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瑜伽學派之如來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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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又真實的。
虛妄遍計所執性顯現,圓成實性不顯現,那是雜染分──生死。
虛妄遍計所執性不顯現,圓成實性顯現,就是清淨分─[P215]─涅槃。
雜染與清淨,生死與涅槃,都是依依他起自性而為轉移,所以說依他起通二分。
這正是『攝大乘論本』的轉依a^s/raya-para^vr!tti義,如卷下(大正三一?一四九上)說: 「諸凡夫覆真,一向顯虛妄;諸菩薩舍妄,一向顯真實。
應知顯不顯,真義非真義,轉依即解脫,随欲自在行」。
約三自性說,依依他起而安立三性,依他起性有二分。
如約唯識vijn~apti-ma^trata^說:依他起自性,是「三界心心所,是虛妄分别」(13)。
心所是依心識所生的;一切識中,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為一切法所依。
所以,世親『釋論』解說依他起為:「虛妄分别識依他起自性」。
識等于依他起自性,是各種譯本所一緻的。
在土、金、藏譬喻中,玄奘所譯的「此識」,陳譯作「本識」,指阿梨耶識。
以阿梨耶識來解說「界藏」,至少是可以這樣說的。
那末虛妄分别的種子識,在衆生位,雖現起雜染生死而不見清淨真實,而種子識的本性,是有清淨真實分的。
真谛的别立「解性梨耶」,不正是說明這通二分的意義嗎?「解性梨耶」是解說如來藏的,應該是解脫vimoks!a性,也就是心真如性citta-tathata^,合于無着、世親的論義。
如解說為知解、勝解adhimoks!a性,那就與無着、世親義不合,近于『起信論』的「本覺」了。
至于所說的「本識清淨分」,是清淨依他起,指無漏有為功德說。
三、如來藏我:『攝大乘論釋』卷六(大正三一?一九一下)說:[P216]「由是法自性本來清淨,此清淨名如如,于一切衆生平等有,以是通相故。
由此法是有故,說一切法名如來藏」。
如如tathata^或譯真如,是一切法的通相──共相sa^ma^nya-laks!an!a,本性清淨,一切衆生平等不二,所以說「一切法名如來藏」。
依真如無差别說如來藏,是世親釋三種譯本所一緻的。
真谛又采用了『寶性論』的如來藏說,如『佛性論』『顯體品』,如來藏有三藏義,結合瑜伽學而多少與『寶性論』不同,但『無變異品』中說:「此九譬為三:初三譬法身,次一譬如如,後五譬佛性(佛種性)」(14),所說如來藏九喻,譬喻法身,真如、種性,與『寶性論』相同。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三一?一五六下──一五七上)說: 「界以解為性,此界有五義」。
阿梨耶識「界,以解為性,此界有五義」,是依『勝鬘經』而解說的。
『勝鬘經』的五藏,『寶性論』也引用了。
但『寶性論』梵本,僅如來藏tatha^gata-garbha,出世間藏loko$ttara-garbha,自性清淨藏prakr!ti-paris/uddha-garbha──三名。
漢譯本作:「如來藏者,是法界藏,(出世間)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法身藏,自性清淨如來藏」(15)。
陳譯所引用的五藏,與『勝鬘』經相合。
真谛譯三次引用了五藏義:一、『攝大乘論釋』卷一,引來解[P217]說「一切法依止」的「界」(16)。
二、『攝大乘論釋』卷一五,引五義來解說「法身含法界五義」(17)。
