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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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樁、楊津,兄弟友愛。
旦則聚于廳堂,終日相對,未嘗入内。
有一美味。
不集不食。
廳堂間往往帏幔隔障,為寝息之所。
時就休偃,還共談笑。
樁年老,曾他處醉歸。
津扶持還室,假寝閣前,承候安否。
樁每近出,或日斜不至,津不先飯。
津為肆州,樁在京宅,每四時佳味,辄因使次附之;未寄,不先入口。
一家百口,人無間言。
司馬溫公,與其兄伯康,友愛甚至。
伯康年将八十,公奉之如嚴父,保之如嬰兒。
每食少頃,則問曰:「得無饑乎?」天少冷,則拊其背曰:「衣得無薄乎?」至老彌笃如此。
讀書錄曰:法昭禅師偈雲:「同氣連枝各自榮,些須言語莫傷情。
一回相見一回老,能得幾時為弟兄?」詞意藹然,足深人晚年昆季之愛。
古人謂人倫有五,而兄弟相處之日最長。
君臣遇合,朋友會聚,久速固難必也。
父生子,妻配夫,早者皆以二十歲為率。
惟兄弟或一二年、三四年,相繼而生。
自竹馬遊戲,以至鲐背鶴發,其相與周旋,多至七八十年之久。
恩意浃洽,猜忌不生,其樂甯有涯哉?乃有不相往來,不通耗問;遇于途則恥下車,阋于牆則思角訟;結異姓為弟兄,迎讒夫為上客;家衆操戈,野鬼瞰室,非所謂第一颠倒相者乎? 許武,字文長。
早孤,有二幼弟。
武身事耕種,二弟雖未勝耰鋤,必使從旁觀看。
夜則挑燈讀書,坐二弟于席側,口授句讀,細為解說。
無刻不訓以道義之方、成人之事。
稍不率教,辄跪家廟前雲:「自己無德,不能化誨。
願父母有靈,啟牖二弟!」二弟号泣請改乃起,終不以疾言厲色相加也。
室中止設一榻,三人同寝。
有勸武娶者,答曰:「娶妻易生嫌隙,恐傷吾手足之情。
」以薦入朝,為議郎。
随解組歸,先與二弟議親,後方自娶。
二弟俱學成,并得選舉。
顔氏家訓有雲:二親既沒,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影、聲之與響。
愛先人之遺體,惜己身之分氣,非兄弟何念哉?矧藐爾遺孤,伶仃困苦,為之長者,所當以兄之友而行父之嚴,又兼母之慈;其教導保恤,尤宜無所不至。
論兄弟者于此,固又是一局也。
王覽,祥後母朱氏所出也。
祥事後母至孝,而母數欲危之。
覽盡心調和其間;每撻祥,覽辄泣涕抱持。
嘗置酒酖祥,而覽知其意,作取飲狀。
母驚,覆酒。
有以非理使祥,覽辄與俱。
又虐使祥妻,覽妻亦趨而共之。
卒化母成慈。
祥後仕至太保,而九代公卿,則皆覽之後也。
王祥孝,王覽之格親更孝。
王覽難得,覽妻之與夫同心尤難得。
後母弟至此,至矣! 牛弘,字裡仁。
弟弼,好酒而酗。
嘗醉,射殺弘駕車牛。
弘還宅,其妻迎謂曰:「叔射殺牛!」弘直答曰:「作脯。
」坐定,其妻又曰:「叔射殺牛,大是異事!」弘曰:「已知。
」顔色自若,讀書不辍。
古今論兄弟之失和也,必曰言語之忿、财産之争、婦女之間。
而二者之釁,又多由于婦女。
蓋異姓既非同氣之親,閨房曾無遠大之見,纖悉必達諸夫聽,甚有因而緣飾者矣!指揮一任諸婦言,久而恰如根心者矣!弘妻一言至再,應是世俗常情;弘之毫無所怪,固由性有真愛。
薛包,事父母至孝。
及父母殁,諸弟求分财異居。
