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古文疏證》卷八

關燈
矣。

    而此皆出於伏生所授,先儒謂伏生《書》不可曉,晁錯略以意屬讀,此等豈晁錯自能以意想像而言之者乎?故知衛宏之《序》似預袒後來古文,而抑今文,其言決未可信。

     按王充耘又言,「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與「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之語不倫,意亦不相對,直竊意前二句是古《書》,後二句是傅會。

    予笑是止讀過《孟子》,而未讀過《國語》者,豈足服作偽之心?作偽者學盡博。

     又按崔文敏銑《讀尚書正文》曰:今文皆委情巨典,後人弗能模也。

    古文諄誨復言,後人可依仿也。

    古文體製相肖最者,《太甲》之於《蔡仲之命》,《湯誥》之於《泰誓》是已。

    《洪範》《顧命》,其能偽撰一言哉。

    果伏生言之訛也,殆不可句矣。

    此為申古文而罔之與王氏見殆暗相合者。

     又按宋馬存子才未嘗疑古文而論今文,煞有見,正足為攻古文者之一助,並錄於此,曰:某讀《書》至《盤庚》三篇,周公之誥,如在宗廟武庫之中,觀古器茫然不之識。

    如登太行之崎嶇,劍閣之道,羊腸九折之險,一步一止,而九歎息也。

    如夷狄蠻貊窮荒萬裡之人,聽華人之音,累數十譯僅乃通。

    當時之人號曰告令,於一日之間,何自而知之也?當時學士大夫借曰知之可也,田夫野叟閭巷之徒,何自而知之切意?三代之民,家家業儒,人人有士君子之識,所謂道德仁義之意,性命之說,典誥之語,一聞見而盡識之,非上之人好為聱牙倔強以驚拂之也。

    蓋其所習者,素曉也。

    餘謂此故為周誥殷盤佶屈聱牙作注腳。

     又按向嘗習《淳化閣帖》,至文不可解處,輒以為有斷簡,有缺字。

    不然,古今人不相遠,何至與人手書如是?既習之日久,見其上下相生,一筆連注,苟間覆其中之一字,氣便不屬,乃知當時語自爾也。

    惟親接其手書之人,讀之則解,旁人容有弗解者,況隔至後代乎?因悟《書》難讀莫過殷三盤、周八誥,正葉石林雲:非作《書》者故欲如此,蓋當時語自爾。

    豈有如衛宏《定古文尚書序》其中所雲哉? 又按唐張彥遠《名畫記》,昔張芝學崔瑗杜度草書之法,因而變之,以成今草書之體勢。

    一筆而成,氣脈通連,隔行不斷,惟王子敬深明其旨。

    行首之字往往繼其前行,世上謂之一筆書。

    其後陸探微亦作一筆畫,連綿不斷,故知書畫用筆同法。

    然則,作文何獨不然? 又按或問朱子:周公作《鴟鴞》之詩以遺成王,其辭艱苦深奧,不知成王當時如何理會得?曰:當時事變在眼前,故讀其詩者便知其用意所在。

    自今讀之,既不及見當時事,所以謂其詩難曉。

    竊以閣帖中手書亦然。

     ○第一百十九 餘讀焦氏《筆乘》,稱家有梅鷟《尚書譜》五卷,專攻古文書之偽,將版行之,不果。

    案《旌德縣志》,鷟字□□,正德癸酉舉人,曾官國子學正。

    鶚字幼龢,一字百一者,即其兄。

    求其《譜》凡十載,得於友人黃虞稷家。

    急繕寫以來,讀之殊武斷也。

    然當創辟弋獲時,亦足驚作偽者之魄。

    采其若幹條散各卷中,其無所附麗者,特錄於此。

    鷟曰:趙歧《孟子》「盡信書」一章《注》,經有所美,言事或過,若《康誥》曰「冒聞於上帝」,甫刑曰「皇帝清問下民」,《梓材》曰「欲至於萬年」,又曰「子子孫孫永保民」。

