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疏百條第三重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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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
勸如是尋入義說求真實偈也。
無體非無體(第二重異百條) 所引頌。
無體非無體(乃至)是故說是幻爾者此文可雲顯遍計有無義乎。
答。
不爾欤。
雨方也。
若雲不爾者。
上正舉三性喻之時。
如彼起幻師譬說虛分别如彼諸幻事譬說二種迷既幻師喻依他幻事喻所執分明也。
今幻事喻豈忽相違乎。
可知以所執情有理無有而非有等雲事。
若又雲爾者。
次下舉幻事喻法說。
此幻即譬諸蘊等今幻事依他也雲事。
不及異認者乎。
爾者雨方也。
答。
自元所答申非遍計喻也。
凡莊嚴論文以幻事喻依變二性也。
故上文如彼無體故得入第一義如彼可得故通達世谛實長行釋此文如彼無體故文。
雲此譬依他分别二相亦無實體。
如彼可得故文此譬虛妄分别亦爾幻事喻通依他事既分明也。
彼文展轉相承有今釋上可雲通依變二性。
莊嚴論次上文有一頌。
迷因無體故無倒自在轉迷因倒因者依他也。
上釋。
變木石等以為迷因如是虛分别依他性亦爾起種種分别為颠倒因既說依他文相承有此頌。
定知舉依他譬說雲事。
付中是事彼處有等二頌譬說也。
莊嚴論次有二頌法說。
今疏舉彼長行釋不引偈頌也。
法說文明五蘊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義故。
依他條勿論也。
若爾者彼譬說豈說遍計乎。
但至雲以幻師幻事如次喻依變二性者。
彼文全以幻師直非喻依他。
為取幻師術力也。
術力有紀事上故。
猶屬幻事也。
故彼處釋雲。
如幻師KK術力變木石等以為迷因如是虛分别依他性亦爾以變木石等為迷因。
是依他喻也。
全非取幻師也。
重難雲。
莊嚴論意幻事喻通依他雲事難思。
上彼事無體故即得真實境如是轉依故即得真實義彼事無體故者喻所執無體彼文明空為門故入于真性旨故。
故釋法說時。
諸菩薩了彼二迷無體時(雲雲)二迷無體者。
指所執故。
而本論雖此中間有一頌。
今疏略彼引是事彼處有等文意非為顯變計義乎。
但至迷因無體故等一頌者。
莊嚴論文依變釋文交雜隐顯義門不定也。
因明所執為顯彼迷因雖舉依他。
幻事喻本意所執故。
今疏略彼頌專有起盡乎。
況上文幻像金等為變計喻幻像言尤名變計所也。
而今是事彼處有文釋論幻像事彼處顯現。
無體非無體文述像顯現故。
以幻像釋之意非為遍計乎。
次至如彼可得故通達世谛實文以依他喻幻事者。
依他迷因故依遍計可得依他迷因義成也。
意雲。
于幻事有有體無體二義。
知幻事無體時。
隻木石等體全無迷因義。
成迷因事幻事有體前事也。
故紀事可得迷因義立雲谛實也。
非幻事直喻虛妄分别。
難者意直以幻師非喻依他。
幻師所起術力為迷因故喻依他也。
然術力幻師能故。
屬幻師雲如彼起幻師等也。
次至雲法說既依他也譬說可非所執者。
自元莊嚴論意依變二性交雜明故。
何文隐顯存二性義也。
故法譬影略依變互顯也。
然今顯文約所執故可雲所執釋也。
故此幻即譬諸蘊釋文默可讀。
此幻即譬計蘊(雲雲)喻遍計事可為本性也。
或又上明遍計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義。
下說有二種光等二頌依他上明二義也。
上下未必法譬二段也。
故下頌說有二種光等(雲雲)不用幻事喻用二樂喻見。
答。
自元所答成譬依他也。
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等而字起盡有無互顯無障礙之義也。
