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大誓願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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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樂’者,信順所聞之法,而愛樂之,即信心歡喜也。
又‘至’者,真也,誠也,實也。
‘心’者,種也,實也。
‘信’者,真也,實也,誠也,驗也,滿也,忠也。
‘樂’者,欲也,願也,愛也,悅也,歡也,喜也,賀也,慶也。
故‘至心’即是真、實、誠、滿之心,願欲愛悅之心,歡喜慶幸之心,以如是心而信之樂之,故謂‘至心信樂’。
‘善根’者,身口意三業之善,固不可拔,又善能生妙果,生餘善,故謂之善根。
‘心心’者,純一之心也,淨念相繼之心也。
‘回向’者,回者回轉,向者趣向,回轉自身所修功德,而趣向于所期,謂之回向。
《華嚴大疏鈔廿三》曰:‘回者轉也,向者趣也。
轉自萬行,趣向三處,故名回向。
&hellip三處,謂衆生、菩提以及實際。
’又《往生論注下》曰:‘回向者,回己功德,普施衆生,共見阿彌陀如來。
生安樂國。
’是即願中回向二字之義。
‘願生我國’即回向之鹄的,願我一切衆生,往生極樂國土也。
‘十念’者,如《觀無量壽經》曰:‘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箋注》曰:‘十遍稱名也。
’望西曰:‘經十念頃,專稱佛名,為十念也。
此言念者,謂稱南無阿彌陀佛。
經此六字頃,名一念。
’以上經論義同。
‘乃至十念’者,指稱念名号,下至僅得十念者,亦得往生。
此乃指其至下者,故雲‘乃至’。
若能多念,則多多益善矣。
或有疑問,文中但雲‘十念’,何以迳謂為稱佛名号,而非他種念佛耶?答曰:‘十念’中之‘念’,即指口念佛名之念,實有明證。
本經《宋譯》曰:‘所有衆生,求生我刹,念吾名号,發志誠心,堅固不退。
彼命終時,我令無數苾刍(比丘)現前圍繞,來迎彼人。
經須臾間,得生我刹。
’其中‘念吾名号’隻能解作念佛洪名也。
又《般舟經》曰:‘爾時阿彌陀佛語是菩薩言,欲來生我國者,常念我名,莫有休息。
如是得來生我國土。
’又《觀經》言,下品下生者,或有衆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
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為說妙法,教令念佛(觀想念佛)。
若不能念者,應稱佛号。
’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稱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命終之後,即得往生。
由上經義可證,所雲‘十念‘者,直是持名念佛也。
古注經家,于此願文,亦有異解。
有曰此是‘攝上品願,有說下品非也。
’又有曰:‘此是上三品。
此中十念,是依十法起十念。
非是稱名十念。
’所雲‘依十法起十念’指彌勒所問十念。
《彌勒發問經》言:‘具足如是念,即得往生安養國土。
凡有十念。
何等為十?一者,于一切衆生,常生慈心。
于一切衆生,不毀其行。
若毀其行,終不往生。
二者,于一切衆生,深起悲心,除殘害意。
三者,發護法心,不惜身命。
于一切法,不生诽謗。
四者,于忍辱中生決定心。
五者,身心清淨,不染利養。
六者,發一切種智心,日日常念,無有廢忘。
七者,于一切衆生,起尊重心,除我慢意,謙下言說。
八者,于世談話,不生味著。
九者,近于覺意,生起種種善根因緣,遠離愦鬧散亂之心。
十者,正念觀佛,除去諸根。
’《宗要》曰:‘如是十念,既非凡夫(所能)。
當知初地以上菩薩,乃能具足十念。
’以上諸說鹹以此願,專為上品,甚至地上菩薩,乃能具足,則中下凡夫,何由得生?可見以上諸家之議,未契淨宗他力果教之真谛。
至于義寂以《觀經》下品下生之十念,注本經第十八願之十念,深有見地。
望西雲:‘宗家不爾(宗家指善導)。
今之十念,但是口稱。
上盡一形,下至一念,通于三輩,攝于九品,莫不皆往。
’意為今願文中之十念,隻是口念。
上者盡一生之形壽,唯念佛名。
下者僅念一聲,皆可往生(僅念一聲者,指臨終一念,或‘獲得一念淨心,發一念心,念于彼佛’亦皆得往生。
)。
本願文曰‘至心信樂’。
《觀經》亦曰‘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
如何名為‘至心’,又如何名為‘具足十念’?此乃本願之關要。
羅什大師于此,有最極精要之論。
師曰:‘譬如有人,于曠野中,值遇惡賊。
揮戈拔劍,直來欲殺。
其人勤走,視渡一河。
若不渡河,首領難全。
爾時但念渡河方便。
我至江岸,為著衣渡?為脫衣渡?若著衣衲,恐不得過。
若脫衣衲,恐不得暇。
但有此念,更無他意。
當念渡河,即是一念,此等十念,不雜餘念。
行者亦爾。
若念佛名,若念佛相等,無間念佛,乃至十念,如是至心,名為十念。
’蓋謂此時心中所思,唯是如何渡河,更無别念。
如是之念,即是一念。
如是念佛,即是至心。
相繼至十,即是十念。
《宗要》又曰:‘今經說十念,具此隐密、顯了二義。
’顯了十念,即上文羅什大師所譬之十念;隐密義之十念,即《彌勒發問經》中,慈心等十念。
