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如來藏思想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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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是如來與界的結合詞。
在如來藏tatha^gata-garbha說成立[P29]以前,「初期大乘」經中,已有如來界一詞;而「原始佛教」中,「界」是極重要的術語。
在佛法的發展中,界是怎樣的成立如來界,又進而與如來藏合流呢?這是非常有意義而值得探究的!在原始結集中,界與界相應而組成一類──「界相應」dha^tu-samprayukta(1)。
「界相應」中,十八界、七界、六界等,數量是很多的。
『中阿含經』有『多界經』,共立六十二界,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傳的。
南傳『中部』立四十一界,是銅鍱部Ta^mras/a^t!i^ya所傳的。
趙宋法賢的異譯本,名『四品法門經』,立五十六界(2)。
在早期的經典中,界是重于「多界」──種種界的。
如『雜阿含經』說:「當知諸界,其數無量」(3),界是無量無數的。
界的重要意義,一、「衆生常與界俱,與界和合」。
如善心與善界俱,不善心與不善界俱;如善行者與善行者共俱,惡行者與惡行者共俱。
衆生與界和合,如「膠漆得其素,火得風熾然,珂乳則同色;衆生與界俱,相似共和合,增長亦複然」(4)。
界不是現行心,也不是衆生,而是與(心)衆生相對應、相和合,而助增勢力的。
二、「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等,界是十八界。
言說,見,想,思,欲,願,士夫,所作,施設,建立,部分,顯示,受生,這都是緣(根、境、識)界而生起的(5)。
三、衆生生死流轉,都緣界而起;出離方面,解脫界──「斷界、無欲界、滅界」,是修止觀而得的(6)。
光界……滅界──七界,是正受(三摩跋提)所得的(7)。
從上來所說,界的含義,是相當複雜的!『瑜伽論』說:「因義、……本性義,……是界義」(8)。
界dha^tu。
從dha[P30]而來,有「根基」、「成素」的意義(9)。
構成事物的元素,對成果說,是「因義」;約自體說,是「不失自性」的本質、質素(性)。
界是種種不同的,所以『俱舍論』說:「有說:界聲表種類義」(10)。
如地是堅性,水是濕性,立為「地界」、「水界」。
對他,是不同的别類(别性);對同一性的,是共同的通類(通性)。
不過遍通一切的大通性(界),在原始的教典中,似乎還沒有說到。
界有「性」義,「類」義,「因」義,但因是依止因,如「無明緣行」,「根境識緣觸」,與後代的種子因不合。
法界dharma-dha^tu,『雜阿含經』已經說到了。
在十八界中,與意根界、意識界相關的,是法界。
依古人解說,法界的内涵極廣,十七界以外的,都屬于法界。
如約意識能知一切法來說,一切法都可以攝屬法界。
『中阿含經』說:舍利弗S/a^riputra自己說:世尊如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異文異句而問同一意義,我也能夠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異文異句來解答同一意義。
佛贊歎舍利弗,的确能這樣的回答,因為「舍梨子比丘深達法界故」(11)。
舍利弗的「深達法界」,就是大智的「深入法界」,法界是什麼意義呢?佛為比丘說緣起法prati^tya-samutpa^da,pat!icca-samuppa^da,說到了法界。
這一段文,與大乘深法性有深切的關系,引有關的不同譯文如下(12): 1.『雜阿含經』:「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緣起)法常住,法住,法界。
……此等諸[P31]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谛、真實、不颠倒」。
