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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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任;但化度衆生,亦有四種方法不可不知,茲說明如下:
一、布施法:所有錢财法物,資生之具,一切所有,盡給前人,平等舍施,不分怨親。
二、愛語法:凡是待人接物,要和顔可親,以慈愛語,悅可衆意,使人一見生歡喜心。
三、利行法:以其所修功德,回向衆生,離苦得樂,自度度人,造福社會,利濟人群。
四、同事法:與衆同謀同行,共苦共甘,融洽感情,增進親善,所有教化,樂意接受。
四十五、佛陀是宗教的革命者 印度最早的宗教是婆羅門教,它的創立有數千年之久。
所奉行的經典,是“壽”、“詞”、“平”、“術”四韋陀(明智)典,除說明世間萬物均為梵天所生之外,并從梵天生出印度的四姓種族。
他們說從梵天口中生出婆羅門(淨裔)種,其形最淨,故曰淨裔。
從梵天兩臂生出刹帝利(王族)種,以其兩臂有力,故曰王種。
從梵天兩肋生出毗舍(商賈)種,以其兩肋平身,故能往來自如,是為行走的商人。
從梵天兩腳生出首陀(農夫)種,以其兩腳最能奔勞,故為勞動的農夫。
能生之處既有上下之分,所生四姓亦應不等,故印度四姓階級制度之不平等者即此義也。
佛陀出世,見到婆羅門這種不平等的理論,深表不滿,如是倡導心佛衆生,三無差别的真理,發明三界唯心作,萬法依識起的學說,打破婆羅門教從梵天生四姓的種種謬計,更推翻了四姓階級不應平等的邪說,解脫了一般文化思想的束縛,使之得到佛陀道德學說的洗禮與啟示。
四十六、佛教各宗派之介紹 佛教傳來中國之後,盛行于隋唐之間,又因古德精心研究,極力提倡,遂将大小乘經論、教義及修持方法,發揮創立十種宗派,随衆生根機欲修何宗,即依何宗經論研究,或求各宗大德指示之,自得入門之徑。
一、俱舍宗——依《俱舍論》,發揮“教理行果”攝持所依之法相,亦名小乘有宗。
二、成實宗——依《成實論》,發明四谛五聚實義之意,亦名小乘空宗。
三、三論宗——依《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破凡外權小迷執,闡發大小乘真理,亦名性空宗。
四、律宗——依《五部律》中《四分戒》、《五分戒》及《彌勒戒》、《梵網戒》大小乘戒律,規範修道者的行為與品德。
五、天台宗——依《法華經》,判佛一代說法為“藏通别圓”四教,及修持三止三觀法門。
六、賢首宗——依《華嚴經》,判一代釋教為“小始終頓圓”五教,及六相、十玄、三觀等法門。
七、慈恩宗——依《成唯識論》,闡明萬法唯識之旨,宗修五重唯識觀。
八、密宗——依《大日經》、《金剛頂經》建立兩部曼荼羅,修法重身口意三密相應。
九、淨土宗——依《阿彌陀經》、《大本彌陀經》、《十六觀經》,闡明發願念佛求生西方之法門。
十、禅宗——依世尊靈山拈花,迦葉微笑,以心印心,教外别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又名心宗。
四十七、佛陀說法的時間及其類别 佛陀一代所說之法,大緻分為五個時期: 一、說《阿含經》有一十二年,對一般人天凡夫所說,使其轉凡成聖。
二、說《方等經》有八年,對一般小果聖人所說,使其回小向大。
三、說《般若經》有二十二年,對已發大心衆生所說,使其融通大乘真理。
四、說《法華》、《涅槃》等經共有八年,普為一般衆生說圓頓大教,使其授記作佛。
五、最初說《華嚴經》隻有三七二十一天的時間,此經全為大乘菩薩所說,根機小的人,都不曾聽到,所謂華嚴大教,權小不聞。
此約豎說分有五時五部。
