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第七識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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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當然也就缺乏了審義。

    正因它是非恒非審的,所以不得稱為思識量。

     四、亦恒亦審:這正是指現在所講的第七識體,它從無始以來,一味在生死流中,相續不斷的活動,沒有片刻的間斷過,是即顯示末那具有恒義;它的行相雖極幽隐,可是緣第八見分時,特别來得細做深刻,肯定的無疑的,将之計皮為我,是即顯示末那具有審義。

    正因它是亦恒亦審的,思量的意義獨勝,所以特名末那識,而以思量為其性相。

     末那識的恒審思量的功用,不僅在雜染位上具有,就是在清淨位上亦具,如果分别染淨兩位的不同,隻是執我與不執我的差别而已。

    世間末那,審思我相;出世末那,審思無我。

    現在是講染污位上的末那,所以說為我相随。

    因它在未轉識成智前,總是一味的執取我相,審察我相,從不寸步的相離。

    但同樣的稱為我,又有人我與法我的差别。

    人我,又名補特伽羅我,就是執著有個實有的生命體,出生入死的數數不斷的往返諸趣,感受各種不同的果報,于是就妄執有個常一主宰的自我,是為人我執,亦名補特伽羅我。

    衆生所以會有這樣的妄執,實因第七識緣于第八識的見分,不了解它是相續法,是因緣所起的生滅法,是幻化不真實的法,于是妄起實法之執,以為諸法是實有的。

    再見此賴耶往返諸趣,一味生死相續,就又執取它為真實我,是生者,是命者,是受者,便謂實有人我。

     這末說來,末那緣賴耶所起的我執觀念,究竟是人我執?抑或是法我執?依于唯識所說,通于我法二執。

    因二執的生起,有連帶關系的,不是各自獨立。

    不過就二執範圍說,法執寬于我執,我執定依法執起的,有實法執的觀念,始有人我執的假想,其實同時俱有,并無前後次第。

    如定顯示兩者差别,就是法執并不需要依于我執,亦即有法執時,不必定有我執,但是有我執時,亦必具有法執。

     有情日夜鎮昏迷這是正式解釋第七識所發生的業用。

    有情,是指一切衆生,為具有情愛、情識而營為活動的生命。

    日夜,在此代表生死。

    鎮是常的意思。

    昏迷,是迷惑不醒的意思。

    連接起來,是說一切衆生,長期處在生死中,颠颠倒倒的迷惑不醒,不自覺知的沉沒于苦海,無從自拔超脫。

    原因就是第七識妄執第八識的見分為我,以此迷情的我執,蓋覆決斷的理智,所以為情所牽,總是昏迷不醒,可見衆生的昏迷不悟,根本在于恒審思量,有個實有我執,常時相随而已。

    這末說來,可見衆生的生死輪回,關鍵全在第七識的執我上,第七識所有的我執,一天沒有打破,生死一天不了。

    不特如此,最大問題,還有無明恒與第七識相應,以緻不論對什麼事物的看法,總好像戴著有色眼鏡,不能看清事物的真相,從而長期在生死中,過著似乎具有眼睛的黑暗生活,不能有一念的覺醒,這不是“有情日夜鎮昏迷”是什麼?經中對這描繪說:“諸異生類,恒處長夜,無明所盲,昏醉缰心,曾無醒覺”。

     從無醒覺的昏迷有情,不說不做布施、持戒等善事,會流浪生死中,經常頭出頭沒,就是不斷的修諸善業,如慈濟廣大的人群,施舍一切貧困苦難者,乃至見佛相好,聽聞佛法,因第七識牢牢的執著有個我,對于我的觀念,一刻也不放松,因而所做一切善事,終于仍舊是屬有漏,不能成為無漏清淨。

    不特一般人所做善事如此,就是生無想天的天人,具有染著性的前六識,雖全不起活動作用,不再染著什麼物我,但因第七識的我法二執未斷,成為聖者固然沒有資格,而且被判定為外道天,與佛法中的三果聖者,或第七地菩薩所修的滅盡定,有著根本不同。

