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五識頌
關燈
小
中
大
我心生即是無明”。
這末說來,無明不單是無智,且是不知無我而視為我,以此我執心而妄計我、我所,較之有部等所說的無明,是更廣義的,亦更積極的。
最俊再說一說無明與諸識及諸煩惱心所相應的關系:南傳佛教說無明與前五識不相應,唯與不善意識相應曠成實論所說與此大體相同,因彼說無明唯存于第六意識,前五識沒有煩惱,無明當亦沒有。
有部因說無明與一切煩惱相應,而且屬于不善煩惱,所以存于三界一切六識之中。
大乘唯識學派所說與這是同樣的,不過在八識中,他們認為,除了第八識沒有煩惱,亦不與無明相應外,就是第七識亦必常與無明相應俱起。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鄰。
這兩句頌是明前五識的依緣。
依佛法說,諸有為法,不論是精神界、物質界,都要待緣而生,依他而起的,沒有一法是自然生。
非自然生的緣生法,依緣是怎樣的,應該有個認識。
如現在所講的前五識,所以會生起活動作用,辨認客觀的外在境相,并不是偶然的,是有它依緣的,具所應具的依緣,如缺少了任何一個,就無法發生其活動,所以奘公特用兩句頌,清楚的顯示這三思義。
五識同依淨色根此明五識的所依,就是眼識依眼根,耳識依耳根,鼻識依鼻根,舌識依舌根,身識依身根。
五識所依的五根,雖皆是屬于色根,但有淨色根與浮塵棋的差别,淨色根又名勝義根,浮塵根又名扶根塵。
于此二種不同的根中,五識所依的,是内在的淨色根,不是外在的浮塵根。
為識所依的淨色根,分布在有情的肉團裡面,為地水火風的清淨四大所造。
由于它的相貌極為做細,不是吾人肉眼所能見得到的,由于它的自體極為清淨,所以能映攝外境而為五識之所依止,五識因依淨色根,得起認識的作用。
至于吾人所見到的,如眼根的眼珠,耳根的耳鼓,鼻根的鼻腔,舌根的舌膜,身根的肌膚,佛法稱為扶根塵,是扶持淨色五根的塵埃,能令五根得以暫住不壞。
由于它的粗糙混濁,加上極為虛浮不實,所以又名浮塵根,不特不能發生識的作用,且是眼識所緣之境。
我在俱舍論頌講記分别界品中說:“五根發生五識,在心理學上說,是有機感覺産生活動,是有機體認識世界的活動。
所以佛法說的淨色根,就是生理學上說的感覺神經,佛法說的扶根塵,就是生理學上說的感覺器官。
感覺神經,為知識所由獲得途徑。
假定感覺神經中某一部份壞了,那他某一部份的知覺,必然就失去作用,不管他怎樣仍在運動。
佛法說:我們之所以能見色聞聲,是淨色根的唯一功能,如内在的淨色根壞了,外在的眼球縱然完好無恙,而終不能發生照物的功用。
這樣比對來講,可見佛法所說的五根機能,與現代生理學所說相近”。
五識生起活動作用,不但要有所依根,同時還要所緣境,所謂根境和合,才有識的生起。
俱舍論頌講記分别界品,我亦這樣分析說:“約依根說,可名根識,即能緣的心識,依于所依的眼根,就叫眼識,乃至能緣的心識,依于所依的身根,就叫身識。
約緣境說,可名境識,即能緣的心識,緣于所緣的色境,就叫色識,乃至能緣的心識,緣于所緣的觸境,就叫觸識。
不過通常都稱為眼識等,很少叫做色識等罷了。
其實是可叫做色識等的。
如舊婆沙五十五引外入經說:“緣色生識,是名色識,乃至廣說”。
既然如此,為什麼一般都叫限識等呢”?關于這問題,現略明如下: 五識所以大都依根立名,原因五根給子五識的生起,具有五個強有力的助力:一、依根之識,謂五識必須依托五根,才能生起它的活動。
就是有了根,識才會來依附而住,并且運用根的力量,緣于所要緣的境界。
如第六識所依的意根,雖則是無形的,但識也仍住在無形的根中,緣于所要緣的境界。
可是外塵沒有為識之所依附的可能。
二、根所發識,謂五識的生起,完全是由五根所引發的,根如有了損壞變異,識也跟著起了變化。
如根增長健全,識的認識就敏銳分明;根若損減,識的認識就暗昧不明。
比方近視眼的人,就因眼根有了變異,識用自然暗昧起來。
至于外在的色等諸境,不論有著怎樣的增損變化,絕不會影響到内在心識視聽等的能力,仍然了别外境的如何。
可見根和識的關系較為密切。
三、屬根之識,謂五識的生起,完全屬于根的。
因為識所依根,恒時相續不斷,什麼時候要依它生起活動,就什麼時候可以依它生起;但是識所緣境,有時會間斷的,不能經常的為識所緣,所以色種不及根種給子識種生起現行的力量來得大。
四、助根之識,謂五識的生起,固然依于五根,但生起的五識,對于所依的根,亦有相當助力。
如識所領受的是樂境,就可有益于内在的色根,使根亦有适悅的快感;若識所接觸的是逆境,就會有損于内在的色根,使根亦覺得有刺激的痛感。
是以能依的心識,有助所依的色根。
五、如根之識,謂五識的照境,亦如五根的能照境,彼此有著相同的性質,如眼識是緣黃色的,眼根亦必如眼識照矚黃色,決不會去照另外不同的境色。
同樣的理由,若眼根是照綠色的境界,依根而生起的眼識,亦必如根是緣綠色的境界,決不會去緣另外不同的境色。
還有限根等是屬有情數的依根而有的眼識等,亦必如根成為有情數,可是所緣境非有情數,但緣色境等的眼識等,決不會如境成為非情數。
由于有著上面五種特殊的意義,所以随根說識不随境說識。
五識以五淨色根為所依,是屬俱有不共所依。
所謂俱有依,揀别不是開導依,因為開導依,是前後的關系,不是俱有的關系,而五根與五識定要同時俱有,在時間上不得有前後的差别。
所謂不共依,揀别其他俱有的共依。
如第六識的分别依,第七識的染淨依&hellip第八識的根本依,不但是與前五識俱有的,而且為前五識所共的。
可是五根為五識依是不共的,就是眼根唯為眼識所依,不得為其他識所依,乃至身根唯為身識所依,不得為其他識所依。
這是唯識學上,一向這樣講的。
如據小乘俱舍論說,所謂不共,是不共于他有情的。
如自眼根唯為自眼識所依,不共其他有隋的眼識所依,耳根唯為自耳識所依,不共其他有情的耳識所依,乃至身根唯為自身識所依,不共其他有情的身識所依。
正因如此,所以為不共依。
五根為五識的俱有不共所依,隻不過是五識生起的增上緣,但精神界的活動作用生起,不但有個增上緣就算了事,還要其他的衆緣為助力,始能發生見聞等的實際作用。
論中說四緣生諸法,就是這個道理。
頌文接著說: 九緣七八好相鄰是即明顯的說明前五識各各所應具備的助緣。
分開來說:眼識須要具備九緣,才能發生活動作用,古德所謂“眼識九緣生”,就是此意。
一、以眼根為眼識生起所依的助緣,假定眼根被破壞了,眼識就不可能發生。
二、以色境為眼識生起所緣的助緣,如所緣的色境不顯現時,雖有所依的根,識亦不得生起。
