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财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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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夏,自戶部侍郎予各歸,構草堂傍先壟,讀書其中。
不通請托,薄田僅供衣食。
常言:「财貨須務農服賈,凡力得者獲用。
其餘易緻之物,終非己有。
子孫視之,亦不甚惜。
況官貨悖入者乎!」 深明天理,尤曆谙世故。
裴璞,韋元方外兄也。
卒後,元方客隴右,道逢武吏躍馬來,視之,乃璞也。
驚喜拜曰:「兄去人間,任何武職耶?」璞曰:「吾職山川掠剩使,專主世間财之盈縮。
世間農勤得谷,商勤得财,士勤得祿,隻得本分所有,不增本分所無。
不勤,則并本分失之。
子之逢吾,亦是前定,合得白金二斤;過此遺子,又當複掠,故不敢厚。
」 勤得本分所有,不勤并失本分,可以消經營者之妄心,又非怠縱者可借口,天命人事,兩得其平。
陸象山教家,每晨揖,三撾鼓,子弟一人唱雲:「聽、聽、聽!勞我以生天理定。
若還懶惰必饑寒,莫到饑寒方怨命。
」又唱雲:「聽、聽、聽!衣食生身天付定。
酒肉貪多折人壽,經營太甚違天命。
」二訓相參,真治生不易之理。
陳幾亭雲:「俗子治生,精明之處多是刻,寬厚之處多是昏。
若能瑣屑不較,而不失精明,泾渭了然,而務從寬厚,雖曰治生,抑亦通于學矣!」又雲:「貧者多高,富者多劣,亦為古高隐而概言之也。
其實,家業日落,未必賢;産殖漸滋,未必不肖。
如公子荊日增一日,勤儉所緻,無損于品。
若汰侈成性,入不供出,堕盡祖宗之業,彌彰其不肖耳。
豈得自附于灑落,以不問家人生産為高緻耶?」愚按凡所貴于有财者,為其能用财也,毋庸視财太重,亦毋庸視财太輕。
視太重者,必欲藏之朽蠹,是為守财;視财太輕者,一徑蕩費浪用,是為棄财。
然凡彼蕩費浪用者,一使之濟人利物,卻又不勝吝惜也。
以此自負輕财,其惑不益甚乎? 四川資縣張禦吏,語其親鄧給事繼曾曰:「予按雲南日,丙夜獨坐,有绯衣人至前,曰:『某為公守錢神,待公久矣!』予問金何在,神指坐下示之,果見白金布地,數當千兩。
因語神曰:『禦史豈得攜此,爾能送我家否?』神曰:『不難,但要鄉貫帖耳。
』遂寫焚之,神即隐。
比複命,有同年某,托薦一官,強納二百兩。
歸而夜禱前事,神複至,獲八百兩。
問何以減二百?神曰:『某同年金,是也。
』悚然愧謝。
」 姚若侯曰:「嗟乎!人之好利無厭者,為貪多耳。
奈何明增暗減,如江畔沙洲,東長西塌哉!凡為官者,前世必有功德,今世乃有福祿。
腳跟所到,皆必有守錢神以供之。
然而不聞丙夜相見者,何也?蓋人多性急手癢,遇财即攫。
其同年之金,不待納于複命之後;且所納者,又不止二百金,以及千金已也。
則守錢神,亦安事以赤手空言,相見于燈燭之下哉?昔李景讓之母,早寡而貧。
嘗掘地,得金數斛。
拜禱曰:『天蓋以先君餘慶,憐氏母子貧苦,故賜此。