2.『舍利弗阿毗昙論』:「若諸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住彼法界。
……若如此法,如爾非不如爾,不異不異物,常法,實法,法住,法定:如是緣,是名緣」。
3.『阿毗達磨法蘊足論』:「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
……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谛,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名緣起」。
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
……」。
5.『瑜伽師地論』:「……。
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實性……谛性……真性……無倒性非颠倒性……此緣起順次第性」。
6.『相應部』:「諸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法住,法定,即相依性。
……如,不虛妄性,不異如性:此相依性名為緣起」。
不同譯本的『緣起經』,有二節。
『大毗婆沙論』僅引用前一節;『瑜伽師地論』是在解說後一節中,将解說的術語摘錄下來。
從經文中,可以理解到幾點:一、『大般若經』中,作為真如的異名,(真)如tathata^,法性dharmata^,法住dharma-sthitita^,法定dharma-niya^mata^[P32],法界dharma-dha^tu,不虛妄性avitathata^,不異如性anayatathata^等,都可以從上引經文中發現。
在大乘法中,真如、法界等是極重要的術語,都見于『緣起經』,這實在是理解從聲聞佛法,而演化為大乘佛法的關鍵性經典。
二、法住,梵語dharmasthitita^,巴利語作dhammat!t!hitata^。
梵語的dharma-niya^mata^,巴利語作dhamma-niya^mata^,玄奘是譯作「法定」的,近人或譯為「法決定性」,「法确立性」。
在鸠摩羅什Kuma^raji^va的譯典中,有「法位」一詞。
入「正性離生」samyaktva-niya^ma,或作「正性決定」(13)。
入正性決定,或譯作入正決定,羅什是譯作「入正位」的。
niya^ma──尼夜摩,羅什譯作「位」,所以「法位」是dharma-niya^mata^的别譯。
依此,『雜阿含經』的「法空」,比對其他譯本,可斷定為「法定」的誤寫。
三、『阿含經』說緣起法,法性、法住、法定、法界,是表示緣起法的意義。
緣起「法」是佛出世也如此,不出世也如此,有常住nitya-sthita,恒住dhruva-sthita^的意義,所以分别論者Vibhajyava^din立緣起無為(14)。
四、『相應部』但說「界」,說緣起法是相依性idappaccayata^『瑜伽論』沒有「法界」,而說「緣起順次第性」。
依因而果的次第決定性;「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相依性,就是緣起法的「界」性,界是相依因。
五、佛依中道說法,就是緣起。
依緣起而向兩方面展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相依而起的因果次第,開示了世間生死。
又從「此無故彼無,此滅[P33]故彼滅」──因滅則果滅的相依性,顯示了出世的涅槃。
這兩方面,就是有為與無為;佛稱歎為緣起甚深,寂滅更甚深(15)。
佛的處中說法,是依緣起法界──相依性原理而表達出來的。
六、釋尊的教說,依緣起中道而開顯,在修學上,是有先後性的:先知緣起,次得涅槃,所以說:「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16)。
法住智,正知緣起因果的安住不亂。
能知緣起,無明、我見為上首的「見煩惱」,被摧破了,貪、瞋等「愛煩惱」,也漸漸除滅;心無所取、無所著、無所住,能契入涅槃,得解脫自在。
悟入次第,部派間異說極多,這隻是依『阿含經』說,略作條理而已。
「初期大乘」興起,在修證的方法上,與『阿含經』說是有些不同的。
大乘直示生死與涅槃不二,說「一切法本不生」,「一切法本來寂靜」。
