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疏百條第三重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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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果開合
經文。
所謂初發心(乃至)十地次第此生滿足今此文以佛果攝十地可雲不别立乎。
答。
不可攝十地也。
雨方也。
若雲不攝者。
開疏家解釋解十地滿足句。
乃至世菩提無行可增十地之中開佛果雲事誠以分明也。
加之下疏。
就前三句義中更開佛地為上上方便心此豈于信解地三句中非雲開佛果乎。
若又依之雲爾者。
雜問答中。
乃至滿足第十地位以此一行一道至于第十一地此釋專依今文若爾者既雲第十一地。
佛果非别開乎。
答。
别可立佛果位也。
凡地位之開合不同有十一地十二地四十二地等判文。
未見以佛果合十地誠說。
且一邊令出宗家解釋分明也。
但至疏釋者。
十地滿足句含因滿果滿也。
如彼起信如菩薩地盡之句含正盡已盡置因果二位也。
次至下疏釋者。
三句自元通佛地故不可成難。
重難雲。
經文既雲十地次第此生滿足。
若十地滿足之句中存佛果。
何雲佛果别開乎。
以起信論如菩薩地盡文為例證事不可爾。
彼雲菩薩地盡故。
已盡位在佛果今今雲十滿足。
滿足體既十地也。
何雲通果乎。
滿足盡其義大别也。
不可雷同。
次至雲更開佛地釋三句中攝佛果故雲開之也未秘雲十地中開之者。
此會釋甚不可爾。
就前三句義者指信解行地觀察三心文也。
三心中攝佛果。
信解地何除之乎。
信解行地觀察三心上下句不可有寬狹故。
次至心雜問答釋為佛地别開的據者。
料簡所存難知。
如此料簡者。
經十地滿足句雲加釋唯局因位一生補處并要二位欤。
若爾違前以已滿足為佛果故十地滿足句含因果二位。
若于雲乃至滿足第十一地位中雲開佛果者。
十地雲攝佛果義有何相違處乎。
所诠雜問答移釋疏釋也。
疏乃至滿足十地文。
問答雲乃至滿足第十地位。
唯以一行一道文問答雲以此一行一道。
疏而成正覺文。
問答雲至于第十一地也。
更有一轉法性以下釋重明十地滿足句中攝因滿二位也。
若爾者疏釋問答釋文義既全同也。
何必以問答釋為佛果。
别立證據乎。
但至第十一地釋者。
自元為明十地滿足句攝佛果殊雲第十一地也。
凡真言行者十地滿足之位可證佛果也。
其故十地十六生開合之不同也。
故疏以今經十地同金剛頂經十六大生。
而彼十六生以四智為體故。
至第二六生四智圓滿之位即佛果也。
故儀軌雲後十六生成正覺專此意也。
拳普薩種子用字。
豈非有深意乎。
若爾者十地位圓滿外。
更不可有得佛果之義。
以此道理第十地攝佛果也。
以之思之。
立十一地約總别義門。
一說或師順常途義門也。
以十地攝佛果右為宗實義也。
次至雲地位配立雖不同也無立十地盡諸位之說文者。
若有正說文者何及尋乎。
于十滿足經文作而成正覺之釋之上。
殆可雲定判無十地攝佛果分明釋文故。
此尋來也。
釋論記第一影兼等妙在十地乎從合說故可引修證。
答。
付此答。
可有二義。
一經十地次第此生滿足文唯局十地此外别可有佛果。
疏而成正覺者疏家加釋也。
非經十地滿足釋以此趣十地之外雲立佛果樣。
二經十地滿足句中正滿因已滿果故。