三、『佛性論』卷二,引五義來解說如來藏「自體」的「如意功德性」(18)。
三說大緻相同,也有多少差别。
大意是:1.如來藏tatha^gata-garbha,藏是體類(自性)義:一切法以無(二)我為性──如性tathata^,一切衆生不出于真如無差别性。
2.法界藏dharmadha^tu-garbha,藏是因義:一切聖人的無漏法,都緣法界而生起。
3.法身藏dharma-ka^ya-garbha,藏是生義:一切聖人所得的法身,由于信樂界性而得成就。
『攝論釋』卷一五,解說為:由于虛妄法所隐覆,所以凡夫、二乘都不見法身。
這是「藏義」,與如來藏三藏中的「隐覆藏」相同。
『佛性論』所說又不同,也是約佛法身說的,但說佛性的成就佛果,所以說「至得是其義」。
法身藏的解說,是五義中最不一緻的。
4.出世間藏loko$ttarra-garbha,藏是真實義:出世間法,不像世間(有為)法那樣的可以破壞,可以滅盡,這正是(說出世部)世間法虛妄,出世法真實的見解。
5.自性清淨藏prakr!ti-paris/uddha-garbha,藏是藏(甚深,秘密)義:如與(如來)界相應的,自性成為善淨的;如與界不相應,名為外,自性成為不善淨的(煩惱)!6輥;自性清淨是甚深秘密而難以了知的。
真谛所說的如來藏,是随順『寶性論』說的(19)。
但瑜伽學本義,是以真如解說如來藏的,在陳譯『攝大乘論釋』中,也還保留這一定義。
『寶性論』與瑜伽學,沒有說衆生身中的如來藏,就是我a^tman,真谛學也是這樣。
如[P218]來法身中有「我」德,我是離外道的神我執,也不着聲聞的無我;一切法無我性,如離二障而證法身時,名為大我,這是無我之我。
『佛性論』所說,與『寶性論』等相同(20)。
四、轉依:轉凡夫為聖人,轉雜染為清淨,轉生死為涅槃,轉煩惱為菩提,是修學佛法的目的。
假使隻是舍去這部分,得到那部分,就不能說明從凡入聖之間的關聯性,所以提出了轉依a^s/raya-para^vr!tti一詞。
在生死還滅的轉化中,有統一的依止a^s/raya,依止的雜染分,成為清淨分。
瑜伽學立阿賴耶識為一切法的所依,如來藏學立如來藏為所依止,都是為了轉依,這是後期大乘的共同傾向。
但以阿賴耶異熟種子識為依,重于雜染的;轉雜染熏習為清淨熏習,轉化中本來清淨的真如的體現,說明上是難得圓滿的。
以如來藏為依,重于清淨本有的;依此而能起雜染,也是難得說明圓滿的。
『攝大乘論』與『攝決擇分』,提出了依他起通二分說。
在依他起通二分中,真谛依阿賴耶種子界及心真如界為依止;不違反瑜伽學的定義,總攝種子與真如──二依止于同一「識界」,實為一極有意義的解說! 轉依,論書所說的,各有着重點,『成唯識論』綜合而分别為四種:一、能轉道;二、所轉依,有染淨依與迷悟依二類;三、所轉舍,四、所轉得,又有所顯得的大般涅槃,所生得的大菩提(21)。
『成唯識論』所說,極為完備!但對『攝大乘論』依他起通二分的轉依說,不免忽略了!「轉依」這一術語,可能是瑜伽學者所安立的。
起初,轉依是轉生死為涅槃,阿羅漢與如來的究[P219]竟體證。
因為,『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是普為三乘的;所說的大乘『菩薩地』,沒有如來藏經典的色采。
說到轉依,如『瑜伽師地論』卷五0(大正三0?五七七中──下)說: 「與一切依不相應,違背一切煩惱諸苦流轉生起,轉依所顯真無漏界。
……由此清淨真如所顯,一向無垢,是名無損惱寂滅」。
『論』說無餘依涅槃界nirupadhi-s/es!a-nirva^n!a-dha^tu,是「轉依所顯」,「清淨真如所顯」,所以無餘依涅槃界,「唯餘清淨無為離垢真法界在」(22)。
