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古文疏證》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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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

    周之正歲即夏之正月,同為建寅,同徇以木鐸。

    此非二代同禮之又一大驗乎?噫,作古文者自謂博考經籍,采摭群言,而往往博而或不能精采,百而或有時漏一,故多所留破綻,以來後人之指議。

    吾安得起斯人而麵問之哉? 按:巳月之為正月,不特見左氏,已見《詩·小雅》所謂“正月繁霜,我心憂傷”是也。

    若以夏寅月、周子月當之,其繁霜曷足為災異哉?正陽日食,為古所尤忌,亦不特見左氏,又見《詩·小雅》。

    集傳蘇氏所謂純陽而食,陽弱之甚;十月純陰而食,陰壯之甚;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詩人以為亦孔之醜是也。

    其說皆與左互相發,故並著之。

    獨怪胡安國傳《春秋》於莊二十五年六月日食,鼓用牲於社,不從左氏正陽之義,而反遠引《胤征》九月日食,瞽奏鼓之禮,若以凡日食即當然者,豈誠以左氏為浮誇,而以古文《尚書》為真合夏之典禮也耶? 又按:仁山金履祥《通鑒前編》曰:兵法莫整於《胤征》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也;莫仁於《胤征》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也;莫勇於《胤征》曰,“威克厥愛允濟”也;此武之大經也。

    愚請得而證之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此出《荀子·君道篇》所引《書》曰(《韓詩外傳》作《周制》曰)“先時者,殺無赦;不逮時者,殺無赦”,是整乃見於《荀子》也。

    “殲厥渠魁,脅從罔治”,此出《易·離卦》上九《爻辭》曰,“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是仁乃見於易也。

    “威克厥愛允濟”,此出《左傳》昭二十三年公子光曰“吾聞之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是勇乃見於《左傳》也。