十地滿足經文含十地佛果。
非十地攝佛果故。
别雲立佛果樣也。
常答第二義也。
凡居高攝低功德無量執劣潛勝定入源底者。
高祖定判也。
何以劣十地攝勝果位乎。
若有十地攝佛果之義者。
地位廢立尤可出此廢立也。
但有此廢立不可及尋雲事不可爾。
可有此尋雲事誰所定乎。
不可及尋雲事頗不足言事欤。
疏中不明地位廢立不同者。
雲十地言中攝果之處可有之欤。
可及其疑。
而有十一地十二地四十二地等重重廢立不同中唯立十地無盡因果之廢立。
今文若當其廢立者。
何以此不為一個廢立乎。
故知無十地廢立尤十地不攝果證據也。
但至雲十地滿足句中攝佛果佛果别雲開耶者。
既約正滿已滿十地滿足句中雲攝因果二位故。
不可依雲十地滿足。
次至雲滿足體既十地也何雲佛果哉者。
滿足者究竟圓滿之義也。
若爾者十地究竟圓滿之處得佛果故。
滿足句中雲攝佛果有何相違乎。
如雲彼十地究竟證三身。
究竟滿足其義既同也。
十地究竟乍許佛果。
何秘十地滿足簡佛果乎。
又起信論證發心段又是菩薩功德成滿之文。
人師釋現報利益受佛位故為自受用身位菩薩地成滿之位即為佛果明明證也。
次至更開佛地釋者。
自元所答成三句通因果。
十地雲局因也。
故就前三句義者指如來答說之三句也。
更開佛地開字開說開也。
非開合之開。
意雲。
十地段信解行地觀察三心者。
前三句中有十地故。
約彼觀察三心畢。
今此四分之一者三句中方便究竟之句有四重方便究竟。
彼第四重佛果故。
開說之雲此分之一度于信解也若如難觀察三心中含佛地故。
今開彼說四分之一。
何雲度于信解乎。
此四分之一在信解中故。
而毀以信解為所度。
定知能度佛果非信解行地之所攝雲事。
次雜問答釋。
若明十地中攝果之義。
何以佛地雲第十一地乎。
第十一地之言殊非顯非十地攝之旨乎。
次又釋言 疏中。
次又釋言所謂清淨句者等可雲上清淨句法之文異釋也乎。
答。
不爾也。
雨方。
若雲非清淨句之異釋者。
次又替複次之詞也。
尤可清淨句異釋也。
若非上異釋者。
何雲清淨句者乎。
若又依之雲爾者。
見今釋段未見異上之釋。
何雲異釋乎。
定知所謂初發心已下釋也雲事。
若重牒清淨句。
何雲所謂乎。
爾者帝有疑。
如何。
答。
今一段可所謂初發心等之釋也。
既不雲複次。
何雲上異釋乎。
所以所謂初發心已下經文明得益之文也。
然今對餘乘明頓成之旨。
此豈非得益乎。
但至牒清淨句者。
自本以明此生滿足之義為清淨句故。
所謂已下經文轉釋上也。
如雲次又釋歎加持住處也。
故牒釋清淨句。
自成述初發心已下之經意也。
或又次又釋言所謂。
清淨句者等讀更無相違。
一。
付此題聊可有用意。
問清淨句異釋欤時。
取為清淨句釋異前清淨句釋釋别義。
欤可問意。
而思清淨句釋。
隻以前釋餘義。
述末必思别義之釋者。
答。
非清淨句異釋。
然思清淨句釋可有答者。
是若答非清淨句異釋思為所謂初發心已下釋難。
論義可違也。
故問題略異字隻可問清淨句釋欤也。
為清淨句釋義者。
前段開示如來清淨知見法門簡異愛見所生不清淨法門釋雲清淨句法之旨。
今述頓成之旨教文故。
釋名清淨句法由也。
然頓成之故非可名清淨句。
依開示如來清淨知見之法門行。
得速疾頓成之益故。
标清淨句者釋其旨也。
故當段前釋上餘義也。
未必别義。
餘義聊異正釋故。
雲次又釋言也。
既清淨句者牒釋分明也。
何非清淨句釋乎。
複次行者初發心已下釋。
所謂初發心等之經文消釋分明故。
當段豈非清淨句釋乎。