三、以眼識種子為生起眼識現行的親因緣,如缺少這種子作有力的内因,眼識還是不得發生作用的。
四、以第六意識為分别依緣,因眼識定要依第六意識而起,而第六意識善能分别,所以能作眼識分别的助緣。
五、以第七識為染淨依緣,因第七識有股力量,能令前面的諸識,或成為染,或成為淨,所以能作眼識染淨依緣。
六、以第八識為根本依緣,因前七轉識的任何一識生起,都是以賴耶作為它生起的根本,沒有這一根本識為所依止,眼識是無由得生的。
七、以作意心所為眼識生起的助緣,因作意心所具有警動性,亦是動心起念的開始,任何一個心識的生起,都要受到作意的警動,才能從種子位到達現行位,絕對不能離開作意,而得生起眼識作用。
八、眼識認識客觀外在的境色,一定要有相當空間的距離,如沒有空間的距離,眼識是不能生起以見外色的,所以需要空緣為之輔助。
九、單有空間的距離,沒有光明的照射,眼識同樣無法辨别色境的青黃赤白,大小方圓,所以需要明緣輔助合識緣境。
以此九緣配合四緣來說:眼識種子為親因緣,所緣色境為所緣緣,餘七緣皆名增上緣,于四緣中,尚缺一等無間緣。
當知九緣中所具的三緣,是約與識同時俱起說的,在同一時間内,如離了這三緣,識便不能起用。
至于等無間緣,是約前後念說,即要前念滅了,才能引出後念,如果前念不滅,後念決不能生。
如像渡獨木橋一般,前者不向前去,後者便不能進。
前念心識讓出自己的位子,引導後念心識的生起,也就等于開出一條道路來,所以又名開導依。
諸心心所,沒有開導依,決不能生起。
由于心識活動有同時異時的差别,所以綜合其生起所需的助緣,是就不難看出必須四緣具足,缺少一緣識就不能得生。
頌中的“八”字,是指耳識所應具備的諸緣,即于前九緣中,除去一個明緣。
古德所謂“耳識唯從八”,就是此意。
為什麼除去明緣?因在黑暗無光中,耳識同樣可以聞聲。
如吾人早晨躺在床上,雖沒有任何光線出現,甚至眼睛還沒有睜開,但鐘聲一響立即聽到,可見耳識聞聲,不須假藉明緣。
至于空緣,境緣、根緣、作意緣、種子緣、分别依緣、染淨依緣、根本依緣的八緣,耳識生起活動,都要全部具有,缺一亦不可的,唯此中的根緣是指耳根,境緣是指聲塵,種子緣是指耳識種子。
頌中的“七”字,是指鼻、舌、身三識所應具備的諸緣,即于前八緣中,再除;空緣。
古德所謂“鼻舌身三七”,就是此意。
為什麼除去空明一一緣?因這三識緣境,必須合近前境,方能合識取境,所以不但不須假藉空緣,就是明緣亦用不著。
如在黑暗無光中,可以嗅香,可以嘗味,可以覺觸,證知不用明緣。
至于根緣、境緣、作意緣、種子緣、分别依緣、染淨依緣、根本依緣的七緣,鼻舌身識生起活動,都要全部具有,缺一是不可的。
為更易于明白起見,再分别說:鼻識的七緣是鼻根、香境、鼻識種子、作意、分别依、染淨依、根本依;舌識的七緣是舌根、味境、舌識種子、作意、分别依、染淨依、根本依;身識的七緣是身根、觸境、身識種子、作意、分别依、染淨依、根本依。
如上所說五識所具的諸緣,若再加一等無間緣,應說眼識十緣生,耳識九緣生,鼻舌身三識八緣生,或簡單的說為十、九、八緣好相鄰。
所謂好相鄰,是說五識生起所需的諸緣,彼此都像極為友善,極為相好的隔壁鄰居一樣,不論那家有了什麼事情,大家都能和洽無間的,你幫我忙,我幫你忙,互助合作的把事做好。
心識諸緣的相互一緻,讓識仗因托緣的無礙生起,去認識自己所當認識的客觀境界,也是如此。
至諸識中沒有說到等無間緣,因這是已滅之法,雖說識的生起少不了它,但不得與諸緣俱時合力,好相鄰助,所以特地略而不說。
合三離二觀台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這是明五識的業用及世間隻說五根不别說五識的所以。
五識所緣的境界及識量、識性等,既已詳細的分析,對于五識的作用,不能不有所了知,所以現特略為說明。
合三離二觀塵世觀察塵世,是顯五識的作用。
塵是五塵,亦稱五境,就是色、聲、香、味、觸的種種對象,而這種種對象,固是五根所照,亦是五識所緣。
塵是不清淨的意思,世是遷流的意思。
謂這遷流變化的世間,所有種種塵境都是染污的,生存在這世間的每個有情,去緣是諸塵境時,不知它的染污性,往往被它所迷惑,而染污了自己的淨心,所以叫它為塵。
其範圍是很廣的,内而肉體上的扶根塵,外而山河大地、日月光明等,通可叫做塵世,吾人的眼等五識,各别能取世間色等,所以叫做觀塵世。
五識所能緣到的,就是這個塵世,除了這個塵世,諸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行,無為理體,都不是五識所能緣的。
五識緣諸塵世境界,由于具緣多少不同,所以就形成了合取離取的不同,亦即所謂合中知離中知的差别,或是所謂至境不至境。
所謂至境合中知的,是鼻舌身的三識,所以說為合三,就是鼻舌身的三識,在認取客觀境界時,必須根境相合,方能有所認識,假定根境少有距離,就不能夠觀其境界。
如鼻識嗅諸香境時,一定要香氣透過空間,飄送到鼻腔的裡面,根境發生緊密的接觸,才能親切的辨别出它是好香還是惡香。
如舌識嘗諸味境時,必待鹹酸的滋味,送達到舌頭上來,對送達境嘗一嘗,才能确切的辨别出它是苦還是甜。
如身識覺觸拎暖諸境時,一定要拎暖的感觸,密接于肉體的身根,才能真切的體會到它是拎還是暖。
鼻舌身三識,雖是合中知,但據小乘衆賢論師的順正理論說:三識緣境雖賴根境的相接,但其間不無微細的差别。
如一極微分為四分:為鼻識所依的鼻根與香境之間,相距約有三分;為舌識所依的舌根與味境之間,相距約有二分;為身識所依的身根與觸境之間,相距約有一分。
所以會有這樣差别的現象,完全是由三境自體,有其粗細不同所緻。
所謂不至境離中知的,是眼耳的二識,所以說為離二。
就是眼耳二識,在認取客觀境界時,其所依根與所緣境間,必須保持相當的空間距離,然後方能有所認識。
假定根境間太過緊密接觸,反而不能觀其塵世。
如眼識見諸色境時,在可見度的範圍内,不論遠近皆可得見,若境太過接近根門,如點在限内的藥水,或落在眼内的塵埃,反而不能有所體見。
正因眼是離中知的,所以要有空緣與明緣,為它取境的最大助力。
如耳識緣諸聲境時,在可聽聞的範圍内,不論遠近皆可得聞,若太過于迫近耳門的音聲,如隆隆的大炮聲,震耳欲聲怎能聽聞?可是,小乘成實論卷第四說:“耳識二種,或到故知,或不到而知。
耳嗚以到故知,雷聲不到而知”。
有部學者不同情此說,所以順正理論破說:“吾人對于遠近音聲的聽取,有明了不明了的差别,若至根門方聽,聽近音聲明了,聽遠昔聲亦應明了;反之,聽遠昔聲不明了,聽近昔聲亦應不明了。
又聽音聲,有決了猶豫的差别,如聽較近的音聲,當下就能決了它是發自人類、畜生,或大自然界,若聽較遠的昔聲,即不免猶豫不決,不知它從什麼地方發出的昔聲。