    人不能聞天,天亦不能問於民,萬年永保,皆不可得為書,豈可案文而皆信之哉?《武成》篇言武王誅紂,戰鬥殺人,血流舂杵。

    孟子言武王以至仁伐至不仁,殷人簞食壺漿而迎其王師。

    何乃至於血流漂杵乎?故吾取《武成》兩三簡策可用者耳,其過辭則不取之也。

    歧之言雲:爾平正無礙,甚得孟子口氣。

    而晚出《武成》則言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是紂眾自殺之血。

    非武王殺之之血,其言可謂巧矣,然果紂眾怒紂,以開武王,當如《史記》言,武王馳之,紂兵皆崩,方合兵機。

    今僅自攻其後,必殺人不多,血何至流杵?且均之無辜黨與,什什伍伍爭相屠戮,抑獨何心。

    且真有如蔡《傳》言,武王之兵,則蓋不待血刃者,非癡語乎?私意杜撰之《書》,既非孟子所見元本,而其言又躐居周初,緻孟子為不通文義、不識事機之人,讀《書》誤認紂眾自殺以為武王虐殺,何其悖哉?餘謂鷟說善矣,而抑未盡也。

    此作偽者學誠博,智誠狡,見《荀子》有厭旦於牧之野鼓之,而紂卒易鄉,遂乘殷人而進誅紂。

    蓋殺者非周人,固殷人也。

    《淮南子》有士皆倒戈而射,《史記》有皆倒兵以戰,遂兼取之成文,方續以血流杵,故曰學誠博。

    魏晉間視孟子,不過諸子中之一耳,縱錯會經文,亦何損?而武王之為仁人為王者師甚著,豈不可力為回護,去其虐殺,以全吾經,故曰智誠狡。

    噫,抑知數百載後,由程、朱以迄於今,晚出之《書》日益敗闕,輸攻鋒起,而《孟子》宛若金湯,無瑕可攻。

    有不必如斯枉用其心者哉。

     按《文心雕龍·誇飾篇》雲:是以言峻則嵩高極天,論狹則河不容舠。

    說多則子孫千億,稱少則民靡孑遺。

    襄陵舉滔天之目,倒戈立漂杵之論,辭雖已甚,其義無害也。

    餘謂諸說皆可,獨漂杵之論不然。

    所以孟子特為武王辨白,正以有害於義。

    此非劉勰輩文士所知。

     又按賈誼《過秦論》雲:秦有餘力,而制其敵,追亡逐北,伏屍百萬,流血漂鹵。

    須是追之逐之,兵有崩山倒海之勢,禍方酷烈至此。

    若僅僅反攻敗北而已,孔穎達所謂殺人必不多者,洵有見。

    因思晚出《武成》雖敢與《孟子》違,而猶陰為《孟子》地,何者?孔《傳》雲:自攻於後,以北走,血流漂舂杵。

    甚之言非含不可盡信之意乎?至蔡《傳》則雲:紂之前徒,倒戈反攻其在後之眾,以走,自相屠戮,遂至血流漂杵。

    史臣指其實而言之,無論人情兵機不至於此。

    果實至此,而孟子猶緻疑焉,亦可謂眯目而道黑白者矣。

    又按「而何其血之流杵也」,此《孟子》語,似當日《書》辭僅「血流杵」三字,未必增有「漂」字,隻緣趙歧注雲爾。

    晚出《書》與之同,故可驗其出趙氏後。

    又按《緇衣》「尹吉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鄭《注》雲:天當為先。

    晚出《書》即是「先」字,其出康成後何待雲。

    但《左傳》哀十八年,「《夏書》曰:官占唯能蔽誌昆命於元龜」,杜《注》雲:昆,後也,言當先斷意,後用龜也。

    晚出《書》,陸德明所見之本乃是「唯克蔽誌」,孔穎達所見本則與今同,是「先」字。

    然則,此《書》又出元凱後乎?曰:非也。

    元凱《左氏集解》成,在大康元年吳平之後,晉已有天下十六年,此《書》出魏晉間,豈得預窺杜《注》?竊意元凱前,賈逵、服虔王肅輩,皆注左氏,容有先斷人誌之說,晚出《書》因之爾。

