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第八識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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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竭力去行,不達目的不止,所以多分成為強有力的造業者,少分是随業生的。
前五識與意識的差别在此,我們不可不知!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诤。
賴耶行相非常深隐幽做,不但凡夫難以發現它的行相,就是二乘聖者亦難子以了達,所以從常識的經驗方面,一般隻知有無常的生滅的六識,不知有一類的相績的阿賴耶識。
因為“心識覺知作用的生起,需要種種條件:主要的要有感覺機構(六根)作所依,認識對象(六塵)作所緣,因所依、所緣的差别,識就分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
所以六識論,不但佛法行者是這樣說的,亦為一般學者所承認,因它在常識上,是可自覺到的,誰也無法否認。
所以佛陀随順世間說法,最初在阿含會上,赤隻講常識的六識。
二乘不了因迷執依于向來所說,二乘是以求得生死解脫為最終日的,所以在斷執方面,隻要斷除六識上的粗顯我執,在悟理方面,隻要體得我空真如就可以了,雖說還有無始的俱生我執在,障礙菩提的所知障亦未解決,但無礙于涅槃的證得,亦無礙于我空真如的體悟。
從深一層的佛法看,二乘當然還未究竟,但在二乘本身來說,自以為一切問題皆已解決,沒有什麼需要再進修的了。
因而二乘就牢牢的執著,認為人們的心識活動,隻有常識上所經驗到的六識,超此之外的七八二識,根本不承認它的存在。
他們最有力的理由,就是佛在阿含經中,從未說過阿賴耶識,更未提到賴耶自體。
佛沒有說,我們怎能接受?由于他們堅不承認有第八識,所以說之為迷;由于他們認為六識可以受熏持種,所以說之為執。
二乘不了賴耶,生起迷惑執著,于是牢牢的堅守六識說的崗位,無論怎樣不承認有第八識,所以他們反問道:“假定真如你們大乘所說有阿賴耶,為什麼佛在聲聞教中沒有說到”?大乘回答說:“錯了!當知阿賴耶識,是深細的境界,所謂甚深最甚深,做細最微細的,不是小乘人的淺智所能認識,所以佛隻好對他們說之為心,殊不知佛所說的這個心,就是阿賴耶識或阿陀那的一切種子異熟識,不過你們不知就是。
進一步說:佛在增一阿含經中,說到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這不是說的阿賴耶識是什麼?你們不能體認,還說佛沒有說!又有經中說到根本識,當知這也是異門宣說賴耶,怎麼可說佛沒有說”?諸如此類的,可以引出很多教證,證明佛曾異門開顯阿賴耶識。
可見阿賴耶識,不是大乘所獨有的,小乘學者不能不承認有賴耶的存在。
佛在阿含經中,為什麼不直捷了當的對二乘說賴耶,而要異門宣說賴耶?關于這個,佛在解深密經,有清楚的交代:“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于凡愚小開演,恐彼分别執為我”。
楞嚴經卷五亦說:“陀那做細識,習氣成暴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佛說法不是想到就說的,而是觀察衆生的機宜,所能接受的程度,然後才說怎樣的法,假定說了衆生不能接受的法,不但不能有益于衆生,反而增加衆生的執著,有害衆生的向上發展。
如甚深細不可知的阿陀那識,木應對凡夫二乘明白開顯的,由于他們程度不能接受,不能随便的為他們宣說,假定貿貿然替他們說出,他們對此高深理論無法體認,不特不能進一步的對心識活動有更清楚的了解,反而将此一類相續的阿陀那識妄執為我,怎麼可以? 由此能興論主诤二乘人的性格非常頑固,思想亦複定極端的保守,當他們認為自己理論對時,總是堅守住自己理論堡壘,決不随便的接受新的思想理論,所以要想他們接受賴耶說的這一思想,那真不是簡單的一同事。
