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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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命說 明.袁黃(了凡) 餘童年喪父,老母命棄儒而學醫。

    謂可以養生,可以濟人,且習一藝以成名,爾父夙心也。

    後餘在慈雲寺,遇一老,修髯偉貌,飄飄若仙。

    語餘曰:「子仕路中人也,明年即進學矣,何不讀書?」予告以故。

    曰:「吾姓孔,雲南人也。

    得邵子皇極正傳,數該傳汝。

    」餘引之歸家,試其數,纖悉皆驗。

    予遂起讀書之念,禮郁海谷為師。

    孔為餘起數:縣考童生當十四名,府考七十一名,提學考第九名。

    明年赴考,名數皆合。

    複為蔔終身休咎,言:某年考第幾名,某年當補廪,某年當貢。

    貢後,某年當選四川一大尹。

    在任三年半,即宜告歸。

    五十三歲八月十四日醜時終,惜無子。

    予備錄而謹識之。

    自後凡遇考較,其名次前後,皆不出孔公所懸定者。

    獨算予食廪米九十一石五鬥,當出貢。

    及食米七十餘石,屠宗師即批準補貢;予竊疑之。

    後果為署印楊公所駁。

    直至丁卯年始準貢;連前食米計之,适九十一石五鬥也。

    予因此益信進退有命,遲速有時,澹然無求矣!貢入燕都一年,終日靜坐,不閱文字。

    歸遊南雍,即訪雲谷禅師于栖霞山。

    對坐一室,凡三晝夜不瞑目。

    雲谷問曰:「凡人所以不得作聖者,隻為妄想相纏耳。

    汝坐三日,不見起一妄念;何也?」予曰:「吾為孔先生算定,榮辱死生,皆有定數,即要妄想,亦無可妄想。

    」雲谷笑曰:「吾待汝為豪傑,原來隻是凡夫!」予問其故。

    曰:「人未能無心,終為陰陽所縛,安得無數?但惟凡人有數。

    極善之人,數固拘他不定;極惡之人,數亦拘他不定。

    汝二十年來被他算定,不曾轉動一毫,豈不是凡夫?」予問曰:「然則數可逃乎?」曰:「命由我作,福自已求。

    詩書所稱,的為明訓。

    我教典中說:求功名得功名,求富貴得富貴,求男女得男女,求長壽得長壽。

    夫妄語乃釋家大戒,諸佛菩薩,豈诳語欺人?」予進曰:「孟子言:『求則得之。

    』求在我者也。

    道德仁義,可以力求;功名富貴,如何求得?」雲谷曰:「孟子之言不錯,汝自錯解了。

    汝不見六祖說:『一切福田,不離方寸。

    從心而覓,感無不通。

    』求在我,不獨得道德仁義,亦得功名富貴。

    内外雙得,是求有益于得也。

    若不反躬内省,而徒向外馳求,則求之有道,而得之有命矣。

    内外雙失,故無益耳。

    」因問:「孔公算汝終身若何?」予以實告。

    複問曰:「汝自揣應得科第否?應生子否?」予追省良久,曰:「不應也。

    科第中人,類有福相。

    予福薄,又不能積功累行,以基厚福;兼不耐繁劇,不能容人;時或以才智蓋人,且輕信妄談,皆薄福相也。

    又好潔,善怒,多言耗氣,喜飲爍精,好徹夜長坐,而不知葆元毓神,皆宜無子。

    其餘過惡,不能悉數。

    」雲谷曰:「豈惟科第哉!世間享千金之産者,定是千金人物;享百金之産者,定是百金人物;餓死者,定是應餓死人物。

    天不過因材而笃,幾曾加纖毫意思?即如生子,有百世之德者,定有百世子孫保之;有十世之德者,定有十世子孫保之;有三世二世之德者,有三世二世子孫保之。

    其斬焉無後者,德至薄也。

    汝今既知非,應将向來不登科、不生子之相,盡情改刷。

    務要積德,務要包荒,務要和愛,務要惜精養神。

    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從後種種,譬如今日生。

    此義理再生之身也。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數;義理之身,豈不能格天?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

    』詩雲:『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如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也,猶可得而違也。

    汝今克廣德性,力行善事,多積陰德,此自已能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易為君子謀趨吉避兇;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趨,兇何可避,開章第一義便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汝信得真否?」予信其言,拜而受教。

    因将往日之罪,在佛前盡情發露。

    為疏一通,先求登科,誓行善事三千條,以報天地祖宗之德。

    雲谷出功過格示予,令将所行之事,逐日劄記。

    善則記數,惡則退除。

    且教持準提咒以期必驗。

    語予曰:「符箓家有雲:『不會書符,被鬼神笑。

    』此有秘傳,隻是不動念也。

    凡祈天立命,都要從無思無慮處感格。

    孟子論立命之道,而先曰:『夭壽不貳。

    』夫夭與壽,至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