所執情有理無故雖有有無義。
有無義門各别互不融也。
情有前不知理無道理。
理無前不許情有之義。
故二義互不融者不會而字起盡也。
然依他有自本假有有故。
不遮無義。
無又實無無故有許假有之意。
以有無二義相融礦會而字起盡也。
且一虛妄分别有而非有非有而有之二義既依他也。
以一同文句此文雲遍計也乎。
又次上迷因無體故等一頌說依他雲事既所共許也。
若爾者今文豈間越彼述别義乎。
釋文不釣鎖。
非大過乎。
其上文偏不可雲說遍計。
基昭先成釋彼事無體故即得真實境次雲迷因無體故等。
上無體專可依他無體之義無體之言同故。
但至雲二迷無體者。
自元彼文局依他不申也。
彼事無體故以下之文通依遍二性釋之中。
迷因無體故以下文且局依他作釋也。
上句事通依遍二性之中。
約依他之邊作釋雲是事彼處有等也。
總一段文幻事不可雲不譬依他。
既雲此幻即譬諸蘊。
若一向幻事譬雲局遍計者。
此釋如何消乎。
又譬如強幻王令餘幻王退等文。
彼可雲所執譬也乎。
所治幻王雖所執也。
能治強幻王不可雲所執。
釋念處等諸法故。
此即譬才蘊之文點甚不可然。
若上定遍計可雲更有譬依他之義者。
可雲此幻亦譬計蘊。
文點大不契即字也。
次至幻像之言者。
幻像者與幻事同辭也。
幻事言既不簡依他者。
幻像何強局遍計乎。
次幻事譬依他事。
為顯成迷因之義也。
直非譬依他雲事甚不可然。
何義邊以幻事為依他譬。
何堅雲非依他之譬乎。
次說有二種光等取别譬雲事不可然。
二樂者何法可意得乎。
論下能取所取光(雲雲)以能取所取雲二光若爾者二光全非譬說也。
真實性體 謂真實性真實今此真實性者唯可局真如乎。
答。
不局也。
雨方也。
若雲不局者。
依他緣生假有之法也。
不可雲真實性。
是以或雲如彼無體故得入第一義。
或述法界與世間示會有少異。
此等釋無争限真理雲事。
若又依之雲爾者。
頌中三應及二淨二淨三譬顯二淨豈非理智二法乎。
答。
凡于圓成實性有二門廢立。
常無常門與漏無門也。
常無常門之圓成雖限真理漏無漏門之圓成通無漏有為智也。
是以唯識論。
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體實名圓成實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且一邊令出頌文分明乎。
但至一片者。
第一義之稱可通智欤。
是以起信論。
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谛無有世谛境界次法界等者法理顯理也。
如此存申不可有相違。
重難雲。
既以三重譬顯三性。
無漏有為法雖有得圓成名。
其體是依他也。
何依他外取别譬乎。
以知空金水三喻共譬真理雲事。
是以唯識論真理譬大空攝論以金譬真理但至雲二淨言顯理智者。
二淨者本來清淨離垢清淨也。
在纏出纏真如雲二淨。
有何怪乎。
以二淨為理智之意。
本淨真理離垢淨雲智欤。
何教以理智如此判乎。
于真理不可有離垢之義欤。
六度經法寶自性恒清淨等一頌明本淨。
無垢法寶舉德備等一頌明離垢淨此說理法寶文也。
于理有二淨之條分明也。
因譬心品。
法爾無、漏種子煩惱在纏位可雲本來清淨。
現行位離垢清淨也。
智一向不可定離垢(或本雲。
今以上義無用欤。
雲雲)就中莊嚴論。
取三性譬時以圓成譬本等實境譬意。
木石等上加術力可成迷因之相依他也。
迷人見之執幻像金等所執也。
悟人見之時以術力現似金相。
知非實金之時得本木石等實體譬圓成也。
若爾者幻像金息時所得實體可譬真理也。
空為門故入于真性之義故。
法說了二迷無體時得真實性義者是也。
依他設雖四智心品也。
尚是可屬術力分。
衆緣生法故。
何雲木石等實境乎。
故在莊嚴論始終以理為圓成雲事。
次第一義谛通智雲事不可爾。
相宗意以廢诠談旨谛名第一義谛。