假定聲到根門方聽,聽近昔聲決了,聽遠音聲不應有所猶豫;反之,聽遠音聲有所猶豫,聽近音聲亦應無所決了。
事實既非如此,可知耳根唯取不至境”。
在此需要特别說明的,就是頌中所說的合離,專就根境的關系而言,不是約心識的作用分别,因為識是精神的活動,根本是不據有空間的,有什麼大小遠近離合的差别?雖說識是依根而發的,但決不如根那樣的局處一隅,與根量同樣的大小。
同時還要知道的,就是識所親緣的,唯是自識所變的相分,見相二分從來不相離的。
一般不知離合之義,專就根境說的,以為指的是識,真可說是大錯特錯!研究唯識的吾人,對這不能不有個正确認識! 五識不但有緣境的作用,且亦有其領受的作用,如諸世間的一切苦樂,逼切到吾人的生命體時,五識同樣會感受其苦樂的,所以五識有苦樂舍三受的相應。
這在頌文中雖沒有說到,但在此不妨補充的說明。
因五識緣境時,容易托境領納種種的境相:如緣順境時,就起快樂的感受,若緣逆境時,就起痛苦的感受,設緣非順非逆境界時,就起不苦不樂的舍受。
五識不但有領受的作用,同時還有造業的作用,因為它與信等善心所及貪等惡心所,不時發生相應的關系,亦如前說通于三性的。
所以與信等善心所相應時,就可造成善業,設若與貪等惡心所相應時,就可造成惡業。
假定五識不造業的話,怎麼會有善惡可言?又諸善惡心所要來有什麼用?不過真正的動身發語,其權操在意識的手裡,即由五識的通達外境,激動意識的決定行為,然後動身發語的,去造或善或惡的諸業。
是則五識隻能間接的作諸善惡等業,因諸五識是常随于第六識而起活動,第六識有扶助前五識發生活動的力量。
愚者難分識與根取境的離合,在唯識學上,肯定的是根境的離合,不是識境的離合,但是有些愚癡無智的人,因為難分識與根的差别,誤以為識與境的離合,其錯誤在前已指出過。
現所成為問題的,就是一般的愚者,為什麼這樣難分根識的差别?原來對于客觀事物的照見,根識似都有它作用,于是曆來就展開了根見識見的論诤:根見家認為能見事物的是眼根,就是眼根發生觀照的功能,于是就能見到客觀的事物;識見家認為能見事物的,是識的功用并不是根,不過識見物時要依根生起就是。
在這項論诤中,無疑的,主張識見的占絕對的優勢,不特俱舍論主同情識見家,大乘唯識學者更是站在識見這一立場。
當知根是物質所構造成功的,雖是最極徽細的淨色,但亦隻具照境的功能,就是映納客觀的影像,不但沒有知覺的作用,亦不會了别客觀的塵境。
可是識就不然,它是生命體上的精神活動,不但具有知覺的功能,亦能了别客觀的塵境。
二者有著這樣明顯的差别,怎麼可說根即是識?又怎麼難以分别根識? 佛教學者所展開的根見識見的論诤,看來似乎是很簡單的,但如以哲學的眼光來看這論題,無異就是唯物與唯心的論诤。
如主精神是由物質所派生的,認為人們的心靈活動,不過是大腦小腦的靈活運動,亦即是由物質所産生的作用,離開了物質的肉體,别無所謂心識存在。
出發于這一思想的,當然立在唯物論的陣線。
依照他們的說法,吾人所有的視覺,不外是視神經的作用,亦即不外眼根的作用。
這末一來,自與佛教根見家,走上同一路線。
如主物質是由精神所派生的,認為冥頑無知時萬物,都是心識之所變現的,亦即是由精神之所造成的,離開主觀的精神,沒有客觀的物質。
出發于這一思想的,當然立在唯心論的陣營。
依照他們的說法,吾人所有的視覺,不是什麼視神經的作用,而是具有覺知的眼識了别作用。
這末一來,自與佛教識見家,走上同一路線。
嚴格說來,唯識學上,确認能見事物的,是眼識不是眼根,眼根隻為生起眼識的增上緣,其自身是機械的物質,雖有引導識種生起現行識的活動,但識畢竟還是由識種為自身的親因緣而生起的,如果沒有親因緣的自身識種,仍然無法有其精神作用的現行,是以根是不同于識的。
同時眼識還在眼根所映的色像上,變起眼識自己親所緣的色境,這個色境是眼識自己所變現的,唯識學上說為眼識變現的相分,與眼識見分相對的,合此見相二分,皆是眼識自證分所變起的。
自證分是見相的本體,見相是自證分的力用。
如此說來,見相二分,原是渾然一體的,既不可執定對象是在身外,亦不可執定眼識是在身内,更不可執定眼識局限在視神經網。
因為精神活動的心識,是卷舒自在無礙的,怎可像物質的眼根,有著局限與拘礙于是以識雖依根,但決不可說根即是識。
如說電線能傳電,但不能說電線就是電力,當知此中的電力比喻識,電線比喻根。
如是根識的劃分,不但凡夫外道不易辦别,就是愚法的聲聞行人,亦錯認第六識為根,不知根識各有種子現行的熏習,所以為說愚者難分識與根。
2無漏清淨識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诠真。
前五識的有漏雜染狀态,在前兩頌八句文中,已詳細的論述過,至五識的無漏清淨,此下一頌四句文中,子以略略的分别。
五識在凡夫生命體上活動,由于煩惱的相應,所表現的當然是雜染相,但若依佛法的修學,經過長時期的洗滌鍛鍊,自然就會變成純潔無疵的淨态。
是以雜染五識如何轉成無漏淨識,該是每個佛法行者所應知的。
變相觀空唯後得先明五識的智力,亦即顯示如何轉識成智。
轉五識所成智,名為成所作智。
但同樣的是智,可以分為三種:一、加行智,謂從凡夫位上開始修學佛法起,首先當然是要聽聞佛菩薩所開示的正法教理,于所聽聞的敵理獲得明确的認識,然後依之如法思惟修習,漸漸觀察諸法的法性,從對法性的不斷觀察中,逐漸遣離我法二執的觀念,或是淘汰所緣的各種相貌,再進一步就可引發根本無分别智,雖說這時還未能親證到預期所要證得的諸法法性的目标,但已能夠精進勇猛的不斷加行,朝向最高的目标邁進,所以這時所有的智慧叫做加行智。
雖能做到遣相觀空,畢竟仍然是有相的。
雖還不能親證法性,但可作根本智前導,就是由加行智為前導,得以引發根本智的現前。
引發根本智的加行智,雖說未到達無分别的程度,但對無分别的真理,已能生起深刻的信仰與有力的勝解,确信唯識義的無分别理,是最極究竟圓滿的。
由于有了這個信解力,所以能對治極重惡業,能不為染污惡業所染污。
二、根本智,謂運用加行位上所得的加行智,繼續不斷的奮修不已,精進勇猛的向前邁進,于依他起上把名義相應的遍計執相遣除淨盡,越過四加行的這個階段,無有阻礙的,長驅直入的,到達從未到達的歡喜地,就證得了不可言說的諸法真如。
這根本無分别智,不但能解脫煩惱所知的二障,完全成為清淨無漏的,纖毫不染的,雨過天晴的,如虛空那麼一樣的明淨,不再受任何染污法的染污,而且做到能證智與所證如的絕對一緻,不可于中分别什麼是智,什麼是如,真是所謂即智即如,即如即智,智如不二,名為根本無分别智,由此并能生起後得智。
三、俊得智,是證根本智以後所得的。
