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大誓願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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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願。
三十八、應念受供願。
上第卅七‘衣食自至願’。
‘飲食衣服’見《宋譯》。
‘種種供具’見《唐譯》,又《漢譯》第廿三願曰:‘我國諸菩薩欲飯時,則七寶缽中,生自然百味飯食在前。
食已,缽皆自然去。
’(《吳譯》第十四願同此。
)又《魏譯》第卅八願曰:‘國中天人,欲得衣服,随念即至。
如佛所贊應法妙服,自然在身。
有求裁縫搗染、浣濯者,不取正覺。
’今經備集五譯文義,結成此願,名為衣食自至願。
如《會疏》釋《魏譯》曰:‘佛本何故興此願。
見或國土,為衣食故,苦役萬般。
四時不甯處,一生疲貪求。
何況禾下喪數千生命,镬中殺無量蠶子,依之沉迷無涯,受苦無窮。
是故願言,我土聖衆,衣食住宅。
随意現前。
著衣吃飯,皆助道法也。
’‘種種供具‘者,花香、幢幡、寶蓋、璎珞、卧具、天樂等等。
如是一切無量無邊,殊勝供養之具,皆随意即至,如願供養。
如《吳譯》曰:‘欲得自然萬種之物,即皆在前,持用供養諸佛。
’《宋譯》曰:‘我以神力,令此供具自至他方諸佛面前,一一供養。
’是故雲:‘随意即至,無不滿願。
’ 下為第卅八‘應念受供願’。
《宋譯》曰:‘所有菩薩,發大道心,欲以真珠璎珞,寶蓋幢幡,衣服卧具,飲食湯藥,香華伎樂,承事供養他方世界,無量無邊諸佛世尊而不能往。
我于爾時,令彼他方諸佛世尊,各舒手臂,至我刹中,受是供養。
今彼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宋譯》願文,深顯佛力。
又如《魏譯》雲:‘一發念頃,供養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佛世尊,而不失定意。
’是明自力。
是以極樂人民,或因佛力加被,或以自力功圓,皆可随念普供諸佛。
如經雲:‘十方諸佛,應念受其供養。
’深顯生佛不二,感應道交,供佛之念才興,諸佛攝受已畢。
頓修頓證,因果同時。
我作佛時,國中萬物,嚴淨、光麗,形色殊特。
窮微極妙,無能稱量。
其諸衆生,雖具天眼,有能辨其形色、光相、名數,及總宣說者,不取正覺。
三十九、莊嚴無盡願。
從第卅九至第四十三,此五願是攝佛土功德願。
上第卅九是‘莊嚴無盡願’,《會疏》釋曰:‘“嚴”謂莊嚴,“淨”謂清淨,“光”謂光明,“麗”謂華麗。
“嚴淨”,明體離垢。
“光麗”,表相奇特。
以長、短、方、圓、大、小等為“形”,以青、赤、白、黑、正、不正為“色”,皆非世間所有,故雲“殊特”。
’意為:萬物體無垢染,故曰嚴淨。
形相光明奇麗,故曰光麗。
其形與色皆非世間所有,故曰形色殊特。
《會疏》繼曰:‘點事(指如微點之事相)妙理相即,故謂窮微。
無漏之相,實相之相,故謂極妙。
’意為:極樂一切事相,一毛一塵之微點,皆從實際理體而顯,與妙理相即不二,故曰窮微。
窮者,盡也。
微者,精也。
具此一切形相,乃清淨心之所顯,彌陀無漏功德之所現,故為無漏之相。
且一一皆是圓明俱德,一一皆是圓圓果海(‘圓圓果海’見《顯密圓通》,指無上圓滿聖覺果德之海。
),當體即是實相相而無相,無相而相,故曰極妙。
繼曰:‘廣略相入,不可思議。
故雲,無能稱量。
’意為:極樂世界全顯事事無礙法界,一多相即,小大相容,廣略相入,重重無盡,超情離見。
言語道斷,故不可議。
心思路絕,故不可思。
言思不能及,又焉可稱量?故曰‘無能稱量’。
可見極樂淨土,唯佛與佛方能究盡。
除佛一人外,一切衆生上至等覺,中至具天眼之一切小大凡聖衆生,皆不能盡辨其形色、光相、名數。
更何能總為宣說。
故雲:‘有能辨其形色、光相、名數及總宣說者,不取正覺。
’ 我作佛時,國中無量色樹,高或百千由旬。
道場樹高,四百萬裡。
諸菩薩中,雖有善根劣者,亦能了知。
欲見諸佛淨國莊嚴,悉于寶樹間見。
猶如明鏡,睹其面像。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無量色樹願。
四十一、樹現佛刹願。
上章具兩願。
從‘亦能了知’以上,表第四十‘無量色樹願’。
‘欲見’以下,表第四十一‘樹現佛刹願’。
‘國中無量色樹,高或百千由旬’。
‘無量色樹’,指國中一切寶樹,七寶化成,榮色光耀。
行行相值,莖莖相向。
是諸寶樹,周遍其國。
樹高或百由旬乃至或千由旬。
一由旬者,此方四十裡至六十裡。
詳見前注。
又道場中,更有樹王,名‘道場樹’,即菩提樹。
西域前正覺山之西南,行十四五裡,有畢缽羅樹。
佛坐其下成正覺。
故名菩提樹。
《維摩經菩薩行品肇注》曰:‘佛于樹下成道,樹名菩提。
此樹光無不照。
香無不熏。
形色微妙,随所好(喜也)而見。
樹出法音,随所好而聞。
此如來報(果報也)應(應化也)樹也;衆生遇者,自然悟道。
’本經成就文中,複雲:‘複由見彼樹故,獲三種忍。
一音響忍。
二柔順忍。
三者,無生法忍。
’彼土菩提寶樹能令見者自然悟道,證入無生法忍。
此樹功德真是無上希有,微妙難思。
故知此樹實是阿彌陀願王秘密莊嚴心之流現。
此心乃密教所判之第十住心,乃究竟佛果第十三地如來之所證,故能究竟惠予衆生真實之利。
