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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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三十七篇〕 ●卓吾論略〔滇中作〕 孔若谷曰:吾猶及見卓吾居士,能論其大略雲。

    居士别号非一,卓吾特其一号耳。

    卓又不一,居士自稱曰卓,載在仕籍者曰笃,雖其鄉之人,亦或言笃,或言卓,不一也。

    居士曰:“卓與笃,吾土音一也,故鄉人不辨而兩稱之。

    ”餘曰:“此易矣,但得五千絲付鐵匠胡同梓人,改正矣。

    ”居士笑曰:“有是乎?子欲吾以有用易無用乎?且夫卓固我也,笃亦我也;稱我以‘卓’,我未能也;稱我以‘笃’,亦未能也。

    餘安在以未能易未能乎?”故至于今并稱卓、笃焉。

     居士生大明嘉靖丁亥之歲,時維陽月,得全數焉。

    生而母太宜人徐氏沒,幼而孤,莫知所長。

    長七歲,随父白齋公讀書歌詩習禮文。

    年十二,試《老農老圃論》,居士曰:“吾時已知樊遲之問,在荷蒉丈人間。

    然而上大人丘乙已不忍也,故曰‘小人哉,樊須也。

    ’則可知矣。

    ”論成,遂為同學所稱。

    衆謂“白齋公有子矣”。

    居士曰:“吾時雖幼,早已知如此臆說未足為吾大人有子賀,且彼賀意亦太鄙淺,不合于理。

    此謂吾利口能言,至長大或能作文詞,博奪人間富與貴,以救賤貧耳,不知吾大人不為也。

    吾大人何如人哉?身長七尺,目不苟視,雖至貧,辄時時脫吾董母太宜人簪珥以急朋友之婚,吾董母不禁也。

    此豈可以世俗胸腹窺測而預賀之哉!” 稍長,複愦愦,讀傳注不省,不能契朱夫子深心。

    因自怪。

    欲棄置不事。

    而閑甚,無以消歲日。

    乃歎曰:“此直戲耳。

    但剽竊得濫目足矣,主司豈一一能通孔聖精蘊者耶!”因取時文尖新可愛玩者,日誦數篇,臨場得五百。

    題旨下,但作繕寫眷錄生,即高中矣。

    居士曰:“吾此梓不可再僥也。

    且吾父老,弟妹婚嫁各及時。

    ”遂就祿,迎養其父,婚嫁弟妹各畢。

     居士曰:“吾初意乞一官,得江南便地,不意走共城萬裡,反遺父憂。

    雖然,共城,宋李之才宦遊地也,有邵堯夫安樂窩在焉。

    堯夫居洛,不遠千裡就之才問道。

    吾父子倘亦聞道于此,雖萬裡可也。

    且聞邵氏苦志參學,晚而有得,乃歸洛,始婚娶,亦既四十矣。

    使其不聞道,則終身不娶也。

    餘年二十九而喪長子,且甚戚。

    夫不戚戚于道之謀,而惟情是念,視康節不益愧乎!”安樂窩在蘇門山百泉之上。

    居上生于泉,泉為溫陵禅師肛。

    居士謂“吾溫陵人,當号溫陵居上。

    ”至是日遊遨百泉之上,曰:“吾泉而生,又泉而官,泉于吾有夙緣哉!”故自謂百泉人,又号百泉居上雲。

    在百泉五載,落落竟不聞道,卒遷南雍以去。

     數月,聞白齋公沒,守制東歸。

    時倭夷竊肆,海上所在兵燹。

    居上間關夜行晝伏,除六月方抵家。

    分家又不暇試孝子事,墨衰率其弟若侄,晝夜登陴擊柝為城守備。

    蓋下矢石交,米鬥斛十千無籴處。

    居士家口零三十,幾無以自活。

    三年服阕,盡室入京,蓋庶幾欲以免難雲。

     居京邸十閱月,不得缺,囊垂盡,乃假館受徒。

    館複十餘月,乃得缺,稱國子先生,如舊官。

    未幾,竹軒大父訃又至。

    是日也,居士次男亦以病卒于京邸。

    餘聞之,歎曰:“嗟嗟!人生豈不苦,誰謂仕宦樂。

    仕宦若居士,不乃更苦耶!”吊之。

