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第六識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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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說唯是唯識學派的說法。
瑜伽論、轉識論、梵文唯識三十頌,雖将惡作說在随煩惱中,但如前述以及所引用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所說,惡作既是通于善、不善、無記的三性,當然決不唯是随煩惱。
如上大小乘論典的解說,我以為惡作通于三性是對的,所以南傳佛教及成實論等,說惡作唯屬不善煩惱,當作随煩惱看,無論怎樣講,總不大妥當。
因為惡作是後侮的意思,而後侮心決不唯在不善方面。
做了不善事情,後悔其所作惡,固然是屬惡作,做了功德善行,後侮其所作善,同樣是屬惡作。
因此有部及唯識學派,不像南傅佛教及成實論等那樣,唯說惡作是不善性,認為是通善、不善、無記三性的。
婆沙卷三七說:“惡作總有四句:一、有惡作是善于不善處起;二、有惡作是不善于善處起;三、有惡作是善于善處起;四、有惡作是不善于不善處起”。
雜阿毗昙心論卷二亦說:“當知悔三種:善、不善及不隐沒無記(無覆無記),非餘自力故。
毗婆沙者不欲令悔有無記,以侮捷利故”。
侮即惡作,有善、不善、無覆無記的三種。
婆沙不承認有無記惡作,所以無記惡作是不是被承認,在有部學者間,有著不同說法。
大體說來:為迦濕彌羅的有部正說,不承認有無記惡作;在西方犍陀羅有部師,則承認有無記惡作。
世親在俱舍論卷四舉婆沙說:“何等惡作說名為善?謂于善、惡不作,作中心追悔性,與此相違名為不善,此二各依二處而起”。
據此可知,無記惡作是沒有的。
衆賢論師在順正理論卷一一,亦說沒有無記惡作。
可是大乘唯識學派,像有部西方師那樣,說惡作通善、不善、無記三性。
瑜伽卷五五說:“睡眠、惡作與一切善、不善、無記相應”。
說清楚點:如有做了盜竊的事,後來覺得這是不道德的行為,于是追悔起來,責備自己為什麼做出這樣罪惡的事?惡前自己所作,當知是善惡作。
如有做了施舍的事,後來認為自己未免太傻,有錢不會自己用,為什麼施舍給他?像這樣的追悔,惡前自己所作,當知是惡惡作。
如有做了無益于人亦無損于人的事,後來追悔起來,惡前自己所作,當知是無記惡作。
不過,有關惡作的三性及惡作體,在唯識學派間、亦有種種異說。
據成唯識論的介紹:惡作,有以癡為體說,有以癡與無癡為體說,有以思與慧為體說,别有實體說等。
但瑜伽論卷五五中,以惡作為癡的一分,并說是世俗有。
從癡相說世俗有,不說假有。
有部則說惡作是癡等流,為實有說。
最後再說一說惡作與諸識的相應關系:南傳佛教,在清淨道論、法集論注、阿毗達磨攝義論,說唯與不善心中嗔恚相應的二心相應,且不是常相應的,為有時相應的不定心所。
入阿毗達磨論,則說不獨與上嗔恚二心相應,與第一貪欲心亦相應的不定心所。
其實,惡作以憂受為伴,第一貪欲心是喜受相應,兩者敵體相反,怎麼可以相應?無庸否認的,這是入阿毗達磨論的誤記。
總之,南傳佛教說惡作唯與不善意識相應,前五識中完全沒有。
又因這是不善的,所以唯欲界系。
成實論、大乘唯識,同樣是說惡作唯與第六意識相應,唯欲界系。
尋、伺:尋是尋求的意思,為有情粗分别的心理;伺是伺察的意思,為有情細分别的心理。
尋在舊譯為覺,伺在舊譯為觀,所以尋伺又可說為覺觀。
佛在阿含聖典,雖常說到尋伺,但連在一起說的時候多。
如說諸禅:初禅有尋有伺,二禅無尋有伺,初二禅間的中間禅無尋無伺。
由于尋伺的有無,所以所修的禅定,也就說為有尋有伺定、無尋有伺定、無尋無伺定的三定。
南傳佛教自論典來,在四禅外,将無尋唯伺的中間禅,加在初二禅間,成為五種禅說。
尋伺有著深切的關系,現在綜合一起來論說。
在阿含中,單說尋的地方不是沒有,如說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的三善尋;欲尋、恚尋、害尋的三不善尋;親裡尋、國土尋、不死尋、他哀愍相應尋、利得恭敬贊歎相應尋、不陵蔑相應尋等諸尋。
又八大人覺,或譯為八大人念,而覺與念都是尋的舊譯。
又雖不用尋的一語,而以尋的同義語的思惟一語來說,如八正道中的正思惟,八邪中的邪思惟。
正思惟就是前述的三善尋。
如經說:“複次,諸比丘!正思惟如何?諸比丘!所有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言正思惟”。
不用說,邪思惟是指三不善尋。
所以南傳法集論中,以正思惟、邪思惟,處理尋心所。
阿含經中對于尋伺,雖沒有怎樣作定義的說明,但曾作為語行而說。
如經中說到身行、語行、意行的三行,對語行的說明是:“尋、伺是語行,預先尋求伺察,然後發出語言,故尋伺是語行”。
雜含卷二一更清楚說:“有覺有觀名為口行,有覺有觀故則口語,是故有覺有觀是口行”。
覺與觀就是尋與伺,可知尋伺是發語言的作用。
又在無尋無伺的禅定中,因為沒有思惟作用,所以也就不發語言。
無尋無伺的第二禅以上,語行滅,不發語言,不聞昔聲,原因在此。
有部在集異門足論及法蘊足論,對淨善尋的正思惟定義,與一般所說尋的定義,表現出有多少不同。
集異門足論卷二說正思惟的意義是:“思惟、等思惟、近思惟;尋求、等尋求、近尋求:推覓、等推覓、近推覓,合心于法粗動而轉”。
法蘊足論卷七說明與初禅相應一般尋的意義是:“心尋求、遍尋求、近尋求;心顯了、極顯了、現前顯了;推度、構畫、思惟、分别”。
對伺一語,有部亦沒有一樣的定義。
法蘊足論卷七說:“心伺察、遍伺察、近伺察;随行、随轉、随流、随屬”。