樹德高遠,彼國菩薩中,善根劣者,本難知見。
是以彌陀垂慈,大願加被,悉令了知。
第四十一‘樹現佛刹願’。
今此願文,樹現佛刹,同于《觀經》第四寶樹觀。
經文簡錄如下:‘此諸寶樹’,‘生諸妙華’,‘湧生諸果’,‘有大光明,化成幢幡無量寶蓋。
是寶蓋中,映現三千大千世界一切佛事。
十方佛國,亦于中現。
’《觀經》此觀,正此願之成就。
極樂國中,寶樹無量,一一樹光化現寶蓋無量。
一一寶蓋,中現十方佛國。
明淨清晰,如同明鏡。
見他方佛國,明了清澈,如對明鏡,自觀本面。
可見極樂國土,含攝一切佛刹。
相入相即,不可思議。
我作佛時,所居佛刹,廣博嚴淨,光瑩如鏡,徹照十方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佛世界。
衆生睹者,生希有心。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二、徹照十方願。
上第四十二‘徹照十方願’。
‘廣博’者,寬闊無邊。
‘嚴淨’者,莊嚴清淨。
‘光瑩’者,光明晶瑩。
‘徹照’者,無微不顯,無遠不見也。
‘希有’者,《涅槃經》曰:‘譬如水中,生于蓮花,非為希有。
火中生者,是乃希有。
’極樂國土,莊嚴清淨。
光潔如鏡,照見十方。
如《觀經》中,大勢至菩薩天冠‘有五百寶華。
一一寶華,有五百寶台。
一一台中,十方諸佛淨妙國土廣長之相,皆于中現’。
故知彼土,小大相容,廣狹無礙。
一毛一塵,悉皆映照十方。
《往生論》曰:‘宮殿諸樓閣,觀十方無礙。
’昙鸾師注曰:‘如淨明鏡。
十方國土,淨穢諸相,善惡業緣,一切悉現。
’又《華嚴經》曰:‘譬如明淨發光金玻璃鏡,與十世界等。
于彼鏡中,見無量刹。
一切山川,一切衆生,地獄餓鬼,若好若醜,形類若幹,悉于中現。
’以上經論,皆明‘光瑩如鏡,徹照十方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佛世界’之義。
‘衆生’指極樂世界與十方一切衆生。
若見極樂徹照十方之相,悉皆生起無上殊勝菩提之心。
此心希有,如火中蓮。
故雲‘生希有心’。
因生此心,故《宋譯》續曰:‘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 我作佛時,下從地際,上至虛空,宮殿樓觀,池流華樹,國土所有一切萬物,皆以無量寶香合成。
其香普熏十方世界。
衆生聞者,皆修佛行。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三、寶香普熏願。
上第四十三‘寶香普熏願’。
《會疏》謂此界‘金銀雖發輝,無旃檀之香。
沉麝雖熏馥,無珠玉之光。
’今極樂中,一切萬物,嚴淨光麗。
又妙香芬馥,普熏十方,廣作佛事,故稱奇妙。
如《華嚴經》鬻香長者雲:‘阿那婆達池邊出沉水香,名蓮花藏。
若燒一丸,如麻子大,香氣普熏閻浮提界。
衆生聞者,離一切罪,戒品清淨。
雪山有香,名具足明相。
若有衆生,嗅此香者,其心決定離諸染著。
羅刹界中有香,名海藏,其香但為轉輪王用。
若燒一丸,香氣所熏,王及四軍,皆騰虛空,遊止自在。
善法堂中有香,名香性莊嚴。
若燒一丸,熏彼天衆,普令發起念佛之心。
須夜摩天有香,名淨藏性。
若燒一丸,熏彼天衆,莫不雲集彼天王所,恭敬聽聞王所說法,兜率天中有香,名信度縛啰。
于一生所系菩薩座前,若燒一丸,興大香雲,遍覆法界,普雨一切諸供養具,供養一切如來道場菩薩衆會。
妙變化天有香,名奪意性。
若燒一丸,于七日中,普雨一切不可思議諸莊嚴具。
’上述世間諸香,且有如斯勝用,何況彌陀如來本願所現,乃法界萬德之香。
如《維摩經香積佛品》雲:‘爾時維摩诘問衆香菩薩,香積如來,以何說法。
彼菩薩曰:‘我土如來,無文字說。
但以衆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菩薩各各坐香樹下。
聞此妙香,即獲一切德藏三昧。
’今極樂妙香,亦複如是,功德無邊,普熏十方,廣作饒益。
能令聞香衆生,‘皆修佛行’。
‘塵勞垢習,自然不起’(見經中第廿品)。
極樂萬物皆以無量寶香合成,其香複熏十方世界,皆顯事事無礙法界。
我作佛時,十方佛刹諸菩薩衆,聞我名已,皆悉逮得清淨、解脫、普等三昧,諸深總持。
住三摩地,至于成佛。
定中常供無量無邊一切諸佛,不失定意。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四、普等三昧願。
四十五、定中供佛願。
上章中,從‘至于成佛’以前,表第四十四‘普等三昧願’。
‘定中’以下,表第四十五‘定中供佛願’。
從第四十四以下諸願,皆為彼國以外,他方菩薩,聞彌陀名,得殊勝法益之願。
首第四十四,為聞名得諸三昧,至于成佛之願。
‘逮’者,及也。
《易系辭》‘水火相逮’。
注曰:‘水火不相入,而相逮及。
’又逮者,追也。
據《會疏》意,令聞名人,即時得諸三昧,故言‘皆悉逮得’。
《宋譯》曰:‘所有十方一切佛刹,諸菩薩衆,聞我名号,應時證得寂靜三摩地。
’其中‘應時證得’,亦即‘皆悉逮得’之意。
‘清淨’者,所住之三昧,無染無著,故曰‘清淨三昧’。
如《會疏》曰:‘寂靜三摩地,無縛無著,故名清淨。
’又‘解脫’者,所住三昧,離一切系縛而自在,名曰解脫三昧。
如《會疏》曰:‘止觀無礙,故名解脫。
’又曰‘念佛三昧,能除一切煩惱,能解脫生死,故須名清淨解脫三昧。
’又‘普等’者,普者普遍,等者平等。
《悲華經》謂之遍至三昧,《芬陀利經》謂之普至三昧。