次又釋言者。
指疏私釋雲釋也。
問。
一段釋專明頓成之旨。
所謂初發心已下之經文此生滿足義全同也。
清淨句文未必頓成之義。
可知所謂初發心已下釋非清淨句釋雲事。
若清淨句釋置次又言之竟尤可述别義。
而不見别義。
可知釋所謂初發心等經文故。
直指經雲次又釋言也。
例如廣大金剛法界宮經文雲次又釋歎加持住處。
答。
清淨句者牒釋分明之上。
更所不及異論也。
又頓成之旨非清淨句義雲事不可然。
既标清淨句者釋頓成之旨。
何雲非清淨句義乎。
次至雲次又言所謂可述别義者。
正釋餘義其義聊異。
雲次又釋言何過乎。
次至次又釋歎例證者。
是又未必可一定。
複次次又雖文言上下其意同也。
若餘義若别義别段初置複次言事疏家例也。
于次又言何必為怪乎。
一。
雲釋所為初發心已下經文義。
今此一段文見文複次行者初發心時已下釋文略釋彼釋以頓成為至要故。
标頓覺成佛神通乘。
若能不虧法則方便修行文全同下真言法要方便修行之文。
于此生中巡見無盡莊嚴釋同此生滿足釋。
即同大日如來文同下而成正覺釋。
文言相對一一全同也。
定知複次行者已下廣略釋釋所謂初發心已下經文雲事。
但至清淨句者牒文者。
此事甚難會。
古來雨義依此牒文起也。
古義雲所謂清淨句者。
讀改初發心乃至十地等文雲清淨句也。
改文牒事非無非例。
立義分摩诃衍者總文慈行大師牒大覺經八種身法文釋。
故彼釋雲本論所牒應是此經。
故次論雲。
馬嗚菩薩正攝彼文是故說言摩诃衍者總約義牒也身法者總可牒。
身法摩诃衍義故。
改文牒摩诃衍者總也。
今又可準彼(雲雲)又一義雲。
可讀文點。
次又釋言所謂。
清淨句者等(雲雲)所謂初發心所謂二字牒雲釋言所謂也。
述前段清淨句義釋頓成之旨故。
雲清淨句者等也。
述頓成之旨教文雲宣說真言道清淨句法故。
雲清淨句者述頓成之義為所謂初發心已下釋也。
私一義雲。
次又釋言者。
指所謂初發心已下經文事如先。
次又釋歎正證文也。
複次雲次又其例無之欤。
雲複次之時以複字為本。
雲次又之時以次字為本次字為本之時可指各别文條勿論也。
經文雲釋事往往其例多之。
所謂清淨句者代經設疏釋也。
經雲所謂。
自本述上清淨句法言也。
故再舉清淨句法文釋次第此生滿足頓成之旨也。
經所謂字含此意故。
疏家顯之雲所謂清淨句者等釋之也。
界起輪回 經文。
有情類業壽種除可雲三妄之中粗妄分齊也乎。
答。
不局粗妄也。
雨方也。
若雲不局者。
開疏家解釋為有情癡愛因緣造身口意種種虛妄不清淨業乘如是之業生六起之身六起輪回之業果人執品所發也。
尤可局粗妄也。
若又依之如此者。
下疏判第三劫。
第三重微細百六十心煩惱業壽種除文勢既全同也。
若爾者彼既極細妄執也。
是何局粗妄乎。
答。
可通三妄也。
今宗意一念越三妄至初地淨菩提心。
然今所得之時雲虛空無垢大菩提心。
何局初劫不通後二劫乎。
但至疏釋者可有二意。
一且約過重舉分段粗苦。
據實通論可通二執二死也。
一三妄執自本一煩惱粗細故。
于人執并分段苦可分粗細極細三重也。
釋論末師釋其實二苦通依本末一切不覺此意也。
若界趣之業果通三妄。
何以之為局初劫之證乎(矣。
已上古百條第二重樣。
已下第三重時被書之)。
緣業生增長。
今此緣業生可雲通第三劫所度妄執乎。
答。
是有數義。
一局粗妄執。
二通第三劫。
付通第三動之義。
又有二義。
一界起業果定人執分齊人執品通三妄故。
輪回之業果随雲通第三劫義。
