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遍照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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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弟子郓城夏蓮居會集各譯敬分章次
金剛乘三昧耶戒弟子黃念祖敬解
光明遍照第十二
前《國界嚴淨品》顯依報莊嚴。
今第十二,與十三兩品,顯正報莊嚴。
光明遍照,是身遍十方。
壽命無量,是豎窮三際。
本品贊揚彌陀光明,首贊彌陀光明之獨勝。
次顯光明之因勝。
三顯十二光之勝名。
四顯光明妙用之殊勝。
佛告阿難:阿彌陀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
十方諸佛,所不能及。
遍照東方恒沙佛刹。
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複如是。
若化頂上圓光,或一二三四由旬。
或百千萬億由旬。
諸佛光明,或照一二佛刹,或照百千佛刹。
惟阿彌陀佛,光明普照無量無邊無數佛刹。
諸佛光明所照遠近,本其前世求道所願功德大小不同。
至作佛時,各自得之。
自在所作不為預計。
阿彌陀佛光明善好,勝于日月之明,千億萬倍。
光中極尊。
佛中之王。
此品乃彌陀第十三‘光明無量願’,與第十四‘觸光安樂願’之成就。
第十三願曰:‘光明無量’,‘絕勝諸佛’。
此願成就,故‘阿彌陀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十方諸佛,所不能及。
’至于佛果平等,光明何異?望西師答曰:‘常同常别。
諸佛妙德,内證雖同。
本願别故,光有勝劣。
’此正經中‘本其前世求道所願功德大小不同’之意。
‘恒沙’指印度恒河之沙。
‘四維’東西南北四方。
‘頂上圓光’佛有頂光與身光,此指頂光。
‘由旬’乃印度表示距離之單位。
古帝王一日行軍之裡數,為一由旬。
或雲四十裡,或三十裡。
又《維摩經》肇公注曰:‘“由旬”天竺裡數名也。
上由旬六十裡。
中由旬五十裡。
下由旬四十裡。
’以上差異,蓋由中印兩國從古至今,度量衡單位常有變化。
且行軍一日之裡程本非恒量。
故不必定執一數也。
從一由旬至‘百千佛刹’,表諸佛光明所照之遠近,以為對比。
‘唯阿彌陀佛,光明普照無量無邊無數佛刹’,顯彌陀光明之獨勝。
以證彌陀光明最尊第一,超越十方。
是為本品内容之首。
次正顯彌陀獨勝之因。
上品雲‘清淨莊嚴,超逾十方’。
今品又曰‘十方諸佛所不能及’。
下複雲‘光中極尊,佛中之王’。
于平等法中,而又有如是差别者,蓋由于前世求道之本願不同也。
彌陀第十三大願曰:‘我作佛時,光明無量,普照十方,絕勝諸佛。
勝于日月之明,千萬億倍’。
是以‘至作佛時,各自得之。
自在所作,不為預計’。
蓋謂至成佛時,每如其本願而現光明,皆自然成就,不因計畫與安排。
因果如一,是故‘勝于日月之明,千億萬倍。
光中極尊。
佛中之王。
’ 是故無量壽佛,亦号無量光佛;亦号無邊光佛、無礙光佛、無等光佛;亦号智慧光、常照光、清淨光、歡喜光、解脫光、安隐光、超日月光、不思議光。
此段是本品之三,顯光明之十二勝名。
此十二光明,稱十二光佛,均為無量壽佛之異名。
亦正是法藏成佛之果覺。
《首楞嚴經》曰:‘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恒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