    入門,見居士無異也。

    居上曰:“吾有一言,與子商之:吾先大父大母殁五十多年矣,所以未歸土者,為貧不能求葬地;又重違俗,恐取不孝譏。

    夫為人子孫者,以安親為孝,未聞以蔔吉自衛暴露為孝也。

    天道神明,吾恐決不肯留吉地以與不孝之人,吾不孝罪莫贖矣。

    此歸必令三世依土。

    權置家室于河内,分赙金一半買田耕作自食,餘以半歸,即可得也。

    第恐室人不從耳。

    我入不聽,請子繼之!”居士入,反覆與語。

    黃宜人曰:“此非不是,但吾母老,孀居守我,我今幸在此,猶朝夕泣憶我,雙眼盲矣。

    若見我不歸,必死。

    ”語未終,淚下如雨。

    居士正色不顧,宜人亦知終不能迕也,收淚改容謝曰:“好好!第見吾母,道尋常無恙,莫太愁憶,他日自見吾也。

    勉行襄事,我不歸,亦不敢怨。

    ”遂收拾行李托室買田種作如其願。

     時有權墨吏吓富人财不遂,假借漕河名色,盡徹泉源入漕,不許留半滴溝洫間。

    居士時相見,雖竭情代請,不許。

    計自以數畝請,必可許也。

    居士曰:“嗟哉,天乎!吾安忍坐視全邑萬頃,而令餘數畝灌溉豐收哉!縱與,必不受,肯求之!”遂歸。

    歲果大荒,居士所置田僅收數斛稗。

    長女随艱難日久,食稗如食粟。

    二女三女遂不能下咽,因病相繼夭死。

    老媪有告者曰:“人盡饑,官欲發粟。

    聞其來者為鄧石陽推官,與居士舊,可一請。

    ”宜人曰:“婦人無外事,不可。

    且彼若有舊,又何待請耶!”鄧君果撥己俸二星,并馳書與僚長各二兩者二至,宜人以半籴粟,半買花紡為布。

    三年衣食無缺,鄧君之力也。

    居士曰:“吾時過家畢葬,幸了三世業緣,無宦意矣。

    回首天涯,不勝萬裡妻孥之想,乃複抵共城。

    入門見室家,歡甚。

    問二女,又知歸未數月,俱不育矣。

    ”此時黃宜人,淚相随在目睫間,見居士色變,乃作禮,問葬事,及其母安樂。

    居上曰:“是夕也,吾與室人秉燭相對,真如夢寐矣。

    乃知婦人勢逼情真。

    吾故矯情鎮之,到此方覺‘屐齒之折’也!” 至京,補禮部司務。

    人或謂居士曰:“司務之窮,窮于國子,雖子能堪忍,獨不聞‘焉往而不得貧賤’語乎?”蓋譏其不知止也。

    居士曰:“吾所謂窮,非世窮也。

    窮莫窮于不聞道,樂莫樂于安汝止。

    吾十年餘奔走南北,祗為家事,全忘卻溫陵、百泉安樂之想矣。

    吾聞京師人士所都,蓋将訪而學焉。

    ”人曰:“子性太窄,常自見過,亦時時見他人過,苟聞道,當自宏闊。

    ”居士曰:“然,餘實窄。

    ”遂以宏父自命,故又為宏父居士焉。

     居士五載春官,潛心道妙,憾不得起白齋公于九原,故其思白齋公也益甚,又自号思齋居士。

    一日告我曰:“子知我久,我死請以志囑。

    雖然,餘若死于朋友之手,一聽朋友所為,若死于道路,必以水火葬,決不以我骨贻累他方也。

    墓志可不作,作傳其可。

    ”餘應曰:“餘何足以知居士哉!他年有顧虎頭知居士矣。

    ”遂著論,論其大略。

    後餘遊四方,不見居士者久之,故自金陵已後,皆不撰述。

    或曰:“居士死于白下。

    ”或曰:“尚在滇南未死也。

    ” ●論政篇〔為羅姚州作〕 先是楊東淇為郡,南充陳君實守是州,與别駕張馬平、博士陳名山皆卓然一時,可謂盛矣。

    今三十餘年,而君來為州守,餘與周君、張君各以次先後并至。

    諸父老有從旁竊歎者曰:“此豈有似于曩時也乎?何其濟濟尤盛也!”未幾,唐公下車,複爾相問,餘乃驟張之曰:“此間官僚皆數十年而一再見者也,願公加意培植于上,勿生疑貳足矣。