依「原始般若」說:一切執着,一切分别想念,都與般若不相應。
與分别想念相對應的語言名字,是虛妄而不可得的。
所以直從「但名無實」下手,于一切無所取着,能直入一切法無生。
『大品般若經』綜合了「如,法性[界],實際」為一類(17)。
被解說為涅槃的異名,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四上)說: 「深奧處者,空是其義,無相、無作、無起、無生、無染、離、寂滅、如、法性、實際、涅槃,須菩提!如是等法,是為深奧義」。
『般若經』所說的最深奧者,是重在勝義的。
真如、法界與空s/u^^nyata^,無生[P34]anutpattika、寂滅vyupas/ama涅槃nirva^n!a,是同一内容的不同說明,可見『般若經』是以真如、法界等表示涅槃的,而這也就是一切法性。
如、法界、實際,在般若法門的發展中,更類集為十名或十二名;而另一開展,與文殊師利Man~jus/ri^有關的經典,除了引用如、法界、實際外,特别重視「法界」,并說到了種種界。
如晉竺法護所譯的『文殊師利現寶藏經』說:「人種[衆生界],法界,虛空界,而無有二」(18)。
經末的「法界不壞頌」也說:我種,法界,人士[衆生],慧!2湯,法界,塵勞,(虛)空種等一切平等(19)。
經中所說的種,!2湯,界,依異譯『大方廣寶箧經』,都是「界」的異譯。
梁僧伽婆羅Sam!ghavarman的『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說到:衆生界,如來界,佛界,涅槃界;法界,無相,般若波羅蜜界,無生無滅界,不思議界,如來界,我界──平等不二(20)。
『文殊般若經』的傳出遲一些,如來藏說習見的名詞,如如來界tatha^gata-dha^tu,佛界buddha-dha^tu,我界a^tma-dha^tu,都出現了。
然『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已說到了我界,這是竺法護在泰始六年(西元二七0)譯出的。
與文殊有關的經典,所說的法界,也有「我」的意義,這留在下一節去說。
這裡所要說的,文殊經典所說的法界,着重在「一切法入于法界,一切法不出于法界」,如『入法界體性經』(大正一二?二三四下)說: 「文殊師利!我不見法界有其分數。
我于法界中,不見此是凡夫法,此是阿羅漢法、辟支佛法,及諸佛法。
其法界無有勝[特殊]異[差别],亦無壞[變異]亂。
文殊師利!譬如恒河,若閻摩[P35]那,若可羅跋提河,如是等大河入于大海,其水不可别異。
如是文殊師利!如是種種名字諸法,入于法界中無有名字差别。
文殊師利!譬如種種諸谷聚中,不可說别,是法界中亦無别名:有此、有彼,是染、是淨,凡夫、聖人及諸佛法,如是名字不可示現」。
『入法界體性經』,是隋(西元五九五)阇那崛多Jn~a^nagupta所譯,譯出的時代很遲,但本經的初譯──『寶積三昧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如譯法界為「法身」,與後漢支婁迦谶Lokaraks!a的『阿阇世王經』相同,至少這是西晉時代的譯品。
『問法身經』中,也說到了四河入海與谷聚的比喻(21)。
竺法護(西元二六六)的另一譯品,『須真天子經』也說:「萬川四流,各自有名,盡歸于海,合為一味。
所以者何?無有異故也。
如是天子!不曉了法界者,便呼有異,曉了法界者,便見而無異也。
……總合聚一切諸法故」(22)。
法界的獨到意義,在大海與谷聚的比喻中,可以理解出來。
法界是一切法普遍的絕對真理,古人稱之為「一大總相法門」。
在法界中,一切法都無二無别,沒有數量的多少,也沒有質量的高下與勝劣。
本來,『般若經』所說真如、法界等,都是同一内容,(真)如也是一切法的本性,無差别、變異,與法界沒有什麼不同。
不過,『般若經』重于真如,重在于一切法中,顯無差别──如性。
如,不即一切法,不離一切法,所以真如無差别中,可說一一法的如性,這是重于向上體悟的。
法界當然也含有這樣的意義,但傾向于「大一」,有從法界來了達一切法的意思。
如『須真天子經』卷四(大正一五?[P36]一一一上)說: 「譬若天子!于無色像悉見諸色,是色亦無,等如虛空也。
如是天子!于法界為甚清淨而無瑕穢。
如明鏡見其面像,菩薩悉見一切諸法,如是諸法及與法界,等淨如空」。
經文舉了兩個比喻:如虛空中現色像,如明鏡中見面像。