義寂雲:‘一一念中,自然具足慈等十念。
’意謂,能如《觀經》所說或什師所譬之十念,一一念中,自然具足彌勒所問之十念。
蓋于顯了中,自然含攝隐密之深意。
此語道破淨宗玄征。
世人多慕玄妙,而不知最極玄妙,隻在平常中。
故雲‘平常心是道’。
但當平平常常,老老實實,綿密念去,自然暗合道妙,念念離念。
以凡夫心入諸法實相,唯持名與持咒為最易。
念佛何以有如是功德,因念念暗合實相故。
‘唯除五逆,诽謗正法’。
’五逆‘者,罪惡極逆于理,故謂之逆。
是為感無間地獄苦果之惡業,故又名無間業。
《阿阇世王問五逆經》曰:‘有五逆罪。
若族姓子、族姓女,為此五不救罪者,必入地獄不疑。
雲何為五?謂殺父,殺母,害阿羅漢,□亂衆僧,起惡意于如來所。
’又《華嚴孔目章三》曰:‘五逆,謂害父,害母,害阿羅漢,破僧,出佛身血。
初二背恩養,次三壞福田,故名為逆。
’至于常言之五逆,則為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以上三者同義。
)。
犯此道者,身壞命終,必堕無間地獄,一大劫中,受無間苦。
‘诽謗’者,诽義同謗。
謗者,毀也。
言人之惡而過其實曰謗。
诽謗正法,即诽謗佛法。
此十念必生之大願,普被一切,但除既犯五逆又謗正法之人。
《觀經》曰:五逆十惡,臨終十念,亦得往生。
今經所除。
蓋既犯五逆重罪,複诽謗正法,罪上加罪;且謗法罪最重,謗法之人稱為謗法闡提,故不能往生矣。
或問,若人犯五逆罪,而不诽謗正法,《觀經》謂可往生。
若有一人,但诽謗正法,而不犯五逆,可往生否?《往生論注上》答曰:‘但令诽謗正法,雖更無餘罪,必不得生。
何以言之?經雲:五逆罪人堕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切重罪(但劫盡得出)。
诽謗正法人堕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複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
以诽謗正法,罪極重故。
’又曰:‘汝但知五逆罪為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
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
’ 但善導大師《觀經疏》另有一解。
謂五逆謗法,不得往生者,乃佛止惡之意,方便之說。
疏雲:‘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
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
衆生若造,直入阿鼻。
曆劫周慞,無由可出。
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
亦不是不攝也。
&hellip若造還攝得生。
雖得生彼,華合迳(過也,至也,見《字彙》)于多劫。
此等罪人,在華内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衆。
二者不得聽聞正法。
三者不得曆事供養。
除此已外,更無餘苦。
’《合贊》宗之亦雲:‘言唯除五逆,诽謗正法,是乃就未造之機,且抑止之而已。
若有已造機、已回心,則還攝取,莫有漏也。
’意為:所言除者,實為止惡之意,使未造惡者,不敢造也。
若是已造者,但能回心,忏悔念佛,則仍舊攝取,無有遺漏也。
可見彌陀大願,攝機無盡。
故善導大師曰:‘如來所以興出世,唯說彌陀本願海。
’意謂,三世諸佛出興于世,唯為此大事因緣,宣說阿彌陀如來,不思議願力,惠救萬衆。
故大師又雲:‘今逢釋迦佛末法之遺足迹,彌陀本誓願極樂之要門,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門也。
’以上《往生論注》與《觀經疏》之說,殊似相違。
實則亦可會通。
《論注》正符如來抑止之意,令人慎莫謗法也。
論中複雲:‘此生愚癡人既生诽謗,安有願生佛土之理。
’是故經雲五逆謗法,不得往生。
至于《觀經疏》則顯彌陀悲願無盡。
五逆謗法,果能臨終念佛,是即忏悔發心,如是之人,億億中亦難一二,故佛慈憫,仍然攝受。
又善導大師雲:‘弘誓門多四十八,偏标念佛最為親。
人能念佛佛還念,專心想佛佛知人。
’又雲:‘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善導大師約四十八願為真實五願。
若論至約,則唯第十八願。
故于《事贊》中曰:‘一一願言,引第十八。
’《甄解》雲:‘四十八願雖廣,悉歸第十八願。
’又雲:‘謂由此願故,使衆生生無三惡趣之土,不更惡趣。
具相好,現神通,而得滅度。
入光壽海故。
是以此願,特為最勝矣。
’又《箋注》曰:‘故知四十八願之中。
以此念佛往生之願,而為本願中之王也。
’此願顯彌陀之究竟方便,一乘願海,六字洪名,不可思議功德。
以名号即實德,‘聲字皆實相’故。
我作佛時,十方衆生,聞我名号,發菩提心,修諸功德,奉行六波羅蜜,堅固不退。
複以善根回向,願生我國。
一心念我,晝夜不斷。
臨壽終時,我與諸菩薩衆迎現其前。
經須臾間,即生我刹,作阿惟越緻菩薩。
不得是願,不取正覺。
十九、聞名發心願。
二十、臨終接引願。
上章包括第十九聞名發心願,與第廿‘臨終接引願’。
‘名号’即名字。
顯體為名,名彰于外,而号令于天下為号。