十二如來,相繼一劫。
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佛。
彼佛教我念佛三昧。
’今經之十二光佛。
即彼往昔恒沙劫前之十二如來也。
又密部《九品往生阿彌陀三摩地集陀羅尼經》曰:‘是内坐十二曼陀羅大圓鏡智寶像,其名為一切三達無量光佛....智力三明超日月光佛’,正與本經相合。
又《唐譯》為十五光,《宋譯》為十三光,乃開合不同耳。
‘無量光佛’,昙鸾大師《贊阿彌陀佛偈》曰:‘智慧光明不可量,故佛又号無量光。
有量諸相蒙光曉,是故稽首真實明。
’大師此贊,深契聖心。
直指光明即是智慧,智光不二。
‘是故稽首真實明’,以此光明即是真實,故應稽首禮敬也。
因此大經,唯一真實。
真實之際,真實之慧,真實之利。
今偈雲‘真實明’,可見極樂依正因果純一真實。
又宋大慧禅師曰:‘隻以此光宣妙法,是法即是此光明,不離是光說是法。
’‘是法’指真實法,即真實際也。
不離是光說是法,智慧光明不二也。
此光即真實慧也。
隻以此光宣妙法,乃惠以真實之利,亦即光中之妙用。
是故《贊佛偈》雲‘有量諸相蒙光曉’也。
因此智慧光明之真實明,能開曉諸有中一切之相,亦指開曉一切諸有中之衆生。
故雲‘有量諸相蒙光曉’,一切衆生蒙此光益而曉了真實之慧也。
《論注》曰:‘若遇阿彌陀如來光照....是等衆生,種種意業系縛,皆得解脫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意業。
’是即‘蒙光曉’之義,亦即惠予衆生真實之利也。
‘無邊光佛’。
《贊阿彌陀佛偈》雲:‘解脫光輪無限齊,故佛又号無邊光。
蒙光觸者離有無,是故稽首平等覺。
’昙師此贊,遠勝餘師。
義寂解‘無邊’曰‘無邊際故’。
淨影曰:‘廣也’。
皆不如昙師之圓妙。
昙師以解脫光注無邊光。
解脫者,涅槃三德之一。
複名之為‘輪’。
輪者,圓具之義。
表解脫之德圓滿具足。
‘無限齊’者,離一切局限與齊同。
‘離有無’者,離有無之二邊。
離一切邊,從容中道。
邊中俱離,究竟解脫,是‘無邊’義也。
亦即《論注》中‘畢竟平等意業’也。
末後直雲‘平
今第十二,與十三兩品,顯正報莊嚴。
光明遍照,是身遍十方。
壽命無量,是豎窮三際。
本品贊揚彌陀光明,首贊彌陀光明之獨勝。
次顯光明之因勝。
三顯十二光之勝名。
四顯光明妙用之殊勝。
佛告阿難:阿彌陀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
十方諸佛,所不能及。
遍照東方恒沙佛刹。
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複如是。
若化頂上圓光,或一二三四由旬。
或百千萬億由旬。
諸佛光明,或照一二佛刹,或照百千佛刹。
惟阿彌陀佛,光明普照無量無邊無數佛刹。
諸佛光明所照遠近,本其前世求道所願功德大小不同。
至作佛時,各自得之。
自在所作不為預計。
阿彌陀佛光明善好,勝于日月之明,千億萬倍。
光中極尊。
佛中之王。
此品乃彌陀第十三‘光明無量願’,與第十四‘觸光安樂願’之成就。
第十三願曰:‘光明無量’,‘絕勝諸佛’。
此願成就,故‘阿彌陀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十方諸佛,所不能及。
’至于佛果平等,光明何異?望西師答曰:‘常同常别。
諸佛妙德,内證雖同。
本願别故,光有勝劣。
’此正經中‘本其前世求道所願功德大小不同’之意。
‘恒沙’指印度恒河之沙。
‘四維’東西南北四方。
‘頂上圓光’佛有頂光與身光,此指頂光。
‘由旬’乃印度表示距離之單位。
古帝王一日行軍之裡數,為一由旬。
或雲四十裡,或三十裡。
又《維摩經》肇公注曰:‘“由旬”天竺裡數名也。