《宋譯》謂之普遍三摩地。
《唐譯》謂之平等三摩地門。
《會疏》釋曰:‘若依諸師,但是菩薩所得三昧名也。
憬興雲:“普者,即普遍義。
等者,即齊等義。
所見普廣,佛佛皆見,故所住定,名為普等。
”玄一雲:“由此三昧力,普見諸佛世尊,故言為普。
平等現無所不及,故言普等。
”若約選擇本願正意,則是念佛三昧德号也。
普謂普遍,凡聖通入之義。
等謂平等,念一佛功德,等同一切佛之義。
《菩薩念佛三昧經》曰:“譬如衆生,若依須彌金色之邊,其身即與彼山同色。
所以然者,山勢力故。
又如諸水,悉入大海,同其一味。
所以然者,以海力故。
若人得念佛三昧,亦複如是。
”是普遍義也。
《文殊般若經》雲:“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無二。
”《贊阿彌陀佛偈》雲:“我以一心歸一佛,願遍十方無礙入。
”是平等義也。
’《會疏》以清淨三昧、解脫三昧、普等三昧為念佛三昧。
蓋念佛三昧為寶王三昧。
具是一切三昧功德,自當同具種種三昧之名也。
‘三昧’,即三摩地,譯為正定、正受(詳解見第二品。
)。
‘總持’,即陀羅尼,謂持善不失,持惡不生,并能持無盡義(詳解見第二品。
)。
深妙之總持,故曰深總持。
十方菩薩,因聞名故,得諸三昧,與深總持,安住定中,得成正覺,故曰‘至于成佛’。
第四十五‘定中供佛願’。
定中供佛,不失定意,同于《德遵普賢品》中‘住深禅定,悉睹無量諸佛’。
正是普賢大士甚深境界。
《往生論注》雲:‘八地以上菩薩,常在三昧。
以三昧力,身不動本處,而能遍至十方,供養諸佛,教化衆生。
’望西師謂住定供佛:‘約常途者,初地以上。
’又曰:‘初地以上,雖有此德,八地以上,是無功用。
’蓋謂初地菩薩,雖初有此德,但尚不能全離功用。
八地以上,才是無功用道。
《會疏》謂他方新發心菩薩,因聞彌陀名号,頓登上地菩薩,得諸三昧,住定供佛。
《疏》曰:‘縱雖新發意菩薩,聞名字人,能得定惠(即慧)相即,真俗相照,頓得上地菩薩也。
’又《文殊般若經》曰:‘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無二。
不思議佛法等無差别。
皆乘一如,成最正覺。
悉具無量功德辯才。
如是入一行三昧(即念佛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差别相。
’雲雲于三昧中,遍知諸佛世界差别相,正與住定供佛同旨。
我作佛時,他方世界諸菩薩衆,聞我名者,證離生法,獲陀羅尼。
清淨歡喜,得平等住。
修菩薩行,具足德本。
應時不獲一二三忍。
于諸佛法,不能現證不退轉者,不取正覺。
四十六、獲陀羅尼願。
四十七、聞名得忍願。
四十八、現證不退願。
上章具三願。
‘獲陀羅尼’以上,為第四十六‘獲陀羅尼願’。
‘一二三忍’以上,為第四十七‘聞名得忍願’。
此下為第四十八‘現證不退願’。
第四十六願,‘離生’者,離生死也。
三乘行人,入于見道。
因見谛理,斷見思惑,永離三界之生,是雲正性離生。
《萬善同歸集》雲:‘齊登解脫之門。
鹹闡離生之道。
’十方菩薩,以聞名故,皆證此離生之法。
并得‘陀羅尼’。
陀羅尼,即‘總持’,見前釋。
陀羅尼有四:(一)法陀羅尼,于佛之教法聞持不忘。
(二)義陀羅尼,于諸法之義總持不忘。
(三)咒陀羅尼(又咒陀羅尼,有五名。
據《秘藏記》意,五名者:(1)陀羅尼,(2)明,(3)咒,(4)密語,(5)真言。
陀羅尼者,佛放光時,光中所說也。
是故陀羅尼與明,其義不異。
持陀羅尼人,能發神通,除災患,與此方咒禁法相似,故曰咒,凡夫二乘不能知,故曰密語。
真言者,如來之言,真實無虛,故曰真言。
)。
(四)忍陀羅尼。
于法之實相安住,謂之忍。
持忍名為忍陀羅尼。
十方聞名大士,皆得如上陀羅尼,安住于諸法實相,故雲‘獲陀羅尼願’。
第四十七‘聞名得忍願’。
‘清淨’者,無染無著之本然。
‘歡喜’者,适悅在心,寂滅為樂也。
‘平等’者,淺言之,則為離諸高下、深淺、大小、親疏、智愚、迷悟種種差别,曰平等。
進言之,則真如周遍,萬法一如,心、佛、衆生,三無差别。
《往生論注》曰:‘平等,是諸法體相。
’又曰:‘衆生見阿彌陀如來相好光明身者,如上種種身業系縛,皆得解脫。
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口業。
聞阿彌陀如來至德名号,說法音聲,如上種種口業系縛,皆得解脫。
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口業。
若遇阿彌陀如來光照,若聞阿彌陀平等意業,是等衆生,種種意業系縛,皆得解脫。
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意業。
’蓋謂十方大士,若于阿彌陀如來,睹相、聞名、見光、知意者,皆入如來之室。
以聞名故,得畢竟平等之業。
與此項之‘聞我名者,證離生法,獲陀羅尼,清淨歡喜,得平等住’,全然一味。
以聞名故,得住平等法中,即住于諸法實相也。
又《漢譯》稱阿彌陀佛為無量清淨平等覺。
故知十方大士,聞佛名号,至心信樂,以平等心,念平等覺,如是安住,亦是‘得平等住’之義也。
此一句佛号即是實相,即是法界全體,即是諸法平等體性。
但能念念相繼,念而無念,無念而念,故曰‘得平等住’。
如是心行,是菩薩行,輾轉教授,同歸極樂。
普惠衆生真實之利,故曰‘修菩薩行’。
如是修行,自然具足一切佛果之功德根本,故雲‘具足德本’。
