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了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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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攀緣過去幻境耳。
然則幻心之生,不由他生,不由自生,生不知其生處,是名無生。
幻心之滅焉,因前境消亡而滅,因意念流轉而滅。
如正思兄時,幻心中有一兄在也。
忽又念友。
幻心中轉而為友矣。
于念友時,兄之幻心已滅。
則又滅向何處去耶?去必有方,往必有所,不可得也。
然則幻心之滅,不由他滅,不由自滅,滅不見其滅處,是名不滅,以不生故不滅,此名無生,又名無生法忍。
人之幻軀,随心而轉,幻心為主,主人尚屬是幻,附于幻者,則更幻矣。
是以無形之幻心生死固不可得,即有形之幻軀生死亦不可得也。
幻心幻身,兩不可得,但不廢有,以不廢有,故假立生死。
然凡夫執幻為真,執空為有,以為定有生死,遂認幻生滅之幻心幻軀為實有,反認常恒不變之真性為虛無矣。
此無他,執見聞為實,逐境流轉,入生死而不覺,無智慧以轉之也。
世尊從三昧起,廣度群品四十九年,正為此耳。
故世人欲了無生義,非親證不可,非文字片言所可解悟也。
丙、不死義 上既言無生,則不應再言有死矣。
以幻軀有生滅相,假言為死。
究其本體如來藏性,則絕無生死也。
所言變易者,亦方便說耳。
今姑離如來藏而獨言幻軀之生滅,發明幻軀之生滅相,無不由幻心而建立,則不死之義出焉。
人之取有幻軀者,如電燈之有燈泡。
滅者,燈泡滅也,非電滅也。
易新燈泡而又明,非燈泡明也,電本存在而複明也。
是以燈泡可以常壞,常易,電則終無壞滅。
此亦姑以為喻耳,以電亦生滅也。
而此如來藏性,則生生世世,永永存在。
人死而認為斷滅者,此最下劣之見,無因果,無是非,成為邊見,斷滅見,消極者可以自殺,并廢人事。
若可以不愛身者,即可以不愛人,将無所不為矣。
下劣者,可以放膽為非,落得做小人,贻害社會,放縱颠倒,使善人無為善人之機,尚複成何世界。
此即是最大迷信,人類所不齒也。
凡人初死,靈性常有動作,或使人怖,或使人怪。
其實無足怖怪,以此為中陰生,即魂之飄蕩未定者也。
此魂随緣而往,遇緣而會,遂入輪回。
此入輪回之物,即屬不滅不死者。
不滅不死,即屬靈台智性。
則我死者為何物乎?我之幻軀正如衣之附體耳,衣可蔽舊也,以其變也。
凡物由成而壞,由生而滅,必經過若幹次之變壞。
其始終不變者,即始終不滅者也。
即如我之智性,三歲嘗味,知為甘為酸,老至八九十歲,此味性仍無老變也。
見色聞聲亦然。
又人如四肢有疾而割除,肢體可殘,智性終不缺也。
初生之兒,三四歲即能回憶往事,夙世所讀之書不忘,此又不滅不死之明證也。
人之幻軀,實不如一相片之壽,以我五十之年,求四十、三十時之我,不可得也。
甚至求如昨日之我,亦不可得也。
而我少年時之像,依然仍在。
則我之幻軀,又不如幻像之壽矣。
我幻軀之不足恃焉如是,則人死不必悲,隻我目前虛度之光陰,不及時求學,以明白心之究竟,碌碌一世,為可悲耳。
丁、了義分 了有二義,一曰了解之了,屬于理者。
二曰了脫之了,屬于事者。
理事不二,一了則百了也。
了解雲者,先了解生死是假名,根本不可得。
明了上述諸義,則自然無貪戀執著心。
而人生最難解決之問題,及最恐怖之死亡,從此徹了,豈不大快。
然明理而不達事,仍屬無益,故以了脫生死為上。
了脫雲者,由修行而實證,證知生死不可得,方是真了生死。
茲分别說明如下: 了生死者,非無生死也。
二乘以不入六道輪轉生死為究竟,而不知非究竟也。
生死如人之幻來幻去,凡夫為情見所牽,流浪生死海中,不能自拔,故必脫離。
二乘遠離此海,死于有餘涅槃,自喜清淨,不起作為,不度衆生,焦芽敗種,淪于斷滅,是又一生死海,同一不了也。
菩薩不慕極樂,不厭娑婆,大悲心切,故入生死,心不為情見所拘,雖入而不染,狀似不了而實了也,此真了生死者。
我人首當決定者,在了知生死乃屬幻心之流轉,以覺此幻心者為解脫,不覺者為生死。
不覺求覺,是以要修,修到覺,即成菩薩,再進一步,覺亦是幻心流轉,故覺亦是生死,必也。
覺亦不可得,是名大覺。
修到大覺,即成佛。
故了生死者,非離娑婆,往西方,即名了也。
乃不受情見所縛,娑婆西方,來去無礙,斯是真了。
西方是大學部,往生彼土,仍當學習,學習至明心見性,華開見佛,徹了上述諸義,然後了生死耳。