名與号同體。
此辭通于諸佛菩薩。
于本經常專指極樂導師名号—阿彌陀。
‘發菩提心’。
菩提,梵語,舊譯為道,新譯為覺。
肇公曰:‘道之極者,稱曰菩提。
秦(指中國)無言以譯之。
蓋是正覺無相之真智乎!’菩提心即是求真道之心,求正覺之心。
又菩提心即自覺覺他之心。
詳言之如《往生要集》所雲之二種菩提心。
(一)緣事菩提心(此即密乘之行願菩提心),以四弘誓願為體。
(1)衆生無邊誓願度。
是應身菩提之因。
(2)煩惱無數誓願斷。
是法身菩提之因。
(3)法門無盡誓願學,是報身菩提之因。
(4)無上菩提誓願證。
是願求證得佛果菩提也。
由前三行願,具足成就,而證得三身圓滿之菩提,還複廣利一切衆生也。
(二)緣理菩提心(此即密乘之勝義菩提心)。
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安住于中道實相,而圓成上求下化之願行。
是為最上之菩提心。
謂為緣理之菩提心。
新羅元曉師于《宗要》論無上菩提之心曰:‘一者随事發心。
二者順理發心。
言随事者:煩惱無數,願悉斷之。
善法無量,願悉修之,衆生無邊,願悉度之。
于此三事,決定期願。
初是如來斷德正因。
次是如來智德正因。
第三心者,恩德正因。
三德合為無上菩提之果。
即是三心,總為無上菩提之因。
因果雖異,廣長量齊,等無所遺,無不苞(同包)故。
如經言:“發心畢竟二無别,如是二心前先心難。
自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
”此心果報,雖是菩提(成佛),而其華報,在于淨土(往生)。
所以然者,菩提心量,廣大無邊,長遠無限。
故能感得廣大無際依報淨土。
長遠無量正報壽命。
除菩提心,無能當彼。
故說此心,為彼正因。
是明随事發心相也。
所言順理而發心者:信解諸法皆如幻夢,非有非無,離言絕慮。
依此信解,發廣大心。
雖不見有煩惱善法,而不撥無(撥無者,排除也)可斷可修。
是故雖願悉斷悉修,而不違于無願三昧。
雖願皆度無量有情,而不存能度所度。
故能随順于空無相。
如經言:“如是滅度無量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
”乃至廣說故,如是發心,不可思議。
是明順理發心相也。
随事發心,有可退義。
不定性人,亦得能發;順理發心,即無退轉,菩薩性人,乃能得發。
如是發心,功德無邊。
設使諸佛窮劫演說彼諸功德,猶不能盡。
’元曉師所謂随事發心,即前文之緣事菩提心。
其順理發心,即前之緣理菩提心。
以《宗要》較詳,故備錄之。
又《勸發菩提心文》曰:‘發菩提心,諸善中王。
’《無量壽經起信論》曰:‘是知菩提心者,諸佛之本源,衆生之慧命。
才發此心,已成佛道。
以與佛智、不思議智、不可稱智、大乘廣智、無等無倫最上勝智相應故。
’又經中三輩往生,皆因‘發菩提心,一向專念’。
可見發菩提心,實為首要。
今此第十九願為聞名發心。
證諸第廿六願聞名得福,第四十七願聞名得忍,故此願理應釋為因聞佛名号,蒙佛加被,發菩提心。
彌顯彌陀名号功德,不可思議。
願王宏誓願力,不可思議。
‘修諸功德&hellip晝夜不斷’表發大心後之大行。
因聞名而發心,修諸大行是為第十九願之全文。
其中‘六波羅蜜’,亦稱六度。
度者,度生死海。
到涅槃之岸也。
‘六’者:(一)布施。
(二)持戒。
(三)忍辱。
(四)精進。
(五)禅定。
(六)般若。
六度攝萬行。
‘堅固不退’者,指如上之大願大行,決定不移,永不退轉也。
如偈雲:‘我行決定堅固力,唯佛聖智慧證知,縱使身止諸苦中,如是願心永不退。
’是堅固不退義。
‘一心念我’。
一心,已見前解。
指萬有之實體真如。
今約本經,唯一堅定之信心,不為他心所奪,謂之一心。
如《教行信證文類》曰:‘信心即是一心也。
一心即是真實信心也,是故論主建言一心也。
’又《探玄記三》曰:‘一心者,心無異念故。
’又《止觀四》曰:‘一心者。
修此法時,一心專志,心不餘緣(指心中不緣其他一切事物)。
’又一心有事理二種。
無餘念為事之一心。
入實相為理之一心。
今‘一心念我’實兼事理。
現世淨業學人,但深信切願稱念名号,即是‘一心念我’。
如善導大師曰:‘一心專念彌陀名号。
行住坐卧,不問時節久遠,念念不舍。
’是即一心念佛。
蓋從事入理,且事中舉體是理也。
以上第十九願是因,第廿願則是其果也。
若人如第十九願發心念佛,則臨壽終時彌陀與極樂世界諸菩薩等衆,前來接引,現其人前,經須臾間(指俄頃,據《大集經》即今之四十八分鐘),彼人即往生極樂淨土,作阿惟越緻(不退轉)菩薩(以上是為第廿臨終接引願。
)。
深顯果教他力不可思議之方便妙用。
具縛凡夫,能帶惑往生者,皆因彌陀此願,臨終聖衆現前,慈悲攝受之大力。
如宋靈芝師曰:‘凡人臨終,識神無主。
善惡業種,無不發現。
或起惡念,或起邪見,或生系戀,或發倡狂。
惡相非一,皆名颠倒。
’可見凡夫業重,臨終之際,更多颠倒。
複以四大苦逼,痛不可言,何能正念持名。
不能持名,何得往生。
故知凡夫往生,非憑自力,全仗彌陀大願加被,令不颠倒,始能往生也。
如《圓中鈔》曰:‘娑婆衆生,雖能念佛,浩浩見思,實未伏斷,而能垂終心不颠倒者,原非自力,而能主持,乃全仗彌陀,而來拔濟。
雖非正念,而能正念。
故得心不颠倒,即得往生。
’證諸小本唐譯與《悲華》兩經,此意益顯。
小本唐譯,名為《稱贊淨土佛攝受經》文曰:‘臨命終時,無量壽佛,與其無量聲聞弟子、菩薩衆俱,前後圍繞,來住其前。
慈悲加佑,令心不亂。