上由旬六十裡。
中由旬五十裡。
下由旬四十裡。
’以上差異,蓋由中印兩國從古至今,度量衡單位常有變化。
且行軍一日之裡程本非恒量。
故不必定執一數也。
從一由旬至‘百千佛刹’,表諸佛光明所照之遠近,以為對比。
‘唯阿彌陀佛,光明普照無量無邊無數佛刹’,顯彌陀光明之獨勝。
以證彌陀光明最尊第一,超越十方。
是為本品内容之首。
次正顯彌陀獨勝之因。
上品雲‘清淨莊嚴,超逾十方’。
今品又曰‘十方諸佛所不能及’。
下複雲‘光中極尊,佛中之王’。
于平等法中,而又有如是差别者,蓋由于前世求道之本願不同也。
彌陀第十三大願曰:‘我作佛時,光明無量,普照十方,絕勝諸佛。
勝于日月之明,千萬億倍’。
是以‘至作佛時,各自得之。
自在所作,不為預計’。
蓋謂至成佛時,每如其本願而現光明,皆自然成就,不因計畫與安排。
因果如一,是故‘勝于日月之明,千億萬倍。
光中極尊。
佛中之王。
’ 是故無量壽佛,亦号無量光佛;亦号無邊光佛、無礙光佛、無等光佛;亦号智慧光、常照光、清淨光、歡喜光、解脫光、安隐光、超日月光、不思議光。
此段是本品之三,顯光明之十二勝名。
此十二光明,稱十二光佛,均為無量壽佛之異名。
亦正是法藏成佛之果覺。
《首楞嚴經》曰:‘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恒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
十二如來,相繼一劫。
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佛。
彼佛教我念佛三昧。
’今經之十二光佛。
即彼往昔恒沙劫前之十二如來也。
又密部《九品往生阿彌陀三摩地集陀羅尼經》曰:‘是内坐十二曼陀羅大圓鏡智寶像,其名為一切三達無量光佛....智力三明超日月光佛’,正與本經相合。
又《唐譯》為十五光,《宋譯》為十三光,乃開合不同耳。
‘無量光佛’,昙鸾大師《贊阿彌陀佛偈》曰:‘智慧光明不可量,故佛又号無量光。
有量諸相蒙光曉,是故稽首真實明。
’大師此贊,深契聖心。
直指光明即是智慧,智光不二。
‘是故稽首真實明’,以此光明即是真實,故應稽首禮敬也。
因此大經,唯一真實。
真實之際,真實之慧,真實之利。
今偈雲‘真實明’,可見極樂依正因果純一真實。
又宋大慧禅師曰:‘隻以此光宣妙法,是法即是此光明,不離是光說是法。
’‘是法’指真實法,即真實際也。
不離是光說是法,智慧光明不二也。
此光即真實慧也。
隻以此光宣妙法,乃惠以真實之利,亦即光中之妙用。
是故《贊佛偈》雲‘有量諸相蒙光曉’也。
因此智慧光明之真實明,能開曉諸有中一切之相,亦指開曉一切諸有中之衆生。
故雲‘有量諸相蒙光曉’,一切衆生蒙此光益而曉了真實之慧也。
《論注》曰:‘若遇阿彌陀如來光照....是等衆生,種種意業系縛,皆得解脫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意業。
’是即‘蒙光曉’之義,亦即惠予衆生真實之利也。
‘無邊光佛’。
《贊阿彌陀佛偈》雲:‘解脫光輪無限齊,故佛又号無邊光。
蒙光觸者離有無,是故稽首平等覺。
’昙師此贊,遠勝餘師。
義寂解‘無邊’曰‘無邊際故’。
淨影曰:‘廣也’。
皆不如昙師之圓妙。
昙師以解脫光注無邊光。
解脫者,涅槃三德之一。
複名之為‘輪’。
輪者,圓具之義。
表解脫之德圓滿具足。
‘無限齊’者,離一切局限與齊同。
‘離有無’者,離有無之二邊。
離一切邊,從容中道。
邊中俱離,究竟解脫,是‘無邊’義也。
亦即《論注》中‘畢竟平等意業’也。
末後直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