    是以要想跳出生死大關,如何斬斷第七識執我的繩索,該是學佛者的最要課題。

    不然,任你怎樣修持,還是生死中人,要想成為出世聖者,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太虛大師說:“到這裡才平了社會的不平,人心的不良,根本原因是由第七作祟。

    明了這個理,可見思想簡單的唯物主義,以為衣食住平均,就能解決人生痛苦,使天下太幹,這是不明人生真相的。

    要知道人的求衣食豐裕,隻是我貪的一部分發展,這隻是資生之物。

    第七執我不是這樣單純的,還有人為求精神快樂,舍棄物質享用,并且連肉身也可不要的,如印度的投崖、拔發等外道。

    還有我慢熾盛的人,由我慢影響前六的作為,處處要光榮體面,在人上而不肯受人壓制,所以雖以多少金錢運動他,也不能使他屈服。

    可見隻求衣食住平均,以為就能解決人生痛苦,依佛法看起來,實在覺得他們無知,同時又感覺到他們可憐”。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吾人意識的活動,縱然有時傾向于善,甚至對人類發生慈愛的情愫,認為人與人間,應該互相友愛,不應互相對敵,但因受到末那内自執我的影響,不特不能忘去人我相,完成最高尚的人格,而且日夜昏迷不醒,始終分别人我如何,因而人生問題,固終不得解決,社會紛擾,也難獲得避免。

    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在這兩句頌中,給子圓滿說明。

     四惑八大相應起此明有情日夜鎮昏迷的原因。

    原來第七識的發生活動,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的四根本煩惱,固然時刻與之相應,把第七識包圍得緊緊的,就是不信、懈怠等的八個大随煩惱,也經常寸步不離的追随第七識起諸作用,所以沒有片刻停止的,恒審思量有個我相。

    正因如此,便合一切有情,日夜鎮于昏迷,不能從根本四惑包圍而出,亦不能從八大随惑包圍中解脫出來。

     六轉呼為染淨依唯識學上有轉識、本識之說。

    木識,是指第八阿賴耶識;轉識,通指前七識,不僅六識為轉識,因前七識,都從根本識轉變生起的,所以稱為七轉識。

    不過同是轉識,彼此又有相生為依的關系。

    加以意為所依,意識得以生起,意識作為所依,五識得以生起。

    當知此中所說的意,是指意根而言,不是說的意識。

    現在這裡說前六識為轉識,約它染淨轉易說的,而它所以染淨轉易,完全是受第七末那意的影響,因為前六識的任何一個思想行動,沒有不受第七識的有力影響。

    如前六識的一切活動,是清淨的抑雜染的,問題不在前六識的本身,而在第七識對它的影響如何。

    如第七識本身是在雜染法的包圍中,前六轉識就不可能不受它的相當牽制,成為有漏的染污的,設若第七識從染污的包圍中脫穎而出,前六識的思想行為活動,自然也就轉成清淨的。

     是以前六識如果造惡,其本身染污固不用說,加上第七識的我執未破,又有四惑、八大包圍它,自更随其染污而染污。

    即或有時行善,如以布施來說,假定第七識的我執未破,所行布施的功德,也隻好成為有漏的,亦即隻可稱為布施,不得稱為布施波羅密,必須通達施者、受者及所施物的三輪體空,方得稱為清淨布施,亦得名為布施波羅密。

    假定三輪不空,不管你做多少功德,都是有漏雜染的,而所以三輪不空,病在第七識的我執作怪。

    正因前六轉識,依于末那染淨而染淨,所以前六轉識,特稱呼第七末那為染淨依。

     是以唯識學上說末那有二類,就是染污末那與清淨末那。

    末那在染污位時,前六轉識依之亦成染污,末那在清淨位時,前六轉識依之亦成清淨,證明第七識,不但為前六轉識染依,亦為前六轉識淨依。

    由于它是六轉識的染淨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