
蓋管見不可窺蒼蒼之義耳。
且複彼此久立之勞。
豈不慮之乎。
近代如趙子昂序韻府。
天下美其十六字盡焉曰。
上涉群經。
下苞諸子。
賢于回溪史韻多矣。
如序之文。
猶以簡為得。
其簡最為難能焉。
亦祭無準和尚之文。
複用七字曰。
嗚呼嗚呼又嗚呼。
美以大文而能盡哀。
天下判曰。
古來哀詞無出之者。
飾詞作文非真實之哀矣。
大禮如此。
敢煩首座。
報諸頭首以為向後法矣。
住山比丘(妙葩)拜白。
佛牙舍利緣起。
涅槃經雲。
佛告帝釋。
我今與汝牙舍利。
于天上起寶塔可供養。
令福德無盡。
帝釋至荼毗處受佛牙。
是時二捷疾羅刹。
随帝釋後往取一牙。
衆皆不見之。
太平廣記雲。
道宣律師問北天王太子張瓊曰。
我聞捷迅思于涅槃會上拔佛牙走。
北天王追落之。
此事實欤。
答曰。
實也。
其佛牙今何在。
答曰。
我持之。
宣求瞻禮。
瓊便獻牙舍利。
北天王名是毗沙門。
領捷疾羅刹。
佛祖統記雲。
唐代宗問綱律師曰。
先師所秘之佛牙今何在乎。
綱曰。
我傳之。
即迎朝拜瞻。
曆代會要志雲。
仁宗迎禁中拜瞻。
得分舍利制贊籠塔中。
佛海禅師住靈隐寺。
宋孝宗正月八日。
幸靈隐燒香。
親持舍利捧額敬之。
召對佛海禅師問舍利因緣。
師演說曰。
漢朝已前不知佛。
東漢孝明帝永平七甲子年。
帝夢。
金人身長丈六。
項佩日輪。
飛至殿庭。
于是召群臣令占夢。
通人傳毅奏曰。
臣按。
周書昭王二十四年甲寅四月八日。
西域有聖人生。
暴風起宮殿舍宅悉震動。
夜有五色光。
爾來今至一千一十年也。
今所夢是乎。
西域聖人年長謂之佛。
佛長丈六。
帝聞之信。
即遣王遵秦憬等十有八人于月氏國求佛末孫。
遂遇迦葉摩騰竺法蘭。
攜之歸洛陽。
馱經白馬來。
所以建寺号白馬。
與騰蘭居是。
帝乃幸其寺。
騰蘭問曰。
此寺東何館。
帝曰。
夜有光。
民呼為聖冢。
摩騰曰。
阿育王分如來舍利八斛四鬥藏天下。
凡八萬四千處。
于支那震且十有九處。
是其一也。
帝大驚即幸拜之。
忽圓光現冢上。
呼侍衛萬藏。
帝喜甚。
壬申正月朔日。
道士一千三百餘人。
上表诽謗釋門。
于是騰蘭曰。
佛經與餘經燒之要見火驗。
即正月十五日。
集餘經凡七百四十餘卷。
白馬寺築壇置之。
褚善信費叔才之徒。
焚香持咒。
火之則悉成灰。
見之褚費自害而死。
次積釋門經。
火之則曾不燒。
神變希有。
自是佛法猶流布天下。
于此日本相州鐮倉都督右府将軍源實朝夢。
度大宋國到一寺。
則長老升座說法。
實朝向僧問此寺号。
答曰。
能仁寺。
又問長老名。
答曰。
道宣律師。
又問。
律師入滅年久。
何得現在。
答曰。
聖者生死無差别。
今有律師再誕。
汝知之乎。
答曰。
不知。
僧曰。
日本鐮倉實朝将軍也。
又問。
左邊侍者是誰。
僧曰。
鐮倉良真僧都。
實朝夢覺成奇異想處。
良真夢此趣。
壽福寺開山千光和尚亦夢之。
三夢依相同。
實朝信之。
爾來希拜瞻張瓊所獻道宣律師之牙舍利。
乃作大船。
積美木金銀貨财等。
度十二人于大明國。
到京師能仁寺。
則衆皆問曰。
因何到此哉。
使者竊說夢。
由是來獻此美木金銀貨财。
願一年可借賜佛牙。
明年複積美木金銀貨财來獻。
應返謝舍利。
一衆議而以借與使者。
傳受之歸朝。
乃立飛腳報實朝。
實朝甚歡。
出館待小田原。
奉載舍利于神輿歸鐮倉。
便建寺名大慈安舍利。
每歲以十月十有五日為會。
萩原天皇後醍醐天皇。
雖有可進上旨。
依為鐮倉鎮守不獻之。
圓覺寺建舍利殿。
遷大慈寺舍利以禱國家安甯。
然處。
後光嚴院法皇。
佛牙舍利事。
敕夢窗國師有拜瞻求。
國師達敕命旨于圓覺寺。
重而被成下綸旨。
是時竟奉獻斯舍利。
應安七年甲寅正月十七日。
法皇诏對拙叟直賜此牙舍利。
何賜如之。
因以贻之後代兒孫妙葩。
鹿王院遺誡。
本寺住持請所以。
辱承源相公祖祢三代顧問。