可是在心識思想不斷開展下,賴耶唯心說的理論日漸蓬勃,于是大乘菩薩論主,為了高樹唯心法幢,不得不起而與小乘論诤,證明大乘經中,确是到處說到賴耶。
這一論诤,不但論诤賴耶的有無,而且論诤大乘是否佛說。
明說阿賴耶的,當然是大乘經,但以經的教證,不能說服二乘,因為他們不承認大乘是佛說,你如說某大乘經,佛曾說阿賴耶識,這對他們不發生任何證明的力量,隻要他們說句該經不是佛說的,就可推翻你的教證。
大乘唯識論主,為了建立賴耶,證明确有賴耶自體的存在,不是二乘所能否認得了的,特舉十大理由來證明,現在一一簡說如下: 一、持種證:雜染清淨諸法種子的集起,不論是對諸種子的保持,不論是從種子起諸現行的作用,可說完全是這第八識心,假定沒有第八阿賴耶識,持種之心豈不是沒有?如果真的沒有持種心,一切染淨諸法的功能,就将空無所有,染淨諸法的種子如真沒有,怎麼可以生起染淨諸法的現行?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雜染清淨諸法之所集起,名之為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
二、異熟證:領受善惡業感而成為異熟報體的,唯識學上說為異熱心,如是招感異熟總報的異熱心,當知就是第八阿賴耶識,除了這第八識,固然沒有其他心識,可以擔當這個任務,就是有情總果報體,亦将不得恒時出現,所以不得不承認有别體的第八識。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
有情的根身及所居的器界,亦是真異熟識之所變現,假定沒有此第八識,試問誰變根身、器界? 三、趣生證:不論是怎樣一類的有情,造了任何一種的善惡業,到了這生命結束後,一定随其業的勢力,到五趣四生中去受生,而且一旦成為某一趣生的生命體,就不得生起該生命以外的生命,亦即不論在怎樣的情況下,不會失掉其所謂生命有主體的東西。
當知這個趣生的主體,就是第八阿賴耶識,除了第八阿賴耶識,沒有任何其他心識可擔當的。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無此識,彼趣生體應無有故”。
因為唯有恒遍無雜的異熟心,才夠資格做真實趣生的生命果報體。
四、執受證:欲色二界有情的生命肉體,是由五色根的生理機構所組織成的,但這五色根的生理機構,所以成為一個活潑潑的生命,并且對于外在境界接觸有所感受,不是無知的色根所能做到的,而是由于内在的心識執受色根,其能有所執受的心識,當知就是阿賴耶識,假定不是阿賴耶識的執受有色諸根,吾人的生命肉體,随時随刻有崩潰腐朽的可能,怎麼可說沒有賴耶?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有知覺的一個活人,其所有的認識作用,完全在眼等前六識,但在悶絕或熟睡等時,前六識的認識作用,全部停止活動,但人并不成為死人,身體還是好好的,這是什麼道理?當知即是因有微細的精神覺受。
而這維持生命生存的微細精神覺受,就是阿賴耶識。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能執受不應有故”。
所以阿賴耶識和執受身有著深切關系。
五、壽暖識證:一個活潑潑的生命體,是以壽暖識三為架構而相互依持的,并且在一期生命中都是如此的。
壽為長短的壽命,暖是身體的溫度,識是能任持的現行識。
如是三種,缺少了任何一種,生命就将告一段落,不能再延續的生存下去。
于中最重要的,是識能夠執持壽暖,如果壽暖沒有識的執持,生命同樣的要宣告解體。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壽暖識三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
阿含經中,佛說一頌:“壽暖及與識,三法舍身時,所舍身僵仆,如木無思覺”。
由這更可了知有識能持壽暖,生命才不會像木頭那樣的無所知覺。
由于識不離身的能持壽暖,才使生命不絕如縷的生存下去。
當知這個能持壽暖的不離身識,就是第八阿賴耶識,除此沒有其他心識,可以擔負這個任務,所以不得不承認有這第八識。