若然,則願諸孤學問有成,此金不願取也。
』遽揜之。
已而景讓兄弟皆貴。
又範文正公亦極貧,嘗得地埋金,而不取也。
已而為相歸。
有求施造寺者,欲出前埋金付之,則無有矣。
隻有契細書曆仕祿入,如其金數!然則貪廉所得,均不越應分中。
而順者遲收之,逆者捷得之。
所得原同,而罪福則若霄壤焉。
人宜何從哉?!」 徐孝祥,吳江人。
隐居好學,布衣草履,泊如也。
一夕,散步後園,見樹根一坎坷,谛視,有石甃。
啟之,皆白金也。
亟掩之,一毫弗取。
後二十餘年,歲大饑,民不聊生。
乃曰:「是物當出世耶!」啟穴,日取數錠,收籴散貧,全活甚衆。
時有女出嫁,惟荊布遣之,于藏中物,锱铢無犯。
子純夫,發解,官翰林承旨。
收籴散貧,較不取者更進一籌矣!又其日取而無犯最難,真有坐懷不亂手段。
兵部員外李約,嘗舟行,與一商舟相次。
商忽病革,邀約相見,以一夜光珠遺之,因以二女為托,二女皆絕色。
明日商死,财寶數萬,一舟之人莫不窺觊。
約乃悉籍其數,寄之于官,二女立為擇配。
當殓之時,複以所得夜光含之,人無見者。
後商屬來理财,約請發視,夜光在焉。
鹹為稱歎。
太師楊公博,蒲州人也。
其父服賈淮揚,衆商服其行誼。
推為鹽祭酒。
有關中鹽商,急于還鄉,将橐中千金寄公處,二年不返。
公取埋花盆中,上值時卉。
遣人于關中物色之,則商已謝世矣!止有一子,不知有金寄公處。
公邀之至,指花盆謂曰:「此若翁所寄千金也。
」其子愕然不敢取。
公曰:「系爾家物,何必辭?」其子叩謝攜金而去。
後生太師,曆官吏部尚書。
孫俊民,戶部尚書。
如二公,真可以死者複生,生者不愧矣!骨肉親故間,能由斯道者,曾有幾人?奚論泛泛哉! 舟師,姓吳,餘幹人。
與其子載商至瑞洪,商遺金一袋于舟而去。
吳理船艙得金,懼
不通請托,薄田僅供衣食。
常言:「财貨須務農服賈,凡力得者獲用。
其餘易緻之物,終非己有。
子孫視之,亦不甚惜。
況官貨悖入者乎!」 深明天理,尤曆谙世故。
裴璞,韋元方外兄也。
卒後,元方客隴右,道逢武吏躍馬來,視之,乃璞也。
驚喜拜曰:「兄去人間,任何武職耶?」璞曰:「吾職山川掠剩使,專主世間财之盈縮。
世間農勤得谷,商勤得财,士勤得祿,隻得本分所有,不增本分所無。
不勤,則并本分失之。
子之逢吾,亦是前定,合得白金二斤;過此遺子,又當複掠,故不敢厚。
」 勤得本分所有,不勤并失本分,可以消經營者之妄心,又非怠縱者可借口,天命人事,兩得其平。
陸象山教家,每晨揖,三撾鼓,子弟一人唱雲:「聽、聽、聽!勞我以生天理定。
若還懶惰必饑寒,莫到饑寒方怨命。
」又唱雲:「聽、聽、聽!衣食生身天付定。
酒肉貪多折人壽,經營太甚違天命。
」二訓相參,真治生不易之理。
陳幾亭雲:「俗子治生,精明之處多是刻,寬厚之處多是昏。
若能瑣屑不較,而不失精明,泾渭了然,而務從寬厚,雖曰治生,抑亦通于學矣!」又雲:「貧者多高,富者多劣,亦為古高隐而概言之也。
其實,家業日落,未必賢;産殖漸滋,未必不肖。
如公子荊日增一日,勤儉所緻,無損于品。
若汰侈成性,入不供出,堕盡祖宗之業,彌彰其不肖耳。