如像是明鏡所影現的,不離明鏡,并沒有像的實體可得。
明鏡是明淨的,像也是明淨的,沒有穢染,平等平等。
明鏡如法界,像如一切法。
又如色像在無色像的虛空中顯現,色像沒有實體,與虛空是沒有差别的。
虛空如法界,色像如一切法。
在這兩個比喻中,表示了一切法在法界中不可得,又表示了依法界而現諸法的意義,界是「依」義,也是「性」義。
從「大一」來說法法平等,『般若經』的如性,是沒有這樣說的。
如虛空,如像,是『般若經』常用的譬喻,但比喻一切法無所有、不可得,而不是表示虛空與明鏡為依的。
文殊法門顯然有了「假必依實」(超越的實理)的意境,向「妙有」(中國佛學的術語)而演進! 『雜阿含經』說:「衆生界無數無量」。
在『相應部』中,衆生界sattva-dha^tu作pa^n!a,是生類的意思(23)。
『雜阿含經』的衆生界,也不外乎是衆生類。
然在大乘經,尤其是與文殊有關的經典,衆生界與我界a^tma-dha^tu,都流行起來。
衆生界,原意隻是衆生類。
虛空界a^ka^sa-dha^tu就是空間,『阿含經』的六界之一。
衆生是六界和合所成的,所以界是構成的因素[P37]。
『般若經』常用虛空界作譬喻,比喻無數、無量、無所有等。
『般若經』的虛空界喻:是世俗所共知而作譬喻的,起初并不含高深的意義。
衆生與我,都是神我的異名,現在都稱之為「界」,與法界、虛空界無二無别。
法界已含有深義,如上文所說。
經中的衆生界與我界,決不是世俗的假名我,而已存有深義。
「界」,已被作為形而上的真理的别名。
在「界」的意義中,一切是無二無别的,于是法界與衆生界,衆生界與如來界……,都無二無别,有超越名相的特性。
如來界,與如來的舍利s/ari^ra有關。
唐玄奘所譯的『甚希有經』,與失譯的『未曾有經』,是同本異譯。
經文贊歎為如來舍利造塔stu^pa的功德,即使「佛馱都如芥子許」,也是功德不可思議。
真谛Parama$rtha所譯的『無上依經』,二卷,分七品。
『校量功德品第一』,就是『甚希有經』的異譯。
第二品以下,是『如來界品』,『菩提品』,『如來功德品』,『如來事品』。
這四品的内容,是如來藏法門。
如來藏法門,與贊歎如來舍利功德,怎麼會聯結在一起?佛舍利,是如來的遺體。
造塔供養的如來舍利,是荼毗jha^pati以後所留下來的,粒形的舍利。
如來舍利,也名為佛馱都buddha-dha^tu,如來馱都tatha^gata-dh
在如來藏tatha^gata-garbha說成立[P29]以前,「初期大乘」經中,已有如來界一詞;而「原始佛教」中,「界」是極重要的術語。
在佛法的發展中,界是怎樣的成立如來界,又進而與如來藏合流呢?這是非常有意義而值得探究的!在原始結集中,界與界相應而組成一類──「界相應」dha^tu-samprayukta(1)。
「界相應」中,十八界、七界、六界等,數量是很多的。
『中阿含經』有『多界經』,共立六十二界,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傳的。
南傳『中部』立四十一界,是銅鍱部Ta^mras/a^t!i^ya所傳的。
趙宋法賢的異譯本,名『四品法門經』,立五十六界(2)。
在早期的經典中,界是重于「多界」──種種界的。
如『雜阿含經』說:「當知諸界,其數無量」(3),界是無量無數的。
界的重要意義,一、「衆生常與界俱,與界和合」。
如善心與善界俱,不善心與不善界俱;如善行者與善行者共俱,惡行者與惡行者共俱。
衆生與界和合,如「膠漆得其素,火得風熾然,珂乳則同色;衆生與界俱,相似共和合,增長亦複然」(4)。
界不是現行心,也不是衆生,而是與(心)衆生相對應、相和合,而助增勢力的。
二、「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等,界是十八界。
言說,見,想,思,欲,願,士夫,所作,施設,建立,部分,顯示,受生,這都是緣(根、境、識)界而生起的(5)。
三、衆生生死流轉,都緣界而起;出離方面,解脫界──「斷界、無欲界、滅界」,是修止觀而得的(6)。
光界……滅界──七界,是正受(三摩跋提)所得的(7)。
從上來所說,界的含義,是相當複雜的!『瑜伽論』說:「因義、……本性義,……是界義」(8)。
界dha^tu。
從dha[P30]而來,有「根基」、「成素」的意義(9)。
構成事物的元素,對成果說,是「因義」;約自體說,是「不失自性」的本質、質素(性)。