六、生死證:在五趣中輪轉的有情,總是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的。
當生命最初來受生時,前六識還沒有到來,此受生識不是賴耶是什麼?到了生命最後結束時,前六識預先漸漸的離去,正當臨命終時的一刹那,此離去識不是賴耶是什麼?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必住散心,非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
因為一個有情,不論生時死時,身心都是極端的惛昧,好像極熟睡眠或極悶絕的樣子,明了轉識都是不現起的,如不承認有個阿賴耶識,初生後死的這念心,試問究是指的什麼?行相所緣俱不可知,其體又是極為做細的真異熟識,為引業所招感的果,能一期相續的恒無轉變,所以唯有此識為生死心。
七、名色互緣證:有情的生命不斷相績,要不外于緣起的流轉,于流轉的緣起支中,有識與名色的兩支,而這識與名色是相互為緣的,就是“識緣名色,名色緣識”。
名色支中的名,足受、想、行、識的四蘊,名色支中的色,是指五蘊中的色蘊。
如是名色,總攝一切精神與物質,亦為有情組織的要素。
“名色既是有情身心組織的總名,當然要追問它從何來?從父精母血的和合,漸漸發達到成人,其中主要的原因,不能不說是識。
識是初入母胎的識,因識的入胎,名色才能漸漸的增長、廣大起來。
不但胎兒是這樣,就是出胎以後少年到成人,假使識一旦離身,我們的身心組織立刻要崩潰腐壤。
這是很明顯的事實,所以說名色以識為緣。
再看這入胎識,假使沒有名色作它的依托,識也不能相續存在(沒有離開物質的精神),也不能從生命的潛流(生前死後的生命),攬入現實的生命界。
這不但初入胎是如此,就是少年、成人,也每每因身體的損害,使生命無法維持而中天,所以又說名色緣識……識與名色,是同時相依而共存的,經文說得非常明白。
名色支中有識蘊,同時又有識支,這二識同時,似乎不是六識論者所能圓滿解說的”。
如依大乘唯識學說,這識是指第八阿賴耶識,那就沒有什麼不可理解的了。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一一法,展轉相依;譬如東蘆,俱時而轉,若一倒時,餘亦随倒。
若無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
雜含卷第十二、二八八經,用束蘆的比喻,說明它的相互依存性說:“譬如三蘆立于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
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
識緣名色亦複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
假定不承認第八阿賴耶識,無論你們怎樣的說法,不能說明識與名色的相互依存關系,唯有接受大乘唯識的賴耶說,始能說明生命相依相持而存在的事實。
八、四食證:佛法概論說:“有情的延續,如燈一樣,必須不斷地加進新的動力。
這是什麼呢?約一期生命說,即是四食。
如雜含(卷一五、三七一經)說:“有四食資益衆生,舍得住世攝受長養。
何等為四?謂一、粗搏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食是資益增長的意思,等于平常說的營養,能使有情維持延長其生命,而且擴展長大。
幾有資益增長作用的,都可稱為食。
所以阿含經中所說的食,并不限于四者,與因緣的含義相近。
不過佛約資益有情作用最強盛的,特别的總括為四食,為後代一般論師所稱引”。
于中識食,即執取身心的,與染愛相應的識,有維持生命延續,幫助身心發展的功用。
唯識說這識食,就是阿賴耶識。
因為眼等諸識,是有間斷有轉易的,不能執持身命以維持其生存。
成唯識論卷四說:“契經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不應有故”。
證知阿賴耶識是有,你們不能不承認有此識。
展開有機體的生命固然是這識,執取資益此生命亦是此識。
