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五蘊聚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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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了别作用,即是意識。

    所以識的定義是了别——了解分别,指一切活動賴以發生的精神主體。

    早期佛教分識為六種,曰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以了别色、聲、香、味、觸、法六境。

    到大乘佛教時代,在六識後建立末那識、阿賴耶識,發展為八識。

     原始經典的阿含經中,稱識為‘别知相’,亦即眼識由眼根而了别色,耳識由耳根而了别聲,鼻識由鼻根而了别香,舌識由舌根而了别味,身識由身根而了别觸,而意識則由意根而了别法。

    前五識各了别自身界内的外境,意識則了别萬象的差别相——萬象的‘自相’與‘共相’,即單獨的形相,與他物比較的形相。

    世間萬象,何以有其各不相同差别相?這是由于識的了别而有的,此即是‘别知相’。

    識的本身是‘法’的範疇,萬象是被覺、被受、被想、被行、被識的存在,離開五蘊,就沒有萬象可言。

     五蘊即是世間——包括著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此五蘊世間,既不是抽象的意識世界——唯心論;也不是物質為第一性、精神為第二性的唯物論,而是心物綜合的‘五蘊世間’。

    此世間是時間性和空間性的存在,所以五蘊隻是現象,隻是因果相續的過程,隻是無窮無盡的緣起狀态。

    而緣起并不是客觀的實有,佛陀認為:‘緣起即是實相’——是主客一如的狀态。

    換句話說,緣起即是認識論上的現象,離開了認識的世界,即無萬象可言。

    所以離開了主觀,即無客觀。

     【2】五蘊與緣起 五蘊又稱‘名色’,‘色’包括著地、水、火、風四大,是組成物質的原素;‘名’包括著受、想、行、識四無色蘊,是組成精神作用的條件。

    《雜阿含·二九八經》稱:‘....雲何名,謂四無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雲何色,謂四大,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

    此色及名,是為名色。

    ’ 色是構成器世間的質料,包括著有情的肉體;名是精神作用,名與色和合而構成有情——有情識、情見的衆生,就是我們所說的‘人’。

    五蘊聚合,構成了有情世間與器世間。

     五蘊聚合說,是原始佛教基本教理的一部分,而此說是建立在緣起的基礎上。

    緣起是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理,它的梵文Pratityasamutpady,意思是‘由彼此關涉而生起’、或是‘現象界的生命與世間彼此關涉所由之道’。

    也就是說:現象界中,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都是彼此關涉、對待而生起、存在的。

    所以在原始經典的《雜阿含經》中,給緣起下的定義是: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這種關涉、對待之間的依存關系有兩種,一種是同時的依存關系,一種是異時的依存關系。

    異時的依存關系,即所謂‘此生故彼生’,此為因而彼為果。

    同時的依存關系,即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為主而彼為從。

    而此因果主從,并不是絕對的,換一個觀點來看,因果主從又可以倒置過來。

    所以經中說: 譬如三蘆,立于空地,輾轉相依,而得豎立。

    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輾轉相依而得豎立。

    識緣名色,亦複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

    ’ 這種識與名色關涉、對待、相互依存的關系,就是緣起。

    而緣起的因緣,就是名色,也就是色、受、想、行、識的五蘊。

    依緣起法的理則說,一切法都是仗因托緣——許多因素條件的組合,都是生滅變異的有為法。

    所以世間沒有永恒不變事物——此即所以無常;也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此即所以無我。

    無常與無我,就是五蘊世間的實相。

     【3】五蘊無我 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