第三證得勝久尚局理二空所顯理故。
況第四乎。
故慈恩釋。
聖智内證體妙熟言等(雲雲)四智心品可屬第二道理勝義。
道理勝義者四谛也。
道谛無漏有為智故。
又論中釋着無而棄有頌雲。
如如有法如如言偏名理稱也。
金光明經理法身雲唯有如如故。
若莊嚴論意以無漏有為法為圓成實性。
下強幻王者可譬圓成欤。
以圓成實性不可譬幻事。
紀事虛妄不實譬也。
圓成雲諸法實性義故。
答。
自元所答申莊嚴論真實性可通理智也。
其故以三應為三性。
依他應斷圓成應淨也。
若以無漏有為四智心品屬依他者。
何一向定應斷乎。
凡斷者不出自性斷緣縛斷二種。
自性斷幹諸煩惱并煩惱相應心心所等也。
緣縛斷諸餘有漏善無記心所并色。
不相應等法也。
無漏無非此二斷攝。
何屬應斷依他乎。
定知應淨圓成中理智二法共可存雲事。
又莊嚴論明三性時。
不可漏無漏有為法。
若不屬圓成者。
置何處乎。
但至以無漏有為法屬圓成者其體依他故别雲不可取空金水譬者。
凡明圓成事以無為法可為本。
雲有無漏有為法屬彼廢立也。
若不取别譬者。
圓成可除無為法乎。
次唯識論以大空譬理。
攝論以金譬理故。
至雲空金水譬偏可顯理者。
凡取譬事義邊不定也。
攝論金土染淨譬以金不變譬理不變。
唯識論太空譬以空無相譬理無相也。
今取空金水譬意。
此三喻俱具本來清淨離垢清淨二義故。
譬理智二淨義也。
付是本淨譬理新淨譬智事理。
無在纏出纏之宵同故。
本來清淨之義顯也。
譬無漏現行在纏位無之。
出纏之位有之故。
有在纏在纏之不同。
以離垢清淨之義為本也。
或又理智共通二淨意得無相違。
次至雲莊嚴論三性以木石譬圓成者。
凡于莊嚴論三性說圓成時。
有隐顯義多分約勝約本以理為圓成。
然以三應定三性之體之時。
依他既局有漏故。
無漏之法依屬圓成。
後後明圓成之時。
設表雖約理。
裹可存通智之義也。
若爾者或雲如如有法或雲第一義谛。
且約本意得不可有相違。
或又金光明經說如如智。
如如言何強局理乎。
就中着無棄有之文意。
着無者遍計所執也。
對之有尤可通依圓何獨局圓成乎遣虛存實識之義故。
故知且約勝雖雲如如有法。
廣可通依圓道理決定不可定可局理。
次至第一義谛者。
起信論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谛無有世谛境界理智共非雲第一義谛乎。
一。
問。
譬如強幻王令餘幻王退等之一頌意非明漏無漏門圓成義首。
其故能治清淨法無漏有為智也所治染法者染分依他也。
既為能治所治非示依圓二性各别義乎。
又唯識論釋漏無漏門圓成雲。
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能令染法盡者非離倒究竟義乎。
答。
此文專以無漏有為法屬依他起盡也。
其故上雲此幻即譬計蘊。
定以幻事譬依他釣鎖彼文。
蹈雲依他如幻之文。
問諸法同如幻何一為能治一為所治有此答說。
定知能治強幻王所治餘幻王俱于依他中論之雲事。
其上設雖無漏有為法也。
得圓成名之時。
作用周遍以不虛妄義。
可為圓成名。
而今以幻事不實義作能所治釋。
更不順圓成實性義也。
般若方便(古百條之樣) 若失般若方便今此般若方便可雲第二劫緣生中道之觀也乎。
答。
爾也。
雨方也。
若雲中道觀者。
案文起盡。
初劫湛寂之觀門望第二劫付過也。
故心沒蘊中若爾以證寂然智可雲般若方便也。
依之上文。
行者未過此劫與辟支佛位齊時名為極無言說處(湛寂位也)爾時心滞無為法相(湛寂位過失)若失方便(五喻觀門)多堕多二乘地今此文全同彼乎。
若又依之雲爾者。
覺苑若失般若無所得方便指緣生中觀如何。
答。
指第二劫中道之觀也。
所堕之處既名惡取空濫方廣道人方廣道人者指學教成迷之大乘人辭也。
是以演密釋。
方廣道人者即清辨論師等也般若方便寂然界。
所堕之處可湛寂二乘。
何以小乘人雲方廣道人乎。