長含大緣方便經中,佛對阿難清楚的說:“若識不入母眙者,有名色否?答日:無也;識不執取,名色得增長否?答曰:無也”。
異熟識的食性,勝過其他的諸識,所以識食的識,一定是第八識,更無餘識有此食用。
九、滅定證:滅定是
前五識與意識的差别在此,我們不可不知!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诤。
賴耶行相非常深隐幽做,不但凡夫難以發現它的行相,就是二乘聖者亦難子以了達,所以從常識的經驗方面,一般隻知有無常的生滅的六識,不知有一類的相績的阿賴耶識。
因為“心識覺知作用的生起,需要種種條件:主要的要有感覺機構(六根)作所依,認識對象(六塵)作所緣,因所依、所緣的差别,識就分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
所以六識論,不但佛法行者是這樣說的,亦為一般學者所承認,因它在常識上,是可自覺到的,誰也無法否認。
所以佛陀随順世間說法,最初在阿含會上,赤隻講常識的六識。
二乘不了因迷執依于向來所說,二乘是以求得生死解脫為最終日的,所以在斷執方面,隻要斷除六識上的粗顯我執,在悟理方面,隻要體得我空真如就可以了,雖說還有無始的俱生我執在,障礙菩提的所知障亦未解決,但無礙于涅槃的證得,亦無礙于我空真如的體悟。
從深一層的佛法看,二乘當然還未究竟,但在二乘本身來說,自以為一切問題皆已解決,沒有什麼需要再進修的了。
因而二乘就牢牢的執著,認為人們的心識活動,隻有常識上所經驗到的六識,超此之外的七八二識,根本不承認它的存在。
他們最有力的理由,就是佛在阿含經中,從未說過阿賴耶識,更未提到賴耶自體。
佛沒有說,我們怎能接受?由于他們堅不承認有第八識,所以說之為迷;由于他們認為六識可以受熏持種,所以說之為執。
二乘不了賴耶,生起迷惑執著,于是牢牢的堅守六識說的崗位,無論怎樣不承認有第八識,所以他們反問道:“假定真如你們大乘所說有阿賴耶,為什麼佛在聲聞教中沒有說到”?大乘回答說:“錯了!當知阿賴耶識,是深細的境界,所謂甚深最甚深,做細最微細的,不是小乘人的淺智所能認識,所以佛隻好對他們說之為心,殊不知佛所說的這個心,就是阿賴耶識或阿陀那的一切種子異熟識,不過你們不知就是。
進一步說:佛在增一阿含經中,說到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這不是說的阿賴耶識是什麼?你們不能體認,還說佛沒有說!又有經中說到根本識,當知這也是異門宣說賴耶,怎麼可說佛沒有說”?諸如此類的,可以引出很多教證,證明佛曾異門開顯阿賴耶識。
可見阿賴耶識,不是大乘所獨有的,小乘學者不能不承認有賴耶的存在。
佛在阿含經中,為什麼不直捷了當的對二乘說賴耶,而要異門宣說賴耶?關于這個,佛在解深密經,有清楚的交代:“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于凡愚小開演,恐彼分别執為我”。
楞嚴經卷五亦說:“陀那做細識,習氣成暴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佛說法不是想到就說的,而是觀察衆生的機宜,所能接受的程度,然後才說怎樣的法,假定說了衆生不能接受的法,不但不能有益于衆生,反而增加衆生的執著,有害衆生的向上發展。
如甚深細不可知的阿陀那識,木應對凡夫二乘明白開顯的,由于他們程度不能接受,不能随便的為他們宣說,假定貿貿然替他們說出,他們對此高深理論無法體認,不特不能進一步的對心識活動有更清楚的了解,反而将此一類相續的阿陀那識妄執為我,怎麼可以? 由此能興論主诤二乘人的性格非常頑固,思想亦複定極端的保守,當他們認為自己理論對時,總是堅守住自己理論堡壘,決不随便的接受新的思想理論,所以要想他們接受賴耶說的這一思想,那真不是簡單的一同事。
可是在心識思想不斷開展下,賴耶唯心說的理論日漸蓬勃,于是大乘菩薩論主,為了高樹唯心法幢,不得不起而與小乘論诤,證明大乘經中,确是到處說到賴耶。
這一論诤,不但論诤賴耶的有無,而且論诤大乘是否佛說。
明說阿賴耶的,當然是大乘經,但以經的教證,不能說服二乘,因為他們不承認大乘是佛說,你如說某大乘經,佛曾說阿賴耶識,這對他們不發生任何證明的力量,隻要他們說句該經不是佛說的,就可推翻你的教證。