『瑜伽論』『攝決擇分』中,說得更為明顯,如『論』卷八0(大正三0?七四七下──七四八上)說: 「阿羅漢實有轉依(體),而此轉依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何以故?由此轉依,真如清淨所顯,真如種性,真如種子,真如集成,而彼真如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世尊依此轉依體性,密意說言:遍計自性中,由有執無執,二種習氣故,成雜染清淨,是即有漏界,是即無漏界。
是即為轉依,清淨無有上」。
無餘依涅槃,是三乘所共的。
轉依與六處s!ad!-a^yatana,是不能說異,不能說不異的。
因為轉依是清淨真如所顯的,真如與六處,不能說異不異,所以轉依與六處,也不能說異不異了。
偈頌所說,與『攝大乘論』說相同。
于依他起自性para-tantra-svabha^va而有所執,成遍計[P220]所執parikalpita種子──雜染習氣;依雜染習氣而生依他起雜染分,立為遍計所執自性。
如于依他起而不起執着,成清淨習氣,起無漏功德,能顯真如離垢清淨,立為圓成實自性parinis!panna-svabha^va。
阿賴耶為雜染種子依,是有漏界;離垢真如──法界為清淨種子依,就是無漏界ana^srava-dha^tu(23)。
偈頌所說轉依,似乎是轉雜染種子依為清淨種子依,而佛意在以真如離垢清淨為轉依體。
轉依是常,是有,是樂,無戲論相,善清淨法界為相(24)。
『瑜伽論』所說的『菩薩地』與轉依,是普為三乘的。
所說的菩薩法,是初期大乘的,後期的如來藏思想,還沒有被注意。
依『菩薩地』品目次第而造的『大乘莊嚴經論』,已接觸到如來藏說,并在『瑜伽論』的思想體系上,方便的給予會通了。
『大乘莊嚴經論』的内容,極為廣大!廣說唯識所現,觀唯識現而證入的次第以外,融會了如來藏說。
『菩提品』說到轉依相:「二障種恒随,彼滅極廣斷;白法圓滿故,依轉二道成」(25)。
『論』以為:轉依是永滅二障種子,最上的白法圓滿。
這是以菩提bodhi為轉依體,從轉舍二障種子,成就二種出世智道而轉得的。
又在「諸佛法界清淨」性說:「二障已永除,法如得清淨,諸物及緣智,自在亦無盡」(26)。
離二障所顯的清淨真如,就是無漏(法)界。
不隻是離障清淨,也是事物與所緣、智慧,都是無窮無盡,自由自在的。
『莊嚴經論』所說,顯然與『寶性論』有關的,如『究竟一乘寶性論』(『菩提品』)卷四(大正三一?八四一上、中)說:[P221]「實體者,向說如來藏不離煩惱障所纏,以遠離諸煩惱,轉身得清淨。
……因者,有二種無分别智,……偈言得故。
果者,即依此得得證智果,是名為果,偈言遠離故」。
「佛功德無垢,常恒及不變,不分别諸法,得無漏真智」。
菩提的自性(實體),是如來藏的轉依而得清淨,這由于遠離二障,得二智而成就。
這與『莊嚴經論』『菩提品』,以「得」及「舍」來說明,是一緻的。
然如來藏學,如來藏有三義,而瑜伽學但約真如無差别說。
種性約如來藏本有功德說,而瑜伽學約種子說。
如說遠離二障,『莊嚴經論』說「二障種恒随,彼滅極廣斷」,『寶性論』與『佛性論』,卻都沒有說種子。
依如來藏學,轉依成佛,隻是具足一切功德的如來藏,離煩惱而圓滿顯現,所以佛德是常住無為asam!skr!ta的;如『勝鬘經』說是滅谛nirodha。
真谛在如來藏學中,也是這樣,如『佛性論』卷三(大正三一?八0二下──八0三上)說: 「如來轉依法身,已度四種生死故,一切煩惱虛妄已滅盡故,一切道已修故,棄生死、舍道谛故,此二無四德故,唯法身獨住四德圓滿故」。
在轉依法身中,依之能得轉依的道,也被棄舍;道是有為而法身唯是無為滅谛(27)。
然在瑜伽學中,真如是無為,而「正智」是有為,是依他起,是道谛。
在安立中,佛果是有有為、無為功德的。
[P222] 真谛在『佛性論』中,雖多少引入瑜伽學,而關于如來藏、轉依的說明,還是與『寶性論』一緻的。
在『攝大乘論釋』及『決定藏論』中,雖多少引入如來藏學,而大義還是順于無着、世親『論』的。
大乘的究竟轉依,在佛位,然轉依一詞,可通于聲聞及菩薩位。