豈得自附于灑落,以不問家人生産為高緻耶?」愚按凡所貴于有财者,為其能用财也,毋庸視财太重,亦毋庸視财太輕。
視太重者,必欲藏之朽蠹,是為守财;視财太輕者,一徑蕩費浪用,是為棄财。
然凡彼蕩費浪用者,一使之濟人利物,卻又不勝吝惜也。
以此自負輕财,其惑不益甚乎? 四川資縣張禦吏,語其親鄧給事繼曾曰:「予按雲南日,丙夜獨坐,有绯衣人至前,曰:『某為公守錢神,待公久矣!』予問金何在,神指坐下示之,果見白金布地,數當千兩。
因語神曰:『禦史豈得攜此,爾能送我家否?』神曰:『不難,但要鄉貫帖耳。
』遂寫焚之,神即隐。
比複命,有同年某,托薦一官,強納二百兩。
歸而夜禱前事,神複至,獲八百兩。
問何以減二百?神曰:『某同年金,是也。
』悚然愧謝。
」 姚若侯曰:「嗟乎!人之好利無厭者,為貪多耳。
奈何明增暗減,如江畔沙洲,東長西塌哉!凡為官者,前世必有功德,今世乃有福祿。
腳跟所到,皆必有守錢神以供之。
然而不聞丙夜相見者,何也?蓋人多性急手癢,遇财即攫。
其同年之金,不待納于複命之後;且所納者,又不止二百金,以及千金已也。
則守錢神,亦安事以赤手空言,相見于燈燭之下哉?昔李景讓之母,早寡而貧。
嘗掘地,得金數斛。
拜禱曰:『天蓋以先君餘慶,憐氏母子貧苦,故賜此。
若然,則願諸孤學問有成,此金不願取也。
』遽揜之。
已而景讓兄弟皆貴。
又範文正公亦極貧,嘗得地埋金,而不取也。
已而為相歸。
有求施造寺者,欲出前埋金付之,則無有矣。
隻有契細書曆仕祿入,如其金數!然則貪廉所得,均不越應分中。
而順者遲收之,逆者捷得之。
所得原同,而罪福則若霄壤焉。
人宜何從哉?!」 徐孝祥,吳江人。
隐居好學,布衣草履,泊如也。
一夕,散步後園,見樹根一坎坷,谛視,有石甃。
啟之,皆白金也。
亟掩之,一毫弗取。
後二十餘年,歲大饑,民不聊生。
乃曰:「是物當出世耶!」啟穴,日取數錠,收籴散貧,全活甚衆。
時有女出嫁,惟荊布遣之,于藏中物,锱铢無犯。
子純夫,發解,官翰林承旨。
收籴散貧,較不取者更進一籌矣!又其日取而無犯最難,真有坐懷不亂手段。
兵部員外李約,嘗舟行,與一商舟相次。
商忽病革,邀約相見,以一夜光珠遺之,因以二女為托,二女皆絕色。
明日商死,财寶數萬,一舟之人莫不窺觊。
約乃悉籍其數,寄之于官,二女立為擇配。
當殓之時,複以所得夜光含之,人無見者。
後商屬來理财,約請發視,夜光在焉。
鹹為稱歎。
太師楊公博,蒲州人也。
其父服賈淮揚,衆商服其行誼。
推為鹽祭酒。
有關中鹽商,急于還鄉,将橐中千金寄公處,二年不返。
公取埋花盆中,上值時卉。
遣人于關中物色之,則商已謝世矣!止有一子,不知有金寄公處。
公邀之至,指花盆謂曰:「此若翁所寄千金也。
」其子愕然不敢取。
公曰:「系爾家物,何必辭?」其子叩謝攜金而去。
後生太師,曆官吏部尚書。
孫俊民,戶部尚書。
如二公,真可以死者複生,生者不愧矣!骨肉親故間,能由斯道者,曾有幾人?奚論泛泛哉! 舟師,姓吳,餘幹人。
與其子載商至瑞洪,商遺金一袋于舟而去。
吳理船艙得金,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