界身足論卷上說:“心巡行、遍巡行、随遍巡行;伺察、遍伺察、随遍伺察;随轉、随流、随屬、彼性”。
品類足論卷一對這有新的部分說明:“雲萬何?謂心粗動性。
伺雲何?謂心細動性”。
以粗細分别說明尋伺,當然有了新義。
有部後期的諸論典,大體還是這樣說法。
入阿毗達磨論卷上說:“尋謂于境令心粗為相,亦名分别思惟,想風所擊粗動而轉,此法即五識轉因。
伺謂于境合心細為相,此法即是随順,意識于境轉因”。
順正理論卷一一說:“心之粗性說名為尋,心之細性說名為伺”。
如上南傳佛教及有部諸論所說,可知尋是心的粗之思惟,伺是接績尋而生的細之思惟。
至悟入尊者在入阿毗達磨論中,說尋是生前五識的作用因,伺是生第六意識的作用因,其他論中,未見此說。
到了大乘唯識學派,諸論典中皆曾說到尋伺的意義。
現引成唯識論卷七說:“尋謂尋求,令心匆遽于意言境粗轉為性;伺謂伺察,合心患遽于意言境細轉為性。
此二俱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并用思慧一分為體,,于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義類别故,若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差别不可得故……尋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聖所說故”。
如上大小乘論典的解說,可知尋是粗的思惟作用,伺是細的思惟作用。
這點南傳佛教與北傳有部,雖說彼此是同樣的,但說尋伺是從思慧一分所成的假法,沒有它們獨立的實在自體,則是唯識學派一家之言。
在唯識學派以前,雖也有唱尋伺假法說者,如婆沙卷四二介紹:“或複有執,尋伺是假”。
但那假的理由,沒有明白揭出。
經部系的成實論說尋伺:“若心散行數數起生,是名為覺,又攝心中亦有粗細,粗名為覺,以不深攝故名粗心……散心小徽則名為觀”。
說尋是散心及定心中的粗細思惟心,說伺是細思惟心。
以為尋伺就是心的自身,不視尋伺為心所法,這可說是經部說的特征。
婆沙卷四二介紹譬喻者說:“尋伺即心,如譬喻者”。
俱舍卷二八亦說:“有餘師言:此内等淨、等持、尋、伺皆無别體……心分别殊亦得名心所”。
尋伺雖不過是心的分别差别,但這有餘師言,自足指的經部師說。
所以據經部系說,因為尋伺即是心的自身,所以不與其他心心所相應俱起,尋與伺亦不同時相應。
成實論卷五說:“覺觀不應一心中生,以粗細相違故”。
卷六又說:“問日:有說覺觀在一心中,足事雲何?答日:不然……粗者為覺,微者為觀,是時方異故,不應一心”。
俱舍卷二八亦舉經部說:“(尋伺)心之粗細互相違故,不應俱起”。
對這,南傳論典及有部等,木于阿含所說的初禅心具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五支,認為尋伺相應俱起,可謂是當然的。
婆沙卷四二說:“一心中粗性名尋,細性名伺”。
可是世親在俱舍論卷四說:“尋伺二法定不可執一心相應……契經中……具五支言,就一地說,非一刹那,故無有過”。
經典說初禅有尋伺等五支,不是一刹那的具有,所以不得俱存而是前後繼起的。
像這樣的袒護經部的主張。
可是衆賢在順正理論卷一一中,反駁經部的這一觀點,力說一心中尋伺可以相應俱起。
關于尋伺相應不相應,在其他部派間,也成為一問題,宗輪論說:化地部的末宗,主張尋伺是可相應的;化地部的本宗,主張尋伺是不相應的。
大乘唯識學派,采用尋伺互不相應說。
瑜伽卷五五說:“所餘當知互不相應”。
在所餘心所中,含有尋伺,證知尋伺是不相應的。
成唯識論卷七更明白說:“尋伺定不相應,體類是同,粗細異故”。
可見這個問題,在佛教學者間,有著不同看法。
最後再說一說尋伺與諸識的相應關系:而這在諸部派問,亦有不同的說法。
南傳佛教說尋伺是雜心所,與前五識決不相應,對于意識,尋與第二禅以上,伺與第三禅以上的諸心不相應,在百二十一心中,尋與五十五心,伺與六十六心相應。
舍利弗阿毗昙論,雖與南傳佛教一樣的,說前五識沒有尋伺相應,但意界、意識界是與尋伺相應的。
成實論說前五識無分别,具有分别思惟作用的尋伺,在五識中無有,唯第六識有尋伺相應。
寸是有部,認為前五識中亦有尋伺。
說前五識沒有分别,約沒有計度分别與随念分别說,但自性分别不是沒有,正因有此自性分别,所以五識具有尋伺。
俱舍論卷二說:“眼等五識有尋有伺,由與尋伺恒共相應,以行相粗外門粗故”。
雜阿毗昙心論卷一說:“五識界有覺有觀,粗故,乃至梵世,非上地”。
所以有部主張,不獨第六意識具有尋伺,前五識亦與尋伺相應。
與有部同樣主張六識有尋有伺說的是化地部,如宗輪論舉化地部本宗同義時說:“六識皆與尋伺相應”。
到了大乘唯識學派,雖主八識說,但八識與尋伺的相應關系,據成唯識論說:七八二識沒有尋伺相應,第六意識與尋伺相應,學者間沒有異論,但前五識與尋伺相應,則有不同的說法:有的本于瑜伽說的“有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的這話,認為前五識是與尋伺相應的;有的本于瑜伽所說,認為尋伺與意識有關的憂、喜相應,與前五識有關的苦、樂不相應;有的本于瑜伽論所說,認為尋伺是以名身等與義為所緣,前五識因唯緣外境,不以名身等與義為所緣,所以尋伺唯與意識相應,與前五識不相應。
如據後說,瑜伽論說“有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這話如何通?當知這是說尋伺由眼等識得現在前,不是說尋伺與前五識相應。
這是護法正義,亦中國法相宗所采用的。
未了,對尋伺的區别再置二日:尋與伺的區别,在各部派之間,大都說有類似的譬喻。