二後二劫定法執界趣輪回業果人法二執之所發故法執之邊雲通第三劫義也。
難雲。
付初義難思。
度緣業生所得果既虛空無垢大菩提心也。
疏家宗家處處釋斷三妄得初地若爾者設雖局第三劫不可雲局粗妄乎。
次二執二死付雲通三劫之義難思。
粗妄二乘所斷也。
雨二乘于人執品惑無所殘。
若不留種子即不異二乘攝論文雖破人執。
猶有法執。
但淨意識不知其他。
菩提心論釋諸論一同判文也。
若後二劫猶存人執品。
二乘可雲不斷盡人執乎。
況又拔業煩惱株杌無明種子文明緣覺之明位文也。
而此文說習氣斷雲事大都宗義也。
人執習氣既攝粗妄。
初劫斷盡之。
何許通後二劫義乎。
是以第二劫初。
為除智障觀蘊阿賴耶第(雲雲)定知後二劫局所知障不通人執雲事。
次輪回業果通法執雲事不可爾。
發業潤生人執品不共業也雲事性相所定也。
實法執迷說法體性如幻虛假是執實有之心也。
此分不可有發業之義。
發業之煩惱必對有情作用起之者也。
假今以嗔煩惱起殺業。
此嗔對于我不饒益有情所起也。
此不饒益相必五蘊和合。
有情上作用有之。
隻五蘊法體執實有分。
彼五蘊體于我不可起雲不饒益也念。
若爾者争起忿恚心乎。
若不起忿恚心者。
何發殺生業乎。
餘一切善業可例之。
況第三劫第八識相應微細妄心也。
當釋論三細分欤(通法疏雲。
若法相宗。
根本無明智礙一種染煩惱礙三不相應。
說尚不及。
道豈能斷文)然三細。
業轉之二細心境未分。
至現相之位雖有心境之二分。
取心内虛幻境未起實有情。
況于發業煩惱乎。
答。
先雲局粗妄執義。
界起業果人執所發也。
而人執煩惱粗妄執也雲事大都道理也。
凡人法二執性相之所定。
一惑粗細也。
三妄又以百六十心别粗細為三重。
可知其粗分人執品細分可法執雲事。
若爾者人執品惑不可通後二劫。
若人執通後二劫。
于第二劫何強雲為除智障等乎。
第二劫所除不可局智障故。
覺苑後二劫中唯斷法執釋深得疏家起盡乎。
況又第三劫當三細惑。
四種住相于一切時而能發
所謂初發心(乃至)十地次第此生滿足今此文以佛果攝十地可雲不别立乎。
答。
不可攝十地也。
雨方也。
若雲不攝者。
開疏家解釋解十地滿足句。
乃至世菩提無行可增十地之中開佛果雲事誠以分明也。
加之下疏。
就前三句義中更開佛地為上上方便心此豈于信解地三句中非雲開佛果乎。
若又依之雲爾者。
雜問答中。
乃至滿足第十地位以此一行一道至于第十一地此釋專依今文若爾者既雲第十一地。
佛果非别開乎。
答。
别可立佛果位也。
凡地位之開合不同有十一地十二地四十二地等判文。
未見以佛果合十地誠說。
且一邊令出宗家解釋分明也。
但至疏釋者。
十地滿足句含因滿果滿也。
如彼起信如菩薩地盡之句含正盡已盡置因果二位也。
次至下疏釋者。
三句自元通佛地故不可成難。
重難雲。
經文既雲十地次第此生滿足。
若十地滿足之句中存佛果。
何雲佛果别開乎。
以起信論如菩薩地盡文為例證事不可爾。
彼雲菩薩地盡故。
已盡位在佛果今今雲十滿足。
滿足體既十地也。
何雲通果乎。
滿足盡其義大别也。
不可雷同。
次至雲更開佛地釋三句中攝佛果故雲開之也未秘雲十地中開之者。
此會釋甚不可爾。
就前三句義者指信解行地觀察三心文也。
三心中攝佛果。
信解地何除之乎。
信解行地觀察三心上下句不可有寬狹故。
次至心雜問答釋為佛地别開的據者。
料簡所存難知。
如此料簡者。
經十地滿足句雲加釋唯局因位一生補處并要二位欤。
若爾違前以已滿足為佛果故十地滿足句含因果二位。
