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受持法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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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以為實有,人事紛纭,妄生颠倒,枉受諸苦,無由降伏,一切遂依它而轉,外被境轉,内被見惑,更被過去的習氣所沖動,貪嗔癡三毒轉輾發揮,熟極而流,久久堅固難拔,總是個人我對立的虛妄作用。

    但一切人事,明知是虛妄,而又不許廢棄,所謂于法不說斷滅相,隻要人善用其心,修一切善法者,修一切善巧方便的法,即是般若妙用。

    般若是言廣大圓融,恰到好處的大智慧,非凡境可測,非目前可見,往往一機之微,可種因于不知不覺之間,成就極大妙果于無量劫之後,而于目前事小用之亦無不成。

    故雲波羅蜜,言彼岸度也,即無不解脫是也。

    經雲離一切諸相,不是廢除一切相,隻是不著而已。

    能不著即心無所住,行雲流水,彼此無礙,自可做到一心光明,二見滅,三毒不生,四相空,所以金剛經無一處不切用。

    世法圓,方可言出世,所以讀經人須要真實受持,才是荷擔無上菩提。

    若徒求自了,便是樂小法者。

     金剛經是說各人自性中的金剛寶藏,凡未證三昧見實相者,無從測知其微妙。

    但又如何證三昧見實相耶?金剛經是個引法,指引你破相見性。

    凡般若根器強的人,其平日涉世用心處,對人接物時,其意境活潑無所偏重。

    他人視為可驚奇者,伊都視若平常,不是造作,而出天然,此即是大乘根器,已不止一佛二佛處種善根矣。

    故學道人,決不敢輕慢後學,以不是一世事業,非可測知其意境也。

    但既雲如來真實義,非見性後不能測知。

    然則見性一法,又從何下手乎?孰先孰後,殊難分别。

    曰非無法也,如造大廈,豈一木一石之可成,種種緣會,總不外善根福德因緣三門。

    而因緣又有多門,第一,因地須正,不問修何法門,不從心地法上下手,不向自性中體會,便是邪見,決難成就。

    第二,一切法皆是緣助,故法不可雜,人每每見異思遷,急于有得,多求所聞,勢必一無所成。

    又法不可偏,如參禅不可偏于死參話頭一門,于教理不可不先明。

    如金剛經可以引之使入,先明其義,再切于事,較易透入。

    用功時以經義常與對照,及明得本來,然後經之真實義可通,微妙處斯顯,修密修淨,亦複如是。

    此受持法也。

     金剛二字是比喻,喻人的本性不動不變如金剛,能啟般若妙用,于初機人不得已而為分體用,實不可分也。

    金剛般若四字,體用兼備之矣。

    佛說法四十九年,說般若經幾二十九年,此亦不必分也。

    蓋佛說小乘法,又何嘗離了般若妙用。

    倘知一切法無定法,即般若矣,分彼分此,其愚實不可及。

     佛于四威儀中,語默動靜時,無一處不是說法,以無一時非大悲也。

    佛為小乘人則以語言告誡而咐囑之。

    為大乘人,則以慈光攝受而護念之。

    為最上乘人,則示之以機,不必定須開口而已大聲隆隆,如拈花示衆。

    此法獨迦葉能聞,乃應機微笑,于是付法為第一代祖。

    于此經中開首一章佛乞食一段,是說六波羅蜜,于行住坐卧中般若放光,處處可見,須菩提已知其機,起而為大衆請問。

    此皆不開口說法也。

    不但此也,凡衆生之見佛相好光明者,慈容所攝,威德所加,自然而馴伏皈依,又何必開口而為說法哉。

    此段,佛特為大衆敷演金剛般若,先表示所謂般若者,須于金剛性體中見,顯示于四威儀中。

    布施為第一,故乞食為首。

    次持戒,必整肅威儀,于會時持缽而行乞。

    次忍辱,不論貧富貴賤。

    再次精進,如收衣缽洗足等。

    次禅定,即敷座而坐,于諸動作之中,處處自在,不著能所,即般若波羅蜜,說如是法,處處教授,而衆人不見其機,故非大乘人最上乘人,難與同見同行也,此分依文而解。

    乞食一段似于本經無關,不知極關重要,為世尊不開口之說法。

     說法者必随機而施,問法亦必應機而緣起,則聞法者,斯待合機而聆悟,須菩提見到世尊今日之動作,正是表演般若之妙用。

    是說法時機已屆,大衆渴仰如來,亟欲啟請開示,如何而可發菩提心,降伏其颠倒妄心,得個安身立命的佳處乎。

    但又不敢啟口,須菩提于是代為禮請曰,希有世尊,言此等境界,無一處不是般若放光,實為希有。

    此是善護念諸菩薩,尚請開口咐囑指示向上一路以證菩提,以慰大衆之望。

    世尊喜其知機,曰善哉善哉,誠如汝所說。

    如來善護念咐囑,但所謂發菩提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