有部法蘊足論卷七舉打鐘、搖鈴等的譬喻說明尋伺差别:“如打鐘時,粗聲暫發,細聲随轉,粗聲喻尋,細聲譬伺。
搖鈴、扣缽、吹螺、擊鼓、放箭、震雷,粗細二聲為喻亦爾。
又如衆鳥飛翔虛空,鼓翼踴身方得随意,鼓翼喻尋,踴身喻伺,是為尋伺二相差别”。
婆沙卷四二,舉更多譬喻,作更詳細說明。
總之,關于尋伺的差别,古來有很多說法,據諸所舉的各喻,可知尋伺由于先後的關系,不能成為互相相應,而又附加很多同時相應的譬喻。
俱舍論卷四解說婆沙論同時相應的譬喻,如放在冷水上的熟酥,經過日光的照觸,水日相接非釋非凝,有人解說冷水與日光,是喻尋伺的同時存在&hellip若說尋伺是粗細的體性,如日及水,不是融、凝之因,那就變成不是譬喻尋伺的同樣相應,反而是顯尋伺的相續繼起,轉為采用經部的立場。
順正理論卷一一,說婆沙的熟酥譬喻,被世親論破不再采用,另用新的譬喻顯示,說尋與伺,如酢與水的混合,但這亦不是怎樣适當的解說。
成實論說鈴聲中的初聲如尋,餘韻如伺,以示尋伺的先後繼起。
如有部等所說尋伺,不是互相相應的譬喻。
又舉波浪中的粗相為尋,細相為伺的譬喻,認為大小波浪雖同時存在,但因是在不同的地方,所以這也不是尋伺相應俱有的譬喻,以此來破于一心中尋伺相應的有部說。
如成實論卷六說:“問曰:有說覺觀在一心中,是事雲何?答日:不然!所以者何?汝等自說喻如打鈴,初聲為覺,餘聲為觀。
又如波喻,粗者為覺,做者為觀。
是時方異故,不應一心”。
可見尋伺本身,是否相互相應,在學派之間,有不同說法,可謂極為明顯,實是值得今日吾人,對此加以密切的采究。
唯識學上聽說五十一個心所,到此已全解釋清楚。
如前所說,心所是屬心所有的,不但與心俱存,且有相應關系,所以稱為心相應法。
可是怎樣相應,現在略為說明。
南傳佛教說:“與心俱起、俱生、相合、同時起、同時滅、一所依、一所緣,名為相應”。
意顯心所與心相應,不獨心所與心同時生滅,其所依與所緣亦是同一。
如心眼根為所依,色境為所緣,則其心所亦必同以眼根為所依,色境為所緣。
唯有如此,才是相應。
反之,例如色法,雖與心同時生滅,但因沒有與心同一所依,同一所緣,所以不得說色與心相應。
以相應的意思來說心所法,其思想存于一切部派之中。
所謂相應之義,在諸部派之間,亦大體的類似。
有部在婆沙論說有二十五種相應,于中五義平等說,不但為相應說的正義,且為有部論典之所一緻采用。
五事等者,婆沙卷二(說:“一、時分等,謂心心所同一刹那而現行故。
二、所依等,謂心心所同依一根而現行故。
三、所緣等,謂心心所同緣一境而現行故。
四、行相等,謂心心所同一行相而現行故。
五、物體等,謂心心所各唯一物和合而起故”。
在婆沙論後的有部文獻中,據現在所知,隻有法救的五事毗婆沙論,沒有完全采用五事等的這一說法。
如該論卷下以“同一時分,同一所依,同一行相,同一所緣,同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熟,是相應義”。
說明心心所的相應。
于五事平等中,沒有說到物體平等,而另加上果、等流、異熟的平等。
可是在雜阿毗昙心論卷一一說到心所時,法救仍以五事等為相應義。
“問:相應有何義?答:等義是相應義。
一、事等故,若一心中二想二受者,非相應義,以一心一想生,餘心法亦爾。
一一、時等,一刹那時生故。
三、依等,若心依眼生,心法亦爾。
四、行等,若心行青生,心法亦爾。
五、緣等,若心緣色生,彼亦緣色”。
世親俱舍論,繼承雜心說,亦以五義平等明相應義。
如該論卷四說:“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所依、所緣、行相、時、事皆平等故。
事平等者,一相應中如心體一,諸心所法各亦爾”。
有部的五義平等說,與南傳佛教相應說比較:所依平等、所緣平等、時平等的三者,南傳佛教雖有,但行相平等與事平等的二者,南傳佛教缺如。
不過南傳佛教,不承認有同一的心及心所,二種以上同時相應,事平等自亦為其之所承認。
至行相平等說及其思想,在南傳佛教的文獻中,雖全沒有見到觸及,但在南傳佛教的教說中,行相平等諒亦為其之所容認。
至大乘唯識學派,對相應的說明,與小乘有部說,沒有多大差别。
瑜伽卷一說:“俱有相應心所有法,是名助伴,同一所緣,非同一行相,一時俱有,一一而轉,各自種子所生,更互相應”。
又卷五五說:“問:何故名相應?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成唯識論卷二亦說:“心與心所,同所依根,所緣相似,行相各别,了别,領納等作用各異故,事雖數等而相各異,識、受等體有差别故”。
卷三又說:“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
依于這些所說,可知唯識學派所說心與心所相應,同時生,同所依,所緣與事等+隻是行相不同而已。
對有部所說的五事等義,隻承認其四義平等,不承認其所說的行相平等。
為此,唯識學者特舉教理說明二者的行相差别。
如成唯識論卷五說:“心于所緣唯取總相,心所于彼亦取别相”。
心是總體作用,唯認識所緣境的總相,心所是别體作用,能認識所緣境的總相及别相,不獨心與心所異其行相,就是心所的彼此之間,受是領納,想是取像,其行相也是相互不同的。
如上所說看來,可知所謂相應,在諸部派之間,有諸不同說法,而經部采的學者,更否定心心所的相應思想,根本不承認有所謂心所這個概念,還說什麼相應不相應? 善惡臨時别配之意識除在五無心位不起活動作用,其他任何一個時間内,沒有不在那兒跳躍不已的,因而它的作善作惡的力量最為強大。
可是它的作善作惡,不是獨自所能完成的,需要相應心所從旁協助才行。
而它相應的心所,五十一個全具有。
可以這樣說:不是極為活躍的第六識,不能包含一切心所,不足一切心所相應,不能完成第六識的為善為惡。