若于雲乃至滿足第十一地位中雲開佛果者。
十地雲攝佛果義有何相違處乎。
所诠雜問答移釋疏釋也。
疏乃至滿足十地文。
問答雲乃至滿足第十地位。
唯以一行一道文問答雲以此一行一道。
疏而成正覺文。
問答雲至于第十一地也。
更有一轉法性以下釋重明十地滿足句中攝因滿二位也。
若爾者疏釋問答釋文義既全同也。
何必以問答釋為佛果。
别立證據乎。
但至第十一地釋者。
自元為明十地滿足句攝佛果殊雲第十一地也。
凡真言行者十地滿足之位可證佛果也。
其故十地十六生開合之不同也。
故疏以今經十地同金剛頂經十六大生。
而彼十六生以四智為體故。
至第二六生四智圓滿之位即佛果也。
故儀軌雲後十六生成正覺專此意也。
拳普薩種子用字。
豈非有深意乎。
若爾者十地位圓滿外。
更不可有得佛果之義。
以此道理第十地攝佛果也。
以之思之。
立十一地約總别義門。
一說或師順常途義門也。
以十地攝佛果右為宗實義也。
次至雲地位配立雖不同也無立十地盡諸位之說文者。
若有正說文者何及尋乎。
于十滿足經文作而成正覺之釋之上。
殆可雲定判無十地攝佛果分明釋文故。
此尋來也。
釋論記第一影兼等妙在十地乎從合說故可引修證。
答。
付此答。
可有二義。
一經十地次第此生滿足文唯局十地此外别可有佛果。
疏而成正覺者疏家加釋也。
非經十地滿足釋以此趣十地之外雲立佛果樣。
二經十地滿足句中正滿因已滿果故。
十地滿足經文含十地佛果。
非十地攝佛果故。
别雲立佛果樣也。
常答第二義也。
凡居高攝低功德無量執劣潛勝定入源底者。
高祖定判也。
何以劣十地攝勝果位乎。
若有十地攝佛果之義者。
地位廢立尤可出此廢立也。
但有此廢立不可及尋雲事不可爾。
可有此尋雲事誰所定乎。
不可及尋雲事頗不足言事欤。
疏中不明地位廢立不同者。
雲十地言中攝果之處可有之欤。
可及其疑。
而有十一地十二地四十二地等重重廢立不同中唯立十地無盡因果之廢立。
今文若當其廢立者。
何以此不為一個廢立乎。
故知無十地廢立尤十地不攝果證據也。
但至雲十地滿足句中攝佛果佛果别雲開耶者。
既約正滿已滿十地滿足句中雲攝因果二位故。
不可依雲十地滿足。
次至雲滿足體既十地也何雲佛果哉者。
滿足者究竟圓滿之義也。
若爾者十地究竟圓滿之處得佛果故。
滿足句中雲攝佛果有何相違乎。
如雲彼十地究竟證三身。
究竟滿足其義既同也。
十地究竟乍許佛果。
何秘十地滿足簡佛果乎。
又起信論證發心段又是菩薩功德成滿之文。
人師釋現報利益受佛位故為自受用身位菩薩地成滿之位即為佛果明明證也。
次至更開佛地釋者。
自元所答成三句通因果。
十地雲局因也。
故就前三句義者指如來答說之三句也。
更開佛地開字開說開也。
非開合之開。
意雲。
十地段信解行地觀察三心者。
前三句中有十地故。
約彼觀察三心畢。
今此四分之一者三句中方便究竟之句有四重方便究竟。
彼第四重佛果故。
開說之雲此分之一度于信解也若如難觀察三心中含佛地故。
今開彼說四分之一。
何雲度于信解乎。
此四分之一在信解中故。
而毀以信解為所度。
定知能度佛果非信解行地之所攝雲事。
次雜問答釋。
若明十地中攝果之義。
何以佛地雲第十一地乎。
第十一地之言殊非顯非十地攝之旨乎。
次又釋言 疏中。
次又釋言所謂清淨句者等可雲上清淨句法之文異釋也乎。
答。
不爾也。
雨方。
若雲非清淨句之異釋者。
次又替複次之詞也。
尤可清淨句異釋也。
若非上異釋者。
何雲清淨句者乎。
若又依之雲爾者。