如《會疏》曰:‘(一)菩薩六度,一切功德之本。
故名德本。
(二)選擇攝取果号,能流出六度萬行,為衆德本原(此乃以持佛号為德本),故名德本。
’ ‘一二三忍’。
忍者,安忍也。
《魏譯》雲:‘第一,第二,第三法忍。
’‘法忍’者,法為所證之理,心安于法為忍。
《大乘義章九》雲:‘慧心安法,名之為忍。
’此上法忍,諸家之說不一,有深淺之别。
例如《仁王經》明五忍:(一)伏忍,(二)信忍,(三)順忍,(四)無生法忍,(五)寂滅忍。
《仁王經私記》雲:‘初地、二地、三地得無漏信,名信忍。
四、五、六地趣向無生,名順忍。
七、八、九地,諸念不生,名無生忍。
十地、妙覺,得菩提果,名寂滅忍。
’古注經家中,有認為伏忍、信忍、順忍,即本經之三忍者;甚至有以最初伏忍上中下三位,為本經之三忍者。
蓋皆不許他方菩薩聞佛名号,應時即得一忍,二忍,乃至無生法忍也。
但據經文,此三忍中,包括無生法忍,實無可疑。
《魏譯》第三十四願曰:‘設我得佛,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衆生之類,聞我名字,不得菩薩無生法忍,諸深總持者,不取正覺。
’《宋譯》文:‘聞我名者,應時即得初忍、二忍,乃至無生法忍。
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可見願文中之第三法忍,決定是無生法忍也。
又據《論注》曰:‘即見彼佛,未證淨心菩薩(指初地至七地),畢竟得證平等法身。
’(又曰:‘平等法身者,八地以上法性生身菩薩也。
’)又曰:‘聞阿彌陀如來至德名号……畢竟得平等口業。
’皆是聞佛名号,得證無生法忍之明證。
無生法忍,略雲無生忍。
真智安住于無生無滅之實相理體而不動,謂之無生法忍。
《智度論五十》曰:‘無生法忍者,于無生滅諸法實相中,信受通達,無礙不退,是名無生忍。
’又《智度論七十三》曰:‘無生忍者,乃至微細法不可得,何況大。
是名無生。
得此無生法,不作不起諸業行。
是名得無生法忍。
’又《大乘義章十二》曰:‘理寂不起,稱曰無生。
慧安此理,名無生忍。
’又《楞嚴經長水疏一》曰:‘了法無生,印可決定,名無生忍。
’又《大乘義章十二》曰:‘如龍樹說,初地以上亦得無生。
若依《仁王》及《與地經》,無生在七、八、九地。
’《宋譯》曰:‘聞我名号,證無生忍。
成就一切平等善根。
住無功用,離加行故,不久令得阿耨菩提。
’望西釋曰:‘既雲無功用,知證第八地。
’故知本經之第三忍,即《仁王經》之無生法忍。
若據望西師意,則位當八地也。
望西曰:‘問:以聞名力,豈得無生?答:佛願力故。
如《十住論》雲:“過去無數劫,有佛号海德。
今現在十方,各得成正覺。
皆從彼發願,聞名定作佛。
”’上之論證,妙顯他力,佛願加被,使聞名者,證無生忍,定當作佛。
且聞不是但聞。
必能起行。
例如《涅槃疏廿》雲:‘若聞常住二字,生生不堕者,聞有多種,若深能思惟,如說行者,即生生不堕。
’意為:聞後能深思惟,并如說修行,始能得生生不堕之益。
可見聞之一字,意兼信受,不僅是一經于耳也。
今願文之‘一二三忍’,實即本經《菩提道場第十五品》中之三種忍。
一音響忍。
二柔順忍。
三者無生法忍。
《無量壽經鈔五》曰:‘(一)音響忍,由音響而悟解真理者。
(二)柔順忍,慧心柔軟,能随順真理也。
(三)無生法忍,證無生之實性,而離諸相者。
是悟道之至極也。
’此三忍當于第十五品中詳論之。
第四十八‘現證不退願’。
願曰:‘于諸佛法,不能現證不退轉者,不取正覺。
’不退轉者,所修之功德善根,愈增愈進,不更退失,略雲不退。
即梵語之阿鞞跋緻(詳見前注)。
蓋以菩薩行願,難發易退。
據《仁王經》别教之信位菩薩,名為輕毛菩薩,随風東西。
又南本《涅槃》曰:‘無量衆生發阿耨菩提心,見少違緣,于阿耨菩提,即便動轉。
如水中月,水動即動。
’又喻曰:譬如魚母,多有胎子,成就者鮮。
如庵羅樹,花多果少。
衆生發心,乃有無量。
及其成就,少不足言。
故雲:‘魚子庵羅花,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多,及其結果少。
’又《十位菩薩斷結經》(節錄):‘時舍利弗告來會菩薩:我曩昔,或從一住進至五住,還複退堕而在初住。
複從初住至五六住。
如是經六十劫中,竟不能到不退轉。
’又《寶雨經》曰:‘有世界名娑婆,其國有佛名釋迦牟尼。
若諸有情聞彼名,于阿耨菩提得不退轉。
由彼如來本願力故。
’古代澄憲師贊此願為‘釋尊五百大願之中,最勝願也’。
可見兩土導師同發此最勝之願,正是‘一路涅槃門’也。
蓋以無量菩薩,未到不退之位,雖極勇猛,如救頭燃,但以障緣競來,屢屢退轉。
遂令學道者如牛毛,得道者如麟角。
彌陀因地憫其勤苦,發無上願。
以佛威德,令聞名人,即得三忍,證不退轉。
原在退位,乘佛願力,唯進不退,疾至菩提,實為大慶。
又《會疏》曰:‘謂難思願力,一得一切得,不退與三忍,同時具足故。
’深顯彌陀一乘願海、究竟方便之妙用。
又《十住毗婆沙論》曰:‘若人疾欲至不退轉地者,應以恭敬心,執持稱名号。
’又《小本》曰:‘若有人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者,是諸人等,皆得不退轉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又《會疏》曰:‘謂三忍不退,悉攝在名号中,稱名時,名義不離,自得此等德。
’可見凡聞名者,但能信願持名,亦悉能現證不退。