雖則如此,但同工作的心所,并不能同時生起,因善心所與惡(煩惱)心所,絕對是敵體相反的,一向是互不兩立的。
如意識接觸善境生起活動作用時,諸善心所就從自種子生起,與意識密切合作,參預意識的工作,完成意識所要作的善事。
設意識接觸不善境生起活動作用時,無慚無愧的兩個中随煩惱,忿、恨、惱、嫉、怪、害、覆七個小随煩惱,再加根本煩惱中的嗔,計共十個煩惱心所,就從自種子生起,與意識密切合作,參預意識的工作,完成意識所要作的不善事。
若意識接觸不善和有覆無記境生起活動作用時,貪、癡、慢、疑、不正見的五個根本煩惱,八個大随煩惱,谄、诳、憍的三個小随煩惱,計共十六個煩惱心所,就從自種子生起,與意識密切合作,參預意識的工作,完成意識所要作的惡業及有覆無記。
俏善惡心所全不與意識發生關系,唯五遍行與五别境心所,從自種子生起,與意識密切合作,參預意識的工作,完成意識所要完成的無覆無記性,可見善惡兩類心所,決不能同時生起。
至于善惡兩類心所各自本身:十一善心所的體性,相互順益而不相互違損的,所以可能同時生起。
至諸煩惱心所,俱起或不俱起,是沒有一定的,要看實際情形。
有的是可俱起的,如無明及八個大随煩惱,可與一切惡心所俱起。
至貪與嗔、慢與疑、疑與見,還有十個小随煩惱,因它們的互相相望,彼此行相絕對乖違,所以不能同時俱起。
至兩個中随煩惱,僅能與小随煩惱中的忿、恨、惱、嫉、悭、害、覆七個惡心所同時生起,不能普遍一切染心所及有覆無記性。
至五遍行、五别境、四不定心所,均可同時生起,因它生前沒有熏成善惡種子,雖今生遇善不生善,逢惡不生惡,随于善惡無記的三種心性,共體也就成為善惡無記的三性。
因為如此,所以意識是善是惡,不能預先給子硬性規定,要看怎樣的心所與之相應,始能發現它的是善是惡,所以要到臨時随緣分别配合,方不緻于混成一團的善惡不分! 性、界、受三恒轉易,根、随、信等總相連。
強有力的意識活動,是一類相續的,抑轉易生起的,在這兩句頌中,子以清楚交代。
原因意識活動的範圍很廣,而所緣的境界又特别多,所以不得不子說明。
如現實世間的一切,真可說是千頭萬緒,對客觀璟境的應付,假定沒有一個靈活應變的心識,試問怎能應付得了?正因要對各個境界善子應付,所以要想保持心性的常态,是就成為很難做到。
好者意識是無限的靈活,得以應付瞬息萬變的種種事态。
可是它的轉易生起,是怎樣的一種行相?能不能在多方面都是如此?頌的答覆是: 性界受三恒轉易此明意識心王的轉易生起。
性是善、惡、無記的三性,在意識中,恒常轉變改易而起。
如善心當中,有不善心、無記心問之而起;不善心當中,亦有善心、無記心問之而起。
如吾人前念動了一念善心,想要怎樣利益于人,怎樣為社會謀幸福,認為這是做人應有的表現,可是一轉念間,惡心就又生起,認為人心是這樣的險惡,人群是這樣的勾心辟角,恨不得毀滅人類才好,為什麼要為他們去謀福利?或有前念動了一念惡心,想要怎樣的破壞社會,怎樣的打擊整個人群,使得每個人都受苦難,可是不轉瞬間,善心就又生起,認為人與人間應該友善的,即或有些不像樣的人,亦當設法子以感化,使他成為一個好人,我為什麼要去為難他們?如上這樣分析,可知一個人的起心動念,善惡是不定的,随緣而轉變的。
界是欲、色、無色的三界,意識在三界中,亦是恒常轉變改易而起。
如生存在欲界的有情,生起欲界心固不成問題,有時亦會生起色無色界的心。
比方在欲界中修四禅定,到了這個禅定工夫修成,得到那個色界心,就可生起色界心;設若在欲界中修四空定,到了這個禅定工夫修成,得到那個無色界心,就可生起無色界心;在定中固然如此,但一出了定後,仍然生起欲界心。
若生存在色界的有情,有時會生起無色界心。
如在色界中修四空定,到了這個禅定工夫修成,得到那個無色界心,就可生起無色界心。
在定中固然如此,但一出了定後,仍然生起色界心。
不但三界是這樣的轉易不定,就是九地也是這樣的轉易不定。
受是苦、樂、舍的三受,或加憂、喜說為五受,意識在諸受中,亦是恒常轉變改易而起。
于中首要說明的:憂、喜二者為心受;苦、樂二者為身受;舍在南傳佛教,雖則說為心受,但在北傳佛教,則說通于身心二受。
所謂意識在諸受中轉易而起;有說意識唯有憂、喜、舍的三受相應,因而轉易生起,也就唯在這三受中轉來轉去,至于苦、樂二受,唯與五識相應而起。
苦是逼迫于身的,亦即減損諸根大種的;樂是适悅于身的,亦即長養諸根大種的;憂是逼迫于心的,亦即有傷于心的;喜是适院于心的,亦即有益于心的:所以苦、樂在身,憂、喜在心。
而舍既無逼迫,亦無适悅,若身若心,無有所别,凡是中容性的,皆名為舍。
但是另有一派學者說:與五識相應起的身受,固然唯有苦、樂、舍的三受;與意識相應起的心受,則具有苦、樂、憂、喜、舍的五受。
為什麼要這樣講?因苦、樂二受唯于現在境上有,憂、喜二受則更通于過去、未來諸境,而五俱意識與五識同緣現在境界,當然會同五識;樣的感受苦樂,證知意識是有苦、樂二受的。
還有一個強有力的理由,就是色界三禅天的有情,唯樂無喜,稱為離喜妙樂地,而三禅天的有情,五識完全不起活動,唯有意識發生作用,是則彼所有樂,不是意識相應的受,又是那個所有的受?所以意識通于五受,理由正當,值得信受。
與意識相應的五受,所以不斷的轉變改易而起,這全看它所接觸的現實境界決定,因為受是領納所緣的境界。
所領納的是可愛的,樂受就眼著來,所領納的是不可愛的,苦受就跟著來,所領納的是歡欣的,喜受就跟著來,所領納的是愁感的,憂受就跟著來,所領納的是非苦非樂非憂非喜,舍受就跟著來。
一股說人的情緒不穩定,時而歡欣鼓舞,時而愁眉苦臉,就是受轉易的明證。
但這唯約欲界的意識現生說,如果是上界上地的天人,由于經常的安住在定境之中,唯有善心的生起,不但三性不會轉變政易生起,就是諸受亦不會轉變改易生起,唯與喜、樂、舍的三受長時相續。