故知文意于法無我之觀初劫二劫相望判勝劣雲事。
但至初劫釋者。
彼方便又指第二劫欤。
設又指寂然界。
彼以寂然方便不留湛寂。
今明以中道方便不留偏真之義成心續生之旨也。
如此成申者不可有相違。
三性真實(古百條之樣) 所引莊嚴論文。
故應知三性俱真實三性各别可存真實之義乎。
答。
可爾也。
雨方也。
若雲有真實之祢者。
凡實必對虛。
若三性悉真實。
對何虛乎。
可知遍計虛妄起之法故不可雲真實。
但可局依圓雲事。
依之慈恩大師釋遣虛存實識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遣空。
情有理無故。
故依他圓成諸法體實二智境界應正存有。
理有情無礦若又依之雲爾者。
既雲俱真實。
俱字所顯可通三性。
答。
三性齊可雲真實也。
今文求真實偈也。
求真實法門時。
舉三性示之。
爰知真實之義三性無偏頗乎。
但至難勢者。
偏計真實可有二義。
一情實之故雲真實。
對理無之虛也。
猶如中論雲有于凡實也。
一遍計理無即真實也。
凡夫迷倒執遍計為實我實法。
聖者覺理無。
是則得遍計實體義也。
即如中論雲空于聖實也。
不可有相違。
無體非無體(古百條之樣) 所引頌文。
無體非無體今此文可顯遍計之有無之義乎。
答。
爾也。
雨方也。
若雲遍計者。
凡約事譬非有似有之義。
尤可譬依他法。
是以疏中。
彼論明觀察蘊阿羅耶了知自性如幻最與此經符會蘊阿羅耶豈非依他乎。
況又疏解今頌。
此幻即譬諸蘊是故當知虛妄分别等虛妄分别依他故非遍計雲事分明也。
若又依之雲爾者。
上以幻師幻事如次譬依他遍計畢。
次第述成幻事譬。
無争以遍計情有理無雲無體非體等雲事。
爾者雨方也。
答。
明遍計有無之義也。
文相次第分明故。
但至一邊難勢者。
于幻事之喻有别别。
别譬依他。
如依他八喻也。
通又譬遍計。
今依通門也。
但至此紀即譬計蘊者。
于本論此幻以下十字無之。
疏家加釋也。
故論舉說有二種光等一頌有虛妄分别等之長行釋。
然疏雲以幻喻欲顯三性故。
釋經幻即譬諸蘊也。
故文點可讀。
此幻即譬諸蘊不遮喻遍計也。
不可有相違。
大疏百條第三重第八
勸如是尋入義說求真實偈也。
無體非無體(第二重異百條) 所引頌。
無體非無體(乃至)是故說是幻爾者此文可雲顯遍計有無義乎。
答。
不爾欤。
雨方也。
若雲不爾者。
上正舉三性喻之時。
如彼起幻師譬說虛分别如彼諸幻事譬說二種迷既幻師喻依他幻事喻所執分明也。
今幻事喻豈忽相違乎。
可知以所執情有理無有而非有等雲事。
若又雲爾者。
次下舉幻事喻法說。
此幻即譬諸蘊等今幻事依他也雲事。
不及異認者乎。
爾者雨方也。
答。
自元所答申非遍計喻也。
凡莊嚴論文以幻事喻依變二性也。
故上文如彼無體故得入第一義如彼可得故通達世谛實長行釋此文如彼無體故文。
雲此譬依他分别二相亦無實體。
如彼可得故文此譬虛妄分别亦爾幻事喻通依他事既分明也。
彼文展轉相承有今釋上可雲通依變二性。
莊嚴論次上文有一頌。
迷因無體故無倒自在轉迷因倒因者依他也。
上釋。
變木石等以為迷因如是虛分别依他性亦爾起種種分别為颠倒因既說依他文相承有此頌。
定知舉依他譬說雲事。
付中是事彼處有等二頌譬說也。
莊嚴論次有二頌法說。
今疏舉彼長行釋不引偈頌也。
法說文明五蘊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義故。
依他條勿論也。
若爾者彼譬說豈說遍計乎。
但至雲以幻師幻事如次喻依變二性者。
彼文全以幻師直非喻依他。
為取幻師術力也。
術力有紀事上故。
猶屬幻事也。
故彼處釋雲。
如幻師KK術力變木石等以為迷因如是虛分别依他性亦爾以變木石等為迷因。
是依他喻也。
全非取幻師也。
重難雲。
莊嚴論意幻事喻通依他雲事難思。
上彼事無體故即得真實境如是轉依故即得真實義彼事無體故者喻所執無體彼文明空為門故入于真性旨故。
