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說篇第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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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足以陵敵伐寇,橫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有所法也。
孔子作《春秋》,紀魯十二公,猶三軍之有六師也;士衆萬二千,猶年有二百四十二也。
六師萬二千人,足以成軍;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義。
說事者好神道恢義,不肖以遭禍。
是故經傳篇數,皆有所法。
考實根本,論其文義,與彼賢者作書詩,無以異也。
故聖人所經,賢者作書,義窮理竟,文辭備足,則為篇矣。
其立篇也,種類相從,科條相附。
殊種異類,論說不同,更别為篇。
意異則文殊,事改則篇更。
據事意作,安得法象之義乎? 或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壽九十,中壽八十,下壽七十。
孔子據中壽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四十年也。
又說為赤制之中數也。
又說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浃,王道備。
夫據三世,則浃備之說非;言浃備之說為是,則據三世之論誤。
二者相伐,而立其義,聖人之意何定哉?凡紀事言年月日者,詳悉重之也。
《洪範》五紀,歲、月、日、星。
紀事之文,非法象之言也。
紀十二公享國之年,凡有二百四十二,凡此以立三世之說矣。
實孔子紀十二公者,以為十二公事,适足以見王義邪?據三世,三世之數,适得十二公而足也?如據十二公,則二百四十二年不為三世見也。
如據三世,取三八之數,二百四十年而已,何必取二?說者又曰:“欲合隐公之元也,不敢二年。
隐公元年,不載于經。
”夫《春秋》自據三世之數而作,何用隐公元年之事為始?須隐公元年之事為始,是竟以備足為義,據三世之說不複用矣。
說隐公享國五十年,将盡紀元年以來邪?中斷以備三八之數也?如盡紀元年以來,三八之數則中斷;如中斷以備三世之數,則隐公之元不合,何如?且年與月日,小大異耳,其所紀載,同一實也。
二百四十二年謂之據三世,二百四十二年中之日月必有數矣。
年據三世,月日多少何據哉?夫《春秋》之有年也,猶《尚書》之有章。
章以首義,年以紀事。
謂《春秋》之年有據,是謂《尚書》之章亦有據也。
說《易》者皆謂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
夫聖王起,河出圖,洛出書。
伏羲王,《河圖》從河水中出,《易》卦是也。
禹之時,得《洛書》,書從洛水中出,《洪範》九章是也。
故伏義以卦治天下,禹案《洪範》以治洪水。
古者烈山氏之王得河圖,夏後因之曰《連山》;〔歸藏〕氏之王得河圖,殷人因之曰《歸藏》;伏羲氏之王得河圖,周人曰《周易》。
其經卦皆六十四,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
世之傳說《易》者,言伏羲作八卦;不實其本,則謂伏羲真作八卦也。
伏羲得八卦,非作之;文王得成六十四,非演之也。
演作之言,生于俗傳。
苟信一文,使夫真是幾滅不存。
既不知《易》之為河圖,又不知存于俗何家《易》也,或時《連山》、《歸藏》,或時《周易》。
案禮夏、殷、周三家相損益之制,較着不同。
如以周家在後,論今為《周易》,則禮亦宜為周禮。
六典不與今禮相應,今禮未必為周,則亦疑今《易》未必為周也。
案左丘明之傳,引周家以卦,與今《易》相應,殆《周易》也。
說《禮》者,皆知禮也,禮〔為〕何家禮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由此言之,夏、殷、周各自有禮。
方今周禮邪?夏、殷也?謂之周禮,《周禮》六典。
案今《禮經》不見六典,或時殷禮未絕,而六典之禮不傳,世因謂此為周禮也?案周官之法不與今禮相應,然則《周禮》六典是也。
其不傳,猶古文《尚書》、《春秋》,《左氏》不興矣。