不過如約多生曆劫來說,雖在上界上地,三性三界三受,同樣是恒常轉易的,因他鄉生之中所熏成的善惡種子,是不忘不失的。
根随信等總相連這是說心所法的互相牽連而起。
作為主體的心王,既是那樣的生滅不停,新陳代謝的轉易改變,統屬于他猶如臣佐
瑜伽論、轉識論、梵文唯識三十頌,雖将惡作說在随煩惱中,但如前述以及所引用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所說,惡作既是通于善、不善、無記的三性,當然決不唯是随煩惱。
如上大小乘論典的解說,我以為惡作通于三性是對的,所以南傳佛教及成實論等,說惡作唯屬不善煩惱,當作随煩惱看,無論怎樣講,總不大妥當。
因為惡作是後侮的意思,而後侮心決不唯在不善方面。
做了不善事情,後悔其所作惡,固然是屬惡作,做了功德善行,後侮其所作善,同樣是屬惡作。
因此有部及唯識學派,不像南傅佛教及成實論等那樣,唯說惡作是不善性,認為是通善、不善、無記三性的。
婆沙卷三七說:“惡作總有四句:一、有惡作是善于不善處起;二、有惡作是不善于善處起;三、有惡作是善于善處起;四、有惡作是不善于不善處起”。
雜阿毗昙心論卷二亦說:“當知悔三種:善、不善及不隐沒無記(無覆無記),非餘自力故。
毗婆沙者不欲令悔有無記,以侮捷利故”。
侮即惡作,有善、不善、無覆無記的三種。
婆沙不承認有無記惡作,所以無記惡作是不是被承認,在有部學者間,有著不同說法。
大體說來:為迦濕彌羅的有部正說,不承認有無記惡作;在西方犍陀羅有部師,則承認有無記惡作。
世親在俱舍論卷四舉婆沙說:“何等惡作說名為善?謂于善、惡不作,作中心追悔性,與此相違名為不善,此二各依二處而起”。
據此可知,無記惡作是沒有的。
衆賢論師在順正理論卷一一,亦說沒有無記惡作。
可是大乘唯識學派,像有部西方師那樣,說惡作通善、不善、無記三性。
瑜伽卷五五說:“睡眠、惡作與一切善、不善、無記相應”。
說清楚點:如有做了盜竊的事,後來覺得這是不道德的行為,于是追悔起來,責備自己為什麼做出這樣罪惡的事?惡前自己所作,當知是善惡作。
如有做了施舍的事,後來認為自己未免太傻,有錢不會自己用,為什麼施舍給他?像這樣的追悔,惡前自己所作,當知是惡惡作。
如有做了無益于人亦無損于人的事,後來追悔起來,惡前自己所作,當知是無記惡作。
不過,有關惡作的三性及惡作體,在唯識學派間、亦有種種異說。
據成唯識論的介紹:惡作,有以癡為體說,有以癡與無癡為體說,有以思與慧為體說,别有實體說等。
但瑜伽論卷五五中,以惡作為癡的一分,并說是世俗有。
從癡相說世俗有,不說假有。
有部則說惡作是癡等流,為實有說。
最後再說一說惡作與諸識的相應關系:南傳佛教,在清淨道論、法集論注、阿毗達磨攝義論,說唯與不善心中嗔恚相應的二心相應,且不是常相應的,為有時相應的不定心所。
入阿毗達磨論,則說不獨與上嗔恚二心相應,與第一貪欲心亦相應的不定心所。
其實,惡作以憂受為伴,第一貪欲心是喜受相應,兩者敵體相反,怎麼可以相應?無庸否認的,這是入阿毗達磨論的誤記。
總之,南傳佛教說惡作唯與不善意識相應,前五識中完全沒有。
又因這是不善的,所以唯欲界系。
成實論、大乘唯識,同樣是說惡作唯與第六意識相應,唯欲界系。
尋、伺:尋是尋求的意思,為有情粗分别的心理;伺是伺察的意思,為有情細分别的心理。
尋在舊譯為覺,伺在舊譯為觀,所以尋伺又可說為覺觀。
佛在阿含聖典,雖常說到尋伺,但連在一起說的時候多。
如說諸禅:初禅有尋有伺,二禅無尋有伺,初二禅間的中間禅無尋無伺。
由于尋伺的有無,所以所修的禅定,也就說為有尋有伺定、無尋有伺定、無尋無伺定的三定。
南傳佛教自論典來,在四禅外,将無尋唯伺的中間禅,加在初二禅間,成為五種禅說。
尋伺有著深切的關系,現在綜合一起來論說。
在阿含中,單說尋的地方不是沒有,如說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的三善尋;欲尋、恚尋、害尋的三不善尋;親裡尋、國土尋、不死尋、他哀愍相應尋、利得恭敬贊歎相應尋、不陵蔑相應尋等諸尋。
又八大人覺,或譯為八大人念,而覺與念都是尋的舊譯。
又雖不用尋的一語,而以尋的同義語的思惟一語來說,如八正道中的正思惟,八邪中的邪思惟。
正思惟就是前述的三善尋。
如經說:“複次,諸比丘!正思惟如何?諸比丘!所有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言正思惟”。
不用說,邪思惟是指三不善尋。
所以南傳法集論中,以正思惟、邪思惟,處理尋心所。
阿含經中對于尋伺,雖沒有怎樣作定義的說明,但曾作為語行而說。
如經中說到身行、語行、意行的三行,對語行的說明是:“尋、伺是語行,預先尋求伺察,然後發出語言,故尋伺是語行”。
雜含卷二一更清楚說:“有覺有觀名為口行,有覺有觀故則口語,是故有覺有觀是口行”。
覺與觀就是尋與伺,可知尋伺是發語言的作用。
又在無尋無伺的禅定中,因為沒有思惟作用,所以也就不發語言。
無尋無伺的第二禅以上,語行滅,不發語言,不聞昔聲,原因在此。
有部在集異門足論及法蘊足論,對淨善尋的正思惟定義,與一般所說尋的定義,表現出有多少不同。
集異門足論卷二說正思惟的意義是:“思惟、等思惟、近思惟;尋求、等尋求、近尋求:推覓、等推覓、近推覓,合心于法粗動而轉”。
法蘊足論卷七說明與初禅相應一般尋的意義是:“心尋求、遍尋求、近尋求;心顯了、極顯了、現前顯了;推度、構畫、思惟、分别”。
對伺一語,有部亦沒有一樣的定義。
法蘊足論卷七說:“心伺察、遍伺察、近伺察;随行、随轉、随流、随屬”。
界身足論卷上說:“心巡行、遍巡行、随遍巡行;伺察、遍伺察、随遍伺察;随轉、随流、随屬、彼性”。
品類足論卷一對這有新的部分說明:“雲萬何?謂心粗動性。
伺雲何?謂心細動性”。
以粗細分别說明尋伺,當然有了新義。
有部後期的諸論典,大體還是這樣說法。