其體雖是無漏的,但仍然有所分别,不能直接的親切的緣于真如,必須變帶諸法的空性而起觀察,所以與根本智所緣是不同的。
所謂變帶,是說後得智,雖于能觀的心上,變現似真如的相貌,既是有心所變的相,而仍舊帶起真如本體,觀于生空、法空的空性。
不過菩薩得此後得智,了達世俗谛上千差萬别的現象,雖說都是因果互涉的,但實皆是如幻如化的虛妄顯現,求取它們的真實自體了不可得,如是一切虛妄不實的諸法,在諸法空性中,好像無實自性的一切幻相,顯現在太空裡頭,忽生忽減,忽隐忽現,忽有忽無,忽來忽去,其能照常如如不動的,唯有廣大無邊的虛空。
菩薩得此後得智,為救度一切衆生,常示生在這世間,雖在這世間受生,但不為世間依正二報等法所染,如虛空一樣的,水不能漂,火不能燒。
所以這後得智,是佛菩薩的利生大用,與根本智親證離言絕思的諸法真如,自得受用法樂,大大有所不同。
因為唯證相應的根本智,是絕對清淨無有餘漏的,僅能做到自利,不能由此利諸有情,亦不能如量遍知一切法相,為了進一步的利他有情,不得不依彼體相,變起與真如相似的空相,起正分别,重重審究諸法的體用性相,方可圓成一切種智,化導一切有情命者,令他亦得成就一切智,這都是後得智的功用,所以說變相觀空唯後得。
果中猶自不诠真佛菩薩以根本智親證真如後,雖複以所得的後得智變相觀空,但這變相觀空的後得智,果位上的諸佛如來固然得到,因位中的地上菩薩同樣得到,所以這是因果位上都能得到的妙智。
但所得到的這後得智,變帶真如本體而觀諸法空相,固然定可以的,然而,不但因中不能證得真理,就是到達最高佛果位上,亦不能圓具或證得真理,所以說果中猶自不诠真。
诠在這兒,或當圓具講,或當證得講。
可是在此所要問的,就是到了佛果位上,為什麼猶自不诠真?當知依五根而起活動的五識,雖說是緣現量的境界,但隻能觀察諸法的事相,并不能體悟諸法的真理,不特在因中是如此,就是到果位上亦是這樣,所以成所作智,雖能仿效後三智變相觀于空無我理,但所觀的是相似的空性,并不是挾帶本體,直接的觀于真如,所以說果中猶自未能圓具真如妙理。
再說,五識與八識有著聯帶相生的關系,就是由有第八阿賴耶識,才有前五識的生起,所以不到佛果位上,賴耶轉成大圓鏡智時,五識在因中,不論到達怎樣的階位,是都不能單獨轉為成所作智的,所以五識轉依的成所作智,定要到達成佛時才得生起。
因為五識是依五根起的,所依的五淨色根,不但在凡夫位上是有漏的,就是在菩薩的十地位中亦是有漏的,依之而起的五識,說它是有漏,自更不用說。
進一步說,就是到了異熟識轉變,依五根起的五識還是有漏,無漏的成所作智,當不能依彼而起。
要到“金剛道後異熟空”了,第八識所變的有漏五根,完全成為清淨的,再由清淨無垢識變起無漏根,由無漏根發生無漏識,才轉為成所作智而起作用,所以說果中猶自未能圓具真如妙理。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五識的智力已略為說明,五識的轉依及其所發揮的功用,再略為一談。
五識的轉依,可說是自利功德的圓成,識轉成智所發揮的功用,可說是利他功德的圓成。
圓明初發成無漏前五識不能單獨轉依,要随第八識的轉依而轉依,這在前面已略為說過。
五識轉為成所作智,不特加行位上的賢者菩薩做不到,就是登地以上的聖者菩薩亦做不到,唯有到最高佛果位上才能完成。
前曾一再說過,五識是依五根而現起的,五根則是第八識所變緣的相分,在能變現的第八識,沒有轉成無漏以前,所變現的五根相分,不可能成為無漏的,由所依根是有漏,依彼而起的五識,當然亦是有漏的,能緣的心識既屬有漏,無漏的成所作智,怎麼能依彼而起?前五識與第八識的關系太過密切,所以作為生命總體的第八識,在因中未成轉為無漏以前,為其所變緣的根身,當然還是屬有漏的,因為根識相依,性質是相同的。
一旦第八識轉成無漏而為大圓鏡智,不但前五識随而轉為成所作智,就是整個宇宙人生,亦完全改觀,變為新鮮莊嚴的面貌。
在唯識學上說,萬法皆以賴耶為本,所以賴耶的轉依非常重要。
成唯識論卷第十說:“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成佛方得生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無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于境明昧異故。
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
頌中所說圓明二字,就是指的大圓鏡智,而此大圓鏡智,要到金剛道後異熟空時,彼第八識體成為無垢,方于最初的一念得以完成。
因為到這時候,有漏異熟識空,由彼所變的有漏五根亦盡,依彼五根而起的有漏五識亦盡,完全轉成無漏的五根五識,所以說圓明初發時,五識成為無漏,成所作智在這時候,也就顯現生起。
三類分身息苦輪五識轉為無漏淨智,所以名為成所作智。
在如來立場講,其所應作的自利事業,不論所應斷所應修的,皆已成辦,所以名為成所作智。
諸佛如來,不唯要成辦自己所應成辦的一切,而且還要成辦利益一切衆生的事業,但能成辦利益一切衆生的事業,唯此成所作智。
因它經常的考慮:如何去完成利益一切衆生事?如何去推動一切弘法利生事?如是自利利他究竟功圓,諸有一切所作皆悉成辦,所以果地稱它為成所作智。
諸有在生死中的衆生,為無明愛取之所推動,長期的流轉三界,不斷的輪回五趣,受種種痛苦襲擊,如輪無端的往返,沒有窮盡的時候,所以稱為苦輪。
被此苦輪逼迫得喘不過氣來時,當就熱切的希望如何息諸苦輪。
但能為諸衆生息諸苦輪的唯佛與佛,而佛息諸衆生的苦輪,不是随自己的心意,要怎樣就怎樣的,是要适應衆生的根性,适應機宜的需要,适應接受的程度,在不同的國土,作三類分身的。
一、為應高級的十地菩薩機宜,示現千丈的盧舍那身,為宣地上的十波羅密法,合其依這大法修行,息彼變易生死的苦輪。
二、為應二乘以及凡夫的機宜,示現丈六的小化身,為說苦集滅道的四谛法,合其依四谛法修行,息彼分段生死的苦輪。
三、為應各類不同的機宜,示現随諸種類的化身,為說各各所能接受的孜法,使其依之如法修行,合其得以離苦得樂。
所以佛息衆生苦輪,完全是為适應衆生的機宜,運用種種方便子以利導接引,使諸衆生真正得到解脫自在,不再無有了期的如旋火輪那樣的備受衆苦,所以說為三類分身息苦輪。
假定不是這樣運用方便,身唯一身,法唯一法,不能适應各類缁宜,怎能息諸衆生苦輪?但佛為慈悲心所驅使,憐愍衆生的備受衆苦,沒有片刻停止的時候,不得不作三類分身,為不同的衆生,說不同的教法,使得息諸苦輪。
佛對我們衆生,是怎樣的慈悲,有怎樣的恩德,不難從這兒得其消息。