如『瑜伽師地論』卷五一(『攝決擇分』)「大正三0?五八一下)說: 「修觀行者,以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行界故,略彼諸行,于阿賴耶識中總為一團、一積、一聚;為一聚已,由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習故,而得轉依。
轉依無間,當言已斷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體是無常,有取受性;轉依是常,無取受性,緣真如境聖道方能轉依故」。
「又阿賴耶識是煩惱轉因,聖道不轉因;轉依是煩惱不轉因,聖道轉因。
應知但是建立因性,非生因性」。
真谛異譯的『決定藏論』,也是這樣說,不過将轉依譯作阿摩羅識(28)。
轉依,是經修行,使依阿賴耶識的雜習種子滅;雜染種子滅,一切業、苦也滅,雜染依止的阿賴耶識也滅。
『瑜伽論』普為三乘,所以阿賴耶識滅,是二乘的阿羅漢,不退菩薩及如來。
(29)這是轉舍轉滅阿賴耶識依,而轉得的轉依,是離垢真如,所以說:「轉依究竟遠離一切所有粗重。
……轉依是聖道轉因」。
聖道因,就是真如異名的法界dharma-dha^tu。
法界的意義,正是:「由聖法因義,說為[P223]法界,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30)。
真谛所傳,是以『攝大乘論』為主的。
轉依的本義,是究竟解脫的,阿羅漢與如來的聖證。
但說明轉依,主要是現實界──依他起性或阿賴耶為種子的轉舍,理想界──圓成實性真如的轉顯。
雜染種子是漸漸舍滅的,清淨真如是分分顯現的,兩者有對應的關系,所以『攝大乘論』有六位轉依的安立,說明轉依的漸次究竟。
六位是:一、增力益能轉;二、通達轉;三、修習轉;四、果圓滿轉;五、下劣轉;六、廣大轉。
後二類,是小乘與大乘的轉依差别;前四位,是菩薩趣入佛位的次第轉依。
『攝大乘論』重視聞熏習,作為成佛的種子,所以在沒有體悟真如以前,由于聞熏習的漸漸增上,使煩惱部分不起,也就稱為轉依──損力益能轉。
通達轉是初地以上,已經是虛妄不顯現,真實顯現了。
修習轉是七地以上,能「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不過所知障種子還沒有斷盡。
果圓滿轉是佛位,「最清淨真實顯現,于一切相得自在」(31)。
『攝論』大乘轉依的四位安立,不但是舍虛妄而顯真實,并有減舍雜染習氣,增益清淨習氣的意義。
聞熏習是生起出世心,轉依的關鍵所在。
在從凡入聖的曆程中,聞熏習是怎樣的呢?陳譯『攝大乘論』卷上(大正三一?一一七上)說: 「此聞慧種子,以何法為依止?至諸佛無上菩提位,是聞慧熏習生,随在一依止處,此中共果報識俱生」。
[P224]「此聞熏習雖是世間法,初修觀菩薩所得,應知此法屬法身攝;若聲聞、獨覺所得,屬解脫身攝」。
聞熏習,從初熏習起,到成佛為止,雖與阿梨耶(果報)識的性質相反,卻依附阿梨耶識,與阿梨耶識俱生俱滅,這應該要阿梨耶識滅盡,聞熏習才與阿梨耶識相分離。
但『攝論』又說:聞熏習是法身dharma-ka^ya、解脫身vimukti-ka^ya所攝的。
法身與解脫身,都是以真如清淨所顯為體。
所以在生死相續中,聞熏習雖與阿梨耶識俱生,而約聞熏習屬圓成實性說,這又是屬于真如的。
因此,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三(大正三一?一七五上)說: 「由本識功能漸減,聞熏習等次第漸增,舍凡夫依,作聖人依。
聖人依者,聞熏習與解性和合,以此為依,一切聖道皆依此生」。
凡位與聖位,陳譯『攝大乘論釋』這樣說:「菩薩有二種:一、在凡位,二、在聖位。
從初發心,訖十信以還,并是凡位;從十解以上,悉屬聖位」(32)。
