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 明唯識性——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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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境,勝于前第三俗,故名勝義。

     四、勝義勝義谛:又名廢诠歸旨谛,此即是一實真如,妙體離言,超絕法相,故勝義。

    此唯根本無分别智所證,勝于前第四世俗。

    諸勝義中,唯此為最,故在勝義之上複冠以勝義。

    此谛理須廢除言诠,但以正智證會。

     以上四者,稱勝義谛者,勝謂殊勝,義有二種,一者境界名義,二者道理名義。

    谛者實義,是‘事如實事,理如實理。

    ’理事不謬,名之為谛。

     以上所立,是三乘合明的二谛。

    若唯約菩薩乘而言,則以執為實我實法的瓶缽軍林等為第一俗,以蘊處界三科為第二俗第一真,以三自性三無性唯識理等為第三俗第二真,以二空真如為第四俗第三真,以一真法界為第四真。

    如此建立雖為五重,然真俗相形,又複八重條然不繁也。

     蓋真必依俗而真,俗必依真而俗。

    真者物中之實,若無其物,是為誰實?是故所言真者,即是俗中之真也;又俗者實上之假,若無其實,是為誰假?是故所言俗者,即是真中之俗也。

    故所以俗事中必有真理,真理中必有俗事,若缺其一,必失其二,獨立之法不可得也。

    是故,并不是遣依他起而證圓成實,也不是沒有俗谛就可建立真谛,而是真俗相依而建立的。

     如是世俗勝義各立四重,是明一切諸法,有者有實體,有者無實體。

    在有實體之中,有為事法,有為理法。

    在理法中,有因果差别的淺理,有真如的深理。

    在深理中,有顯二空能诠說的是假,離掉假而真證聖智的是真。

    以有如此的不同,故各立四重,如下表所示: 一、無體———————————世間世俗 二、有體——事————————道理世俗 理——淺—————證得世俗 深—————勝義世俗 三、有體——事————————世間勝義 理——淺—————道理勝義 深——诠——證得勝義 旨——勝義勝義 又有四重相對,如下表所示: 一、以有體無體之不同,成第一對——無體————世間世俗 有體————世間勝義 二、以事理意義之不同,成第二對——事法————道理世俗 理法————道理勝義 三、以道理深淺之不同,成第三對——淺理————證得世俗 深理————證得勝義 四、以诠旨各别之不同,成第四對——依诠————勝義世俗 廢诠————勝義勝義 三、唯識實性 三十頌頌文:‘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 頌文前兩句‘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

    ’諸法就是一切諸法,勝義,如上節所釋,勝義谛雖有四重,但此處說的勝義,指的是‘二谛四重’中的最後一種,‘勝義勝義谛]。

    此勝義谛,是‘體妙離言,回超衆法。

    ’是‘語言道斷,心行處滅。

    ’是‘廢除言诠,但以正智’而證得,所以此‘勝義勝義谛’,就是聖者内證的真如——‘亦即是真如’。

     頌文第三句,‘常如其性故’,其‘性’,就是諸法的‘實性’。

    <成唯識論>曰: [此性即是唯識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虛妄,謂遍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為簡虛妄,說言實性。

    複有二赳種: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為簡世俗,故說實性。

    ] 照以上論文内容看來,三自性中的遍計所執和依他起,都不是諸法實性,唯有此圓成實,才是諸法實性。

    以唯識方面說,此諸法實性,也這就是唯識的實性。

    所以頌文第四句說:‘即唯識實性] 第二十五頌诠釋完畢,附帶一談中國大乘宗派對真如的看法。

    真如本來是依緣起觀而建立,以一切法待緣而生,無獨立的自性,故曰性空,亦稱空性。

    空性是諸法的本質,為本來如此,不增不減的理體。

    故真如是靜态的、客體的、遍存于一切有的‘真理’。

    印度佛敵依此義說真如,唯識學亦依此義說真如。

    是以空宗以諸法空相為真如,有宗以圓成實性為真如。

    而中國大乘宗派,對真如的認知不同,如天台宗依據性具說,主張真如本身本來具足染淨善惡諸法。

    華嚴宗依據性起說,主張‘本體即現象’,即真如本為萬法,萬法本為真如。

    這二者,都是受了<大乘起信論>的影響。

     中國真常唯心系的宗派,以<大乘起信論>标示一心開二門:[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

    ’又謂:[真如淨法,實無于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這樣,真如就不僅是客體性的、靜态的理體,亦是主體性的,動态的事用。

    成為‘不生不滅離言說相離名字相而能生萬法之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