這末說來,無明不單是無智,且是不知無我而視為我,以此我執心而妄計我、我所,較之有部等所說的無明,是更廣義的,亦更積極的。
最俊再說一說無明與諸識及諸煩惱心所相應的關系:南傳佛教說無明與前五識不相應,唯與不善意識相應曠成實論所說與此大體相同,因彼說無明唯存于第六意識,前五識沒有煩惱,無明當亦沒有。
有部因說無明與一切煩惱相應,而且屬于不善煩惱,所以存于三界一切六識之中。
大乘唯識學派所說與這是同樣的,不過在八識中,他們認為,除了第八識沒有煩惱,亦不與無明相應外,就是第七識亦必常與無明相應俱起。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鄰。
這兩句頌是明前五識的依緣。
依佛法說,諸有為法,不論是精神界、物質界,都要待緣而生,依他而起的,沒有一法是自然生。
非自然生的緣生法,依緣是怎樣的,應該有個認識。
如現在所講的前五識,所以會生起活動作用,辨認客觀的外在境相,并不是偶然的,是有它依緣的,具所應具的依緣,如缺少了任何一個,就無法發生其活動,所以奘公特用兩句頌,清楚的顯示這三思義。
五識同依淨色根此明五識的所依,就是眼識依眼根,耳識依耳根,鼻識依鼻根,舌識依舌根,身識依身根。
五識所依的五根,雖皆是屬于色根,但有淨色根與浮塵棋的差别,淨色根又名勝義根,浮塵根又名扶根塵。
于此二種不同的根中,五識所依的,是内在的淨色根,不是外在的浮塵根。
為識所依的淨色根,分布在有情的肉團裡面,為地水火風的清淨四大所造。
由于它的相貌極為做細,不是吾人肉眼所能見得到的,由于它的自體極為清淨,所以能映攝外境而為五識之所依止,五識因依淨色根,得起認識的作用。
至于吾人所見到的,如眼根的眼珠,耳根的耳鼓,鼻根的鼻腔,舌根的舌膜,身根的肌膚,佛法稱為扶根塵,是扶持淨色五根的塵埃,能令五根得以暫住不壞。
由于它的粗糙混濁,加上極為虛浮不實,所以又名浮塵根,不特不能發生識的作用,且是眼識所緣之境。
我在俱舍論頌講記分别界品中說:“五根發生五識,在心理學上說,是有機感覺産生活動,是有機體認識世界的活動。
所以佛法說的淨色根,就是生理學上說的感覺神經,佛法說的扶根塵,就是生理學上說的感覺器官。
感覺神經,為知識所由獲得途徑。
假定感覺神經中某一部份壞了,那他某一部份的知覺,必然就失去作用,不管他怎樣仍在運動。
佛法說:我們之所以能見色聞聲,是淨色根的唯一功能,如内在的淨色根壞了,外在的眼球縱然完好無恙,而終不能發生照物的功用。
這樣比對來講,可見佛法所說的五根機能,與現代生理學所說相近”。
五識生起活動作用,不但要有所依根,同時還要所緣境,所謂根境和合,才有識的生起。
俱舍論頌講記分别界品,我亦這樣分析說:“約依根說,可名根識,即能緣的心識,依于所依的眼根,就叫眼識,乃至能緣的心識,依于所依的身根,就叫身識。
約緣境說,可名境識,即能緣的心識,緣于所緣的色境,就叫色識,乃至能緣的心識,緣于所緣的觸境,就叫觸識。
不過通常都稱為眼識等,很少叫做色識等罷了。
其實是可叫做色識等的。
如舊婆沙五十五引外入經說:“緣色生識,是名色識,乃至廣說”。
既然如此,為什麼一般都叫限識等呢”?關于這問題,現略明如下: 五識所以大都依根立名,原因五根給子五識的生起,具有五個強有力的助力:一、依根之識,謂五識必須依托五根,才能生起它的活動。
就是有了根,識才會來依附而住,并且運用根的力量,緣于所要緣的境界。
如第六識所依的意根,雖則是無形的,但識也仍住在無形的根中,緣于所要緣的境界。
可是外塵沒有為識之所依附的可能。
二、根所發識,謂五識的生起,完全是由五根所引發的,根如有了損壞變異,識也跟著起了變化。
如根增長健全,識的認識就敏銳分明;根若損減,識的認識就暗昧不明。
比方近視眼的人,就因眼根有了變異,識用自然暗昧起來。
至于外在的色等諸境,不論有著怎樣的增損變化,絕不會影響到内在心識視聽等的能力,仍然了别外境的如何。
可見根和識的關系較為密切。
三、屬根之識,謂五識的生起,完全屬于根的。
因為識所依根,恒時相續不斷,什麼時候要依它生起活動,就什麼時候可以依它生起;但是識所緣境,有時會間斷的,不能經常的為識所緣,所以色種不及根種給子識種生起現行的力量來得大。
四、助根之識,謂五識的生起,固然依于五根,但生起的五識,對于所依的根,亦有相當助力。
如識所領受的是樂境,就可有益于内在的色根,使根亦有适悅的快感;若識所接觸的是逆境,就會有損于内在的色根,使根亦覺得有刺激的痛感。
是以能依的心識,有助所依的色根。
五、如根之識,謂五識的照境,亦如五根的能照境,彼此有著相同的性質,如眼識是緣黃色的,眼根亦必如眼識照矚黃色,決不會去照另外不同的境色。
同樣的理由,若眼根是照綠色的境界,依根而生起的眼識,亦必如根是緣綠色的境界,決不會去緣另外不同的境色。
還有限根等是屬有情數的依根而有的眼識等,亦必如根成為有情數,可是所緣境非有情數,但緣色境等的眼識等,決不會如境成為非情數。
由于有著上面五種特殊的意義,所以随根說識不随境說識。
五識以五淨色根為所依,是屬俱有不共所依。
所謂俱有依,揀别不是開導依,因為開導依,是前後的關系,不是俱有的關系,而五根與五識定要同時俱有,在時間上不得有前後的差别。
所謂不共依,揀别其他俱有的共依。
如第六識的分别依,第七識的染淨依&hellip第八識的根本依,不但是與前五識俱有的,而且為前五識所共的。
可是五根為五識依是不共的,就是眼根唯為眼識所依,不得為其他識所依,乃至身根唯為身識所依,不得為其他識所依。
這是唯識學上,一向這樣講的。
如據小乘俱舍論說,所謂不共,是不共于他有情的。
如自眼根唯為自眼識所依,不共其他有隋的眼識所依,耳根唯為自耳識所依,不共其他有情的耳識所依,乃至身根唯為自身識所依,不共其他有情的身識所依。
正因如此,所以為不共依。
五根為五識的俱有不共所依,隻不過是五識生起的增上緣,但精神界的活動作用生起,不但有個增上緣就算了事,還要其他的衆緣為助力,始能發生見聞等的實際作用。
論中說四緣生諸法,就是這個道理。
頌文接著說: 九緣七八好相鄰是即明顯的說明前五識各各所應具備的助緣。
分開來說:眼識須要具備九緣,才能發生活動作用,古德所謂“眼識九緣生”,就是此意。
一、以眼根為眼識生起所依的助緣,假定眼根被破壞了,眼識就不可能發生。
二、以色境為眼識生起所緣的助緣,如所緣的色境不顯現時,雖有所依的根,識亦不得生起。
三、以眼識種子為生起眼識現行的親因緣,如缺少這種子作有力的内因,眼識還是不得發生作用的。
四、以第六意識為分别依緣,因眼識定要依第六意識而起,而第六意識善能分别,所以能作眼識分别的助緣。
