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古文疏證》卷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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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傳》初必另為卷帙,不插入經,何者?傳固自有體也。
毛公學自謂出於子夏,傳與經別,公羊高、穀梁赤親受經子夏,作傳皆無經文。
且人以《喪服傳》為子夏所作者,特以語勢相連,與《公羊》體類。
因弟子而決先師,其淵源如此。
何獨至《喪服傳》,子夏輒自亂其例乎?必不爾矣。
是宜心通其意焉可矣。
又按:馬端臨之父碧梧先生言:朱文公於《易》《書》之合者,離之;於《禮》《書》之離者,合之。
皆學者所當知也。
餘謂,合者離之,即上經二卷,傳十卷,悉還孔氏之舊者是;離者合之,則《答應仁仲書》謂《儀禮》難讀,隻是經不分章,記不隨經,而注疏各為一書者是。
近時馬公驌著《繹史》,內《儀禮》十七篇分章句,附傳記,又兼及大小戴諸書,真是繭絲牛毛,讀之每令人心氣俱盡。
複叩其家,公生長北方,實不曾見朱子《古禮經傳通解》,但以其《答應氏書》二語依義編次,凡五年而告竣。
尤可嘉歎雲。
又按:《書序》引之各冠其篇首者,魏晉間孔安國本然也。
亦從毛公分《詩序》以置諸篇之首學來。
朱子出,始複並為一編,各綴於經後,曰以存古,曰以還其舊。
離者合之,是又學者所當知也。
又按:餘謂《喪服傳》初必另為卷帙,不插入經。
後讀元敖氏《儀禮集說》,辨之尤悉,遂備載其辭。
曰:他篇之有記者多矣,未有有傳者也。
有記而複有傳者,惟《喪服》此篇耳。
先儒以《傳》為子夏所作,未必然也。
今且以記明之。
《漢·藝文誌》言禮經之記,顏師古以為七十子後學者所記是也。
而此《傳》則不特釋經文而已,亦有釋記文者焉,則是作《傳》者又在於作記者之後明矣。
今考《傳》文,其發明《禮》意者固多,而其違悖經義者亦不少,然則此《傳》亦豈必皆知《禮》者之所為乎?而先儒乃歸之子夏,過矣。
夫傳者之於經記,固不盡釋之也。
苟不盡釋之,則必間引其文而釋之也。
夫如是,則其始也必自為一編,而置於記後,蓋不敢與經記相雜也。
後之儒者見其為經記作傳而別居一處,憚於尋求,而欲從簡便,故分散傳文,而移之於經記每條之下焉。
此於義理雖無甚害,然使初學者讀之,必將以其序為先後反,謂作經之後即有傳,作傳之後方有記,作記之後又有傳。
先後紊亂,轉生迷惑,則亦未為得也。
但其從來既久,某亦未敢妄有厘正,姑識於此,以俟後之君子雲。
案《漢誌》,記百三十一篇,下注“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乃班固語,非小顏繼,公認頗誤。
又按:有偽書出近代,證佐分明,苟一言及,輒嘩然起,被以大不韙之名。
且以寧可信其有者,莫過史彬之《緻身錄》,鄭所南之《心史》。
一為史兆鬥所撰,一為姚士粦所撰。
前說餘征諸牧齋,後說聞諸曹秋嶽雲。
○第七十 顧命,《正義》曰:其人高官,兼攝下司者。
漢世以來謂之為領。
餘謂霍光以大將軍領尚書事,張安世以車騎將軍領光祿勳事是也。
其人職卑,上攝高官者,謂之為行。
杜君卿謂韓安國為禦史大夫行丞相事,太常周澤行司徒事如真是也。
餘向論《周官》六卿是實職,三公係其兼官。
成王當疾,困將發,顧命乃同召實職之六卿。
觀其次第,一以六卿為序,不重在三公。
孔安國作《傳》當雲:塚宰第一,召公為之,兼太保;司徒第二,芮伯為之;宗伯第三,彤伯為之;司馬第四,畢公為之,兼太師;司寇第五,衛侯為之;司空第六,毛公為之,兼太傅,如此。
於奭上之“太保”字,畢、毛下二“公”字,亦無不瞭然。
不當雲:“塚宰第一,召公領之;司徒第二,芮伯為之”雲雲。