彌陀一乘願海,妙德難思。
六字洪名,究竟方便。
四十八願,願願攝衆生,願願顯真實。
分之則為四十八,合之則為一法句。
一法句者清淨句—真實智慧無為法身。
三十八、應念受供願。
上第卅七‘衣食自至願’。
‘飲食衣服’見《宋譯》。
‘種種供具’見《唐譯》,又《漢譯》第廿三願曰:‘我國諸菩薩欲飯時,則七寶缽中,生自然百味飯食在前。
食已,缽皆自然去。
’(《吳譯》第十四願同此。
)又《魏譯》第卅八願曰:‘國中天人,欲得衣服,随念即至。
如佛所贊應法妙服,自然在身。
有求裁縫搗染、浣濯者,不取正覺。
’今經備集五譯文義,結成此願,名為衣食自至願。
如《會疏》釋《魏譯》曰:‘佛本何故興此願。
見或國土,為衣食故,苦役萬般。
四時不甯處,一生疲貪求。
何況禾下喪數千生命,镬中殺無量蠶子,依之沉迷無涯,受苦無窮。
是故願言,我土聖衆,衣食住宅。
随意現前。
著衣吃飯,皆助道法也。
’‘種種供具‘者,花香、幢幡、寶蓋、璎珞、卧具、天樂等等。
如是一切無量無邊,殊勝供養之具,皆随意即至,如願供養。
如《吳譯》曰:‘欲得自然萬種之物,即皆在前,持用供養諸佛。
’《宋譯》曰:‘我以神力,令此供具自至他方諸佛面前,一一供養。
’是故雲:‘随意即至,無不滿願。
’ 下為第卅八‘應念受供願’。
《宋譯》曰:‘所有菩薩,發大道心,欲以真珠璎珞,寶蓋幢幡,衣服卧具,飲食湯藥,香華伎樂,承事供養他方世界,無量無邊諸佛世尊而不能往。
我于爾時,令彼他方諸佛世尊,各舒手臂,至我刹中,受是供養。
今彼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宋譯》願文,深顯佛力。
又如《魏譯》雲:‘一發念頃,供養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佛世尊,而不失定意。
’是明自力。
是以極樂人民,或因佛力加被,或以自力功圓,皆可随念普供諸佛。
如經雲:‘十方諸佛,應念受其供養。
’深顯生佛不二,感應道交,供佛之念才興,諸佛攝受已畢。
頓修頓證,因果同時。
我作佛時,國中萬物,嚴淨、光麗,形色殊特。
窮微極妙,無能稱量。
其諸衆生,雖具天眼,有能辨其形色、光相、名數,及總宣說者,不取正覺。
三十九、莊嚴無盡願。
從第卅九至第四十三,此五願是攝佛土功德願。
上第卅九是‘莊嚴無盡願’,《會疏》釋曰:‘“嚴”謂莊嚴,“淨”謂清淨,“光”謂光明,“麗”謂華麗。
“嚴淨”,明體離垢。
“光麗”,表相奇特。
以長、短、方、圓、大、小等為“形”,以青、赤、白、黑、正、不正為“色”,皆非世間所有,故雲“殊特”。
’意為:萬物體無垢染,故曰嚴淨。
形相光明奇麗,故曰光麗。
其形與色皆非世間所有,故曰形色殊特。
《會疏》繼曰:‘點事(指如微點之事相)妙理相即,故謂窮微。
無漏之相,實相之相,故謂極妙。
’意為:極樂一切事相,一毛一塵之微點,皆從實際理體而顯,與妙理相即不二,故曰窮微。
窮者,盡也。
微者,精也。
具此一切形相,乃清淨心之所顯,彌陀無漏功德之所現,故為無漏之相。
且一一皆是圓明俱德,一一皆是圓圓果海(‘圓圓果海’見《顯密圓通》,指無上圓滿聖覺果德之海。
),當體即是實相相而無相,無相而相,故曰極妙。
繼曰:‘廣略相入,不可思議。
故雲,無能稱量。
’意為:極樂世界全顯事事無礙法界,一多相即,小大相容,廣略相入,重重無盡,超情離見。
言語道斷,故不可議。
心思路絕,故不可思。
言思不能及,又焉可稱量?故曰‘無能稱量’。
可見極樂淨土,唯佛與佛方能究盡。
除佛一人外,一切衆生上至等覺,中至具天眼之一切小大凡聖衆生,皆不能盡辨其形色、光相、名數。
更何能總為宣說。
故雲:‘有能辨其形色、光相、名數及總宣說者,不取正覺。
’ 我作佛時,國中無量色樹,高或百千由旬。
道場樹高,四百萬裡。
諸菩薩中,雖有善根劣者,亦能了知。
欲見諸佛淨國莊嚴,悉于寶樹間見。
猶如明鏡,睹其面像。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無量色樹願。
四十一、樹現佛刹願。
上章具兩願。
從‘亦能了知’以上,表第四十‘無量色樹願’。
‘欲見’以下,表第四十一‘樹現佛刹願’。
‘國中無量色樹,高或百千由旬’。
‘無量色樹’,指國中一切寶樹,七寶化成,榮色光耀。
行行相值,莖莖相向。
是諸寶樹,周遍其國。
樹高或百由旬乃至或千由旬。
一由旬者,此方四十裡至六十裡。
詳見前注。
又道場中,更有樹王,名‘道場樹’,即菩提樹。
西域前正覺山之西南,行十四五裡,有畢缽羅樹。
佛坐其下成正覺。
故名菩提樹。
《維摩經菩薩行品肇注》曰:‘佛于樹下成道,樹名菩提。
此樹光無不照。
香無不熏。
形色微妙,随所好(喜也)而見。
樹出法音,随所好而聞。
此如來報(果報也)應(應化也)樹也;衆生遇者,自然悟道。
’本經成就文中,複雲:‘複由見彼樹故,獲三種忍。
一音響忍。
二柔順忍。
三者,無生法忍。
’彼土菩提寶樹能令見者自然悟道,證入無生法忍。
此樹功德真是無上希有,微妙難思。
故知此樹實是阿彌陀願王秘密莊嚴心之流現。
此心乃密教所判之第十住心,乃究竟佛果第十三地如來之所證,故能究竟惠予衆生真實之利。
樹德高遠,彼國菩薩中,善根劣者,本難知見。
是以彌陀垂慈,大願加被,悉令了知。
第四十一‘樹現佛刹願’。
今此願文,樹現佛刹,同于《觀經》第四寶樹觀。
經文簡錄如下:‘此諸寶樹’,‘生諸妙華’,‘湧生諸果’,‘有大光明,化成幢幡無量寶蓋。
是寶蓋中,映現三千大千世界一切佛事。