五、以第七識為染淨依緣,因第七識有股力量,能令前面的諸識,或成為染,或成為淨,所以能作眼識染淨依緣。
六、以第八識為根本依緣,因前七轉識的任何一識生起,都是以賴耶作為它生起的根本,沒有這一根本識為所依止,眼識是無由得生的。
七、以作意心所為眼識生起的助緣,因作意心所具有警動性,亦是動心起念的開始,任何一個心識的生起,都要受到作意的警動,才能從種子位到達現行位,絕對不能離開作意,而得生起眼識作用。
八、眼識認識客觀外在的境色,一定要有相當空間的距離,如沒有空間的距離,眼識是不能生起以見外色的,所以需要空緣為之輔助。
九、單有空間的距離,沒有光明的照射,眼識同樣無法辨别色境的青黃赤白,大小方圓,所以需要明緣輔助合識緣境。
以此九緣配合四緣來說:眼識種子為親因緣,所緣色境為所緣緣,餘七緣皆名增上緣,于四緣中,尚缺一等無間緣。
當知九緣中所具的三緣,是約與識同時俱起說的,在同一時間内,如離了這三緣,識便不能起用。
至于等無間緣,是約前後念說,即要前念滅了,才能引出後念,如果前念不滅,後念決不能生。
如像渡獨木橋一般,前者不向前去,後者便不能進。
前念心識讓出自己的位子,引導後念心識的生起,也就等于開出一條道路來,所以又名開導依。
諸心心所,沒有開導依,決不能生起。
由于心識活動有同時異時的差别,所以綜合其生起所需的助緣,是就不難看出必須四緣具足,缺少一緣識就不能得生。
頌中的“八”字,是指耳識所應具備的諸緣,即于前九緣中,除去一個明緣。
古德所謂“耳識唯從八”,就是此意。
為什麼除去明緣?因在黑暗無光中,耳識同樣可以聞聲。
如吾人早晨躺在床上,雖沒有任何光線出現,甚至眼睛還沒有睜開,但鐘聲一響立即聽到,可見耳識聞聲,不須假藉明緣。
至于空緣,境緣、根緣、作意緣、種子緣、分别依緣、染淨依緣、根本依緣的八緣,耳識生起活動,都要全部具有,缺一亦不可的,唯此中的根緣是指耳根,境緣是指聲塵,種子緣是指耳識種子。
頌中的“七”字,是指鼻、舌、身三識所應具備的諸緣,即于前八緣中,再除;空緣。
古德所謂“鼻舌身三七”,就是此意。
為什麼除去空明一一緣?因這三識緣境,必須合近前境,方能合識取境,所以不但不須假藉空緣,就是明緣亦用不著。
如在黑暗無光中,可以嗅香,可以嘗味,可以覺觸,證知不用明緣。
至于根緣、境緣、作意緣、種子緣、分别依緣、染淨依緣、根本依緣的七緣,鼻舌身識生起活動,都要全部具有,缺一是不可的。
為更易于明白起見,再分别說:鼻識的七緣是鼻根、香境、鼻識種子、作意、分别依、染淨依、根本依;舌識的七緣是舌根、味境、舌識種子、作意、分别依、染淨依、根本依;身識的七緣是身根、觸境、身識種子、作意、分别依、染淨依、根本依。
如上所說五識所具的諸緣,若再加一等無間緣,應說眼識十緣生,耳識九緣生,鼻舌身三識八緣生,或簡單的說為十、九、八緣好相鄰。
所謂好相鄰,是說五識生起所需的諸緣,彼此都像極為友善,極為相好的隔壁鄰居一樣,不論那家有了什麼事情,大家都能和洽無間的,你幫我忙,我幫你忙,互助合作的把事做好。
心識諸緣的相互一緻,讓識仗因托緣的無礙生起,去認識自己所當認識的客觀境界,也是如此。
至諸識中沒有說到等無間緣,因這是已滅之法,雖說識的生起少不了它,但不得與諸緣俱時合力,好相鄰助,所以特地略而不說。
合三離二觀台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這是明五識的業用及世間隻說五根不别說五識的所以。
五識所緣的境界及識量、識性等,既已詳細的分析,對于五識的作用,不能不有所了知,所以現特略為說明。
合三離二觀塵世觀察塵世,是顯五識的作用。
塵是五塵,亦稱五境,就是色、聲、香、味、觸的種種對象,而這種種對象,固是五根所照,亦是五識所緣。
塵是不清淨的意思,世是遷流的意思。
謂這遷流變化的世間,所有種種塵境都是染污的,生存在這世間的每個有情,去緣是諸塵境時,不知它的染污性,往往被它所迷惑,而染污了自己的淨心,所以叫它為塵。
其範圍是很廣的,内而肉體上的扶根塵,外而山河大地、日月光明等,通可叫做塵世,吾人的眼等五識,各别能取世間色等,所以叫做觀塵世。
五識所能緣到的,就是這個塵世,除了這個塵世,諸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行,無為理體,都不是五識所能緣的。
五識緣諸塵世境界,由于具緣多少不同,所以就形成了合取離取的不同,亦即所謂合中知離中知的差别,或是所謂至境不至境。
所謂至境合中知的,是鼻舌身的三識,所以說為合三,就是鼻舌身的三識,在認取客觀境界時,必須根境相合,方能有所認識,假定根境少有距離,就不能夠觀其境界。
如鼻識嗅諸香境時,一定要香氣透過空間,飄送到鼻腔的裡面,根境發生緊密的接觸,才能親切的辨别出它是好香還是惡香。
如舌識嘗諸味境時,必待鹹酸的滋味,送達到舌頭上來,對送達境嘗一嘗,才能确切的辨别出它是苦還是甜。
如身識覺觸拎暖諸境時,一定要拎暖的感觸,密接于肉體的身根,才能真切的體會到它是拎還是暖。
鼻舌身三識,雖是合中知,但據小乘衆賢論師的順正理論說:三識緣境雖賴根境的相接,但其間不無微細的差别。
如一極微分為四分:為鼻識所依的鼻根與香境之間,相距約有三分;為舌識所依的舌根與味境之間,相距約有二分;為身識所依的身根與觸境之間,相距約有一分。
所以會有這樣差别的現象,完全是由三境自體,有其粗細不同所緻。
所謂不至境離中知的,是眼耳的二識,所以說為離二。
就是眼耳二識,在認取客觀境界時,其所依根與所緣境間,必須保持相當的空間距離,然後方能有所認識。
假定根境間太過緊密接觸,反而不能觀其塵世。
如眼識見諸色境時,在可見度的範圍内,不論遠近皆可得見,若境太過接近根門,如點在限内的藥水,或落在眼内的塵埃,反而不能有所體見。
正因眼是離中知的,所以要有空緣與明緣,為它取境的最大助力。
如耳識緣諸聲境時,在可聽聞的範圍内,不論遠近皆可得聞,若太過于迫近耳門的音聲,如隆隆的大炮聲,震耳欲聲怎能聽聞?可是,小乘成實論卷第四說:“耳識二種,或到故知,或不到而知。
耳嗚以到故知,雷聲不到而知”。
有部學者不同情此說,所以順正理論破說:“吾人對于遠近音聲的聽取,有明了不明了的差别,若至根門方聽,聽近音聲明了,聽遠昔聲亦應明了;反之,聽遠昔聲不明了,聽近昔聲亦應不明了。
又聽音聲,有決了猶豫的差别,如聽較近的音聲,當下就能決了它是發自人類、畜生,或大自然界,若聽較遠的昔聲,即不免猶豫不決,不知它從什麼地方發出的昔聲。
假定聲到根門方聽,聽近昔聲決了,聽遠音聲不應有所猶豫;反之,聽遠音聲有所猶豫,聽近音聲亦應無所決了。