必以三公為高官,而視六卿為下司,非此經正旨。
大抵國家設官,各有攸司。
當坐而論道之時,自畢公第一,毛公次之,召公又次之;及作而行之之時,又召公第一,芮伯次之,以至毛公終焉。
更觀《康王之誥》,周中分天下諸侯主以二伯,召公、西伯也;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將立王之右,畢公、東伯也;率東方諸侯入應門右,將立王之左。
右尊於左,亦不以師屈保下為嫌。
及王答拜,太保暨芮伯鹹進,相揖陳戒於王,又一依六卿之位,不複紊與同召時同。
豈非各有攸司?唯坐而論道,方重在三公。
而其餘實職之所係,有不盡拘以師保之尊哉。
餘向嗤蔡《傳》不甚通古今官製,每每舛。
茲讀安國《傳》亦然,故不憚委折論之雲。
按:《春秋》胡氏《傳》雲:古者三公無其人,則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師保之任;塚宰或闕,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
禹自司空進宅百揆,又曰“作朕股肱耳目”,是以宰臣上兼師保之任也。
周公為師,又曰“位塚宰,正百工”,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也。
予謂作朕股肱耳目,蓋君資臣以為助,猶元首須股肱耳目以為用。
乃泛論臣義,不貼坐而論道。
虞縱有師保,未見伯禹為之,頗不確。
周公為師,見《君奭》《書序》第十八。
“位塚宰,正百工”見《蔡仲之命》第十九。
遂以周公為先三公而後端揆也者。
毋論此偽書次第不足準,而即以《孟子》征之,周公相武王,武王時周公已位塚宰,下及成王,始兼太傅。
既遷太師,武王時太師則太公望為之,所謂“維師尚父,時維鷹揚”。
此豈周公先居是任哉?益不確。
康侯不惟不善會經旨,而並引事亦輒誤。
又按:李燾仁父言:古之所謂相者一而已,初未嚐使它人參貳乎其間。
堯相舜,舜相禹,禹相臯陶。
臯陶既沒,乃相益,湯相伊尹。
《傳》所謂仲虺為湯左相者,不足信也。
案仲虺為湯左相,見定元年薛宰自述其皇祖曾居是官。
或出成湯一時之權,製非恒法。
下至襄二十五年,慶封為齊左相,雖亂人亦或有因於古,未可知。
惟《通典》本《管子》稱黃帝置六相,文十八年大史克稱舜舉十六相。
相則輔助之名,非仁父所謂一相之任之相。
善夫,王華歎曰:宰相頓有數人,天下何由得安?彼六朝人,且知之,況黃虞盛世哉? 又按:六卿中惟彤為姒姓,餘皆姬。
惟衛在畿外,餘皆畿內。
知其名者半,奭也、高也、封也;其不知名者亦半。
或曰毛公,非即毛叔鄭耶?餘曰:恐未然。
定曰年祝佗曰,武王之母弟八人。
周公為太宰,康叔為司寇,聃季為司空,五叔無官。
五叔者,鮮也,度也,武也,處也,鄭也。
鄭果毛公,安得謂無官?且佗亦何故諱言之?嚐思毛為畿內之國,伯爵,為天子公卿固其常。
不得如孔、蔡二《傳》雲入,入則須畿外別有一國方可。
若韓非屬韓原,乃遠謂涿郡方城縣有韓侯城,故詩人於其覲王也。
曰入,入字不苟下,不然仍毛叔鄭之子嗣爵者,以有道上兼乎公?王肅曰,毛,文王庶子。
毋論此非鄭,不從左氏富辰之言,而從《管蔡世家》之文,黜之於同母兄弟十人外,何哉? 又按:富辰之言見僖二十四年,杜《注》曰,畢國在長安縣西北。
餘謂此名畢原,非畢陌之在渭水之北者。
癸醜秋曾經過其地,正周畿內國彤。
孔《疏》蔡《傳》並失所在,惟《通鑒·周紀》注其地當在漢京兆鄭縣界。
國於王畿之內。
此二者皆不得雲入為天子公卿,與召、芮、毛國同。
或謂孔《疏》解周公封建親戚,以蕃屏周。
是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捍。
國並屬王畿外。
若下二十六國是,非同縣內諸侯食采邑者比。
僅食采邑,自不足當蕃屏。
故解祭伯、原伯、毛伯三國名在二十六國內者。