統此五十年所說之法,總分為經、律、論三藏;又将此三藏法,複劃為十二部門:(1)長行;(2)重頌;(3)授記;(4)孤起;(5)無問自說;(6)因緣;(7)譬喻;(8)本事;(9)本生;(10)方廣;(11)未曾有;(12)論議。
此約橫論,分為三藏一十二部。
總計以上佛陀所說之教法,翻來中國者将近萬卷之多,各處大寺廟及圖書館均有佛教藏經,我們可以随意閱讀。
但外間流行什麼五部七冊,都是龍華、天仙、神鬼教之邪說,切不可看,看了受害不淺。
四十八、佛教修學程序及證果位次 佛教學佛的程序有三:一、先受三皈、五戒,再修十善,是為修世間人天乘法。
二、進修四谛、十二因緣,是為修出世間小乘法。
三、再修六度萬行,是為修出世間大乘法。
茲分述之如下: 甲,三皈:(一)皈依佛陀;(二)皈依經法;(三)皈依僧衆。
五戒:(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
十善:(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兩舌;(五)不惡口;(六)不妄言;(七)不绮語;(八)不貪欲;(九)不嗔恚;(十)不愚癡。
凡修以上三法者保證來生能得人天果報,現世亦能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但不能了脫三界生死輪回。
乙,四谛:(一)苦谛,苦是世間生死苦果;(二)集谛,集是過去煩惱業障;(三)道谛,道是三十七品道法;(四)滅谛,滅是斷去煩惱所證真理。
如能知苦斷集,慕滅修道,即證阿羅漢果位。
十二因緣:(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
凡修此十二因緣還滅門者,能證緣覺果位。
此二為小乘果,又為二乘果。
丙,六度:(一)布施所有财法;(二)受持三聚淨戒;(三)忍辱順逆諸境;(四)精進修持佛法;(五)修習各種禅定;(六)啟發真實智慧。
依此六度法門,進修萬善功德,莊嚴菩提果覺,修至功圓果滿時即成佛道。
因菩薩是因位,佛為果位故。
是為出世間大乘法。
二、愛語法:凡是待人接物,要和顔可親,以慈愛語,悅可衆意,使人一見生歡喜心。
三、利行法:以其所修功德,回向衆生,離苦得樂,自度度人,造福社會,利濟人群。
四、同事法:與衆同謀同行,共苦共甘,融洽感情,增進親善,所有教化,樂意接受。
四十五、佛陀是宗教的革命者 印度最早的宗教是婆羅門教,它的創立有數千年之久。
所奉行的經典,是“壽”、“詞”、“平”、“術”四韋陀(明智)典,除說明世間萬物均為梵天所生之外,并從梵天生出印度的四姓種族。
他們說從梵天口中生出婆羅門(淨裔)種,其形最淨,故曰淨裔。
從梵天兩臂生出刹帝利(王族)種,以其兩臂有力,故曰王種。
從梵天兩肋生出毗舍(商賈)種,以其兩肋平身,故能往來自如,是為行走的商人。
從梵天兩腳生出首陀(農夫)種,以其兩腳最能奔勞,故為勞動的農夫。
能生之處既有上下之分,所生四姓亦應不等,故印度四姓階級制度之不平等者即此義也。
佛陀出世,見到婆羅門這種不平等的理論,深表不滿,如是倡導心佛衆生,三無差别的真理,發明三界唯心作,萬法依識起的學說,打破婆羅門教從梵天生四姓的種種謬計,更推翻了四姓階級不應平等的邪說,解脫了一般文化思想的束縛,使之得到佛陀道德學說的洗禮與啟示。
四十六、佛教各宗派之介紹 佛教傳來中國之後,盛行于隋唐之間,又因古德精心研究,極力提倡,遂将大小乘經論、教義及修持方法,發揮創立十種宗派,随衆生根機欲修何宗,即依何宗經論研究,或求各宗大德指示之,自得入門之徑。
一、俱舍宗——依《俱舍論》,發揮“教理行果”攝持所依之法相,亦名小乘有宗。
二、成實宗——依《成實論》,發明四谛五聚實義之意,亦名小乘空宗。