    凡晚出之古文所為精詣之語,皆無一字無來處。

    獨惜後人讀書少,遂謂其自作此語耳。

    譬之千金之裘,徒從其毛而觀之,未有不愛其白且粹者,苟反其皮而觀之,然後知此白且粹者,非一狐之腋之力,乃集眾腋以為之也。

    晚出古文何以異此哉? 又按左氏引《夏書》,雖雲日食典禮,未知的在何王之世,故劉歆《三統歷》不載,後造《大同歷》者,始推之為仲康元年。

    唐傅仁均等又以為五年癸巳。

    疑皆因晚出書傅會為此。

    猶劉原父《七經小傳》謂《詩》皆夏正,無周正,自鄭箋十月之交,雲周之十月,夏之八月,後造歷者,於幽王六年酉月辛卯朔果日食矣,疑出於傅會。

    卓哉特識!可盡掃一切。

    餘謂此二事頗堪作對。

     又按:姚際恒立方曰:偽作古文者,改夏四月為季秋月朔,意謂夏與周制異。

    若然,則太史引證不合,平子亦當折之矣,何為噤不一語?“瞽奏鼓”三句,逸《書》原謂急於救日食,非怠惰不救,填入殊不相合。

     ○第九 文有承訛踵謬,歷千載莫覺其非,而一旦道破,令人失笑者,古文《大禹謨》“臯陶邁種德德乃降”二句是也。

    孔安國傳此二句曰:邁,行;種,布;降,下也。

    言臯陶布行其德,下洽於民也。

    陸德明《音》曰:降,江巷反。

    據此則“德乃降”之“降”,當音絳,不當胡江切音訌,蓋可知矣。

    然左氏莊八年夏“師及齊,師圍成阝,郕降於齊師。

    仲慶父請伐齊師,公曰:不可。

    我實不德,齊師何罪?罪我之由。

    《夏書》曰:‘臯陶邁種德,德乃降。

    ’姑務修德以待時乎。

    秋,師還”。

    杜預注“臯陶邁種德”一句曰:《夏書》,逸《書》也;注“德乃降”一句曰:言苟有德,乃為人所降服也。

    孔穎達《疏》曰:杜謂“德乃降”為莊公之語,故隔從下注。

    據此,則“德乃降”之“降”當胡江切,音訌,不當古巷切,音絳,又可知矣。

    且必音訌,方與上文“郕降於齊師”,經文“郕降於齊師”相合。

    一部左氏引古人成語,下即從其末之一字申解之者,固不獨莊八年夏為然也。

    宣十二年君子引《詩》曰“亂離瘼矣,爰其適歸”,歸於怙亂者也夫。

    襄三十一年北宮文子引《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之實難。

    昭十年臧武仲引《詩》曰“德音孔昭,視民不佻”,佻之謂甚矣。

    皆其例也。

    又不獨左氏為然也。

    《中庸》卒章引《詩》曰“德如毛”,毛猶有倫,亦其例也。

    若必以“德乃降”為《書》語,則“毛猶有倫”亦應見於《烝民》詩矣。

    何未之見也?且已“苟有德,乃為人所降服”者,亦不獨見於莊八年夏而已也。

    僖十九年載文王伐崇,退而修教,而崇始降。

    僖二十五年載文公圍原,退而示信,而原始降。

    昭十五年載穆子圍鼓,既令之以殺叛,復令之以知義,而後從而受其降。

    皆其義也。

    凡“德乃降”之為莊公釋《書》之語,皆歷歷有證,而偽作古文者一時不察,並竄入《大禹謨》中。

    分明現露破綻。

    而千載之人徒以其為聖人之經也,而莫之敢議。

    噫!孰知此作古文者固已從而自道破矣,曰作偽心勞日拙。

     或問《韻會》雲,降,胡江切,服也。

    《說文》亦作夅,又下也。

    《詩·召南》“我心則降”,《大雅》“福祿攸降”,皆讀作平聲,是平聲音內亦有下也之解。

    安知大禹當日雲“德乃降”不讀作平聲而陸德明非誤音之乎?餘曰:即與平聲音相通,而於《左傳》所引上下之文義終有不得而通者。

    二十五篇之《書》,所采集剝拾他書,因而與其文義相背馳者,固不獨一“德乃降”已也。

    《孟子》“象曰:‘鬱陶思君爾’”,此象之辭。

    忸怩則敘事之辭,《國語》晉平公欲殺豎襄,叔向曰“君其必速殺之,勿令遠聞”,君忸怩顏,乃趣赦之。

    注曰,忸怩,慚貌。

    是其證也。

    今竄入《五子之歌》中,曰“鬱陶乎,予心顏厚,有忸怩”。

    以鬱陶、忸怩並為一人口氣。

    不失卻《孟子》之文義乎?“王曰:無畏寧爾也,非敵百姓也”,此武王之辭。

    “若崩”、“厥角”、“稽首”則敘事之辭。

    今竄入《泰誓》中篇。

    中曰“罔或無畏,寧執非敵,百姓懍懍,若崩厥角”,皆以為武王口氣。

    不愈失《孟子》之文義乎?且詳玩其所引“王曰自是至商郊,慰安商百姓”之辭,其與河朔誓師固絕不相蒙者也。

    《史記·周本紀》載“武王至商國,商國百姓鹹待於郊。

    於是武王使群臣告語商百姓曰:‘上天降休。

    ’商人皆再拜稽首,武王亦答拜”。

    即其事也。

    偽作古文者既不辨古人文字有議論夾敘事之體,又不辨武王時事有誓師吊民之不同,而一概混置,訛謬已甚。

    世猶以其為經而交相讚焉,亦可謂矮人之觀場矣。

     ○第十 書有句讀,本宜如是。

    而一旦為晚出古文所割裂,遂改以從之者,《論語》“《書》雲‘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三句是也。