    惟餘知府一人不類。

     雖然,有多賢足以上人,為餘夾輔,雖不類,庸何傷!”唐公聞餘言而壯之。

    是春,兩台複命,君與諸君俱蒙禮待,雖餘不類,亦竊濫及,前年之言迨合矣。

    餘固因彙次其語以為君與諸君賀,而獨言餘之不類者以質于君焉。

    蓋餘嘗聞于有道者而深有感于“因性牖民”之說焉。

     夫道者,路也,不止一途;性者,心所生也,亦非止一種已也。

    有仕于土者,乃以身之所經曆者而欲人之間往,以已之所種藝者而欲人之同灌溉。

    是以有方之治而馭無方之民也,不亦昧于理欤!且夫君子之治,本諸身者也;至人之治,因乎人者也。

    本諸身者取必于已,因乎人者恒順于民,其治效固已異矣。

    夫人之與己不相若也。

    有諸己矣,而望人之間有;無諸己矣,而望人之同無。

    此其心非不恕也,然此乃一身之有無也,而非通于天下之有無也,而欲為一切有無之法以整齊之,惑也。

    于是有條教之繁,有刑法之施,而民日以多事矣。

    其智而賢者,相率而歸吾之教,而愚不肖則遠矣。

    于是有旌别淑慝之令,而君子小人從此分矣。

    豈非别白太甚,而導之使争乎?至人則不然,因其政不易其俗,順其性不拂其能。

    聞見熟矣,不欲求知新于耳目,恐其未寤而驚也’止安矣,不欲重之以桎梏,恐其絷而颠且仆也。

     今餘之治郡也,取善太恕,而疾惡也過嚴。

    夫取善太恕,似矣,而疾人之惡,安知己之無惡乎?其于反身之治且未之能也,況望其能因性以牖民乎?餘是以益懼不類,而切倚仗于君焉。

    吾聞君生長劍門,既壯而仕,經太華,而獨觀昭曠于衡嶽之巅,其中豈無至人可遇而不可求者欤!君談說及此乎?不然,何以兩宰疲邑,一判衡州,而民誦之至今也。

    意者君其或有所遇焉,則餘言為贅;如其不然,則餘之所聞于有道者詳矣,君其果有當于心乎?否也? 夫君而果有當于心也,則餘雖不類,庸何傷乎! ●何心隐論 何心隐,即梁汝元也。