界是種種不同的,所以『俱舍論』說:「有說:界聲表種類義」(10)。
如地是堅性,水是濕性,立為「地界」、「水界」。
對他,是不同的别類(别性);對同一性的,是共同的通類(通性)。
不過遍通一切的大通性(界),在原始的教典中,似乎還沒有說到。
界有「性」義,「類」義,「因」義,但因是依止因,如「無明緣行」,「根境識緣觸」,與後代的種子因不合。
法界dharma-dha^tu,『雜阿含經』已經說到了。
在十八界中,與意根界、意識界相關的,是法界。
依古人解說,法界的内涵極廣,十七界以外的,都屬于法界。
如約意識能知一切法來說,一切法都可以攝屬法界。
『中阿含經』說:舍利弗S/a^riputra自己說:世尊如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異文異句而問同一意義,我也能夠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異文異句來解答同一意義。
佛贊歎舍利弗,的确能這樣的回答,因為「舍梨子比丘深達法界故」(11)。
舍利弗的「深達法界」,就是大智的「深入法界」,法界是什麼意義呢?佛為比丘說緣起法prati^tya-samutpa^da,pat!icca-samuppa^da,說到了法界。
這一段文,與大乘深法性有深切的關系,引有關的不同譯文如下(12): 1.『雜阿含經』:「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緣起)法常住,法住,法界。
……此等諸[P31]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谛、真實、不颠倒」。
2.『舍利弗阿毗昙論』:「若諸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住彼法界。
……若如此法,如爾非不如爾,不異不異物,常法,實法,法住,法定:如是緣,是名緣」。
3.『阿毗達磨法蘊足論』:「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
……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谛,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名緣起」。
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
……」。
5.『瑜伽師地論』:「……。
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實性……谛性……真性……無倒性非颠倒性……此緣起順次第性」。
6.『相應部』:「諸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法住,法定,即相依性。
……如,不虛妄性,不異如性:此相依性名為緣起」。
不同譯本的『緣起經』,有二節。
『大毗婆沙論』僅引用前一節;『瑜伽師地論』是在解說後一節中,将解說的術語摘錄下來。
從經文中,可以理解到幾點:一、『大般若經』中,作為真如的異名,(真)如tathata^,法性dharmata^,法住dharma-sthitita^,法定dharma-niya^mata^[P32],法界dharma-dha^tu,不虛妄性avitathata^,不異如性anayatathata^等,都可以從上引經文中發現。
在大乘法中,真如、法界等是極重要的術語,都見于『緣起經』,這實在是理解從聲聞佛法,而演化為大乘佛法的關鍵性經典。
二、法住,梵語dharmasthitita^,巴利語作dhammat!t!hitata^。
梵語的dharma-niya^mata^,巴利語作dhamma-niya^mata^,玄奘是譯作「法定」的,近人或譯為「法決定性」,「法确立性」。
在鸠摩羅什Kuma^raji^va的譯典中,有「法位」一詞。
入「正性離生」samyaktva-niya^ma,或作「正性決定」(13)。
入正性決定,或譯作入正決定,羅什是譯作「入正位」的。
niya^ma──尼夜摩,羅什譯作「位」,所以「法位」是dharma-niya^mata^的别譯。