入阿毗達磨論卷上說:“尋謂于境令心粗為相,亦名分别思惟,想風所擊粗動而轉,此法即五識轉因。
伺謂于境合心細為相,此法即是随順,意識于境轉因”。
順正理論卷一一說:“心之粗性說名為尋,心之細性說名為伺”。
如上南傳佛教及有部諸論所說,可知尋是心的粗之思惟,伺是接績尋而生的細之思惟。
至悟入尊者在入阿毗達磨論中,說尋是生前五識的作用因,伺是生第六意識的作用因,其他論中,未見此說。
到了大乘唯識學派,諸論典中皆曾說到尋伺的意義。
現引成唯識論卷七說:“尋謂尋求,令心匆遽于意言境粗轉為性;伺謂伺察,合心患遽于意言境細轉為性。
此二俱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并用思慧一分為體,,于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義類别故,若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差别不可得故……尋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聖所說故”。
如上大小乘論典的解說,可知尋是粗的思惟作用,伺是細的思惟作用。
這點南傳佛教與北傳有部,雖說彼此是同樣的,但說尋伺是從思慧一分所成的假法,沒有它們獨立的實在自體,則是唯識學派一家之言。
在唯識學派以前,雖也有唱尋伺假法說者,如婆沙卷四二介紹:“或複有執,尋伺是假”。
但那假的理由,沒有明白揭出。
經部系的成實論說尋伺:“若心散行數數起生,是名為覺,又攝心中亦有粗細,粗名為覺,以不深攝故名粗心……散心小徽則名為觀”。
說尋是散心及定心中的粗細思惟心,說伺是細思惟心。
以為尋伺就是心的自身,不視尋伺為心所法,這可說是經部說的特征。
婆沙卷四二介紹譬喻者說:“尋伺即心,如譬喻者”。
俱舍卷二八亦說:“有餘師言:此内等淨、等持、尋、伺皆無别體……心分别殊亦得名心所”。
尋伺雖不過是心的分别差别,但這有餘師言,自足指的經部師說。
所以據經部系說,因為尋伺即是心的自身,所以不與其他心心所相應俱起,尋與伺亦不同時相應。
成實論卷五說:“覺觀不應一心中生,以粗細相違故”。
卷六又說:“問日:有說覺觀在一心中,足事雲何?答日:不然……粗者為覺,微者為觀,是時方異故,不應一心”。
俱舍卷二八亦舉經部說:“(尋伺)心之粗細互相違故,不應俱起”。
對這,南傳論典及有部等,木于阿含所說的初禅心具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五支,認為尋伺相應俱起,可謂是當然的。
婆沙卷四二說:“一心中粗性名尋,細性名伺”。
可是世親在俱舍論卷四說:“尋伺二法定不可執一心相應……契經中……具五支言,就一地說,非一刹那,故無有過”。
經典說初禅有尋伺等五支,不是一刹那的具有,所以不得俱存而是前後繼起的。
像這樣的袒護經部的主張。
可是衆賢在順正理論卷一一中,反駁經部的這一觀點,力說一心中尋伺可以相應俱起。
關于尋伺相應不相應,在其他部派間,也成為一問題,宗輪論說:化地部的末宗,主張尋伺是可相應的;化地部的本宗,主張尋伺是不相應的。
大乘唯識學派,采用尋伺互不相應說。
瑜伽卷五五說:“所餘當知互不相應”。
在所餘心所中,含有尋伺,證知尋伺是不相應的。
成唯識論卷七更明白說:“尋伺定不相應,體類是同,粗細異故”。
可見這個問題,在佛教學者間,有著不同看法。
最後再說一說尋伺與諸識的相應關系:而這在諸部派問,亦有不同的說法。
南傳佛教說尋伺是雜心所,與前五識決不相應,對于意識,尋與第二禅以上,伺與第三禅以上的諸心不相應,在百二十一心中,尋與五十五心,伺與六十六心相應。
舍利弗阿毗昙論,雖與南傳佛教一樣的,說前五識沒有尋伺相應,但意界、意識界是與尋伺相應的。
成實論說前五識無分别,具有分别思惟作用的尋伺,在五識中無有,唯第六識有尋伺相應。
寸是有部,認為前五識中亦有尋伺。
說前五識沒有分别,約沒有計度分别與随念分别說,但自性分别不是沒有,正因有此自性分别,所以五識具有尋伺。
俱舍論卷二說:“眼等五識有尋有伺,由與尋伺恒共相應,以行相粗外門粗故”。
雜阿毗昙心論卷一說:“五識界有覺有觀,粗故,乃至梵世,非上地”。
所以有部主張,不獨第六意識具有尋伺,前五識亦與尋伺相應。
與有部同樣主張六識有尋有伺說的是化地部,如宗輪論舉化地部本宗同義時說:“六識皆與尋伺相應”。
到了大乘唯識學派,雖主八識說,但八識與尋伺的相應關系,據成唯識論說:七八二識沒有尋伺相應,第六意識與尋伺相應,學者間沒有異論,但前五識與尋伺相應,則有不同的說法:有的本于瑜伽說的“有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的這話,認為前五識是與尋伺相應的;有的本于瑜伽所說,認為尋伺與意識有關的憂、喜相應,與前五識有關的苦、樂不相應;有的本于瑜伽論所說,認為尋伺是以名身等與義為所緣,前五識因唯緣外境,不以名身等與義為所緣,所以尋伺唯與意識相應,與前五識不相應。
如據後說,瑜伽論說“有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這話如何通?當知這是說尋伺由眼等識得現在前,不是說尋伺與前五識相應。
這是護法正義,亦中國法相宗所采用的。
未了,對尋伺的區别再置二日:尋與伺的區别,在各部派之間,大都說有類似的譬喻。
有部法蘊足論卷七舉打鐘、搖鈴等的譬喻說明尋伺差别:“如打鐘時,粗聲暫發,細聲随轉,粗聲喻尋,細聲譬伺。
搖鈴、扣缽、吹螺、擊鼓、放箭、震雷,粗細二聲為喻亦爾。
又如衆鳥飛翔虛空,鼓翼踴身方得随意,鼓翼喻尋,踴身喻伺,是為尋伺二相差别”。
婆沙卷四二,舉更多譬喻,作更詳細說明。
