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為舟禅師語錄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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紮雲:“其間雖存興善一節,亦是将錯就錯。

    ”噫,是何言欤?果文理不通,事迹不合,當存則存,當去則去,而将錯就錯,是何異于臨岐問路,仰面唾天耶? 某五月廿六日至古南,為老叔拜慶,曾呈印狀廿冊,已經面白入事,老叔雲:“既實事,無妨。

    ”不肖謂已成定案,何至今又從新翻駁?且狀内詞意不無嫌疑,同門皆歸咎不肖,甚不欲行。

    爾時隻得再三挽回,方添入前件刻藏并行,雖以全請狀之始終,亦即以蓋覆立言之心行。

    老叔自不内省,竟行鏟削,将不肖置之不問,反坐罪于同門,亦不知果何意也。

     今隻得删削蔓引,以彰老叔直心直行,想老叔自原其衷而諒之。

    萬望俯從,不惟法門幸甚,先師常寂光中當亦舒眉而撫掌矣。

    八月初七日,法侄行舟稽首載拜謹複。

     與龍池諸同門并兩序 先師停龛一事,原為山向不利,所以有五年之守。

    彼時議出不欲者,皆謂法嗣謀占祖庭住持也,諸方盡已知之。

    忽一旦入塔,亦不知此易舉之故何意也。

     然而一人猖舉,而陷衆人于不仁不義之中者,其心何忍?甯不顧叢林存殁之妨害乎?既五年不利,何今一年未周而忽利耶? 某固不幹預其事,曾拟三法面白永泰、鐵關諸兄,雲:“茲急舉欲入塔者,是請老堂頭住,是議法嗣住,是入塔後齊散去耶?于三必一,餘實不就其議。

    如不從三,諸兄何以定奪?” 正拟讷間,獨覺天弟雲:“此兄之過慮也,凡事自然,從長待塔事畢,仍送永兄繼席,不必二議。

    ”某諾雲:“既事已決,曷用再舉?如不欲入塔,尤我之罪也。

    第最初山向有妨之論,始我一人,考書目指,非為臆說。

    今又躬與其事,是自翻前案,而甘受諸方之呵責也。

    ” 故先具供于龛前告罪,次日告罪于衆中,即出山。

    幸諸高明公鑒是與非,與則罪我為不孝不仁不義之徒,然乎?先師于常寂光中,諒不負諸兄之公鑒耳。

     亂舉塔事且置,尚惜祖庭,先人十五年一片苦心,忍傾咎于不肖之愚昧,屢屢狼籍,思之無不淚出心腑。

    嗚呼,龍池一支,何颠沛若斯耶? 然五年勉守,原為存殁相安,祖庭休戚,諸兄毋以私廢公。

    敢揭我寸衷于大衆前,聊表赤子悶地之痛爾。

    八月十五日,行舟稽首載拜白。

     與譚埽庵(諱貞默) 屢叩起居,蓋以事關法門,不得不為檀越悉之。

    昨楞嚴面晤,知敝同門相左之說,竊有疑焉。

    何也?五月間,送先師全錄闆入楞嚴,即迎台駕,時以尊冗未赴齋期。

    是日,諸檀并各山禅友,即敝同門中明古鑒者俱集楞嚴。

    錄中果有謬誤,敝同門即當觌面質于大衆,何得絕無一言,而待數月之後,獨向檀越興此貝錦之端? 其間是非曲直,當不辨而可昭然矣。

    語雲:“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法門何私?”先師前刻尚存,山衲豈敢妄行删削,得罪先師耶? 所謂隐秀二公刊刻林和尚語錄,責内有未莊之喻,此乃彼自見不一,故有煩費筆舌之勞。

    先師語錄,山中衆同門面囑某任重其事,亦非林和尚錄闆為例也,固不敢煩老居士之費心耳。

     且楞嚴,流通法脈之所,取信諸方,非大公至當,不敢妄自送入,安可因人之私,恣其增損?将來何以垂世久遠?果若可增,即是敝同門語錄,安得謂之先師語錄也?不見大藏經雲:“以水混乳,罪莫大焉。

    ”識法者懼,檀越宜深謝之,勿使諸方作笑柄也。

     倘若私有損益,将來參差紛亂,定無了日矣。

    又古鑒弟欲于如庵造先師之衣缽塔,乞大手筆發輝先師創立,并紀先後檀施及承續住持,以垂不朽,此法門公舉也。

     何得有交代蕭然、承續煩苦之說?又不得不為檀越悉之。

    如庵創自崇祯初年,丁醜已成叢林,辛巳法席始盛,遐迩具瞻。

    先師赴龍池之請,鼎革以來,曆年主者無恒,漸覺寂寥。

     先師深以創立艱難,布金不易。

    順治己醜上元後,拟數同門蔔之伽藍,得山衲最吉,即示執事,皆曰:“某真堪為如庵住持。

    ”第曰:“數年以來,常住蕭索,須得和尚親臨其事更妥。

    ”遂于二月朔出山,初十至貴郡,晤衆檀,專為如庵囑付而來。

    十三同舟入院,望日衆檀畢集,先師升座,即囑衆檀送山衲入方丈,停泊數日,始回龍池。

     自此某領院事,次年告饑,雲水倍集,數數絕糧,炊藜藿以延日月,惟以堅固自持。

    後時稍豐,有董耀庭善友鸠集同仁,勸建方丈。

    某盡力綱維,積香資淨嚫,及董善友自損與勸衆,并戎府王公等助金,勉成方丈五間、山門五間、廊庑寮室,又樓後構船房五間。

     甫及三載,即緻書先師告退院事,複命再住。

    至順治十年,為祝慧算入山面白,不蒙允可,複以法衣法被面囑雲:“如庵汝自主,不得幹涉老僧。

    ”是時恐違慈念,勉爾歸院。

    冬間結制安衆,至乙未春,堅辭至再,方得先師首肯,故以古鑒弟交代。

     凡常住器具,種種粗備,詳錄交單,以垂永久,衆檀親見,非炫妄也。

    昨古法弟獨不思創守艱難,反有凋落之語,何欺昧之甚耶?如庵乃先師發迹之地,師翁書額,永為十方法席,非子孫獨居之處,大手筆自能不吝毫端三昧,闡發慧澤淵源,定不以漚泡變其泾渭也。

    臨楮瞻切之至。

     與子蓉朱居士 屢候不得一晤,前送先師語錄闆入楞嚴流通,專柬躬迎并大令兄。

    蓋以司寇大檀越及賢昆季為法門柱石,楞嚴巨細,悉仗金湯。

    是日不蒙慨降,後以他冗即返毗陵,又不得面别。

     敝同門中有欲私續先師自贊者,緻衆論紛然,故不得不走貴郡清理其妄。

    始終颠末,悉之達譚護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