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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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七辯
明.顔茂猷(光衷)
一破安不善者之習心習見
讀李登案(見性行門):課士以十年,其概也,科甲成否之大較也。
使登不聞神言,則少年鄉舉,驕淫橫佚,自以為福分止此耳。
而旁觀者亦莫窺其微,遂疑天道。
不知有根器的人,高才絕智,實天付之以救濟斯民也。
其人能用之善,自然大富貴、大壽考;一造惡業,所減便多。
世尚見其些小福澤,善者不如,便謂無報;豈識其生前帶來分數實饒乎?薄福者之勉強為善亦然。
如本應凍餒,而報以溫飽;本應乏嗣,而報以單丁。
夫溫飽單丁,豈覺受報;讵知其生前帶來分數實薄乎?惟大力量、大功德,則自有轉旋手段,不落尋常格式中矣! 讀喻婦案(見孝順門):課衆以三十年,其概也,人生禍福之大限也。
而前業今受,随受随脫,變幻不可知如此,何怪世人之難悟乎!況人生大善惡,必自十五歲以上始造之;如是又三十年,則四十五矣。
世徒見四十五年内之人,善未必福,惡未必禍,已啧啧不信果報,及其天之既定,則或不及見也。
即及見之,其尋常順逆,既謂尋常事不之察。
其大迪吉、大逆兇,真聳動人者,是可信矣;又援他事不盡者以自眩自疑,猶豫不反。
就使閱曆既久,覺悟或生,而其人已老,習已成矣!少年後起者,豪氣正熾,又複不信。
此世所以多迷途也! 讀冥責案:近世病危者亦談冥報,夢魂中或受神譴,且以誡其至親,聞之衆人;而衆習不解,何也?曰:此自有說。
蓋其過絕浩大,報絕驚心者,既不肯言;即父子兄弟聞之,亦不忍洩。
間有一二人備知其詳,轉傳數人,即有诘之者曰:「汝自聽見否?」便把這話頭搪塞。
鳴呼!冥報安得人人而顯之哉?就其信者,新猶儆省;數日之後,精神稍懈,物誘複濃,且漸放下矣!譬如士人畏考黜、愛科第,當要時如何憤發,久且忘之。
又如淫婦招刑、偷盜被責、色風中病,豈不千辛萬苦,羞慚刻責;數時之後,猶不禁也。
故往往有顯報,習久而忘之,畏談而置之,瞞心而姑犯之,此地獄所以無虛,而濟惡所以不悟也。
一破阻善者之習心習見 讀公善獎善案:善何大乎?與人同最大。
今世修善之士,有見一事,則攘臂争先者。
然或用人而成,或用我而敗,彼不解也。
有逢一緣,則喋喋恐後者。
然或共誘而勸,或私說而疑,彼不察也,有見人喜名,則求其忘名;見人修福,則求其忘福。
而不知鼓舞之根,或随之而塞。
有自入世,則厭出世法;自出世,則厭入世法。
而不知接引之機,或乘之外隘。
又有自家所不屑做的事,便嗤人做。
彼實鄙其小也,不知見大見小随人分量,但有纖毫善根,祇可引,不可沮。
又有自家所不能為的事,便破人做。
不知人做我做,同歸一善,我若歡欣贊歎,便是助彼為善,不關财用事也。
又有善從我倡者即樂,從人倡者即不樂。
此益大錯!總之起于有我;有我之善,不能成大善矣!如此者,皆知為之為,而不知不為之為也。
讀救濟案:有洩洩為善,而駕其詞曰:「善在心而已,奚論事?」不知憫人之死而不救,與救之者,孰是?若使如天好生,不以仁政,能平治乎?人有一妻一妾者,夫偕妻眠。
妻恨之曰:「子身雖在此,心卻在彼。
」夫曰:「然則吾身在妾邊,心來汝處,如何?」此可為心善不用施濟者作一笑柄!又有謂「小惠未遍,焉得人人濟之。
」者夫限我以不得為,既謝不為矣!乃若财分得為,損我锱铢,救人當厄者,尚可曰:「吾不能遍及也,姑已之乎?」又曰:「後來值此,将難繼也。
」夫我之衣食奢淫等項,據現設施,不盡慮前顧後;至于救濟,直計較久遠,以不能繼為解,是終無行善時也。
又有謂「善在無心無意,偶觸為之,纔作意,便不是」者,此又大錯!孟子嘗雲:「孳孳為善矣!」武王嘗言:「吉人為善,惟日不足矣!」夫子嘗言:「善不積,不足以成名矣!」今使有餓者于此,一人偶爾施之,過念即忘;一人用意照顧,日夕不倦。
二者孰得?此最現前易曉者也。
如是者,借口不為之為,而不知為之為也。
讀口業是非案:有一等人,遇善辄沮。
見人放生,則曰「人為重」;見人助喪,則曰「生者要食為重」;見人施濟,則曰「窮親戚赈之為重」。