     又按朱子於此章引唐子西之言曰:陶弘景知《本草》而未知經注,本草誤,其禍疾而小;注六經誤,其禍遲而大。

    餘謂注《本草》誤,以藥物殺人之身;注六經誤,以學術殺人之心。

    殺人之身,人即知戒;殺人之心,心與印闆相似,傳染無窮,此其禍有不待較別者。

     又按梅氏鷟嘗謂,朱子之明,過於鄭僑;晉人之欺,甚於校人。

    朱子如子產曰:「得其所哉者,不一而足也。

    」因歎朱子總緣被壓古文,不復緻疑,雖以此章血流杵,孟子明著為武王事,朱子猶謂孟子設為是言。

    試思武王本無是事,孟子何苦設為是言?孟子本意為武王辨誣,反先誣武王而後辨之乎?朱子復生今日聞此,亦應絕倒。

     又按上引賈誼言,秦流血漂鹵。

    參以《帝王世紀》,言長平之戰,血流漂鹵。

    《戰國策》言武安君與韓魏戰於伊闕,流血漂鹵。

    可知流血漂鹵為戰勝殺人多者之恒辭。

    甚至誼以血流漂杵兩加黃帝涿鹿之師,益驗為恒辭。

    而辭所從出,卻於《武成》篇。

    當七國時,上有好戰之君,下有善戰之臣,君臣日以殺人為能事,而問所藉口者,則《武成》也;問所獲身者,則武王也。

    以為昔之聖人,亦嘗雲爾,奚怪今日?孟子於此安得心不為惻然,口不為慨然,所以欲並書廢之。

    學者觀聖賢此等處,真屬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不可視若尋常。

    或曰:奈疑經何?餘曰:以《論語》校之,當子貢時,載商辛惡跡,非經即傳,不似後有他雜亂書。

    而子貢已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

    」蓋亦以經傳之有過辭也。

    夫子貢為至不仁之紂末減其罪,未聞以為非;而孟子為至仁之武王力洗其冤,反以為議,何哉?宋世傳張浚拜曲端為大將,端登壇,首問浚見兵幾何?浚曰:八十萬人。

    端曰:須是斬了四十萬人,方得四十萬人用。

    論者以為果如端言,固覆軍失地殺身之道也。

    夫兵分數,豈專在殺哉?此念熏蒸,決不能興起輯睦,吸引安祥。

    因及尉繚子對梁惠王曰:臣聞古之善用兵者,能殺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其次殺其十一。

    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內;殺十三者,力加諸侯;殺十一者,令行士卒。

    筆之於書,以殺垂教,孫吳亦未有是論也。

    餘謂尉繚子正七國時人,所雲「古之善用兵」,古當指三代。

    吾不知三代中,誰為此殺人手,且以善名。

    尉繚子欲售其術,已不難子虛烏有,以成其說,況血流杵實出《武成》篇,安得不紛紛口實?孟子欲並書廢之,洵為有見。

    我故曰:世之疑孟刺孟者,俱非;而孟之疑書廢書者,確也。

     又按一人議論有先後互異,若南北背馳者。

    黃太衝嘗謂,聖人之言,不在文詞而在義理。

    義理無疵,則文詞不害其為異。

    如《大禹謨》人心道心之言,此豈三代以下可偽為者哉?晚而序餘《疏證》兩卷,則謂人心道心本之《荀子》,正是《荀子》性惡宗旨。

    又謂此十六字為理學之蠹最甚,何相反也?其《孟子師說》中一條又與上梅氏說何合也,《師說》雲:《武成》「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會於牧野,罔有敵於我師,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