曰初悉封畿外,後不知何年,本封絕滅,還受采邑,為王卿士。
果爾,則顧命當周盛時,若畢、若毛,豈有本封絕滅之事?仍存向畿外,孔《傳》雲入似非無據。
餘曰:亦泥看“蕃屏”二字。
昭九年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下係晉。
定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下係魯衛、唐。
昭二十六年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
下文一則曰諸侯莫不並走其望。
固指畿外諸侯。
蓋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國者曰望。
再則曰諸侯釋位以間王政。
卻又指周、召二公號共和者。
諸侯豈非畿內乎?且成十一年,昔周克商,使諸侯撫封蘇忿生,以溫為司寇。
溫今懷慶所領縣。
僖二十四年,捍,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
亦承鄭言,鄭初封在今之華州,並畿內國。
至杜《注》管、雍、畢、酆等十國,十已得其四,曰,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
河內野王縣西北有於阝城,或雒邑,或宗周,並屬短長千裡之內,豈得盡謂是本封絕滅,還食采地者乎?或曰:祭,周公季子,今河南開封府鄭州東北十五裡有祭城,為其封。
杜氏釋例所謂祭城,在河南,上有敖倉者是。
春秋以還,淪為鄭地。
而王畿見有祭伯、祭公,以伯爵上兼公,非孔《疏》解之大申證乎?餘曰:祭畢竟初封在周之畿內矣,豈不足當封建,當蕃屏?子奈何泥一二字麵而害通部書之故實也耶? 又按:餘謂孔《傳》、蔡《傳》不甚通官製,不獨是,《孟子注》亦然。
範氏曰:孟子於齊,蓋處賓師之位,有執此以問者,其說可得而信乎?曰:否。
孟子為卿於齊,孟子緻為臣而歸,烏有所謂賓師之位哉?然則,既不處賓師之位,何召之則不往見之?曰:古有可召之臣,有不可召之臣。
孟子蓋欲以不可召之臣自處,非真師也。
若果師,則吾聞天子不召師,而況諸侯乎?齊宣王自不敢來召,又不待其召而後不往也。
或曰:孟子既不可召矣,不識齊宣可就見否乎?曰:於將歸,始就見之,前此無聞焉。
則齊宣之不足與有為可知,孟子所以終去也。
此關聖賢出處大者,不可以不論。
或問:孟子既為卿,為臣,又曰仕而不受祿。
是所異於人者,僅不受祿一節耳。
何以遂雲“我無官守,我無言責”,豈當日客卿竟若此與?考諸秦惠王以張儀為客卿,與謀伐諸侯。
昭襄王拜範雎為客卿,謀兵事。
當時客卿固非無所事事者,何獨孟子而若此與?曰:此蓋齊之官製,而非所論於他國也。
亦蓋齊宣王之官製,而非所論於他王也。
何以見之?見之《田敬仲完世家》也。
《世家》雲:“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騶衍、淳于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
是以齊稷下學士複盛,且數百千人。
”不治而議論者,謂不治政事而各以議論相尚。
如騶衍則談天也,淳于髡則滑稽也,田駢、接予、慎到、環淵則論黃老道德也。
而孟子於其間又述唐虞三代之德,是皆所為無官守、無言責者。
孟子之言詎不信哉?或曰:孟子於諸遊士若是其班乎?曰:自今日論之,孟子則大賢也;自當日齊梁諸君之遇孟子,固未見甚異於遊士也。
故齊宣王欲授孟子室饋萬鍾,使臣民皆矜式,可謂極其隆禮者。
然考之《孟子荀卿列傳》雲:“騶奭者,齊王嘉之,自如淳于髡以下,皆命曰列大夫。
為開第康莊之衢,高門大屋,尊寵之,覽天下諸侯賓客,言齊能緻天下賢士也。
”是固以此禮處騶奭輩矣,曷足異乎?且史遷明雲“孟子所如者不合”,又雲“困於齊梁”,較之騶衍所至見尊禮者為不侔,安在其能識賢而獨尊之也?遷生當西漢,上距戰國不甚遠,故得於聞見者如此。