    餘不識何心隐,又何以知梁汝元哉!姑以心隐論之。

     世之論心隐者,高之者有三,其不滿之者亦有三。

    高心隐者曰:“凡世之人靡不自厚其生,公獨不肯治生。

    公家世饒财者也,公獨棄置不事,而直欲與一世賢聖共生于天地之間。

    是公之所以厚其生者與世異也。

    人莫不畏死,公獨不畏,而直欲博一死以成名。

    以為人盡死也,百憂怆心,萬事瘁形,以至五内分裂,求死不得者皆是也。

    人殺鬼殺,甯差别乎。

    且斷頭則死,斷腸則死,孰快;百藥成毒,一毒而藥,孰毒;烈烈亦死,泯泯亦死,孰烈。

    公固審之熟矣,宜公之不畏死也。

    ” 其又高之者曰:“公誦法孔子者也。

    世之法孔子者,法孔子之易法者耳。

    孔子之道,其難在以天下為家而不有其家,以群賢為命而不以田宅為命。

    故能為出類拔萃之人,為首出庶物之人,為魯國之儒一人,天下之儒一人,萬世之儒一人也。

    公既獨為其難者,則其首出于人者以是,其首見怒于人者亦以是矣。

    公烏得免死哉!削譏木,絕陳畏匡,孔聖之幾死者亦屢,其不死者幸也。

    幸而不死,人必以為得正而斃矣,不幸而死,獨不曰‘仁人志士,有殺身以成仁’者乎?死得其死,公又何辭也!然則公非畏死也?非不畏死也,任之而已矣。

    且夫公既如是而生矣,又安得不如是而死乎?彼謂公欲求死以成名者非也,死則死矣,此有何名而公欲死之欤?” 其又高之者曰:“公獨來獨往,自我無前者也。

    然則仲尼雖聖,效之則為颦,學之則為步醜婦之賤态,公不爾為也。

    公以為世人聞吾之為,則反以為大怪,無不欲起而殺我者,而不知孔子已先為之矣。

    吾故援孔子以為法,則可免入室而操戈。

    然而賢者疑之,不賢者害之,同志終鮮,而公亦竟不幸為道以死也。

    夫忠孝節義,世之所以死也,以其有名也,所謂死有重于泰山者是也,未聞有為道而死者。

    獨本無名,何以死為?公今已死矣,吾恐一死而遂湮滅無聞也。

    今觀其時武昌上下,人幾數萬,無一人識公者,無不知公之為冤也。

    方其揭榜通衢,列公罪狀,聚而觀者鹹指其誣,至有噓呼叱咤不欲觀焉者,則當日之人心可知矣。

    由祁門而江西,又由江西而南安而湖廣,沿途三千餘裡,其不識公之面而知公之心者,三千餘裡皆然也。

    蓋惟得罪于張相者有所憾于張相而雲然,雖其深相信以為大有功于社稷者,亦猶然以此舉為非是,而鹹謂殺公以媚張相者之為非人也。

    則斯道之在人心,真如日月星辰,不可以蓋覆矣。

    雖公之死無名可名,而人心如是,則斯道之為也,孰能遏之!然公豈誠不畏死者!時無張子房,誰為活項伯?時無魯朱家,誰為脫季布?吾又因是而益信談道者之假也。

    由今而觀,彼其含怒稱冤者,皆其未嘗識面之夫,其坐視公之死,反從而下石者,則盡其聚徒講學之人。

    然則匹夫無假,故不能掩其本心;談道無真,故必欲刬除其出類:又可知矣。

    夫惟世無真談道者,故公死而斯文遂喪。

    公之死顧不重耶!而豈直泰山氏之比哉!”此三者,皆世之賢人君子,猶能與匹夫同其真者之所以高心隐也。

     其病心隐者曰:“人倫有五,公舍其四,而獨置身于師友賢聖之間,則偏枯不可以為訓。

    與上訚訚,與下侃侃,委蛇之道也,公獨危言危行,自贻厥咎,則明哲不可以保身。

    且夫道本人性,學貴平易。

    繩人以太難,則畔者必衆;責人于道路,則居者不安;聚人以貨财,則貪者競起。

    亡固其自取矣。

    ”此三者,又世之學者之所以為心隐病也。

     吾以為此無足論矣。

    此不過世之庸夫俗子,衣食是耽,身口是急,全不知道為何物,學力何事者,而敢妄肆譏诋,則又安足置之齒頰間耶!獨所謂高心隐者,似亦近之,而尚不能無過焉。

    然餘未嘗親睹其儀容,面聽其緒論,而窺所學之詳,而遽以為過,抑亦未可。

    吾且以意論之,以俟世之萬一有知公者可乎? 吾謂公以“見龍”自居者也,終日見而不知潛,則其勢必至于亢矣,其及也宜也。

    然亢亦龍也,非他物比也。

    龍而不亢,則上九為虛位,位不可虛,則龍不容于不亢。

    公宜獨當此一爻者,則謂公為上九之大人可也,是又餘之所以論心隐也。

     ●夫婦論〔因畜有感〕 夫婦,人之始也。

    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兄弟,有兄弟然後有上下。

    夫婦正,然後萬事無不出于正。

    夫婦之為物始也如此。

    極而言之,天地一夫婦也,是故有天地然後有萬物。

    然則天下萬物皆生于兩,不生于一,明矣。

    而又謂一能生二,迎能生氣,太極能生兩儀,何欤?夫厥初生人,惟是陰陽二氣,男女二命,初無所謂一與理也,而何太極之有。