包不能止;奴婢則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使令所熟也。
」器物取其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
」田産取其荒蕪者,曰:「吾少時所治,心意所戀也。
」任弟所願分之。
後諸弟數破其産,辄複赈給。
妙在俱與諸弟以可受,絕不矯廉求名。
趙彥霄與兄彥雲,親喪,同居二十年。
彥雲浪遊廢業,彥霄數谏不聽,遂求分析。
分後五年,兄之産業蕩然,逋負盈門,漸欲逃亡。
弟因除夕置酒,迎兄嫂飲。
告曰:「弟初無分析之心,以兄用度不節,惟恐悉皆蕩盡,不得已而分。
今幸守先業之半,尚足供伏臘之需。
今日兄嫂仍複同居,以主家事。
」即取分書焚之。
倉庫管鑰,悉付兄嫂收掌。
更出所蓄,償諸負者。
兄嫂愧謝不已。
既受之後,處事謹節,治家勤儉。
彥霄與子,其年同登第。
此等處,全要純是一片恻怛至誠,纔得泯然無迹,兩兩相忘。
若有纖毫介介,便觸人心目;兄嫂受之,亦決不能安矣! 洞雲張翁,文定公邦奇父也。
公為學憲時,廳事僅二楹,上官過訪頗不便。
旁一楹,其叔居也。
适叔有宿逋願售,公倍價買之,将重構焉。
告于翁,翁知其倍價也,悅甚。
已忽潸然淚下。
公訝問故,翁歎曰:「吾想一旦拆彼屋以豎我柱,其夫婦何以為情?」公恻然曰:「大人寬心,兒當還之。
」遽抽身取券。
翁曰:「我計其錢已随手償人去矣!」公曰:「并其價不取也。
」翁乃欣然曰:「若然,慰我甚矣!」 鄭均,字仲虞。
兄為縣吏,頗受禮遺。
均數谏不聽,乃脫身為傭。
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
曰:「物盡,可複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
」兄感其言,遂為廉潔。
均為尚書緻仕,朝廷高其義,賜尚書祿終其身。
化兄
旦則聚于廳堂,終日相對,未嘗入内。
有一美味。
不集不食。
廳堂間往往帏幔隔障,為寝息之所。
時就休偃,還共談笑。
樁年老,曾他處醉歸。
津扶持還室,假寝閣前,承候安否。
樁每近出,或日斜不至,津不先飯。
津為肆州,樁在京宅,每四時佳味,辄因使次附之;未寄,不先入口。
一家百口,人無間言。
司馬溫公,與其兄伯康,友愛甚至。
伯康年将八十,公奉之如嚴父,保之如嬰兒。
每食少頃,則問曰:「得無饑乎?」天少冷,則拊其背曰:「衣得無薄乎?」至老彌笃如此。
讀書錄曰:法昭禅師偈雲:「同氣連枝各自榮,些須言語莫傷情。
一回相見一回老,能得幾時為弟兄?」詞意藹然,足深人晚年昆季之愛。
古人謂人倫有五,而兄弟相處之日最長。
君臣遇合,朋友會聚,久速固難必也。
父生子,妻配夫,早者皆以二十歲為率。
惟兄弟或一二年、三四年,相繼而生。
自竹馬遊戲,以至鲐背鶴發,其相與周旋,多至七八十年之久。
恩意浃洽,猜忌不生,其樂甯有涯哉?乃有不相往來,不通耗問;遇于途則恥下車,阋于牆則思角訟;結異姓為弟兄,迎讒夫為上客;家衆操戈,野鬼瞰室,非所謂第一颠倒相者乎? 許武,字文長。
早孤,有二幼弟。
武身事耕種,二弟雖未勝耰鋤,必使從旁觀看。
夜則挑燈讀書,坐二弟于席側,口授句讀,細為解說。
無刻不訓以道義之方、成人之事。
稍不率教,辄跪家廟前雲:「自己無德,不能化誨。
願父母有靈,啟牖二弟!」二弟号泣請改乃起,終不以疾言厲色相加也。
室中止設一榻,三人同寝。
有勸武娶者,答曰:「娶妻易生嫌隙,恐傷吾手足之情。