事實既非如此,可知耳根唯取不至境”。
在此需要特别說明的,就是頌中所說的合離,專就根境的關系而言,不是約心識的作用分别,因為識是精神的活動,根本是不據有空間的,有什麼大小遠近離合的差别?雖說識是依根而發的,但決不如根那樣的局處一隅,與根量同樣的大小。
同時還要知道的,就是識所親緣的,唯是自識所變的相分,見相二分從來不相離的。
一般不知離合之義,專就根境說的,以為指的是識,真可說是大錯特錯!研究唯識的吾人,對這不能不有個正确認識! 五識不但有緣境的作用,且亦有其領受的作用,如諸世間的一切苦樂,逼切到吾人的生命體時,五識同樣會感受其苦樂的,所以五識有苦樂舍三受的相應。
這在頌文中雖沒有說到,但在此不妨補充的說明。
因五識緣境時,容易托境領納種種的境相:如緣順境時,就起快樂的感受,若緣逆境時,就起痛苦的感受,設緣非順非逆境界時,就起不苦不樂的舍受。
五識不但有領受的作用,同時還有造業的作用,因為它與信等善心所及貪等惡心所,不時發生相應的關系,亦如前說通于三性的。
所以與信等善心所相應時,就可造成善業,設若與貪等惡心所相應時,就可造成惡業。
假定五識不造業的話,怎麼會有善惡可言?又諸善惡心所要來有什麼用?不過真正的動身發語,其權操在意識的手裡,即由五識的通達外境,激動意識的決定行為,然後動身發語的,去造或善或惡的諸業。
是則五識隻能間接的作諸善惡等業,因諸五識是常随于第六識而起活動,第六識有扶助前五識發生活動的力量。
愚者難分識與根取境的離合,在唯識學上,肯定的是根境的離合,不是識境的離合,但是有些愚癡無智的人,因為難分識與根的差别,誤以為識與境的離合,其錯誤在前已指出過。
現所成為問題的,就是一般的愚者,為什麼這樣難分根識的差别?原來對于客觀事物的照見,根識似都有它作用,于是曆來就展開了根見識見的論诤:根見家認為能見事物的是眼根,就是眼根發生觀照的功能,于是就能見到客觀的事物;識見家認為能見事物的,是識的功用并不是根,不過識見物時要依根生起就是。
在這項論诤中,無疑的,主張識見的占絕對的優勢,不特俱舍論主同情識見家,大乘唯識學者更是站在識見這一立場。
當知根是物質所構造成功的,雖是最極徽細的淨色,但亦隻具照境的功能,就是映納客觀的影像,不但沒有知覺的作用,亦不會了别客觀的塵境。
可是識就不然,它是生命體上的精神活動,不但具有知覺的功能,亦能了别客觀的塵境。
二者有著這樣明顯的差别,怎麼可說根即是識?又怎麼難以分别根識? 佛教學者所展開的根見識見的論诤,看來似乎是很簡單的,但如以哲學的眼光來看這論題,無異就是唯物與唯心的論诤。
如主精神是由物質所派生的,認為人們的心靈活動,不過是大腦小腦的靈活運動,亦即是由物質所産生的作用,離開了物質的肉體,别無所謂心識存在。
出發于這一思想的,當然立在唯物論的陣線。
依照他們的說法,吾人所有的視覺,不外是視神經的作用,亦即不外眼根的作用。
這末一來,自與佛教根見家,走上同一路線。
如主物質是由精神所派生的,認為冥頑無知時萬物,都是心識之所變現的,亦即是由精神之所造成的,離開主觀的精神,沒有客觀的物質。
出發于這一思想的,當然立在唯心論的陣營。
依照他們的說法,吾人所有的視覺,不是什麼視神經的作用,而是具有覺知的眼識了别作用。
這末一來,自與佛教識見家,走上同一路線。
嚴格說來,唯識學上,确認能見事物的,是眼識不是眼根,眼根隻為生起眼識的增上緣,其自身是機械的物質,雖有引導識種生起現行識的活動,但識畢竟還是由識種為自身的親因緣而生起的,如果沒有親因緣的自身識種,仍然無法有其精神作用的現行,是以根是不同于識的。
同時眼識還在眼根所映的色像上,變起眼識自己親所緣的色境,這個色境是眼識自己所變現的,唯識學上說為眼識變現的相分,與眼識見分相對的,合此見相二分,皆是眼識自證分所變起的。
自證分是見相的本體,見相是自證分的力用。
如此說來,見相二分,原是渾然一體的,既不可執定對象是在身外,亦不可執定眼識是在身内,更不可執定眼識局限在視神經網。
因為精神活動的心識,是卷舒自在無礙的,怎可像物質的眼根,有著局限與拘礙于是以識雖依根,但決不可說根即是識。
如說電線能傳電,但不能說電線就是電力,當知此中的電力比喻識,電線比喻根。
如是根識的劃分,不但凡夫外道不易辦别,就是愚法的聲聞行人,亦錯認第六識為根,不知根識各有種子現行的熏習,所以為說愚者難分識與根。
2無漏清淨識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诠真。
前五識的有漏雜染狀态,在前兩頌八句文中,已詳細的論述過,至五識的無漏清淨,此下一頌四句文中,子以略略的分别。
五識在凡夫生命體上活動,由于煩惱的相應,所表現的當然是雜染相,但若依佛法的修學,經過長時期的洗滌鍛鍊,自然就會變成純潔無疵的淨态。
是以雜染五識如何轉成無漏淨識,該是每個佛法行者所應知的。
變相觀空唯後得先明五識的智力,亦即顯示如何轉識成智。
轉五識所成智,名為成所作智。
但同樣的是智,可以分為三種:一、加行智,謂從凡夫位上開始修學佛法起,首先當然是要聽聞佛菩薩所開示的正法教理,于所聽聞的敵理獲得明确的認識,然後依之如法思惟修習,漸漸觀察諸法的法性,從對法性的不斷觀察中,逐漸遣離我法二執的觀念,或是淘汰所緣的各種相貌,再進一步就可引發根本無分别智,雖說這時還未能親證到預期所要證得的諸法法性的目标,但已能夠精進勇猛的不斷加行,朝向最高的目标邁進,所以這時所有的智慧叫做加行智。
雖能做到遣相觀空,畢竟仍然是有相的。
雖還不能親證法性,但可作根本智前導,就是由加行智為前導,得以引發根本智的現前。
引發根本智的加行智,雖說未到達無分别的程度,但對無分别的真理,已能生起深刻的信仰與有力的勝解,确信唯識義的無分别理,是最極究竟圓滿的。
由于有了這個信解力,所以能對治極重惡業,能不為染污惡業所染污。
二、根本智,謂運用加行位上所得的加行智,繼續不斷的奮修不已,精進勇猛的向前邁進,于依他起上把名義相應的遍計執相遣除淨盡,越過四加行的這個階段,無有阻礙的,長驅直入的,到達從未到達的歡喜地,就證得了不可言說的諸法真如。
這根本無分别智,不但能解脫煩惱所知的二障,完全成為清淨無漏的,纖毫不染的,雨過天晴的,如虛空那麼一樣的明淨,不再受任何染污法的染污,而且做到能證智與所證如的絕對一緻,不可于中分别什麼是智,什麼是如,真是所謂即智即如,即如即智,智如不二,名為根本無分别智,由此并能生起後得智。
三、俊得智,是證根本智以後所得的。
其體雖是無漏的,但仍然有所分别,不能直接的親切的緣于真如,必須變帶諸法的空性而起觀察,所以與根本智所緣是不同的。