    」是商人自相殺也。

    《孟子》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其血之流杵?是明言武王殺之,兩意相背。

    則知孟子所見之《武成》,非孔安國古文之《武成》也。

    古文之偽,此亦一證。

     ○第一百二十 同裡友人石子華峙字紫嵐,一字企齊,與予善,每著《疏證》成,或麵語,或遣信送覽。

    正唐人詩所謂「為文先見草」者。

    一日,謂予,古文《尚書》有《舜典》《汩作》《九共》二十四篇,必且另為卷軸,方一亡失,遂不復傳。

    若與伏生同者三十四篇,何嘗不見於唐代。

    餘曰:誠然。

    但《漢藝文志》載四十六卷為五十七篇者,內有《舜典》諸逸篇,已厘次於第一卷。

    《隋書·經籍志》載馬融注《尚書》十一卷,鄭氏注《尚書》九卷,皆本杜林古文,止二十九篇,內無逸諸篇可知。

    亦說具於第二卷。

    竊意古文《書》至東漢始有訓注,當時大儒亦止注三十四篇,未必及逸《書》。

    故有時合而為一,則如《漢志》所載;有時離而為二,則如《隋志》所載。

    合則永亡,晉永嘉之亂是也;離則僅存,晉元帝立鄭氏《尚書》博士是也。

    因歎向來裡中諸子,謂書關係不在卷軸篇數,且詆為枉用心。

    此予所不欲與深言者也。

     按朱子雲:孔壁得古文《儀禮》五十六篇,鄭康成曾見,且引其文於《注》中。

    不知何緣隻解十七篇,而三十九篇不解,竟無傳焉?餘謂古文《尚書》二十四篇無注,正與此同。

     又按隋王劭勘晉宋古本《曲禮》並無「稷曰明粢」,立八疑十二,證以滅此一句為是。

    唐孔氏《疏》左氏僖十五年《傳》,以為古本無「曰上天降災」四十七字。

    文十三年《傳》,討尋上下文義不容,有其處者,為劉氏為漢儒增加。

    古人注書凡遇一字一句涉偽者,不惜出氣力與之辨。

    蓋以天下學術,真與偽而已。

    偽者苟存,則真者必為所蝕。

    譬猶稂莠之害嘉禾,欲護嘉禾也,必鋤而去之,方為良農。

    溺音之害古樂,欲崇古樂也,必放而遠之,方為神瞽。

    故孟子辟楊墨既自鳴其不得已矣,尤必推廣其類,以為能有一言及楊墨者,即許而進於聖門。

    誠懼乎,吾道甚孤,而氣類之不可以不廣也。

    吾亦願天下後世讀吾《疏證》者,於古文必有緻疑,苟有疑焉,斷不得以相承既久,莫之敢議,且或設淫辭而助其墨守,則《荀子》所謂「以仁心說,以學心聽,以公心辨」三善鹹備矣。

    其亦斯文之幸也夫。

     又按餘嘗語石紫嵐,昔人自稱有五恨者,有三恨者,予生平獨有二恨耳。

    紫嵐曰:何與?予曰:《皇覽塚墓記》,漢明帝朝,諸儒論五經誤失。

    符節令宋元上言,秦昭襄王、呂不韋好書,皆以書葬。

    王至尊,不韋久貴,塚皆以黃腸題湊,處地高燥,未壞,臣願發昭襄王、不韋塚,視未燒《詩》《書》。

    予謂當時此舉未行,故秦漢後不獲見孔子六經全文。

    此予之恨者,一也。

    大程子為次子邵公撰《墓志》,稱其等於生知,五歲而夭。

    予謂當時天若假之年,三代以下可復見,生安之聖人卒不獲見。

    予之恨者,二也。

    紫嵐曰:《莊子》言「儒以《詩》《禮》發塚」,蓋有激之辭。

    子真欲發人之塚乎?予曰:觀後晉太康中,汲郡民發魏襄王塚,大得古書,《周易》上下篇最為分了。

    齊文惠太子鎮雍州,有發楚王塚,得竹簡書,以示王僧虔者。

    僧虔曰,是科鬥書《考工記》《周官》所闕文也。

    古發塚以得經典者眾矣,何疑於宋元之言。

    晉齊上距戰國已遠,尚完整,若漢明帝朝去秦才二百餘歲耳,復當何如?且秦人焚書,止焚其在民間者,凡《詩》《書》百家語為博士官所職,悉不焚。

    至項籍西屠鹹陽,始付之一炬。

    故論者謂書不亡於秦火,而亡於項籍之火,然雖燼於項籍,而塚中所藏者固曆曆也。

    惟宋元言之,東漢諸儒聽之,曾莫以為意。

    失此一時,後竟無復有可為之時矣。

    噫。

    紫嵐曰:子之恨,固當懸之終古耳。

     又按石紫嵐嘗謂予,子於考證之學,洵可為工矣,其指要亦可得聞乎?予曰:不越乎以虛證實,以實證虛而已。

    憶留京師久,日以論學為事。

    有以孔子適周之年來問者,曰:《孔子世家》載適周問禮,在昭公之二十年,而孔子年三十。

    《莊子》,孔子年五十一南見老聃,是為定公九年。

    《水經注》孔子年十七適周,是為昭公七年。

    《索隱》謂僖子卒,南宮敬叔始事孔子,實敬叔言於魯君。

    而得適周,則又為昭公二十四年。

    是四說者,宜何從?餘曰:其昭公二十四年乎。

    案《曾子問》,孔子曰:「昔者,吾從老聃助葬於巷黨,及恒,日有食之。

    」惟昭公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法推是年癸未歲中積六十五萬六千七百 ○九日 ○七刻,五月定朔三十一日三十七刻,乙未日巳時合朔交泛,二十六日三十八刻恰入食限),見《春秋》。