’可見凡夫臨終心不颠倒,亦不散亂,正念持名者,全因彌陀慈悲加佑之力也。
又《悲華經》曰:‘臨終之時,我當與大衆圍繞,現其人前。
其人見我,即于我前,得心歡喜。
以見我故,離諸障閡。
即便舍身,來生我界。
’又說願曰:‘所有衆生,若聞我聲(聲者名也),發願欲生我世界者,是諸衆生,臨命終時,悉令見我,與諸大衆,前後圍繞。
我于爾時,入無翳三昧。
以三昧力故,在于其前,而為說法。
以聞法故,尋得斷除一切苦惱,心大歡喜。
故得寶置三昧。
以三昧力故,令心得念及無生忍。
命終之後,必生我界。
’是經所顯他力妙用,彌為明顯。
《稱贊淨土經》是本經小本。
《悲華經》說彌陀因地及極樂莊嚴。
均明彼佛臨終接引,攝受往生之殊勝願力。
可見彌陀願王,妙德難思,大恩大力,不可稱量。
‘阿惟越緻’,又作阿鞞跋緻。
譯為不退轉。
是菩薩階位之名。
據《彌陀要解》雲:‘阿鞞跋緻。
此雲不退。
(一)位不退。
入聖流,不堕凡地。
(二)行不退。
恒度生,不堕二乘地。
(三)念不退。
心心流入薩婆若海。
若約此土,藏初果,通見地。
别初住,圓初信。
名位不退。
通菩薩,别十向,圓十信,名行不退。
别初地,圓初住,名念不退。
’上言不退有三。
最上名念不退。
此土行者,别教須登初歡喜地。
圓教須至初發心住。
方破一品無明,證一分法身。
始能念念流入薩婆若海。
薩婆若海,即一切種智海,即如來果海。
雙舍二邊,全歸中道。
始曰念念流入薩婆若海。
可見念不退之難證。
但今願言,十方衆生,聞名發心,一心念我,即生我刹,作阿惟越緻菩薩。
小本亦雲:‘極樂國土,衆生生者,皆是阿鞞跋緻。
’《要解》又雲:‘今淨土,五逆十惡,十念成就,帶業往生,居下下品者,皆得三不退也。
’下下品人,亦證三不退,一生圓成佛果。
此乃十方世界之所無,唯極樂所獨有。
如是勝異超絕,言思莫及。
故《要解》雲:‘非心性之極緻,持名之奇勳,彌陀之大願,何以有此。
’今此兩願,于四十八願中,如箭靶之紅心。
至于第十八願,則如紅心中之中心。
我作佛時,十方衆生,聞我名号,系念我國,發菩提心,堅固不退。
植衆德本,至心回向,欲生極樂,無不遂者。
若有宿惡,聞我名字,即自悔過,為道作善,便持經戒,願生我刹,命終不複更三惡道,即生我國。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二十一、悔過得生願。
上為第廿一‘悔過得生願’。
‘無不遂者’以前,同《魏譯》第廿願(文句則兼取唐宋兩譯。
)。
以下則采自《吳譯》第五願(《漢譯》類之),結成此願,名為悔過得生。
所異于第十八,第十九與第廿願者,端在宿世作惡之人,罪業深重,所受果報在于三途。
今生聞名發心,悔過向善,至心回向,植德求生。
臨命終時蒙佛願加被,不堕三惡道,往生彼國。
是為本願之殊勝慈德也。
故雲‘四十八願,願願皆為衆生’。
大悲慈父,恩德無極。
我輩佛徒,當何以報? 願中‘系念’指心念系在一處,不思其他。
如《觀經》曰:‘應當專心,系念一處,想于西方。
’‘植衆德本’,‘植’者,種植也。
‘德本’,如善根。
德者,善也。
本者,根也。
又‘德本’者,德中之根本也。
依是義故,彌陀名号,名為德本。
如《教行信證》曰:‘德本者,如來德号。
此德号者,一聲稱念,至德成就滿足,衆禍皆轉。
十方三世德号之本,故曰德本也。
’‘宿惡’,指宿世所造之惡,即過去生中之罪惡。
‘悔’者,改也。
改往修來也。
‘悔過’者,向佛法僧三寶忏悔罪過,誓不更造也。
本願名‘悔過得生’,故知悔過乃往生之關鍵。
蓋一切罪從忏悔滅也。
‘持’者,奉持。
‘命終不複更三惡道,即生我國。
’是本願之主旨。
若宿世作惡,有決定業,命終之後,須于此界或于他方堕三惡道。
以今世悔過修道行善,誦經持戒,發菩提心,專念極樂,至心回向,求生淨土等,于是乘彌陀此願功德,遮其宿業,蒙佛攝引,不堕三途,迳生極樂,故雲‘無不遂者’。
‘遂’指求生極樂之願得滿足也。
可見宿業深重之人,皆可不更三途,帶業往生。
彌陀悲願之深,攝度之廣,超踰十方。
當前海外佛教界于‘帶業往生’之旨,頗有诤議。
今據本經,則知帶業往生之說,實據佛願;且所帶之業,正指惡業也。
) 我作佛時,國無婦女。
若有女人,聞我名字,得清淨信,發菩提心,厭患女身,願生我國。
命終即化男子,來我刹土。
十方世界諸衆生類,生我國者,皆于七寶池蓮華中化生。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二十二、國無女人願。
二十三、厭女轉男願。
二十四、蓮華化生願。
上章攝三願。
‘國無婦女’,是第廿二‘國無女人願’(見《吳譯》)。
’若有女人&hellip命終即化男子,來我刹土’。
是第廿三‘厭女轉男願’。
又稱‘女人往生願’。
第三十四為‘蓮花化生願’(見《吳譯》)。
第廿二‘國無婦女願’。
《吳譯》曰:‘令我國中,無有婦女。
’《漢譯》願成就文中‘女人往生者,則化生,皆作男子。
’又曰:‘其國中悉諸菩薩、阿羅漢,無有婦女。
’又唐道宣律師引經雲:‘十方世界,有女人處,即有地獄’。
今極樂無三惡道,亦無婦女,純是卅二種大丈夫相。
蓋男女之間,易生情愛,便是退緣。
是以極樂同居勝于娑婆。
第廿三‘厭女轉男願’。
善導大師于《觀念法門》釋此願雲:‘乃由彌陀本願力故,女人稱佛名号,正命終時,即轉女身,得成男子。
彌陀接手,菩薩投身,坐寶蓮上,随佛往生。
’又‘一切女人,若不因彌陀名号力者,千劫萬劫,恒河沙等劫,終不可得轉女身。
’如釋迦因地,行菩薩道,積一大阿僧祗劫勤修,漸離女身。
可見女轉男身,實非輕易。
