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講、受蘊與想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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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與想——感受與概念 五蘊中的第二類蘊,是受蘊。

    《大乘廣五蘊論》曰: ‘雲何受蘊,受有三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樂受者,謂此滅時,有和合欲。

    苦受者,謂此生時,有乖離欲。

    不苦不樂受者,謂無二欲,無二欲者,謂無和合及乖離欲。

    ’ 這一段論文,在《五蘊論》說的大緻相同: ‘雲何受蘊?謂三領納。

    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

    樂謂滅時有和合欲。

    苦謂生時有乖離欲。

    不苦不樂謂無二欲。

    雲何想蘊?謂于境界取種種相。

    ’ 而《成唯識論》謂:‘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

    ’ 其實,受蘊,就是百法中的心所有法、遍行位的受心所。

    《廣論》謂‘受謂識之領納’,此處所說的識,指的當然是八識心王。

    五遍行心所通于一切識,所以受心所與八識全部相應。

    受所領納的外境,有順益境、違損境、與順違俱非境。

    緣可愛境,謂之順益境;緣不可愛境,謂之違損境。

    緣非可愛亦非不可愛境,謂之順違俱非境,亦稱中容境。

     《識論》中稱受:‘起愛為業’,是說受對苦樂等的領納,有起欲愛的作用。

    如對于樂受之境,未得,即生貪欲,希望能得到;已得,亦生貪欲,希望不要失去,此是依苦樂之受而生起的,所以說受有起愛的作用。

     受有三受、五受之别。

    三受就是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五受,是在三受之外加上憂、喜二受。

    這就成了憂受、喜受、苦受、樂受、舍受----不苦不樂受五種。

    其中苦樂二受是與前五識相應的感覺。

    憂喜二受是與第六識相應的知覺。

    舍受,與前五識及六識均相應。

     五受中除舍受外,苦樂二受是生理上的受,憂喜二受是心理上的受,何以故?以前五識是色身上的感覺器官,五根所領納的受名身受。

    第六識是心理活動的統一狀态,意識所領納的受名心受。

     其實,若以現代觀念來看,受,相當于心理學上的感情作用,也相當于現代辭彙的‘感受’。

    自身體上來說,烈日灼照下工作,與冷氣房間中品茗,這是生理上的苦受與樂受;愛妻罹病日益沉重,或愛子聯考名列前茅,這是心理上的憂受與喜受。

    我人日常生活中,人際交往或處理事務,順我意者,感到歡喜舒暢;違我意者,感到氣惱不快,一些不相幹或無關緊要者,既無舒暢、亦無不快,這就是我人日常的感受。

     五蘊之中,排列于色蘊、受蘊之後的第三位者,是想蘊。

    《大乘廣五蘊論》曰: ‘雲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增勝取者,謂勝力能取。

    如大力者,說名勝力。

    ’ 而《大乘五蘊論》說的更簡單,僅曰:‘雲何想蘊?謂于境界取種種相。

    ’ 以上兩段文字,都不能使我們對想蘊有具體的概念。

    《成唯識論》說的比較俱體,論曰:‘謂于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

    ’又謂:‘想能安立,自境分齊。

    若心起時,無此想者,應不能取境分齊相。

    ’ 三部論著之中,都說到‘于境取像’,于此我們探讨,何謂于境取像。

    所謂于境取像,就是心識的意象作用,也就是當心緣外境時,想蘊即辨别種種境界,安立名稱言說。

    例如眼識緣到一張桌子,想蘊即于此四腿方面的東西上,安立一個桌子的名稱。

    眼識緣到一朵花,想蘊即分别出這是紅花,不是黃花白花;這是玫瑰花,不是茶花菊花。

    想之性是取像,以此像安立的名稱,便是未出口的名言。

    如果心識沒有取像的作用,即沒有名言的安立。

    若沒有名言,我們大腦中就沒有在任何概念,大腦(事實上是心識)祗是一片空白。

    《廣論》謂: ‘謂能增勝,取諸境相’。

     所謂增勝取,就是勝力能取,勝力也就是大力。

    說它有強盛之力于境取像,這個随時随地與第六識相應之想,相當于現代心理學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