然能於齊稷下諸遊士獨推孟子,俾上與孔子並,而知其不阿世俗苟合如騶衍之所為,此所以為千載隻眼之人與?愚
毛公學自謂出於子夏,傳與經別,公羊高、穀梁赤親受經子夏,作傳皆無經文。
且人以《喪服傳》為子夏所作者,特以語勢相連,與《公羊》體類。
因弟子而決先師,其淵源如此。
何獨至《喪服傳》,子夏輒自亂其例乎?必不爾矣。
是宜心通其意焉可矣。
又按:馬端臨之父碧梧先生言:朱文公於《易》《書》之合者,離之;於《禮》《書》之離者,合之。
皆學者所當知也。
餘謂,合者離之,即上經二卷,傳十卷,悉還孔氏之舊者是;離者合之,則《答應仁仲書》謂《儀禮》難讀,隻是經不分章,記不隨經,而注疏各為一書者是。
近時馬公驌著《繹史》,內《儀禮》十七篇分章句,附傳記,又兼及大小戴諸書,真是繭絲牛毛,讀之每令人心氣俱盡。
複叩其家,公生長北方,實不曾見朱子《古禮經傳通解》,但以其《答應氏書》二語依義編次,凡五年而告竣。
尤可嘉歎雲。
又按:《書序》引之各冠其篇首者,魏晉間孔安國本然也。
亦從毛公分《詩序》以置諸篇之首學來。
朱子出,始複並為一編,各綴於經後,曰以存古,曰以還其舊。
離者合之,是又學者所當知也。
又按:餘謂《喪服傳》初必另為卷帙,不插入經。
後讀元敖氏《儀禮集說》,辨之尤悉,遂備載其辭。
曰:他篇之有記者多矣,未有有傳者也。
有記而複有傳者,惟《喪服》此篇耳。
先儒以《傳》為子夏所作,未必然也。
今且以記明之。
《漢·藝文誌》言禮經之記,顏師古以為七十子後學者所記是也。
而此《傳》則不特釋經文而已,亦有釋記文者焉,則是作《傳》者又在於作記者之後明矣。
今考《傳》文,其發明《禮》意者固多,而其違悖經義者亦不少,然則此《傳》亦豈必皆知《禮》者之所為乎?而先儒乃歸之子夏,過矣。
夫傳者之於經記,固不盡釋之也。
苟不盡釋之,則必間引其文而釋之也。
夫如是,則其始也必自為一編,而置於記後,蓋不敢與經記相雜也。
後之儒者見其為經記作傳而別居一處,憚於尋求,而欲從簡便,故分散傳文,而移之於經記每條之下焉。
此於義理雖無甚害,然使初學者讀之,必將以其序為先後反,謂作經之後即有傳,作傳之後方有記,作記之後又有傳。
先後紊亂,轉生迷惑,則亦未為得也。
但其從來既久,某亦未敢妄有厘正,姑識於此,以俟後之君子雲。
案《漢誌》,記百三十一篇,下注“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乃班固語,非小顏繼,公認頗誤。
又按:有偽書出近代,證佐分明,苟一言及,輒嘩然起,被以大不韙之名。
且以寧可信其有者,莫過史彬之《緻身錄》,鄭所南之《心史》。
一為史兆鬥所撰,一為姚士粦所撰。
前說餘征諸牧齋,後說聞諸曹秋嶽雲。
○第七十 顧命,《正義》曰:其人高官,兼攝下司者。
漢世以來謂之為領。
餘謂霍光以大將軍領尚書事,張安世以車騎將軍領光祿勳事是也。
其人職卑,上攝高官者,謂之為行。
杜君卿謂韓安國為禦史大夫行丞相事,太常周澤行司徒事如真是也。
餘向論《周官》六卿是實職,三公係其兼官。
成王當疾,困將發,顧命乃同召實職之六卿。
觀其次第,一以六卿為序,不重在三公。
孔安國作《傳》當雲:塚宰第一,召公為之,兼太保;司徒第二,芮伯為之;宗伯第三,彤伯為之;司馬第四,畢公為之,兼太師;司寇第五,衛侯為之;司空第六,毛公為之,兼太傅,如此。
於奭上之“太保”字,畢、毛下二“公”字,亦無不瞭然。
不當雲:“塚宰第一,召公領之;司徒第二,芮伯為之”雲雲。
必以三公為高官,而視六卿為下司,非此經正旨。
大抵國家設官,各有攸司。
當坐而論道之時,自畢公第一,毛公次之,召公又次之;及作而行之之時,又召公第一,芮伯次之,以至毛公終焉。
更觀《康王之誥》,周中分天下諸侯主以二伯,召公、西伯也;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將立王之右,畢公、東伯也;率東方諸侯入應門右,將立王之左。