所謂變帶,是說後得智,雖于能觀的心上,變現似真如的相貌,既是有心所變的相,而仍舊帶起真如本體,觀于生空、法空的空性。
不過菩薩得此後得智,了達世俗谛上千差萬别的現象,雖說都是因果互涉的,但實皆是如幻如化的虛妄顯現,求取它們的真實自體了不可得,如是一切虛妄不實的諸法,在諸法空性中,好像無實自性的一切幻相,顯現在太空裡頭,忽生忽減,忽隐忽現,忽有忽無,忽來忽去,其能照常如如不動的,唯有廣大無邊的虛空。
菩薩得此後得智,為救度一切衆生,常示生在這世間,雖在這世間受生,但不為世間依正二報等法所染,如虛空一樣的,水不能漂,火不能燒。
所以這後得智,是佛菩薩的利生大用,與根本智親證離言絕思的諸法真如,自得受用法樂,大大有所不同。
因為唯證相應的根本智,是絕對清淨無有餘漏的,僅能做到自利,不能由此利諸有情,亦不能如量遍知一切法相,為了進一步的利他有情,不得不依彼體相,變起與真如相似的空相,起正分别,重重審究諸法的體用性相,方可圓成一切種智,化導一切有情命者,令他亦得成就一切智,這都是後得智的功用,所以說變相觀空唯後得。
果中猶自不诠真佛菩薩以根本智親證真如後,雖複以所得的後得智變相觀空,但這變相觀空的後得智,果位上的諸佛如來固然得到,因位中的地上菩薩同樣得到,所以這是因果位上都能得到的妙智。
但所得到的這後得智,變帶真如本體而觀諸法空相,固然定可以的,然而,不但因中不能證得真理,就是到達最高佛果位上,亦不能圓具或證得真理,所以說果中猶自不诠真。
诠在這兒,或當圓具講,或當證得講。
可是在此所要問的,就是到了佛果位上,為什麼猶自不诠真?當知依五根而起活動的五識,雖說是緣現量的境界,但隻能觀察諸法的事相,并不能體悟諸法的真理,不特在因中是如此,就是到果位上亦是這樣,所以成所作智,雖能仿效後三智變相觀于空無我理,但所觀的是相似的空性,并不是挾帶本體,直接的觀于真如,所以說果中猶自未能圓具真如妙理。
再說,五識與八識有著聯帶相生的關系,就是由有第八阿賴耶識,才有前五識的生起,所以不到佛果位上,賴耶轉成大圓鏡智時,五識在因中,不論到達怎樣的階位,是都不能單獨轉為成所作智的,所以五識轉依的成所作智,定要到達成佛時才得生起。
因為五識是依五根起的,所依的五淨色根,不但在凡夫位上是有漏的,就是在菩薩的十地位中亦是有漏的,依之而起的五識,說它是有漏,自更不用說。
進一步說,就是到了異熟識轉變,依五根起的五識還是有漏,無漏的成所作智,當不能依彼而起。
要到“金剛道後異熟空”了,第八識所變的有漏五根,完全成為清淨的,再由清淨無垢識變起無漏根,由無漏根發生無漏識,才轉為成所作智而起作用,所以說果中猶自未能圓具真如妙理。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五識的智力已略為說明,五識的轉依及其所發揮的功用,再略為一談。
五識的轉依,可說是自利功德的圓成,識轉成智所發揮的功用,可說是利他功德的圓成。
圓明初發成無漏前五識不能單獨轉依,要随第八識的轉依而轉依,這在前面已略為說過。
五識轉為成所作智,不特加行位上的賢者菩薩做不到,就是登地以上的聖者菩薩亦做不到,唯有到最高佛果位上才能完成。
前曾一再說過,五識是依五根而現起的,五根則是第八識所變緣的相分,在能變現的第八識,沒有轉成無漏以前,所變現的五根相分,不可能成為無漏的,由所依根是有漏,依彼而起的五識,當然亦是有漏的,能緣的心識既屬有漏,無漏的成所作智,怎麼能依彼而起?前五識與第八識的關系太過密切,所以作為生命總體的第八識,在因中未成轉為無漏以前,為其所變緣的根身,當然還是屬有漏的,因為根識相依,性質是相同的。
一旦第八識轉成無漏而為大圓鏡智,不但前五識随而轉為成所作智,就是整個宇宙人生,亦完全改觀,變為新鮮莊嚴的面貌。
在唯識學上說,萬法皆以賴耶為本,所以賴耶的轉依非常重要。
成唯識論卷第十說:“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成佛方得生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無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于境明昧異故。
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
頌中所說圓明二字,就是指的大圓鏡智,而此大圓鏡智,要到金剛道後異熟空時,彼第八識體成為無垢,方于最初的一念得以完成。
因為到這時候,有漏異熟識空,由彼所變的有漏五根亦盡,依彼五根而起的有漏五識亦盡,完全轉成無漏的五根五識,所以說圓明初發時,五識成為無漏,成所作智在這時候,也就顯現生起。
三類分身息苦輪五識轉為無漏淨智,所以名為成所作智。
在如來立場講,其所應作的自利事業,不論所應斷所應修的,皆已成辦,所以名為成所作智。
諸佛如來,不唯要成辦自己所應成辦的一切,而且還要成辦利益一切衆生的事業,但能成辦利益一切衆生的事業,唯此成所作智。
因它經常的考慮:如何去完成利益一切衆生事?如何去推動一切弘法利生事?如是自利利他究竟功圓,諸有一切所作皆悉成辦,所以果地稱它為成所作智。
諸有在生死中的衆生,為無明愛取之所推動,長期的流轉三界,不斷的輪回五趣,受種種痛苦襲擊,如輪無端的往返,沒有窮盡的時候,所以稱為苦輪。
被此苦輪逼迫得喘不過氣來時,當就熱切的希望如何息諸苦輪。
但能為諸衆生息諸苦輪的唯佛與佛,而佛息諸衆生的苦輪,不是随自己的心意,要怎樣就怎樣的,是要适應衆生的根性,适應機宜的需要,适應接受的程度,在不同的國土,作三類分身的。
一、為應高級的十地菩薩機宜,示現千丈的盧舍那身,為宣地上的十波羅密法,合其依這大法修行,息彼變易生死的苦輪。
二、為應二乘以及凡夫的機宜,示現丈六的小化身,為說苦集滅道的四谛法,合其依四谛法修行,息彼分段生死的苦輪。
三、為應各類不同的機宜,示現随諸種類的化身,為說各各所能接受的孜法,使其依之如法修行,合其得以離苦得樂。
所以佛息衆生苦輪,完全是為适應衆生的機宜,運用種種方便子以利導接引,使諸衆生真正得到解脫自在,不再無有了期的如旋火輪那樣的備受衆苦,所以說為三類分身息苦輪。
假定不是這樣運用方便,身唯一身,法唯一法,不能适應各類缁宜,怎能息諸衆生苦輪?但佛為慈悲心所驅使,憐愍衆生的備受衆苦,沒有片刻停止的時候,不得不作三類分身,為不同的衆生,說不同的教法,使得息諸苦輪。
佛對我們衆生,是怎樣的慈悲,有怎樣的恩德,不難從這兒得其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