    何晏《集解》引漢包鹹《注》雲: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辭。

    是以“書雲”為一句,“孝乎惟孝”為一句,“友於兄弟”為一句。

    《晉書》夏侯湛《昆弟誥》“古人有言‘孝乎惟孝,友於兄弟’”。

    潘嶽《閑居賦序》“孝乎惟孝,友於兄弟。

    此亦拙者之為政也”。

    是其證也。

    偽作《君陳》篇者竟將“孝乎”二字讀屬上,為孔子之言。

    歷覽載籍所引《詩》《書》之文,從無此等句法(姚際恒立方曰:古人引用《詩》《書》,未有撮取《詩》《書》中一字先為提唱者)。

    然則載籍中亦有“孝乎惟孝”句法耶?餘曰:有之。

    仲尼燕居,子貢曰:“敢問將何以為此中者也?”子曰:“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

    ”“禮乎禮”非此等句法耶?偽作古文者不又於句讀間現露一破綻耶? 按:錢尚書謙益家藏淳熙《九經》本點斷句讀,號稱精審,亦以“孝乎惟孝”四字為句。

    先是,張耒《淮陽郡黃氏友於泉銘》曰:“孝乎惟孝,友於兄弟。

    ”張齊賢承真宗命撰《弟子讚》曰:“孝乎惟孝,曾子稱焉。

    ”《太平禦覽》引《論語》曰:“孝乎惟孝,友於兄弟。

    ”唐王利貞《幽州石浮圖頌》曰:“孝乎惟孝,忠為令德。

    ”梁元帝《劉孝綽墓誌銘》曰:“孝乎惟孝。

    ”《與武陵王書》曰:“友於兄弟。

    ”則知改從《君陳》篇讀者自朱子始。

     又按:《素問》“帝曰:‘何謂形?’岐伯曰:‘請言形,形乎形。

    ’‘何謂神?’岐伯曰:‘請言神,神乎神。

    ’”《靈樞經》岐伯曰:“上守神,神乎神。

    ”《史記·淮陰侯列傳》蒯通曰:“時乎時,不再來。

    ”《漢桂陽太守周憬碑銘》辭曰:“君乎君,壽不訾。

    ”揚子《法言》有“習乎習,雜乎雜,辰乎辰,才乎才”。

    晉董京詩有“麟乎麟”。

    並此句法。

    又以此置末句者,則《公羊傳》“賤乎賤”者也。

    《爾雅·釋訓篇》“微乎微”者也。

    《春秋繁露》有“賤乎賤者”矣,夫有賤乎賤者,則亦有貴乎貴者矣。

     又按:梅氏鷟亦謂《君陳》篇上竊《國語》“令德孝恭”之文,下輯《論語》“惟孝友於兄弟”等語,以頗重復,遂去“孝乎”二字,若為釋書者之辭。

    試思凡引書雲書曰之下,曾有自為語氣者乎?即如子張曰“書雲‘高宗諒陰,三年不言’”,竟斷“書雲高宗”四字為句。

    文理尚通乎?朱子《集注》不聞緻疑,總緣壓於古文耳。

    某嘗謂朱子固受校人之欺,此其一爾。

     又按:《論語》所引《書》未知的出何篇。

    偽作者竄入《君陳》篇中,亦有故。

    蓋見鄭注《禮記·坊記》雲:“君陳,蓋周公之子伯禽弟也。

    ”意其人為周公之子伯禽之弟,必孝且友,故以二語實之。

    又嫌太突,不便接君陳,特裝上“惟爾令德孝恭”一語,為讚下方泛論孝之理必友於兄弟,能施有政,“令”即以本題“尹茲東郊”,從“政”字生下湊泊,彌縫痕跡宛然。

     ○第十一 兩書有本出一處,而偶為引者所增易,實於義無妨者。

    《孟子》齊人取燕章:“《書》曰:‘徯我後,後來其蘇。

    ’”宋小國章“《書》曰:‘徯我後,後來其無罰’”是也。

    觀兩處上文其辭皆同,而又首引“《書》曰”。

    湯一征自葛始,他日引之,輒易“一”為“始”,易“始”為“載”。

    此乃古人文章不拘之處。

    亦何得疑其出於兩書耶?不得疑出於兩書。

    而奈何後來“其蘇”既竄入《仲虺之誥》中,“後來其無罰”復竄入《太甲》中篇中耶?偽作古文者不又於此現露一破綻耶? 按:《書序》“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征之。

    作《湯征》”。

    金仁山謂《史記·殷本紀》載《湯征》之辭而不類,蓋非《湯征》之舊文也。

    《孟子》引亳眾往耕之事疑出此書。

    餘嘗歎為確識,因悟“葛伯仇餉”一語係於“亳眾往耕”下,似即為古《湯征》書,而“湯一征自葛始”亦應為其文,今俱竄入《仲虺之誥》中,自非。

    且尤怪孔安國《傳》於“葛伯仇餉”注曰:葛伯遊行,見農民之餉於田者殺其人,奪其餉,故謂之仇餉。

    夫晚出古文分明從《孟子》剿取《書》語。

    及作《傳》不曰“亳眾”曰“童子”而泛曰“農民”,若似葛伯所殺為即其葛人,於湯無涉,而乃故與《孟子》違者,正以掩其剿《孟子》之跡也。

    噫,作偽者之用心如此究將誰欺乎? ○第十二 一書有被引數處,雖微有增易,義則歸一者。

    《墨子》之引《仲虺之誥》於《非命》三篇是也。

    《非命》上篇《仲虺之告》曰:“我聞於夏人,矯天命,布命於下,帝伐之惡,龔喪厥師。

    ”中篇《仲虺之誥》曰:“我聞有夏人,矯天命,布命於下,帝式是惡,用闕師。

    ”下篇《仲虺之誥》曰:“我聞有夏人矯天命於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師。

    ”三處。

    下文《墨子》皆各從而釋之曰:此言桀執有命,湯特非之。

    曰喪師,曰闕師,曰爽師,此豈吉祥善事?而偽作古文者嫌與己不合,易之曰“式商受命”、“用爽厥師。

    ”孔安國《傳》曰:爽,明也。

    用明其眾言為主也。

    不與《墨子》悖乎?夫以《墨子》引之之復如此釋之之確如此。

    而偽作者不又現露一破綻耶? 按:又有一書被引數處,雖小有同異,辭則甚古者。

    《墨子》引《泰誓》“紂夷居”一段是也。

    《天志》中篇雲:“紂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棄厥先神,祗不祀。

    乃曰:‘吾有命,無廖亻鼻務天下。

    ’天亦縱棄紂而不葆。

    ”《非命》上篇雲:“紂夷處,不肯事上帝,鬼神禍厥先神,祇不祀,乃曰:‘吾民有命,無廖排漏。

    ’天亦縱之,棄而弗葆。

    ”《非命》中篇雲:“紂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

    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務。

    ’天不亦棄,縱而不葆。

    ”今晚出古文於“棄厥先神祗不祀”下增“犧牲粢盛,既於兇盜”二句,以合箕子之言,刪去“天亦縱棄紂而不葆”一句,以便下接《孟子》書。

    豈《墨子》所見乃另一《泰誓》乎?亦可謂舛矣。

     又按:《仲虺之誥》又有四語兩見引《左傳》。

    雖間倒置,辭則相合者。

    襄十四年“亡者侮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

    襄三十年“亂者取之,亡者侮之,推亡固存,國之利也”。

    是也。

    晚出古文止緣上有,“佑賢輔德,顯忠遂良”,與下“推亡固存”皆四字句,亦去原文兩“者”字、“之”字以相配。

    又以“良”、“亡”韻協,遂易“國之道也”為“邦乃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