故釋法說時。
諸菩薩了彼二迷無體時(雲雲)二迷無體者。
指所執故。
而本論雖此中間有一頌。
今疏略彼引是事彼處有等文意非為顯變計義乎。
但至迷因無體故等一頌者。
莊嚴論文依變釋文交雜隐顯義門不定也。
因明所執為顯彼迷因雖舉依他。
幻事喻本意所執故。
今疏略彼頌專有起盡乎。
況上文幻像金等為變計喻幻像言尤名變計所也。
而今是事彼處有文釋論幻像事彼處顯現。
無體非無體文述像顯現故。
以幻像釋之意非為遍計乎。
次至如彼可得故通達世谛實文以依他喻幻事者。
依他迷因故依遍計可得依他迷因義成也。
意雲。
于幻事有有體無體二義。
知幻事無體時。
隻木石等體全無迷因義。
成迷因事幻事有體前事也。
故紀事可得迷因義立雲谛實也。
非幻事直喻虛妄分别。
難者意直以幻師非喻依他。
幻師所起術力為迷因故喻依他也。
然術力幻師能故。
屬幻師雲如彼起幻師等也。
次至雲法說既依他也譬說可非所執者。
自元莊嚴論意依變二性交雜明故。
何文隐顯存二性義也。
故法譬影略依變互顯也。
然今顯文約所執故可雲所執釋也。
故此幻即譬諸蘊釋文默可讀。
此幻即譬計蘊(雲雲)喻遍計事可為本性也。
或又上明遍計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義。
下說有二種光等二頌依他上明二義也。
上下未必法譬二段也。
故下頌說有二種光等(雲雲)不用幻事喻用二樂喻見。
答。
自元所答成譬依他也。
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等而字起盡有無互顯無障礙之義也。
所執情有理無故雖有有無義。
有無義門各别互不融也。
情有前不知理無道理。
理無前不許情有之義。
故二義互不融者不會而字起盡也。
然依他有自本假有有故。
不遮無義。
無又實無無故有許假有之意。
以有無二義相融礦會而字起盡也。
且一虛妄分别有而非有非有而有之二義既依他也。
以一同文句此文雲遍計也乎。
又次上迷因無體故等一頌說依他雲事既所共許也。
若爾者今文豈間越彼述别義乎。
釋文不釣鎖。
非大過乎。
其上文偏不可雲說遍計。
基昭先成釋彼事無體故即得真實境次雲迷因無體故等。
上無體專可依他無體之義無體之言同故。
但至雲二迷無體者。
自元彼文局依他不申也。
彼事無體故以下之文通依遍二性釋之中。
迷因無體故以下文且局依他作釋也。
上句事通依遍二性之中。
約依他之邊作釋雲是事彼處有等也。
總一段文幻事不可雲不譬依他。
既雲此幻即譬諸蘊。
若一向幻事譬雲局遍計者。
此釋如何消乎。
又譬如強幻王令餘幻王退等文。
彼可雲所執譬也乎。
所治幻王雖所執也。
能治強幻王不可雲所執。
釋念處等諸法故。
此即譬才蘊之文點甚不可然。
若上定遍計可雲更有譬依他之義者。
可雲此幻亦譬計蘊。
文點大不契即字也。
次至幻像之言者。
幻像者與幻事同辭也。
幻事言既不簡依他者。
幻像何強局遍計乎。
次幻事譬依他事。
為顯成迷因之義也。
直非譬依他雲事甚不可然。
何義邊以幻事為依他譬。
何堅雲非依他之譬乎。
次說有二種光等取别譬雲事不可然。
二樂者何法可意得乎。
論下能取所取光(雲雲)以能取所取雲二光若爾者二光全非譬說也。
真實性體 謂真實性真實今此真實性者唯可局真如乎。
答。
不局也。
雨方也。
若雲不局者。
依他緣生假有之法也。
不可雲真實性。
是以或雲如彼無體故得入第一義。
或述法界與世間示會有少異。
此等釋無争限真理雲事。
若又依之雲爾者。
頌中三應及二淨二淨三譬顯二淨豈非理智二法乎。
答。
凡于圓成實性有二門廢立。
常無常門與漏無門也。
常無常門之圓成雖限真理漏無漏門之圓成通無漏有為智也。
是以唯識論。
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體實名圓成實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且一邊令出頌文分明乎。