要了生死,還從生死中了,解脫一切煩惱習氣,還從習氣上下手,躲避壓制,終屬無益,必焉初明心要,然後可與習氣奮鬥,越在苦難中求得,越靠得住。
山林苦修百年,不如煩惱
然則幻心之生,不由他生,不由自生,生不知其生處,是名無生。
幻心之滅焉,因前境消亡而滅,因意念流轉而滅。
如正思兄時,幻心中有一兄在也。
忽又念友。
幻心中轉而為友矣。
于念友時,兄之幻心已滅。
則又滅向何處去耶?去必有方,往必有所,不可得也。
然則幻心之滅,不由他滅,不由自滅,滅不見其滅處,是名不滅,以不生故不滅,此名無生,又名無生法忍。
人之幻軀,随心而轉,幻心為主,主人尚屬是幻,附于幻者,則更幻矣。
是以無形之幻心生死固不可得,即有形之幻軀生死亦不可得也。
幻心幻身,兩不可得,但不廢有,以不廢有,故假立生死。
然凡夫執幻為真,執空為有,以為定有生死,遂認幻生滅之幻心幻軀為實有,反認常恒不變之真性為虛無矣。
此無他,執見聞為實,逐境流轉,入生死而不覺,無智慧以轉之也。
世尊從三昧起,廣度群品四十九年,正為此耳。
故世人欲了無生義,非親證不可,非文字片言所可解悟也。
丙、不死義 上既言無生,則不應再言有死矣。
以幻軀有生滅相,假言為死。
究其本體如來藏性,則絕無生死也。
所言變易者,亦方便說耳。
今姑離如來藏而獨言幻軀之生滅,發明幻軀之生滅相,無不由幻心而建立,則不死之義出焉。
人之取有幻軀者,如電燈之有燈泡。
滅者,燈泡滅也,非電滅也。
易新燈泡而又明,非燈泡明也,電本存在而複明也。
是以燈泡可以常壞,常易,電則終無壞滅。
此亦姑以為喻耳,以電亦生滅也。
而此如來藏性,則生生世世,永永存在。
人死而認為斷滅者,此最下劣之見,無因果,無是非,成為邊見,斷滅見,消極者可以自殺,并廢人事。
若可以不愛身者,即可以不愛人,将無所不為矣。
下劣者,可以放膽為非,落得做小人,贻害社會,放縱颠倒,使善人無為善人之機,尚複成何世界。
此即是最大迷信,人類所不齒也。
凡人初死,靈性常有動作,或使人怖,或使人怪。
其實無足怖怪,以此為中陰生,即魂之飄蕩未定者也。
此魂随緣而往,遇緣而會,遂入輪回。
此入輪回之物,即屬不滅不死者。
不滅不死,即屬靈台智性。
則我死者為何物乎?我之幻軀正如衣之附體耳,衣可蔽舊也,以其變也。
凡物由成而壞,由生而滅,必經過若幹次之變壞。
其始終不變者,即始終不滅者也。
即如我之智性,三歲嘗味,知為甘為酸,老至八九十歲,此味性仍無老變也。
見色聞聲亦然。
又人如四肢有疾而割除,肢體可殘,智性終不缺也。
初生之兒,三四歲即能回憶往事,夙世所讀之書不忘,此又不滅不死之明證也。
人之幻軀,實不如一相片之壽,以我五十之年,求四十、三十時之我,不可得也。
甚至求如昨日之我,亦不可得也。
而我少年時之像,依然仍在。
則我之幻軀,又不如幻像之壽矣。
我幻軀之不足恃焉如是,則人死不必悲,隻我目前虛度之光陰,不及時求學,以明白心之究竟,碌碌一世,為可悲耳。
丁、了義分 了有二義,一曰了解之了,屬于理者。
二曰了脫之了,屬于事者。
理事不二,一了則百了也。
了解雲者,先了解生死是假名,根本不可得。
明了上述諸義,則自然無貪戀執著心。
而人生最難解決之問題,及最恐怖之死亡,從此徹了,豈不大快。
然明理而不達事,仍屬無益,故以了脫生死為上。
了脫雲者,由修行而實證,證知生死不可得,方是真了生死。
茲分别說明如下: 了生死者,非無生死也。
二乘以不入六道輪轉生死為究竟,而不知非究竟也。
生死如人之幻來幻去,凡夫為情見所牽,流浪生死海中,不能自拔,故必脫離。
二乘遠離此海,死于有餘涅槃,自喜清淨,不起作為,不度衆生,焦芽敗種,淪于斷滅,是又一生死海,同一不了也。
菩薩不慕極樂,不厭娑婆,大悲心切,故入生死,心不為情見所拘,雖入而不染,狀似不了而實了也,此真了生死者。
我人首當決定者,在了知生死乃屬幻心之流轉,以覺此幻心者為解脫,不覺者為生死。
不覺求覺,是以要修,修到覺,即成菩薩,再進一步,覺亦是幻心流轉,故覺亦是生死,必也。
覺亦不可得,是名大覺。
修到大覺,即成佛。
故了生死者,非離娑婆,往西方,即名了也。
乃不受情見所縛,娑婆西方,來去無礙,斯是真了。
西方是大學部,往生彼土,仍當學習,學習至明心見性,華開見佛,徹了上述諸義,然後了生死耳。
要了生死,還從生死中了,解脫一切煩惱習氣,還從習氣上下手,躲避壓制,終屬無益,必焉初明心要,然後可與習氣奮鬥,越在苦難中求得,越靠得住。
山林苦修百年,不如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