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 前六識的王所相應至起滅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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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惡、無記。
)界(欲、色、無色三界。
)都不确定。
無法記别。
1、悔心所:又名惡作,對于先所作事生起悔心。
<識論>曰:[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
’即對已作惡事追悔,就是善性;對已作善事追悔,就是惡性。
悔能令心怅怏不安,故有障礙止(觀)作用。
2、眠心所:眠即睡眠,昏迷而不自在,能障智慧。
<識論>曰:[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
’睡眠之時,心極阇劣,身無力用,故有障礙(止)觀的作用。
故适度睡眠是為善法,過度睡眠是為惡法。
3、尋心所:尋者尋求,對事理粗略具思考。
<識論>曰:[尋謂尋求,令心偬遽,于意言境,粗轉為性。
] 4、伺心所:伺者伺察,對事理細密的思考。
<識論>曰:[何謂伺察,令心偬遽,于意言境,細轉為性。
’尋與伺,是依思心所與慧心所分位假立,本身沒有實體。
五、所依門——依止根本識 第三能變識,是集合前五識與第六識所合成,此六識之生起,皆以第八識為依止,故頌文首句指出:‘依止根本識’。
識論解釋此句曰:‘根本識者,阿陀那識,染淨諸識生根本故。
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
心、心所的生起,要有三種依,即因緣依,增上緣依,等無間緣依。
而前六識之生起,以種子賴耶為親因緣,得有前六識之現行。
再者,前五識以五根為不共依,而五根由現行第八識執受得有,故前五識亦可說是以現行第八識為所依,這是根本共依。
再者,第六識以第七識為所依,而第七識以現行第八識為不共依,所以第六識可以說是以第八識為根本共依。
簡單的說,‘依止根本識’者,即是前六識以現行賴耶為共依——增上緣依,而以種子賴耶為親因緣依。
增上緣依非現行賴耶一種,而是有四種,若缺任何一種,五識即不生起,此四種依為: 一、同境依:前五識依于眼耳鼻舌身五色根,此五根與五識共取現境,曰同境依。
二、分别依:謂依于第六識,前五識任何一識生起,意識與之同時生起,與前五識同緣色聲等境,而起了解分别,曰分别依。
三、染淨依:謂依于第七識,第七識與‘四煩惱常俱’,是染污識,前五識亦由此識染污而成有漏,故此第七識是前五識的染淨依。
四、根本依:謂依于第八識,第八識是根本識,前五識依第八識而得生起,故以第八識為根本依。
六、俱不俱轉門——五識随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頌文‘五識随緣’句,指前五識生起,必須衆緣俱備,而五識俱緣各不相同,如眼識所緣的物件是色境,生起時需要九緣;而耳識需八緣,鼻舌身三識需七緣,茲分述如下: 一、眼識九緣: 1、空緣:空即空間,眼識取境,須保持适當距離,無空間不能取境。
2、明緣:明即光明,眼識取境,需要光明,無光明不能取境。
3、根緣:眼識依于眼根而生起。
4、境緣:眼根觸對色境而生眼識,境為識之所緣緣。
5、作意緣:作意即是注意,不注意則‘視而不見’。
6、分别依緣:分别指第六識,依第六識以分别外境。
7、染淨依緣:此指第七識,對怨親順違之境生起的染淨心。
8、根本依緣:此指第八識,第八識為前七識之根本。
9、種子依:種子為生起識之親因緣。
二、耳識八緣:耳識生起,不需光明,故僅需八緣。
三、鼻、舌、身三識,是‘合中取境’,不需光明和距離,故隻需七緣。
或俱或不俱者,五識可同時生起,亦可或一、或二、或三四生起,視緣而定。
如波濤依水句,喻藏識如大海,餘識如波濤,外境如風,風起而波濤現。
<八識規矩頌>謂:‘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
’即指此而言。
七、起滅分位門——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在上節俱不俱轉門中,雖然統指第三能變識而言,實際上講的隻是前五識。
此門則唯就第六識的起滅予以說明。
前五識生起,須俱或九或八或七緣,俱緣較多,緣不俱足則有中斷。
第六識生起,隻俱根緣、境緣、作意緣、根本依緣、種子依緣五種,緣少較易俱,故常時現起。
但有五種情形則不生起,此稱為[五位無心’。
此五種情形是: 一、生于無想天:外道修行生于無想天,壽命五百大劫,在此期間意識不起現行。
二、入無想定:外道修行,入無想定,意識不起現行。
三、滅盡定:修此定者,前六識不起現行,第七識染心所亦不起現行。
四、睡眠;深度熟睡而無夢者,意識不起現行。