大乘唯識論主,為了建立賴耶,證明确有賴耶自體的存在,不是二乘所能否認得了的,特舉十大理由來證明,現在一一簡說如下: 一、持種證:雜染清淨諸法種子的集起,不論是對諸種子的保持,不論是從種子起諸現行的作用,可說完全是這第八識心,假定沒有第八阿賴耶識,持種之心豈不是沒有?如果真的沒有持種心,一切染淨諸法的功能,就将空無所有,染淨諸法的種子如真沒有,怎麼可以生起染淨諸法的現行?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雜染清淨諸法之所集起,名之為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
二、異熟證:領受善惡業感而成為異熟報體的,唯識學上說為異熱心,如是招感異熟總報的異熱心,當知就是第八阿賴耶識,除了這第八識,固然沒有其他心識,可以擔當這個任務,就是有情總果報體,亦将不得恒時出現,所以不得不承認有别體的第八識。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
有情的根身及所居的器界,亦是真異熟識之所變現,假定沒有此第八識,試問誰變根身、器界? 三、趣生證:不論是怎樣一類的有情,造了任何一種的善惡業,到了這生命結束後,一定随其業的勢力,到五趣四生中去受生,而且一旦成為某一趣生的生命體,就不得生起該生命以外的生命,亦即不論在怎樣的情況下,不會失掉其所謂生命有主體的東西。
當知這個趣生的主體,就是第八阿賴耶識,除了第八阿賴耶識,沒有任何其他心識可擔當的。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無此識,彼趣生體應無有故”。
因為唯有恒遍無雜的異熟心,才夠資格做真實趣生的生命果報體。
四、執受證:欲色二界有情的生命肉體,是由五色根的生理機構所組織成的,但這五色根的生理機構,所以成為一個活潑潑的生命,并且對于外在境界接觸有所感受,不是無知的色根所能做到的,而是由于内在的心識執受色根,其能有所執受的心識,當知就是阿賴耶識,假定不是阿賴耶識的執受有色諸根,吾人的生命肉體,随時随刻有崩潰腐朽的可能,怎麼可說沒有賴耶?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有知覺的一個活人,其所有的認識作用,完全在眼等前六識,但在悶絕或熟睡等時,前六識的認識作用,全部停止活動,但人并不成為死人,身體還是好好的,這是什麼道理?當知即是因有微細的精神覺受。
而這維持生命生存的微細精神覺受,就是阿賴耶識。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能執受不應有故”。
所以阿賴耶識和執受身有著深切關系。
五、壽暖識證:一個活潑潑的生命體,是以壽暖識三為架構而相互依持的,并且在一期生命中都是如此的。
壽為長短的壽命,暖是身體的溫度,識是能任持的現行識。
如是三種,缺少了任何一種,生命就将告一段落,不能再延續的生存下去。
于中最重要的,是識能夠執持壽暖,如果壽暖沒有識的執持,生命同樣的要宣告解體。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壽暖識三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
阿含經中,佛說一頌:“壽暖及與識,三法舍身時,所舍身僵仆,如木無思覺”。
由這更可了知有識能持壽暖,生命才不會像木頭那樣的無所知覺。
由于識不離身的能持壽暖,才使生命不絕如縷的生存下去。
當知這個能持壽暖的不離身識,就是第八阿賴耶識,除此沒有其他心識,可以擔負這個任務,所以不得不承認有這第八識。
六、生死證:在五趣中輪轉的有情,總是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的。