十方佛國,亦于中現。
’《觀經》此觀,正此願之成就。
極樂國中,寶樹無量,一一樹光化現寶蓋無量。
一一寶蓋,中現十方佛國。
明淨清晰,如同明鏡。
見他方佛國,明了清澈,如對明鏡,自觀本面。
可見極樂國土,含攝一切佛刹。
相入相即,不可思議。
我作佛時,所居佛刹,廣博嚴淨,光瑩如鏡,徹照十方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佛世界。
衆生睹者,生希有心。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二、徹照十方願。
上第四十二‘徹照十方願’。
‘廣博’者,寬闊無邊。
‘嚴淨’者,莊嚴清淨。
‘光瑩’者,光明晶瑩。
‘徹照’者,無微不顯,無遠不見也。
‘希有’者,《涅槃經》曰:‘譬如水中,生于蓮花,非為希有。
火中生者,是乃希有。
’極樂國土,莊嚴清淨。
光潔如鏡,照見十方。
如《觀經》中,大勢至菩薩天冠‘有五百寶華。
一一寶華,有五百寶台。
一一台中,十方諸佛淨妙國土廣長之相,皆于中現’。
故知彼土,小大相容,廣狹無礙。
一毛一塵,悉皆映照十方。
《往生論》曰:‘宮殿諸樓閣,觀十方無礙。
’昙鸾師注曰:‘如淨明鏡。
十方國土,淨穢諸相,善惡業緣,一切悉現。
’又《華嚴經》曰:‘譬如明淨發光金玻璃鏡,與十世界等。
于彼鏡中,見無量刹。
一切山川,一切衆生,地獄餓鬼,若好若醜,形類若幹,悉于中現。
’以上經論,皆明‘光瑩如鏡,徹照十方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佛世界’之義。
‘衆生’指極樂世界與十方一切衆生。
若見極樂徹照十方之相,悉皆生起無上殊勝菩提之心。
此心希有,如火中蓮。
故雲‘生希有心’。
因生此心,故《宋譯》續曰:‘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 我作佛時,下從地際,上至虛空,宮殿樓觀,池流華樹,國土所有一切萬物,皆以無量寶香合成。
其香普熏十方世界。
衆生聞者,皆修佛行。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三、寶香普熏願。
上第四十三‘寶香普熏願’。
《會疏》謂此界‘金銀雖發輝,無旃檀之香。
沉麝雖熏馥,無珠玉之光。
’今極樂中,一切萬物,嚴淨光麗。
又妙香芬馥,普熏十方,廣作佛事,故稱奇妙。
如《華嚴經》鬻香長者雲:‘阿那婆達池邊出沉水香,名蓮花藏。
若燒一丸,如麻子大,香氣普熏閻浮提界。
衆生聞者,離一切罪,戒品清淨。
雪山有香,名具足明相。
若有衆生,嗅此香者,其心決定離諸染著。
羅刹界中有香,名海藏,其香但為轉輪王用。
若燒一丸,香氣所熏,王及四軍,皆騰虛空,遊止自在。
善法堂中有香,名香性莊嚴。
若燒一丸,熏彼天衆,普令發起念佛之心。
須夜摩天有香,名淨藏性。
若燒一丸,熏彼天衆,莫不雲集彼天王所,恭敬聽聞王所說法,兜率天中有香,名信度縛啰。
于一生所系菩薩座前,若燒一丸,興大香雲,遍覆法界,普雨一切諸供養具,供養一切如來道場菩薩衆會。
妙變化天有香,名奪意性。
若燒一丸,于七日中,普雨一切不可思議諸莊嚴具。
’上述世間諸香,且有如斯勝用,何況彌陀如來本願所現,乃法界萬德之香。
如《維摩經香積佛品》雲:‘爾時維摩诘問衆香菩薩,香積如來,以何說法。
彼菩薩曰:‘我土如來,無文字說。
但以衆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菩薩各各坐香樹下。
聞此妙香,即獲一切德藏三昧。
’今極樂妙香,亦複如是,功德無邊,普熏十方,廣作饒益。
能令聞香衆生,‘皆修佛行’。
‘塵勞垢習,自然不起’(見經中第廿品)。
極樂萬物皆以無量寶香合成,其香複熏十方世界,皆顯事事無礙法界。
我作佛時,十方佛刹諸菩薩衆,聞我名已,皆悉逮得清淨、解脫、普等三昧,諸深總持。
住三摩地,至于成佛。
定中常供無量無邊一切諸佛,不失定意。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四、普等三昧願。
四十五、定中供佛願。
上章中,從‘至于成佛’以前,表第四十四‘普等三昧願’。
‘定中’以下,表第四十五‘定中供佛願’。
從第四十四以下諸願,皆為彼國以外,他方菩薩,聞彌陀名,得殊勝法益之願。
首第四十四,為聞名得諸三昧,至于成佛之願。
‘逮’者,及也。
《易系辭》‘水火相逮’。
注曰:‘水火不相入,而相逮及。
’又逮者,追也。
據《會疏》意,令聞名人,即時得諸三昧,故言‘皆悉逮得’。
《宋譯》曰:‘所有十方一切佛刹,諸菩薩衆,聞我名号,應時證得寂靜三摩地。
’其中‘應時證得’,亦即‘皆悉逮得’之意。
‘清淨’者,所住之三昧,無染無著,故曰‘清淨三昧’。
如《會疏》曰:‘寂靜三摩地,無縛無著,故名清淨。
’又‘解脫’者,所住三昧,離一切系縛而自在,名曰解脫三昧。
如《會疏》曰:‘止觀無礙,故名解脫。
’又曰‘念佛三昧,能除一切煩惱,能解脫生死,故須名清淨解脫三昧。
’又‘普等’者,普者普遍,等者平等。
《悲華經》謂之遍至三昧,《芬陀利經》謂之普至三昧。
《宋譯》謂之普遍三摩地。
《唐譯》謂之平等三摩地門。
《會疏》釋曰:‘若依諸師,但是菩薩所得三昧名也。
憬興雲:“普者,即普遍義。
等者,即齊等義。
所見普廣,佛佛皆見,故所住定,名為普等。
”玄一雲:“由此三昧力,普見諸佛世尊,故言為普。
平等現無所不及,故言普等。