    以今觀之,所謂一者果何物,所謂理者果何在,所謂太極者果何所指也?若謂二生于一,一又安從生也?一與二為二,理與氣為二,陰陽與太極為二,太極與無極為二。

    反覆窮诘,無不是二,又烏睹所謂一者,而遽爾妄言之哉!故吾究物始,而見夫婦之為造端也。

    是故但言夫婦二者而已,更不言一,亦不言理。

    一尚不言,而況言無,無尚不言,而況言無無!何也?恐天下惑也。

     夫惟多言數窮,而反以滋人之惑,則不如相忘于無言,而但與天地人物共造端于夫婦之間,于焉食息,于焉語語已矣。

    《易》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

    資始資生,變化無窮。

    合太和,各正性命。

    ”夫性命之正,正于太和;太和之合,合于乾坤。

    乾為夫,坤為婦。

    故性命各正,自無有不正者。

    然則夫婦之所系為何如,而可以如此也夫!可以如此也夫! ●鬼神論 《生民之什》雲:“厥初生民,時維姜嫄。

    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祓無子。

    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後稷。

    誕彌厥月,首生如達,不坼不副,無菑無害。

    以赫厥靈,上帝不甯,不康禋祀,居然生子,誕寘之隘巷,牛羊腓之;誕寘之平林,會伐平林;誕寘之寒冰,鳥覆翼之。

    鳥乃去矣,後稷呱矣,實覃實讦,厥聲載路。

    ”朱子曰:“姜嫄出祀郊媒,見大人鑒履其拇,遂欣欣然如有人道之感,于是有娠,乃周人所由以生之始也。

    周公制祀典,尊後稷以配天,故作詩以推本其始生之樣。

    ”由此觀之,後稷,鬼子也;周公而上,鬼孫也。

    周公非但不諱,且以為至祥極瑞,歌詠于郊谛而以享祀之,而自謂文子文孫焉。

    乃後世獨諱言鬼;何哉?非諱之也,未嘗通于幽明之故而知鬼神之情狀也。

     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使天下之人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吾不與祭,如不祭。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夫子之敬鬼神如此。

    使其誣之以為無,則将何所不至耶?小人之無忌憚,皆出于不敬鬼神,是以不能務民義以緻昭事之勤,如臨女以祈陟降之飨。

    故又戒之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

    ”夫有鬼神而後有人,故鬼神不可以不敬;事人即所以事鬼,故人道不可以不務。

    則凡數而渎,求而媚,皆非敬之之道也。

    夫神道遠,人道迩。

    遠者敬而疏之,知其遠之近也,是故惟務民義而不敢求人于遠。

    近者親而務之,知其迩之可遠也,是故不事谄渎,而惟緻吾小心之翼翼。

    今之不敬鬼神者皆是也,而未見有一人之能遠鬼神者,何哉?揲蓍布卦,蔔地選勝,擇日請時,務索之冥冥之中,以徼未涯之福,欲以遺所不知何人,其谄渎甚矣。

    而猶故為大言以诳人曰:“佛、老為異端,鬼神乃淫祀。

    ”慢侮不信,若靡有悔。

    一旦緩急,手腳忙亂,禱祀祈禳,則此等實先奔走,反甚于細民之敬鬼者,是可怪也!然則其不能遠鬼神者,乃皆其不能敬鬼神者也。

    若誠知鬼神之當敬,則其不能務民之事者鮮矣。

     朱子曰:“天,即理也。

    ”又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

    ”夫以天為理可也,而謂祭天所以祭理,可欤?以鬼神為良能可也,而謂祭鬼神是祭良能,可欤?且夫理,人人同具,若必天子而後祭大地,則是必天子而後可以祭理也,凡為臣庶人者,獨不得與于有理之祭,又豈可欤?然則理之為理,亦大傷民财,勞民力,不若無理之為愈矣。

    圓丘方澤之設,牲币爵号之陳,大祀之典,亦太不經,駿奔執豆者,亦太無義矣。

    國之大事在祀,審如此,又安在其為國之大事也?“我将我享,維羊維牛。

    ”不太可惜乎?“鐘鼓喤喤,磬筦将将。

    ”又安見其能“降福穰穰,懷柔百神,及河喬嶽”也? 《周頌》曰:“念茲皇祖,陟降庭止。

    ”若衣服不神,則皇祖陟降,誰授之衣?昭事小心,然如在其上者,當從裸袒之形,文子文孫又安用對越為也?《商書》曰:“茲予大享于先王,爾祖其從予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