其位升五山之最。
其号加一國之師。
豈非恩渥之至者哉。
況亦本寺開基之兆。
出嘗感瑞夢。
此則伏三寶覆護之力者也。
然則凡在本寺僧衆。
外嚴戒律内修禅定專能精進勿緻怠慢。
特祈國家安泰而增檀越之福壽。
此則報恩之至者也。
是以凡請住持時。
先本院主與門中老宿相議以撰其人。
而後可承大檀越尊意矣。
本院塔主宜小師之中請以道為念以戒修身以公道辨事者。
塔主進退宜以三十六之月為限。
若也衆緣不合。
須信其意。
守塔侍者并免僧。
宜于常住小師之中請之。
莫以客僧充之。
免僧宜乎随從院主以管領院中事。
不得信意漫遊。
如有别事可辨請暇。
則可請餘人也。
每日晨昏常住諷經之次。
院中僧衆詣釋迦窟前。
誦大悲咒一遍。
以表報師恩及資小師僧尼亡魂之儀。
又誦大悲咒一遍。
以奉資大檀越諸位尊靈及信男信女幽魂。
日中之時。
院中僧衆可就院主客堂讀誦金剛經一卷·心經五卷·大悲咒·消災咒奉祈佛法繁昌國家安穩。
院中事無大小。
院主與主事僧和合而行焉。
若有大事難辨。
則本寺長老與門徒老宿相俱評議而斷之。
莊園管領亦不可自專焉。
院中人數莫過七員(中塔院主。
侍者。
免僧一人。
行者一人。
人力二人。
常住打給錢)。
此外不費常住。
别養四五人。
以充院中禅誦之衆。
佛前每日(行者捧來侍者獻之)兩塔日日靈供并同前(行者二人。
人力三人。
以院中常住養之)。
常住臨時打嚫(佛前中塔院主。
侍者。
免僧)。
共五錢可請之。
每日佛供臨時嚫物兩塔供具等。
二人行者為承仕而受用之(兩行者雖為承仕。
亦宜奉事院主。
院主錢行者一人。
人工一人免之)。
院主得錢宜參拾六貫。
主事僧拾貳貫。
守塔侍者參貫六百。
此外塔主主事侍者等。
諸寮炭油及院中細細資具并修理等。
宜用當院公物也。
當院資緣若有阙乏時。
須系常住辨焉。
資緣若有餘剩。
亦宜資常住。
莫效尋常以論本寺塔頭之異(本寺在園等一千餘貫錢。
以山僧管領地所寄附也。
院中僧外若有公界耆舊老宿寄栖。
則其寮炭油自常住可送之。
但如而今常住土貢寺家受用不足安衆。
況有餘剩乎。
然而各别檀那寄附田地多矣。
若獲入手。
豐足有日。
思之)。
佛光國師年忌(九月初三)佛國國師年忌(十月二十日)如祖師忌院中辨之植兒孫福。
正覺國師年忌(九月三十日)如祖師忌常住可辨之。
月忌靈供就院中可辨之。
大檀那百年後年忌月忌等。
須如法精修。
若别有田園。
宜月月書寫法華以嚴飾仙駕結清衆緣。
切莫怠慢(此事系常住)。
尋常塔頭守塔侍者。
于影像前晨昏表奉事之儀。
其理宜然。
古者雲。
事死當如事生矣。
雖然先師平生尚不要煩人。
滅後亦略之。
矧于老拙乎。
東西兩塔年忌月忌及旦望諷經之時。
兩序宜在佛前中央立班。
佛國先國師忌辰諷經時。
須挂其頂相于中塔内老僧影像前而立班其前。
諸忌佛事并不得莊嚴堂内圓寂潇灑是真佛事也。
老拙滅後中陰百日小祥大祥等諸忌。
隻要随家豐儉做之。
不須僧俗小師各出資财役役營為。
每月忌齋亦不許遺弟輪番以作之。
一切須以先師遺誡為本。
别莫立規繩。
老拙影像左右各挂一枚大牌。
小師之中不問存亡。
書其名字以資亡殁諸靈。
兼祈存者福壽。
旨趣載前。
若有檀那為大牌所載亡魂作佛事。
則假書其位牌安卵塔階。
或為本院有大功者。
于大小刹作長老者。
或尊貴異常之人。
别安其牌。
其餘切莫安之。
恐牌上迫窄。
後者無所容焉。
大牌(右比丘信男。
左比丘尼信女)。
本寺并末寺契券等正文。
宜收院中。
院主能護持勿令散失。
守口攝意勿緻鬥诤。
既是以道聚頭。
縱是法談。
如及诤論則不可。
矧為閑事長無明乎。
然彼此同是凡夫。
瞥喜瞥瞋難得而禁。
如有小紛争。
則勸令和合。
及于相罵相打。
則不論理非兩俱出。
若複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