”若約選擇本願正意,則是念佛三昧德号也。
普謂普遍,凡聖通入之義。
等謂平等,念一佛功德,等同一切佛之義。
《菩薩念佛三昧經》曰:“譬如衆生,若依須彌金色之邊,其身即與彼山同色。
所以然者,山勢力故。
又如諸水,悉入大海,同其一味。
所以然者,以海力故。
若人得念佛三昧,亦複如是。
”是普遍義也。
《文殊般若經》雲:“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無二。
”《贊阿彌陀佛偈》雲:“我以一心歸一佛,願遍十方無礙入。
”是平等義也。
’《會疏》以清淨三昧、解脫三昧、普等三昧為念佛三昧。
蓋念佛三昧為寶王三昧。
具是一切三昧功德,自當同具種種三昧之名也。
‘三昧’,即三摩地,譯為正定、正受(詳解見第二品。
)。
‘總持’,即陀羅尼,謂持善不失,持惡不生,并能持無盡義(詳解見第二品。
)。
深妙之總持,故曰深總持。
十方菩薩,因聞名故,得諸三昧,與深總持,安住定中,得成正覺,故曰‘至于成佛’。
第四十五‘定中供佛願’。
定中供佛,不失定意,同于《德遵普賢品》中‘住深禅定,悉睹無量諸佛’。
正是普賢大士甚深境界。
《往生論注》雲:‘八地以上菩薩,常在三昧。
以三昧力,身不動本處,而能遍至十方,供養諸佛,教化衆生。
’望西師謂住定供佛:‘約常途者,初地以上。
’又曰:‘初地以上,雖有此德,八地以上,是無功用。
’蓋謂初地菩薩,雖初有此德,但尚不能全離功用。
八地以上,才是無功用道。
《會疏》謂他方新發心菩薩,因聞彌陀名号,頓登上地菩薩,得諸三昧,住定供佛。
《疏》曰:‘縱雖新發意菩薩,聞名字人,能得定惠(即慧)相即,真俗相照,頓得上地菩薩也。
’又《文殊般若經》曰:‘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無二。
不思議佛法等無差别。
皆乘一如,成最正覺。
悉具無量功德辯才。
如是入一行三昧(即念佛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差别相。
’雲雲于三昧中,遍知諸佛世界差别相,正與住定供佛同旨。
我作佛時,他方世界諸菩薩衆,聞我名者,證離生法,獲陀羅尼。
清淨歡喜,得平等住。
修菩薩行,具足德本。
應時不獲一二三忍。
于諸佛法,不能現證不退轉者,不取正覺。
四十六、獲陀羅尼願。
四十七、聞名得忍願。
四十八、現證不退願。
上章具三願。
‘獲陀羅尼’以上,為第四十六‘獲陀羅尼願’。
‘一二三忍’以上,為第四十七‘聞名得忍願’。
此下為第四十八‘現證不退願’。
第四十六願,‘離生’者,離生死也。
三乘行人,入于見道。
因見谛理,斷見思惑,永離三界之生,是雲正性離生。
《萬善同歸集》雲:‘齊登解脫之門。
鹹闡離生之道。
’十方菩薩,以聞名故,皆證此離生之法。
并得‘陀羅尼’。
陀羅尼,即‘總持’,見前釋。
陀羅尼有四:(一)法陀羅尼,于佛之教法聞持不忘。
(二)義陀羅尼,于諸法之義總持不忘。
(三)咒陀羅尼(又咒陀羅尼,有五名。
據《秘藏記》意,五名者:(1)陀羅尼,(2)明,(3)咒,(4)密語,(5)真言。
陀羅尼者,佛放光時,光中所說也。
是故陀羅尼與明,其義不異。
持陀羅尼人,能發神通,除災患,與此方咒禁法相似,故曰咒,凡夫二乘不能知,故曰密語。
真言者,如來之言,真實無虛,故曰真言。
)。
(四)忍陀羅尼。
于法之實相安住,謂之忍。
持忍名為忍陀羅尼。
十方聞名大士,皆得如上陀羅尼,安住于諸法實相,故雲‘獲陀羅尼願’。
第四十七‘聞名得忍願’。
‘清淨’者,無染無著之本然。
‘歡喜’者,适悅在心,寂滅為樂也。
‘平等’者,淺言之,則為離諸高下、深淺、大小、親疏、智愚、迷悟種種差别,曰平等。
進言之,則真如周遍,萬法一如,心、佛、衆生,三無差别。
《往生論注》曰:‘平等,是諸法體相。
’又曰:‘衆生見阿彌陀如來相好光明身者,如上種種身業系縛,皆得解脫。
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口業。
聞阿彌陀如來至德名号,說法音聲,如上種種口業系縛,皆得解脫。
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口業。
若遇阿彌陀如來光照,若聞阿彌陀平等意業,是等衆生,種種意業系縛,皆得解脫。
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意業。
’蓋謂十方大士,若于阿彌陀如來,睹相、聞名、見光、知意者,皆入如來之室。
以聞名故,得畢竟平等之業。
與此項之‘聞我名者,證離生法,獲陀羅尼,清淨歡喜,得平等住’,全然一味。
以聞名故,得住平等法中,即住于諸法實相也。
又《漢譯》稱阿彌陀佛為無量清淨平等覺。
故知十方大士,聞佛名号,至心信樂,以平等心,念平等覺,如是安住,亦是‘得平等住’之義也。
此一句佛号即是實相,即是法界全體,即是諸法平等體性。
但能念念相繼,念而無念,無念而念,故曰‘得平等住’。
如是心行,是菩薩行,輾轉教授,同歸極樂。
普惠衆生真實之利,故曰‘修菩薩行’。
如是修行,自然具足一切佛果之功德根本,故雲‘具足德本’。
如《會疏》曰:‘(一)菩薩六度,一切功德之本。
故名德本。
(二)選擇攝取果号,能流出六度萬行,為衆德本原(此乃以持佛号為德本),故名德本。
’ ‘一二三忍’。
忍者,安忍也。
《魏譯》雲:‘第一,第二,第三法忍。
’‘法忍’者,法為所證之理,心安于法為忍。
