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意篇第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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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王者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土庶人祭其先;宗廟社稷之祀,自天子達于庶人。
《尚書》曰:“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臣。
”《禮》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堯。
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
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周人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燔柴于大壇,祭天也;瘗埋于大折,祭地也,用骍犢。
埋少牢于大昭,祭時也;相近于坎壇,祭寒暑也。
王宮,祭日也。
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
雩宗,祭水旱也。
四坎壇,祭四方也。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
有天下者祭百神。
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地則不祭。
“此皆法度之祀,禮之常制也。
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
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之。
山出雲雨潤萬物,六宗居六合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
故曰六宗。
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報五谷。
五祀報門戶井竈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竈人所飲食,中霤人所托處。
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周棄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少及水。
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
颛顼氏有子曰犁,為祝融。
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此其二祀也。
後土為社。
稷,田正也。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
自夏以上祀之。
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
”《禮》曰:“列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
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後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
”傳或曰:“炎帝作火,死而為竈。
禹勞力天下,水死而為社。
”《禮》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竈。
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
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
适士立二祀,曰門,曰行。
庶人立二祀,或立戶,或立竈。
”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有思其德,不忘其功也。
中心愛之,故飲食之。
愛鬼神者祭祀之。
自禹興修社稷,祀後,稷其後絕廢。
高皇帝四年 诏天下祭靈星,七年,使天下祭社稷。
靈星之祭,祭水旱也,于禮舊名曰雩。
雩之禮,為民祈谷雨,祈谷實也。
春求〔雨,秋求〕實,一歲再祀,蓋重谷也。
春以二月,秋以八月。
故《論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暮春,四月也。
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
二月之時,龍星始出,故傳曰:“龍見而雩”。
龍星見時,歲己啟蟄,□□□:“□□而雩。
春雩之禮廢,秋雩之禮存,故世常修靈星之祀,到今不絕。
名變于舊,故世人不識;禮廢不具,故儒者不知。
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
緣明星之名,說曰歲星,歲星東方也。
東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
《尚書》曰:“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臣。
”《禮》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堯。
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
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周人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燔柴于大壇,祭天也;瘗埋于大折,祭地也,用骍犢。
埋少牢于大昭,祭時也;相近于坎壇,祭寒暑也。
王宮,祭日也。
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
雩宗,祭水旱也。
四坎壇,祭四方也。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
有天下者祭百神。
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地則不祭。
“此皆法度之祀,禮之常制也。
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
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之。
山出雲雨潤萬物,六宗居六合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
故曰六宗。
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報五谷。
五祀報門戶井竈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竈人所飲食,中霤人所托處。
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周棄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少及水。
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
颛顼氏有子曰犁,為祝融。
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此其二祀也。
後土為社。
稷,田正也。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
自夏以上祀之。
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
”《禮》曰:“列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
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後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
”傳或曰:“炎帝作火,死而為竈。
禹勞力天下,水死而為社。
”《禮》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竈。
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
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
适士立二祀,曰門,曰行。
庶人立二祀,或立戶,或立竈。
”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有思其德,不忘其功也。
中心愛之,故飲食之。
愛鬼神者祭祀之。
自禹興修社稷,祀後,稷其後絕廢。
高皇帝四年 诏天下祭靈星,七年,使天下祭社稷。
靈星之祭,祭水旱也,于禮舊名曰雩。
雩之禮,為民祈谷雨,祈谷實也。
春求〔雨,秋求〕實,一歲再祀,蓋重谷也。
春以二月,秋以八月。
故《論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暮春,四月也。
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
二月之時,龍星始出,故傳曰:“龍見而雩”。
龍星見時,歲己啟蟄,□□□:“□□而雩。
春雩之禮廢,秋雩之禮存,故世常修靈星之祀,到今不絕。
名變于舊,故世人不識;禮廢不具,故儒者不知。
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
緣明星之名,說曰歲星,歲星東方也。
東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