但至一片者。
第一義之稱可通智欤。
是以起信論。
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谛無有世谛境界次法界等者法理顯理也。
如此存申不可有相違。
重難雲。
既以三重譬顯三性。
無漏有為法雖有得圓成名。
其體是依他也。
何依他外取别譬乎。
以知空金水三喻共譬真理雲事。
是以唯識論真理譬大空攝論以金譬真理但至雲二淨言顯理智者。
二淨者本來清淨離垢清淨也。
在纏出纏真如雲二淨。
有何怪乎。
以二淨為理智之意。
本淨真理離垢淨雲智欤。
何教以理智如此判乎。
于真理不可有離垢之義欤。
六度經法寶自性恒清淨等一頌明本淨。
無垢法寶舉德備等一頌明離垢淨此說理法寶文也。
于理有二淨之條分明也。
因譬心品。
法爾無、漏種子煩惱在纏位可雲本來清淨。
現行位離垢清淨也。
智一向不可定離垢(或本雲。
今以上義無用欤。
雲雲)就中莊嚴論。
取三性譬時以圓成譬本等實境譬意。
木石等上加術力可成迷因之相依他也。
迷人見之執幻像金等所執也。
悟人見之時以術力現似金相。
知非實金之時得本木石等實體譬圓成也。
若爾者幻像金息時所得實體可譬真理也。
空為門故入于真性之義故。
法說了二迷無體時得真實性義者是也。
依他設雖四智心品也。
尚是可屬術力分。
衆緣生法故。
何雲木石等實境乎。
故在莊嚴論始終以理為圓成雲事。
次第一義谛通智雲事不可爾。
相宗意以廢诠談旨谛名第一義谛。
第三證得勝久尚局理二空所顯理故。
況第四乎。
故慈恩釋。
聖智内證體妙熟言等(雲雲)四智心品可屬第二道理勝義。
道理勝義者四谛也。
道谛無漏有為智故。
又論中釋着無而棄有頌雲。
如如有法如如言偏名理稱也。
金光明經理法身雲唯有如如故。
若莊嚴論意以無漏有為法為圓成實性。
下強幻王者可譬圓成欤。
以圓成實性不可譬幻事。
紀事虛妄不實譬也。
圓成雲諸法實性義故。
答。
自元所答申莊嚴論真實性可通理智也。
其故以三應為三性。
依他應斷圓成應淨也。
若以無漏有為四智心品屬依他者。
何一向定應斷乎。
凡斷者不出自性斷緣縛斷二種。
自性斷幹諸煩惱并煩惱相應心心所等也。
緣縛斷諸餘有漏善無記心所并色。
不相應等法也。
無漏無非此二斷攝。
何屬應斷依他乎。
定知應淨圓成中理智二法共可存雲事。
又莊嚴論明三性時。
不可漏無漏有為法。
若不屬圓成者。
置何處乎。
但至以無漏有為法屬圓成者其體依他故别雲不可取空金水譬者。
凡明圓成事以無為法可為本。
雲有無漏有為法屬彼廢立也。
若不取别譬者。
圓成可除無為法乎。
次唯識論以大空譬理。
攝論以金譬理故。
至雲空金水譬偏可顯理者。
凡取譬事義邊不定也。
攝論金土染淨譬以金不變譬理不變。
唯識論太空譬以空無相譬理無相也。
今取空金水譬意。
此三喻俱具本來清淨離垢清淨二義故。
譬理智二淨義也。
付是本淨譬理新淨譬智事理。
無在纏出纏之宵同故。
本來清淨之義顯也。
譬無漏現行在纏位無之。
出纏之位有之故。
有在纏在纏之不同。
以離垢清淨之義為本也。
或又理智共通二淨意得無相違。
次至雲莊嚴論三性以木石譬圓成者。
凡于莊嚴論三性說圓成時。
有隐顯義多分約勝約本以理為圓成。
然以三應定三性之體之時。
依他既局有漏故。
無漏之法依屬圓成。
後後明圓成之時。
設表雖約理。
裹可存通智之義也。
若爾者或雲如如有法或雲第一義谛。
且約本意得不可有相違。
或又金光明經說如如智。
如如言何強局理乎。
就中着無棄有之文意。
着無者遍計所執也。
對之有尤可通依圓何獨局圓成乎遣虛存實識之義故。
故知且約勝雖雲如如有法。
廣可通依圓道理決定不可定可局理。
次至第一義谛者。