「菩薩有二種,謂凡夫,聖人。
十信以還是凡夫,十解以上是聖人」(33)。
十解,就是十住位。
依真谛所傳,從十解以上的菩薩,就是聖者,因為「此人我執,前十解中已滅除故,
虛妄遍計所執性顯現,圓成實性不顯現,那是雜染分──生死。
虛妄遍計所執性不顯現,圓成實性顯現,就是清淨分─[P215]─涅槃。
雜染與清淨,生死與涅槃,都是依依他起自性而為轉移,所以說依他起通二分。
這正是『攝大乘論本』的轉依a^s/raya-para^vr!tti義,如卷下(大正三一?一四九上)說: 「諸凡夫覆真,一向顯虛妄;諸菩薩舍妄,一向顯真實。
應知顯不顯,真義非真義,轉依即解脫,随欲自在行」。
約三自性說,依依他起而安立三性,依他起性有二分。
如約唯識vijn~apti-ma^trata^說:依他起自性,是「三界心心所,是虛妄分别」(13)。
心所是依心識所生的;一切識中,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為一切法所依。
所以,世親『釋論』解說依他起為:「虛妄分别識依他起自性」。
識等于依他起自性,是各種譯本所一緻的。
在土、金、藏譬喻中,玄奘所譯的「此識」,陳譯作「本識」,指阿梨耶識。
以阿梨耶識來解說「界藏」,至少是可以這樣說的。
那末虛妄分别的種子識,在衆生位,雖現起雜染生死而不見清淨真實,而種子識的本性,是有清淨真實分的。
真谛的别立「解性梨耶」,不正是說明這通二分的意義嗎?「解性梨耶」是解說如來藏的,應該是解脫vimoks!a性,也就是心真如性citta-tathata^,合于無着、世親的論義。
如解說為知解、勝解adhimoks!a性,那就與無着、世親義不合,近于『起信論』的「本覺」了。
至于所說的「本識清淨分」,是清淨依他起,指無漏有為功德說。
三、如來藏我:『攝大乘論釋』卷六(大正三一?一九一下)說:[P216]「由是法自性本來清淨,此清淨名如如,于一切衆生平等有,以是通相故。
由此法是有故,說一切法名如來藏」。
如如tathata^或譯真如,是一切法的通相──共相sa^ma^nya-laks!an!a,本性清淨,一切衆生平等不二,所以說「一切法名如來藏」。
依真如無差别說如來藏,是世親釋三種譯本所一緻的。
真谛又采用了『寶性論』的如來藏說,如『佛性論』『顯體品』,如來藏有三藏義,結合瑜伽學而多少與『寶性論』不同,但『無變異品』中說:「此九譬為三:初三譬法身,次一譬如如,後五譬佛性(佛種性)」(14),所說如來藏九喻,譬喻法身,真如、種性,與『寶性論』相同。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三一?一五六下──一五七上)說: 「界以解為性,此界有五義」。
阿梨耶識「界,以解為性,此界有五義」,是依『勝鬘經』而解說的。
『勝鬘經』的五藏,『寶性論』也引用了。
但『寶性論』梵本,僅如來藏tatha^gata-garbha,出世間藏loko$ttara-garbha,自性清淨藏prakr!ti-paris/uddha-garbha──三名。
漢譯本作:「如來藏者,是法界藏,(出世間)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法身藏,自性清淨如來藏」(15)。
陳譯所引用的五藏,與『勝鬘』經相合。
真谛譯三次引用了五藏義:一、『攝大乘論釋』卷一,引來解[P217]說「一切法依止」的「界」(16)。
二、『攝大乘論釋』卷一五,引五義來解說「法身含法界五義」(17)。
三、『佛性論』卷二,引五義來解說如來藏「自體」的「如意功德性」(18)。
三說大緻相同,也有多少差别。
大意是:1.如來藏tatha^gata-garbha,藏是體類(自性)義:一切法以無(二)我為性──如性tathata^,一切衆生不出于真如無差别性。