今以聞佛名号,‘得清淨信’(清淨者,離惡行之過失,無煩惱之垢染。
無垢無疑之信心,名清淨信。
)。
由于淨信發菩提心,厭離女身,願生極樂。
信深願切,必起念佛之勝行。
蒙佛本願加威,于命終時,即轉女成男,往
又‘至’者,真也,誠也,實也。
‘心’者,種也,實也。
‘信’者,真也,實也,誠也,驗也,滿也,忠也。
‘樂’者,欲也,願也,愛也,悅也,歡也,喜也,賀也,慶也。
故‘至心’即是真、實、誠、滿之心,願欲愛悅之心,歡喜慶幸之心,以如是心而信之樂之,故謂‘至心信樂’。
‘善根’者,身口意三業之善,固不可拔,又善能生妙果,生餘善,故謂之善根。
‘心心’者,純一之心也,淨念相繼之心也。
‘回向’者,回者回轉,向者趣向,回轉自身所修功德,而趣向于所期,謂之回向。
《華嚴大疏鈔廿三》曰:‘回者轉也,向者趣也。
轉自萬行,趣向三處,故名回向。
&hellip三處,謂衆生、菩提以及實際。
’又《往生論注下》曰:‘回向者,回己功德,普施衆生,共見阿彌陀如來。
生安樂國。
’是即願中回向二字之義。
‘願生我國’即回向之鹄的,願我一切衆生,往生極樂國土也。
‘十念’者,如《觀無量壽經》曰:‘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箋注》曰:‘十遍稱名也。
’望西曰:‘經十念頃,專稱佛名,為十念也。
此言念者,謂稱南無阿彌陀佛。
經此六字頃,名一念。
’以上經論義同。
‘乃至十念’者,指稱念名号,下至僅得十念者,亦得往生。
此乃指其至下者,故雲‘乃至’。
若能多念,則多多益善矣。
或有疑問,文中但雲‘十念’,何以迳謂為稱佛名号,而非他種念佛耶?答曰:‘十念’中之‘念’,即指口念佛名之念,實有明證。
本經《宋譯》曰:‘所有衆生,求生我刹,念吾名号,發志誠心,堅固不退。
彼命終時,我令無數苾刍(比丘)現前圍繞,來迎彼人。
經須臾間,得生我刹。
’其中‘念吾名号’隻能解作念佛洪名也。
又《般舟經》曰:‘爾時阿彌陀佛語是菩薩言,欲來生我國者,常念我名,莫有休息。
如是得來生我國土。
’又《觀經》言,下品下生者,或有衆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
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為說妙法,教令念佛(觀想念佛)。
若不能念者,應稱佛号。
’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稱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命終之後,即得往生。
由上經義可證,所雲‘十念‘者,直是持名念佛也。
古注經家,于此願文,亦有異解。
有曰此是‘攝上品願,有說下品非也。
’又有曰:‘此是上三品。
此中十念,是依十法起十念。
非是稱名十念。
’所雲‘依十法起十念’指彌勒所問十念。
《彌勒發問經》言:‘具足如是念,即得往生安養國土。
凡有十念。
何等為十?一者,于一切衆生,常生慈心。
于一切衆生,不毀其行。
若毀其行,終不往生。
二者,于一切衆生,深起悲心,除殘害意。
三者,發護法心,不惜身命。
于一切法,不生诽謗。
四者,于忍辱中生決定心。
五者,身心清淨,不染利養。
六者,發一切種智心,日日常念,無有廢忘。
七者,于一切衆生,起尊重心,除我慢意,謙下言說。
八者,于世談話,不生味著。
九者,近于覺意,生起種種善根因緣,遠離愦鬧散亂之心。
十者,正念觀佛,除去諸根。
’《宗要》曰:‘如是十念,既非凡夫(所能)。
當知初地以上菩薩,乃能具足十念。
’以上諸說鹹以此願,專為上品,甚至地上菩薩,乃能具足,則中下凡夫,何由得生?可見以上諸家之議,未契淨宗他力果教之真谛。
至于義寂以《觀經》下品下生之十念,注本經第十八願之十念,深有見地。
望西雲:‘宗家不爾(宗家指善導)。
今之十念,但是口稱。
上盡一形,下至一念,通于三輩,攝于九品,莫不皆往。
’意為今願文中之十念,隻是口念。
上者盡一生之形壽,唯念佛名。
下者僅念一聲,皆可往生(僅念一聲者,指臨終一念,或‘獲得一念淨心,發一念心,念于彼佛’亦皆得往生。
)。
本願文曰‘至心信樂’。
《觀經》亦曰‘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
如何名為‘至心’,又如何名為‘具足十念’?此乃本願之關要。
羅什大師于此,有最極精要之論。
師曰:‘譬如有人,于曠野中,值遇惡賊。
揮戈拔劍,直來欲殺。
其人勤走,視渡一河。
若不渡河,首領難全。
爾時但念渡河方便。
我至江岸,為著衣渡?為脫衣渡?若著衣衲,恐不得過。
若脫衣衲,恐不得暇。
但有此念,更無他意。
當念渡河,即是一念,此等十念,不雜餘念。
行者亦爾。
若念佛名,若念佛相等,無間念佛,乃至十念,如是至心,名為十念。
’蓋謂此時心中所思,唯是如何渡河,更無别念。
如是之念,即是一念。
如是念佛,即是至心。
相繼至十,即是十念。
《宗要》又曰:‘今經說十念,具此隐密、顯了二義。
’顯了十念,即上文羅什大師所譬之十念;隐密義之十念,即《彌勒發問經》中,慈心等十念。
義寂雲:‘一一念中,自然具足慈等十念。
’意謂,能如《觀經》所說或什師所譬之十念,一一念中,自然具足彌勒所問之十念。
蓋于顯了中,自然含攝隐密之深意。
此語道破淨宗玄征。
世人多慕玄妙,而不知最極玄妙,隻在平常中。
故雲‘平常心是道’。
但當平平常常,老老實實,綿密念去,自然暗合道妙,念念離念。