依此,『雜阿含經』的「法空」,比對其他譯本,可斷定為「法定」的誤寫。
三、『阿含經』說緣起法,法性、法住、法定、法界,是表示緣起法的意義。
緣起「法」是佛出世也如此,不出世也如此,有常住nitya-sthita,恒住dhruva-sthita^的意義,所以分别論者Vibhajyava^din立緣起無為(14)。
四、『相應部』但說「界」,說緣起法是相依性idappaccayata^『瑜伽論』沒有「法界」,而說「緣起順次第性」。
依因而果的次第決定性;「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相依性,就是緣起法的「界」性,界是相依因。
五、佛依中道說法,就是緣起。
依緣起而向兩方面展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相依而起的因果次第,開示了世間生死。
又從「此無故彼無,此滅[P33]故彼滅」──因滅則果滅的相依性,顯示了出世的涅槃。
這兩方面,就是有為與無為;佛稱歎為緣起甚深,寂滅更甚深(15)。
佛的處中說法,是依緣起法界──相依性原理而表達出來的。
六、釋尊的教說,依緣起中道而開顯,在修學上,是有先後性的:先知緣起,次得涅槃,所以說:「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16)。
法住智,正知緣起因果的安住不亂。
能知緣起,無明、我見為上首的「見煩惱」,被摧破了,貪、瞋等「愛煩惱」,也漸漸除滅;心無所取、無所著、無所住,能契入涅槃,得解脫自在。
悟入次第,部派間異說極多,這隻是依『阿含經』說,略作條理而已。
「初期大乘」興起,在修證的方法上,與『阿含經』說是有些不同的。
大乘直示生死與涅槃不二,說「一切法本不生」,「一切法本來寂靜」。
依「原始般若」說:一切執着,一切分别想念,都與般若不相應。
與分别想念相對應的語言名字,是虛妄而不可得的。
所以直從「但名無實」下手,于一切無所取着,能直入一切法無生。
『大品般若經』綜合了「如,法性[界],實際」為一類(17)。
被解說為涅槃的異名,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四上)說: 「深奧處者,空是其義,無相、無作、無起、無生、無染、離、寂滅、如、法性、實際、涅槃,須菩提!如是等法,是為深奧義」。
『般若經』所說的最深奧者,是重在勝義的。
真如、法界與空s/u^^nyata^,無生[P34]anutpattika、寂滅vyupas/ama涅槃nirva^n!a,是同一内容的不同說明,可見『般若經』是以真如、法界等表示涅槃的,而這也就是一切法性。
如、法界、實際,在般若法門的發展中,更類集為十名或十二名;而另一開展,與文殊師利Man~jus/ri^有關的經典,除了引用如、法界、實際外,特别重視「法界」,并說到了種種界。
如晉竺法護所譯的『文殊師利現寶藏經』說:「人種[衆生界],法界,虛空界,而無有二」(18)。
經末的「法界不壞頌」也說:我種,法界,人士[衆生],慧!2湯,法界,塵勞,(虛)空種等一切平等(19)。
經中所說的種,!2湯,界,依異譯『大方廣寶箧經』,都是「界」的異譯。
梁僧伽婆羅Sam!ghavarman的『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說到:衆生界,如來界,佛界,涅槃界;法界,無相,般若波羅蜜界,無生無滅界,不思議界,如來界,我界──平等不二(20)。
『文殊般若經』的傳出遲一些,如來藏說習見的名詞,如如來界tatha^gata-dha^tu,佛界buddha-dha^tu,我界a^tma-dha^tu,都出現了。
然『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已說到了我界,這是竺法護在泰始六年(西元二七0)譯出的。
與文殊有關的經典,所說的法界,也有「我」的意義,這留在下一節去說。
這裡所要說的,文殊經典所說的法界,着重在「一切法入于法界,一切法不出于法界」,如『入法界體性經』(大正一二?二三四下)說: 「文殊師利!我不見法界有其分數。
我于法界中,不見此是凡夫法,此是阿羅漢法、辟支佛法,及諸佛法。
其法界無有勝[特殊]異[差别],亦無壞[變異]亂。
文殊師利!譬如恒河,若閻摩[P35]那,若可羅跋提河,如是等大河入于大海,其水不可别異。