2.法界藏dharmadha^tu-garbha,藏是因義:一切聖人的無漏法,都緣法界而生起。
3.法身藏dharma-ka^ya-garbha,藏是生義:一切聖人所得的法身,由于信樂界性而得成就。
『攝論釋』卷一五,解說為:由于虛妄法所隐覆,所以凡夫、二乘都不見法身。
這是「藏義」,與如來藏三藏中的「隐覆藏」相同。
『佛性論』所說又不同,也是約佛法身說的,但說佛性的成就佛果,所以說「至得是其義」。
法身藏的解說,是五義中最不一緻的。
4.出世間藏loko$ttarra-garbha,藏是真實義:出世間法,不像世間(有為)法那樣的可以破壞,可以滅盡,這正是(說出世部)世間法虛妄,出世法真實的見解。
5.自性清淨藏prakr!ti-paris/uddha-garbha,藏是藏(甚深,秘密)義:如與(如來)界相應的,自性成為善淨的;如與界不相應,名為外,自性成為不善淨的(煩惱)!6輥;自性清淨是甚深秘密而難以了知的。
真谛所說的如來藏,是随順『寶性論』說的(19)。
但瑜伽學本義,是以真如解說如來藏的,在陳譯『攝大乘論釋』中,也還保留這一定義。
『寶性論』與瑜伽學,沒有說衆生身中的如來藏,就是我a^tman,真谛學也是這樣。
如[P218]來法身中有「我」德,我是離外道的神我執,也不着聲聞的無我;一切法無我性,如離二障而證法身時,名為大我,這是無我之我。
『佛性論』所說,與『寶性論』等相同(20)。
四、轉依:轉凡夫為聖人,轉雜染為清淨,轉生死為涅槃,轉煩惱為菩提,是修學佛法的目的。
假使隻是舍去這部分,得到那部分,就不能說明從凡入聖之間的關聯性,所以提出了轉依a^s/raya-para^vr!tti一詞。
在生死還滅的轉化中,有統一的依止a^s/raya,依止的雜染分,成為清淨分。
瑜伽學立阿賴耶識為一切法的所依,如來藏學立如來藏為所依止,都是為了轉依,這是後期大乘的共同傾向。
但以阿賴耶異熟種子識為依,重于雜染的;轉雜染熏習為清淨熏習,轉化中本來清淨的真如的體現,說明上是難得圓滿的。
以如來藏為依,重于清淨本有的;依此而能起雜染,也是難得說明圓滿的。
『攝大乘論』與『攝決擇分』,提出了依他起通二分說。
在依他起通二分中,真谛依阿賴耶種子界及心真如界為依止;不違反瑜伽學的定義,總攝種子與真如──二依止于同一「識界」,實為一極有意義的解說! 轉依,論書所說的,各有着重點,『成唯識論』綜合而分别為四種:一、能轉道;二、所轉依,有染淨依與迷悟依二類;三、所轉舍,四、所轉得,又有所顯得的大般涅槃,所生得的大菩提(21)。
『成唯識論』所說,極為完備!但對『攝大乘論』依他起通二分的轉依說,不免忽略了!「轉依」這一術語,可能是瑜伽學者所安立的。
起初,轉依是轉生死為涅槃,阿羅漢與如來的究[P219]竟體證。
因為,『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是普為三乘的;所說的大乘『菩薩地』,沒有如來藏經典的色采。
說到轉依,如『瑜伽師地論』卷五0(大正三0?五七七中──下)說: 「與一切依不相應,違背一切煩惱諸苦流轉生起,轉依所顯真無漏界。
……由此清淨真如所顯,一向無垢,是名無損惱寂滅」。
『論』說無餘依涅槃界nirupadhi-s/es!a-nirva^n!a-dha^tu,是「轉依所顯」,「清淨真如所顯」,所以無餘依涅槃界,「唯餘清淨無為離垢真法界在」(22)。
『瑜伽論』『攝決擇分』中,說得更為明顯,如『論』卷八0(大正三0?七四七下──七四八上)說: 「阿羅漢實有轉依(體),而此轉依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何以故?由此轉依,真如清淨所顯,真如種性,真如種子,真如集成,而彼真如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世尊依此轉依體性,密意說言:遍計自性中,由有執無執,二種習氣故,成雜染清淨,是即有漏界,是即無漏界。