總之,關于尋伺的差别,古來有很多說法,據諸所舉的各喻,可知尋伺由于先後的關系,不能成為互相相應,而又附加很多同時相應的譬喻。
俱舍論卷四解說婆沙論同時相應的譬喻,如放在冷水上的熟酥,經過日光的照觸,水日相接非釋非凝,有人解說冷水與日光,是喻尋伺的同時存在&hellip若說尋伺是粗細的體性,如日及水,不是融、凝之因,那就變成不是譬喻尋伺的同樣相應,反而是顯尋伺的相續繼起,轉為采用經部的立場。
順正理論卷一一,說婆沙的熟酥譬喻,被世親論破不再采用,另用新的譬喻顯示,說尋與伺,如酢與水的混合,但這亦不是怎樣适當的解說。
成實論說鈴聲中的初聲如尋,餘韻如伺,以示尋伺的先後繼起。
如有部等所說尋伺,不是互相相應的譬喻。
又舉波浪中的粗相為尋,細相為伺的譬喻,認為大小波浪雖同時存在,但因是在不同的地方,所以這也不是尋伺相應俱有的譬喻,以此來破于一心中尋伺相應的有部說。
如成實論卷六說:“問曰:有說覺觀在一心中,是事雲何?答日:不然!所以者何?汝等自說喻如打鈴,初聲為覺,餘聲為觀。
又如波喻,粗者為覺,做者為觀。
是時方異故,不應一心”。
可見尋伺本身,是否相互相應,在學派之間,有不同說法,可謂極為明顯,實是值得今日吾人,對此加以密切的采究。
唯識學上聽說五十一個心所,到此已全解釋清楚。
如前所說,心所是屬心所有的,不但與心俱存,且有相應關系,所以稱為心相應法。
可是怎樣相應,現在略為說明。
南傳佛教說:“與心俱起、俱生、相合、同時起、同時滅、一所依、一所緣,名為相應”。
意顯心所與心相應,不獨心所與心同時生滅,其所依與所緣亦是同一。
如心眼根為所依,色境為所緣,則其心所亦必同以眼根為所依,色境為所緣。
唯有如此,才是相應。
反之,例如色法,雖與心同時生滅,但因沒有與心同一所依,同一所緣,所以不得說色與心相應。
以相應的意思來說心所法,其思想存于一切部派之中。
所謂相應之義,在諸部派之間,亦大體的類似。
有部在婆沙論說有二十五種相應,于中五義平等說,不但為相應說的正義,且為有部論典之所一緻采用。
五事等者,婆沙卷二(說:“一、時分等,謂心心所同一刹那而現行故。
二、所依等,謂心心所同依一根而現行故。
三、所緣等,謂心心所同緣一境而現行故。
四、行相等,謂心心所同一行相而現行故。
五、物體等,謂心心所各唯一物和合而起故”。
在婆沙論後的有部文獻中,據現在所知,隻有法救的五事毗婆沙論,沒有完全采用五事等的這一說法。
如該論卷下以“同一時分,同一所依,同一行相,同一所緣,同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熟,是相應義”。
說明心心所的相應。
于五事平等中,沒有說到物體平等,而另加上果、等流、異熟的平等。
可是在雜阿毗昙心論卷一一說到心所時,法救仍以五事等為相應義。
“問:相應有何義?答:等義是相應義。
一、事等故,若一心中二想二受者,非相應義,以一心一想生,餘心法亦爾。
一一、時等,一刹那時生故。
三、依等,若心依眼生,心法亦爾。
四、行等,若心行青生,心法亦爾。
五、緣等,若心緣色生,彼亦緣色”。
世親俱舍論,繼承雜心說,亦以五義平等明相應義。
如該論卷四說:“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所依、所緣、行相、時、事皆平等故。
事平等者,一相應中如心體一,諸心所法各亦爾”。
有部的五義平等說,與南傳佛教相應說比較:所依平等、所緣平等、時平等的三者,南傳佛教雖有,但行相平等與事平等的二者,南傳佛教缺如。
不過南傳佛教,不承認有同一的心及心所,二種以上同時相應,事平等自亦為其之所承認。
至行相平等說及其思想,在南傳佛教的文獻中,雖全沒有見到觸及,但在南傳佛教的教說中,行相平等諒亦為其之所容認。
至大乘唯識學派,對相應的說明,與小乘有部說,沒有多大差别。
瑜伽卷一說:“俱有相應心所有法,是名助伴,同一所緣,非同一行相,一時俱有,一一而轉,各自種子所生,更互相應”。
又卷五五說:“問:何故名相應?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成唯識論卷二亦說:“心與心所,同所依根,所緣相似,行相各别,了别,領納等作用各異故,事雖數等而相各異,識、受等體有差别故”。
卷三又說:“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
依于這些所說,可知唯識學派所說心與心所相應,同時生,同所依,所緣與事等+隻是行相不同而已。
對有部所說的五事等義,隻承認其四義平等,不承認其所說的行相平等。
為此,唯識學者特舉教理說明二者的行相差别。
如成唯識論卷五說:“心于所緣唯取總相,心所于彼亦取别相”。
心是總體作用,唯認識所緣境的總相,心所是别體作用,能認識所緣境的總相及别相,不獨心與心所異其行相,就是心所的彼此之間,受是領納,想是取像,其行相也是相互不同的。
如上所說看來,可知所謂相應,在諸部派之間,有諸不同說法,而經部采的學者,更否定心心所的相應思想,根本不承認有所謂心所這個概念,還說什麼相應不相應? 善惡臨時别配之意識除在五無心位不起活動作用,其他任何一個時間内,沒有不在那兒跳躍不已的,因而它的作善作惡的力量最為強大。
可是它的作善作惡,不是獨自所能完成的,需要相應心所從旁協助才行。
而它相應的心所,五十一個全具有。
可以這樣說:不是極為活躍的第六識,不能包含一切心所,不足一切心所相應,不能完成第六識的為善為惡。
雖則如此,但同工作的心所,并不能同時生起,因善心所與惡(煩惱)心所,絕對是敵體相反的,一向是互不兩立的。
如意識接觸善境生起活動作用時,諸善心所就從自種子生起,與意識密切合作,參預意識的工作,完成意識所要作的善事。