說《論》者,皆知說文解語而已,不知《論語》本幾何篇,但周以八寸為尺,不知《論語》所獨一尺之意。
夫《論語》者,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敕記之時甚多,數十百篇
孔子作《春秋》,紀魯十二公,猶三軍之有六師也;士衆萬二千,猶年有二百四十二也。
六師萬二千人,足以成軍;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義。
說事者好神道恢義,不肖以遭禍。
是故經傳篇數,皆有所法。
考實根本,論其文義,與彼賢者作書詩,無以異也。
故聖人所經,賢者作書,義窮理竟,文辭備足,則為篇矣。
其立篇也,種類相從,科條相附。
殊種異類,論說不同,更别為篇。
意異則文殊,事改則篇更。
據事意作,安得法象之義乎? 或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壽九十,中壽八十,下壽七十。
孔子據中壽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四十年也。
又說為赤制之中數也。
又說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浃,王道備。
夫據三世,則浃備之說非;言浃備之說為是,則據三世之論誤。
二者相伐,而立其義,聖人之意何定哉?凡紀事言年月日者,詳悉重之也。
《洪範》五紀,歲、月、日、星。
紀事之文,非法象之言也。
紀十二公享國之年,凡有二百四十二,凡此以立三世之說矣。
實孔子紀十二公者,以為十二公事,适足以見王義邪?據三世,三世之數,适得十二公而足也?如據十二公,則二百四十二年不為三世見也。
如據三世,取三八之數,二百四十年而已,何必取二?說者又曰:“欲合隐公之元也,不敢二年。
隐公元年,不載于經。
”夫《春秋》自據三世之數而作,何用隐公元年之事為始?須隐公元年之事為始,是竟以備足為義,據三世之說不複用矣。
說隐公享國五十年,将盡紀元年以來邪?中斷以備三八之數也?如盡紀元年以來,三八之數則中斷;如中斷以備三世之數,則隐公之元不合,何如?且年與月日,小大異耳,其所紀載,同一實也。
二百四十二年謂之據三世,二百四十二年中之日月必有數矣。
年據三世,月日多少何據哉?夫《春秋》之有年也,猶《尚書》之有章。
章以首義,年以紀事。
謂《春秋》之年有據,是謂《尚書》之章亦有據也。
說《易》者皆謂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
夫聖王起,河出圖,洛出書。
伏羲王,《河圖》從河水中出,《易》卦是也。
禹之時,得《洛書》,書從洛水中出,《洪範》九章是也。
故伏義以卦治天下,禹案《洪範》以治洪水。
古者烈山氏之王得河圖,夏後因之曰《連山》;〔歸藏〕氏之王得河圖,殷人因之曰《歸藏》;伏羲氏之王得河圖,周人曰《周易》。
其經卦皆六十四,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
世之傳說《易》者,言伏羲作八卦;不實其本,則謂伏羲真作八卦也。
伏羲得八卦,非作之;文王得成六十四,非演之也。
演作之言,生于俗傳。
苟信一文,使夫真是幾滅不存。
既不知《易》之為河圖,又不知存于俗何家《易》也,或時《連山》、《歸藏》,或時《周易》。
案禮夏、殷、周三家相損益之制,較着不同。
如以周家在後,論今為《周易》,則禮亦宜為周禮。
六典不與今禮相應,今禮未必為周,則亦疑今《易》未必為周也。
案左丘明之傳,引周家以卦,與今《易》相應,殆《周易》也。
說《禮》者,皆知禮也,禮〔為〕何家禮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由此言之,夏、殷、周各自有禮。
方今周禮邪?夏、殷也?謂之周禮,《周禮》六典。
案今《禮經》不見六典,或時殷禮未絕,而六典之禮不傳,世因謂此為周禮也?案周官之法不與今禮相應,然則《周禮》六典是也。
其不傳,猶古文《尚書》、《春秋》,《左氏》不興矣。
說《論》者,皆知說文解語而已,不知《論語》本幾何篇,但周以八寸為尺,不知《論語》所獨一尺之意。
夫《論語》者,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敕記之時甚多,數十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