以凡夫心入諸法實相,唯持名與持咒為最易。
念佛何以有如是功德,因念念暗合實相故。
‘唯除五逆,诽謗正法’。
’五逆‘者,罪惡極逆于理,故謂之逆。
是為感無間地獄苦果之惡業,故又名無間業。
《阿阇世王問五逆經》曰:‘有五逆罪。
若族姓子、族姓女,為此五不救罪者,必入地獄不疑。
雲何為五?謂殺父,殺母,害阿羅漢,□亂衆僧,起惡意于如來所。
’又《華嚴孔目章三》曰:‘五逆,謂害父,害母,害阿羅漢,破僧,出佛身血。
初二背恩養,次三壞福田,故名為逆。
’至于常言之五逆,則為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以上三者同義。
)。
犯此道者,身壞命終,必堕無間地獄,一大劫中,受無間苦。
‘诽謗’者,诽義同謗。
謗者,毀也。
言人之惡而過其實曰謗。
诽謗正法,即诽謗佛法。
此十念必生之大願,普被一切,但除既犯五逆又謗正法之人。
《觀經》曰:五逆十惡,臨終十念,亦得往生。
今經所除。
蓋既犯五逆重罪,複诽謗正法,罪上加罪;且謗法罪最重,謗法之人稱為謗法闡提,故不能往生矣。
或問,若人犯五逆罪,而不诽謗正法,《觀經》謂可往生。
若有一人,但诽謗正法,而不犯五逆,可往生否?《往生論注上》答曰:‘但令诽謗正法,雖更無餘罪,必不得生。
何以言之?經雲:五逆罪人堕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切重罪(但劫盡得出)。
诽謗正法人堕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複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
以诽謗正法,罪極重故。
’又曰:‘汝但知五逆罪為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
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
’ 但善導大師《觀經疏》另有一解。
謂五逆謗法,不得往生者,乃佛止惡之意,方便之說。
疏雲:‘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
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
衆生若造,直入阿鼻。
曆劫周慞,無由可出。
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
亦不是不攝也。
&hellip若造還攝得生。
雖得生彼,華合迳(過也,至也,見《字彙》)于多劫。
此等罪人,在華内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衆。
二者不得聽聞正法。
三者不得曆事供養。
除此已外,更無餘苦。
’《合贊》宗之亦雲:‘言唯除五逆,诽謗正法,是乃就未造之機,且抑止之而已。
若有已造機、已回心,則還攝取,莫有漏也。
’意為:所言除者,實為止惡之意,使未造惡者,不敢造也。
若是已造者,但能回心,忏悔念佛,則仍舊攝取,無有遺漏也。
可見彌陀大願,攝機無盡。
故善導大師曰:‘如來所以興出世,唯說彌陀本願海。
’意謂,三世諸佛出興于世,唯為此大事因緣,宣說阿彌陀如來,不思議願力,惠救萬衆。
故大師又雲:‘今逢釋迦佛末法之遺足迹,彌陀本誓願極樂之要門,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門也。
’以上《往生論注》與《觀經疏》之說,殊似相違。
實則亦可會通。
《論注》正符如來抑止之意,令人慎莫謗法也。
論中複雲:‘此生愚癡人既生诽謗,安有願生佛土之理。
’是故經雲五逆謗法,不得往生。
至于《觀經疏》則顯彌陀悲願無盡。
五逆謗法,果能臨終念佛,是即忏悔發心,如是之人,億億中亦難一二,故佛慈憫,仍然攝受。
又善導大師雲:‘弘誓門多四十八,偏标念佛最為親。
人能念佛佛還念,專心想佛佛知人。
’又雲:‘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善導大師約四十八願為真實五願。
若論至約,則唯第十八願。
故于《事贊》中曰:‘一一願言,引第十八。
’《甄解》雲:‘四十八願雖廣,悉歸第十八願。
’又雲:‘謂由此願故,使衆生生無三惡趣之土,不更惡趣。
具相好,現神通,而得滅度。
入光壽海故。
是以此願,特為最勝矣。
’又《箋注》曰:‘故知四十八願之中。
以此念佛往生之願,而為本願中之王也。
’此願顯彌陀之究竟方便,一乘願海,六字洪名,不可思議功德。
以名号即實德,‘聲字皆實相’故。
我作佛時,十方衆生,聞我名号,發菩提心,修諸功德,奉行六波羅蜜,堅固不退。
複以善根回向,願生我國。
一心念我,晝夜不斷。
臨壽終時,我與諸菩薩衆迎現其前。
經須臾間,即生我刹,作阿惟越緻菩薩。
不得是願,不取正覺。
十九、聞名發心願。
二十、臨終接引願。
上章包括第十九聞名發心願,與第廿‘臨終接引願’。
‘名号’即名字。
顯體為名,名彰于外,而号令于天下為号。
名與号同體。
此辭通于諸佛菩薩。
于本經常專指極樂導師名号—阿彌陀。
‘發菩提心’。
菩提,梵語,舊譯為道,新譯為覺。
肇公曰:‘道之極者,稱曰菩提。
秦(指中國)無言以譯之。
蓋是正覺無相之真智乎!’菩提心即是求真道之心,求正覺之心。
又菩提心即自覺覺他之心。
詳言之如《往生要集》所雲之二種菩提心。