《大乘義章九》雲:‘慧心安法,名之為忍。
’此上法忍,諸家之說不一,有深淺之别。
例如《仁王經》明五忍:(一)伏忍,(二)信忍,(三)順忍,(四)無生法忍,(五)寂滅忍。
《仁王經私記》雲:‘初地、二地、三地得無漏信,名信忍。
四、五、六地趣向無生,名順忍。
七、八、九地,諸念不生,名無生忍。
十地、妙覺,得菩提果,名寂滅忍。
’古注經家中,有認為伏忍、信忍、順忍,即本經之三忍者;甚至有以最初伏忍上中下三位,為本經之三忍者。
蓋皆不許他方菩薩聞佛名号,應時即得一忍,二忍,乃至無生法忍也。
但據經文,此三忍中,包括無生法忍,實無可疑。
《魏譯》第三十四願曰:‘設我得佛,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衆生之類,聞我名字,不得菩薩無生法忍,諸深總持者,不取正覺。
’《宋譯》文:‘聞我名者,應時即得初忍、二忍,乃至無生法忍。
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可見願文中之第三法忍,決定是無生法忍也。
又據《論注》曰:‘即見彼佛,未證淨心菩薩(指初地至七地),畢竟得證平等法身。
’(又曰:‘平等法身者,八地以上法性生身菩薩也。
’)又曰:‘聞阿彌陀如來至德名号……畢竟得平等口業。
’皆是聞佛名号,得證無生法忍之明證。
無生法忍,略雲無生忍。
真智安住于無生無滅之實相理體而不動,謂之無生法忍。
《智度論五十》曰:‘無生法忍者,于無生滅諸法實相中,信受通達,無礙不退,是名無生忍。
’又《智度論七十三》曰:‘無生忍者,乃至微細法不可得,何況大。
是名無生。
得此無生法,不作不起諸業行。
是名得無生法忍。
’又《大乘義章十二》曰:‘理寂不起,稱曰無生。
慧安此理,名無生忍。
’又《楞嚴經長水疏一》曰:‘了法無生,印可決定,名無生忍。
’又《大乘義章十二》曰:‘如龍樹說,初地以上亦得無生。
若依《仁王》及《與地經》,無生在七、八、九地。
’《宋譯》曰:‘聞我名号,證無生忍。
成就一切平等善根。
住無功用,離加行故,不久令得阿耨菩提。
’望西釋曰:‘既雲無功用,知證第八地。
’故知本經之第三忍,即《仁王經》之無生法忍。
若據望西師意,則位當八地也。
望西曰:‘問:以聞名力,豈得無生?答:佛願力故。
如《十住論》雲:“過去無數劫,有佛号海德。
今現在十方,各得成正覺。
皆從彼發願,聞名定作佛。
”’上之論證,妙顯他力,佛願加被,使聞名者,證無生忍,定當作佛。
且聞不是但聞。
必能起行。
例如《涅槃疏廿》雲:‘若聞常住二字,生生不堕者,聞有多種,若深能思惟,如說行者,即生生不堕。
’意為:聞後能深思惟,并如說修行,始能得生生不堕之益。
可見聞之一字,意兼信受,不僅是一經于耳也。
今願文之‘一二三忍’,實即本經《菩提道場第十五品》中之三種忍。
一音響忍。
二柔順忍。
三者無生法忍。
《無量壽經鈔五》曰:‘(一)音響忍,由音響而悟解真理者。
(二)柔順忍,慧心柔軟,能随順真理也。
(三)無生法忍,證無生之實性,而離諸相者。
是悟道之至極也。
’此三忍當于第十五品中詳論之。
第四十八‘現證不退願’。
願曰:‘于諸佛法,不能現證不退轉者,不取正覺。
’不退轉者,所修之功德善根,愈增愈進,不更退失,略雲不退。
即梵語之阿鞞跋緻(詳見前注)。
蓋以菩薩行願,難發易退。
據《仁王經》别教之信位菩薩,名為輕毛菩薩,随風東西。
又南本《涅槃》曰:‘無量衆生發阿耨菩提心,見少違緣,于阿耨菩提,即便動轉。
如水中月,水動即動。
’又喻曰:譬如魚母,多有胎子,成就者鮮。
如庵羅樹,花多果少。
衆生發心,乃有無量。
及其成就,少不足言。
故雲:‘魚子庵羅花,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多,及其結果少。
’又《十位菩薩斷結經》(節錄):‘時舍利弗告來會菩薩:我曩昔,或從一住進至五住,還複退堕而在初住。
複從初住至五六住。
如是經六十劫中,竟不能到不退轉。
’又《寶雨經》曰:‘有世界名娑婆,其國有佛名釋迦牟尼。
若諸有情聞彼名,于阿耨菩提得不退轉。
由彼如來本願力故。
’古代澄憲師贊此願為‘釋尊五百大願之中,最勝願也’。
可見兩土導師同發此最勝之願,正是‘一路涅槃門’也。
蓋以無量菩薩,未到不退之位,雖極勇猛,如救頭燃,但以障緣競來,屢屢退轉。
遂令學道者如牛毛,得道者如麟角。
彌陀因地憫其勤苦,發無上願。
以佛威德,令聞名人,即得三忍,證不退轉。
原在退位,乘佛願力,唯進不退,疾至菩提,實為大慶。
又《會疏》曰:‘謂難思願力,一得一切得,不退與三忍,同時具足故。
’深顯彌陀一乘願海、究竟方便之妙用。
又《十住毗婆沙論》曰:‘若人疾欲至不退轉地者,應以恭敬心,執持稱名号。
’又《小本》曰:‘若有人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者,是諸人等,皆得不退轉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又《會疏》曰:‘謂三忍不退,悉攝在名号中,稱名時,名義不離,自得此等德。
’可見凡聞名者,但能信願持名,亦悉能現證不退。
彌陀一乘願海,妙德難思。
六字洪名,究竟方便。
四十八願,願願攝衆生,願願顯真實。
分之則為四十八,合之則為一法句。
一法句者清淨句—真實智慧無為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