右尊於左,亦不以師屈保下為嫌。
及王答拜,太保暨芮伯鹹進,相揖陳戒於王,又一依六卿之位,不複紊與同召時同。
豈非各有攸司?唯坐而論道,方重在三公。
而其餘實職之所係,有不盡拘以師保之尊哉。
餘向嗤蔡《傳》不甚通古今官製,每每舛。
茲讀安國《傳》亦然,故不憚委折論之雲。
按:《春秋》胡氏《傳》雲:古者三公無其人,則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師保之任;塚宰或闕,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
禹自司空進宅百揆,又曰“作朕股肱耳目”,是以宰臣上兼師保之任也。
周公為師,又曰“位塚宰,正百工”,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也。
予謂作朕股肱耳目,蓋君資臣以為助,猶元首須股肱耳目以為用。
乃泛論臣義,不貼坐而論道。
虞縱有師保,未見伯禹為之,頗不確。
周公為師,見《君奭》《書序》第十八。
“位塚宰,正百工”見《蔡仲之命》第十九。
遂以周公為先三公而後端揆也者。
毋論此偽書次第不足準,而即以《孟子》征之,周公相武王,武王時周公已位塚宰,下及成王,始兼太傅。
既遷太師,武王時太師則太公望為之,所謂“維師尚父,時維鷹揚”。
此豈周公先居是任哉?益不確。
康侯不惟不善會經旨,而並引事亦輒誤。
又按:李燾仁父言:古之所謂相者一而已,初未嚐使它人參貳乎其間。
堯相舜,舜相禹,禹相臯陶。
臯陶既沒,乃相益,湯相伊尹。
《傳》所謂仲虺為湯左相者,不足信也。
案仲虺為湯左相,見定元年薛宰自述其皇祖曾居是官。
或出成湯一時之權,製非恒法。
下至襄二十五年,慶封為齊左相,雖亂人亦或有因於古,未可知。
惟《通典》本《管子》稱黃帝置六相,文十八年大史克稱舜舉十六相。
相則輔助之名,非仁父所謂一相之任之相。
善夫,王華歎曰:宰相頓有數人,天下何由得安?彼六朝人,且知之,況黃虞盛世哉? 又按:六卿中惟彤為姒姓,餘皆姬。
惟衛在畿外,餘皆畿內。
知其名者半,奭也、高也、封也;其不知名者亦半。
或曰毛公,非即毛叔鄭耶?餘曰:恐未然。
定曰年祝佗曰,武王之母弟八人。
周公為太宰,康叔為司寇,聃季為司空,五叔無官。
五叔者,鮮也,度也,武也,處也,鄭也。
鄭果毛公,安得謂無官?且佗亦何故諱言之?嚐思毛為畿內之國,伯爵,為天子公卿固其常。
不得如孔、蔡二《傳》雲入,入則須畿外別有一國方可。
若韓非屬韓原,乃遠謂涿郡方城縣有韓侯城,故詩人於其覲王也。
曰入,入字不苟下,不然仍毛叔鄭之子嗣爵者,以有道上兼乎公?王肅曰,毛,文王庶子。
毋論此非鄭,不從左氏富辰之言,而從《管蔡世家》之文,黜之於同母兄弟十人外,何哉? 又按:富辰之言見僖二十四年,杜《注》曰,畢國在長安縣西北。
餘謂此名畢原,非畢陌之在渭水之北者。
癸醜秋曾經過其地,正周畿內國彤。
孔《疏》蔡《傳》並失所在,惟《通鑒·周紀》注其地當在漢京兆鄭縣界。
國於王畿之內。
此二者皆不得雲入為天子公卿,與召、芮、毛國同。
或謂孔《疏》解周公封建親戚,以蕃屏周。
是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捍。
國並屬王畿外。
若下二十六國是,非同縣內諸侯食采邑者比。
僅食采邑,自不足當蕃屏。
故解祭伯、原伯、毛伯三國名在二十六國內者。
曰初悉封畿外,後不知何年,本封絕滅,還受采邑,為王卿士。
果爾,則顧命當周盛時,若畢、若毛,豈有本封絕滅之事?仍存向畿外,孔《傳》雲入似非無據。
餘曰:亦泥看“蕃屏”二字。
昭九年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下係晉。