見今釋段未見異上之釋。
何雲異釋乎。
定知所謂初發心已下釋也雲事。
若重牒清淨句。
何雲所謂乎。
爾者帝有疑。
如何。
答。
今一段可所謂初發心等之釋也。
既不雲複次。
何雲上異釋乎。
所以所謂初發心已下經文明得益之文也。
然今對餘乘明頓成之旨。
此豈非得益乎。
但至牒清淨句者。
自本以明此生滿足之義為清淨句故。
所謂已下經文轉釋上也。
如雲次又釋歎加持住處也。
故牒釋清淨句。
自成述初發心已下之經意也。
或又次又釋言所謂。
清淨句者等讀更無相違。
一。
付此題聊可有用意。
問清淨句異釋欤時。
取為清淨句釋異前清淨句釋釋别義。
欤可問意。
而思清淨句釋。
隻以前釋餘義。
述末必思别義之釋者。
答。
非清淨句異釋。
然思清淨句釋可有答者。
是若答非清淨句異釋思為所謂初發心已下釋難。
論義可違也。
故問題略異字隻可問清淨句釋欤也。
為清淨句釋義者。
前段開示如來清淨知見法門簡異愛見所生不清淨法門釋雲清淨句法之旨。
今述頓成之旨教文故。
釋名清淨句法由也。
然頓成之故非可名清淨句。
依開示如來清淨知見之法門行。
得速疾頓成之益故。
标清淨句者釋其旨也。
故當段前釋上餘義也。
未必别義。
餘義聊異正釋故。
雲次又釋言也。
既清淨句者牒釋分明也。
何非清淨句釋乎。
複次行者初發心已下釋。
所謂初發心等之經文消釋分明故。
當段豈非清淨句釋乎。
次又釋言者。
指疏私釋雲釋也。
問。
一段釋專明頓成之旨。
所謂初發心已下之經文此生滿足義全同也。
清淨句文未必頓成之義。
可知所謂初發心已下釋非清淨句釋雲事。
若清淨句釋置次又言之竟尤可述别義。
而不見别義。
可知釋所謂初發心等經文故。
直指經雲次又釋言也。
例如廣大金剛法界宮經文雲次又釋歎加持住處。
答。
清淨句者牒釋分明之上。
更所不及異論也。
又頓成之旨非清淨句義雲事不可然。
既标清淨句者釋頓成之旨。
何雲非清淨句義乎。
次至雲次又言所謂可述别義者。
正釋餘義其義聊異。
雲次又釋言何過乎。
次至次又釋歎例證者。
是又未必可一定。
複次次又雖文言上下其意同也。
若餘義若别義别段初置複次言事疏家例也。
于次又言何必為怪乎。
一。
雲釋所為初發心已下經文義。
今此一段文見文複次行者初發心時已下釋文略釋彼釋以頓成為至要故。
标頓覺成佛神通乘。
若能不虧法則方便修行文全同下真言法要方便修行之文。
于此生中巡見無盡莊嚴釋同此生滿足釋。
即同大日如來文同下而成正覺釋。
文言相對一一全同也。
定知複次行者已下廣略釋釋所謂初發心已下經文雲事。
但至清淨句者牒文者。
此事甚難會。
古來雨義依此牒文起也。
古義雲所謂清淨句者。
讀改初發心乃至十地等文雲清淨句也。
改文牒事非無非例。
立義分摩诃衍者總文慈行大師牒大覺經八種身法文釋。
故彼釋雲本論所牒應是此經。
故次論雲。
馬嗚菩薩正攝彼文是故說言摩诃衍者總約義牒也身法者總可牒。
身法摩诃衍義故。
改文牒摩诃衍者總也。
今又可準彼(雲雲)又一義雲。
可讀文點。
次又釋言所謂。
清淨句者等(雲雲)所謂初發心所謂二字牒雲釋言所謂也。
述前段清淨句義釋頓成之旨故。
雲清淨句者等也。
述頓成之旨教文雲宣說真言道清淨句法故。
雲清淨句者述頓成之義為所謂初發心已下釋也。
私一義雲。
次又釋言者。
指所謂初發心已下經文事如先。
次又釋歎正證文也。
複次雲次又其例無之欤。
雲複次之時以複字為本。
雲次又之時以次字為本次字為本之時可指各别文條勿論也。