三、三論宗——依《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破凡外權小迷執,闡發大小乘真理,亦名性空宗。
四、律宗——依《五部律》中《四分戒》、《五分戒》及《彌勒戒》、《梵網戒》大小乘戒律,規範修道者的行為與品德。
五、天台宗——依《法華經》,判佛一代說法為“藏通别圓”四教,及修持三止三觀法門。
六、賢首宗——依《華嚴經》,判一代釋教為“小始終頓圓”五教,及六相、十玄、三觀等法門。
七、慈恩宗——依《成唯識論》,闡明萬法唯識之旨,宗修五重唯識觀。
八、密宗——依《大日經》、《金剛頂經》建立兩部曼荼羅,修法重身口意三密相應。
九、淨土宗——依《阿彌陀經》、《大本彌陀經》、《十六觀經》,闡明發願念佛求生西方之法門。
十、禅宗——依世尊靈山拈花,迦葉微笑,以心印心,教外别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又名心宗。
四十七、佛陀說法的時間及其類别 佛陀一代所說之法,大緻分為五個時期: 一、說《阿含經》有一十二年,對一般人天凡夫所說,使其轉凡成聖。
二、說《方等經》有八年,對一般小果聖人所說,使其回小向大。
三、說《般若經》有二十二年,對已發大心衆生所說,使其融通大乘真理。
四、說《法華》、《涅槃》等經共有八年,普為一般衆生說圓頓大教,使其授記作佛。
五、最初說《華嚴經》隻有三七二十一天的時間,此經全為大乘菩薩所說,根機小的人,都不曾聽到,所謂華嚴大教,權小不聞。
此約豎說分有五時五部。
統此五十年所說之法,總分為經、律、論三藏;又将此三藏法,複劃為十二部門:(1)長行;(2)重頌;(3)授記;(4)孤起;(5)無問自說;(6)因緣;(7)譬喻;(8)本事;(9)本生;(10)方廣;(11)未曾有;(12)論議。
此約橫論,分為三藏一十二部。
總計以上佛陀所說之教法,翻來中國者将近萬卷之多,各處大寺廟及圖書館均有佛教藏經,我們可以随意閱讀。
但外間流行什麼五部七冊,都是龍華、天仙、神鬼教之邪說,切不可看,看了受害不淺。
四十八、佛教修學程序及證果位次 佛教學佛的程序有三:一、先受三皈、五戒,再修十善,是為修世間人天乘法。
二、進修四谛、十二因緣,是為修出世間小乘法。
三、再修六度萬行,是為修出世間大乘法。
茲分述之如下: 甲,三皈:(一)皈依佛陀;(二)皈依經法;(三)皈依僧衆。
五戒:(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
十善:(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兩舌;(五)不惡口;(六)不妄言;(七)不绮語;(八)不貪欲;(九)不嗔恚;(十)不愚癡。
凡修以上三法者保證來生能得人天果報,現世亦能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但不能了脫三界生死輪回。
乙,四谛:(一)苦谛,苦是世間生死苦果;(二)集谛,集是過去煩惱業障;(三)道谛,道是三十七品道法;(四)滅谛,滅是斷去煩惱所證真理。
如能知苦斷集,慕滅修道,即證阿羅漢果位。
十二因緣:(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
凡修此十二因緣還滅門者,能證緣覺果位。
此二為小乘果,又為二乘果。
丙,六度:(一)布施所有财法;(二)受持三聚淨戒;(三)忍辱順逆諸境;(四)精進修持佛法;(五)修習各種禅定;(六)啟發真實智慧。
依此六度法門,進修萬善功德,莊嚴菩提果覺,修至功圓果滿時即成佛道。
因菩薩是因位,佛為果位故。
是為出世間大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