是即為轉依,清淨無有上」。
無餘依涅槃,是三乘所共的。
轉依與六處s!ad!-a^yatana,是不能說異,不能說不異的。
因為轉依是清淨真如所顯的,真如與六處,不能說異不異,所以轉依與六處,也不能說異不異了。
偈頌所說,與『攝大乘論』說相同。
于依他起自性para-tantra-svabha^va而有所執,成遍計[P220]所執parikalpita種子──雜染習氣;依雜染習氣而生依他起雜染分,立為遍計所執自性。
如于依他起而不起執着,成清淨習氣,起無漏功德,能顯真如離垢清淨,立為圓成實自性parinis!panna-svabha^va。
阿賴耶為雜染種子依,是有漏界;離垢真如──法界為清淨種子依,就是無漏界ana^srava-dha^tu(23)。
偈頌所說轉依,似乎是轉雜染種子依為清淨種子依,而佛意在以真如離垢清淨為轉依體。
轉依是常,是有,是樂,無戲論相,善清淨法界為相(24)。
『瑜伽論』所說的『菩薩地』與轉依,是普為三乘的。
所說的菩薩法,是初期大乘的,後期的如來藏思想,還沒有被注意。
依『菩薩地』品目次第而造的『大乘莊嚴經論』,已接觸到如來藏說,并在『瑜伽論』的思想體系上,方便的給予會通了。
『大乘莊嚴經論』的内容,極為廣大!廣說唯識所現,觀唯識現而證入的次第以外,融會了如來藏說。
『菩提品』說到轉依相:「二障種恒随,彼滅極廣斷;白法圓滿故,依轉二道成」(25)。
『論』以為:轉依是永滅二障種子,最上的白法圓滿。
這是以菩提bodhi為轉依體,從轉舍二障種子,成就二種出世智道而轉得的。
又在「諸佛法界清淨」性說:「二障已永除,法如得清淨,諸物及緣智,自在亦無盡」(26)。
離二障所顯的清淨真如,就是無漏(法)界。
不隻是離障清淨,也是事物與所緣、智慧,都是無窮無盡,自由自在的。
『莊嚴經論』所說,顯然與『寶性論』有關的,如『究竟一乘寶性論』(『菩提品』)卷四(大正三一?八四一上、中)說:[P221]「實體者,向說如來藏不離煩惱障所纏,以遠離諸煩惱,轉身得清淨。
……因者,有二種無分别智,……偈言得故。
果者,即依此得得證智果,是名為果,偈言遠離故」。
「佛功德無垢,常恒及不變,不分别諸法,得無漏真智」。
菩提的自性(實體),是如來藏的轉依而得清淨,這由于遠離二障,得二智而成就。
這與『莊嚴經論』『菩提品』,以「得」及「舍」來說明,是一緻的。
然如來藏學,如來藏有三義,而瑜伽學但約真如無差别說。
種性約如來藏本有功德說,而瑜伽學約種子說。
如說遠離二障,『莊嚴經論』說「二障種恒随,彼滅極廣斷」,『寶性論』與『佛性論』,卻都沒有說種子。
依如來藏學,轉依成佛,隻是具足一切功德的如來藏,離煩惱而圓滿顯現,所以佛德是常住無為asam!skr!ta的;如『勝鬘經』說是滅谛nirodha。
真谛在如來藏學中,也是這樣,如『佛性論』卷三(大正三一?八0二下──八0三上)說: 「如來轉依法身,已度四種生死故,一切煩惱虛妄已滅盡故,一切道已修故,棄生死、舍道谛故,此二無四德故,唯法身獨住四德圓滿故」。
在轉依法身中,依之能得轉依的道,也被棄舍;道是有為而法身唯是無為滅谛(27)。
然在瑜伽學中,真如是無為,而「正智」是有為,是依他起,是道谛。
在安立中,佛果是有有為、無為功德的。
[P222] 真谛在『佛性論』中,雖多少引入瑜伽學,而關于如來藏、轉依的說明,還是與『寶性論』一緻的。
在『攝大乘論釋』及『決定藏論』中,雖多少引入如來藏學,而大義還是順于無着、世親『論』的。
大乘的究竟轉依,在佛位,然轉依一詞,可通于聲聞及菩薩位。
如『瑜伽師地論』卷五一(『攝決擇分』)「大正三0?五八一下)說: 「修觀行者,以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行界故,略彼諸行,于阿賴耶識中總為一團、一積、一聚;為一聚已,由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習故,而得轉依。