定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下係魯衛、唐。
昭二十六年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
下文一則曰諸侯莫不並走其望。
固指畿外諸侯。
蓋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國者曰望。
再則曰諸侯釋位以間王政。
卻又指周、召二公號共和者。
諸侯豈非畿內乎?且成十一年,昔周克商,使諸侯撫封蘇忿生,以溫為司寇。
溫今懷慶所領縣。
僖二十四年,捍,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
亦承鄭言,鄭初封在今之華州,並畿內國。
至杜《注》管、雍、畢、酆等十國,十已得其四,曰,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
河內野王縣西北有於阝城,或雒邑,或宗周,並屬短長千裡之內,豈得盡謂是本封絕滅,還食采地者乎?或曰:祭,周公季子,今河南開封府鄭州東北十五裡有祭城,為其封。
杜氏釋例所謂祭城,在河南,上有敖倉者是。
春秋以還,淪為鄭地。
而王畿見有祭伯、祭公,以伯爵上兼公,非孔《疏》解之大申證乎?餘曰:祭畢竟初封在周之畿內矣,豈不足當封建,當蕃屏?子奈何泥一二字麵而害通部書之故實也耶? 又按:餘謂孔《傳》、蔡《傳》不甚通官製,不獨是,《孟子注》亦然。
範氏曰:孟子於齊,蓋處賓師之位,有執此以問者,其說可得而信乎?曰:否。
孟子為卿於齊,孟子緻為臣而歸,烏有所謂賓師之位哉?然則,既不處賓師之位,何召之則不往見之?曰:古有可召之臣,有不可召之臣。
孟子蓋欲以不可召之臣自處,非真師也。
若果師,則吾聞天子不召師,而況諸侯乎?齊宣王自不敢來召,又不待其召而後不往也。
或曰:孟子既不可召矣,不識齊宣可就見否乎?曰:於將歸,始就見之,前此無聞焉。
則齊宣之不足與有為可知,孟子所以終去也。
此關聖賢出處大者,不可以不論。
或問:孟子既為卿,為臣,又曰仕而不受祿。
是所異於人者,僅不受祿一節耳。
何以遂雲“我無官守,我無言責”,豈當日客卿竟若此與?考諸秦惠王以張儀為客卿,與謀伐諸侯。
昭襄王拜範雎為客卿,謀兵事。
當時客卿固非無所事事者,何獨孟子而若此與?曰:此蓋齊之官製,而非所論於他國也。
亦蓋齊宣王之官製,而非所論於他王也。
何以見之?見之《田敬仲完世家》也。
《世家》雲:“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騶衍、淳于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
是以齊稷下學士複盛,且數百千人。
”不治而議論者,謂不治政事而各以議論相尚。
如騶衍則談天也,淳于髡則滑稽也,田駢、接予、慎到、環淵則論黃老道德也。
而孟子於其間又述唐虞三代之德,是皆所為無官守、無言責者。
孟子之言詎不信哉?或曰:孟子於諸遊士若是其班乎?曰:自今日論之,孟子則大賢也;自當日齊梁諸君之遇孟子,固未見甚異於遊士也。
故齊宣王欲授孟子室饋萬鍾,使臣民皆矜式,可謂極其隆禮者。
然考之《孟子荀卿列傳》雲:“騶奭者,齊王嘉之,自如淳于髡以下,皆命曰列大夫。
為開第康莊之衢,高門大屋,尊寵之,覽天下諸侯賓客,言齊能緻天下賢士也。
”是固以此禮處騶奭輩矣,曷足異乎?且史遷明雲“孟子所如者不合”,又雲“困於齊梁”,較之騶衍所至見尊禮者為不侔,安在其能識賢而獨尊之也?遷生當西漢,上距戰國不甚遠,故得於聞見者如此。
然能於齊稷下諸遊士獨推孟子,俾上與孔子並,而知其不阿世俗苟合如騶衍之所為,此所以為千載隻眼之人與?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