」以薦入朝,為議郎。
随解組歸,先與二弟議親,後方自娶。
二弟俱學成,并得選舉。
顔氏家訓有雲:二親既沒,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影、聲之與響。
愛先人之遺體,惜己身之分氣,非兄弟何念哉?矧藐爾遺孤,伶仃困苦,為之長者,所當以兄之友而行父之嚴,又兼母之慈;其教導保恤,尤宜無所不至。
論兄弟者于此,固又是一局也。
王覽,祥後母朱氏所出也。
祥事後母至孝,而母數欲危之。
覽盡心調和其間;每撻祥,覽辄泣涕抱持。
嘗置酒酖祥,而覽知其意,作取飲狀。
母驚,覆酒。
有以非理使祥,覽辄與俱。
又虐使祥妻,覽妻亦趨而共之。
卒化母成慈。
祥後仕至太保,而九代公卿,則皆覽之後也。
王祥孝,王覽之格親更孝。
王覽難得,覽妻之與夫同心尤難得。
後母弟至此,至矣! 牛弘,字裡仁。
弟弼,好酒而酗。
嘗醉,射殺弘駕車牛。
弘還宅,其妻迎謂曰:「叔射殺牛!」弘直答曰:「作脯。
」坐定,其妻又曰:「叔射殺牛,大是異事!」弘曰:「已知。
」顔色自若,讀書不辍。
古今論兄弟之失和也,必曰言語之忿、财産之争、婦女之間。
而二者之釁,又多由于婦女。
蓋異姓既非同氣之親,閨房曾無遠大之見,纖悉必達諸夫聽,甚有因而緣飾者矣!指揮一任諸婦言,久而恰如根心者矣!弘妻一言至再,應是世俗常情;弘之毫無所怪,固由性有真愛。
薛包,事父母至孝。
及父母殁,諸弟求分财異居。
包不能止;奴婢則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使令所熟也。
」器物取其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
」田産取其荒蕪者,曰:「吾少時所治,心意所戀也。
」任弟所願分之。
後諸弟數破其産,辄複赈給。
妙在俱與諸弟以可受,絕不矯廉求名。
趙彥霄與兄彥雲,親喪,同居二十年。
彥雲浪遊廢業,彥霄數谏不聽,遂求分析。
分後五年,兄之産業蕩然,逋負盈門,漸欲逃亡。
弟因除夕置酒,迎兄嫂飲。
告曰:「弟初無分析之心,以兄用度不節,惟恐悉皆蕩盡,不得已而分。
今幸守先業之半,尚足供伏臘之需。
今日兄嫂仍複同居,以主家事。
」即取分書焚之。
倉庫管鑰,悉付兄嫂收掌。
更出所蓄,償諸負者。
兄嫂愧謝不已。
既受之後,處事謹節,治家勤儉。
彥霄與子,其年同登第。
此等處,全要純是一片恻怛至誠,纔得泯然無迹,兩兩相忘。
若有纖毫介介,便觸人心目;兄嫂受之,亦決不能安矣! 洞雲張翁,文定公邦奇父也。
公為學憲時,廳事僅二楹,上官過訪頗不便。
旁一楹,其叔居也。
适叔有宿逋願售,公倍價買之,将重構焉。
告于翁,翁知其倍價也,悅甚。
已忽潸然淚下。
公訝問故,翁歎曰:「吾想一旦拆彼屋以豎我柱,其夫婦何以為情?」公恻然曰:「大人寬心,兒當還之。
」遽抽身取券。
翁曰:「我計其錢已随手償人去矣!」公曰:「并其價不取也。
」翁乃欣然曰:「若然,慰我甚矣!」 鄭均,字仲虞。
兄為縣吏,頗受禮遺。
均數谏不聽,乃脫身為傭。
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
曰:「物盡,可複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
」兄感其言,遂為廉潔。
均為尚書緻仕,朝廷高其義,賜尚書祿終其身。
化兄