(一)緣事菩提心(此即密乘之行願菩提心),以四弘誓願為體。
(1)衆生無邊誓願度。
是應身菩提之因。
(2)煩惱無數誓願斷。
是法身菩提之因。
(3)法門無盡誓願學,是報身菩提之因。
(4)無上菩提誓願證。
是願求證得佛果菩提也。
由前三行願,具足成就,而證得三身圓滿之菩提,還複廣利一切衆生也。
(二)緣理菩提心(此即密乘之勝義菩提心)。
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安住于中道實相,而圓成上求下化之願行。
是為最上之菩提心。
謂為緣理之菩提心。
新羅元曉師于《宗要》論無上菩提之心曰:‘一者随事發心。
二者順理發心。
言随事者:煩惱無數,願悉斷之。
善法無量,願悉修之,衆生無邊,願悉度之。
于此三事,決定期願。
初是如來斷德正因。
次是如來智德正因。
第三心者,恩德正因。
三德合為無上菩提之果。
即是三心,總為無上菩提之因。
因果雖異,廣長量齊,等無所遺,無不苞(同包)故。
如經言:“發心畢竟二無别,如是二心前先心難。
自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
”此心果報,雖是菩提(成佛),而其華報,在于淨土(往生)。
所以然者,菩提心量,廣大無邊,長遠無限。
故能感得廣大無際依報淨土。
長遠無量正報壽命。
除菩提心,無能當彼。
故說此心,為彼正因。
是明随事發心相也。
所言順理而發心者:信解諸法皆如幻夢,非有非無,離言絕慮。
依此信解,發廣大心。
雖不見有煩惱善法,而不撥無(撥無者,排除也)可斷可修。
是故雖願悉斷悉修,而不違于無願三昧。
雖願皆度無量有情,而不存能度所度。
故能随順于空無相。
如經言:“如是滅度無量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
”乃至廣說故,如是發心,不可思議。
是明順理發心相也。
随事發心,有可退義。
不定性人,亦得能發;順理發心,即無退轉,菩薩性人,乃能得發。
如是發心,功德無邊。
設使諸佛窮劫演說彼諸功德,猶不能盡。
’元曉師所謂随事發心,即前文之緣事菩提心。
其順理發心,即前之緣理菩提心。
以《宗要》較詳,故備錄之。
又《勸發菩提心文》曰:‘發菩提心,諸善中王。
’《無量壽經起信論》曰:‘是知菩提心者,諸佛之本源,衆生之慧命。
才發此心,已成佛道。
以與佛智、不思議智、不可稱智、大乘廣智、無等無倫最上勝智相應故。
’又經中三輩往生,皆因‘發菩提心,一向專念’。
可見發菩提心,實為首要。
今此第十九願為聞名發心。
證諸第廿六願聞名得福,第四十七願聞名得忍,故此願理應釋為因聞佛名号,蒙佛加被,發菩提心。
彌顯彌陀名号功德,不可思議。
願王宏誓願力,不可思議。
‘修諸功德&hellip晝夜不斷’表發大心後之大行。
因聞名而發心,修諸大行是為第十九願之全文。
其中‘六波羅蜜’,亦稱六度。
度者,度生死海。
到涅槃之岸也。
‘六’者:(一)布施。
(二)持戒。
(三)忍辱。
(四)精進。
(五)禅定。
(六)般若。
六度攝萬行。
‘堅固不退’者,指如上之大願大行,決定不移,永不退轉也。
如偈雲:‘我行決定堅固力,唯佛聖智慧證知,縱使身止諸苦中,如是願心永不退。
’是堅固不退義。
‘一心念我’。
一心,已見前解。
指萬有之實體真如。
今約本經,唯一堅定之信心,不為他心所奪,謂之一心。
如《教行信證文類》曰:‘信心即是一心也。
一心即是真實信心也,是故論主建言一心也。
’又《探玄記三》曰:‘一心者,心無異念故。
’又《止觀四》曰:‘一心者。
修此法時,一心專志,心不餘緣(指心中不緣其他一切事物)。
’又一心有事理二種。
無餘念為事之一心。
入實相為理之一心。
今‘一心念我’實兼事理。
現世淨業學人,但深信切願稱念名号,即是‘一心念我’。
如善導大師曰:‘一心專念彌陀名号。
行住坐卧,不問時節久遠,念念不舍。
’是即一心念佛。
蓋從事入理,且事中舉體是理也。
以上第十九願是因,第廿願則是其果也。
若人如第十九願發心念佛,則臨壽終時彌陀與極樂世界諸菩薩等衆,前來接引,現其人前,經須臾間(指俄頃,據《大集經》即今之四十八分鐘),彼人即往生極樂淨土,作阿惟越緻(不退轉)菩薩(以上是為第廿臨終接引願。
)。
深顯果教他力不可思議之方便妙用。
具縛凡夫,能帶惑往生者,皆因彌陀此願,臨終聖衆現前,慈悲攝受之大力。
如宋靈芝師曰:‘凡人臨終,識神無主。
善惡業種,無不發現。
或起惡念,或起邪見,或生系戀,或發倡狂。
惡相非一,皆名颠倒。
’可見凡夫業重,臨終之際,更多颠倒。
複以四大苦逼,痛不可言,何能正念持名。
不能持名,何得往生。
故知凡夫往生,非憑自力,全仗彌陀大願加被,令不颠倒,始能往生也。
如《圓中鈔》曰:‘娑婆衆生,雖能念佛,浩浩見思,實未伏斷,而能垂終心不颠倒者,原非自力,而能主持,乃全仗彌陀,而來拔濟。
雖非正念,而能正念。
故得心不颠倒,即得往生。
’證諸小本唐譯與《悲華》兩經,此意益顯。
小本唐譯,名為《稱贊淨土佛攝受經》文曰:‘臨命終時,無量壽佛,與其無量聲聞弟子、菩薩衆俱,前後圍繞,來住其前。
慈悲加佑,令心不亂。
’可見凡夫臨終心不颠倒,亦不散亂,正念持名者,全因彌陀慈悲加佑之力也。
又《悲華經》曰:‘臨終之時,我當與大衆圍繞,現其人前。
其人見我,即于我前,得心歡喜。
以見我故,離諸障閡。
即便舍身,來生我界。
’又說願曰:‘所有衆生,若聞我聲(聲者名也),發願欲生我世界者,是諸衆生,臨命終時,悉令見我,與諸大衆,前後圍繞。
