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解篇第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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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問而能記。

    蓋奇有無所因,無有不能言,兩有無所睹,無不暇造作。

     或曰:“凡作者精思已極,居位不能領職。

    蓋人思有所倚着,則精有所盡索。

    着作之人,書言通奇,其材已極,其知已罷。

    案古作書者,多位布散盤解,輔傾甯危,非着作之人所能為也。

    夫有所逼,有所泥,則有所自,篇章數百。

    呂不韋作《春秋》舉家徙蜀;淮南王作道書,禍至滅族;韓非着治術,身下秦獄。

    身且不全,安能輔國?夫有長于彼,安能不短于此?深于作文,安能不淺于政治?” 答曰:人有所優,固有所劣;人有所工,固有所拙。

    非劣也,志意不為也,非拙也,精誠不加也。

    志有所存,顧不見泰山;思有所至,有身不暇徇也。

    稱幹将之利,刺則不能擊,擊則不能刺,非刃不利,不能一旦二也。

    蛢彈雀則失鷃,射鵲則失雁,方員畫不俱成,左右視不并見,人材有兩為,不能成一。

    使幹将寡刺而更擊,舍鵲而射雁,則下射無失矣。

    人委其篇章,專為〔政〕治,則子産、子賤之迹不足侔也。

    古作書者,多立功不用也。

    管仲、晏嬰,功書并作;商鞅、虞卿,篇治俱為。

    高祖既得天下,馬上之計未敗,陸賈造《新語》,高祖粗納采。

    呂氏橫逆,劉氏将傾,非陸賈之策,帝室不甯。

    蓋材知無不能,在所遭遇,遇亂則知立功,有起則以其材着書者也。

    出口為言,着文為篇。

    古以言為功者多,以文為敗者希。

    呂不韋、淮南王以他為過,不以書有非,使客作書,不身自為;如不作書,猶蒙此章章之禍。

    人古今違屬,未必皆着作材知極也。

    鄒陽舉疏,免罪于梁。

    徐樂上書,身拜郎中。

    材能以其文為功于人,何嫌不能營衛其身?韓蚤信公子非,國不傾危。

    及非之死,李斯如奇,非以着作材極,不能複有為也。

    春物之傷,或死之也,殘物不傷,秋亦不長。

    假令非不死,秦未可知。

    故才人能令其行可尊,不能使人必法己;能令其言可行,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

     或曰:“古今作書者非一,各穿鑿失經之實傳,違聖人質,故謂之蕞殘,比之玉屑。

    故曰:“蕞殘滿車,不成為道;玉屑滿箧,不成為寶。

    ”前人近聖,猶為蕞殘,況遠聖從後複重為者乎?其作必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采用而施行?” 答曰:聖人作其經,賢者造其傳,述作者之意,采聖人之志,故經須傳也。

    俱賢所為,何以獨謂經傳是,他書記非?彼見經傳,傳經之文,經須而解,故謂之是。

    他書與書相違,更造端緒,故謂之非。

    若此者,韪是于《五經》。

    使言非《五經》,雖是不見聽。

    使《五經》從孔門出,到今常令人不缺滅,謂之純壹,信之可也。

    今《五經》遭亡秦之奢侈,觸李斯之橫議,燔燒禁防,伏生之休,抱經深藏。

    漢興,收《五經》,經書缺滅而不明,篇章棄散而不具。

    晁錯之輩,各以私意分拆文字,師徒相因相授,不知何者為是。

    亡秦無道,敗亂之也。

    秦雖無道,不燔諸子。

    諸子尺書,文篇具在,可觀讀以正說,可采掇以示後人。

    後人複作,猶前人之造也。

    夫俱鴻而知,皆傳記所稱,文義與經相薄。

    何以獨謂文書失經之實?由此言之,經缺而不完,書無佚本,經有遺篇。

    折累二者,孰與蕞殘?《易》據事象,《詩》采民以為篇,《樂》須〔民〕歡,《禮》待民平。

    四經有據,篇章乃成。

    《尚書》、《春秋》,采掇史記。

    史記興無異,以民事一意,《六經》之作皆有據。

    由此言之,書亦為本,經亦為末,末失事實,本得道質。

    折累二者,孰為玉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經誤者在諸子。

    諸子尺書,文明實是。

    說章句者,終不求解扣明,師師相傳,初為章句者,非通覽之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