當生命最初來受生時,前六識還沒有到來,此受生識不是賴耶是什麼?到了生命最後結束時,前六識預先漸漸的離去,正當臨命終時的一刹那,此離去識不是賴耶是什麼?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必住散心,非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
因為一個有情,不論生時死時,身心都是極端的惛昧,好像極熟睡眠或極悶絕的樣子,明了轉識都是不現起的,如不承認有個阿賴耶識,初生後死的這念心,試問究是指的什麼?行相所緣俱不可知,其體又是極為做細的真異熟識,為引業所招感的果,能一期相續的恒無轉變,所以唯有此識為生死心。
七、名色互緣證:有情的生命不斷相績,要不外于緣起的流轉,于流轉的緣起支中,有識與名色的兩支,而這識與名色是相互為緣的,就是“識緣名色,名色緣識”。
名色支中的名,足受、想、行、識的四蘊,名色支中的色,是指五蘊中的色蘊。
如是名色,總攝一切精神與物質,亦為有情組織的要素。
“名色既是有情身心組織的總名,當然要追問它從何來?從父精母血的和合,漸漸發達到成人,其中主要的原因,不能不說是識。
識是初入母胎的識,因識的入胎,名色才能漸漸的增長、廣大起來。
不但胎兒是這樣,就是出胎以後少年到成人,假使識一旦離身,我們的身心組織立刻要崩潰腐壤。
這是很明顯的事實,所以說名色以識為緣。
再看這入胎識,假使沒有名色作它的依托,識也不能相續存在(沒有離開物質的精神),也不能從生命的潛流(生前死後的生命),攬入現實的生命界。
這不但初入胎是如此,就是少年、成人,也每每因身體的損害,使生命無法維持而中天,所以又說名色緣識……識與名色,是同時相依而共存的,經文說得非常明白。
名色支中有識蘊,同時又有識支,這二識同時,似乎不是六識論者所能圓滿解說的”。
如依大乘唯識學說,這識是指第八阿賴耶識,那就沒有什麼不可理解的了。
成唯識論卷三說:“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一一法,展轉相依;譬如東蘆,俱時而轉,若一倒時,餘亦随倒。
若無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
雜含卷第十二、二八八經,用束蘆的比喻,說明它的相互依存性說:“譬如三蘆立于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
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
識緣名色亦複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
假定不承認第八阿賴耶識,無論你們怎樣的說法,不能說明識與名色的相互依存關系,唯有接受大乘唯識的賴耶說,始能說明生命相依相持而存在的事實。
八、四食證:佛法概論說:“有情的延續,如燈一樣,必須不斷地加進新的動力。
這是什麼呢?約一期生命說,即是四食。
如雜含(卷一五、三七一經)說:“有四食資益衆生,舍得住世攝受長養。
何等為四?謂一、粗搏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食是資益增長的意思,等于平常說的營養,能使有情維持延長其生命,而且擴展長大。
幾有資益增長作用的,都可稱為食。
所以阿含經中所說的食,并不限于四者,與因緣的含義相近。
不過佛約資益有情作用最強盛的,特别的總括為四食,為後代一般論師所稱引”。
于中識食,即執取身心的,與染愛相應的識,有維持生命延續,幫助身心發展的功用。
唯識說這識食,就是阿賴耶識。
因為眼等諸識,是有間斷有轉易的,不能執持身命以維持其生存。
成唯識論卷四說:“契經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不應有故”。
證知阿賴耶識是有,你們不能不承認有此識。
展開有機體的生命固然是這識,執取資益此生命亦是此識。
長含大緣方便經中,佛對阿難清楚的說:“若識不入母眙者,有名色否?答日:無也;識不執取,名色得增長否?答曰:無也”。
異熟識的食性,勝過其他的諸識,所以識食的識,一定是第八識,更無餘識有此食用。
九、滅定證:滅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