果爾,則親親、仁民、愛物,必一件完,而後可做一事耶?亦無時可做矣!夫施或因其當厄,時或就其易舉,心或觸其偏到,随在可行,随行可滿。
必以此難人者,其人必非實心周急可知也。
又一等人,遇善事,辄求全;
使登不聞神言,則少年鄉舉,驕淫橫佚,自以為福分止此耳。
而旁觀者亦莫窺其微,遂疑天道。
不知有根器的人,高才絕智,實天付之以救濟斯民也。
其人能用之善,自然大富貴、大壽考;一造惡業,所減便多。
世尚見其些小福澤,善者不如,便謂無報;豈識其生前帶來分數實饒乎?薄福者之勉強為善亦然。
如本應凍餒,而報以溫飽;本應乏嗣,而報以單丁。
夫溫飽單丁,豈覺受報;讵知其生前帶來分數實薄乎?惟大力量、大功德,則自有轉旋手段,不落尋常格式中矣! 讀喻婦案(見孝順門):課衆以三十年,其概也,人生禍福之大限也。
而前業今受,随受随脫,變幻不可知如此,何怪世人之難悟乎!況人生大善惡,必自十五歲以上始造之;如是又三十年,則四十五矣。
世徒見四十五年内之人,善未必福,惡未必禍,已啧啧不信果報,及其天之既定,則或不及見也。
即及見之,其尋常順逆,既謂尋常事不之察。
其大迪吉、大逆兇,真聳動人者,是可信矣;又援他事不盡者以自眩自疑,猶豫不反。
就使閱曆既久,覺悟或生,而其人已老,習已成矣!少年後起者,豪氣正熾,又複不信。
此世所以多迷途也! 讀冥責案:近世病危者亦談冥報,夢魂中或受神譴,且以誡其至親,聞之衆人;而衆習不解,何也?曰:此自有說。
蓋其過絕浩大,報絕驚心者,既不肯言;即父子兄弟聞之,亦不忍洩。
間有一二人備知其詳,轉傳數人,即有诘之者曰:「汝自聽見否?」便把這話頭搪塞。
鳴呼!冥報安得人人而顯之哉?就其信者,新猶儆省;數日之後,精神稍懈,物誘複濃,且漸放下矣!譬如士人畏考黜、愛科第,當要時如何憤發,久且忘之。
又如淫婦招刑、偷盜被責、色風中病,豈不千辛萬苦,羞慚刻責;數時之後,猶不禁也。
故往往有顯報,習久而忘之,畏談而置之,瞞心而姑犯之,此地獄所以無虛,而濟惡所以不悟也。
一破阻善者之習心習見 讀公善獎善案:善何大乎?與人同最大。
今世修善之士,有見一事,則攘臂争先者。
然或用人而成,或用我而敗,彼不解也。
有逢一緣,則喋喋恐後者。
然或共誘而勸,或私說而疑,彼不察也,有見人喜名,則求其忘名;見人修福,則求其忘福。
而不知鼓舞之根,或随之而塞。
有自入世,則厭出世法;自出世,則厭入世法。
而不知接引之機,或乘之外隘。
又有自家所不屑做的事,便嗤人做。
彼實鄙其小也,不知見大見小随人分量,但有纖毫善根,祇可引,不可沮。
又有自家所不能為的事,便破人做。
不知人做我做,同歸一善,我若歡欣贊歎,便是助彼為善,不關财用事也。
又有善從我倡者即樂,從人倡者即不樂。
此益大錯!總之起于有我;有我之善,不能成大善矣!如此者,皆知為之為,而不知不為之為也。
讀救濟案:有洩洩為善,而駕其詞曰:「善在心而已,奚論事?」不知憫人之死而不救,與救之者,孰是?若使如天好生,不以仁政,能平治乎?人有一妻一妾者,夫偕妻眠。
妻恨之曰:「子身雖在此,心卻在彼。
」夫曰:「然則吾身在妾邊,心來汝處,如何?」此可為心善不用施濟者作一笑柄!又有謂「小惠未遍,焉得人人濟之。
」者夫限我以不得為,既謝不為矣!乃若财分得為,損我锱铢,救人當厄者,尚可曰:「吾不能遍及也,姑已之乎?」又曰:「後來值此,将難繼也。
」夫我之衣食奢淫等項,據現設施,不盡慮前顧後;至于救濟,直計較久遠,以不能繼為解,是終無行善時也。
又有謂「善在無心無意,偶觸為之,纔作意,便不是」者,此又大錯!孟子嘗雲:「孳孳為善矣!」武王嘗言:「吉人為善,惟日不足矣!」夫子嘗言:「善不積,不足以成名矣!」今使有餓者于此,一人偶爾施之,過念即忘;一人用意照顧,日夕不倦。
二者孰得?此最現前易曉者也。
如是者,借口不為之為,而不知為之為也。
讀口業是非案:有一等人,遇善辄沮。
見人放生,則曰「人為重」;見人助喪,則曰「生者要食為重」;見人施濟,則曰「窮親戚赈之為重」。
果爾,則親親、仁民、愛物,必一件完,而後可做一事耶?亦無時可做矣!夫施或因其當厄,時或就其易舉,心或觸其偏到,随在可行,随行可滿。
必以此難人者,其人必非實心周急可知也。
又一等人,遇善事,辄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