五、悶絕:俗稱昏迷,醫學上謂‘無意識狀态’,這是由于大驚布、大剌激,或劇痛昏暈的情況下,前六識不起現行。
但第七、八識仍恒時相續,故悶絕者并非死亡,而是第六識不起現行。
)界(欲、色、無色三界。
)都不确定。
無法記别。
1、悔心所:又名惡作,對于先所作事生起悔心。
<識論>曰:[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
’即對已作惡事追悔,就是善性;對已作善事追悔,就是惡性。
悔能令心怅怏不安,故有障礙止(觀)作用。
2、眠心所:眠即睡眠,昏迷而不自在,能障智慧。
<識論>曰:[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
’睡眠之時,心極阇劣,身無力用,故有障礙(止)觀的作用。
故适度睡眠是為善法,過度睡眠是為惡法。
3、尋心所:尋者尋求,對事理粗略具思考。
<識論>曰:[尋謂尋求,令心偬遽,于意言境,粗轉為性。
] 4、伺心所:伺者伺察,對事理細密的思考。
<識論>曰:[何謂伺察,令心偬遽,于意言境,細轉為性。
’尋與伺,是依思心所與慧心所分位假立,本身沒有實體。
五、所依門——依止根本識 第三能變識,是集合前五識與第六識所合成,此六識之生起,皆以第八識為依止,故頌文首句指出:‘依止根本識’。
識論解釋此句曰:‘根本識者,阿陀那識,染淨諸識生根本故。
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
心、心所的生起,要有三種依,即因緣依,增上緣依,等無間緣依。
而前六識之生起,以種子賴耶為親因緣,得有前六識之現行。
再者,前五識以五根為不共依,而五根由現行第八識執受得有,故前五識亦可說是以現行第八識為所依,這是根本共依。
再者,第六識以第七識為所依,而第七識以現行第八識為不共依,所以第六識可以說是以第八識為根本共依。
簡單的說,‘依止根本識’者,即是前六識以現行賴耶為共依——增上緣依,而以種子賴耶為親因緣依。
增上緣依非現行賴耶一種,而是有四種,若缺任何一種,五識即不生起,此四種依為: 一、同境依:前五識依于眼耳鼻舌身五色根,此五根與五識共取現境,曰同境依。
二、分别依:謂依于第六識,前五識任何一識生起,意識與之同時生起,與前五識同緣色聲等境,而起了解分别,曰分别依。
三、染淨依:謂依于第七識,第七識與‘四煩惱常俱’,是染污識,前五識亦由此識染污而成有漏,故此第七識是前五識的染淨依。
四、根本依:謂依于第八識,第八識是根本識,前五識依第八識而得生起,故以第八識為根本依。
六、俱不俱轉門——五識随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頌文‘五識随緣’句,指前五識生起,必須衆緣俱備,而五識俱緣各不相同,如眼識所緣的物件是色境,生起時需要九緣;而耳識需八緣,鼻舌身三識需七緣,茲分述如下: 一、眼識九緣: 1、空緣:空即空間,眼識取境,須保持适當距離,無空間不能取境。
2、明緣:明即光明,眼識取境,需要光明,無光明不能取境。
3、根緣:眼識依于眼根而生起。
4、境緣:眼根觸對色境而生眼識,境為識之所緣緣。
5、作意緣:作意即是注意,不注意則‘視而不見’。
6、分别依緣:分别指第六識,依第六識以分别外境。
7、染淨依緣:此指第七識,對怨親順違之境生起的染淨心。
8、根本依緣:此指第八識,第八識為前七識之根本。
9、種子依:種子為生起識之親因緣。
二、耳識八緣:耳識生起,不需光明,故僅需八緣。
三、鼻、舌、身三識,是‘合中取境’,不需光明和距離,故隻需七緣。
或俱或不俱者,五識可同時生起,亦可或一、或二、或三四生起,視緣而定。
如波濤依水句,喻藏識如大海,餘識如波濤,外境如風,風起而波濤現。
<八識規矩頌>謂:‘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
’即指此而言。
七、起滅分位門——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在上節俱不俱轉門中,雖然統指第三能變識而言,實際上講的隻是前五識。
此門則唯就第六識的起滅予以說明。
前五識生起,須俱或九或八或七緣,俱緣較多,緣不俱足則有中斷。
第六識生起,隻俱根緣、境緣、作意緣、根本依緣、種子依緣五種,緣少較易俱,故常時現起。
但有五種情形則不生起,此稱為[五位無心’。
此五種情形是: 一、生于無想天:外道修行生于無想天,壽命五百大劫,在此期間意識不起現行。
二、入無想定:外道修行,入無想定,意識不起現行。
三、滅盡定:修此定者,前六識不起現行,第七識染心所亦不起現行。
四、睡眠;深度熟睡而無夢者,意識不起現行。
五、悶絕:俗稱昏迷,醫學上謂‘無意識狀态’,這是由于大驚布、大剌激,或劇痛昏暈的情況下,前六識不起現行。
但第七、八識仍恒時相續,故悶絕者并非死亡,而是第六識不起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