設意識接觸不善境生起活動作用時,無慚無愧的兩個中随煩惱,忿、恨、惱、嫉、怪、害、覆七個小随煩惱,再加根本煩惱中的嗔,計共十個煩惱心所,就從自種子生起,與意識密切合作,參預意識的工作,完成意識所要作的不善事。
若意識接觸不善和有覆無記境生起活動作用時,貪、癡、慢、疑、不正見的五個根本煩惱,八個大随煩惱,谄、诳、憍的三個小随煩惱,計共十六個煩惱心所,就從自種子生起,與意識密切合作,參預意識的工作,完成意識所要作的惡業及有覆無記。
俏善惡心所全不與意識發生關系,唯五遍行與五别境心所,從自種子生起,與意識密切合作,參預意識的工作,完成意識所要完成的無覆無記性,可見善惡兩類心所,決不能同時生起。
至于善惡兩類心所各自本身:十一善心所的體性,相互順益而不相互違損的,所以可能同時生起。
至諸煩惱心所,俱起或不俱起,是沒有一定的,要看實際情形。
有的是可俱起的,如無明及八個大随煩惱,可與一切惡心所俱起。
至貪與嗔、慢與疑、疑與見,還有十個小随煩惱,因它們的互相相望,彼此行相絕對乖違,所以不能同時俱起。
至兩個中随煩惱,僅能與小随煩惱中的忿、恨、惱、嫉、悭、害、覆七個惡心所同時生起,不能普遍一切染心所及有覆無記性。
至五遍行、五别境、四不定心所,均可同時生起,因它生前沒有熏成善惡種子,雖今生遇善不生善,逢惡不生惡,随于善惡無記的三種心性,共體也就成為善惡無記的三性。
因為如此,所以意識是善是惡,不能預先給子硬性規定,要看怎樣的心所與之相應,始能發現它的是善是惡,所以要到臨時随緣分别配合,方不緻于混成一團的善惡不分! 性、界、受三恒轉易,根、随、信等總相連。
強有力的意識活動,是一類相續的,抑轉易生起的,在這兩句頌中,子以清楚交代。
原因意識活動的範圍很廣,而所緣的境界又特别多,所以不得不子說明。
如現實世間的一切,真可說是千頭萬緒,對客觀璟境的應付,假定沒有一個靈活應變的心識,試問怎能應付得了?正因要對各個境界善子應付,所以要想保持心性的常态,是就成為很難做到。
好者意識是無限的靈活,得以應付瞬息萬變的種種事态。
可是它的轉易生起,是怎樣的一種行相?能不能在多方面都是如此?頌的答覆是: 性界受三恒轉易此明意識心王的轉易生起。
性是善、惡、無記的三性,在意識中,恒常轉變改易而起。
如善心當中,有不善心、無記心問之而起;不善心當中,亦有善心、無記心問之而起。
如吾人前念動了一念善心,想要怎樣利益于人,怎樣為社會謀幸福,認為這是做人應有的表現,可是一轉念間,惡心就又生起,認為人心是這樣的險惡,人群是這樣的勾心辟角,恨不得毀滅人類才好,為什麼要為他們去謀福利?或有前念動了一念惡心,想要怎樣的破壞社會,怎樣的打擊整個人群,使得每個人都受苦難,可是不轉瞬間,善心就又生起,認為人與人間應該友善的,即或有些不像樣的人,亦當設法子以感化,使他成為一個好人,我為什麼要去為難他們?如上這樣分析,可知一個人的起心動念,善惡是不定的,随緣而轉變的。
界是欲、色、無色的三界,意識在三界中,亦是恒常轉變改易而起。
如生存在欲界的有情,生起欲界心固不成問題,有時亦會生起色無色界的心。
比方在欲界中修四禅定,到了這個禅定工夫修成,得到那個色界心,就可生起色界心;設若在欲界中修四空定,到了這個禅定工夫修成,得到那個無色界心,就可生起無色界心;在定中固然如此,但一出了定後,仍然生起欲界心。
若生存在色界的有情,有時會生起無色界心。
如在色界中修四空定,到了這個禅定工夫修成,得到那個無色界心,就可生起無色界心。
在定中固然如此,但一出了定後,仍然生起色界心。
不但三界是這樣的轉易不定,就是九地也是這樣的轉易不定。
受是苦、樂、舍的三受,或加憂、喜說為五受,意識在諸受中,亦是恒常轉變改易而起。
于中首要說明的:憂、喜二者為心受;苦、樂二者為身受;舍在南傳佛教,雖則說為心受,但在北傳佛教,則說通于身心二受。
所謂意識在諸受中轉易而起;有說意識唯有憂、喜、舍的三受相應,因而轉易生起,也就唯在這三受中轉來轉去,至于苦、樂二受,唯與五識相應而起。
苦是逼迫于身的,亦即減損諸根大種的;樂是适悅于身的,亦即長養諸根大種的;憂是逼迫于心的,亦即有傷于心的;喜是适院于心的,亦即有益于心的:所以苦、樂在身,憂、喜在心。
而舍既無逼迫,亦無适悅,若身若心,無有所别,凡是中容性的,皆名為舍。
但是另有一派學者說:與五識相應起的身受,固然唯有苦、樂、舍的三受;與意識相應起的心受,則具有苦、樂、憂、喜、舍的五受。
為什麼要這樣講?因苦、樂二受唯于現在境上有,憂、喜二受則更通于過去、未來諸境,而五俱意識與五識同緣現在境界,當然會同五識;樣的感受苦樂,證知意識是有苦、樂二受的。
還有一個強有力的理由,就是色界三禅天的有情,唯樂無喜,稱為離喜妙樂地,而三禅天的有情,五識完全不起活動,唯有意識發生作用,是則彼所有樂,不是意識相應的受,又是那個所有的受?所以意識通于五受,理由正當,值得信受。
與意識相應的五受,所以不斷的轉變改易而起,這全看它所接觸的現實境界決定,因為受是領納所緣的境界。
所領納的是可愛的,樂受就眼著來,所領納的是不可愛的,苦受就跟著來,所領納的是歡欣的,喜受就跟著來,所領納的是愁感的,憂受就跟著來,所領納的是非苦非樂非憂非喜,舍受就跟著來。
一股說人的情緒不穩定,時而歡欣鼓舞,時而愁眉苦臉,就是受轉易的明證。
但這唯約欲界的意識現生說,如果是上界上地的天人,由于經常的安住在定境之中,唯有善心的生起,不但三性不會轉變政易生起,就是諸受亦不會轉變改易生起,唯與喜、樂、舍的三受長時相續。
不過如約多生曆劫來說,雖在上界上地,三性三界三受,同樣是恒常轉易的,因他鄉生之中所熏成的善惡種子,是不忘不失的。
根随信等總相連這是說心所法的互相牽連而起。
作為主體的心王,既是那樣的生滅不停,新陳代謝的轉易改變,統屬于他猶如臣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