轉依無間,當言已斷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體是無常,有取受性;轉依是常,無取受性,緣真如境聖道方能轉依故」。
「又阿賴耶識是煩惱轉因,聖道不轉因;轉依是煩惱不轉因,聖道轉因。
應知但是建立因性,非生因性」。
真谛異譯的『決定藏論』,也是這樣說,不過将轉依譯作阿摩羅識(28)。
轉依,是經修行,使依阿賴耶識的雜習種子滅;雜染種子滅,一切業、苦也滅,雜染依止的阿賴耶識也滅。
『瑜伽論』普為三乘,所以阿賴耶識滅,是二乘的阿羅漢,不退菩薩及如來。
(29)這是轉舍轉滅阿賴耶識依,而轉得的轉依,是離垢真如,所以說:「轉依究竟遠離一切所有粗重。
……轉依是聖道轉因」。
聖道因,就是真如異名的法界dharma-dha^tu。
法界的意義,正是:「由聖法因義,說為[P223]法界,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30)。
真谛所傳,是以『攝大乘論』為主的。
轉依的本義,是究竟解脫的,阿羅漢與如來的聖證。
但說明轉依,主要是現實界──依他起性或阿賴耶為種子的轉舍,理想界──圓成實性真如的轉顯。
雜染種子是漸漸舍滅的,清淨真如是分分顯現的,兩者有對應的關系,所以『攝大乘論』有六位轉依的安立,說明轉依的漸次究竟。
六位是:一、增力益能轉;二、通達轉;三、修習轉;四、果圓滿轉;五、下劣轉;六、廣大轉。
後二類,是小乘與大乘的轉依差别;前四位,是菩薩趣入佛位的次第轉依。
『攝大乘論』重視聞熏習,作為成佛的種子,所以在沒有體悟真如以前,由于聞熏習的漸漸增上,使煩惱部分不起,也就稱為轉依──損力益能轉。
通達轉是初地以上,已經是虛妄不顯現,真實顯現了。
修習轉是七地以上,能「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不過所知障種子還沒有斷盡。
果圓滿轉是佛位,「最清淨真實顯現,于一切相得自在」(31)。
『攝論』大乘轉依的四位安立,不但是舍虛妄而顯真實,并有減舍雜染習氣,增益清淨習氣的意義。
聞熏習是生起出世心,轉依的關鍵所在。
在從凡入聖的曆程中,聞熏習是怎樣的呢?陳譯『攝大乘論』卷上(大正三一?一一七上)說: 「此聞慧種子,以何法為依止?至諸佛無上菩提位,是聞慧熏習生,随在一依止處,此中共果報識俱生」。
[P224]「此聞熏習雖是世間法,初修觀菩薩所得,應知此法屬法身攝;若聲聞、獨覺所得,屬解脫身攝」。
聞熏習,從初熏習起,到成佛為止,雖與阿梨耶(果報)識的性質相反,卻依附阿梨耶識,與阿梨耶識俱生俱滅,這應該要阿梨耶識滅盡,聞熏習才與阿梨耶識相分離。
但『攝論』又說:聞熏習是法身dharma-ka^ya、解脫身vimukti-ka^ya所攝的。
法身與解脫身,都是以真如清淨所顯為體。
所以在生死相續中,聞熏習雖與阿梨耶識俱生,而約聞熏習屬圓成實性說,這又是屬于真如的。
因此,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三(大正三一?一七五上)說: 「由本識功能漸減,聞熏習等次第漸增,舍凡夫依,作聖人依。
聖人依者,聞熏習與解性和合,以此為依,一切聖道皆依此生」。
凡位與聖位,陳譯『攝大乘論釋』這樣說:「菩薩有二種:一、在凡位,二、在聖位。
從初發心,訖十信以還,并是凡位;從十解以上,悉屬聖位」(32)。
「菩薩有二種,謂凡夫,聖人。
十信以還是凡夫,十解以上是聖人」(33)。
十解,就是十住位。
依真谛所傳,從十解以上的菩薩,就是聖者,因為「此人我執,前十解中已滅除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