如是文殊師利!如是種種名字諸法,入于法界中無有名字差别。
文殊師利!譬如種種諸谷聚中,不可說别,是法界中亦無别名:有此、有彼,是染、是淨,凡夫、聖人及諸佛法,如是名字不可示現」。
『入法界體性經』,是隋(西元五九五)阇那崛多Jn~a^nagupta所譯,譯出的時代很遲,但本經的初譯──『寶積三昧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如譯法界為「法身」,與後漢支婁迦谶Lokaraks!a的『阿阇世王經』相同,至少這是西晉時代的譯品。
『問法身經』中,也說到了四河入海與谷聚的比喻(21)。
竺法護(西元二六六)的另一譯品,『須真天子經』也說:「萬川四流,各自有名,盡歸于海,合為一味。
所以者何?無有異故也。
如是天子!不曉了法界者,便呼有異,曉了法界者,便見而無異也。
……總合聚一切諸法故」(22)。
法界的獨到意義,在大海與谷聚的比喻中,可以理解出來。
法界是一切法普遍的絕對真理,古人稱之為「一大總相法門」。
在法界中,一切法都無二無别,沒有數量的多少,也沒有質量的高下與勝劣。
本來,『般若經』所說真如、法界等,都是同一内容,(真)如也是一切法的本性,無差别、變異,與法界沒有什麼不同。
不過,『般若經』重于真如,重在于一切法中,顯無差别──如性。
如,不即一切法,不離一切法,所以真如無差别中,可說一一法的如性,這是重于向上體悟的。
法界當然也含有這樣的意義,但傾向于「大一」,有從法界來了達一切法的意思。
如『須真天子經』卷四(大正一五?[P36]一一一上)說: 「譬若天子!于無色像悉見諸色,是色亦無,等如虛空也。
如是天子!于法界為甚清淨而無瑕穢。
如明鏡見其面像,菩薩悉見一切諸法,如是諸法及與法界,等淨如空」。
經文舉了兩個比喻:如虛空中現色像,如明鏡中見面像。
如像是明鏡所影現的,不離明鏡,并沒有像的實體可得。
明鏡是明淨的,像也是明淨的,沒有穢染,平等平等。
明鏡如法界,像如一切法。
又如色像在無色像的虛空中顯現,色像沒有實體,與虛空是沒有差别的。
虛空如法界,色像如一切法。
在這兩個比喻中,表示了一切法在法界中不可得,又表示了依法界而現諸法的意義,界是「依」義,也是「性」義。
從「大一」來說法法平等,『般若經』的如性,是沒有這樣說的。
如虛空,如像,是『般若經』常用的譬喻,但比喻一切法無所有、不可得,而不是表示虛空與明鏡為依的。
文殊法門顯然有了「假必依實」(超越的實理)的意境,向「妙有」(中國佛學的術語)而演進! 『雜阿含經』說:「衆生界無數無量」。
在『相應部』中,衆生界sattva-dha^tu作pa^n!a,是生類的意思(23)。
『雜阿含經』的衆生界,也不外乎是衆生類。
然在大乘經,尤其是與文殊有關的經典,衆生界與我界a^tma-dha^tu,都流行起來。
衆生界,原意隻是衆生類。
虛空界a^ka^sa-dha^tu就是空間,『阿含經』的六界之一。
衆生是六界和合所成的,所以界是構成的因素[P37]。
『般若經』常用虛空界作譬喻,比喻無數、無量、無所有等。
『般若經』的虛空界喻:是世俗所共知而作譬喻的,起初并不含高深的意義。
衆生與我,都是神我的異名,現在都稱之為「界」,與法界、虛空界無二無别。
法界已含有深義,如上文所說。
經中的衆生界與我界,決不是世俗的假名我,而已存有深義。
「界」,已被作為形而上的真理的别名。
在「界」的意義中,一切是無二無别的,于是法界與衆生界,衆生界與如來界……,都無二無别,有超越名相的特性。
如來界,與如來的舍利s/ari^ra有關。
唐玄奘所譯的『甚希有經』,與失譯的『未曾有經』,是同本異譯。
經文贊歎為如來舍利造塔stu^pa的功德,即使「佛馱都如芥子許」,也是功德不可思議。
真谛Parama$rtha所譯的『無上依經』,二卷,分七品。
『校量功德品第一』,就是『甚希有經』的異譯。
第二品以下,是『如來界品』,『菩提品』,『如來功德品』,『如來事品』。
這四品的内容,是如來藏法門。
如來藏法門,與贊歎如來舍利功德,怎麼會聯結在一起?佛舍利,是如來的遺體。
造塔供養的如來舍利,是荼毗jha^pati以後所留下來的,粒形的舍利。
如來舍利,也名為佛馱都buddha-dha^tu,如來馱都tatha^gata-d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