我于爾時,入無翳三昧。
以三昧力故,在于其前,而為說法。
以聞法故,尋得斷除一切苦惱,心大歡喜。
故得寶置三昧。
以三昧力故,令心得念及無生忍。
命終之後,必生我界。
’是經所顯他力妙用,彌為明顯。
《稱贊淨土經》是本經小本。
《悲華經》說彌陀因地及極樂莊嚴。
均明彼佛臨終接引,攝受往生之殊勝願力。
可見彌陀願王,妙德難思,大恩大力,不可稱量。
‘阿惟越緻’,又作阿鞞跋緻。
譯為不退轉。
是菩薩階位之名。
據《彌陀要解》雲:‘阿鞞跋緻。
此雲不退。
(一)位不退。
入聖流,不堕凡地。
(二)行不退。
恒度生,不堕二乘地。
(三)念不退。
心心流入薩婆若海。
若約此土,藏初果,通見地。
别初住,圓初信。
名位不退。
通菩薩,别十向,圓十信,名行不退。
别初地,圓初住,名念不退。
’上言不退有三。
最上名念不退。
此土行者,别教須登初歡喜地。
圓教須至初發心住。
方破一品無明,證一分法身。
始能念念流入薩婆若海。
薩婆若海,即一切種智海,即如來果海。
雙舍二邊,全歸中道。
始曰念念流入薩婆若海。
可見念不退之難證。
但今願言,十方衆生,聞名發心,一心念我,即生我刹,作阿惟越緻菩薩。
小本亦雲:‘極樂國土,衆生生者,皆是阿鞞跋緻。
’《要解》又雲:‘今淨土,五逆十惡,十念成就,帶業往生,居下下品者,皆得三不退也。
’下下品人,亦證三不退,一生圓成佛果。
此乃十方世界之所無,唯極樂所獨有。
如是勝異超絕,言思莫及。
故《要解》雲:‘非心性之極緻,持名之奇勳,彌陀之大願,何以有此。
’今此兩願,于四十八願中,如箭靶之紅心。
至于第十八願,則如紅心中之中心。
我作佛時,十方衆生,聞我名号,系念我國,發菩提心,堅固不退。
植衆德本,至心回向,欲生極樂,無不遂者。
若有宿惡,聞我名字,即自悔過,為道作善,便持經戒,願生我刹,命終不複更三惡道,即生我國。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二十一、悔過得生願。
上為第廿一‘悔過得生願’。
‘無不遂者’以前,同《魏譯》第廿願(文句則兼取唐宋兩譯。
)。
以下則采自《吳譯》第五願(《漢譯》類之),結成此願,名為悔過得生。
所異于第十八,第十九與第廿願者,端在宿世作惡之人,罪業深重,所受果報在于三途。
今生聞名發心,悔過向善,至心回向,植德求生。
臨命終時蒙佛願加被,不堕三惡道,往生彼國。
是為本願之殊勝慈德也。
故雲‘四十八願,願願皆為衆生’。
大悲慈父,恩德無極。
我輩佛徒,當何以報? 願中‘系念’指心念系在一處,不思其他。
如《觀經》曰:‘應當專心,系念一處,想于西方。
’‘植衆德本’,‘植’者,種植也。
‘德本’,如善根。
德者,善也。
本者,根也。
又‘德本’者,德中之根本也。
依是義故,彌陀名号,名為德本。
如《教行信證》曰:‘德本者,如來德号。
此德号者,一聲稱念,至德成就滿足,衆禍皆轉。
十方三世德号之本,故曰德本也。
’‘宿惡’,指宿世所造之惡,即過去生中之罪惡。
‘悔’者,改也。
改往修來也。
‘悔過’者,向佛法僧三寶忏悔罪過,誓不更造也。
本願名‘悔過得生’,故知悔過乃往生之關鍵。
蓋一切罪從忏悔滅也。
‘持’者,奉持。
‘命終不複更三惡道,即生我國。
’是本願之主旨。
若宿世作惡,有決定業,命終之後,須于此界或于他方堕三惡道。
以今世悔過修道行善,誦經持戒,發菩提心,專念極樂,至心回向,求生淨土等,于是乘彌陀此願功德,遮其宿業,蒙佛攝引,不堕三途,迳生極樂,故雲‘無不遂者’。
‘遂’指求生極樂之願得滿足也。
可見宿業深重之人,皆可不更三途,帶業往生。
彌陀悲願之深,攝度之廣,超踰十方。
當前海外佛教界于‘帶業往生’之旨,頗有诤議。
今據本經,則知帶業往生之說,實據佛願;且所帶之業,正指惡業也。
) 我作佛時,國無婦女。
若有女人,聞我名字,得清淨信,發菩提心,厭患女身,願生我國。
命終即化男子,來我刹土。
十方世界諸衆生類,生我國者,皆于七寶池蓮華中化生。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二十二、國無女人願。
二十三、厭女轉男願。
二十四、蓮華化生願。
上章攝三願。
‘國無婦女’,是第廿二‘國無女人願’(見《吳譯》)。
’若有女人&hellip命終即化男子,來我刹土’。
是第廿三‘厭女轉男願’。
又稱‘女人往生願’。
第三十四為‘蓮花化生願’(見《吳譯》)。
第廿二‘國無婦女願’。
《吳譯》曰:‘令我國中,無有婦女。
’《漢譯》願成就文中‘女人往生者,則化生,皆作男子。
’又曰:‘其國中悉諸菩薩、阿羅漢,無有婦女。
’又唐道宣律師引經雲:‘十方世界,有女人處,即有地獄’。
今極樂無三惡道,亦無婦女,純是卅二種大丈夫相。
蓋男女之間,易生情愛,便是退緣。
是以極樂同居勝于娑婆。
第廿三‘厭女轉男願’。
善導大師于《觀念法門》釋此願雲:‘乃由彌陀本願力故,女人稱佛名号,正命終時,即轉女身,得成男子。
彌陀接手,菩薩投身,坐寶蓮上,随佛往生。
’又‘一切女人,若不因彌陀名号力者,千劫萬劫,恒河沙等劫,終不可得轉女身。
’如釋迦因地,行菩薩道,積一大阿僧祗劫勤修,漸離女身。
可見女轉男身,實非輕易。
今以聞佛名号,‘得清淨信’(清淨者,離惡行之過失,無煩惱之垢染。
無垢無疑之信心,名清淨信。
)。
由于淨信發菩提心,厭離女身,願生極樂。
信深願切,必起念佛之勝行。
蒙佛本願加威,于命終時,即轉女成男,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