經文雲釋事往往其例多之。
所謂清淨句者代經設疏釋也。
經雲所謂。
自本述上清淨句法言也。
故再舉清淨句法文釋次第此生滿足頓成之旨也。
經所謂字含此意故。
疏家顯之雲所謂清淨句者等釋之也。
界起輪回 經文。
有情類業壽種除可雲三妄之中粗妄分齊也乎。
答。
不局粗妄也。
雨方也。
若雲不局者。
開疏家解釋為有情癡愛因緣造身口意種種虛妄不清淨業乘如是之業生六起之身六起輪回之業果人執品所發也。
尤可局粗妄也。
若又依之如此者。
下疏判第三劫。
第三重微細百六十心煩惱業壽種除文勢既全同也。
若爾者彼既極細妄執也。
是何局粗妄乎。
答。
可通三妄也。
今宗意一念越三妄至初地淨菩提心。
然今所得之時雲虛空無垢大菩提心。
何局初劫不通後二劫乎。
但至疏釋者可有二意。
一且約過重舉分段粗苦。
據實通論可通二執二死也。
一三妄執自本一煩惱粗細故。
于人執并分段苦可分粗細極細三重也。
釋論末師釋其實二苦通依本末一切不覺此意也。
若界趣之業果通三妄。
何以之為局初劫之證乎(矣。
已上古百條第二重樣。
已下第三重時被書之)。
緣業生增長。
今此緣業生可雲通第三劫所度妄執乎。
答。
是有數義。
一局粗妄執。
二通第三劫。
付通第三動之義。
又有二義。
一界起業果定人執分齊人執品通三妄故。
輪回之業果随雲通第三劫義。
二後二劫定法執界趣輪回業果人法二執之所發故法執之邊雲通第三劫義也。
難雲。
付初義難思。
度緣業生所得果既虛空無垢大菩提心也。
疏家宗家處處釋斷三妄得初地若爾者設雖局第三劫不可雲局粗妄乎。
次二執二死付雲通三劫之義難思。
粗妄二乘所斷也。
雨二乘于人執品惑無所殘。
若不留種子即不異二乘攝論文雖破人執。
猶有法執。
但淨意識不知其他。
菩提心論釋諸論一同判文也。
若後二劫猶存人執品。
二乘可雲不斷盡人執乎。
況又拔業煩惱株杌無明種子文明緣覺之明位文也。
而此文說習氣斷雲事大都宗義也。
人執習氣既攝粗妄。
初劫斷盡之。
何許通後二劫義乎。
是以第二劫初。
為除智障觀蘊阿賴耶第(雲雲)定知後二劫局所知障不通人執雲事。
次輪回業果通法執雲事不可爾。
發業潤生人執品不共業也雲事性相所定也。
實法執迷說法體性如幻虛假是執實有之心也。
此分不可有發業之義。
發業之煩惱必對有情作用起之者也。
假今以嗔煩惱起殺業。
此嗔對于我不饒益有情所起也。
此不饒益相必五蘊和合。
有情上作用有之。
隻五蘊法體執實有分。
彼五蘊體于我不可起雲不饒益也念。
若爾者争起忿恚心乎。
若不起忿恚心者。
何發殺生業乎。
餘一切善業可例之。
況第三劫第八識相應微細妄心也。
當釋論三細分欤(通法疏雲。
若法相宗。
根本無明智礙一種染煩惱礙三不相應。
說尚不及。
道豈能斷文)然三細。
業轉之二細心境未分。
至現相之位雖有心境之二分。
取心内虛幻境未起實有情。
況于發業煩惱乎。
答。
先雲局粗妄執義。
界起業果人執所發也。
而人執煩惱粗妄執也雲事大都道理也。
凡人法二執性相之所定。
一惑粗細也。
三妄又以百六十心别粗細為三重。
可知其粗分人執品細分可法執雲事。
若爾者人執品惑不可通後二劫。
若人執通後二劫。
于第二劫何強雲為除智障等乎。
第二劫所除不可局智障故。
覺苑後二劫中唯斷法執釋深得疏家起盡乎。
況又第三劫當三細惑。
四種住相于一切時而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