    此即孔子從老聃問禮時也。

    他若昭七年雖曾日食入食限,而敬叔尚未曾從孔子遊,何由適周?有以季武子之喪,曾點倚其門而歌來問者。

    餘曰:此子虛烏有之言也。

    《春秋》昭公七年,季孫宿卒,孔子年十七。

    曾點少孔子若幹歲未可知,然《論語》敘其坐次於子路,則必若九歲以上也可知。

    孔子年十七時,子路甫八歲,點實不過六歲七歲孩童耳,烏得有倚國相之門,臨喪而歌之事?《檀弓》多誣,莫此為甚。

    石堂陳普極其辨駁,猶未及此,予聊為補之雲爾。

    有以汪氏琬詆予親在不當與渠言喪禮,言之為豫兇事來問者。

    曰:汪氏說固謬,但折之須經傳有明征者,亦有之乎?餘曰:有《雜記》,曾申問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聲乎?申曾子次子也。

    《檀弓》,子張死,曾子有母之喪,齊衰而往哭之。

    案昔者孔子沒,他日子張尚存,見孟子、子張死,而是時曾子方有母喪,則孔子在時,曾子母在堂可知也。

    既在堂,胡忍以喪禮相往復,若曾子問者乎?果若汪氏言,則曾氏父子乃聖門逆子,而世俗以為不祥人矣。

    且孔子命伯魚學禮,兇禮次居第二,未聞舉其二而輟不學也。

    惟唐許敬宗、李義府以兇事非臣子宜言,遂焚《國恤》一篇。

    汪氏得毋類是。

    噫,士大夫議論若此,餘深為世道懼焉。

     又按石紫嵐謂,《三統曆》,《武成》篇乃以庶國祀馘於周廟。

    在廟獻馘,似非武王所以待紂。

    古文未必實。

    予曰:參以《周書》《世俘解》,當日正有此事,但不必如《周書》已甚。

    《周書》雲:負商王紂懸首白旗,妻二首赤旗,乃以先馘入燎於周廟。

    寧至於此?若《王制》出征執有罪及以訊馘告。

    《牧誓》明數紂,「惟四方之多罪逋逃」,崇長信使,暴虐奸宄,非所稱有罪者乎?又如戮飛廉於海隅,即截其左耳來以告先王,而明武功之成。

    聖人舉動磊落光明,豈若後世回互者之所為哉? 又按蔡邕論引《樂記》曰:「武王伐殷,薦俘馘於京太室。

    」《詩·魯頌》雲「矯矯虎臣,在泮獻馘」,即自釋之曰:京,鎬京也。

    太室,辟雍之中明堂太室也,與諸侯泮宮俱獻馘焉,即《王制》所謂以訊馘告者也。

    予考之《呂氏春秋》,亦有「武王歸,乃薦俘馘於京太室」之語,此《樂記》非今《樂記》,或河間獻王與毛萇等所作二十四篇,或斷取十一篇之餘。

    如《奏樂》《樂器》等篇皆見《藝文志》,今不傳。

    邕猶得見之及引之,然則,祀馘實係武王事。

    斑斑若是,不為孤證雲。

     又按嘗與石紫嵐論經之偽者,由後人經學未精,故聽其亂真。

    若人人能精,偽者何容廁足其間乎?雖然,經學之難精,自孟子來而已然矣。

    紫嵐深訝其說。

    餘曰:孟子言,水注江則不合於《禹貢》,服齊疏則不合於《儀禮》,討不伐則不合於《周禮》大司馬。

    雖有曲為之說者,《左傳》哀九年吳城刊溝通江淮,自是江淮始相通。

    孟子蓋據哀公後吳王夫差所掘之道以為禹跡,不知亦非然也。

    杜預《注》,謂引江水東北通射陽湖,西北至宋口(宋當作末,今山陽縣北五裡之北神堰也)入淮,與孟子排淮入江者不合。

    直至隋開皇七年開山陽瀆,大業元年開刊溝,皆自山陽至揚子入,水流與前相反,蓋至是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