起信論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谛無有世谛境界理智共非雲第一義谛乎。
一。
問。
譬如強幻王令餘幻王退等之一頌意非明漏無漏門圓成義首。
其故能治清淨法無漏有為智也所治染法者染分依他也。
既為能治所治非示依圓二性各别義乎。
又唯識論釋漏無漏門圓成雲。
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能令染法盡者非離倒究竟義乎。
答。
此文專以無漏有為法屬依他起盡也。
其故上雲此幻即譬計蘊。
定以幻事譬依他釣鎖彼文。
蹈雲依他如幻之文。
問諸法同如幻何一為能治一為所治有此答說。
定知能治強幻王所治餘幻王俱于依他中論之雲事。
其上設雖無漏有為法也。
得圓成名之時。
作用周遍以不虛妄義。
可為圓成名。
而今以幻事不實義作能所治釋。
更不順圓成實性義也。
般若方便(古百條之樣) 若失般若方便今此般若方便可雲第二劫緣生中道之觀也乎。
答。
爾也。
雨方也。
若雲中道觀者。
案文起盡。
初劫湛寂之觀門望第二劫付過也。
故心沒蘊中若爾以證寂然智可雲般若方便也。
依之上文。
行者未過此劫與辟支佛位齊時名為極無言說處(湛寂位也)爾時心滞無為法相(湛寂位過失)若失方便(五喻觀門)多堕多二乘地今此文全同彼乎。
若又依之雲爾者。
覺苑若失般若無所得方便指緣生中觀如何。
答。
指第二劫中道之觀也。
所堕之處既名惡取空濫方廣道人方廣道人者指學教成迷之大乘人辭也。
是以演密釋。
方廣道人者即清辨論師等也般若方便寂然界。
所堕之處可湛寂二乘。
何以小乘人雲方廣道人乎。
故知文意于法無我之觀初劫二劫相望判勝劣雲事。
但至初劫釋者。
彼方便又指第二劫欤。
設又指寂然界。
彼以寂然方便不留湛寂。
今明以中道方便不留偏真之義成心續生之旨也。
如此成申者不可有相違。
三性真實(古百條之樣) 所引莊嚴論文。
故應知三性俱真實三性各别可存真實之義乎。
答。
可爾也。
雨方也。
若雲有真實之祢者。
凡實必對虛。
若三性悉真實。
對何虛乎。
可知遍計虛妄起之法故不可雲真實。
但可局依圓雲事。
依之慈恩大師釋遣虛存實識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遣空。
情有理無故。
故依他圓成諸法體實二智境界應正存有。
理有情無礦若又依之雲爾者。
既雲俱真實。
俱字所顯可通三性。
答。
三性齊可雲真實也。
今文求真實偈也。
求真實法門時。
舉三性示之。
爰知真實之義三性無偏頗乎。
但至難勢者。
偏計真實可有二義。
一情實之故雲真實。
對理無之虛也。
猶如中論雲有于凡實也。
一遍計理無即真實也。
凡夫迷倒執遍計為實我實法。
聖者覺理無。
是則得遍計實體義也。
即如中論雲空于聖實也。
不可有相違。
無體非無體(古百條之樣) 所引頌文。
無體非無體今此文可顯遍計之有無之義乎。
答。
爾也。
雨方也。
若雲遍計者。
凡約事譬非有似有之義。
尤可譬依他法。
是以疏中。
彼論明觀察蘊阿羅耶了知自性如幻最與此經符會蘊阿羅耶豈非依他乎。
況又疏解今頌。
此幻即譬諸蘊是故當知虛妄分别等虛妄分别依他故非遍計雲事分明也。
若又依之雲爾者。
上以幻師幻事如次譬依他遍計畢。
次第述成幻事譬。
無争以遍計情有理無雲無體非體等雲事。
爾者雨方也。
答。
明遍計有無之義也。
文相次第分明故。
但至一邊難勢者。
于幻事之喻有别别。
别譬依他。
如依他八喻也。
通又譬遍計。
今依通門也。
但至此紀即譬計蘊者。
于本論此幻以下十字無之。
疏家加釋也。
故論舉說有二種光等一頌有虛妄分别等之長行釋。
然疏雲以幻喻欲顯三性故。
釋經幻即譬諸蘊也。
故文點可讀。
此幻即譬諸蘊不遮喻遍計也。
不可有相違。
大疏百條第三重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